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博导带了很多学生,却只推荐一个学生出国,甚至为了他的事情求人,这说明啥?

【已完结,偏执糙汉男主vs娇软纯纯女主,要素:一见钟情、强娶豪夺】

我自小便是一个不受宠的公主。 后来,我明明早已成婚,皇帝却要我隐瞒人妻身份,迢迢万里和亲塞北王莫索。 我常常念起昔日夫君,可被莫索发现了,他只会变本加厉的折磨我,“阿雪,你只能是我的”。

阳春三月,辰国边陲的都城绿色正浓,一队声势浩大的送亲队伍吹吹打打地出了城门,刺目的红色涌进荒凉的戈壁,连乐声都没有之前的响亮。

婢女撩起帘子,她的身后是看不到尽头的草原与凛冽的风,我平淡地应了一声,婢女便心领神会地放下帘子离开了。

风让马车上的铃铛响了一路,这声音让我发慌,忍不住生出了逃跑的念头。

但我不能,几天后,我将以和亲公主的身份嫁给这片草原的王,这是停战的代价。

进入塞北的第三个早晨,我在马车里昏昏沉沉,忽然,外面寂静一片,除了铃铛声再无其他。

外面有马蹄声,似乎有人策马而来,我便起身整理衣冠下了马车。

辽阔的大草原上绿草如茵,有人骑着黑色的骏马疾驰而来,他勒紧缰绳,黑马不受控制地抬起前蹄,发出一声嘶鸣。马上的人一身异族部落的衣服,肩上搭着柔软的灰色皮毛,他的脸就隐藏在皮毛后面,只露出一双桀骜的眼睛。

像是草原的鹰,与我以往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莫索并没有下马,他的队伍姗姗来迟,停在了不远处没有靠近。莫索拉下颈间的皮毛露出一张冷硬的面孔,他的五官深邃,充满了异域风彩,额头上缠着宝石编织而成的头饰,最中间是一颗极其漂亮的琥珀,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连那双眼睛也染上了一层金色。

他盯着我从头看到脚,视线又移到了我的脸上,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他扬起下巴,一句话没说就骑着马离开了。

这情形是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

我在原地伫立了很久,辰国的公主被这样轻慢,那些官员们面色难看,却也没有说什么难听话,只是忿忿不平地催促婢女搀我上马车。

而我也从那个男人的眼神中明白了一件事。

婚礼在两天后举行。异族的服饰繁复沉重,我身上套了琳琅满目的珠饰,沉重的仿佛要压弯我的脊梁。但替我装扮的异族姑娘们却很高兴,她们用磕磕绊绊的中原话说他们的王对我十分重视,喜服饰品都是用的最多最好的,足以证明对我的喜爱看中。

身上似有千斤重,连日的车马劳顿与塞北多变的气候带来了严重的后果,我想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她们才给我擦了许多脂粉。

我被簇拥着走出大帐,巨大的篝火前姑娘们载歌载舞,男人们喝酒大笑,连辰国的使臣都被灌了好几杯,与异族的官员们挤到了一起。

火光冲天,莫索的脸庞镀上了一层暖色,他今日打扮隆重,心情似乎很不错,他向我伸出手,扶住了脚步虚浮的我。这样的日子显然不适宜其他表情,我努力地微笑着,在众人的欢呼声中与莫索完成了仪式。

一杯酒下肚我已然觉得头重脚轻了,早早的被扶回大帐。宴会接近尾声,莫索撩开帘子进来,却不想我的胃里顿时一阵翻江倒海,他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见我吐了一地。大帐里的味道实在难闻,莫索沉着脸叫人进来收拾,他似乎再不愿靠近我,转身离开,并且这一晚再也没有过来了。

我躺了足足几天,醒来后,送亲的队伍早已离开,而这时我才知道莫索遣了所有汉人回去,只留下我一个。

是啊,他一定是嫌队伍里混进了辰国的探子麻烦,便一劳永逸地全部撵走。

这对于和亲公主来说毕竟是件不小的事,为此,我那个捉摸不透的夫君竟还特意过来告诉我一声。他见我反应平淡,眼神有些疑惑。

其实我倒是无所谓,我自小习惯了一个人,遥远的塞北与辰国的宫殿没什么不同,只是忧心语言问题。

我正思索着,一个皮肤黝黑的女子进了帐,她咧开嘴笑得十分明媚,用中原话叫我“王妃”。

那女子便是莫索给我找的婢女。她叫米朵,与我此前所有的婢女都不一样,用不太熟练的中原话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米朵高兴的说是莫索特意挑选的她,看上的就是她的性子活泼。

有米朵在,这里的生活果然好了许多,只是她偶尔会盯着我发出疑问:“王妃,你为什么总是不笑?”

我颇有些认真地告诉她,因为我从小是个面瘫,天生就不会笑。

米朵的眉毛纠结成一团,因我的糊弄气得不行。

而我仔细想了想,能让我笑的机会其实不多。

我是先皇最小的女儿,生母是个宫女。娘怀上我的那年,先皇的病情恶化,渐渐连床都下不来了。

谁也没想到娘能怀上我。

先皇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头,还病着,许是那天他突然来了兴致,不知怎么瞧上了在一旁低眉顺眼的我娘。

娘是个老宫女,还差半年就外放了,这世上的事就是无常,一朝宠幸,她被牢牢钉死在这皇宫里,除非死别,她出不了宫门。

于是,半辈子好脾气的老实宫女足足忍到了新帝继位的几年后,满满一瓶毒药灌下去,神仙都休想把她救回来。

彼时我只有五岁,攥着几枝芬芳馥郁的桂花呆立在门口。毒死的尸体本就狰狞,她又那样决绝,我只记得黑色的血液从她的口鼻里溢了出来,淌了一身,她的表情很痛苦,像故事里的厉鬼,面容极尽扭曲。

后宫的女人们很少有死得这样不体面,娘做到了,也让我看到了。

没人来捂住我的眼睛,宫女们只是远远地窃窃私语,于是我便眼睁睁地看着她那样死不瞑目。

娘给我起的名字叫雪,但娘的家乡从来也没有雪,她想回家,却不肯带上我。

后来,我独自在皇宫长大。当今皇帝,也就是我的兄长对我不闻不问,我仍然宿在母亲的宫殿里,只有零星几个老宫女陪伴,她们不曾苛待我,也并不亲近,只管我一日三餐便了事了。

我日日被困在破败的庭院里幻想外面的世界,而至此至终,那扇紧闭的宫门也不曾有陌生人推开。

我长到十几岁,经常坐在那棵枯死的榆树上看着宫墙外面的角巷,很少有人注意到我,就算是看到了,也装作没看见低头匆匆走过,他们都当树上的人是宫里的孤魂野鬼,怕惊了我的安宁。

直到有一日,一个身着红色官服的男人从巷子里路过,他眉目俊郎,气宇轩昂,简直是这巷子里最明亮的存在。

我的身后是枯败且褪色的,而那红色如此刺眼,分明与我是两个世界。

我来了兴致,挺直身体,面无表情地发出奇怪的声音吸引了那人的注意。

他看到我时果然愣了一瞬,我期待着他能像那些宫人那样吓白了脸,连滚带爬地逃跑。

可我始终没有想到,男人竟是规规矩矩地俯身行礼:“臣沈琮,参见长公主殿下。”

我吓了一跳,差点从树上掉下去。

或许连我也差点忘记我的来历与身份,只当自己是后宫里的一个孤魂野鬼,也从来没有人这样恭敬地向我行礼。

我满脸通红,恨不得就此钻到地底下,因为许久没有和外人说过话,结结巴巴地回了句:“我……没事”,就溜下树去。

我看了看自己洗到发白的裙子以及野草一般肆意生长的头发,一时间竟十分羞恼。我用池塘里的水理了理头发,再次胆怯地爬上树去,然而巷子里却已经空空如也。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偶然的遇见意味什么。

兄长破天荒地赏了一些东西给我,破败的宫殿也被修缮了一番。我有了新裙子,头发梳成发髻,也能戴上漂亮的珠钗。新来的小宫女告诉我,这一切都源于沈琮。

小宫女是说沈琮那天见到我的模样,定是觉得堂堂长公主过得如此清苦是不妥当的,于是上奏皇上,兄长这才记起还有我这么一个妹妹。

兄长还是皇子时,沈琮便是他的心腹,如今他是皇帝的左膀右臂,一人之上万人之下,于是他不过一句话,就改变了我的处境。

小宫女的眼睛亮晶晶的,告诉我许多沈琮的事,我看得出她对沈琮的憧憬,这种情绪也在她的话语中影响了我。

后来,我竟与沈琮有了许多交集,那年我不过十几岁,情窦初开,自然而然地喜欢上了沈琮。

我不敢跟旁人说,只敢写了一封又一封寄不出去的书信,藏在我枕头下夜夜枕着它们入眠了,我想,喜欢一个人真是个美妙的事。

我幻想嫁给他,也曾在及笄那年鼓起勇气写了信告诉他希望他能娶我。

然而世事无常,我十八岁时,却从长公主变成了公主,安了个陌生的名号,远嫁塞北,怕是终生都回不去辰国了。

莫索很少过来这边,他从不过夜,却对我的情况了如指掌。

我当时并不知道我的三餐都有人上报给他,甚至要从我本就不怎么变化的表情中揣测出我的心情,他只是常派人送来许多东西,吃食玩意样样都有。

偶尔我会遇到莫索,他策马而归,我站在帐前看着那个男人,而这时,总会有一道视线穿过人群,牢牢地锁定在我的身上,那眼神说不清道不明,又总是匆匆闪过。

这种情况,我根本弄不懂他的想法。

我这里安静,国师却总来充当太医的角色。

国师是位性子高傲的老者,他的医术高超,经常被莫索派过来替我把脉,大材小用也就是如此了。为此他经常冷着一张脸来,又说着我听不懂的异族话骂骂咧咧地走了。

国师是懂中原话的,他偶尔向我抱怨,指责我是红颜祸水。他显然误会了很多事,在国师口中,他们的王去了一趟辰国王都,就被我这个女人迷住了,非要娶回来,为此还与辰国签了什么契约。嫁过来也就算了,我这不知好歹的女人却从不主动去找莫索,让可怜的丈夫夜夜宿在冰冷的王帐。

