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民为什么不能用反证法

政法大学里为补考而设的带有实验性质的虚拟法庭上,是十二位家长来自社会各阶层的人士,

而他们并没有决定他们所讨论的案件审判结果的权力,绝对多少家长只当走过场,但是剧情突变, 虚拟法庭的辩论几乎达大白热化,

就在这样的一个大仓库中,一个极富责任感的8号家长终于以一己之力抽蚕拨蚕说服了其他十二位“陪审员”,

让正义得以伸张。 他太较真,

认真,中国缺乏这样的人。

最终才知道这个家长的身份就是检察员。

他的这个结论, 如果没有非常细致的分析,很难得到:

《十二公民》 每个人物都让人难忘。

9号 老大爷回忆自己在“反右”中遭遇 ,

还有蹲过监狱的5号陪审员,用自己的经历让人明白冤假错案的危害。

4号陪审员的“干爹”身份、

10号陪审员北京拆迁户的地域歧视、

6号医生对生命价值的思考、

7号小卖部老板生活的辛酸、

11号校园河南籍保安的大学梦无不令人印象深刻 。

最后被8号说服的是 北京出租车司机 ,家庭生活不幸,孩子叛逆,还离婚。

看了影片,感觉从某种程度上, 陪审团制度可能不适合中国, 因为真要落地的话,哪能找到这种较真的、逻辑严密陪审员呢?

也感叹中国千年一遇的巨变之后, 列强紧逼、东学西渐,抗战、内战、新中国建设、改革开放,,,走到今天,中国的国民性似乎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

中国的国民性是回避诉讼的,而且从道德层面,如果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这种诉讼也不是君子推崇的, 从中国的法律环境来看, 官司的成本巨大, 即使官司打赢了, 也可能消耗巨大精力和时间,还结个梁子。中国人性格中 有模糊性、 什么事都是没有绝对的。 注重人情,面子,亲疏有别,缺乏西方公民的法治精神。

电影中,开始 大多数家长都希望尽快一致通过,还草草走人, 而 8号激发的中国国民性的另一面, 特别有主见, 你不同意我的观点,就是不同意我这个人,似乎就等于否定我这个人, 于是就是死磕。

即使某一意见被压制而至于沉默,但其实我们未必真的不知道那个意见有可能是正确的;

即使被压制的意见是错误的,它也有可能包含并且通常确实包含部分真理,只有通过与反面意见的碰撞,余下的部分真理才有机会得到补足;

纵然意见不仅正确而且是全部真理,除非它允许并且确实经过了极其有力而又最为认真的挑战,否则大多数接受它的人抱持的仅仅是一项成见,对其所以然的理性根据毫无理解或体认;

只重视“权利”,而无视“责任”;缺乏理性的讨论环境,容易暴跳如雷。自己永远是对的,如果别人反对,即便心理知道他是对的,也要为了自己的面子而死硬到底,因为“面子”是我的利益,而“正确”是大家的利益。 舆论是看不见的陪审员, 大多数陪审员被舆论潜移默化,有了舆论的底子,很多人就漫不经心,一口断定“富二代就该毙” 。

我们能从12公民中看到很多国民性丑恶的一面,但是问题在于怎么解决?单纯的公共教育就够吗? 补考的学生就形式化的模拟了下法庭, 并没有认真的去模拟辩论。

陪审团遵循的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要全部通过。

从纯粹故事性来看, 最吸引人的就是怎么能在限定时间内通过有罪或者无罪,12个人性格、背景各异、个性鲜明的人怎么能统一意见? 3号和8号的激烈冲突。

一方面陪审员身上有各自的缺陷,一方面从结局上看,大家都超越了自己。每个人都从这几个小时的冲突中成长了。 这种成长远远超过单纯知识的积累。每个人都非常了不起。

受西方意识形态的影响,很多人不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很多民主议事流程,以佛教为例:

作羯摩时,首先推举出一位羯摩师,就是住持会议的主持人。羯摩师过去又叫维那,羯摩结束后维那一职自动灭失。在羯摩时,维那首先让大家就这个羯摩的本身是否如法进行认定。例如,参加这个羯摩的人是否具有代表性,是否有相应的资格;应来未来者是否因合理的理由而请假(说净)。参加羯摩的人数和羯摩所处的地点是否合法。只有当这些先决条件具足圆满,而又无一“别众”持异议时,真正的羯摩才能开始。

与现代的议会程序比较,那就显得更为庄严神圣了,现代的议会提案,通常是三分之二投赞成票者,便算通过,有的则以超过半数为准,有的则以超过四分之三为准,但却绝少有要求一致通过才算合法的。佛教的羯磨法,通常多是要求一致通过的,僧中只要一人有异议,便是僧不和合,便是羯磨不成。仅有灭诤羯磨是行黑白筹(投票)而取多数表决的。

在羯磨法中,也有规定:凡是如法、如律的羯磨法,便不许可无理取闹而横加破坏。如有一人无理取闹而破坏如法如律的羯磨法者,僧团便可对他一人而作羯磨;如有四人以上的小集团取闹而别作羯磨者,便得破羯磨僧罪。所以佛教的羯磨法是一种极其神圣而又极其周详的议事法。

