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2]67号各学院(系、室):根据《关于举办2022年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
教字[2022]66号各学院(系、室):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培育工作...
教字[2022]65号各学院(系、室):根据《苏州城市学院课程过程化考核管理办法》(苏城...
教字[2022]64号各院(系):为满足学生实践能力提升及就业的需求,提高毕业实习质量,...
苏州城市学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
1.在校三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行为学分在100分及以上,连续两年获评学院三好学生。 |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1.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实事求是反映家庭经济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 5.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学生,生活俭朴; 6.行为学分在90分(二年级学生85分)及以上,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奖学金评比成绩排名为准)且无补考现象。 |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学院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实事求是反映家庭经济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 5.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学生,生活俭朴; 6.行为学分在85分(一年级新生80分)及以上,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上进,学习成绩较好,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在班级前80%(以奖学金评比成绩排名为准)。 |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 | |
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实际到岗并连续就业达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以下简称“在读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应将所获返还资金首先用于偿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家庭学生 |
1.我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2.评奖年度未受过通报批评或任何纪律处分; 3.行为学分总分不低于85分(一年级学生总分不低于82分); 4.评奖年度完成各类教学活动任务,并且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不含补考及格); 5.无学院各学生规章制度中已规定的不得参加评奖的违纪行为。 |
根据资助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200元 |
1.各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包括社团主要负责人)和学生活动积极分子; 2.我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3.评奖年度未受过通报批评或任何纪律处分; 4.行为学分总分不低于85分(一年级学生总分不低于82分); 5.评奖年度完成各类教学活动任务,并且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不含补考及格); 6.无学院各学生规章制度中已规定的不得参加评奖的违纪行为。 |
根据资助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200元 |
1.我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2.评奖年度未受过通报批评或任何纪律处分; 3.行为学分总分不低于85分(一年级学生总分不低于82分); 4.无学院各学生规章制度中已规定的不得参加评奖的违纪行为。 5.学习成绩年度提高幅度达到0.7、0.55、0.4以上者,分别获一、二、三等奖。班级总人数×0.7(0.55、0.4)为前进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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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我院学生在学习、科技文化活动、见义勇为以及参加校级以上比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 | |
根据实际困难情况,一次性发放1000元、2000元或3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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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毕业班在校学生; 2.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学生; 3.上一年度未受过学院纪律处分; 4.行为学分在80分及以上; 5.勤俭节约,勤奋上进。 |
根据资助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2.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学生; 3.行为学分在80分及以上; 4.勤俭节约,勤奋上进。 |
根据资助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生源地为非江苏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高的非毕业班学生。 | 根据资助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根据资助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学校代码:1851
办学性质:公办本科
办学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2020年12月由教育部正式函复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办学性质为公办,是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
2021年学院“专转本”招生计划26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专转本”招生专业4个,分别为:汉语言文学、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设计,在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就读。
2021年“专转本”招生计划及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5.通信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