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洛阳下高速规定?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 3月 13日至4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巡察。6月13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同时坚持把巡视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局各级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34个具体问题,30个已整改完毕或长期坚持(16个整改完成,14个长期坚持),2个基本完成,2个正积极推进,巡察整改期间共问责处理违规违纪人员12名(其中5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6名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上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市水务局党组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陈亚利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宏和纪检组长张东辉任副组长,其他副县级领导为成员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带领分管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4大类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34条具体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局党组书记陈亚利同志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分管业务、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一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科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律己不严、作风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工程建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通过专项治理,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好市委第一巡察组强调指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我局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全市“9+2”工作布局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全力推动水利水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三是坚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五)建章立制,强化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人事、财务、纪检、工程等各类规章制度6项.制定业务工作程序规范18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4次。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每月进行一次整改通报,党组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单位要对照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六)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期间我们积极邀请市委巡察组列席市水务局党组会议,积极征求市委巡察组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整改期间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及时通过水利网站、宣传栏等渠道向干部职工通报,积极接受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工作取得主要成效

局党组在市委巡察组的指导帮助下,认认真真查原因,实实在在抓整改,阶段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组织开展了四个专项活动。围绕河道采砂、停止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开展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围绕水资源管理,规范水资源费征收,开展了自备井封填专项行动;围绕农村饮水,开展了专项督促检查,督促加快工作进度;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开展了专项自查,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共拆除违法采砂企业36家,规范管理砂场24家,督促整改砂场3家;补征水资源费50.53万元;对排查出的个别群众吃水困难等问题,及时指导督促当地采取多种措施加快解决。

(二)建立完善了六项规章制度。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印发了《洛阳市水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措施》;围绕公务员管理,制定印发了《洛阳市水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围绕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围绕规范财务管理,制定印发了《洛阳市水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围绕廉政监督,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围绕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督促解决了一批重难点问题。一是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尤其是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更加重视,对机关支部等7个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对下属3家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纳入水务系统党建总体布局;指导水利设计院进行了党委换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更加严格。二是砂石管理进一步规范,在砂石专项整治基础上,收回原下放到县(市)采砂审批权,市域内省管河道采砂许可证统一由市水务局审批,停止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建立了河道采砂督促检查相关制度。三是水资源管理更加严格,进一步细化了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建立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公开收费标准、项目、范围,按受社会监督,确保水资源费做到应收尽收。四是重点难点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亚龙湾问题、水投公司借款问题解决进度加快。亚龙湾问题市水务局已向市政府多次汇报,解决方案已报市政府;水投公司借款问题,部分借款已催回,剩余部分正在完善手续,还有部分正在协调尽快还款。

三、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共13个具体问题:

1.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抓党建投入精力较少;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效果差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将党建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年初专题研究制定党建年度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2.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党建工作纳入局党组成员个人及党组织负责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3.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四风”方面的知识学习,并抓好计划落实。

 2. 部分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差,对分管领域内的党员干部长期脱岗、滥发津补贴和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失察失管,对砂石资源、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不力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印发了《洛阳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2.重新改选了砂石处党支部,进一步明确了河道采砂管理的责任任务;3.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水土保持费的征收管理;4.建立了巡查监管台账和督导检查台账;5.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成立了风险防控领导小组;6. 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与市直相关单位的沟通,从根源做好河道采砂管理、水保费征收、水资源征收等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

3. 一段时期内党组班子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推动工作合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确保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2.党组作出重大决策,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3.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度,对党组集体决定的事项,党组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及时汇报决策执行和工作推进情况;4.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增加党务工作的公开渠道和形式,畅通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决策监督渠道。

