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阿堵-鱼跃龙门的故事记完整版

& 鱼跃龙门记 作者:阿堵(上)
鱼跃龙门记 作者:阿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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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龙门记》作者:阿堵
宋微前后混了几辈子,才终于想通:天生一个普通人,过普通的人生,入乡随俗、与时俱进,才是正常且正确的道路。
他发誓如果还有下辈子,再不要梦想一步登天做皇帝;再不要放纵任性去喜欢男人,再不要&&
又一次睁开眼睛,老天眷顾,貌似所有的愿望都实现了。
如果这样的话,也许这辈子临终不会再有遗憾,终于可以向坑爹如死循环的穿越生涯说永别了吧?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天作之和 平步青云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微(宋霈),独孤铣&
配角:崔贞,独孤萦,等等 ┃ 其它:非主流穿越,非主流古风,主受,1V1,HE
& & ☆、楔子:难移本性说穿越,重修因果话来生
  曾经有一段时间,阿堵非常严肃地思考着关于自己要不要穿越和重生的问题。
  首先被我否定的是重生。
  重生的愿望通常伴随着一个前提,那就是对现世生活有极大不满或遗憾。这个前提在我这里目前还不成立。虽然生活中诸多小烦恼,但远不到足以鼓起勇气抛弃一切的地步。况且谁也不会用重生的机会去重复人生,那就意味着新尝试的同时必须放弃许多旧缘分,说实话,我舍不得。更别说某些无论如何回避不了的关卡,比如高考,哪怕老天倒贴十年青春给我也不想重来一次了。
  重生的第二个问题是,你并不能重设人生,至多不过是遇到岔口可以重新选择。重活一世,当然要以比上一世活得更好为目标。照这个标准制定计划,我觉得自己的具体任务大概就剩下挣钱了&&
  挣钱,挣大钱。下海经商、炒股炒房。实在不行,找准大佬,提前抱大腿。房子哪一年开始涨价?哪一年什么东西大卖?哪一年哪位大佬横行?不好意思,我都是看了别人的现代重生文才略知皮毛,恍然大悟。没有知识储备,金手指也无法从天上掉下来啊。更重要的是,知道怎么做会成功,与真的能做成功,完全是两回事。挣大钱作为一项时代特色鲜明的事业,我很理智地意识到自己与之气场不合。如果非要投身其间,且不提能力缺陷,免不了要压抑本性。而压抑本性去生活,说不定真的比死还难受。
  总之,重生这茬儿就甭再提了。我很庆幸已经安然活过了这么些年,目前只憧憬未来,不妄想重来。
  不过穿越嘛,与重生不同,还是很有点儿吸引力的。
  穿越是对人生的全新设定,各种未知变量令其充满新鲜感。就我的兴趣点而言,穿往古代华夏简直是一定的。慎重考虑后,发现问题依然多多。
  首先千万不能穿成女人。除了母系社会,还真想不出哪个时代的女人活得比现世更好(当然这个&好&是相对而言的)。女孩子穿越到古代卿卿我我感天动地或者文韬武略成就大业,不是不可能。古代有现成的例子:杨玉环、武则天。只不过,即使在最开放的唐朝,最美的女子遇上了最痴情的皇帝,下场如何,大伙儿都知道。至于武则天,就算穿到真人身上,我估计自己也成不了事,所谓&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是也。
  其次千万别穿在战乱年代,原因同上。
  我真心不认为自己是块活在乱世的材料。什么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又或者乘骐骥以驰骋,来吾导夫先路,完全不具备此种气魄与能力。正因为如此,才会忍不住编造这一类故事。
  其实像我这样大时代下产出的小人物,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认不全繁体字,见不得动刀枪,动脑只会YY,动嘴只会吃喝,动手只会敲键盘。对现代科技司空见惯,物理化学生物成绩一塌糊涂,什么火柴、玻璃、炸药、牛痘,统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又对传统生疏漠视,写字不会磨墨,煮饭不会生火,讲道理不熟经典,谈诗词只能剽窃&&生在乱世,真是想不出何以保命,何以立足。&
  大概唯有太平盛世,物资丰富、民风淳朴,才容得我逐步适应,努力生活。然而翻开历史书扒拉过去:春秋战国,乱。秦汉之交,乱。三国两晋,乱。南北朝,乱。隋唐交替,乱。中唐晚唐,乱。五代十国,乱。北宋南宋,没那么乱了,可是憋屈。宋元之际,更憋屈,还乱。元末明初,乱。明清交替,乱加憋屈。晚清民国,憋屈加乱。民国之后,穿回来了&&
  假设如愿穿在最平稳最繁华的时代,又能做些什么呢?一个时代,一个地域,皆有其约定俗成的规章制度观念习惯,外来者想要打破它,哪怕是现在&&你让北方人豆腐脑放白糖吃试试看!
  穿越有风险,暴露须谨慎啊。
  如果我们把&穿越&理解成是&换个新的生活环境&,有几个人不是把&尽快适应环境&挂在嘴边呢?作为环境中的人,又有几个真正具备改变环境的勇气?面对熟悉的、相对安全的环境,都不见得多少人敢于超越、勇于改变,就别说初来乍到,落入一个陌生的、有潜在危险的环境了。
  所以每次看到有亲说&主角一点都不像穿越过去的!&就颇觉无奈无语。在我看来,科技越发达,社会精密度越高,人体本身的潜力就越受限制,自由度也越小。那种以为现代人一定比古代人更怎么怎么样的想法,真的不是幻觉么&&
  既然这样,为什么阿堵还是热衷于写穿越呢?
  这个,自然是因为,咳,亲你也注意到了,只是&写&穿越,不是本人想要穿越。写穿越的理由很多,比如作者可以跟着主角进行时空旅行啊,主角偶尔脱线的时候有借口解释啊,一个旁观的角度更有利于阐述啊,若即若离的分寸感更有趣味啊,等等等等。所以请各位也不要再问我&穿越有什么必要嘛!&这种问题了。
  说得更透彻一点,所谓穿越,本质上不过是换个新环境,带着旧记忆,开始新生活呀。
  旧记忆这个东西,不同的人持久度不一样。对我来说,只要稍微久远一点,首先是细节不见了,然后场景不见了,到最后连感觉、乃至得出的经验教训都会不见。要不怎么有&越活越回去&这回事呢?正如人不是年纪越大就一定越智慧,同理可证,也不一定穿越次数越多,就越聪明。
  所以,咳咳,我不好意思得简直脸红了。所以,虽然主角一开始确实是从现代穿过去的,甚至穿过不止一回,但他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开金手指,兼且本性难移顽固不化,就算被环境反复摔打,却过得一直不如意。终于开悟了之后,做出不同选择,有了不同活法,也并不代表一定更聪明更智慧更成功&&别忘了最最重要的,还有概率啊运气啊即俗称所谓RP的那种东西,偶尔起到重大作用&&
  上一个文码得有点沉重,这一个希望尽量轻松一点。还是架空背景,设定在锦夏之前的咸锡朝中前期,和平又繁荣,开放又胡来的时代。架空是为了躲懒,各位考据帝,求放过。
  码字是个爱好,阿堵一直用对待爱好的态度对待码字,也用对待同好的态度对待各位看文的亲。不慎点进来看闹心了,或者因为过往的印象这次失望了,阿堵在这里先致歉。
  有些话我一直不好意思说,不过也许说出来更畅快。不入V的网文,好比街边饭店免费试吃的摊子。不合口味,好心的食客提意见,嫌麻烦的食客吐吐槽,下次不吃了,告诉朋友不要来吃,皆乃人之常情。冲到后堂把老板厨师痛骂一顿,应该不至于。而作者删不掉的负分,好比泼瓢米田共在饭店门口,还不许老板打扫。至于义愤填膺堵在饭店门口,大声宣布&这么恶心的东西居然也敢摆出来让人试吃,简直是对人类犯罪,让我代表月亮消灭你!消灭你!!消灭你!!!&那开饭店的只好关门大吉了&&
  总之,嘿嘿,欢迎蹲坑。深浅尚未知,终有平坑日。
  酷暑天,各位夏安。
  作者有话要说:上面都是真心话。谢谢大家。【广告】《一生孤注掷温柔》个志现货http://item.taobao.com/item.htm?spm=a230r.1.14.22.5SWtRh&id=《附庸风雅录》个志预售即将结束,预计七月内发出http://item.taobao.com/item.htm?spm=a230r.1.14.18.8n3sMH&id=阿堵个志作者收益部分持续支持&大爱清尘&项目,有意敬请关注http://www.daaiqingchen.org/
& & ☆、第一章:一身尽惹风流债,再世当全母子情
  宋微睁开眼睛。光线不太好,目力也有些不济,依稀看见房顶白底子上边花花绿绿许多装饰图案。脑子还不甚清醒,心头已是一惊:该不会&&又是座皇宫吧?
