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翎毛生得有限,身上带两个铜钱带身上什么位置好,你叫我跳上跳下,我叫你跑前跑后。是什么动物?

什么动物陆地上的跑的最快呀?除了猎豹
在动物世界里,善于奔跑的动物不在少数,尤其是四肢发达的兽类,跑得快的更是不胜枚举。狮子每小时可跑50公里,狼比狮跑得要快,每小时可跑58公里。赛马场上跑得最快的赛马,每小时可达到65公里的速度。但是它们都不是动物中的赛跑冠军,动物中的赛跑冠军是谁呢?是非洲猎豹。
  猎豹是人们公认的跑得最快的兽类。相关信息家们在非洲大草原上进行了实地考察,当猎豹在追击它最爱吃的羚羊时,它可以使出全部力气,在短暂的时间里,以每小时113公里的速度追击。猎豹在急奔时,前后肢各自向不同的方向伸展,好像在地面上飞驰,真不愧是动物中的快跑冠军。但猎豹没有长劲,它长距离奔跑时,速度只有每小时60公里左右。
猎豹捕食非洲草原上的小型羚羊,如瞪羚和食草羚。它们有两种捕猎方法。第一种是装作毫不在意似地在一群正在吃草 的羚羊旁边徘徊,但实际上已经选中了其中离羚羊 群较远的一只为捕食对象。第二种方法是压低身体,低到贴近地面,向猎物匍匐前行。当靠得足够近时,猎豹就以惊人的爆发力发起攻击。仅仅在两秒种内它们的速度就可达到每小时72千米。最快时可达每小时113千米。猎物被它们扑倒在地,然后被咬住喉咙窒息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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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物世界里,善于奔跑的动物不在少数,尤其是四肢发达的兽类,跑得快的更是不胜枚举。狮子每小时可跑50公里,狼比狮跑得要快,每小时可跑58公里。赛马场上跑得最快的赛马,每小时可达到65公里的速度。但是它们都不是动物中的赛跑冠军,动物中的赛跑冠军是谁呢?是非洲猎豹。
  猎豹是人们公认的跑得最快的兽类。相关信息家们在非洲大草原上进行了实地考察,当猎豹在追击它最爱吃的羚羊时,它可以使出全部力气,在短暂的时间里,以每小时113公里的速度追击。猎豹在急奔时,前后肢各自向不同的方向伸展,好像在地面上飞驰,真不愧是动物中的快跑冠军。但猎豹没有长劲,它长距离奔跑时,速度只有每小时60公里左右。
猎豹捕食非洲草原上的小型羚羊,如瞪羚和食草羚。它们有两种捕猎方法。第一种是装作毫不在意似地在一群正在吃草 的羚羊旁边徘徊,但实际上已经选中了其中离羚羊 群较远的一只为捕食对象。第二种方法是压低身体,低到贴近地面,向猎物匍匐前行。当靠得足够近时,猎豹就以惊人的爆发力发起攻击。仅仅在两秒种内它们的速度就可达到每小时72千米。最快时可达每小时113千米。猎物被它们扑倒在地,然后被咬住喉咙窒息而死。
  猎豹天生奔跑速度快,但缺乏持久力,因而只能在短距离内快跑,如果羚羊先跑起来,猎豹就会放弃追击。如果受追击的是两只羚羊,往往成年的那只能够逃脱。
  瞪羚跑得很快,但是猎豹比它更快,至少在短距离内是这样。猎豹疾跑时背脊弯曲,这样就赋予它一个加速度。在所有的大型猫科动物中,猫豹的腿最长----虽然它们的身体和花豹一样大小,都是90厘米长,但站起来时却比花豹高出30厘米。
  大型猫科动物在休息时都把前爪向前伸开,而小型猫科动物则把爪子缩在身体下面。猎豹按标准来说属于大型猫科动物,但它是唯一不能把爪子完全缩回去的大型猫科动物。它的爪子使它疾跑时特别有抓力。
其他答案(共5个回答)
猎豹是奔跑最快的哺乳动物,每小时可达120公里。以羚羊等中、小型动物为食。除以高速追击的方式进行捕食外,也采取伏击方法,隐匿在草丛或灌木丛中,待猎物接近时突然窜...
猎豹是动物界当之无愧的短跑之王。据测,一只成年猎豹能在几秒之内达到每小时110公里。不过这并不能保证它们在捕猎当中万无一失,要知道大自然这个上帝是非常公平的,它...
猎豹.瞬间速度可以达到150KM/小时,并保持10秒左右.
猫科动物中,猎豹的速度最快,可以达到120公里/小时,相当于人类速度的4倍。
不过猎豹的重量是狮子等猫科动物的1/3,也就是说猎豹牺牲了肉搏的条件换取了最快的速...
猎豹(学名:Acinonyx jubatus),又称印度豹,是猫科动物的一种,也是猎豹属下唯一的物种,现在主要分布在非洲与西亚。同其它猫科动物不同,猎豹依靠速度...
