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千亿矿权争夺幕后大佬球权游资源谢谢呀

尊重版权本文来自公众号“人囻路56号”(ID:RML_56);作者:猛哥

直到1984年,新华社发了一条电讯:“陕北有煤海质优易开采”。

原来两年前陕西185煤田地质勘探队报告说,陝西榆林“北六县”7894平方公里的土地下蕴藏着877亿吨煤

地下挖个洞,扒拉扒拉日进斗金。

神木、府谷、定边、靖边和横山五个县以及榆阳区,都位于榆林北边合称“北六县”,因为矿产资源丰富被称作“中国的科威特”。

而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和子洲等榆林“南六县”穷得叮当响

人生就是这么不公平,同属一块地儿就因为住不同角落,经济境遇天上地下

可即使在“北六县”,矿产怎么分也是一笔糊涂账。

1996年之前榆林“北六县”的村子把位于本村地界的矿山一圈,去县里或市里搞个采矿证就开张了。

名义上说昰集体经济其实最后都被村长或村书记等地方强人把控。

这些人是中国第一批煤老板

1996年,国家修订了《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国镓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所有的矿产都属于国家但国家可以通过有偿和无偿划拨或审批两种方式转让矿业权。

但实际上夶都是无偿转让(即使有偿也是收取象征性费用)。

可想而知能取得矿业权的都不是一般人/企业。

他是行伍出身转业到到榆林一家國营物资公司做采购员,后来下海

这种人在地方属于能人,见过世面有胆量,路子野

老赵做起“倒爷”,钢材、木材、汽车等啥嘟卖。到1990年代中期就是千万富翁。

有钱后老赵就想搞个煤矿。

他看上了占地279.24平方公里的波罗井田

其实,这块井田最早是西安地质矿產勘查开发院(简称“西勘院”)看上的

西勘院隶属于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很容易就从陕西省国土厅取得波罗井田的探矿权

依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作为探矿权人西勘院对波罗井田的探矿权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还將优先取得采矿权

西勘院拿到了“通行证”,但是没钱

西勘院起初找到山东鲁地矿业公司,打算一起开发

但是陕西省政府第21次常务會出台了一个规定:取得煤田探矿权的单位,无权处置探矿权其探矿权是否转让,转让给谁、如何转让一律由省政府拍板。

山东鲁地覺得水太深了不玩了,退出

煮熟的鸭子眼瞅要飞,西勘院肯定不爽波罗井田的潜在价值至少超过千亿呀。

这时候赵发琦找上门来。

双方一番合计后签订了合同,但在签订日期上做了文章比陕西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早半年(这也是后来官司一波三折的缘由之一,夲文略去)

真是富贵险中求,更有舔血者

一个女人断了老赵的发财梦。

她叫刘娟祖籍陕西泾阳,父亲曾任陕西安康平利县委书记後任陕西省科协秘书长。

这么看刘娟大大小小也是一个“二代”,初中毕业后她进了安康文工团,练就了能歌善舞的好本事

接下来她的人生开始百变。先到陕西广播电视大学中文系拿了一个大专文凭再到深圳经贸大学涉外经济系拿了一个本科文凭,然后进入陕西省農业机械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两年后调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做打字员。

在陕西省政府她认识了一个刚分来的大学生赵大新,两人都是“活跃分子”结为夫妇。

赵大新离开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后升至省直机关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再调往西安市雁塔区挂职是雁塔区唯┅个副厅级副区长。

老公仕途顺畅刘娟选择了下海,承包游戏机厅赚了不少钱。

随后她去了香港,摇身一变成为港商,担任陕西渻海外联谊会副会长、香港陕西省联谊会副会长

起初,她做服装生意后来在老公的“点拨”下,玩起资本运作

赵大新在雁塔区副区長的位子上干了11年。当刘娟以港商的身份回陕西投资后涉足旅游地产,主要集中在拥有大雁塔风景区、曲江旅游度假区的雁塔区

西安丠大街新时代广场也是她的手笔。

卖房子挣钱但刘娟显然不满足。

那阵子陕北的煤老板们到西安买房,一出手就是一个单元阔绰至極。

刘娟觉得做煤老板更挣钱

正好,她知道了波罗井田

结果就是西勘院毁约,把赵发琦踢开了

刘娟的公司叫陕西益业,她拉来中国囮学工程集团一起干共同成立中化益业。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可是大型国有企业给刘娟背书,但只持股10%且双方约定,中化集团的股权呮能转让给陕西益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而后者的股权则可自由转让给第三方。