他说得胡子一翘一翘的,看起来真是气得不轻,我哑口无言,却不能辩驳什么。

米朵也破天荒地在旁边不说话,显然也是认同的。

国师说得很对,我已经成为莫索的妻子,与他的关系不能那么僵。

可他们不知道莫索不来我是高兴的,因为我有一个秘密,一个不能让所有人知道的秘密。

我想着找个机会把这个秘密告诉莫索,却总是犹豫,倘若事情败露,也不知我的下场是死是活。

天气转凉,米朵撺掇着我为莫索准备冬衣,我嫁过来已有半年,塞北的日子并不如汉人所说的那样苦,我竟被养得胖了许多。但我与莫索的关系冷淡,连一向不怎么提这件事的米朵都忍不住劝。

她说,她听闻中原女子擅长刺绣,不如让我在莫索的衣服上绣上中原的纹样当做礼物。

我有些心虚,我的绣工实在是拿不出手,米朵也许不知道我生长的地方是个什么光景,也不过是大了之后才略懂了一点刺绣。

好歹是和亲公主,总不能什么都不做。

于是我决心拿出一件像样的礼物。

我废寝忘食地与那件衣服较劲,谁料到,塞北的天气无常,突如其来的降温让整夜刺绣的我受了凉,并且一发不可收拾,差点要了我的命。

莫索本该去了一趟别的部族,听到消息连夜赶了回来。

那时我烧得迷迷糊糊,突然大帐被人掀开,有人带着一身寒意坐在床边,我在睡梦中感觉到被野兽注视着的恐惧。

睁开眼,却是莫索,他的头发被风吹得凌乱,莫索双目赤红,让我觉得他下一秒就要杀人似的。

因为发烧神志有些迷糊,连胆子都大了许多,我虽然吃惊却并不害怕。也许是这场病真的很严重,我甚至听到国师一脸沉重地在说丧葬之类的身后事……莫索的脾气很暴躁,愤怒地呵斥了国师,我从没见过他发那么大的火,国师紧皱着眉头一声不吭。

突然,莫索的胳膊撑在我的耳畔,他的呼吸炽热,用只有我能听到的声音说得咬牙切齿。

“你是想自尽吗?就那么想回到他的身边?可你现在是我的妻子!不是他的!就算是死,也是要和我葬在一起的。”

这句话吓得当时高烧的我出了一身冷汗,我瞬间清醒,几乎是下意识地反应过来,他什么都知道,包括那个辰国人绝口不提的秘密。

我从皇帝的妹妹变成皇帝的女儿,是因为,那位长公主已经嫁了人,成了婚。

我嫁的不是旁人,嫁的是沈琮。

我早已嫁为人妇,却因莫索随手选了我,就硬生生安了个假身份出来,摇身一变成了和亲公主,远离故土,甚至要背负着这个能置我于死地的秘密来到塞北。

辰国拿一个嫁过人的妇人糊弄莫索,他会善罢甘休吗?

莫索的情绪很激动,可我对天发誓,我绝不是为了想回去见沈琮而寻短见。

于是我用尽身上的力气想攀上他的肩膀,然而最终只能虚弱地蹭了蹭他的脸,莫索却因为我这突然的动作愣住了。

求生的欲望战胜了一切,我虽然病弱,却在国师越来越多的汤药中吊住了一线生机。

而在这期间,莫索日日守在我身边,他的话不多,多数时是沉默的,只是紧紧地握着我的手,眸色愈发深沉,也再没有提过我的过去。那个秘密,却悄无声息地沉寂下去了。

我实在不懂莫索,但也不想整日提心吊胆,他这样费心救我,起码是不愿意杀我的,不管怎么样,只要能活着就是最好的结果。

一直到后来,我才从莫索那里得知了真相。

原来一开始,莫索就知道我是沈琮的妻子。那时我虽然轻易不在外人前露面,却因莫索十分忌惮沈琮,特意连我都调查过。

可就像我意外被莫索瞧上了一样,莫索的意外就在他那随手一指上。

那时的他并没有想到,原本只是一个让沈琮与皇帝心生间隙的陷阱,却真让他娶了个王妃回去。

他不知道皇帝会如此痛快地答应,当场就定下了我的婚事。

对此,我竟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可冷静下来,仍然觉得十分可悲。

只是,我却清楚地感觉到莫索隐藏着什么心事,这才能让他对我的态度转变得如此明显。

莫索会觉得我惦记着沈琮,是因为他不知道我与沈琮是一段孽缘。

那时因为沈琮,我终于被兄长想了起来,改头换面,也从那阴冷的宫殿里放了出来。

很奇怪,在我为数不多的可以出去放风的机会里,总能遇到沈琮。

兄长召见过我几次,不冷不热的,却能说上几句话,秋围时也把我带去凑热闹。

那天沈琮穿着便服,比起朝服多了分随和,我偷偷地瞧着他,又不敢让旁人发现,沈琮坐得端正,却有人朝着他的手背丢了一颗枣子。

我还没反应过来,沈琮旁边的位子上就多了个穿骑装的女人,她容貌动人,娇笑着与沈琮说着什么,俩人显然是熟识的。

她那样大胆,其他人却见怪不怪,皇帝叫她的名字,她也笑着回应,还叫嚣着一会儿要与皇帝比试比试。

我后来才知道,那女子是大将军的女儿,几人自小就认识,哪怕是如今地位悬殊,关系却仍然如常。

那天我也的确见识到那女子的风采,百步穿杨,不愧是将门之女。

这种活动我只是在旁边围观,因我是皇帝的妹妹,那些贵女也不太敢随意靠近,而最后我百无聊赖之下在河边散步,被一条毒蛇咬了个正着。

恰巧,又是沈琮救了我。

我始终在想,我与他之间真的有许多所谓的缘分,比如那条昏了头的蛇,刚刚好就在沈琮看到我时袭击了我。

我喜欢沈琮,可这份喜欢,却成了砍在我背后的一把刀,而这把刀,是我亲手递上的。

我及笈那天,那个多话的小宫女撺掇我向沈琮表明心意。她是在打扫时发现那厚厚的一叠书信的,许是那些信写得足够动人,竟感动了一个丫头。

她说,沈大人是个好人,就算被拒绝了也没关系,沈大人绝不会告诉旁人。

我看着镜子里自己有些瘦弱的脸颊,想到秋围那天站在沈琮身边那么明艳动人的女子,像被百花比下去的一株小草那样不起眼。

年少时总是充满了妄想与期待,为此却能生出天大的勇气出来,我想,我要告诉他,我要将我的欢喜都告诉他。

小宫女蹲守在朝会结束后去拦沈琮,我不知她说了什么,总而言之,她还是将沈琮引了过来。

其实仔细想来,那时的沈琮就面色有异,可我当时满脑子都是接下来要告诉他的话,并没有注意到。

我将自己一点一点刨开给他看,诉说着我的欢喜,可是我没能等到他的回答,却等来了另一个声音。

兄长笑着从亭子后面走出来时,我脸色煞白一片,他开口就说:“沈琮,想不到皇妹竟如此钟情于你。”

沈琮的脸色更加难看,我就是在那一瞬间就明白了什么。

我怕极了,可还没等我说什么,皇帝张口便要赐婚,他要我风光大嫁,成为沈琮的妻子。

自始至终,沈琮一言不发。

我没办法拒绝,不是因为我喜欢沈琮,而是赐婚那天,我跪在皇帝寝宫前求他收回成命,这位本就与我毫无半点亲情可言的兄长却冷硬地告诉我,我必须要嫁给沈琮,他需要一场声势浩大的皇室婚礼。

那天,我拖着沉重的双腿离开时,看到了一位雍容华贵的美人,那是新入宫的妃子,是将军之女,皇帝的青梅竹马。

我不过是皇帝堵上悠悠之口的工具罢了,他要的是我长公主的身份。也就是在那一瞬间,我明白了围猎那天枣子落在沈琮手上时,他抬头看向女子的那一抹温柔是什么意思。

皇帝抢了他的心上人,赔给他一个长公主,谁听了不叹一声好福气?