  惊慌之下就要爬起来,才发现脑袋沉重如大石,身体根本不听使唤。这种感觉并不陌生,只是略微久违而已。宋微很有经验地做了几个深呼吸,慢慢转动眼球,尽可能扩大扫视范围,看看此处是个什么所在。
  房顶的装饰五颜六色,然而已经泛黄,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开裂剥落现象,看起来十分陈旧。那花纹极其繁复,多看两眼,便有一种奇异的熟悉感。宋微这会儿脑子里乱糟糟的,也想不起什么时候见过类似的东西。试着侧了侧头,眼角余光所及,窗幛门帘乃至桌案器具,均装饰着同类花纹,只不过都旧得很了,整体陈设简单粗糙。
  眼珠子骨碌转动片刻,身体似乎也有了感觉,轻轻抬手,摸了摸脖子下边硬梆梆的扁方块和身上的衣服被子,宋微忽然长长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烛台、陶罐、铜镜、木梳、瓷枕、毛毡、麻布、罗衣&&
  虽然远不及过去精致华美,特征样式却是亲切熟悉的。得知自己依旧停留在古代,宋微并没有失望。说起来,穿越后累计活过的年头,比起记忆最初现代世界的生活,时间要长得多了。正所谓做生不如做熟,轻省一点是一点。
  最最重要的,这个地方找不到丝毫与皇帝、皇宫乃至皇室有关的线索。
  再次僵着脖子转着眼珠小心探察一遍,宋微忍不住咧开嘴。很好。非常好。太好了。简直好极了!若非客观条件限制,他定要仰天大笑,手舞足蹈,感谢苍天有眼。
  木门吱呀一声,门帘被撩起,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高高的发髻堆得像座小山,仿佛随时都会倒下来。神色憔悴,装扮衣着却是花团锦簇,非常艳丽。宋微来不及看清她的脸,先被翠绿色抹胸上方白花花一片软肉晃花了眼睛。目光下意识偏了偏,心里却升起一股新奇诡异之感。
  &小隐,你醒了!觉得哪里疼?&女人手里提着个药罐子,急步走近,满脸关切。
  宋微张大嘴愣愣地望着她。女人嘴里叽里呱啦,发出的是完全陌生的声调,问题在于,他居然听懂了。近距离相对,便可看出女人年纪不轻,眼角刻印着深深的鱼尾纹,然而长眉杏眼,白肤红唇,相当漂亮且有风韵。
  宋微恍然大悟。不论室内的装饰布置,还是女人的模样打扮,都证明了这是一家西域胡人。他干咽一口唾沫,恨不得马上把铜镜抓过来好好照照。可惜心有余力不足,只能任由女人扶着上半身,勉强坐起。他盯着女人的脸,既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成了胡人,听得懂胡语,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居然对女人的脸和胸有了感觉。
  一瞬间各种超出预料的状况发生,他实在反应不过来。心中茫然无措、惊喜交加,脸皮表不出这么高难度的情,于是显得又呆又傻。
  女人转身取了碗,蒙上粗麻布,将瓦罐里的汤药小心滤出来。然后坐到床边,预备喂他喝药。宋微脑子渐渐清明几分,望着女人温柔的动作,嘴唇动了动,根本无需思考,吐出一个字:&娘&&&
  女人的眼眶顿时红了,端着碗的手微微发抖。
  &混小子!你还知道你有娘?我不是你娘,你娘早被你气死了!&&
  宋微扯出一丝谄媚的笑:&娘&&&
  药碗重重地落在桌案上,黑色汁水四溅。女人越说越气愤:&别叫我娘!你还有脸喊娘?别人养的小子是儿郎,成家立业,孝顺爹娘,无有不好。偏生我养的是讨债鬼,成日外头鬼混,早晚不着家。为个贱婢子被人打得头破血流,差点命都送掉。这还不肯收场,还要连累街坊邻里。我看你不如死了才好。假若当真死了,老娘把张席子一裹,烧了干净,从此省事!偏要撺掇一帮小子喊打喊杀,这要害得别人家儿子死了,叫你娘拿什么去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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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道》-by阿堵
堵大新文。新坑《劫道》——序 我妈妈堪称民间语言大师。她老人家因受出身之累,求学生涯止步于小学四年级。然记忆之强悍,辩才之敏捷,我反正是五体投地,望尘莫及。她年轻时善背太祖语录,屡屡受友邻之托去采购(其时购物必背一段语录先)。又代表单位与隔壁单位骂架争地,战无不胜,所向披靡。那正是热烈宣扬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大好时代,我妈虽是白身,声望堪比妇女主任,常常扶危济困,替人排忧解难,女中豪杰,当之无愧。总之,我们家里没有第二个像她。 虽然这些方面相差远矣,但每当人生迷茫之时,从小到大她老人家在耳边教训过的话,就会冷不丁蹦出来。往往只言片语,振聋发聩。 近日稍有空闲,昨晚先是给她老人家打了个请安电话。然后扫文,扫来扫去荒芜得很。然后刷微博,熙熙攘攘,似乎很多话想说,再一想,说了也是浪费口水。这时突然想起***常有言,不如留痰作尿,于是默默咽下。然而还是郁郁难平,觉得有话憋成屎尿,连她老人家另一谚语“粉打在胯下”尚且不如。点开久违的文件夹,看见两年多前就已经建好的文案,忽觉当头一棒:再怎么样,也不会比屎尿更糟糕吧。心动不如马上行动,当即去微博立了个Flag:“我有一坑,几度思更。踌躇辗转,顾虑丛生。欲填又止,欲罢不能。徐徐挖土,缓缓扬尘。随心随意,以谨以诚。饱时鸡肋,荒时菜羹。明堂蓬牖,暗室荧灯。拜谢君子,费心劳神。闲了会码,忙了会停。好了会说,痒了会哼。拍了会扁,掐了会疼。厌了请弃,迟了勿等…… ”所有的纠结矫情,都写在这面Flag上了。
文案是两年多前打的草稿。事实上,早在码《鱼跃龙门记》之前,这个坑就已经在脑子里了。不过当时完结《附庸风雅录》之后有点儿累得慌,又预感新坑不会轻松,遂决定先码个欢脱风的故事调剂一下,这就是《鱼跃龙门记》。孰料欢脱风码至大半,突然出了脖子以下风波,又赶上合约即将到期,郁闷忙乱之下,草草完结,很对不起读者。后来又有意料之外的家事,更是令人措手不及。故新坑虽屡次惦念,终悻悻放下,直至今日。
这个坑的名字叫做《劫道》,就是拦路抢劫的意思哈。仿民国架空背景,是《附庸风雅录》中做模糊背景的上一个时代的故事。大家看到这里就知道,再如何强调是伪历史真架空,这个背景也自带天然招掐属性。这也是我纠结的重点之一。但故事就是发生在这样的语境里,招掐也没办法,只能号召大家都淡定一点,三观不合,好离好散。纯古风故事,非王侯将相才子英雄无以过瘾,近现代背景就不必了,不会拿巅峰者当主角,只是编造几个比普通人稍微厉害点儿的人物的命运。
纠结的重点之二是,于我个人而言,这个背景最难写。因为年轻的时候很不喜欢近现代史,故而积累太少,提笔艰涩。但故事就是发生在这样的语境里,难搞也没办法,只能号召大家都马虎一点。故事只是氛围风格仿民国,时间轴和历史大事都是不能比照的,架空方式不妨参看《附庸风雅录》,而且会更加飘忽一些。恳请考据高手们手下留情。需要解释的地方,我尽量加以说明。不好解释的地方,咱们就囫囵过去算啦。从家国盛衰来讲,故事无所谓悲剧喜剧,而就个人情感来说,肯定是个硬杠杠的HE。
阿堵挖坑的习惯,一向是先立主旨,次立人物,其他就不好说了。已完结的四篇文皆是如此。码《丹青》的时候揣着一个审美念头和一个主角剪影稀里哗啦填完,码《温柔》时讲究了不少。真正有完整的预先构思,是在《风雅》。所以要我自己评价,《风雅》的完成度最好,能达到自我预期的百分之八十。《龙门》前一半完成得不错,有些地方甚至超出自我预期,可惜后一半没把握好,破罐子破摔了。
在我看来,一个故事对于作者本人的意义,一定在表达意图的完成度上。只是我自己认为完成度最高的故事,未见得是读者最欢迎的故事。所以阿堵只能一如既往地任性,尽量为自己刷高完成度。这一点上,作为作者的需求和读者的需求差别是很大的,期待得到大家的谅解。至于《劫道》的完成度会体现在哪里,眼下本人心中忐忑,未免言之过早,且待我缓缓试手,慢慢填来,平坑之日再言得失。
从故事发生的时代看,顺序如下:《鱼跃龙门记》、《红尘有幸识丹青》、《一生孤注掷温柔》、《劫道》、《附庸风雅录》。
老读者也许知道我的坑品,当然也知道我的速度。既然立了Flag,那就一定会想方设法把它填平,只是肯定很慢。看到不少亲表示高兴,预备花式跳坑,我也觉得高兴,谢谢大家这样热情。但也恳请大家跳坑前把这些啰嗦的话看一下,以免落差太大,造成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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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顶涨经验。
哇谢谢啦。
哇!真棒?开新文了!早就觉得作者封笔太可惜了
强顶!!!!坐等完坑~~~~~
《劫道》-by阿堵
找不到哦,怎么办??
哈哈哈!找到了,不容易!谢谢阿堵。这可是我精神食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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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至快速回贴鱼跃龙门记作者:字数: 675321字 章节数: 177章 来自: 晋江文学城更新时间: 16/01/14 19:50最新章节: 番外十四: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6.2&&本书共有18个评价7.3%19.5%61.0%4.9%7.3%我的评分: &&未评分追看本书养肥本书已看本书不看本书加入推书单本书到了万字后提醒我2 个月前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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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宋微前后混了几辈子,才终于想通:天生一个普通人,过普通的人生,入乡随俗、与时俱进,才是正常且正确的道路。他发誓如果还有下辈子,再不要梦想一步登天做皇帝;再不要放纵任性去喜欢男人,再不要……又一次睁开眼睛,老天眷顾,貌似所有的愿望都实现了。如果这样的话,也许这辈子临终不会再有遗憾,终于可以向坑爹如死循环的穿越生涯说永别了吧?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天作之和 平步青云搜索关键字:主角:宋微(宋霈),独孤铣 配角:崔贞,独孤萦,等等 ┃ 其它:非主流穿越,非主流古风,主受,1V1,HE原文地址:
