如何评价翁帆对杨振宁分多少遗产遗产分配的态度?

就在最近杨振宁的遗产分配方案公布出来了,杨振宁表示杨振宁与前妻子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将获得现金资产,而陪伴杨振宁多年的翁帆则拿到了清华大学给杨振宁的一座三层小别墅,位于该高校附近,属于稀缺的高价值房产。

这个分配方案一出,就陷入了热议,大家众说纷纭。那么我就来说一说我的看法。

杨振宁1922年出生于安徽合肥,之后赴美留学,在1957年与李政道共同获得了诺贝尔奖。杨振宁有两任妻子,第一任是杜致礼——杜聿明长女,育有多名儿女。现任妻子是翁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级英语翻译专业硕士研究生,在2004年于结婚,两人结婚时相差54岁,二人未有儿女。

曾经杨振宁明确表示过,自己和翁帆不会要孩子,理由是不宜要孩子,因此二人至今没有儿女。所以能分到杨振宁遗产的就只有杨振宁的几个子女,以及妻子翁帆了。

那么我认为翁帆是亏大了。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在遗产分配方案中,翁帆没有分到真金白银,而杨振宁的几个子女倒是分到杨振宁的现金资产。这实在是有失偏颇,没有一碗水端平。那么有人会说,翁帆不还分到一套别墅吗,三层别墅,地段极好。这些虽然不假,但是你要注意,留给翁帆的只有别墅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二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只有使用权意味着翁帆不能够买卖,不能出租,只能用于居住。还有就是使用权的期限,不知清华大学与杨振宁是如何商量的,所以还是有变数的。

上面说的仅仅是翁帆没有拿到的,还有翁帆损失的。从28岁到40岁,翁帆最为女人,已经完全丧失了竞争力,也就是说她没有12年的好年华,都用来照顾杨振宁了。杨振宁去世之后,翁帆该何去何从,实在是有些难说啊。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不看好这段婚姻,不仅仅是因为二人年龄的巨大差距。更在于二人的结合本身就带有冲动的情绪。对于翁帆除了同情什么也没有,还是希望杨振宁作出正确的决定,毕竟人在做,天在看,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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