沈琮不愿意,也从来没有一个人在乎我愿不愿意。

我情窦初开遇到了沈琮,可这份感情还来不及绽放,就被人随手摘下。可我知道他喜欢别人,便死了心,我虽钟情,却更厌恶一个不爱我的男人。

婚后,沈琮与我相敬如宾,我安安静静的从不主动招惹,他却尝试着与我相处。

沈琮喜欢的姑娘文武双全,与那位妃子相比,他惊讶于我竟只是识字,不懂诗词。他自然不知道我到底算个什么东西,我在宫里,过得可曾自在半分?

我不知道皇帝在第一次因沈琮而想起我这个妹妹时,是否就动了将我许给沈琮的心思,我与一个臣子频繁的相遇,当真是因为缘分吗?

沈琮那么聪明,他当然明白皇帝的心,可他还是全盘接下。

两年间,我与他关系冷淡,甚至有些抗拒。而那日宫宴,他带我去宫里赴宴,也就是那个时候,我遇到了莫索。

当时辰国正与异族打得不可开交。

莫索骁勇善战,是草原上无畏的野兽,他的部下勇猛无比,打得辰国的军队招架不住,皇帝有心求和,便设了这样一个所谓宫宴请他过来,为了不那么显得像鸿门宴,还特意准了官员带家眷过来。

那位异族的王却与我坐在对面,这样的座位安排显然是故意为之的,沈琮是皇帝的左膀右臂,皇帝是想让沈琮与他相对,可不知怎得,沈琮却在那时被人叫走了,只独留我一人坐在那里。

座上皇帝的表情有些奇怪,似乎在等待着什么,我并不知道他们此前已经有过几轮谈判。

莫索没怎么喝酒,我心里隐约有些不安,等我抬起头时,不知道他已经看了我多久,莫索突然就笑了。我一头雾水,只得礼貌回笑,而就在这时,莫索指着我,宛如狐狸般狡黠地勾着嘴角说:“和亲可以,我要她。”

四周瞬间鸦雀无声,皇帝的眼神晦暗不明,面对如此大胆的莫索,在场却没有一个人提醒他我是沈琮的妻子。我吓得面无血色,正要开口,却有一人制止了我,是我的夫君,他的身后是姗姗来迟的皇帝宠妃。

沈琮过来时刚好看到了这出好戏,他的脸色很难看,三言两语就与莫索转了话题,我则被宫女悄悄带走。

当时我并不知道,被带走的那一刻起就再也出不去了。要是非要走,便只能是以和亲公主的身份。

我被关了两天,这才见到了我的兄长,他高高在上,正端坐在那里喝茶,仿佛听不到我的哭诉。

沈琮与我的关系是不好,他本就喜欢另外一个女子,可我毕竟是他的妻子,为君者怎能这样置臣子的颜面于不顾?

皇帝放下他手中的茶碗,平淡地说:“阿雪,是沈琮告诉我,他说他从未碰过你,你仍是完璧之身。”

我如雷击一般愣在原地,一时间脑袋一片空白。

皇帝的眼神里似乎带有一丝怜悯,他冷静地宣布:“我会给你一个清白的身份,你会堂堂正正地嫁给莫索。”

真是荒谬,我已然嫁为人妻,却要我再嫁一次。

而沈琮……沈琮……他亲手把我送了出去。

顷刻间,我似乎失去了所有力气,瘫倒在地,我盯着那位悠闲着喝茶的皇帝,觉得可笑。我再一次面临两年前被赐婚给沈琮的局面,要么嫁,要么死。

那时我满心绝望,我不在乎塞北苦寒,我只怕莫索知道真相会忍不住杀了我,更会挥刀南下,送亲的队伍走了好久,我便想了一路,我不知与他相处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莫索正阴着一张脸盯着我喝药。

谁都知道他的心情很差,米朵的眼神也很绝望,我从她茶色的眼眸中看到一个面色蜡黄的女人。

那场风寒之后,我的身体大不如前,终日病怏怏地躺在床上。

国师的表情凝重,他说我忧思过重,是心病,我不免觉得有些矫情,他说得那样勉强,让我觉得怕是要命不久矣。

有一日我昏昏沉沉,做了个梦,梦里我病死他乡,竟无人吊唁,被困在土里,连灵魂也找不到回家的路。这梦真实的吓人,我从梦中惊醒,却被站在床边上的莫索吓了一跳。

莫索一句话没说,捞起床上的我往怀里一按,他将我裹在厚厚的斗篷里,大步往外走着。

没人敢拦莫索,尤其还是他心情不好的时候。

莫索骑着他的那头黑色骏马离开了营地,我被他抱在怀里,大气也不敢出,不知过了多久,他这才停下马出声:“到了。”

我一愣,半天才从斗篷中探出头,冷风袭面而来,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却被眼前的景象吸引了所有注意力。

我们正在山顶上,寒风呼啸,此时天已经暗了下来,夕阳的余光里,我看到远方一个浅浅的轮廓。

莫索的声音并不平静,他见我呆呆地望着远方,粗鲁地转过我的下巴。

“这是你最后一眼看那个地方,”莫索的脸逼近,他恶狠狠地说,“你永远也别想回去!”

我被他胡乱地裹在怀里,莫索已经调转了马头向山下走去。我突然觉得委屈,眼泪夺眶而出,莫索发现了怀里的人在颤抖,他把我捞出来,却看见怀里的女人哭得很凶。

莫索的表情相当奇怪,他盯着我,嘴张了好几次都没说出什么,最终只是胡乱地帮我擦擦眼泪,我分明从那张脸上读出了不知所措的意味。

我一嗓子下来,连莫索那一贯脾气大的坐骑都安静下来,似乎怕极了我。

莫索笨拙地哄我,这实在是很稀奇的事,毕竟我以为我跟他的关系远没有这样熟,然而见到我哭,他似乎很难受,表情像被人打了一拳一样扭曲。

我们慢悠悠地骑着马,他等我的情绪平静下来,才嘟囔着:“怎么这么小一个,哭起来这么大声?”

我心想我都这样了,连哭也不能哭?

太阳落山了,天上满是星星,倒也不耽误看路,而我这才想起来我正病着呢,莫索这么一折腾,顿时感觉被气活了。

马骑到了一片湖泊,湖水倒影着漫天星辰,莫索抱我下马,说要在这里休整一下。

那匹马相当有灵性,见主人没注意到它,欢快地扑腾到水边喝水,水珠溅了我一身,莫索解下披风帮我穿上,他自己不知道去了哪里。

今夜没有风,湖边静悄悄的,偶尔能听到几声虫鸣,我的心却难得的安静下来。

莫索回来了,他出手利落,从背后拿出一个沉甸甸的花环不由分说扣在我的脑袋上。

我闻到了馥郁的香气,不知是什么花,我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不知所措,伸手就要去摸,他捉住我的手,难得说了句好听话:“别摘,你戴上好看。”

我看不清莫索的表情,莫名的觉得这人真有意思,刚想问他为什么给我这个,他先一步开口。

“中原可没有这样美的花,你还是别想着回去了,”他停顿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也别想着那个男人。”

我突然厌烦了他这种说辞,连日来的憋屈让我下意识反驳:“我不想他。”

我调整了下花环的位置,第一次走近莫索,星空下,我能看见他那双漂亮的眼睛,莫索安静下来不开口时,绝对的赏心悦目。

“你可能不清楚,我与沈琮的婚姻也是一个交易,就像与你的一样。”

我看着他说:“我们没有感情。”

说实话,我对沈琮除了恨再也找不出第二种情绪,事实上我是个很现实的人,从前我喜欢过他,也幻想着能嫁给他,因为那样我便会逃离皇宫,可沈琮不爱我,甚至还不如我肯跪在皇帝寝宫前求一求情。

娶一个不愿意娶的人,他可是一句话都没说。

沈琮令我失望,而更失望的是,他将我亲手推了出去,我尚且顾及他身为男子的体面,他却那样绝情。

从确定和亲的那一刻起我就再没见过他,否则,怎么也得再赏沈琮两个大耳瓜子。

我不过是,很不甘心罢了。

莫索听出了我语气里浓浓的怨气,却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我们不一样。”

突然,莫索眉头一皱,下意识地将我搂在怀里,而我也看见了黑暗中那一双双绿幽幽的眼睛。

我瞬间生出了恐慌,荒漠里的狼是最凶狠的,一想到会被这样一群野兽撕咬分食,身体便控制不住地颤抖。

莫索拍了拍我的肩膀,低声安抚:“别怕。”

那匹马也显得有些焦躁不安,它踱到了我们身边,莫索突然将我扛到肩上,翻身上马,一个呼哨,马儿便撒丫子跑起来。

快要入冬了,这时候的狼群是穷凶极恶的,它们并不愿意放弃到嘴的食物,一直警惕地盯着我们。果然,马还没跑多久就发出一声痛苦的嘶鸣。

我听到莫索用异族话骂了一声,他利落地下了马,反手将我横放在马背上。

这样的境况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我拼命地拽住他的袖子,到这个时候了,他还能看着我语气无奈地说:“放手。”

我怎么可能撒手,我这才发现那匹威风凛凛的大黑马被狼咬了一口,正憋屈地撂蹄子。

莫索挣脱了半天发现挣不开,他怔了一下,显然没想到我这个病人竟有这么大的力气,笑着说:“你可别想逃。”