 4. 党组班子法制观念不强,河洛戏苑等洛河沿岸部分建筑审批和规划手续不完善;亚龙湾游乐园规划项目被住建部认定为违章建筑责令拆除等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协调,全力推进。1.对于该项目当前存在的无规划、环评等手续不全的问题,向市政府汇报,尽快完善相关手续;2.成立亚龙湾和水景提升工程问题处置协调小组。目前正在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群安医养院和河洛戏苑进行资产评估;3.多次与亚龙湾协调沟通,并于7月14日向市政府上报了专题报告,7月25日向市政府赵秘书长汇报亚龙湾情况,7月26日向洛阳仲裁委确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安排部署存在文件造假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撤销错误发文文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目前办公室主任已调离原岗位,处分问题依照有关规定报市直工委,正待批复中;2.加强学习教育,增强人员政治觉悟,严守政治规矩;3.提高公文管理水平,严格程序,完善收发、运转制度,确保公文质量,维护公文的严肃性。

6. 市委市政府“9+2”工作布局涉及水利工作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积极推进。1.小浪底南岸灌区项目12项专题报告编制6月30日已全部完成;2.已采取“闭关”方式,抓紧完成可研报告的修改完善。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专人专责,积极协调巩义市水利局做好各专题报告报批事宜。目前,初步设计编制已经开展,9月完成报告初稿。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4.上黄路二期复建项目截至7月26日,已完成总形象进度的36%。下步继续紧盯目标任务,持续督导,确保第三季度完成总形象进度70%,年底前完成总形象进度,具备通车条件。

7. 对关系民生的农村安全饮水工作重视不够, 个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有的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个别村庄的供水站和深井形同虚设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6月30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10月底前完成改善2.36万人饮水条件的目标任务,11月底前同步解决脱贫村饮水不达标问题;2.对各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情况进行进一步排查登记,建立问题台账,逐项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农村饮水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对排查中发现的嵩县城关镇韩村等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枯水期不能满足供水需求,旱季无法正常供水等问题,嵩县水利局已制定出饮水安全抗旱临时送水应急方案,安排车辆向城关镇韩村等村定期送水,并寻找新的更可靠的水源,逐步提高供水保障率;排查中发现伊川县、嵩县两县未按要求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未落实维修养护基金。目前,两县正在积极整改。伊川县水利局已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并报县政府;嵩县政府已出台《嵩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3.加强已建成工程的运行管理,合理核算运行成本,加强工程项目的后期管护和水费征收等工作,最大发挥工程效益。4.成立14个督查组,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行经常督查,实地调研,督促问题解决。

8. 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职能科室管理不严,导致部分采砂厂无证经营,私挖滥采现象突出,个别地方河道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印发了《洛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河道采砂许可管理的通知》《洛阳市水务局关于明确河道采砂扬尘管控标准及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的通知》,明确了自2017年1月1日起,市域内省管河道采砂许可证统一由市水务局审批,并严抓督促检查落实;2.对河道内无证采砂已全部予以取缔关停,其中洛宁拆除河道内砂场18家、宜阳县拆除河道内砂场18家,并对河道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平复河道,清理弃料,改善河道生态,现实有规范河道采砂33家;3. 加强市级巡查监管并建立了县(市)督导检查台账,落实了监管责任人,夯实了监管责任主体,强化了重点河段的日常巡查监管,杜绝了私采盗挖。

9. 局纪检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探头”作用发挥不足,执纪问责失之以软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2.针对发生的问题,整合监督检查、考核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3.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对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4.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5.主动受理和认真查找问题线索,发现问题严肃查处。整改期间,已问责处理违规违纪人员11名,其中4名违反工作纪律、1名违反廉洁纪律人员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名违反工作纪律、4名违反廉洁纪律人员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因涉嫌文件造假,党支部讨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建议已上报待批。

10. 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已落实了基层党组织书面报告半年党建工作;2.制定了《中共洛阳市水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细则》;3.进一步强化党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积极研究谋划本单位年度党建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有考核;4.坚持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向局党组书面报告党建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年终党建述职评议制度。

11. 思想建设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机关开展党建知识教育培训少,党员经常性集中教育活动不够,民主生活会多数开成了工作汇报会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制定下发了党建工作十二项制度;2.下发了七一期间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领导班子讲专题党课、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并在6月30日上午组织了机关党组织专题党课和重温入党誓词;“七一”前后所属各单位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党课活动;3.下一步重点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12. 对下属水资源勘察设计院公司、水利勘测设计院公司和水利工程局公司等3家企业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少、检查督导少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7月18日已组织了尚未换届的水利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党委换届;2.下步落实工作责任,将非公企业党建纳入局系统党建总体布局,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培训、同考核。