嗯,这个作者是我很喜欢的作者,所以把这段也搬上来,不想看的略过这层吧……☆、楔子:难移本性说穿越,重修因果话来生  曾经有一段时间,阿堵非常严肃地思考着关于自己要不要穿越和重生的问题。  首先被我否定的是重生。  重生的愿望通常伴随着一个前提,那就是对现世生活有极大不满或遗憾。这个前提在我这里目前还不成立。虽然生活中诸多小烦恼,但远不到足以鼓起勇气抛弃一切的地步。况且谁也不会用重生的机会去重复人生,那就意味着新尝试的同时必须放弃许多旧缘分,说实话,我舍不得。更别说某些无论如何回避不了的关卡,比如高考,哪怕老天倒贴十年青春给我也不想重来一次了。  重生的第二个问题是,你并不能重设人生,至多不过是遇到岔口可以重新选择。重活一世,当然要以比上一世活得更好为目标。照这个标准制定计划,我觉得自己的具体任务大概就剩下挣钱了……  挣钱,挣大钱。下海经商、炒股炒房。实在不行,找准大佬,提前抱大腿。房子哪一年开始涨价?哪一年什么东西大卖?哪一年哪位大佬横行?不好意思,我都是看了别人的现代重生文才略知皮毛,恍然大悟。没有知识储备,金手指也无法从天上掉下来啊。更重要的是,知道怎么做会成功,与真的能做成功,完全是两回事。挣大钱作为一项时代特色鲜明的事业,我很理智地意识到自己与之气场不合。如果非要投身其间,且不提能力缺陷,免不了要压抑本性。而压抑本性去生活,说不定真的比死还难受。  总之,重生这茬儿就甭再提了。我很庆幸已经安然活过了这么些年,目前只憧憬未来,不妄想重来。  不过穿越嘛,与重生不同,还是很有点儿吸引力的。  穿越是对人生的全新设定,各种未知变量令其充满新鲜感。就我的兴趣点而言,穿往古代华夏简直是一定的。慎重考虑后,发现问题依然多多。  首先千万不能穿成女人。除了母系社会,还真想不出哪个时代的女人活得比现世更好(当然这个“好”是相对而言的)。女孩子穿越到古代卿卿我我感天动地或者文韬武略成就大业,不是不可能。古代有现成的例子:杨玉环、武则天。只不过,即使在最开放的唐朝,最美的女子遇上了最痴情的皇帝,下场如何,大伙儿都知道。至于武则天,就算穿到真人身上,我估计自己也成不了事,所谓“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是也。  其次千万别穿在战乱年代,原因同上。  我真心不认为自己是块活在乱世的材料。什么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又或者乘骐骥以驰骋,来吾导夫先路,完全不具备此种气魄与能力。正因为如此,才会忍不住编造这一类故事。  其实像我这样大时代下产出的小人物,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认不全繁体字,见不得动刀枪,动脑只会YY,动嘴只会吃喝,动手只会敲键盘。对现代科技司空见惯,物理化学生物成绩一塌糊涂,什么火柴、玻璃、炸药、牛痘,统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又对传统生疏漠视,写字不会磨墨,煮饭不会生火,讲道理不熟经典,谈诗词只能剽窃……生在乱世,真是想不出何以保命,何以立足。   大概唯有太平盛世,物资丰富、民风淳朴,才容得我逐步适应,努力生活。然而翻开历史书扒拉过去:春秋战国,乱。秦汉之交,乱。三国两晋,乱。南北朝,乱。隋唐交替,乱。中唐晚唐,乱。五代十国,乱。北宋南宋,没那么乱了,可是憋屈。宋元之际,更憋屈,还乱。元末明初,乱。明清交替,乱加憋屈。晚清民国,憋屈加乱。民国之后,穿回来了……  假设如愿穿在最平稳最繁华的时代,又能做些什么呢?一个时代,一个地域,皆有其约定俗成的规章制度观念习惯,外来者想要打破它,哪怕是现在——你让北方人豆腐脑放白糖吃试试看!  穿越有风险,暴露须谨慎啊。  如果我们把“穿越”理解成是“换个新的生活环境”,有几个人不是把“尽快适应环境”挂在嘴边呢?作为环境中的人,又有几个真正具备改变环境的勇气?面对熟悉的、相对安全的环境,都不见得多少人敢于超越、勇于改变,就别说初来乍到,落入一个陌生的、有潜在危险的环境了。  所以每次看到有亲说“主角一点都不像穿越过去的!”就颇觉无奈无语。在我看来,科技越发达,社会精密度越高,人体本身的潜力就越受限制,自由度也越小。那种以为现代人一定比古代人更怎么怎么样的想法,真的不是幻觉么……  既然这样,为什么阿堵还是热衷于写穿越呢?  这个,自然是因为,咳,亲你也注意到了,只是“写”穿越,不是本人想要穿越。写穿越的理由很多,比如作者可以跟着主角进行时空旅行啊,主角偶尔脱线的时候有借口解释啊,一个旁观的角度更有利于阐述啊,若即若离的分寸感更有趣味啊,等等等等。所以请各位也不要再问我“穿越有什么必要嘛!”这种问题了。  说得更透彻一点,所谓穿越,本质上不过是换个新环境,带着旧记忆,开始新生活呀。  旧记忆这个东西,不同的人持久度不一样。对我来说,只要稍微久远一点,首先是细节不见了,然后场景不见了,到最后连感觉、乃至得出的经验教训都会不见。要不怎么有“越活越回去”这回事呢?正如人不是年纪越大就一定越智慧,同理可证,也不一定穿越次数越多,就越聪明。  所以,咳咳,我不好意思得简直脸红了。所以,虽然主角一开始确实是从现代穿过去的,甚至穿过不止一回,但他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开金手指,兼且本性难移顽固不化,就算被环境反复摔打,却过得一直不如意。终于开悟了之后,做出不同选择,有了不同活法,也并不代表一定更聪明更智慧更成功……别忘了最最重要的,还有概率啊运气啊即俗称所谓RP的那种东西,偶尔起到重大作用……  上一个文码得有点沉重,这一个希望尽量轻松一点。还是架空背景,设定在锦夏之前的咸锡朝中前期,和平又繁荣,开放又胡来的时代。架空是为了躲懒,各位考据帝,求放过。  码字是个爱好,阿堵一直用对待爱好的态度对待码字,也用对待同好的态度对待各位看文的亲。不慎点进来看闹心了,或者因为过往的印象这次失望了,阿堵在这里先致歉。  有些话我一直不好意思说,不过也许说出来更畅快。不入V的网文,好比街边饭店免费试吃的摊子。不合口味,好心的食客提意见,嫌麻烦的食客吐吐槽,下次不吃了,告诉朋友不要来吃,皆乃人之常情。冲到后堂把老板厨师痛骂一顿,应该不至于。而作者删不掉的负分,好比泼瓢米田共在饭店门口,还不许老板打扫。至于义愤填膺堵在饭店门口,大声宣布“这么恶心的东西居然也敢摆出来让人试吃,简直是对人类犯罪,让我代表月亮消灭你!消灭你!!消灭你!!!”那开饭店的只好关门大吉了……  总之,嘿嘿,欢迎蹲坑。深浅尚未知,终有平坑日。  酷暑天,各位夏安。
☆、第〇〇一章:一身尽惹风流债,再世当全母子情  宋微睁开眼睛。光线不太好,目力也有些不济,依稀看见房顶白底子上边花花绿绿许多装饰图案。脑子还不甚清醒,心头已是一惊:该不会……又是座皇宫吧?  惊慌之下就要爬起来,才发现脑袋沉重如大石,身体根本不听使唤。这种感觉并不陌生,只是略微久违而已。宋微很有经验地做了几个深呼吸,慢慢转动眼球,尽可能扩大扫视范围,看看此处是个什么所在。  房顶的装饰五颜六色,然而已经泛黄,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开裂剥落现象,看起来十分陈旧。那花纹极其繁复,多看两眼,便有一种奇异的熟悉感。宋微这会儿脑子里乱糟糟的,也想不起什么时候见过类似的东西。试着侧了侧头,眼角余光所及,窗幛门帘乃至桌案器具,均装饰着同类花纹,只不过都旧得很了,整体陈设简单粗糙。  眼珠子骨碌转动片刻,身体似乎也有了感觉,轻轻抬手,摸了摸脖子下边硬梆梆的扁方块和身上的衣服被子,宋微忽然长长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烛台、陶罐、铜镜、木梳、瓷枕、毛毡、麻布、罗衣……  虽然远不及过去精致华美,特征样式却是亲切熟悉的。得知自己依旧停留在古代,宋微并没有失望。说起来,穿越后累计活过的年头,比起记忆最初现代世界的生活,时间要长得多了。正所谓做生不如做熟,轻省一点是一点。  最最重要的,这个地方找不到丝毫与皇帝、皇宫乃至皇室有关的线索。  再次僵着脖子转着眼珠小心探察一遍,宋微忍不住咧开嘴。很好。非常好。太好了。简直好极了!若非客观条件限制,他定要仰天大笑,手舞足蹈,感谢苍天有眼。  木门吱呀一声,门帘被撩起,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高高的发髻堆得像座小山,仿佛随时都会倒下来。神色憔悴,装扮衣着却是花团锦簇,非常艳丽。宋微来不及看清她的脸,先被翠绿色抹胸上方白花花一片软肉晃花了眼睛。目光下意识偏了偏,心里却升起一股新奇诡异之感。  “小隐,你醒了!觉得哪里疼?”女人手里提着个药罐子,急步走近,满脸关切。  宋微张大嘴愣愣地望着她。女人嘴里叽里呱啦,发出的是完全陌生的声调,问题在于,他居然听懂了。近距离相对,便可看出女人年纪不轻,眼角刻印着深深的鱼尾纹,然而长眉杏眼,白肤红唇,相当漂亮且有风韵。  宋微恍然大悟。不论室内的装饰布置,还是女人的模样打扮,都证明了这是一家西域胡人。他干咽一口唾沫,恨不得马上把铜镜抓过来好好照照。可惜心有余力不足,只能任由女人扶着上半身,勉强坐起。