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民异地就医准备相关材料有哪些?

  导语:医保卡有三个作用,一是去医院用来刷卡支付,二是药店买药,三是住院时出示医保,住院费会自动划走。有些在江苏缴纳医保的朋友想了解下,医保卡江苏省内通用吗?江苏医保卡可以全省通用吗?以下内容由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整理,看完就清楚了。

  医保卡江苏省内通用吗

  医保卡江苏省内通用。

  使用省卡市民还可实现异地就医、异地就业参保、异地领取养老金等多种功能。据介绍,今后人社业务将逐渐转向全面使用社保卡办理,全省乃至今后全国跨地区社保业务“一卡通用”,将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一体化”服务。

  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也可以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

  3,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4,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5,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6,注意事项: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该卡即可继续使用。

  在药店100%自己承担,住院才能享受到报销比例(还得在医保范围内的)。

  住院在医保范围内的,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如:花10000元报销范围在55%-65%之间。

  江苏社保卡的优点:

  1、“一卡通用”,异地就医更方便

  人员省内流动时可免于重办当地卡,统一换发省卡后,人员基础信息和卡状态信息将可全省集中共享、统一管理,使持卡人在全省范围内个人基本信息具备了唯一性,实现省内通用。

  省内“一卡通用”还打破了地域限制,使用省卡市民还可实现异地就医、异地就业参保、异地领取养老金等多种功能。据介绍,今后人社业务将逐渐转向全面使用社保卡办理,全省乃至今后全国跨地区社保业务“一卡通用”,将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一体化”服务。

  2、搭载金融IC芯片,安全性更高

  省社保卡上方标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现在通用的市民卡相比,下方少了黑色磁条,而采用安全性更高的金融IC 芯片。即使省卡账号、密码被盗,只需去银行办理相应手续,“复制卡”就无法生效。

  省统一社保卡为“二合一”卡,包括社保功能、银行金融IC芯片功能。考虑到小额电子支付功能的区域使用局限,无法实现全省统一,原市民卡标准卡“三合一”卡中的小额电子钱包功能被分离。新卡实行A、B卡模式,A卡是搭载了金融IC功能、符合新的标准规范的、全省统一的社保卡,B卡是主要功能为交通、园林等应用功能的市民卡。

  3、首次申领免费,原市民卡仍可用

  全省范围内首次申领省卡免费,如市民卡丢失补省卡,首次也免费,而省卡丢失再补办则需收费20元。本市户籍、本市参保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可申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本人持有效证件、社保卡或市民卡至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换领手续,代办时则需提供双方有效证件。

  正式全面发放省统一社保卡后,原社会保障·市民卡不再发放,但仍可继续使用。但一旦市民卡损坏或丢失,则必须更换省统一社保卡。如不换卡,原有功能照常使用,养老待遇等照旧发放至市民卡。领到新卡后,社保功能转移至新卡,原社会保障·市民卡标准卡不回收,但除公交、园林、门禁等小额电子钱包功能外原卡功能全部停用。


南京新生儿医保报销需要哪些材料?南京市新生儿办理医保时家长朋友需要携带好材料,报销医保的时候自然也是需要的。如果您想知道南京市婴儿医保报销所需材料是什么,就赶快看看下面由小编准备的文章吧!

3、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5、医保IC卡或缴费收据;

6、母亲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新生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医学(原件及复印件2份);

9、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门诊收费收据(发票);

4、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5、报销住院前急诊的,提供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收费收据(发票)、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

6、异地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8、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9、参保居民转诊转院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2、门诊收费收据(发票);

4、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5、《南宁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治疗卡》;

6、定点医疗机构为外地医院的须出示《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8、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9、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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