随即不等我反应,他一拍马屁股,喊了一句陌生的指令,他的爱马便毫无顾忌地向前奔跑着。

我在马背上颠的差点吐出来,莫索离我越来越远,而那群狼也鬼鬼祟祟地靠近了他。有狼追着我,但主力都在莫索那里,我竟被马驮着逃离了那可怕的围剿。

不知道跑出去多久,终于能翻过身,我拼全力勒着缰绳想让它回去。这马性子倔得厉害,费了好大的力气它才肯停下来,它自己也被我折磨的不轻。

手里还攥着莫索的袖子,我掉转马头向刚才的方向狂奔。恐惧感都要将我淹没了,远远地就看见沙丘上的男人。

他的身后是两柄弯刀,衣服上血迹斑斑,连夜晚的空气里都弥漫着一股血腥气。男人坐着没动,那群狼早已没了身影。

我从马背上跌下来,踩着沙子踉跄地靠近,此时我的心里涌现出莫大的恐慌,因为那人一动也没有动。

我跌跌撞撞地向他跑过去,等扑到他的身前时,宛如死尸一般的男人突然睁开了眼睛。

他双目赤红,神色略显着疲惫,莫索身上的血浸透了沙子,他却在唯一还算干净的衣摆上擦了擦手,伸手捏了捏我的脸。

“怕什么,”他放松下来,“狼是很聪明的,它们伤不了我就会跑,但你要是不走……”,莫索笑了一下,声音轻了不少,“你就会成为我的弱点。”

他见我仍止不住哭泣,这才想起什么似的一把扯开自己的上衣,那夸张可怕的血衣之下是毫无痕迹的身体。

莫索勾起嘴角笑,得意地炫耀:“我身上的血都是狼的。”

我愣了半刻,然后毫不犹疑地给了他一拳。

那天之后,我仍然时常回忆起那晚的惊险,莫索跟没事人似的不以为然,并把我当时哭的抽抽搭搭的模样几次三番地拿出来说,免不了换来我羞愤的反应。

他说这些天我才看起来像个人,哪里像刚来塞北的那会儿,脸上的死气都要溢出来。

米朵后来还告诉我,我来到草原的那天,莫索早早地穿戴整齐骑着马候在那里,谁知我到了,他又气冲冲地回去了,谁也不知道他们的王闹什么脾气。

仔细想了想,怕是看到了我满脸的不情愿吧,如此想来,那时我在新婚夜吐了一地,他莫不是觉得我是故意的吧?

想起他刚来时的一些反应,我的心里有了一个猜测,可还不等我想明白,国师那老头便风风火火地寻过来。

国师见我正悠闲地绣花,气不打一出来,伸手就要把我拉走。

我不明所以,米朵连忙瞪着眼睛阻止他,国师冷哼一声,用一口流利的中原话说:“有人正勾引你男人呢,你还坐在这儿动也不动!”

米朵先反应过来,她撸起袖子一副干架的模样,比国师还着急地推搡着我:“走!我倒要看看是哪个小妖精!”

那个胆大包天敢勾引莫索的女人是一个舞者,她蒙着淡紫色的面纱,身姿妖娆,眼神似要勾魂夺魄。

我们远远地看着,国师不屑地哼了一声,说那女人勾引莫索的手段太低了,远不如我厉害。

我一脸黑线,问他,我什么时候勾引他了?

国师接着说,莫索不过只见了我一眼,便费尽心思要把我弄回来,眼见着又是那套红颜祸水的说辞,我急忙打住了他。

国师见我止步不前,更生气了:“过去啊!”

我沉闷地说他是王,国师说没见过我这么没出息的女人,他低吼了一声:“王是你的男人!”

米朵也在一旁煽风点火,我还没反应过来,国师一巴掌将我推了过去,因为我的突然出现,连舞者的动作都顿了一下。

莫索的反应最大,他原本看舞蹈时面无表情,见到我,一副恐慌的模样。

他抓住我的手急忙解释:“是别的部落送的人,我没收,她自己要跳的。”

我还没说完,莫索又指挥着护卫将正在舞蹈的女人拉了出去,他的手心出了汗,生怕我误会了什么。

我突然就懂了,所有的猜测都有了答案,问他:“国师说的事情是真的吗?”

莫索不明所以:“什么?”

“他说你对我一见钟情,费尽心思把我弄回来的事。”

原谅我太迟钝,这么久才弄明白莫索对我那迅速转变的态度,和一次又一次莫名其妙的话是怎么一回事。

男人的脸一瞬间变得通红,他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我瞬间便确定了所有。

原来一切的真相,果真是国师所说,平时他总是气愤,说我红颜祸水,冷落他们的王,我总以为他是误会了什么。

我问他:“当真是因为你算错了沈琮和皇帝,才让你平白多了个王妃吗?”

“不是,”他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我一定要得到你。”

第二年冬天的时候,我怀孕了,这孩子来得突然,莫索从外面回来时还一身的雪,他顾不上其他,一把抱住了我转了一圈才肯放下。这是他的第一个孩子,莫索高兴地宣布要大肆设宴,到时候将会在宴会上宣布这件事。

国师那老头难得对我和颜悦色,特意穿上他那件坠满各种宝石的衣服,来显示对这次宴会的重视。他神秘地跟我说,他算过,二十年后,我肚子里的孩子将会是草原未来的主人,我不以为意,心想他的父亲也不过二十几岁,他那样健壮的身体,二十年后恐怕仍然是骑着骏马冲在最前面的。

我看着莫索的背影,第一次觉得命运也许早已注定,曾经的遭遇,就是为了让莫索将我从辰国带了回来。

“莫索,”我忍不住唤他。

他转过头,发上的一串串宝石甩出一个弧度,莫索的额头上戴着他接我那天戴的琥珀,他的眉目依旧,让我有种错觉,时间似乎回到了两年前。

我伸出手,莫索下意识地握住,将我带进他的怀抱里,他的眼睛里闪烁着亮光,突然说:“阿雪,不要离开我。”

“嗯,”我重重地点了点头,不知这人又想起了什么,还会担心我会想溜回去。

我捶了下他:“这里是我的家,我上哪儿去?”

外面大雪纷飞,巨大的篝火在雪夜里燃烧,火光冲天,驱散了冬夜里的寒冷。

我沉浸在这份温暖中,一瞬间觉得自己苦尽甘来,老天爷也没有我成日诽谤的那么坏。

然而变故却总是在我松懈时突然来临。

莫索喝得醉醺醺,他揽着我,刚举起酒杯准备宣布我的身孕,身体就被不知哪里射出来的箭洞穿了胸膛。

凶手特意选了比寻常箭大了一圈的箭头,上面淬满了毒药,确保一击毙命,见血封喉。

四周乱作一片,我和莫索倒在地上,他仍是抱着我,身上满是血,那双明亮的眼睛逐渐暗淡,他挣扎着想说些什么,但一张嘴却满是血沫子,他死死地盯着我,几乎是瞬间便没了知觉。

我被人从莫索冰冷僵硬的身体里拖出来时,这场宴会已经血流成河,刺客直接了当的迷晕了我,失去知觉的最后一秒,我看到了他们的眼睛,那是一双中原人的眼睛。

他们是辰国人,我瞬间就猜到了凶手。

辰国的皇帝,我的哥哥,也对,我早该想到他在打这样的主意,他那样野心勃勃的人,怎能容得下第二位王?

所以他耐心等待,两年来没有动作,假意迎合,用和亲拖住了莫索,这便等来了一个刺杀的好机会。

只是,为什么偏偏是现在?

为了不让我醒来后发疯似的大吼大叫,他们索性给我用了药,不需要多少,就能让我毫无知觉地睡下去。

我被带回了辰国,一睁眼便是沈琮。

沈琮的声音温柔的让人害怕,他摸了摸我的额头,说:“阿雪,别怕,我们回家了。”

恍惚间,我仿佛看到了年少时那个从角巷路过的官员,他温文尔雅,却令人胆寒,而我的人生,似乎就被这个人玩弄于股掌之中。

我冷笑着问他:“为什么不杀了我?”

他却面色如常的说:“阿雪,你仍然是我的妻子。”

我根本听不懂他说什么,沈琮是真的有病,他跟那个皇帝真是天生一对,都是疯子。

我莫名其妙地回到了辰国,变回了沈夫人,而沈琮态度大变,对我无微不至的好。

而我也终于知道了他反常的缘由。

有一夜他拿着一叠书信过来,那是我在宫里时为他写的,不知他从哪里搜出来的。信里句句真心,那时我爱慕他,写了满腔爱意,一封都没有给他。

沈琮抱着那些信笑得很温柔,他说莫索必须要死,他说那天不该带我去宴会,他说如果莫索看上的是别的姑娘就好了……我这辈子都没听沈琮说过这么多话,最后他说,阿雪,我们从头来过吧。

有一日,府里的老仆给我端来了一碗羊肉汤,醇香的味道让我难得想起了塞北的味道,老仆是沈琮母亲的婢女,自他父母双亡,便如同亲生母亲一样照顾沈琮,她看着我,眼神有些慈爱。

“少夫人,少爷是个正直的人,他一心为了陛下,为了辰国,为此,钻了许多牛角尖,也……”,老仆的眼神低下去,“也做了许多不知道是对,还是错的事。”

老仆絮絮叨叨说了许多,我没怎么听进去,只知道正直的沈琮似乎曾经做过什么缺德事,以至于我那神经病哥哥变得更加有病了,沈琮忠于他的主子,更有愧于他,所以能屈能伸,被抢了女人也不吭声,面子什么的更是不在意。

他不在意,我更不在意,很快,我就爱上了那家馆子里的羊汤,常常出府去小馆里坐坐,而我的肚子也越来越大了。

沈琮的神色很平静,聪明如他,怎么可能不知道我有了身孕,他依然平静地告诉我:“阿雪,这个孩子不能要,这是莫索的孩子。”

我的眼睛里瞬间蓄满了泪花,我握着他的手哭诉:“这是我的孩子!”

