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先延迟两次 然后航班取消,导致第二程机票退票 亏了700多元。航空公司会报销吗?

航班因为疫情原因取消,机票款该不该退?

疫情爆发后,全球经济遭受重击,其中航空运输业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为了有效防控疫情,各国纷纷出台民航法令和禁飞政策以限制国际人员流动,各航司被迫取消了很多国际航班。旅客购票的主要目的是出行,如果是平时,旅客接到航班取消通知更多的会考虑改签,以便尽快出行。但在疫情背景下,或因航空公司没有可供改签的航班,或因生命健康安全考虑,绝大多数旅客都会选择退票。

面对蜂拥而来的退票申请,各大航空公司特别是外国航空公司纷纷出台了各类退票限制规定,总的来说分为退票不退款、退票需收取部分退票手续费以及退票后以代金券或信用账户等形式进行退款等三种。因为大多数航空公司对于疫情期间退票都有限制规定,甚至有的国家还专门颁布了航空法令,在这种情形下,就给广大消费者造成了一个先入为主的观念:航班因为疫情原因取消,机票款可能是不能退的。

那么航班因为疫情原因取消,机票款应不应该退呢?

因为疫情,很多航班都取消了

笔者个人认为,航空公司应当全额现金退款。理由如下:

首先,从法律规定角度进行分析。从航空公司出票那一刻起,航空公司和旅客之间的航空运输合同成立并且生效。在该运输合同中,旅客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约支付机票款,航空公司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机票上的时间将旅客安全地送达目的地。现在旅客已经支付了机票款,但航空公司却取消了航班,尽管取消原因是疫情政策,但从合同角度,航空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并且,这类违约行为直接导致旅客与航空公司订立运输合同的目的落空,即旅客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出行,该合同已事实上不能履行。

在这种情形下,旅客当然有权解除运输合同,落实到行动上就是申请退票。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66条,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恢复原状的意思就是将合同的履行状态还原到签订前,前文提到,旅客签订合同后履行了支付机票款的义务,那现在既然合同解除了,那旅客所支付的机票款自然应该原样退还。

其次,从民航政策角度进行分析。针对各航空公司机票退款乱象,我国民航局在2020年4月30日特别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航机票退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特别提到:

航空公司和销售代理企业要切实尊重旅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航空公司和销售代企业应在售票时明确告知旅客退款具体形式和相关限制,并以显著方式予以提醒。对于已经销售的机票,航空公司和销售代理企业应当按照运输总条件和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后续票务相关事宜;若航空公司和销售代理企业采用与运输总条件、客票使用条件不一致的方式(如代金券)退款的,应当与旅客充分协商,并在征得旅客同意后方可使用;如旅客坚持现金退款,航空公司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予以现金退款。

在理解这一条款时,要注意几点:第一,对于已售机票的退款问题使用的是旅客购票时的规则;第二,航司和票代应告知旅客与航司公示运输条件相符的退票规则,保障旅客知情权和选择权;第三,采用代金券退票等方式需经旅客同意。

民航局发文调控退票不退款乱象

再者,从航空公司公示的运输规则进行分析。所有航空公司都会制定专门的《航空运输总条例》(下称“运输条例”)并通过其官网公示,该运输条例可视为是旅客和航空公司约定的合同内容。笔者查阅后发现,几乎所有航空公司的运输条例均约定,若航班取消,旅客可适用“非自愿”退票条款申请退款,若航班全程未使用,可全额退款。

所谓非自愿退票,是指旅客并非因为自身原因想要退票,而是因为自身原因以外因素被迫退票,天气、政策等均属于这种因素。

加拿大航空运输条例规定航班取消应退款

综上,不管是依据法律、民航政策、还是合同约定,航班因为疫情取消,航空公司仍应全额现金退款,不退款、部分退款或拒绝现金退款均属于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

很多消费者碰到这种情况,因为不懂法律,没有进一步维权,白白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票票),如果您也遇到这种情况,不要轻易妥协,要积极捍卫自己的权利(钱包)哦。如果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关注笔者,感兴趣的读者多的话,笔者会考虑在之后的文章中讲解。

该文章包含大量个人法律观点,基于笔者职业的特殊性,特作如下免责声明:

