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由旅行社与学校、科研院所、博物馆、纪念馆等合作,以自然、地理、科学、历史、体验、人文、天文等为主题,融探究、学习、旅行为一体的“研学旅行”逐渐走进大众的视野并受到青睐,每逢寒暑假,参加一次“研学旅行”,成为很多家长、学生的重要选择。
从实践中来看,参加一次研学旅行,对锻炼孩子们的独立自理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观察分析能力、研究思考能力总体上是有好处的,很多参加了研学旅行的孩子,明显成长了、懂事了,日记作文的内容更丰富了,更重要的是在他们心中培养了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树立起了远大的目标和理想,这些,都是我们推行素质教育所需要的,也是培养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所需要的。
不可否认,在过去的研学旅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有的牵头组织者和落地的接待方没有衔接好,落地接待方因为临时工作安排而导致闭馆闭园,而组织方又无其他备选地点,导致研学旅行无法进行,研学旅行变成了“流落街头”;有的牵头组织方过于夸大落地接待方安排的效果,结果到场以后仅仅是自行参观,没有专门的讲解、互动和体验;有的牵头组织方在面对极端天气、交通工具受阻等情况时没有应对措施,导致出现学生后勤无保障等情况。
研学旅行的积极意义是毋庸置疑的,这一点无论是学校、家长还是学生个人,都是肯定的,但个别研学旅行的组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也必须引起重视,让研学旅行真正规范起来,同样是全社会的共识和期盼。在这个背景下,省教育厅历时近两年编制了江西省《中小学研学旅行》标准,就显得非常及时、非常必要。这个标准,明确了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认定、研学旅行过程设置、研学旅行组织实施、研学旅行评价等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对研学旅行进行了全过程、全环节的规范,能够从源头上管理、从细节上管控,对促进我省研学旅行健康有序发展,真正地让家长放心、让学生舒心、让教育部门安心,都是一个重要的“护身符”。
好的制度、好的标准在于落实落地。省教育厅对此已经有了计划和安排,需要得到各地教育部门、文旅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全力配合,要切实加大对这个标准的宣传力度,严格把好研学旅行组织旅行社和研学旅行基地的“准入关”和“监管关”,凡是不具备基本条件的旅行社不得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凡是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机构不得作为研学旅行基地,凡是课程设置、交通线路安排、应急处置预案不科学不合理的项目不得向学校进行推广。有关部门要在严格审核把关的情况下,向学校和学生家长提供合格的备选研学旅行组织单位和研学旅行项目,坚决杜绝组织者和项目良莠不齐的现象,尤其要杜绝旅行社和其他培训机构变相组织研学旅行活动的情况。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研学旅行活动的全过程监管,随时掌握研学旅行项目实施情况,必要时进行指导和协助;研学旅行的组织方在遇到重大突发情况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以便及时妥善进行解决;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对研学旅行组织机构和基地经营单位进行培训,确保相关机构增强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契约意识、应急意识,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任何时候都必须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必须重视服务质量和研学品质,确保学生真正有所体会、有所感悟、有所收获,把“研学”的功能体现出来。
相信有江西省《中小学研学旅行》标准的保障,有省教育厅和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精心指导和推动,我省的研学旅行能实现科学健康有序的发展,实现“读万卷书”与“行万里路”的有机结合,成为广大学生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完善自我的一次重要体验。相信这也是制定这个标准的初衷,是广大学生家长和学生的期盼,更是我们推动素质教育、培养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新江西人才的需要。
(作者简介:袁茂华,南昌市应急管理局新闻宣传科科长,时评人。)
编辑:吴永亮 审核:卢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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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课程——研学出发仪式
千里观复,知行同途——缅怀烈士英魂,传承马兰精神
根据《意见》内容来解读,所谓研学旅行,即是通过组织学生开展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进行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毫无疑问,在中小学校推广研学旅行,一方面,对于学生开拓思想视野、增加课外知识、提升综合素质不无好处。另一方面,这种寓教于乐的校外教育活动,让书本知识与生活经验深度融合,学生真正能够在玩中学、学中玩。
研学旅行要牢牢把握内容要求。《意见》出台后,我们首先应理清思路,分类、分步实施,而不能盲目行动、急于求成,否则教学效果非但不佳,可能还会适得其反。实际上,《意见》对研学旅行的内容设置已有明确规定。比如,不同年级段的研学内容主题均不一样,小学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以省情国情为主。从认知层面分析,这无疑是一种循序渐进的教学模式,符合学生的思想成长规律。所以说,作为教育部门或各级学校,要严格按照《意见》标准,结合地方实际科学设置研学旅行教育计划,确保顺利实施。
研学旅行不能有名无实。我们当警惕一种现象,有些学校为了完成考核任务,从表面看,研学旅行教育计划设置很到位,却只停留在纸面,疏于实践。究其原因,一来害怕耽误应试科目的学习时间,要么把研学旅行调整到休息日,要么点到为止,要么干脆懒于行动;再者,担心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存在安全隐患,为了规避责任风险,抱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从而让研学旅行形同虚设。需知,《意见》的出台是建立在充分了解民情民意、深入社会调研基础之上的,应该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所以说,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教育部门或学校还要进一步细化方案,增添措施,确保研学旅行活动既安全又高效。
研学旅行切忌走形变味。研学旅行作为集体校外活动,肯定会面临吃住、交通、门票等费用问题,这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有人认为,研学旅行既被列为教育课程,所涉及的费用该由学校承担。但笔者认为,研学旅行虽然归为校内课程了,但毕竟是一次校外学习活动,学生才是最大的受益者,那么,本着自愿原则,家长在这方面进行适当的教育投资是理所当然的。况且,《意见》明确指出,将会引导相关部门对研学旅行活动所有消费项目提供系列优惠政策,甚至还有贫困减免。只不过,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当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收取费用,千万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借机向学生摊派,而让研学旅行走了形、变了味。
可以肯定,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是素质教育提升工程的创新之举,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意义。我们应当深入思考,如何把研学旅行这门课程上好、上活、上出效果。这就对这项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实践者提出了更高目标要求。一句话,研学旅行别“看上去很美”,要让学生研有所得、学有所获,最终才能促成社会满意、家长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