莫索说,眼泪是我的武器,沈琮是个复杂的人,他是个好官,又觉得对不起我,误以为我对他还像信里那样深情,嫁入塞北是为了他。

最后他妥协了,他说,没关系,他来当孩子的父亲。

沈琮忧心忡忡,他始终是辰国的官,他无数次想杀了那个孩子,可他最终没有,或者说,他在等一个杀死我肚子里孩子的最佳时机。可笑,他似乎对我有情,以为我还爱着他。

孩子出生的那夜大雨滂沱,掩盖了许多声音。我不在沈府,而是躺在城外的稻草屋里,我的身体虚弱无比,孩子嘹亮的哭声仿佛能划破长空,我松了一口气,是个健康的男孩。

而我旁边,站着那个卖羊肉汤的老板,当初我一眼就认出来他是莫索身边的护卫。

今夜他便会离开王都,把小王子带回去。

我看着我的孩子,小小的一团,我知道,他会在草原长大,长成莫索那样的人。

国师的话,竟是成真了。

走之前护卫对我深深一拜,他的双眼通红:“王妃,保重。”

我走不了,我已经十分虚弱,再也回不了家了。

后半夜的时候,沈琮就派人找到了我,护卫的人再怎么计划周全,也藏不了一个夜晚。

我躺在床上虚弱到手都抬不起来,他脸色铁青问我孩子在哪里,我说,我送他去见他的父亲了。沈琮怒不可遏,我的孩子会成为一个威胁,一个对辰国致命的威胁,他愤怒揪住我的衣领想把我拉起来,却摸到了满手的血。

我知道,这个世界上由不得我做选择,可有一件事,我是可以选择的。

就像娘当初的决绝,我唯一能做主的决定,就是我的死亡。

沈琮的眼里满是慌张,他拼命着让人去叫大夫,可这荒郊野岭的,等大夫到了我差不多也就凉透了。

我用的是毒,和娘一样的剧毒。

沈琮的话我已经听不见了,看得出他很痛苦,我却笑了,我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否则,便能诅咒他和他的君王永远不能得偿所愿,不得好死了。

我的眼里似乎看到了草原的星星,那么美丽,而莫索正在前方向我伸出手,我奔向他。

个人感觉《天道》对道家文化比较比较推崇,对儒家文化有不少质疑。其中提到的文化属性的强势文化偏向道家文化,而弱势文化则偏向儒家文化。下面解读一下剧中几段强势文化,也就是道家文化。(三次次加更,最后三点解读了本剧道-天道-天国-天国之恋-天国的女儿的核心主题

《天道》原文以下三段提到:

神就是道,道就是规律,规律如来,容不得你思议,按规律办事的人就是神。
神即道,道法自然,如来。
透视社会依次有三个层面, 技术、 制度、和文化。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任何一种命运归根到底都是那种文化属性的产物。强势文化造就强者, 弱势文化造就弱者,这是规律。也可以理解为天道,不以人得意志为转移。强势文化就是遵循事物规律的文化,弱势文化就是依赖强者得道的期望破格获取的文化,也是期望救主的文化。强势文化在武学上被称为秘笈, 而弱势文化由于易学、 易懂、易用、成了流行品种。

这三段综合起来大意是说,创造万物的神就是道,道就是自然法则(自然规律),道无所从来亦无所去(如来)。强势文化就是要遵循事物的规律办事,强势文化造就强者,强者就是按规律办事的人。

万事万物皆有其道,所有事物都有它内在的自然规律。悟道,就是要探寻事物的内在自然规律,并按规律行事。

参考《道德经》:”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天道》原文以下三段提到:

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归根到底一句话,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什么是客观规律,归根到底也是一句话: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不是我觉到的,悟到的,你给不了我。只有我自己觉到悟到,我才有可能做到,能做到的才是我的。
不该作为的不作为就是作为。

第一段主要是说道(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这也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观。因为道的这个特点,所以悟道就要按照道家说的,去掉人为意志,达到无我、无伪(人为)、无为状态,才能真正探索到事物的客观规律。

第二段说的是悟道需要自己觉悟,并且悟到后,还要能做到,才是自己的。这句话我非常认同,红尘俗世才是最好的修行的地方,每一个烦恼,每一个问题,都是一次修行的道场。剧中经典的”五台山论道“,也提出了对持戒、念佛、打坐修行方式的一点质疑。

第三段说的“不该作为的不作为就是作为”这句话与道家的无为思想”无为而无不为“,有异曲同工之妙。

参考《道德经》:”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的总裁病逝,在遗嘱里向董事局提名韩楚风为总裁候选人。前总裁是正天集团最有威望的人物,遗嘱提名的分量可想而知。但提名并不等于决议,两名副总裁是当然的候选人,这使正天集团高层掀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因此韩楚风特意约丁元英在酒店喝酒,找机会问丁元英说:“争与不争,你不说话就已经表态了,我就想知道你这个‘不争’的所以然。
丁元英说:“这事退后一步让条道儿请两个副总裁先过去,可能胜算要多一些”
韩楚风淡然一笑说:“我尚没拿起,谈何放下?”
丁元英自己端起酒喝了一杯,说:“你办事老总裁放心,但董事局不一定放心。董事局关心的不是老总裁的遗嘱,而是利润。同时,这里还有一个资历问题,对你也是一个潜在的障碍。退一步,让两个副总裁之间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让他们去内耗,等他们斗得两败俱伤的时候,企业必然会蒙受损失,此消彼长,有个比较。当董事局看清楚谁是争权的、谁是干事的自然就众望所归了,你才有可能树立真正的权威。否则,你一登上拳台就会促使他们先结成联盟,你很可能是第一个牺牲品。”
韩楚风问:“他们要是不内耗呢?”
丁元英说:“这是文化属性,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
有道无术,术尚可求,有术无道,止于术。

《道德经》全篇中大量阴阳、强弱的辩证思维,以弱胜强,以退为进,本意主要是讲道的阴阳对立统一和互相转化的过程,却也难免被作为术使用。《天道》这段争权的过程,充分体现了以不争而争的道理,韩楚风因前期的”不争“,最终成功上位。

这次的事件充满了权谋权术的味道,但也要看到其中的道。公司董事局关心的是”利润“和”谁是干事的“,这正是公司的自然规律(道),韩楚风抓住了这个本质,做自己该做的,这就是悟道的过程。有道才可求术。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将欲歙(xī)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4、将欲废之,必固兴之

《天道》中“刘冰之死”这段比较长,简要介绍剧情:

格律诗胜诉之后,格律诗的局面已经打开了,丁元英也到了该要离开的时候。临行之前,丁元英主动邀请肖亚文、刘冰到维纳斯酒店见面,但刻意安排肖亚文回避。刘冰见到丁元英之后,表示想继续留在格律诗,丁元英拿出一份《格律诗公司文件》,郑重的告知这是足以推翻原判的证据,交待刘冰拿着这文件可以用来保住工作,不可作为要挟的筹码。送走刘冰之后,丁元英再通知肖亚文见面,对肖亚文说,刘冰如果没有什么特别不当,可以考虑给他点股份,让他有个实在的前途。如果他有特别不当,可以调整他的工作,但是不要辞退,给他一个继续留在公司的就业机会。
拿到档案袋在手的刘冰,却仿佛抓住了命运的主宰,对权力与利益失而复得的贪欲随之膨胀,他先找到乐圣音响店总经理于志伟,谈好掰倒格律诗后所能获得的条件;然后,再找格律诗目前的二股东兼实权人物欧阳雪,以文件袋为要挟,索要格律诗公司20%的股份、总经理的职务、25万元以上价位的轿车,被欧阳雪当场拒绝。恼羞成怒的刘冰下定决定采取推翻格律诗的行动,但当他打开档案袋之后,才发现里面不过是一叠白纸,此时,刘冰犹如被铁棒猛击了头部,大脑里一片空白,膨胀的希望瞬间破灭,疲惫、恐惧和绝望交织在一起,汇成了一股万念俱灰,他爬到6楼,纵身一跃,自杀了。
另一段,丁元英说:有道无术,术尚可求;有术无道,止于术。

解读:丁元英预判到刘冰作为格律诗创始人之一,不会甘心呆在公司做一名普通员工,留在公司必成后患。因此拿出准备好的”档案袋“以及交代肖亚文让他有个实在的前途,诱使刘冰暴露出浪子野心。至于刘冰最后不仅仅是离开公司,而是万念俱灰而自杀,这点我倾向于认为不在丁元英的预判之中。