文章中的观点是根据发表时的法律、民航局规定、法学理论、各航空公司的运输条例并结合相关司法案例以及笔者的办案经验作出,属于主观性作品,仅代表笔者个人意见,且具有一定倾向性。

考虑到法律规定、民航政策、法学理论水平、航空公司的规则在不断变化,司法实践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以及同类个案之间存在细节因素上的差异,文章中的观点仅供您参考,笔者不承诺不存在任何瑕疵,也不保证可适用于任何同类个案。本文章不能作为读者用于投诉或诉讼的依据、证据,也不构成笔者对所承接的同类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

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中心:

  近期,大同机场接到市民反映“机场无故取消航班”的工单,我机场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即向市民解释说明了航班延误或取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为确保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民航相关知识,提高市民对民航的认同感,针对市民经常咨询或投诉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机场无故取消航班”投诉
  航班延误或取消,主要受航路天气、航空公司运力安排、当地运行管理委员会要求、军事活动、飞机机械故障、公共卫生原因等因素影响,大同机场无权取消或延误航班。建议市民可随时拨打机场问询电话/114咨询当天航班动态。

  二、“机场不给退票”投诉
  按照《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6号)第二十七条“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时,承运人应当根据运输总条件、客票使用条件,为旅客妥善办理退票或者改签手续”,如市民在承运人(即航空公司)网站、航空销售代理人(各类购票平台,如“去哪儿”“飞猪”“携程”“同城”等App)购买机票,或由旅行社协助购买机票,市民的个人信息将直接进入以上渠道的购票系统,而非大同机场的购票系统,大同机场无法查阅市民购票信息,因此无法为市民办理退票手续。如市民不是在大同机场的售票柜台购票,建议市民可直接联系航空公司、售票平台或旅行社等进行退票。

  三、“机场不让坐飞机”投诉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国民航局第49号令)第三十二条“旅客应当在承运人规定的时限内到达机场,凭客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办理客票查验、托运行李、领取登机牌等乘机手续;承运人规定的停止办理乘机手续的时间,应以适当方式告知旅客”,按照大同机场执飞的各航空公司的要求,航班起飞前40分钟停止办理乘机手续,因此如市民晚于40分钟到达机场,则无法办理乘机手续。建议市民注意查看来自航空公司、售票平台或旅行社的航班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机场。

  四、“机场不发送航班延误或取消信息”投诉
  按照《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6号)第二十条“承运人及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在售票时应当将旅客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准确录入旅客定座系统,并负责及时通告旅客航班动态信息”,如市民在航空公司(承运人)网站、各类购票平台(航空销售代理人)上购买机票,由航空公司和各类购票平台负责向旅客通告航班动态信息,而大同机场没有渠道和权限获知市民个人信息,因此无法由大同机场告知市民航班动态。建议市民可随时拨打机场问询电话/114咨询当天航班动态。

  五、“机场不广播航班信息”投诉
  按照《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6号)第二十六条“在掌握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信息后,各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以下信息通告工作:(一)承运人应当在掌握航班状态发生变化之后的30分钟内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官方网站、呼叫中心、短信、电话、广播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旅客发布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信息,包括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原因及航班动态。(二)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利用候机楼内的公共平台及时向旅客通告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信息”,大同机场每半小时播报一次航班信息(含正常、延误、取消等各类信息)。建议市民随时关注机场广播。

  六、大同机场疫情防控政策
  大同机场严格按照省市政府部署,及时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如旅客在出行前需咨询大同机场疫情防控政策,可直接拨打机场问询电话/114,便于市民第一时间获知相关信息,提高旅客出行效率。

1、飞机航班取消可以要求赔偿。

2、飞机航班取消如果要进行保险索赔,首先,看一下保单,是否有这个保险责任(取消后应该会安排另外的航班给到你,对应来说事航班延误,所以看看保单是否有旅程延误或航班延误的责任);其次,要找航空公司给您出具航班取消的证明,取消的原因是什么,取消后延误的时间多长,这样就知道原因是否在保险事故范围内,以及能够赔付到多少钱;最后提供这个证明、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和索赔申请书、机票或电子客票给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3、飞机航班取消如果是航空公司自己的原因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是天气原因,安检与旅客,空中交通管制导致的延误是和取消没有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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