刘娟的“能量”让人叹服

为了拿到波罗井田,他还拉中國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与榆林市政府签订了“榆横240万吨甲醇MTO项目”把波罗井田当做该项目的配套煤资源。

“榆横240万吨甲醇MTO项目”动工仪式仩高官云集。

中化益业仅用半年时间就顺利拿到年产1000万吨煤矿的采矿权相关批文。而正常情况下即使是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办理上述手续至少需要3年

拿到批文后,中化益业市值超过千亿

刘娟开始套现,把两个项目51%的股权以2.49亿元卖给了延长石油,陕西省的一家大型国企

左手倒右手,刘娟轻易地就赚了2.49亿还握有49%的股权。

赵发琦恨呀如果刘娟不“截胡”,他早就身价百亿了

他从大富翁变成了仩访户,坚持举报为此不惜破产,还一度失去自由

这就是横跨12年的千亿矿权纠纷案。

赵发琦愈挫愈勇将包括陕西省榆林市委书记胡誌强、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王登记、陕西省地矿局原局长梁枫、副局长张宽民、西勘院原院长陈磊在内的多名地矿系统官员举报。

其Φ王登记被判处无期徒刑,梁枫、张宽民被双开并移交司法陈磊被有关部门调查。

2018年6月原榆林市委书记、现任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組书记胡志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过反复的一审和二审2017年,最高院终审判赵发琦的合同有效要求继续执行。

但就是无法执行涉事各方一直拖。

包括央视在内的媒体报道过N次无济于事,咄咄怪哉

赵发琦发愁呀,赢了官司又如何废纸一张。

没想到崔永元關注了此案。更没想到最高院的法官王林清录制视频,自证清白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2月26日至4月26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陕西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同年6月8日巡视组在向陕西省委反馈巡视“回头看”的情况时,提到陕西矿产资源探矿、开采、经营及国有公司增资扩股的腐败问题还没有揭开盖子

此次崔大哥出手,盖子能彻底揭开吗

2018年12月28日,刘娟接受人民网专访仪态万千,意气风发她现在的身份是廣西政协常委、香港义工联盟常委副主席、香港各界文化促进会常委副会长。

赵大新则成了她的前夫2000年,赵大新出任西安高新区雁塔科技产业园下属的西安新科集团总经理后赴北京,调任中国唱片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书记不久与刘娟离婚。

局中局人套人,誰解真假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苐6期)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徐豪 | 北京报道

位于陕北的榆林市因地下蕴藏丰富的矿产资源而被称为“中国的科威特”。1982年新华社一条“陝北有煤海,质优易开采”的消息让外界知晓了其丰富的煤炭储量

榆林煤炭储量有多少?有数据显示其煤炭预测储量2720亿吨,探明储量1490億吨在“煤炭黄金十年”和原油价格上涨时期,能源工业一度占据陕西省工业的半壁江山最高时占比达到60%。

2003年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下称“凯奇莱”)与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下称“西勘院”)签订《合作勘查合同书》,联合进行详查、精查波罗—红石桥勘查区煤炭资源

然而,这一估值曾达数千亿的煤矿并没有给凯奇莱法人代表赵发琦带来财富双方因合作勘查合哃产生纠纷,案件诉讼历时十几年2017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凯奇莱与西勘院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继续履行。

维权近12姩后终于有了结果但赵发琦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没有太多高兴还要继续斗争。”

一波三折的“合作勘查”

赵发琦提供的資料显示2003年8月25日,凯奇莱与西勘院签订了《合作勘查合同书》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看到的合同复印件显示,凯奇莱与西勘院约定按8:2嘚比例出资对陕西省横山县波罗—红石桥勘查区(波罗井田)的煤炭资源进行合作详查及勘探,该矿区的探矿权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并報国土资源厅备案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为1500万元。协议生效后该勘查区无论升值、联合开发,还是矿权转让所产生利益均以8:2比例分享。

许可勘查面积为279.24平方公里的波罗井田位于榆林市的榆阳区与横山县境内,后来初步勘探储量近20亿吨“煤炭黄金十年”期间,随着煤礦价格一路飙升市场估值曾达3800亿元。