这段讲述了丁元英遵循人心自然之道解决一个不定时炸弹的故事,几乎完美的应用了老子的”将欲废之,必固兴之;“的这句话对人心自然之道的解读。正如我另一篇文章里面写的,老子在《道德经》里面讲的”不争而争“、”欲擒故纵“、”以柔克刚“等等人心的自然之道思想,都成了后续法家权谋之术和兵家兵法推演的理论基础。感兴趣的可点击链接查看:

丁元英的做人原则是“有道才有术”,剧中说的是“有道无术,术尚可求,有术无道,止于术”。因此,我们要看到,丁元英最后还是给刘冰指出了正确的道“只有你行,你才有机会”,并且反复告诫刘冰,材料是给他保住工作的,不能用于要挟别人的筹码。所以,丁元英是不是刘冰的贵人,也得看刘冰的悟性了。

参考《道德经》三十六章:将欲歙(xī)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5、主张统治者无为而治

丁元英请欧阳雪用空头名字当格律诗的控股股东,盈利归欧阳雪,亏损归丁元英。
欧阳雪问丁元英: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坐收红利,这么好的事,这个人为什么是我呀,直接用您的名字不行了吗?
丁元英说:不行,那就变味儿了,不但会让吃大户的心态,让这件事情很快垮掉,而且,我这碗水也端不好端的再平也是不平。

解读:这段我重点说说这个吃大户的心态。丁元英如果直接当控股股东,会造成格律诗团队对他的依赖性非常高,缺乏自主能力、判断能力,又步入了丁元英最反感的”等、靠、要“的皇恩浩荡的弱势文化思维。而丁元英希望的是以类似顾问的方式来运作格律诗,没有具体操办的”无为“方式,反而可以更多的去激发格律诗团队的主人翁心态和创业心态。

这其实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非常通用的道理。比如说一个企业老板在企业中成立了新的子公司(或项目组),挑选了一个带头人,这个时候老板也同样要给带头人足够的授权,不参与太多的实际操作(无为),而是以顾问和监督者的角度去管理,这样往往可以让带头人有更好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子公司(或项目组)成功的机率反而更高(而治)。这正是老子《道德经》中对社会治理的无为而治思想,延伸应用到现代企业管理。

参考《道德经》第二章: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道德经》五十七章: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道德经》七十五章: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6、延续道家观点之批判儒家文化

丁元英说:“晚辈以为,传统观念的死结就在一个‘靠’字上,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靠上帝、靠菩萨、靠皇恩……总之靠什么都行,就是别靠自己。这是一个沉积了几千年的文化属性问题,非几次新文化运动就能开悟。
丁元英说:“中国得传统文化是皇恩浩荡的文化,他的实用是以皇天在上为先决条件,中国为什么穷,穷就穷在幼稚的思维,穷在期望救主,期望救恩得文化上,这是一个渗透到民族骨子里的价值判断体系。太可怕了!”

解读:中国人的“靠”字文化相信大家都体会很深。读书要给老师送礼,毕业找工作要攀关系送礼,一人得势,全家族沾光,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等等思想,从小到大都有遭遇。毕业之后一代代人中的大部分精英都去考公务员,这也是皇恩浩荡思维的延伸。

这种弱势文化思维的根源,我觉得儒家是脱不了干系的。一个是儒家推崇的礼乐制度本身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阶级制度,儒家的德治和仁义,也是站在统治阶级的角度,主张统治阶级要爱护人民。即使是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也不过是写给统治阶级看的。第二个关键因素是汉代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打压其他学派,大大限制了社会思想和科技的发展。所以我一直认为《天道》中说的弱势文化,主要就是指儒家文化,或者说来源于儒家文化与封建统治者联合的愚民政策。

道家反复批判的正是儒家以违背自然、违背天道的方式过度有为,反而制约了社会的发展。

至于”智慧出,有大伪“,看看最近”90 后博导5 年来发表 SCI 论文 60 余篇“事件,是不是不幸又被老子言中了。感兴趣的可以查看链接:

参考《道德经》第十八章: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道德经》第三十八章: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道德经》五十七章: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道德经》第六十章:治大国若烹小鲜。

先简要介绍《天道》中关于冯世杰出的剧情:

冯世杰的初心是王庙村村民的扶贫,为了这个目标,冯世杰积极和丁元英攀上关系。格律诗成立时,冯世杰也没有争总经理的职位,而是推举叶晓明当总经理。格律诗运作过程,冯世杰重心在王庙村,带领村民开展生产工作。
在和乐圣公司打官司,面临巨额赔偿的风险时,叶晓明、冯世杰、刘冰一起决定退股,但冯世杰想到王庙村建一个生产体系不容易,把农户欠公司的12万转到了自己身上,保住了最核心的机械设备。这样即使格律诗音响公司倒闭了,他依然可以运用现有的人员和设备继续生产,或者也可以找其它音响公司谈合作,保护了王庙村农民的后续生存下去的利益,为王庙村父老乡亲留了一条后路。
最后,冯世杰代表王庙村个体户生产基地,与乐胜公司、格律诗三方签约。

冯世杰的为人处事,很符合作者的道家思想;一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心中都没有忘记王庙村扶贫的初衷,王庙村扶贫正是他心中的道,也是格律诗成功的关键要素,也就是格律诗的道(发展规律),这一点也让冯世杰最后还是代表王庙村个体户与乐圣公司、格律诗三方签约,让冯世杰成为三人中唯一爬出井沿的人。二是冯世杰的为人处事风格,踏实本分,吃苦耐劳,很符合道家思想的以柔胜强、不争而争、后其身而身先的思想。

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

先简要介绍《天道》中关于孝道出的剧情:

丁元英的父亲晕倒住院后,医生说即便救活了,也是植物人,有很多这样的病例,因为没有钱而放弃治疗,有的靠呼吸机维持半年,连护工加住院费花了60多万。丁元英直接问:“那我怎么才能让我父亲死。”
回家之后,家人开会讨论,丁元英大哥的意见是又要省点钱,又不能让外人说闲话。而丁元英则是认为钱不是问题,重要的是不能让父亲不痛苦,问题不只是摊钱和摊责任的事,丁元英说:“讲责任本身就错了,说孝顺再加个美德就更错了,那应该是血缘关系的本来,本该如此,孝顺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是美德,是非得把所有的干净地儿都弄脏了,才踏实的东西。原则上说,父亲的医疗费和可能的长期医护,可能的后事所发生的费用,都由我来负担,为什么说原则上说呢?因为他也是你们的爹,这里面有一个感情表达的问题,如果大哥觉得秋红这两年照顾老人挺辛苦,想放几个钱表达一下心情也可以。没钱的子女多了,办到哪里是哪里,尽心尽力是标准,办到什么程度不是标准。爸还在病危阶段,先抢救生命,爸的左手还有反应,现在还不能确定是病危的无意识,还是植物人的无意识,不到确定是植物人的最后一刻,绝不能放弃,如果过了病危阶段确认是植物人了,那就停止交费,我就把氧气管子拔了。” 丁元英的大哥却说:“就算成了植物人,也不能拔管子,我是长子,这个家轮不到你说话。不能让别人说我们做儿女的不孝顺,不能让人家背后戳脊梁骨”。丁元英说:“注意,我下面说的话只针对我自己,如果我孝顺的口碑,是以我父亲的痛苦和尊严为条件的话,那我就真不知道我是个什么东西了。”

这段是非常经典的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的差异和争执。儒家的孝,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实际上重点是礼教,礼教有其易学易推广的特点,但是却不免让孝道变成别人眼里的孝道,世俗约束的孝道,所以丁元英的大哥才会又想省点钱,又不能让别人说闲话,不能让别人背后戳脊梁骨,丁元英大哥就是受儒家文化所影响。

而道家的孝,庄子这么说的:“以敬孝易,以爱孝难;以爱孝易,而忘亲难;忘亲易,使亲忘我难;使亲忘我易,兼忘天下难;兼忘天下易,使天下兼忘我难。”,大概意思是说:以礼仪孝顺容易,以真正的爱孝顺难;以爱孝顺容易,而忘掉本身的责任难,孝顺是自然的爱而不是责任;自己忘掉责任容易,父母也忘掉责任难,双方都出于自然的爱难;孝顺可以不在乎世俗的眼光难,世人都忘掉世俗的约束就更难。这句话庄子把孝顺分成六个层次:第一层,按礼仪规定的责任行孝;第二层,以爱行孝,但仍然不忘礼仪和责任;第三层,自己以自然的爱行孝,不为责任;第四层自己和父母都是出于自然的爱,不为责任;第五层,以自然的爱去孝顺,忘掉世俗的眼光;第六层,天下都不受世俗眼光约束,子女对父母的孝都是自然的爱。有点绕,大家仔细理解一下。

丁元英已经是第五层次的孝顺,他对父亲的爱是真心的爱,不为责任,不受旁人眼光和世俗约束,真正想让父亲能活过来,不在乎钱,但是如果救活不了,那即使是让父亲死,也不愿意让父亲进入植物人的痛苦状态。而丁元英的大哥就出于庄子说的孝顺的第一次层。按照儒家的礼教,儒家的孝道基本都在第一、二层,大部分是落入第一层,所以阳明先生才会提出“心即理”,让孝道再上升到第二第三层。庄子的境界确实超凡脱俗了,需要好好感悟理解。

《庄子》以敬孝易,以爱孝难;以爱孝易,而忘亲难;忘亲易,使亲忘我难;使亲忘我易,兼忘天下难;兼忘天下易,使天下兼忘我难。
《论语》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9、强势文化与弱势文化

最近对强势文化与弱势文化有些感悟,再补充解读。

芮小丹问:什么是强势文化?什么又是弱势文化?
丁元英说:强势文化就是遵循事物规律的文化,弱势文化就是依赖强者的道德,期望破格获取的文化,也是期望救世主的文化。强势文化在武学上被称为“秘籍”,而弱势文化由于易学、易用,成了流行品种。

这句话原来我只是理解说,强势文化偏向道家文化,而弱势文化偏向儒家文化。

最近我重新理解,按我另外一个视频对“道”的解读,道就是事物的自然规律,所以强势文化可以直接理解就是道家文化;而弱势文化则主要是指儒家的礼教,由圣人和外部权威制定礼的标准,由世俗进行推行和约束,所以是依赖强者的道德,且易学、易用,成了流行品种。在隋唐“科举制度”之前,选拔官员依靠“举孝廉”,让礼教成了工具,依赖“孝廉”,期望能得到破格获取。科举考试虽有所改进,但根深蒂固的礼教世俗传承了下来。

《论语》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君子之道,焉可诬也?有始有卒者,其惟圣人乎!