13. 组织建设不健全,局机关党委书记未按规定进行投票选举程序,基层党组织中有3个支部书记长期空缺,2个支部书记不在本职岗位,7个支部未能按期换届。部分下属党组织的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的不紧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防汛办、砂石处、机关支部、质监站、水保站、节水办等7个支部均已完成换届,1个支部书记已回原岗位,另1 个支部书记驻村,暂由1名委员主持工作;2.下步继续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机关基层党组织;3.加强水保站等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二)违反廉洁纪律方面共11个问题:

14. 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编制、招标定标和建设验收等主要环节都由曾隶属于水务局的几家单位和公司实施,外部监督制衡机制缺乏,廉政风险较大。部分水利工程以会议纪要形式直接发包,规避招投标程序约束。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违规插手水利工程建设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对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编制等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信誉好水平高的项目服务单位,承担项目规划设计;2.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信用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3.按照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程序,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通知》;4.加强水利工程项目的专项审核,公开招标,从源头上杜绝一切干扰招投标的因素。

15. 公务车辆运行管理不严,车辆运行费用较高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加强公务车辆运行管理,严格用车审批;2.严控车辆维修养护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实行一卡加油管理,统一充值,用油登记;3.严格停车费、路桥费审核把关,杜绝公车私用,确保公车运行费用逐年降低。

16.水利工作人员违规在水利协会兼职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已于2017年5月5日向市民政局申请注销了无具体职能的洛阳市水利行业协会,市民政局于2017年5月24日(洛民社[2017]301号)批复同意注销登记,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了相应手续;2.协会注销后3名兼任人员职务自动解除;3.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进一步清理清查所属事业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工作人员,目前,无人员社会组织兼职。

17.砂石处违规乱收费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2.对砂石管理处党支部进行了改选,建立了河道采砂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机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8.涉嫌公车私用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公车私用的均已退回报销费用,并按每公里1.5元进行了收费,已按时整改完毕;2.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3.加强财务报销票据审核,安排专人审查把关,坚决避免再次发生违规报销情况;4.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派车单制度,保证差旅费报销与派车单公务一致,坚决避免公车私用;5.对巡察组发现的涉嫌公车私用问题,已核实,由局财务收缴已报销的违规费用。

19.部分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加强财务人员学习教育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政治觉悟;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确保各项开支规范合理;3.严格专款专用,坚决杜绝再发生挤占挪用情况。

20.机关变相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已取消列支的补助;2.对以前的问题深刻反思,认真汲取教训;3.严格差旅费管理,坚决避免虚报冒领行为;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问题。

21.水投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相关单位借用其大量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采取措施,积极推进。1.2017年7月4日向六家单位发送律师函,于2017年7月25日已向市政府上报文件《关于协调解决洛阳水利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请示》;2.水投集团已向人民法院对三家改制单位准备提起诉讼;3.402万元属于工程款,正在完善相关手续;4.水投集团已于2017年6月26日向中院提出撤销仲裁委裁定,中院已立案受理;5.相关单位已承诺归还欠款,2017年7月10日还款68万元,剩余欠款正在协调还款,如协调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下步强化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规范资金管理。

22.水投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存在向其他关联企业拆借资金现象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1.2017年7月3日向中原康城发送律师函,现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7月21日洛阳市洛龙区已受理案件;2.下步认真排查类似问题,尽快催缴欠款,妥善处置遗留问题。

23.部分领导干部违规在协会领取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当事人已上缴违规领报资金;2.约谈了当事人,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3.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24.个别党员干部长期用水利协会资金为个人车辆购买保险、加油,虚假报销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当事人已上缴违规领报资金;2.约谈了当事人,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3.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三)违反组织纪律方面共7个问题:

25.干部管理政策把控不准确、执行不到位,随意调整市管干部和科级干部工作岗位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积极协调。1.已向市委组织部汇报了3名市管干部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尽快调整到位。2.4名科级干部已于6月30日回原岗位任职。主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的农水科科长徐德利回农水科;主持农水科工作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孔令才回市防办;主持建设科工作的原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书记白明回市防办。6月29日已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谈话,6月30日已完成交接。3.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4.加强干部管理政策有关规定的学习,按权限抓好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杜绝混编混岗和随意调整干部工作岗位等问题的发生。