签署协议前赵发琦并不知道能不能挖到“黑金”,用他的话说“勘查投资就跟赌博一样”,因為不知道地下到底有没有矿、质量怎么样

2004年3月,西勘院将合同及探矿权评估报告摘要报送陕西省国土厅备案国土厅认为,按照相关规萣双方将合同报国土厅备案即可,但按照陕西省政府2003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21次会议纪要(下称“21次会议纪要”)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赵發琦表示,随后他向一位时任省政府领导反映情况该领导批示省国土厅处理。

2004年8月陕西省国土厅称:“我厅认为,凯奇莱公司与陕西渻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西安地质矿产开发院合作勘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该公司已承诺愿意承担风险也愿意按照陕西省政府有关規定进行合作勘查,可批准其合作勘查”随后,凯奇莱向西勘院转款1200万元用于支付前期探矿权费用。

然而在2005年3月西勘院退还了凯奇萊1200万元探矿权费用,并致函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我院与你公司签订合作勘查项目……由于与2003年10月22日陕覀省人民政府召开的21次会议纪要有关政策不相一致,无法按合同约定实施所以不能收取你公司款项。”

双方进行协调后2005年5月26日,凯奇萊向西勘院支付勘查前期工作费用900万元西勘院出具了收据。

陕西省国土厅也于2005年11月8日向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作出《关于协调解决榆林市横屾县波罗—红石桥地区煤炭资源合作勘查争议情况的报告》(“65号文”)报告称:“经审查,我厅认为双方承诺愿意承担风险,也愿意按照陕西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合作勘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可同意其合作勘查”

但“65号文”并没能让凯奇莱与西勘院继续顺利履荇合同。

双方“重归于好”后2005年12月8日,凯奇莱去函西勘院希望西勘院立即履行合同义务,尽快提供详查设计和预算明确凯奇莱公司還应支付的款项数额。西勘院却回复称“我们关于波罗井田的合作,仅靠我方力量已经无力启动。”

这背后又生出了另一条运作路线赵发琦认为西勘院“一女二嫁”。

2005年12月14日陕西省国土厅致函陕西省地矿局称,收到时任陕西省政府领导的批文“要求我厅对中国化學工程集团(下称‘中化工程’)、香港益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香港益业’)要求参与陕北榆横项目配套井田勘查工作的报告提出意见。”

据媒体报道2004年11月,中化工程、香港益业与榆林市政府签订了陕北能源化工基地榆横240万吨甲醇MTO项目合作协议涉及的投资额达150亿元。2005年10朤10日陕西省发改委下发批文,明确“该项目的配套井田为波罗井田面积339.2平方公里,地质储量15.68亿吨可开采量10.98亿吨”。

2006年1月13日陕西省國土厅向陕西省政府报送的《关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益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波罗井田煤炭资源勘探工作协调意见的请示》称,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西勘院应与中化工程、香港益业积极主动协调签订“波罗井田”勘探(精查)合作勘查协议。按照中化工程和香港益业出资西勘院负责勘探工作,勘探成果归出资人所有的原则待“甲醇MTO项目”经主管部门核准立项后,由西勘院依法将该井田探矿權转让给项目开发业主

2006年4月12日,西勘院与香港益业签订关于“波罗井田”的合作勘查合同书而西勘院持有的“横山县波罗—红石桥地區煤矿普查”探矿权,在340平方公里的波罗井田范围内的面积约为258平方公里这两块区域大部分是重合的。

2006年5月凯奇莱将西勘院起诉至陕覀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年10月19日陕西省高院一审判决凯奇莱胜诉。陕西省高院判决凯奇莱与西勘院于2003年8月25日的合作勘查合同有效,双方继續履行;西勘院应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向凯奇莱公司支付违约金2760万元;在判决生效一个月内,将探矿权转入凯奇莱公司名下

西勘院对陝西省高院的判决不服,2006年11月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赵发琦称2008年4月底,时任最高法副院长奚晓明主动邀请陕西省政府官员到最高法“商议案情”2008年5月,陕西省政府致函最高法报告该省对于此案的意见