他盯着女人的脸,既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成了胡人,听得懂胡语,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居然对女人的脸和胸有了感觉。  一瞬间各种超出预料的状况发生,他实在反应不过来。心中茫然无措、惊喜交加,脸皮表不出这么高难度的情,于是显得又呆又傻。  女人转身取了碗,蒙上粗麻布,将瓦罐里的汤药小心滤出来。然后坐到床边,预备喂他喝药。宋微脑子渐渐清明几分,望着女人温柔的动作,嘴唇动了动,根本无需思考,吐出一个字:“娘……”  女人的眼眶顿时红了,端着碗的手微微发抖。  “混小子!你还知道你有娘?我不是你娘,你娘早被你气死了!”   宋微扯出一丝谄媚的笑:“娘……”  药碗重重地落在桌案上,黑色汁水四溅。女人越说越气愤:“别叫我娘!你还有脸喊娘?别人养的小子是儿郎,成家立业,孝顺爹娘,无有不好。偏生我养的是讨债鬼,成日外头鬼混,早晚不着家。为个贱婢子被人打得头破血流,差点命都送掉。这还不肯收场,还要连累街坊邻里。我看你不如死了才好。假若当真死了,老娘把张席子一裹,烧了干净,从此省事!偏要撺掇一帮小子喊打喊杀,这要害得别人家儿子死了,叫你娘拿什么去赔?……”  宋微脑子里一抽一抽地痛,想不起怎么回事,听着竟似是场大麻烦,心下叫苦,忐忑不已。试着问:“谁……死了?”  “谁死了?你还指望谁死?折胳膊断腿不是罪过?不得寻医费药?不得耽了时辰,误了工夫?不得你娘去赔不是赔钱财?”  宋微放心了,没死人就好。女人五官艳丽,发起怒来尤其显得气势逼人。不知为什么,宋微不由自主就想笑。千辛万苦忍下,暗忖:真是……好泼辣的娘。  接连躺了十多天,头上的伤尚未好利落,宋微便迫不及待要下地行动。  此时正是早春二月,火盆里燃着木炭,白罗里衣外边罩羊毛袍子,冷了还能再套件皮袄。说实话,日子过得不错。哪怕皇宫里,混得惨的时候都不见得能捞着皮袄穿。这些天旁敲侧击,宋微大概知道了个始末,得知自己落得如此境地,乃是因为勾搭女人私奔,不料对方另有所爱,故意设局,失约泄密,结果挨了此女父兄族人一顿暴揍,适逢狐朋狗友在侧,终于引发一场械斗。据说不光里正坊长,连官府都惊动了。 
 当然这是狐朋狗友向宋曼姬,也就是宋微他娘转述的内容。  宋微瞠目结舌,刚开始根本不相信。为男人干出这种蠢事,别说,历史上还真有过。为女人如此奋不顾身,几辈子都没有过。喝了几十碗汤药,挨了无数顿数落之后,不知怎么,越来越觉得原本就是这么回事。莫名其妙兴奋了一阵,冷不丁回过味来:蠢事就是蠢事,跟男人女人没有关系。对象无论男女,都改变不了当事人依然愚蠢的事实。宋微沉默了。  刚清醒那些天,只要宋曼姬不在,就免不了要发呆,许多不属于这一世的人物场景从脑中碾过。等到能下地了,照过镜子,洗个澡,换身衣裳,又挨了老娘一顿臭骂,碾得脑仁发疼的那些乱七八糟,眨眨眼全不见了。  习惯成自然,不过又多一段回忆而已。可惜还是不堪回首的惨痛回忆,不如忘记。   捧着铜镜仔细照,白生生一张脸上眉长入鬓,眼角斜飞,跟宋曼姬的美艳挂了三分相,却还要更加醒目一些。头上裹伤的白布不能拆,没法梳头盘髻,长发披散下来,越发雌雄莫辨。当初第一次照镜子,宋微只看了一眼,再不愿意看第二眼。这么些天下来,总算习惯点儿了,自我安慰目前年纪还不大,再长几年,肯定会不一样。  宋曼姬婷婷袅袅进来。儿子好了,她也有了心思收拾打扮,一头叠云高髻,似堕非堕,梳的最时新的式样。没有余钱购买太多珠花宝钿,便插了圈堆纱宫花配金银簪子。即使在胡人女子中,宋曼姬也是高挑颀长的身量,穿着这个时代流行的女装,低胸高腰,小袖长裙,薄纱彩帔一重重垂在身后,走起路来极具窈窕娉婷之美。  宋微笑嘻嘻凑过去:“娘,今日怎的穿这么好看?”  宋曼姬手上沾了桂花头油,小心翼翼往发鬓上抹。边抹边道:“为娘哪一日不好看?”   宋微捧起铜镜站到侧面,伺候娘亲看得更清楚些。自从那声“娘”叫出口,再对着宋曼姬,就是纯审美了。  见母亲心情不错,问道:“今日我陪娘去酒肆?”十几天拘在屋里,起头那些天连床都不能下,闷得他浑身上下都要生蘑菇了。再加上着急想了解现实处境,跟在母亲身边,出岔子的风险总该低一点儿。  宋曼姬有份相当不错的工作,在西市蕃舶街的波斯酒肆里当垆沽酒,地方紧挨着他们居住的蕃坊,近得很。过去宋微偶尔良心发现,会到酒肆里帮忙打点散工,换几个额外铜钱零花。  宋曼姬皱起眉头:“麦老板恐怕会拿酒坛子把你砸出门。”  酒肆的波斯老板叫麦阿萨,大伙儿都照夏国习惯取第一个字做姓,称一声麦老板。  西市蕃坊,多少年夏夷杂处,相安无事,早已形成入乡随俗,兼容并包的惯例。当然差异总是存在的,比方宋家母子,最初并不姓宋。昔日高祖起事,除了夏族本部军队,麾下另有三族十六部,其中一支虽属回纥,实际却是各族流民奴隶依附聚合而成,曾经饱受欺凌。因高祖一视同仁,故忠心耿耿,骁勇善战。咸锡立国,这支部落被赐以国姓,允许留居国都。太宗迁都后,其中大部分不愿东迁,仍留居西都旧京。如今这旧京城蕃坊内姓宋的居民,皆自称其后裔。此族内附由来已久,又顶着国姓,多与夏人通婚结亲,一贯不拿自己当外人。尽管近年逐渐没落,心理优势却不曾消亡,很有些瞧不起波斯大食暴发户,以及西番南蛮东洋北胡来的土鳖。  然而心理优势毕竟抵不过实力劣势。好比宋家母子,就要仰人鼻息,傍着波斯老板吃饭。麦老板生意雄厚,年长德尊,在大夏安居乐业,为咸锡朝的经济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故而被推举为蕃坊坊长,即代表胡人利益的基层行政长官之一。从前宋微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在酒肆干点轻巧活儿,看在他母亲面上,施舍几文钱算不了什么。这回闹出的乱子太大,若非宋曼姬曲意奉承,婉转相就,她儿子早就被直接扭送官府了事了。  母亲说不能去,宋微即便心里直发痒,也明白勉强不得。央求道:“那我出去遛遛行不?”  宋曼姬收拾妥当,轻提裙摆,预备出门,指着外堂:“我拿回来几瓶翡翠浆,王大郎一瓶,裴七郎一瓶。侯家大娘不肯受药费,给侯小夏送两瓶。亏得他伤不重,侯大娘就这一根独苗,你叫我拿什么脸去见她?……”  通过前几日的言语试探,宋微已经清楚,这几人均为平日玩伴,即母亲嘴里狐朋狗友是也。械斗当日,居功至伟,各有损伤。宋曼姬早已登门道谢道歉,送了医药费。现在儿子能动弹了,再上门表表心意,以全礼数。翡翠浆乃高昌国进口葡萄酒,价格不菲,极受欢迎。  宋曼姬一路唠叨,临到门口,又回头叮嘱儿子穿衣戴帽,切忌游逛无度,吹风受凉,尤其万万不要去北巷,高家那贱婢私奔在外,还没抓回来,免得万一遇见高家人,再起冲突。  人已经到了院中,忽然又折回来,将剩余两瓶翡翠浆收进自己房里:“你头上的伤,至少两个月不能沾酒。敢偷喝一口,看老娘不扒了你的皮!”
☆、第〇〇二章:莫道美人多有意,难为浪子肯回头  宋微琢磨片刻,把头发全部拢到头顶,胡乱绑了个髻,找出顶尖头翻沿儿圆毡帽扣上,连同裹伤的白布一并罩严实。再往镜子里这么一照,果然顺眼多了,好一个俊俏胡风小郎君,引领时尚最新潮。  拎起四瓶翡翠浆,双手掂一掂,不甚稳当,从杂屋里取个藤条小筐装好。酒香隐隐传来,不禁缩缩鼻子,低头端详研究。软木塞、熟鳔胶,红纸封条缠碧丝线,拆是拆得开,定然合不上。摸摸脑后的大包,不甘心地放弃:算了,以后有的是机会。  自从清醒以来,仅限于室内活动,第一次踏出大门,不由得激动万分加小心翼翼。站在台阶上,回头仔细打量自家门户——总不能回来时找不着自个儿的家。这一打量,宋微才发现,门墙两侧嵌着一对雕花刻字青砖,夏文小篆,很端庄的样子。其右曰:“节烈世标。”其左曰:“例行旌表。”  不论哪辈子,宋微都想起念书就头痛,因此即使前后做了许多年古人,他的文言一直不大好。多亏穿越第一世遇上个魔鬼般的太傅,生拉硬拽读了三年书,才不至于登基后真的仿效后世某位帝王,提笔朱批“朕知道了”,“朕就是这样的汉子”。那段地狱般的念书生涯,早被宋微扫荡出脑海。只不过,大概凑巧年纪正好,当时打下的那点底子,就跟刻在骨头里似的,哪怕几番死去又活来,连那魔鬼太傅叫什么名字都忘得一干二净,宋微也没忘了背过的几本经典,由此攒下老本。  所以,自家门口这八个字,难为他认得全,还读得懂。  读懂之后,更加糊涂了。自己那个美艳泼辣的娘,如果从男人的角度评价,简直从头风骚到脚,实在看不出跟“节烈”“旌表”有半文钱关系。莫非这旧京城的府尹官吏眼睛都瞎了么?还是说娘亲大人属于天生表里不一的典范?宋微觉着自己应该是知道内情的,不过暂时想不起来罢了。  辨了辨方向,凭直觉往巷口走去。这种类似脑震荡的症状,照他过去的经验,只要不出意外,时间长点,自然就会慢慢痊愈。短则三五月,长则一两年。痊愈的好处是生活方便,心里安稳,坏处是更加分不清虚实,回忆往事时总想不清楚是真的发生过,还是只在梦里发生过。这也是导致他忘性越来越大,越来越不喜欢回忆的原因之一。