26. 部分干部任免未履行集体研究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守则》等相关政策的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2.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免干部。

27. 局机关一些业务科室与业务相近的事业单位合署办公,存在混编混岗问题

28.违规设置科室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3科3站(水保科与水保站、建设科与质监站、农水科写农水站)不再合署,各自行使职能。各站人员已回单位;2.恢复计划建设科,原职能不变,原建设科公务员并入计划建设科,6月29日已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谈话,6月30日已完成交接;3.下一步加强机构编制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学习,严格按三定方案定机构、定职能、定人员,杜绝混编混岗问题的发生。

29. 部分人事档案资料不全、材料不规范,个别干部任免审批表等重要人事资料出现信息错误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进一步核查科级干部档案,完善相关材料,完成了45份科级干部档案重新审核;2.下一步加强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审查入档材料,确保各类信息准确;3.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公文质量水平,维护公文的严肃性。

30. 部分党员干部长期脱岗,存在“吃空饷”现象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3月27日局长办公会研究给予长期脱岗的2人行政记过处分;2.5月中旬水保站党支部民主选举刘文为支部书记。3.已建立考勤制度,督促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避免发生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现象。目前2人均正常上班参加工作。

31. 下属单位个别人员存在学历造假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已免去该同志职务;2.按照水投集团薪酬体系重新计算其薪酬,并调降其工资水平;3.加强所属人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管理工作。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共有3个问题:

32. 采砂收费弹性空间大,市砂石管理处长期未按要求根据砂石销售额的5%至10%收取,实际按照预估年砂石开采量进行收费;个别地方采砂收费标准过高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已严格按照[2017]20号文件规定,停止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2.严格执行采砂规划,控制采砂范围,夯实巡查监管责任,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和处罚违规越界开采和超范围开采;3.严格执行法定收费标准;4.加大对县(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学习培训,提升监管水平和依法、依规收费,全面提升河道采砂管理水平。

33.水资源收费管理不严,存在漏收、少收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已下发了《洛阳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水资源管理问题整改的通知》,对规范征收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2.针对17家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单位未及时列入收费管理的问题,通过排查,均为市水务局办理取水许可证、县区进行管理收费的单位。3.针对28家取水收费单位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问题,通过排查有12家属于取水许可证名称与发票开具名称不一致,另外16家(其中1家已封井)已全部办理取水许可证;4.针对2016年应收水资源费截止目前尚有50.53万元未征收到位问题,截止2017年6月底前已全部征收到账上缴国库。

34.个别河道水库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目前,已与承包人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和土地。2.占用金水河水库溢洪道的设施已经全部清理干净。3.下一步,严格按照《河渠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加强河道水库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工作对促进全市水利事业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水利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我局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全市水利建设改革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水利项目招投标程序,避免暗箱操作;定期开展水利审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局纪检组的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聚焦市委中心工作,深化责任担当意识。围绕全市“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十三五”各项水利目标圆满完成。一是围绕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以农业节水灌溉为重点,抓好农田水利设施配套、灌区修复改造等项目,每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万亩。二是围绕全市安全度汛,以度汛岁修工程为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治理、山洪沟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确保汛期堤防不决口、水库不垮坝,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三是围绕水生态环境建设,以城市河渠治理为重点,抓好四河同治、三渠联动水利项目及水保生态治理、水资源管理等工作,协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争取2018年城市水系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四是围绕全市扶贫攻坚目标,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为重点,抓好农村饮水项目建设,确保与全市脱贫目标同步完成。五是围绕水利长远发展,以重大工程项目为重点,抓好小浪底南岸灌区、前坪水库、故县水库引水等,确保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六是围绕体制机制建设,以河长制为重点,抓好河长制推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积极探索建立易操作、能管用、可复制的水利工程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良好发挥水利工程效益。

(五)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水务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为建设生态宜居洛阳,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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