本期解读芮小丹从格律诗及众人的成败、天国之恋(天国的女儿)和芮小丹思考自己的人生价值三个情节中悟出了哪些道?这三个情节,我觉得应该是作者豆豆在《天道》剧中想表达的核心主题,即“道-天道-天国-天国的女儿-天国之恋”的主题思路。

10、格律诗及众人的成败

《天道》中,芮小丹思考格律诗的一系列事件:

这些天我的大脑一直处在一种持续的思考状态中,工作中一有空闲,就会思考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我的思想和心理正在经历一次从未有过的冲击:
为什么丁元英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挖出一个陷阱?
为什么乐圣公司能眼睁睁地跳了进去?
为什么叶、冯、刘面对同一个事实却得出了截然相反的判断?
从整个事件里,我没有看到丁元英有任何能让人感到“神”的招式,每一件具体的事都是普通人能做到的普通事。他的的确确是在公开、公平的条件下,合理合法地竞争,一切都是公开的,没有任何秘密和违法可言,所谓的“神话”竟是这么平淡、简单。
原来能做到实事求是就是神话
原来能说老实话、能办老实事的人就是神!
元英送给我的不是神话,是觉悟
后面芮小丹说:亚文,不简单啊。

大道至简,芮小丹从格律诗事件中悟出的道,就是丁元英只是按事情的发展规律去办事没有什么神奇的、神话的操作,有的只是实事求是,按规律办事。这就是道家老子和庄子说的道,如庄子说的庖丁解牛的故事,丁元英就如庖丁一般,按事情的发展规律去做,就如解牛的过程一样,行云流水,问题都迎刃而解

肖亚文认识到了丁元英的道,所以和欧阳雪一拍即合,接手了叶晓明他们退掉的股份。而叶、冯、刘没有这个觉悟,爬到井沿看了一眼又掉了下去,只有冯世杰好点,这个我在前面已经的文章介绍过。

《道德经》【第五十三章】大道甚夷,而民好径。【第四十一章】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
《庄子.养生主》: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响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文惠君曰:“嘻,善哉!技盍至此乎?”庖丁释刀对曰:“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全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軱乎!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文惠君曰:“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

11、天国之恋与天国的女儿

《天道》中,小丹父亲正在拍《天国之恋》的电影,小丹和她父亲就“天国之恋”与“什么是天国”展开了讨论(第13集):

小丹对父亲说:如果您知道天国是什么,您才可能知道天国之女是什么,您才可能知道天国之恋该是怎么个恋法。 小丹父亲说:这天国嘛,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就像人们常说的禅一样,不可说,一说就错。天国是每个人心里最理想,又不可能实现的那个境界。那么天国之女,就应该是最美丽,最善良,最温柔的女子。天国之恋,就应该是最浪漫,最不可得的爱情, 小丹说:您那个观念还停留在儒家政治,神话传说一锅粥。观念不对称,说不明白。 小丹又说 :您说天国,是每个人心里最理想,而又不可能实现的那个境界!那不叫天国,那叫幻想。您说天国之女是最美丽最善良的女子。错!天国里有丑有恶么?只是您和编剧的天国里有丑有恶,如果没有,那您的善和美从哪里来的。您说天国之恋是最浪漫的最不可得的爱情,错!至少在您和编剧的天国之恋里,就可得了嘛。无非是大海,沙滩,美女,外加一顶太阳伞和两把塑料椅子。 小丹父亲问:那你说,天国是什么? 小丹说:天是什么?天是神,是上帝,是创造万物者,是全能全知者,是遍在不可见者。一句话,天是道,是事物规律和自然法则,这个观点您同意么? 小丹父亲:同意。 小丹:有美丑善恶分别的是人,不是天。天国之女,是觉悟到天国境界的女人,是没有人的贪嗔痴的女人。天国之恋,是唯有觉悟到天国境界的人,才有可能演绎出的爱情。

这段父女两讨论的,其实是儒家和道家的理想天国的不同追求,

儒家追求的是人人都很善良、美丽、温柔的大同社会,由贤明和有能耐的人来管理的大同社会;而道家则认为,有美是因为有丑的对比,善是因为有恶的对比,善、美、贤、能,都是人为的定了标准,有了对比。

道家老子和庄子追求的理想天国,人是没有贪嗔痴,社会没有贤、能、美、丑、善、恶的标准,没有功名利禄,没有努力,没有自律,一切都只是心之自然和自由。喜欢画画的就从事画画,喜欢科学的就研究科学,喜欢隐居的就隐居,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这种情况下,人是按本心的内在自然追求在生活,比如科比打球只是因为爱好,所以可以凌晨四点起来练球,马斯克为了他的航天文明,可以每周工作120小时。当人们追寻自己内心的梦想,可以是中国梦、美国梦、雷军梦、马斯克梦,也可以是庄子梦、陶渊明梦、致虚极梦、平庸梦。总之就是,大器免成,自性自足,自在逍遥。这样的天国,天国之女,追随自己内心的恋爱,才是天国之恋,在这样的觉悟下,芮小丹爱上了丁元英。

很多人误解了老子的追求,几千年来把老子的理想天国,误解为“愚民”政策。关于道家的理想天国的境界,庄子有更多的阐述,后续我再补充,庄子的理想人生境界就在“逍遥”两字当中。

《道德经》【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è)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xiàn)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fú)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礼记·礼运》大同章,通常简称“礼运大同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

12、小丹思考和讨论自己人生的价值

芮小丹说:“这些天我想了很多,关于文化属性,关于你和我,关于乐圣公司和王庙村,关于已经发生过的和可以预见的,我好像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沉溺于思考。好像突然有很多很多话要跟你说。
问题:我不想当律师了,突然有一种想写作的冲动,写小说,写剧本,揭示不同文化属性的人生命运。你对此怎么评价?草率?心血来潮。”
丁元英回答:“你不是可以做,也不是我和你父亲希望你做,而是你适合这样做。人从根本上只面对两个问题:一是生存,得活下来;二是得回答生命价值的问题,让心有个安住。...因此,我认为,中国应该多一个由你注册的强势文化传播公司,你应该整合你的社会关系资源,埋头几年、干几年,吸纳整合零散能量,从你的第一本书、第一个剧本、第一补电视剧做起,用小说的形象思维和影视艺术的语言去揭示文化属性与命运的因果关系,去传播强势文化的逻辑、道德、价值观。”
芮小丹说:“我就是想做这件事,心理非常冲动。不管我是不是自不量力,我就为这个去留学,争取有一天我能以我的方式告诉别人,神就是道,道就是规律,规律如来,容不得你思议,按规律办事的人就是神。”
丁元英端起酒杯,说:“为你的这个觉,碰一下。”
这里是一段两人畅想德国留学的狗娘。
芮小丹说:“只要不是我觉到的、悟到的,你给不了我,给了我也拿不住,叶晓明他们就是例子。只有我自己觉到、悟到的,我才有可能做到,我能做到的才是我的。”
丁元英说:“不管是文化艺术还是生存艺术,有道无术,术尚可求。有术无道,止于术。你的前途在哪儿?就在无明众生,众生没有真理真相,只有好恶,所以你才有价值。觉悟天道,是名开天眼。你需要的就是一双天眼,一双剥离了政治、文化、传统、道德、宗教之分别的眼睛,然后再如实观照政治、文化、传统,把被文化、道德颠倒的真理、真相颠倒过来,随便你怎么写怎么拍都是新意和深度,这就是钱,就是名利、成就、价值,随便你能说的什么。”

看到这里是不是有一种感觉,芮小丹就是作者本人豆豆(李雪)的化身,而丁元英就是她那位在国外的朋友的化身,而《天道》就是芮小丹(李雪)新的人生价值追求下,写的第二本小说。第一本是《背叛》,第三本是《天幕红尘》。这个我只是关联网上的说法做的猜想,没有做太多调研。

芮小丹通过对格律诗的道、天国的道等一系列的感悟,最终悟道自己的人生价值,决定了不再当警察和律师,要通过写作、写小说、写剧本的方式,将“道”的强势文化传播下去。让我想起了鲁迅“弃医从文”,也是想让众生思想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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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未必要苛求孩子成为人中龙凤,只要他平安快乐地长大,内心富足,人格独立,善良而美好。

作者:梧桐(富书作者)

最近看到一则刺痛人心的消息:“上海一位14岁女孩跳楼身亡。”

她留下的千字遗书在网上流传,字字诛心,刺痛了千万网友。

当中蕴藏的死亡真相,更值得每一个人深思。


“人生一趟,遇见你们我很荣幸,若有来生,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这句话,是说给她父母听的。

女孩成绩优秀,是老师同学眼中的好学生。

然而在父母眼中,她一文不值,远远不是他们眼中的“完美女儿”。

女孩在遗书中讲述,她生前长期遭受父母的高压教育,达不到要求,便是又打又骂。

用巴掌打,用皮带或电线抽,只穿拖鞋站门外示众,每日每夜不堪入耳的咒骂...

