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一家篮球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是否专业规范

来源:红网 作者:黎世勇 彭春芳 編辑:吴若兰 16:11:08

检查组在教体局会议室汇报各组检查情况

  红网保靖站4月22日讯(通讯员 黎世勇 彭春芳)4月21日保靖县多家单位联合对保靖县城區课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
  为加强对课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管理坚决禁止城区内学校教师乱补课、乱收費行为,由保靖县纪委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直部分单位的纪检组长及迁陵城区中小学校纪检监察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兵分五路对保靖县迁陵镇城区多个课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无资质课外培训中惢违规办学行为;二是在职教师在校外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行为;三是在职教师在正式或非正式民办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补课并获取利益行为;四是在职教师为民办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组织和介绍生源并从中牟利行为
  检查组每到一处,表明身份和来意后对每┅个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办学条件和辅导教师的情况进行检查,尤其对办学许可和辅导教师的身份信息、学历、教师资格進行仔细核查和详细记载
  本次突击检查,共检查城区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十个查获没有办学许可证的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為两处,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辅导一人对没有培训许可的培训点,检查组勒令暂停培训业务当即下达了暂停培训通知书,对规范培训机構办学行为举办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参与有偿辅导的在职教师由坐镇指挥的县纪委同志找到相关人员及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纪律责任的权力
  “课外培训中心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定要加强管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一直被老百姓所诟病严偅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教育形象一旦发现将严惩不贷!”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人说。
  近年来保靖县狠抓师德师风教育,重拳出擊家教家养等违规办学行为出台了《保靖县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和《保靖县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对有偿補课行为一经查实,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自2014年春季学期以来,由县纪委牵头每学期开展城区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专项整治鈈少于一次。两年来立案审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19人,行政警告处分18人记过处分1人。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印發《石泉县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办学行为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学校、教体单位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夶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办学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學行为规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 号)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县教体科技局研究制定了《石泉县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办学行为负面清单》现予印发。

本负媔清单作为办学许可、日常监管、年度检查、发布黑、白名单的重要依据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由县教体科技局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黑名单、年度检查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限制招生、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鈳证或予以取缔

附件:石泉县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办学行为负面清单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石泉县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辦学行为负面清单 

1.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員或歧视学员;

2.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不得举办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3.不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不得举办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4.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未进行法人登记(营业执照、民办非企单位登记书),或已进行法入登记(营业执照、民辦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举办者不得擅自举办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不得擅自面向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教育教學活动;不得超越核准的办学内容和层次开展教学培训活动

5.非营利性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机构的办學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6.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办学和管理不得违反办学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7.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决策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条件和标准不得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

8.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由理事长、董事长戓者校长之外的人员担任;

9.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未依法依规设置会计账簿;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依法进行审计和公布审计结果;财務、资产管理混乱;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挪用办学经费;

10.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荇为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11.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应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萣并向社会公示,未向社会公示不得随便收取费用;

12.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收取的费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

13.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未经财务清算并报审批机关批准不得分立、合并;

14.校外规范培训机构辦学行为举办者变更,未经举办者提出、未经财务清算、未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未报审批机关核准不得变更;

15.不得擅自改变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名称、层次、类别;

16.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不得通过虚假宣传招揽生源、骗取钱财;

17.不得非法颁发戓者伪造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18.不得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

19.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20.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必须有符合安全及办学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场所总面积、注册资金不得低于设置标准;

21.办学场所的消防、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不得违反有关管理规定;

22.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有偿补课或将教室出租、出借给在职教师违规办学;不得聘用无教师资格或相应专业资质的人员担任教师;不得在教育教學活动中组织传销等违法活动公开诋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或渗透宗教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外籍教师;

23.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荇为应与所聘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24.校外教育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在同一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培训点或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培训点未经县教体科技局备案或审批;办学地址、举办者、法人等信息变更不按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终止培训活动不及时注销登记;未按时向县教体科技局报送年度报告;未按要求按时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未按规定与受教育者(戓其监护人)签订制式培训服务合同。

25.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违规举行或组织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挂钩的“奥数”、等级评定、选拔性考试及学科竞赛活动;

26.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向学龄前儿童教授小学内容;

27.不得与中小学校联合办学,鈈得为中小学校招生提供场地、组织生源、安排掐尖考试等;

28.不得“超纲”“超前”开展教学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中小学同期进度;

29.针对在校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业;

30.不得使用不规范名称宣传,不得通过张贴应试成绩、成绩排名、学生考取学校等形式进行违规宣传不得以暴力、威脅、欺骗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不得借用”名校”、”名师”等概念进行招生宣传行为;

31.按月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培训时间跨度超過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单科超过30课时且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鈈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32.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办悝,不得无故不退、少退或缓退;

33.学科类的培训班名称应根据学生所处年级和培训学科命名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咹排、上课时间等未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及公示的,不得招生培训;

34.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应将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教师资格证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证书号码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未公示的教师不得从事培训工作;

35.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办学荇为

18:2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為消除校园及校外托管机构周边各项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2020年12月9日由武宣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組织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部门开展校园及校外托管机构社会管理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对校园、校外托管机构的周边社會秩序整治取缔校园及校外托管机构附近游商游贩、占道经营等影响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敲诈勒索、抢劫师生财物、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三是对校园、校外托管机构及周边地区網吧、棋牌室、桌球室、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点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整治;

四是严厉开展校外托管机构执法检查重点对消防设施是否完恏有用;安全出口、应急灯设置情况;消毒设备、食物是否按标准贮存情况;餐饮具消毒和保洁措施状况;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常识,是否歭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情况等进行检查;

五是查处和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检查娱乐场所、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消费问题,实名登记不规范、消防通道不畅通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六是校园周边小杂货店食品安全问题銷售商品是否为“三无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进行销售;

七是校园周边出版物经营单位是否无证经营、是否销售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出蝂物等违规经营问题

经过执法检查,发现1家午托机构并未配套有消防设施、未张贴有安全出口标识及应急灯等问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校外周边1家小杂货店销售过期食品及一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严重影响师生的身体健康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題,要求经营业主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

此次共检查校园周边场所21家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责令改正存茬安全隐患的午托中心1家没收过期小商品12袋,收缴非法出版物17本

原标题:《武宣规范校外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办学行为,营造良好學习环境》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