议事简单来说可以分为三种形式:

1 多数服从少数, 比如军事指挥者,让多数人民主讨论,但是下决心,要军事首要负责人下决心;比如佛陀在世的时候, 僧团信任佛陀是智慧和慈悲, 以佛陀说的为准。

2 少数服从多数; 这个为大多数人所知。

3 要求一致通过。 比如陪审团、佛教羯磨。

这三种方式哪种效率最高,哪种最公平,并不是绝对的,而是要看参与人的素质。

我们通过《十二公民》还可以思考很多问题:

  • 1、 只有这个议事制度,没有较真的8号,能否保证公正的判断?
  • 2、 如何进行公民素质的教育?
  • 3、 如果8号就能做出公正判断,为什么还需要陪审团的存在?
  • 4、 选择什么样的人主持陪审团,是否必须是权威?
  • 5、 陪审团的人员构成怎样是最合理的, 这个模拟陪审团中有小商小贩、有性格严重缺陷者、有蹲过监狱的... 他们发挥了什么作用?
  • 6、 中国人大多数是以和为贵的, 我们该怎样理解有价值的激烈的冲突? 虽然电影的结局是好的,但是激烈的冲突是否可以回避,演员激情四射,让人忧虑现实中有没有失控的可能。
  • 7、 看了《十二公民》,我们对少数服从多数有了什么新的认识?
  • 8、 如果陪审团各自亮出身份,又会怎么样,比如8号亮出自己检察官的身份, 会是个什么过程?
  • 9、 陪审团这种形式的适应范围是什么, 还可以用于哪些领域? 比如:把互黑的中西医粉放在一起,是否恰当,而要求他们必须达成一致,需要多长时间?
  • 10、 陪审团除了追求公正的结果外,还会产生了其他什么价值?
  • 11、司法公正和舆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舆论对公民判断的影响有多大?

虚构的陪审团,在几个小时内构成了一个 短时的非营利组织, 我们可以看到非营利组织议事机制可以增进大家的理性、友谊和公民素质。

思考过去几年最值得推荐的影视有哪几部,《十二公民》必然是其中之一。

节奏整体张弛有度,除了最后医院那里有一部分节奏太缓慢接不上气加上前期长期紧张导致略有困意。此片是我看过最棒的丧尸片之一,之前看《釜山行》的时候就感觉应该是对此片尸潮大场面有过借鉴的。

弹幕让人感觉特别不舒服,从开头一直到离开韩国机场,实在是忍不住了,来发个长评吐槽下弹幕,弹幕那边发太长被删。只就离开韩国飞机上通话和之前的剧情作一点个人评论,欢迎讨论。

  1. 请不要一直剧透和骂角色这这那那的,非黑即白完全不考虑别人的情况的熊孩子多仔细看看代入情绪和感情,这样看电影才会有体验。另外一些疏忽和巧合才能推动剧情啊,不然你要看60集电视剧啊,无巧不成书。感觉上帝视角和站在制高点的类似网暴的行为真是让人窒息。——推荐个稍微极端一点的电影例子《十二公民》,被错误网暴一次你就知道那些网暴你的人跟你如此的行为一模一样

  2. 这种东西经常在辩论场上看见但是实则需要佐证,而不是伪反证法。比如说韩国机场男主电话没关机,有的人非要喷他媳妇,理由是没法关机静音又不是开关盖子的智能机。给我看傻了,除非你用过军用卫星电话或者百度查证了有一定证据不能,不然为啥会说出这种伪证明。感觉唯心主义特别严重,我觉得是对了所以瞎说也要把他说成对的。举个例子假如你是男人你知道男人可以高潮,然后你交了一个女朋友,因为她不是男人,所以你确定她不能高潮,结果就是是你绿了或者单身了。再说说合理推论,民用手机比如小灵通都有静音关机的能力,一个军用卫星电话连这点都没法做到么,那如果要夜袭或者隐秘作战怎么办,甚至是无线电静默(百度了一下是不发送信号只接受不知道能不能收到电话求进一步科普),没有喷男主的意思确实失误了,但是也推动和加快剧情带动了紧张节奏,给男主戒指的队长也死掉了,给了更大更重的使命感。

  3. 男主媳妇回电话的原因之一也是男主之前打了电话,然后有人喷什么行动期间打什么电话,就感觉特别为了喷而喷。如果是有重要情报,临死留言,撤离警告之类的,没回个电话过去是不是还要被喷死啊。个人觉得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考虑了半天才回这个电话可能有以上原因也有担心之类的,不能用结果论来否定过程啊。

    就跟之前武汉医生发布非典谣言被警告一样。从过程上看好像警告方和医生在群里提醒亲友都没错吧,最后因为武汉疫情爆发怪处分他们的人办事不对,甚至在医生去世之后各种渲染气氛。过程上他们都只是执行者没错,如果没有经验或者证据直觉他们也不敢放手这件事啊,如果说真的是谣言导致不良后果承担更大的责任因为没有做好职责。真正出问题的地方可能是应对吧,因为“谣言”发布的好多人都是医生,然后不是非典也应该重视起来查清楚,而不是处分“造谣”就完事了,另外一堆医生觉得是非典却没地方上报和话语权也是挺难受的。但是你完全不能单说处置他们散布“谣言”不对,因为那都是事后诸葛亮并且不符合程序,你只是作为旁观者在看热闹。

    有点类似打游戏喷人,辅助0-10的菜鸡,一场的数据就要说明点什么吗,如果每次死都是掩护大哥或者先手控制诱饵,然后一堆助攻或者关键作用,你还要用这场的数据来喷人只是嘴上一爽而已,到底发挥好不好意识在不在线每个人心里都有点数,口嗨别过分。

    看到许多类似“如果是我,,,,我,,,”的句式,设身处地,谢谢了!