  胡人不务农桑,亦鲜有读书出仕者,生于边塞还能从军,城市里则基本从事第三产业。蕃坊居民,多是手工艺人及做买卖的商人。规模做得大的,均在西市蕃舶街有正经铺面;本钱不够的,就在院里搭个棚子,院墙上开个窗洞,卖点自家产出的物品。原则上这是不被允许的,但里正坊长都是邻居熟人,官府又管不到些微细枝末节,便成放任自流之势。到西市游逛采购的人,顺便拐进蕃坊看看风土人情,买点特色产品,渐成惯例。时间一长,原先坊市壁垒分明的格局自然打破,变成坊中有市,市坊混杂。  大多数居民对这一变化都是欢迎的。毕竟,摆个小摊开个小店,甚至设个私娼弄个赌坊,都是增加收入的路子。只不过,如此一来,也就滋生了勾引以宋微为代表的游手好闲青少年不务正业的肥沃土壤。  宋微提着藤条筐,一路晃晃悠悠。太阳刚出来,游人顾客没这么早,巷子里往来的人不多。倒是两边小店都已经卸了板子,各家忙忙碌碌,正在做准备。  卖胡琴的老头咿咿呀呀调着弦子,抬眼瞧见宋微,探出身笑道:“这不是宋小郎么?宋小郎大好了?预备几时娶亲呀?”  “小郎”本是对少年人的礼貌称呼,奈何宋微名字不对。微小微小,这都十八岁了,一条街瞧着他长大的还“小郎”“小郎”地喊,充满戏谑意味。  对面卖胡服的男人听见,也探出身来,指着宋微的脑袋:“娶亲哪能戴这尖头帽!”伸手取下挂钩上一顶红艳艳的帽子,“来来来,换这个,鸳鸯红锦大双喜!”见宋微不理他,兀自嚷嚷,“只要你宋小郎肯换,我老塔这顶帽子白送!昨日有人出五十文,老塔都没舍得卖给他!”  都知道宋微因个女子被人打破了头,各家邻居纷纷伸头探脑瞧热闹,嘻嘻哈哈,笑声不绝。一时夏语、回纥语、波斯语混杂,众人交流无碍。宋微放眼望去,牌匾旗幡上也是几种文字并列,大概认得十之七八。  蕃药摊子的老板娘扔块石头过来,媚笑:“宋小郎,收了奴的定情物,夜里记得千万要来敲门哪!”  宋微低头一看,居然正经是块乳香,专治跌打损伤。笑眯眯塞进怀里:“省得省得,只要你肯弄点曼陀罗放倒你家汉子,我就去敲门。”  前方食肆的老婆婆冲他招手:“宋小隐不要跟他们这群下流坯说话,婆婆给你煮饽饽吃。”  宋微高高兴兴过去,坐在墙檐下的小桌子旁。边上是烤胡饼的大砖炉子,烘得浑身暖洋洋的,坐下就不想动。看他笑话的邻居们笑过了瘾,又都各自忙碌去了。宋微半趴在桌子上,懒懒地支着下巴,只觉舒爽无比。好似有记忆以来,从不曾这么自在舒坦过。  老婆婆在屋里煮饽饽,看炉子的小姑娘掏出块芝麻烧饼,放到宋微面前:“小隐哥哥,这个给你。”一面说,一面不停地冲着他笑,脸颊被炉火映得通红。宋微心想:小姑娘长得不赖,大了定是个美人。舌头打滑,就要说几句轻薄话儿调笑调笑,想起这祖孙二人称自己小名,关系定然不比寻常,忍了忍,咽下去了。活了几辈子,才初次体会到异性的诱惑力,宋微觉得自己有点儿失控,总好像不由自主想要证明点什么。  小姑娘往他身边蹭蹭,离得更近些,面带忧伤之色:“小隐哥哥,好多天不见你,你的伤好了么?”  刚出锅的芝麻烧饼外脆里酥,宋微一口咬掉小半个,鼓着腮帮子点头:“好、好了……”  小姑娘继续忧伤:“小隐哥哥,你真的……真的要娶高家的佩娘么我……我……”  老婆婆送饽饽出来,宋微赶紧起身接过,含混道声谢,就着汤水把烧饼咽下去:“你听谁乱讲呢,没有的事。”  小姑娘半信半疑看着他,更忧伤了:“如果你不娶高佩娘,官府会不会抓你进牢狱?”  宋微傻了。含着半块面片,问:“你这都听谁说的?”  “小夏哥哥说的啊。他说如果找不到高佩娘,高家会告你,告你……勾引残害良家妇女……”  小姑娘声音越说越低,却足够叫人听个清楚完整。  宋微一拍桌子:“他放屁!”  小姑娘吓得一哆嗦。  “正好我要找侯小夏,看他那张烂嘴还能放出什么狗屁来。”宋微说着便起身,从怀里摸出一枚铜钱放在桌上。  小姑娘忙拉住他:“小夏哥哥很快就该来吃早饭了,小隐哥哥不如坐这待会儿。”  宋微正不知如何开口问路,闻言正中下怀。心里盘算着高家告官的话,越想越烦躁,对已然毫无印象的高佩娘不由得厌恶至极。多快活的日子,因为这个女人,徒惹出许多烦恼。顺手接过小姑娘递来的第二个烧饼,恶狠狠吃起来。  不大工夫,侯小夏果然来了。不等小姑娘出声,先给了宋微一拳。
  两人贫了一阵,侯小夏陪着宋微去探望王大跟裴七。那俩一个折了胳膊,一个断了腿,还不如脑震荡好得快。谈话间偶尔接不上,宋微便推说脑袋伤得重,许多事想不起来,另三人不疑有他,当即你一言我一语,凡是能牵扯上关系的,都拿出来讲了一遍。   宋微这才知道,自己昏迷之后,因械斗双方同属蕃坊居民,且各有过失,坊长承诺调解。只不过,男方当事人重伤不起,女方当事人杳无音讯,高家咬定宋微要为高佩娘失踪负责,最后还是左邻右舍十八家联保,换得他留在家里养伤。  宋微听到这,顿时觉得被邻居们看看笑话实在荣幸之至。为今之计,须尽快把跟人私奔的高佩娘找出来。宋微自己嫌疑在身,没法出去跑动,便郑重委托给几位弟兄。  侯小夏看他一幅认真样子,笑着安慰道:“你也不必急成这样,坊长看在你娘面子上,定不会为难你。高家又没有真凭实据,就算告官,按照咱们咸锡朝惯例,蕃人事务蕃人自理,还不是坊长调解作数?”  高佩娘取了个夏人名字,其实乃地道西番氏族。夏语是蕃坊第一通用语,因此几乎人人都有个夏名,既方便又时髦。  那句“看在你娘面子上”,令宋微无端觉得刺耳,加上重伤初愈,精力不济,在侯家蹭完午饭便打道回府。下午睡了半天,直到宋曼姬回家才起床。听见外间响动,打开房门一看,一个络腮胡子黑脸老头挽着娘亲的胳膊正往里来。老头人还在门槛后,肚子已经进了厅堂,皮袍子上缀着锦缎貂毛,华丽无比。至于娘亲身上,早晨出去还是毡子披风,晚上回来就换了狐裘。  “麦老板。”  麦阿萨慈祥地笑:“叫阿叔。在家里小隐要叫阿叔。”  宋曼姬笑盈盈地帮腔:“小隐,叫阿叔。”  宋微无奈,只好喊一声:“阿叔。”  那两人更高兴了,眉来眼去进了正房卧室。  不一会儿,宋曼姬端着个托盘来到儿子房间,一碗酥酪,一碟烤羊肉,还有两样蒸点及小菜:“我陪麦老板在那边吃,这是你的。够不够?不够娘再给你拿。”  宋微低着头,心里难受得很。虽然早猜到是这么回事,亲眼看见那老头进了娘亲卧房,冲击不可谓不大。  “小隐,怎么了?头还疼?”宋曼姬诧异,这些可都是儿子最爱吃的食物。  “不是……”宋微抬起头,“娘,对不起……”  宋曼姬一双杏眼瞪得溜圆:“小隐,你别吓娘……”  宋微忍不住扑哧乐了:“娘!”拉起宋曼姬的手,“我以前不听话,总叫娘担心,以后再也不会了。明日我就去西市,找份正经活儿干,好好孝敬你。”  宋曼姬眼睛依然瞪得溜圆,似乎不敢置信,眼泪却润湿了腮红。赶紧拿帕子擦拭,面露笑容:“说风就是雨!正经活儿有的是,又不会长脚跑了。等你伤好全了,娘自有安排。”  宋微这才想起,若非左邻右舍十八家联保,自己这会儿只怕在牢狱里拘着呢。还得乖乖等这场官司过去,才好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宋曼姬照了照镜子,把泪痕都擦干净,便要起身。  宋微拉住她:“娘,你干嘛把那老头领家来?”语态间带出两分撒娇委屈模样。  宋曼姬摸摸他头顶:“麦老板帮了这么大的忙,总该表表谢意。再说……自从咱们家挂了官府的‘节烈’牌子,他一年到头也来不了两回……”  嗯,什么意思?  宋曼姬看儿子表情,轻叹一声:“你成年了,懂事了,娘便跟你说个明白。照咸锡律令,节夫烈女整户不课税役。前些年你还小,咱家只有女人孩子,本不用理会这些。如今你大了,娘却舍不得叫你吃那服役的苦。麦老板仗义,帮忙想了这个法子……”  寡居育子,不再嫁人,的确合乎朝廷节烈标准。宋微只觉羞愧难当,无地自容:“娘!咱们以后用不着这个了,你喜欢嫁谁就嫁谁,叫那老头滚一边儿去!”  宋曼姬轻拍他一下:“乱讲话!那些粗重活计,是你干得的?等你有了正经营生,愿意拿税钱去抵,娘也不管你。麦老板真心为我母子着想,别污了人一片好意。”  听母亲的话,对那老头居然颇为回护。宋微无法,最终嘟囔一句:“你好歹找个肚子小点儿的。”  宋曼姬笑盈盈往外走:“肚子小点儿的?肚子小点儿的心眼儿没他大,钱袋子也没他大呀!”
☆、第〇〇三章:官司有证冤易雪,秉性无端路难行  景平十六年四月,西都蕃坊高氏女佩娘失踪案告破。倒不是官府衙役有多能干,而是高佩娘自己回来了。失踪时一口,回来时三口,手里拉一个,肚子里还怀着一个。随着高佩娘的回归,另一桩人口失踪案同时告破。原来就在宋微挨打前后,西市贩马的商团曾经报官,走失了一个驯马的夏奴。两桩案子时间紧挨着,却没有人搁到一块儿去想。谁也没料到,高家小姐相中的,是个马奴。  宋微被叫去府衙对质,听高佩娘把前后因由向府尹细细道来。  贩马的商团每年秋天抵达西都,开春返回,固定住在蕃坊北巷客舍里。高佩娘与那马奴偶然相识,一来二去,互生好感,私定终身,只发愁如何向高家父母挑明。恰在此时,宋小郎偶见高小姐美貌,拿出无赖嘴脸贪缠,高佩娘忍无可忍,于是……  “宋家郎一贯浮浪轻薄,形容卑劣猥琐,举止癫狂无状。我高佩娘岂是那等逐浪随风的轻佻女子……”高家小姐读过书,说辞一套一套。  宋微听得目瞪口呆。跟男人私奔,再挺着大肚子回来,还能如此义正辞严,实在令人叹为观止。摸摸自己脸颊,瞥一眼旁边马奴,心下十分不平。不过是高壮些,又黑又丑,哪里比得上宋小郎风流俊俏?再说了,买卖不成仁义在,相不中便罢了,何必把话说得恁般难听。至于当初自己怎样花招百出,令人难堪,他倒是忘了个干净。  原本因为高佩娘当真漂亮,还觉得有点可惜,这会儿彻底死心。接下来就没宋微什么事了。木已成舟,高家只好认了女婿,又掏了罚款。府尹判定一对年轻人情比金坚,特许马奴脱去贱籍,成家立业。宋微作为炮灰路人,酸溜溜听完判决,揣好获赔的医药费,该干嘛干嘛去。  终于洗脱嫌疑,恢复清白,下一件大事——找份正经工作,便提上日程了。  宋微坚持不许宋曼姬插手,非要自己找。  麦阿萨的波斯酒肆虽好,宋微一万个不乐意去。迎来送往、当垆卖酒,这些轻省活儿都是女人在干,男人专管酿造、搬运之类的重活。混个二三十年,能得老板信赖,接触到酿造方子,或者替老板见大客户,才算是混出了模样。在那之前,不是圈在作坊就是闷在地库,连个抬头看天的空当都没有。以往宋微偶尔打打散工,干上半天一天,都要不停唉声叹气,完了腰酸背痛许久,让他拿这个当正经职业,想都不要想。再说还要天天看老头子吃娘亲豆腐,或者来买酒的登徒子跟娘亲调笑,是可忍孰不可忍,莫如眼不见为净。  一行有一行的诀窍,一业有一业的规矩。不管哪个时代,要进入一个行业,都免不了请人领路拜师学艺,熬过开始的苦日子,才能等来享福的时候。