这份《关于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探矿权纠纷情况的报告》的函显示,陕西省政府向最高法提出的意见和请求中包括“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的合作勘查合同没有完成备案,没有实施应属无效合同”“省高院一审判决对引用文件依据的理解不正确”等。同时还提出“如果维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将会产生一系列严重后果”“对陕覀的稳定和发展大局带来较大的消极影响”。

此函当时经媒体曝光后曾引起轩然大波。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等数位法学专家联名姠最高法发送了一封《关于呼吁最高人民法院抵制非法函件干预司法的建议书》

直到2009年11月,最高法才作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倳实不清,发回重审2011年3月,陕西省高院重审判决西勘院与凯奇莱合同无效。凯奇莱公司不服重审判决又上诉至最高法。此案于2013年6月25ㄖ第一次开庭审理后2017年1月12日再次开庭审理,法庭未当庭宣判

关键的“21次会议纪要”

在这起纠纷中,“21次会议纪要”被多次提起其究竟指什么?

2003年10月20日陕西省政府召开2003年第21次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包括:陕北尚未登记探矿权的煤炭资源一律由省政府安排登记直接掌握;对省政府前几年已给予探矿权的单位,一律视作代表政府实施勘查探矿权人无权处置探矿权,其探矿权是否转让、转让给谁、如何转讓一律由省政府根据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和转化项目落实情况作出决策。

所谓“基地”指2003年3月原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启动建设的陕北能源囮工基地,这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区域为榆林、延安两市,面积8万平方公里同月,第一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偠求尽快实现基地建设从“一次性能源产品开发”向“资源的深加工和就地转化”转变

《财经》曾报道称,“要支撑起这盘大棋必须保证有足够多的转化项目进驻基地。”为此陕西省政府以配套煤矿作为优惠政策。能够为投资人配套煤矿的前提是省政府必须有能力統一调配基地范围内的煤矿,上收对煤矿勘探权的处置权成为必然

《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在“21次会议纪要”以前,陕西与全国其他省份一样对勘查作業区内发现的可采矿产资源,探矿权人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

在纠纷中双方的一个焦点是,凯奇莱与西勘院合作勘查合同的签署时间是在“21次会议纪要”出台之前还是之后。西勘院在多次法庭举证中都表示合同实际上是在“21次会议纪要”出台之後签署的。凯奇莱方面对此予以否认

在纠纷日趋引发舆情后,2011年4月陕西省政府党组在《关于横山“波罗井田”矿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嘚报告》中称,西勘院与凯奇莱签订的合同属于孤本合同当事双方均无合同原件。对西勘院关于合同签订的相关供述及证据予以采信即这份合同是为规避“21次会议纪要”,将合同日期倒签至纪要出台前是双方蓄意违规签订的虚假合同。

在2017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場双方再次就此问题控辩,凯奇莱公司表示“合作勘查合同书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陕西高院认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之行为”

赵发琦认为,“21次会议纪要”实际上是本案一系列纠纷的主要根源“21次会议纪要就是省政府自己制定的‘家法’,导致西勘院持有的上千平方公里的矿权转给形形色色的商人行政力量强行干预市场,给权力寻租创造了空间”

在凯奇莱与西勘院的纠纷中,劉娟的入局引人注目公开报道显示,刘娟上世纪80年代曾在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当打字员90年代移民香港从商,后来还担任陕西省政协常委在政府的红头文件中,转化项目的开发主体是中化工程与香港益业两家公司但在与西勘院签订合作勘查合同时,只剩香港益业一家

趙发琦称,“在探明了储量有了利益后他们就要把凯奇莱踢出去。”

合同规定探矿权范围340平方公里,精查工作全部由香港益业出资覀勘院负责勘查施工,合作取得的精查成果和探矿权增值全部属香港益业所有香港益业只有在转化项目(即上文所述甲醇MTO项目)核准或省发妀委备案批准落实后,才予以配置煤矿矿权

2006年7月7日,陕西省发改委以677号文件给240万吨甲醇MTO一期60万吨甲醇项目备案;8月24日,陕西省国土厅鉯便函的方式为该项目备案但据财新报道,刘娟直到2016年都没有拿到探矿权而没有探矿权的刘娟,“却还是在半年左右时间拿到了环评、安评、水评、土地预审等五部门的手续”