每一次,都在这个稚嫩的心灵上留下一道深深的伤疤。


她的父母总喜欢讲:“我们在你这个岁数是没有怎么样,所以现在才怎么样,因此你一定要怎么样。”

总是以超高的标准去要求女儿,逼迫女儿成龙成凤,却从未过问孩子内心真实的想法。

实际上,父母口中“美好的小学”、“快乐的初一”,都是孩子玩命扛下来的。

她一直在努力满足父母的期望,却越来越力不从心。

在即将到来的初二,父母更是逼她班级前十,年级前二十,可是她觉得自己无论怎么努力都做不到。

“你们爱的不是我,是冲进班级前十的我。”

长期的高压,身体精神的双重折磨,缺失爱的家庭环境,每一点,都在将女孩逼上绝路。

万般绝望之下,女孩宁愿选择自杀,也不愿再去面对父母的苛责和辱骂。

在那封遗书最后,一句:“毁掉一个人很简单,就是毁掉她的童年”,更是深深刺痛了我。


孩子心里明白,她轻生不是一时气愤而做出的冲动举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而一步步推着她走到这一步的,正是她的亲生父母。

毁掉一个孩子,到底有多简单?

一对“望子成龙”的父母足矣


最近有个热词,叫“鸡娃”。

意思是焦虑的家长,不断给自己孩子打鸡血,施加压力,推着他们往前走。

随着“赢在起跑线”的观点被越来越多家长推崇,鸡娃的年龄也越推越前,强度越来越大。

之前一份网传的“幼儿园孩子”的15页PPT简历,简直令人瞠目结舌。


这个家庭,父母都来自复旦,都是500强外企的董事、经理。

小朋友还在幼儿园,每年英文阅读量就要超过500本,每天写3篇英语日记,4岁开始学钢琴,拿到围棋证书。

一个精英家庭都如此“鸡娃”,更何况普通人家?

香港纪录片《没有起跑线?》,也反映了这一现状。

二胎妈妈Irene,孩子还在腹中就开始对着肚子唱英文歌。

她认为,早教已经落后了,要从胎教开始,现在是为了让宝宝出生之后就不会太抗拒,之后再进行催眠式的教育,为的就是让小孩比别人早学会从A唱到Z。


家长的焦虑,也顺势蔓延到孩子身上。

片中有个孩子叫Tessa,成绩拔尖,从体育到乐器十项全能。

但她还觉得这远远不够,还要更拼命去学习,因为“不进步就是退步。”


但这样高压环境下成长的孩子,真的快乐吗?

微博下一一条高赞留言说道:“唉,以前是年少不知愁滋味,现在是一出生都是愁。”

每位家长都不甘平凡,想把孩子培养成人中龙凤,但何曾,有人问过孩子的感受?有人曾在意过,孩子到底想要什么吗?

电视剧《小舍得》中的妈妈田雨岚,更是鸡娃的失败典型。

出身一般,丈夫也不成器,田雨岚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

她永远把孩子的学习成绩挂在嘴边,逼着他去背不喜欢的英语单词和奥数,却严禁他有自己的爱好。


孩子一旦成绩不好,她立马开启怨妇模式,抱怨丈夫,压迫儿子,顺便自责一番,感叹自己时运不济。

在这种压抑的家庭环境下,孩子丧失了自己的独立性格,感受不到一丝一毫父母的爱。

在班会上,他说出了那句令很多人感同身受的话:“我妈妈爱的不是我,而是考满分的我。”


即便如此,田雨岚也从未反思自己的教育方法,反而对着丈夫嚎啕大哭,觉得孩子辜负了自己的苦心。

评论区有网友说:“我以前不理解为什么现在小孩心理承受力这么差劲,动不动就跳楼,看了这个电视剧就懂了。”

是啊,都在说孩子心理承受力不行,作为成年人的我们,又是否曾反思过自己?

是谁给孩子创造了如此高压的环境,是谁剥夺了孩子的童年,又是谁,亲手带给孩子绝望?

近日,江苏一位被剥夺监护权的母亲,引起了不少网友关注。

母亲杨某与丈夫离婚后独自抚养女儿,希望女儿能够成才,开始不断“鸡娃”。

她逼着还是小学生的女儿学习大学英语,女儿学不好,就动辄打骂、体罚。

一次,女儿背课文没有达到她的要求,她一气之下把厚重的硬书甩到了女儿脸上,把孩子的面部、额头都砸肿了。

后来,她又因为女儿没能完成她布置的“提升作业”,两次用烧热的锅铲烫伤孩子的手背和右脸。

而从始至终,她都坚决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女儿更好的未来。

只是鸡娃尚未成功,孩子早已伤痕累累。

说到底,童年的悲剧,父母才是罪魁祸首。

2008年,湖北当地有名的神童覃瑶在她14岁生日前跳河自杀。

她的QQ空间上赫然写着:

“我已经(因为看课外书)被抓了三次了,我不知道如何面对你们。”

“你们对我都有着很高的期望,对不起,让你们失望了。”

2017年,江苏一名10岁女童服毒自杀身亡。

留遗书遗言:“你们是打我骂我,但是我知道一切都是对我好的。”

2017年,一位15岁女孩从19楼一跃而下,当场身亡。


她与母亲最后的对话是:

“我是不是永远都没法让你满意?”

“你觉得自己做得很好吗?”

《中华流行病学杂志》调查数据显示,9-18岁青少年抑郁症状的检出率为14.81%左右。

现在的孩子活在怎样糟糕的心理环境下,可想而知,要知道,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根弦,拉得太紧,弦总会断。

作为成年人的我们,都会在职场压力中,有着深夜崩溃的时刻。

更何况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他们身处家长强行制造的高压环境,缺乏爱的关怀与疏导,又怎么懂得如何自处?

再小的孩子,也是个有血有肉,有情感,有思想的人。

作为家长的我们,真的太应该好好反思下了。


我知道,天下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

但爱的方式,并非只有一种。

不是只有“为了他好”才叫爱,不是只有全方位的控制和保护才叫爱。

不是一定要为他预设好未来,推着他长大,才叫爱。

为人父母,一定要学会放下“鸡娃”的执念。

电视剧《小舍得》热播后,有一条评论获得近万个点赞:“承认自己孩子是个普通人,很难吧。”

一针见血地,道出了当今父母的执念所在。

有太多太多父母,不甘也不愿接受孩子的平凡,于是疯狂地“内卷”、“鸡娃”、“赢在起跑线上”...

然而不争的事实却是:这世上90%的人都是普通人,9%的人小有所成,1%能大成。

不出意外,我们和我们的孩子,都属于那平凡的90%。

前段时间,北大的丁教授,因为一条吐槽女儿的视频,火爆全网。


丁教授说,他天天给孩子辅导学习,为孩子操碎了心。

然而孩子还是个学渣,刚上小学就被同龄的孩子甩开一大截,甚至数学还是倒数。

丁教授感慨地说道:“你(只能)感慨这就是天道,没办法……我那姑娘和我们比差太远了!你必须接受,你不接受又能怎么样?她就这样。”

要知道,丁教授是现任北大博导、副教授,从小被叫做神童,6岁就能背下整本新华字典,本硕都就读于北大,又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考了教育经济学博士学位,之后回北大任教。他的夫人,同样是北大毕业的高材生。

就这样高智商的精英父母,都不得不接受,孩子是个普通人的事实。

而你,又有什么资格去苛求孩子呢?

在我看来,接纳孩子终将成为普通人的事实,是一个父母最大的智慧。

正如丁教授总结的:“不管你多么优秀,你的孩子大概率都是一个普通人。要认识到这一点,并且学会接受她,对于谁都好。”


人民日报一篇文章中,有一段话说得好:

平凡≠有罪,普通≠不幸。
接受现实,适度预期,适度要求,帮助孩子让这平凡的一生充满能量、欢乐、勇气和爱,健康且积极地为自己而活,这份平凡就已经十分宝贵。

你未必要苛求孩子成为人中龙凤,只要他平安快乐地长大,内心富足,人格独立,善良而美好。

如此,你便已尽到了为人父母的义务,内心也必定是幸福满足的。

作者简介:富叔,和500万人一起升级生活认知,本文来源:富书,本文版权归富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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