自有记忆以来,宋微只从事过两种职业:其一可曰DIAO丝;其二当曰皇帝。  第一个职业,在宋微的印象里,就是穷、累、不安稳。钱总也不够花,总要看人脸色,总是提心吊胆,有劲儿没处使,有理没处说。其实这些最初是没感觉的,他是个天生得过且过的脾气,对外在条件好歹、他人言语看法,敏感度并不高,很擅长随遇而安,自得其乐。然而变故一旦来临,人被逼入绝境,这些感觉自然就有了。具体因由是什么,早已模糊不清,唯一记得的,就是临死前曾立下宏愿:下辈子要当皇帝。  那时候,宋微真心以为,世上最好的职业就是当皇帝。终于得偿所愿,一心认定是老天厚爱,十分理所当然。开始当得不好,他归咎于经验不足。一再当不好,才意识到这个职业有其固有属性,而自己似乎并不适合干这行。等到皇帝这个职业的固有属性如噩梦般无法摆脱,宋微深深地后悔了。  男怕入错行,老话果然都是至理。可惜人要真正懂得一个道理,并落实到自己身上,很多时候一辈子的代价都不够。要不怎么那么多人到死都没活明白呢?  春末夏初,晴明和煦。这天正是月底休沐日,逛西市、游蕃坊的客人比平时更多,各个街巷均是熙熙攘攘。  宋微站在“撒记胡饼店”招牌底下,帮着装烧饼、数铜板。他今天白色苎麻长袍外边罩了件绣花羊皮半臂衫,头戴同款花色的小皮帽,看上去活泼又俏丽。瓷白的皮肤,鲜明干净的五官,配着异域风情浓厚的装束,路过者无不眼前一亮。大概遗传的缘故,宋微的长相天生带了分媚气,未语先笑,眼风勾人,偏偏丝毫不做作,一派天然。有他在这站着,撒婆婆的生意至少好三成。  宋微脸上笑嘻嘻的,心里却开始发愁。这才站半天,腿就像灌了铅一般,膝盖都不肯打弯了。看边上撒小妹麻利地翻烤着烧饼,还不忘时时关照自己,宋微佩服极了。暗忖小姑娘怎么就待得住呢?一整天一整天干着同样的活儿,她怎么就不烦呢?  好不容易熬到黄昏,宣布歇市的鼓声响过,游人顾客渐稀。撒婆婆端出晚饭,宋微如蒙大赦,一屁股坐下,浑身就跟抽了骨头似的,软成一滩泥。  撒小妹体贴地摆好食具,撒婆婆把一碗羊汤放到他面前,叹气:“你这个小子,没一点长性,又吃不得苦,白长一副灵巧心肝聪明模样。今日这一天拘着,看把你磨的!”  宋微只顾低头唏哩呼噜喝汤吃饼,自己也觉得不太像话,硬起头皮表态:“不苦不苦……明日我还来帮忙。”  撒小妹飞快地算好了账,除去成本,今日净赚五百余文,果然比平时多。数出一百五十文,望一眼撒婆婆,又往里添了二十文,推到宋微面前,眼睛亮晶晶的:“小隐哥哥,这是你的。”  宋微不伸手:“说好来帮忙,你这是做什么?”  撒小妹坚持不肯,宋微便道:“存着当饭钱吧。”  两人还在拉锯,撒婆婆一把将铜板扫进钱袋子里:“你拿着不定瞎花到哪儿去,回头给你娘,存起来干点正事。”说到正事,便很关心地问将来打算,折腾这许多日子,究竟做何打算。  原来这一个月里,为答谢街坊邻居作保,宋微挨家挨户上门帮忙。十八户人家多少都有生意,宋微想得挺好,借此机会观摩实习,看看哪一桩最感兴趣,轻松又赚钱。他这心思并没有隐瞒,听说宋小郎动了真格要学手艺做买卖,一条街都当八卦在传,等着瞧这小子最后到底出息成啥样。  一个月过得飞快,“撒记胡饼”乃是最后一家。  听撒婆婆问起,宋微转了个身,胳膊枕在脑后,靠着桌子,仰面朝天,吐出一口气:“还没想好。”  老人家立刻语重心长,开始教育后生:“腰缠万贯,莫如一技旁身。只不过,同是做手艺,贵贱之别,也分个天上地下。咱们蕃坊里头,凭手艺挣家业,头一份要数抡锤子的老贝。丝铜片铁铸出来,就要卖上千上万钱。这一条街的房屋,半数归了他家。又是官府名册上有数的上等户,最稳当不过。”  老贝开的是铸造坊,以铁器铜器为主,技艺高超,品质精良。既为官府铸造专用兵器物品,也在西市开了铺子零售。咸锡朝不禁民间兵刀,只不过尺寸式样另有规定而已。  宋微闷闷道:“我试过了,他那把锤子,我两只手都提不动。”  铸造坊都是最要力气的技术活,撒婆婆见他一身懒骨,恨铁不成钢:“谁个天生抡得动?力气难道不是练出来的?老贝那个小徒弟,比你还小着几岁,才来时跟弱鸡崽似的,你再看现如今!”  宋微不好意思答话。老贝叔是个大方憨厚人,最喜欢年轻人上进。听说宋小郎改邪归正,热情无比,带着人从西市店面到后巷冶炉挨个转了一番。那叮当震响、四溅火星、铁水铜汁,还有热汗纵横的大块肌肉,哪一样都叫宋微心惊肉跳,多待一刻都受不了。  “婆婆,你老别难为我了,真干不来这个。”  撒婆婆看看他衣衫外头露出的白皮嫩肉,比自家小孙女还要细滑,生来就不该是抡锤子的命,叹气:“不抡锤子,轻巧细致的活儿也有的是。老塔的成衣铺子、老白的胡琴铺子、明姬的蕃药铺子、容娘的香料铺子、裴家的首饰铺子……你就一样也没瞧上?”  宋微沮丧道:“穿针缝衣裳,磨珠子做首饰,那是男人干的么?一把三弦,调个音费半天劲;一堆草叶树根,蹲地上摘两个时辰;一捧干花种子,碾得手上起大泡……”  凡轻巧细致活计,皆需沉稳细心功夫。他耐心定性不够,干得痛苦万分。这还是前世今生屡遭打击之后,大有长进,又下了决心,唯恐丢脸,才一家家坚持到底。若依原本跳脱不肯安分的性子,如此枯燥,半个时辰已是极限,早就甩手走人了。  他这厢挑三拣四,拈轻怕重,连撒小妹都直皱眉头,露出无奈神色。  撒婆婆一巴掌拍在他头上:“你个混小子,到底要怎样?你娘辛苦拉扯你成人,再这么浪荡下去,一辈子还有什么指望?”  宋微默默挨了这一下,望着天不说话。  斑驳的树影之上,深蓝色天幕点缀着明亮的星星。墙根底下传出小虫子的鸣叫,风中飘来食物和花草的香味。撒小妹挂起一盏风灯,开始收拾店面,准备歇工。街巷深处,谁家母亲正在呼喊淘气的孩子回家吃饭。西市收工回来的人,三三两两从胡饼摊前经过。不时有人停步,一边打趣宋小郎撒小妹,一边问剩了饼没有,于是最后一炉烧饼也告售罄。  宋微摊手摊脚靠在桌凳上,脸上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惬意笑容。看他那副样子,好似天底下最舒服最享受的事,莫过于此时此刻。  撒婆婆舍不得多骂,抄起抹布轰人:“快走快走,省得你娘回头找。”又道,“你真是捱不住,索性跟哪家贩子走长途跑货去!”  宋微扯扯嘴角:“我倒是想,你老觉着我娘会肯?她真能打断我的腿你信不信?”  撒婆婆指着他鼻子:“又懒又馋又贪玩,都是你娘惯的!”  宋微直起腰:“婆婆,你老也别训我了。我看我娘从来没指望她儿子额外出息,她现下日子过得也挺快活。我就想找点合意开心的事儿干,能养活自己就成。我还就不信了,这天底下找不出一份我喜欢的正经营生。”
☆、第〇〇四章:盛世繁华好创业,男儿自立是更生  咸锡朝自高祖西北起兵,至今已近百年,正是垂拱而治鼎盛时期。立国之初,定都雍凉交界的龙城。太宗即位,天下归一,为了更有效地控制东南经济命脉,遂将国都迁往兖州苑城。自此,龙城习惯上便被称作西都旧京。  此处兵马要塞,虎踞龙蟠,城外雄关高耸,城内市井繁华,乃是大夏国自西北往东南水陆交通要冲之地,更是西域各国、北狄西番各族各部与中土往来贸易的最重要基地。  既称旧京,行政规格自然比一般城邑要高。城内东西两市二十四坊,还存留着不少王公贵族之家的老宅旧居。许多朝廷高官,或闲暇度假,或退休养老,不时在此出没。再加上此地外交上、军事上的特殊性,其兵防部署、日常秩序大大强似一般城镇。  综上所述,可以得知,西都是一座军事稳固、治安良好、经济发达、环境优美、文化多元、文明开放……宜居宜业的发达城市。城中数十万民众,安居乐业,生活和谐,幸福指数相当高。其中数万胡人,及胡夏混血人种,集中住在西市附近蕃坊之内。由此旧京西市也成为了大夏整个西北地区最大的舶来品集散地。好奇争鲜的旧京市民及外地来客,都把逛西市蕃坊当作一桩时尚乐事。  宋微早起送母亲上工,顺便在波斯酒肆蹭了顿早饭,帮着母亲干了小半天活儿。午前开市,早晨和上午做营业准备。顾客虽然还没来,送货的车马挑担也把市场挤了个水泄不通。  开市的鼓声一起,宋微跟母亲打个招呼,闪身便没了影。  麦阿萨的酒肆批发零售兼营,还附带一个酒楼,占了足足十来个铺面。再过去,是家专卖名贵器具的铺子,主营西域进口的琥珀、玛瑙、玻璃制酒具、灯具、烟具等。隔壁一家则专营各种香木,从足有棺材粗细的檀香沉香原料,到精雕细琢的发簪手串,应有尽有。接下来有卖珠宝玉器的、香脂粉黛的、皮毛毡毯的、药物汤剂的、佛经医术的……乃至奇花异草、飞禽走兽、衣帽饰物、百工用品、风味吃食,琳琅满目,包罗万象。所有这些物品的共同点就在于,都是进口货。  除此以外,在西市最西头,还有两个非同一般的专门集市。其一为马市,乃贩卖马骡之所。其二为奴市,卖的是昆仑奴、新罗婢、僬侥国的侏儒、天竺国的舞娘……这些异域奴仆身价高昂,很受欢迎。其中一些是奴隶贩子从遥远的国度买来的,更多的则是官府外放的战俘,既增加社会劳动力,又充实国库。  宋微连日在西市闲逛,乐此不疲。他还记得自己的目的,是要找份正经工作。奈何一旦从这个角度观察,所有的乐趣便荡然无存。此时社会安定,市场繁荣,西都旧京崇商的气氛又很浓,养家糊口不是难事。问题在于,没有符合宋小郎理想的工作。  什么,你说他懒?其实这一点宋微自己从来没有承认过。他不过是讨厌枯燥,不喜欢拘在一个地方做同一件事。也许说到底,他讨厌的是那种被逼迫的感觉,不论是被他人、被环境、还是被自己逼迫,全部讨厌。过去无论活几辈子,无论境遇如何,宋微始终处于被逼迫的状态,且一世比一世来得猛烈。他反抗过,顺从过,甚至迎合过,厌恶的感情却从未消失,反而累积在心底,终于成为近乎本能的反应。  如今的宋微,也许说不出自己想要什么,却明明白白知道不想要什么。  他逛了一圈店铺,跟游客们一起,站在集市当中看突厥人演杂耍,吐火吞剑,手舞足蹈,好不热闹。   两个卷发赤足,黑面虬髯的昆仑奴牵着南蛮大象经过,也不知是哪家有钱人新买的。大群人尾随围观,他也跟着瞧了一气,煞是有趣。  路过禽鸟铺子,店堂里挂着的鹦哥正嚷得欢快:“俊阿郎,俏小娘。有人来,屋里藏。”逗得顾客忍俊不禁。这只据说会讲三种语言的五色进口鹦哥,标价两万。  宋微逗了一会儿小鸟,店主在门口支起斗鸡围栏,顿时涌过来不少人。走马斗鸡,即打马球、斗公鸡,乃是咸锡朝自上而下都喜欢的两大游戏。前者对场地装备要求高,主要是有钱人在玩,后者则普及得多,从宫廷到奴婢,几乎无人不好。  禽鸟铺子为招揽生意,时不时便来一场斗鸡赛。角斗开始,众人注目顿足、吆喝呐喊,比那场下互斗的公鸡还要激动。宋微摸出铜板,跟着下注。他运气不错,几局下来,竟然小赢了一二十文。掂掂分量,正好够租匹骏马骑个把时辰过瘾,转身便舍了斗鸡摊子,买两个肉馍,边走边吃,往马市行去。  宋微会骑马,因为喜欢,骑术还颇不错。这一世身为胡人,天赋更好,头一次到马市,便挪不动腿。买是买不起的,最便宜的老马幼驹,动辄几千,至于良骏骐骥,百万千万甚或于无价。好在马贩子们充分考虑到了普通人的需求,提供租赁服务,只是须有足够的担保或抵押。宋微蕃坊中人,又有麦老板做后台,自是不成问题。他还有幸在此间重遇了高家的女婿,姓李名旷,朴实忠厚,总觉得自己横刀夺爱,对不住宋小郎,见是他来租马,主动打了个对折。宋微深觉此人上道,一来二去,倒成了朋友。  宋微边吃边走,边走边看,一不留神,胳膊狠狠挨了一下子,一捆毛毡砸下来,撞得他一个趔趄。勉强刚要站稳,那毛毡子却散做一堆,愣是把他绊倒在地。疼倒是不疼,就是太狼狈。  “谁这么不长眼……”宋微抬头便要骂几句,不料竟是两张惊慌的女人脸。  “对、对不住,实在对不住,这位小哥,伤到没有?”