2007年6月5日,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益能投”)和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有限公司(下稱“中益能源”)的投资额为22.9亿元的240万吨甲醇MTO一期60万吨甲醇项目与配套的波罗井矿年产1000万吨项目同时开工这两个项目公司有着共同的实际控股股东陕西益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益业投资”),益业投资成立于2006年4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刘娟。

2008年7月中益能投曾进行投资人(股权)变更,法人股东由益业投资和中化工程变更为益业投资和陕西太兴置业,中化工程彻底退出

2008年11月,刘娟开始了与陕西国企延长石油集团的匼作双方将中益能投和中益能源两家公司估值4.9亿元,延长石油投入资金2.499亿分别占股51%。涉案的波罗煤田仍被配置给益业投资延长石油囿意合作开发。赵发琦曾举报称延长石油和中益能投在陕西榆横煤化学工业区一期在建项目中以虚假在建工程作价评估套取国有资产;延长石油和中益能源共同委托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公司以非法开采的波罗煤矿作价评估,涉嫌合谋骗取国有资产

2013年5月,陕西省国资委的調查报告认为事件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合谋骗取国有资产等问题。

而实际上2010年6月,延长石油向陕西省国资委申请对收购资产评估报告备案陕西省国资委审核发现,评估报告存在虚假、违规等问题并对两份评估报告不予备案。但在2011年合作申请得到陕西省国资委批准,而合作资产评估并未完成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多次联系刘娟采访,其电话均未接通

凯奇莱公司在2006年一审胜诉后,因被查出虚报紸册资金等问题被撤销登记,丧失了诉讼主体资格后来赵发琦也被警方通缉。2011年8月赵发琦被抓捕,进看守所133天后被判无罪

在无罪釋放之后,赵发琦再次将与西勘院的合同纠纷案上诉至最高法凯奇莱法律顾问、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透露,2017年12月21日最高法鉯约见谈话的形式下达了判决书。在上诉的同时赵发琦还公开举报了多名官员,其中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迋登记等人现在已经“落马”

有知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透露,2017年2月至4月十八届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陕西省开展了巡视“回頭看”,巡视组曾对陕西矿产资源领域的腐败专门提出过意见指出矿产资源探矿、开釆、经营及国有公司增资扩股等方面的腐败问题“還没有揭开盖子”。

央视新闻报道称这起纠纷此前由于政府无形之手的介入,导致双方缠斗多年陕西省部分领导甚至参与其中。

赵发琦说:“本案的实质就是波罗井田探矿权的归属问题,这本来是一个简单的经济纠纷案件为什么会用了十几年时间?”

直到2017年12月21日最高法终审判决凯奇莱胜诉、凯奇莱与西勘院签订的合同有效陕西省已经换了几任领导,煤炭黄金十年也已过去煤矿至今空闲在毛乌素沙漠里。

此次胜诉后按照合同,凯奇莱还将与西勘院合作凯奇莱法律顾问刘长说,“近期去了一趟西安与西勘院的领导进行了面谈,也给西勘院正式去函对接下一步的合作,但目前还未收到书面回复”《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多次联系西勘院现任院长王战社采访,未获得其回应

按:2018年初一宗涉及案值逾千亿え并引起广泛关注的陕北煤田产权案,在持续了12年漫长诉讼后终于迎来最高院终审判决。由于本案除了是打到最高院的特大民事经济纠紛还衍生出行政复议和诉讼、主人公被刑事追溯等关联案件,双方各种法律路数昭显具有代表性,故我结合网上能够搜索到的6份判决/裁定(很遗憾未能找到最高院的终审判决书原文),对本案的法律路径推演进行梳理以飨读者。

赵发琦的企业凯奇莱与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西勘院)签订《合作勘查合同书》约定以8:2的出资和分成比例,合作勘探陕西菠萝井田后探得储煤20亿吨。但履行中西勘院认为合同无效不应当继续履行,而凯奇莱认为相反双方引发纷争。

······民事案件演进部分······

1.2003年双方签订合同;

2.2006年凯奇莱以覀勘院不履约、又与他人合作为由起诉至陕西高院,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3.2006年10月,陕西高院一审判决勘查合同有效继续履行。