  4. 我怀疑是不是真的很多人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国际巨星,说的话实在是鸡你太美了。女人小孩累赘张嘴就来,你不是女人生的不是小孩被照顾长大的吗,只是没碰上这个,所以你就站着说话不腰疼。虽然是有点个人英雄主义的电影,但是那么多人的牺牲和贡献你不能全当做看不见啊,你能在b站看电影发弹幕就是因为有人不把你当“累赘”,甚至就算是“累赘”也把你拉扯大的啊。

  5. 是不是有机器人节奏弹幕,如果是的麻烦说一下,我感觉真是纯粹故意弄得很生气然后弹幕吵架的。

  6. 很少评论和弹幕,不知道这篇长评会不会被删,符不符合政治网站等礼仪规范。不周之处见谅,欢迎讨论。

好的地方各位都说过了,我来说说不好的地方。

  1. 本片(在我看来)最大的问题在于全片的最后一幕:“真凶落网”。这一幕对于影片想要传达的信息制造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原版的《十二怒汉》在最后并没有给出所谓的“真相”—因为在法庭上,没有人知道事实的真相究竟是什么,我们只能按照法律来,而刑事检控是无罪推定原则的,除非被告人被证明有罪的立证成立且无“合理怀疑(reasonable doubt)”,这个人就是无罪的。《十二怒汉》想要传达的信息很明确,那就是对于法律和程序正义的尊重:法官instruct陪审团去对于事实进行判定,并得出检方的立证是否有reasonable doubt,给出案件的裁决,至于事实究竟如何,陪审团是否可能做出了错误的结论,那不重要,但是我们不能根据一些有明显漏洞的证据把被告人送上电椅。《十二公民》对于“合理怀疑”这一点也在影片中反复强调,但是到最后却以上帝视角给出了“真凶落网”的结论来justify陪审团给出的意见,这让影片传达的消息直接掉落了一个层次。
  2. 英美法模拟法庭的设置虽然是在中国目前的法律体制下对于普通法系下陪审团的出现找的一个不错的理由,但是也体现了很多问题。普通法系相对于大陆法系更加重视证人的证词,但是对于证词的可信度,在普通法系中有着一个重要的设置:right to confront,即被告人及辩护律师有权对证人的证词进行交叉询问。在美国,这一权利被宪法第六修正案的right to confront clause所保护,随后的一系列判例也建立了相应的hearsay rule,即证词不得以“听说”的形式出现,以及证人必须与辩护方当面对质以保护辩护方的询问权,即证据只要是以“证词”形式出现,证词的提供者必须出现在法庭而不能以录像或者录音的形式提交作为证据。而在模拟法庭中去模拟真实案件的话,则只能以书面形式或者录像形式展示,律师几乎没有任何对于证人进行质疑并询问使其暴露出自己证言漏洞、让陪审团更好地接近真相的发挥空间,也让模拟法庭这个对于帮助学习英美法系的作用大大减弱。结合第一点来看,或许把这个模拟法庭模拟的案件改成纯粹虚构的架空案件或许会更合适。至于模拟法庭对于陪审团关于案件的认真程度的影响,影片中也进行了一些调整但是效果有限,不过这个事情基本上无解,也不能怪编剧。
  3. 8号陪审员被设置成了检察官,符合中国的国情和主旋律:中国刑事案件的有罪率高达99.9%,一般来说如果对于案件的事实有所怀疑,往往会在公安机关和检方就解决并结合当事人的口供给出无懈可击的立证,而不会等到法庭上被律师推翻。如果这个检察官的设置放到美国,则大概率会是默认主张被告无罪的律师。抛开陪审团一般不会选择法律工作者的惯例不谈,8号的工作选择了检察官这一“代表正义”的职业,相对于找一个普通人(比如原版的建筑师)去为程序正义站台效果要弱很多,相对来说,选择急诊医师或者老师这样的职业,提出“无罪推定”整体上效果或许会更好些。
  4. 一些照搬的细节的处理有“为了模仿而模仿”的感觉,比如天气,和3号说“我要杀了你”时,8号的“你不是真的想杀了我吧”的反应相对于原片的处理感觉上差了太多,而另外细节则被直接忽略了,比如三号的台词“这个老头能记得什么呀”,在原版出现时导致其他陪审员都在看3号:既然你觉得这老头什么也不记得,那么他的证词又有何意义呢?这一段在《十二公民》中被完全忽视,让这句台词出现的意义大大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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