  到嘴边的粗话咽下去,宋微动动肩膀扭扭腰,从地上爬起来:“没事。你们这也太不小心了,虽然是块软毡子,分量可不轻。”  两个女人手忙脚乱收拾,年长的那个再次道歉:“没事就好,太对不住了。”  宋微看两人卷得费劲,伸手帮忙:“买这么沉的东西,怎么也没个男人跟着?”  咸锡朝风气开放,单身女子在外行走也常见,至于三五成群来西市蕃坊游逛的,更多。  对方好似这才看清他模样,那年纪小些的女孩脸上一红:“本没打算买这个,嫂嫂跟我实在喜欢这花色,店家偏只剩了这一块,下次多半就没有了……”  宋微帮两人将毡子重新打捆绑好,往肩上一扛:“你们要去哪,我送一段。”  年长的女人道:“这可怎么好意思!”  小姑娘已经轻声开口:“嫂嫂跟我打算去马市边上雇个脚夫。”  宋微抬腿:“正好我也去马市,走吧。”  一块毛毡体积不算太大,然而沉甸甸地足有几十斤。走不多远,肩膀就有些打颤。只是两名女子陪在身边轻言笑语,这英雄是无论如何也要充到底的。  小姑娘起先略有些羞涩,后面便显出活泼健谈本性来。一路讲买了什么东西,花了多少铜钱,回去做何用途,此行有何遗憾。宋微听着听着,心头忽然一动,灵光闪过,想起个行当来。  转头道:“其实再往蕃坊里头走走,价钱还能低不少。西市主街铺面,难免贵几分。”年长的女子微笑点头:“话虽如此,时辰有限,却是来不及了。何况蕃坊不比西市,店铺门类清楚。即便知道有更划算的,也没个寻处。”  小姑娘接口:“今日只走了西市,腿都要断了,蕃坊听说还要更大,逛到哪时候去啊。”  宋微笑道:“多来几次,便逛熟了。”  小姑娘叹气:“平日哪有工夫,我半个月能跟嫂嫂出一趟门,许多邻里姐妹,两三个月才得机会出来一次呢。”  “不是有货郎上门么?”  “货郎上门,不外乎油盐柴炭、酥酪豆腐、胭脂水粉这些寻常物事,新奇些的可没有。这西市蕃坊里的货物,可从来没见过。”  “那要是货郎也卖这些,有人要么?”  “怎么没人要呢?比方买个头巾熏香,跑一趟西市,多麻烦哪。托人捎带,总难合心意,货郎上门,好歹有的挑拣不是?”  宋微一边跟姑嫂二人闲聊,一边在心中暗暗盘算,越想越觉得这主意不错。有意多问了问日常支出,闺中喜好。他模样俊俏可爱,气质单纯温和,言辞便给伶俐,说笑间最是招异性亲近。那年长的嫂嫂听出他意图,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最后还补充道:“我们长平坊都是小户人家,小哥若是去长宁坊,那里大户人家多,女眷孩童出门不便,走熟了的话,生意应当好做。”  说话间来到马市,脚夫却并不好找。各家大商行都有自己的伙计,临时雇人也多在午前上货时节。至于来买东西的顾客,或带着奴婢,或备有牲口,拿不动的也就不买了。因此过午之后,只有零星几个接活的人。长平坊路途不近,姑嫂俩东西又少,没人愿意送。最后宋微找到李旷,租了两头驴,姑嫂二人共乘一头,货物加他乘一头。
  没错,马市虽然叫马市,毛驴骡子一应俱全。租马二十文一个时辰,租驴十文一天,长途另算。  宋微固是好人做到底,同时也存了实地考察的心思。若非有他,那姑嫂俩是不可能租驴的,因为没法担保,故而千恩万谢,到了家门还非请他进去喝茶水吃点心不可。  太阳落山之前,宋微骑一头驴,牵一头驴,将东城十二坊中心四坊匆匆逛了一遍,果然如前所闻,偶遇走街串巷的货郎,卖的基本为生活必需品及日常用品。会留在家里跟货郎打交道的,主要是老人、女人、孩子以及奴仆。任何时空,女人跟小孩的钱都是最好赚的。返回途中,宋微脸上挂笑,问明方向,趁着歇市鼓声未响,自东市横穿而过,非常高兴地看到这里多的是金石瓷器、字画典籍、文房四宝……等高端文艺货品。  半个月后,一头驮着货架的毛驴出现在东城,架上插面异域风情十足的彩色旗子,用夏文、回纥文及波斯文绣了“西市蕃坊宋家郎”字样。宋微的第一份正式工作就这样开始了。  本钱是找母亲要的,毛驴是向李旷租的,货架是跟蕃坊巧匠定做的。至于货源么,左邻右舍帮衬,几角旮旯搜寻,用最低的价钱淘到最新奇有趣的物品,再转手卖出去,利润空间还是颇为可观的。  宋微对这份工作简直满意极了。上午备货,下午出门,毛驴代步,到点回家。东城各坊固定日子轮流串,比方逢二在长平坊,逢三在长宁坊,以此类推。逢一逢五休息,天气不好歇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各坊每隔十来天去一次,每次必有新鲜奇巧之物。走熟了之后,许多人即使不买,到了宋家郎进坊的日子,也必定候在门前,等待围观,争先恐后,一睹为快。  有时会有某家托宋微从西市捎带某物,行脚费另算。有时某大户老太太把宋微请进偏厅看货,看高兴了一架子东西都留下。也有时宋微自己跟人玩得忘了时辰,匆匆把预订的几家送到,剩下满架子货物,打道回府。  这么着下来,大钱是挣不上,养活自己却尽可以了。
☆、第〇〇五章:敢信人间有艳遇,未防床笫破女干情  暑往寒来,冬天到了。  宋微怕冷,但凡打霜起雾刮风下雨落雪上冻,他就不愿开工。然而闷在家里也十分无趣,要知道,在宋小郎改邪归正弃暗投明感召下,王大裴七侯小夏一帮子狐朋狗友,成家的成家,学艺的学艺,这一年里陆续都走上了正途。年根底下,事务正紧,谁也没空搭理他。他一个货郎不愿出门,那些闲居家中的,更加不愿出门。偏赶上快要过年,谁不想买点奇巧新样玩意儿?结果宋微的生意比平时好不少,经常推都推不掉。  十天前,长宁坊独孤府定了一批熏香及干酪,本该今日送去。早晨下着雪,宋微便犯了懒,窝在床上,一个人装两个,自己跟自己打双陆玩儿。谁知午后不但雪停了,还出了太阳。想想前些时候看中的那套首饰,预备买下来送给娘亲当新年礼,还短着几百文钱。宋微跳下床,穿上皮袄,戴好帽子,双手揣在羊皮袖筒里,踩着积雪,摇摇摆摆去李旷那里牵驴。  婢女报宋家货郎上门的时候,崔贞正坐在后花园亭子里赏雪。亭子地势略高,三面围上厚厚的风幛,正面空出来,对着坡下梅林,以便赏雪观梅。桌上温着酒,地下放了火盆。崔贞手拿一把精巧的碳钳,无聊地拨弄那银壶底下小铜炉里的木炭。  银铃般的笑声从后方传来,似是一群小丫头在玩闹。  崔贞皱眉:“碧钗,去看看。”  唤作碧钗的婢女笑道:“定是宋家郎和她们说笑呢,不知道这回又带来些什么有趣玩意儿。”神色间颇为神往。  崔贞被那笑闹声搅得有些烦躁,却又不好发作。听得一会儿,心下好奇,便站起身,伸手去拨后方的帷幛。碧钗赶紧过来替她撑开些,方便观望。  货郎从后门进出,后门恰好在后花园边上。隔了假山树枝望过去,门前景象一清二楚,却不用担心被人发现。  崔贞看见几个丫头奴仆围着个年轻男子,正从驴背架子上往下卸货物。东西没多少,人围了一堆。年轻男子不知说了句什么,丫头们又是一阵前仰后合,嘻嘻哈哈。这时他侧头把袋子递给一个奴仆,恰将脸扭过来冲着亭子这面,修眉俊目,明朗如画,脸上欢快的笑容便似春风吹拂、春水荡漾,叫人不由自主也跟着欢快起来。
崔贞看得愣神,那男子却转过身去了。他穿了件橘色的绣花皮袄,明显不是中土风格,长度刚及膝盖,翻领小袖,窄腰高衩。这明艳的颜色和款式,别说男人,一般夏族女人平日都未必敢穿。然而穿在他身上,反衬得皮肤白皙清透,身材修长挺拔。光瞧个背影,便好似雪地里着了一把火,看得人眼里心里俱是一团暖意。  其实宋微这身装束,搁在西市蕃坊,压根不算什么。穿得比他花哨的男人有的是,只不过多数没他长得标致罢了。到了东城,夏族平民普遍衣着端庄素净,这么一比较,自然显得出格。他为了凸显自身特色,一贯也往出格了穿,一身胡风,招摇过市,拿自己当活广告。  碧钗见崔贞目不转睛盯着宋微看,便道:“夫人如有意,不妨招这宋家货郎来说说话。”  崔贞挑起嘴角:“难得看见一个把回纥装穿出样子来的。”  碧钗岂能不懂主子心意,笑道:“前次焦叔去西市采买,得知这宋家郎确是蕃坊人氏,年方十九,尚未婚配。家中只有一个母亲,乃是波斯酒肆沽酒的胡姬。”  崔贞示意她放下风幛,重回亭子里坐下,又倒了一杯酒喝。不一会儿,听得后门处声响渐歇,才蹙额支颐,懒懒道:“这大雪天,难为他特地走一趟。叫过来喝杯热酒,给几个赏钱。免得人道咱们公侯之家,不懂得体恤下情。”  碧钗应了,心头暗笑,赶忙叫亭子外头候着的奴仆,请宋家郎留步。  宋微收好货款,上了毛驴,又被独孤府的仆人叫住。笑问:“不知尊府还有什么吩咐?”  “家主人道是宋家郎辛苦,为表谢意,特置薄酒一杯,还请不要嫌弃。”大户人家即使奴仆之辈,亦十分有教养。 
☆、第〇〇六章:一路恩深原是悔,今宵欲重不成欢  宋微还处在石化状态,忽听“噗通”一声。下意识转头,便见崔贞飞快地翻滚下床,跪到男人脚边:“小侯爷救命!若非小侯爷来得及时,奴家恐怕、恐怕就被这登徒子……呜呜……”梨花带雨,雨打芭蕉,哭得好不伤心凄惶。  有那么几秒钟,宋微觉得石化的脑子裂成一块块,轰隆隆直响。幸亏他好歹也是在皇宫里混过,皇位上待过的人,很快反应过来。无论那男人信或不信,崔贞此言一出,自己今日都死定了。为了掩盖家丑,男人必定不会让自己有机会走出府门。想到崔贞称呼他“小侯爷”,宋微心底冰凉。如此权势地位,此等情势之下,哪怕一棍子就在这打死了自己,恐怕也毫无后患。  当下再不犹豫,偷偷抬眼扫去,衣衫裤子被那婆娘乱扔一气,最近的一件也在床下脚踏上。男人依旧黑着脸背着手,不动也不说话。崔贞满脸泪水,哭诉哀求,直接抱上了他大腿。宋微当机立断,扯起床上薄毯往腰间一裹,一个鹞子翻身,飞窜下地,向着门口狂奔而去。眼看就要冲到门边,忽觉身上一紧,整个人不受控制地飞离地面,“通”地一声,被重新扔回床上,床幔哧啦晃动,床板嗡嗡震响,耳鸣眼花半天,低头一看,自己被一条丝绢捆了个结实。这东西不是别的,正是崔贞配衣服的红色帔帛,又长又韧,瞧着轻薄透明,却无论如何也挣不断。  帔帛另一端还在男人手里抓着,但见他脸不红气不喘,仿佛刚才根本没动作过。  望着宋微,语调不急不徐,依然平淡里透着阴森:“女干淫良家妇女,还想跑?”  宋微心道天亡我也,竟是个练家子,看样子还是个高手。跑是定然跑不掉了,怎么办?  跪在地上的崔贞又娇怯怯唤了一声:“小侯爷……”眼底充斥着掩藏不住的恐惧。  宋微脑中一闪,刹那间看明白了,就算这小侯爷是崔贞的老公,崔贞却绝不可能是正牌夫人。如此姿态做派,至多不过是个小妾外室,甚至可能连名分都没有。一念至此,立刻连滚带爬翻到床下,紧贴着崔贞跪下。  独孤铣开始以为他又要跑,手腕才动便发现不是这么回事。索性不露声色,看这对奸夫淫妇如何表现。  宋微命好,几辈子都当皇帝,除了天地祖宗父母,再没跪过旁人。这时候为了保命,什么都不计较了,一个头磕到地上,眼含热泪,恳切无比:“小侯爷息怒!小人与贞娘两情相悦,由来已久,若要分离,除非死别。小人斗胆,求小侯爷成全。小人家中虽不富裕,亦薄有资产,愿以举家之力,求娶贞娘。若得小侯爷首肯,小人甘愿做牛做马,为奴为仆,终身伺候小侯爷!”  