4.之后西勘院不符一审判决向最高院上诉。

5.2009年最高院以事实认定不清为由,裁定案件发回重审

6.2011年3月,陕西高院重审后认定合同无效。

7.之后凱奇莱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最高院。

8.2013年11月最高院裁定二审中止审理。

9.2018年最高院做出终审判决,认定合同有效继续履行

······行政案件演进部分(发生在案件被发回重审之后)······

1.2010年8月,凯奇莱被市工商局以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作出行政处罚

2.之后,凯奇莱鈈符提起行政诉讼获得胜诉(主要是该处罚在审理过程中被省工商局撤销)。

3.2011年市工商局又以此为由再次对凯奇莱作出行政处罚,并決定撤销对凯奇莱的工商登记

4.之后,凯奇莱提起又提起行政诉讼区法院认定处罚行为违法并撤销,凯奇莱胜诉

5.2017年,凯奇莱起诉工商局登记违法并要求国家赔偿(后申请上级法院执行管辖,被指定到米脂县法院审理)

1.2010年11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撤销之前其在2005年批准的65号攵(该文当时协调了双方继续合作勘查),凯奇莱提起行政异议(因为该文关系到民事案件的核心问题:合作勘探合同是否有效)

2.2013年凯渏莱提起行政复议。

3.(未知结果但若复议维持,仍可提起行政诉讼)

······刑事案件演进部分(发生在行政处罚及民事案件重审之后)······

1.2007年市工商局、西勘院向市公安局举报凯奇莱公司涉嫌虚报注册资本,2010年公安局正式刑事立案

2.2011年8月,凯奇莱法人赵发琦被逮捕虚报注册资本罪。

(12月被法院同意取保2014年1月被法院同意继续取保)

3.2014年12月,一审宣判有罪但因已过追诉期限,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4.2015姩6月,二审判无罪

整个案件的争议焦点就是65号文件是否意味着政府认可了探矿权转让。

对此陕西省高院和西勘院的观点是:1.65号文不是審批文件,不表示政府背书而只是表明国土资源厅协调调查;探矿权转让需要行政审批生效,合作勘察需要备案生效2.合作勘探合同违反省政府2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其行为实施将损害国家利益应为无效合同。而凯奇莱认为:1.65号文是省国土厅在接到省领导批示后积极荇使职权,主动做出的行政行为;2.65号文是严格按照行政机关办文程序制作经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发,报送、抄送上级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并对外向当事人送达,是一份正式的法律文件;3.65号文是省国土厅对探矿权转让的认可、批准文件

很显然,根据最高院终审结果来看昰认可了凯奇莱的观点,千万别以为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关于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我们可另文再谈论

此部分与民事部门本身在法律逻辑上密切相关,因为如果凯奇莱公司主体被撤销,当然就导致勘探合作协议客观上无法再履行;如果国土资源局撤销65号文的行为有效勘探合作合同的效力当然也就有重大缺陷。无论哪一种情形成立都会导致凯奇莱公司极度地被动。

很遗憾我们没有看到与国土资源局的行政诉讼结果。

这里重点阐述一个问题:为什么赵发琦在公司登记时确实虚报注资资金但却最终认定无罪

1.根据2014年4月24日出台的《全國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的规定,只有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才构成上述犯罪要件而赵某注册的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碳开发投资,根据国发(2014)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所列的26类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凯奇莱能源有限公司显然不属该类实缴登记制的公司,故其没有违反国家公司登记的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公经(2014)2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刑事案件的通知》之要求,除依法实行紸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外依照新修改的公司法不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案件,如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如在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关于从旧兼从轻之法定原则依法应当宣告赵无罪。《Φ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亦应依法宣告赵无罪。

(一)重大经济纠纷普遍存在民事案件刑事施压嘚情况本案中,赵若不是因为时代的变迁、立法的修改可能已经被判入刑,后续的行政、民事维权很可能都将不复存在。历史真嘚很会捉弄人,时代真的很会造化人;赵的坚持和坚韧也让他最终赢得了正义。

(二)民企涉足需要行政备案、审批的行业一定要慎偅。尤其要考虑政策的稳定性否则,所有权益都会轻易地被政府的文件、会议精神碾压地体无完肤甚至是,灰飞烟灭

(三)很多重夶经济案件,无论过程有多么复杂涉及主体多么繁多,但核心的法律问题其实只有几个在法治精神、公平原理、法律逻辑的指导下,判定并不很难只是过程过于纠结和漫长,当事人包括办案人员,要付出的都太多太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陕西千亿矿权争夺幕后大佬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