见男人不说话,宋微硬起头皮,转脸冲着崔贞:“贞娘,我知道你害怕。我本该自认登徒子,以保全你的名节。为了你,便是舍去性命,我也是甘愿的。只是如此一来,纵然舍了性命,不但不能与你长相厮守,还要背上恶名,你叫我如何瞑目?不如向小侯爷坦白私情,恳求原谅,侯爷仁厚宽容,定能赐你我二人赎罪之机……”  崔贞听傻了。  按照咸锡律令,侍妾与人私通,判流放三年。不过大户人家怕丢脸,一般没人告到官府去,都是自家私了。遇上苛酷之主,当场杖毙的也有;赶上无所谓的,转手卖掉或送人了事;有幸碰到心肠格外好的,倒贴一笔安家费遣送出门,也不是没有。所以宋微这番言辞,意在扭转整个事件的性质,只盼这小侯爷脾气稍微不那么暴躁,心胸稍微不那么狭窄,那么连同自己顺带崔贞,也就都有了活路。  这番话出乎意料,独孤铣不由兴味大起,环臂当胸,好整似暇,看他还有什么花招。  这一定神细看,才意识到眼前景象着实香艳。崔贞美艳非常,一片抹胸一条亵裤,肤如凝脂,体透芬芳,是个男人见了,都不免血脉喷张。问题是,挨着她的那个小子,烛光摇曳中两相对比,竟然还要细白几分,仿如酥油乳酪,似乎手指点上去,就会融化一般,真正吹弹欲破。遮羞的毯子早就折腾散了,勉强挂在腿上,红绡帔帛一圈圈缠在腰腹之间,勒出道道绯色痕迹,看得人只想伸手狠狠掐一把。  崔贞在犹豫,她拿不准是坚持之前的借口好,还是顺着宋微的话往下说更好。  宋微拼命眨眼暗示,一脸鼓励期待祈求盼望,奈何对方根本没注意。倒是独孤铣正盯着他瞧,心想这张小脸长得可真不错,那眉眼生动的,就跟毛刷子挠人似的,直痒到心里去。  他心里这一痒,便懒得拖拉下去了。淡然中带了丝嘲讽:“两情相悦?嗯?若要分离,除非死别?嗯?”  不等两人开口,冲着外边高声叫道:“来人!”  两个仆从走进来,目不斜视。  “把这女人带出去,绑起来先找个地方关着。”  崔贞见进来的不是府中下人,张口就要说话。谁知那两人动作极快,捂上她嘴巴直接拖出去了。  宋微猜不出男人的意图,心里愈发紧张。虽然已是五月夏初,毕竟深更半夜,近乎光裸在地上跪半天,身上渐渐冷起来,禁不住瑟瑟发抖。  独孤铣在床沿坐下,目光前后左右从宋微身上溜过,心道崔贞那女人眼光不错。只不过……如此极品,陪女人未免太可惜了。  
宋微跪得手脚发麻,正想要不要自己先开口,就听男人阴沉沉说了句:“名字?”  “啊?”  “你叫什么名字?”  “宋、宋微。”  “哪个微?”  “微……微不足道的微。”  独孤铣看他答着答着,忍不住眼珠子乱转,心中不由好笑,脸色却依旧阴沉:“多大了?”  “十九。”  “哪里人氏?”  居然查起户籍来了。宋微觉得男人不像要杀人灭口的样子,一面好奇,一面冷静下来。偷眼窥去,正感叹此人气势好足,怪不得是个侯爷,却见对方眼神迎过来,犹如两道黑色电光,锐不可当,立刻低头避让:“本、本地人,家住西市蕃坊。”  独孤铣听了这句,伸出手指捏住他下巴,硬抬起脸冲着自己。端详一阵,喃喃自语:“难怪……”问:“你不是夏人,怎么会姓宋?”  宋微被他捏得极不舒服。如此近距离相对,对方身上迫人的气势压得他呼吸都有些艰难。  “是……回纥葛兰部宋氏。”  独孤铣点下头,忽然捞起他一把头发。发尾微微打卷,唯有在烛光下才能看出闪着暗金色的光,仿佛流金的墨色锦缎。  “回纥人少有头发颜色像你这么重的。”  问话似乎朝着某个诡异的方向偏离了。宋微想,莫非这位小侯爷当真准备留着自己做牛做马,为奴为仆,故而上审三代?  不答却是不行的。恭恭敬敬道:“小人过世的父亲是夏人,母亲属回纥葛兰部宋氏,先父是名游商,过世得早,因此小人随了母姓。”  独孤铣又点一下头,不再说话。  宋微心头打鼓,等了半晌,实在是冷,悄悄把毯子往上提了提。  就在这时,听见男人不冷不热道:“你睡了我的女人,打算怎么赔偿?”  什么?宋微以为自己听错了。  独孤铣手指轻轻玩弄着一截红绡:“总不能让你白睡,是吧?只不过,你也说了,本侯为人仁厚宽容,私动刑罚之类,我是不做的。你那点微薄家产,我也当真没瞧在眼里。”  手中红绡慢慢收紧,勒得宋微腰间一痛。  独孤铣盯着他,犹如盯住猎物的猛兽:“你自己说,拿什么赔偿我?”  宋微有点发懵。不要钱,也不要命,他这是什么意思?茫然中目光扫过对方的脸,登时心头警铃大作,整个人不禁哆嗦得更加厉害。  强作镇定,小心翼翼道:“宋微情知犯下大错,如何赎罪,还请小侯爷明示。”  “明示?”独孤铣挑起眉毛,哈哈一笑。这还是宋微头一遭看见他变脸色,那笑容嚣张又邪气,看得他胸腔里怦怦猛跳,慌乱无比。  “那我就明示了!你睡了我的女人,你让我睡回来,这事就算扯平。”  这,这,这……宋微如遭五雷轰顶。炸雷响过,脑子回神,“腾”地站起来就往外跑。不想跪了这么久,膝盖早就麻了,才迈出一步,双腿便打软,身子立马往地上栽倒。他应变倒也迅速,顺势一滚,手肘膝盖并用,拼了小命往门口爬。  独孤铣等他爬出一段,才手腕一抖,施个巧劲。那红绡便如活了般,好似出洞灵蛇,缠住宋微的腰,再次把他拉回床上。   宋微缩到床角,干嚎:“我、我没有女人给你睡回来啊!”  独孤铣长臂一伸,抓着他腰上缠缚的红绡,把人拖到身前:“嗯?装傻?”  宋微冤枉得简直要哭了:“我没有,我根本没睡你的女人……我什么都没做啊,真的,什么都没做,根本什么都没做……”  独孤铣不说话,只把一双无底漩涡似的眼睛盯住他,一边腾出一只手,开始解自己的腰带。  宋微的哭喊声戛然而止,他看懂了,没用。换作他自己,撞见那般情形,说什么都没做,谁信啊……  宋微被盯得头皮一阵紧似一阵。当他意识到逃无可逃时,紧贴着自己的这个男人突然具有了异常的温度和重量,身体内部升上来一股陌生而又熟悉的热流,不受控制地涌向四肢百骸,渐趋汹涌。霎时间变得惊惶又无措,他杂乱无章地踢打着,嗓子里发出无意识的嘶吼声,比最开始捉奸在床,之后不得逃脱,甚至自以为难逃一死时,都要来得恐惧。  独孤铣将他钳住,强行让他望着自己,一字一句道:“宋微,你没有选择。更何况,你不吃亏。”  半晌,宋微的身体果然一点点软了下来。  独孤铣盯准那鲜红的唇,低下头。唔,真是一道诱人的绝顶美味……  宋微闭上眼睛,听见自己的口申吟在床帏间回荡,绵延不绝。  他大概永远也忘不了,有一种感觉,叫做高氵朝;有一种心情,叫做悲愤。
☆、第〇〇七章:调虎离山仓惶遁,亡人失财倏尔空  烛冷香销,欢浓梦浅,不觉已近黎明。  独孤铣把宋微翻过来做了一回,覆过去又干了一回,只觉抱着柔韧滑腻,弄着紧致温润,一摸就发抖,一捏就出声,那成就感满足感,史无前例。  心里不由自主起了怀疑,捏住要害,问:“跟男人搞过几次?说实话。”  宋微嗓子早就哑了,只剩出的气,没有进的气。胸膛接连起伏几下,嘶哑着冲他怒吼:“搞、搞你娘!你个混蛋……”好似一只奄奄一息偏要炸毛的波斯猫。  独孤铣想起他开始发疯一样的抗拒,事后认命一般的崩溃,疑心顿去。松了手劲,着意伺候。宋微腰身一弹,像极了一尾落到砧板上的活鱼。  独孤铣暗忖:天生尤物,莫过于此。  崔贞为行事方便,本就让人在卧室外间备好了浴桶香汤,这会儿自是凉透了。独孤铣习武之人,根本不在乎,跳进去洗干净,拧了帕子回到里边,准备给宋微擦一擦。低头才看见这小子直接睡死了。脸上乱七八糟全是泪痕,身上乱七八糟全是……红绡勒的,牙齿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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