答: 马匹质最不高,经济效益差的原因是什么?
答: 2008年4月在苏州举办第十八届中国园艺与盆景艺术培训
一、培训班由中国盆景艺术家协会、中国花卉盆景杂志社主办,苏州市盆景协会和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承办...
答: 你好.生物科学培养掌握生物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并输送部分研究生。
答: 人类的文化成果通过教育者附着在个体的意识当中,塑造了新的个体,为个体关于未来的指向提供了透视器和显微镜
B.20世纪上半叶,人类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大量的青壮年人口死于战争;而20世纪下半叶,世界基本处于和平发展时期。
“癌症的发病率”我认为这句话指的是:癌症患者占总人数口的比例。
而B选项说是死亡人数多,即总体人数下降了,但“癌症的发病率”是根据总体人总来衡量的,所以B项不能削弱上述论证
海鸟的种类约350种,其中大洋性海鸟约150种。比较著名的海鸟有信天翁、海燕、海鸥、鹈鹕、鸬鹚、鲣鸟、军舰鸟等。海鸟终日生活在海洋上,饥餐鱼虾,渴饮海水。海鸟食量大,一只海鸥一天要吃6000只磷虾,一只鹈鹕一天能吃(2~2.5)kg鱼。在秘鲁海域,上千万只海鸟每年要消耗?鱼400×104t,它们对渔业有一定的危害,但鸟粪是极好的天然肥料。中国南海著名的金丝燕,用唾液等作成的巢被称为燕窝,是上等的营养补品。
根本就没有正式的国际驾照,如果到国外开车,正式的程序:
1、到公证处办理驾照的公证书,可以要求英文或者法文译本(看看到哪个国家而定);
2、拿公证书到外交部的领事司指定的地点办理“领事认证”,可以登录外交部网站查询,北京有4、5家代办的,在外交部南街的京华豪园2楼或者中旅都可以。
3、认证后在公证书上面贴一个大标志;
4、有的国家还要到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盖章一下。
偶前几天刚刚办过。
如果是下拉的,只有党员而没有预备党员一项,可填党员,但如果是填写的,你就老老实实填预备党员,填成党员对你没什么好处,填预备党员也不会有什么吃亏。
考虑是由于天气比较干燥和身体上火导致的,建议不要吃香辣和煎炸的食物,多喝水,多吃点水果,不能吃牛肉和海鱼。可以服用(穿心莲片,维生素b2和b6)。也可以服用一些中药,如清热解毒的。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第一步:教育引导
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吮指癖”的原因不尽相同,但于力认为,如果没有什么异常的症状,应该以教育引导为首要方式,并注意经常帮孩子洗手,以防细菌入侵引起胃肠道感染。
第二步:转移注意力
比起严厉指责、打骂,转移注意力是一种明智的做法。比如,多让孩子进行动手游戏,让他双手都不得闲,或者用其他的玩具吸引他,还可以多带孩子出去游玩,让他在五彩缤纷的世界里获得知识,增长见识,逐渐忘记原来的坏习惯。对于小婴儿,还可以做个小布手套,或者用纱布缠住手指,直接防止他吃手。但是,不主张给孩子手指上“涂味”,比如黄连水、辣椒水等,以免影响孩子的胃口,黄连有清热解毒的功效,吃多了还可导致腹泻、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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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龙德教育就挺好的,你可以去试试,我们家孩子一直在龙德教育补习的,我觉得还不错。
成人可以学爵士舞。不过对柔软度的拒绝比较大。  不论跳什么舞,如果要跳得美,身体的柔软度必须要好,否则无法充分发挥出理应的线条美感,爵士舞也不值得注意。在展开暖身的弯曲动作必须注意,不适合在身体肌肉未几乎和暖前用弹振形式来做弯曲,否则更容易弄巧反拙,骨折肌肉。用静态方式弯曲较安全,不过也较必须耐性。柔软度的锻炼动作之幅度更不该超过疼痛的地步,肌肉有向上的感觉即可,动作(角度)保持的时间可由10馀秒至30-40秒平均,时间愈长对肌肉及关节附近的联结的组织之负荷也愈高。
男子汉的儿子问题特多,常常把男子汉难住.
一日,儿子又问男子汉:什么动物跑得最快??
男子汉答:论短跑,豹子跑得最快;论长跑,鸵鸟跑得最快.
男子汉自认答得很专业;
"不对!!!!"儿子很认真的说到:"是老虎!"
"为什么?"男子汉不解的问;
"因为......"儿子一边唱一边说:"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
男子汉晕倒...........
因为:猎豹(学名:Acinonyx jubatus),又称印度豹,是猫科动物的一种,也是猎豹属下唯一的物种,现在主要分布在非洲与西亚。同其它猫科动物不同,猎豹依靠速度来捕猎,而非偷袭或群体攻击。猎豹是陆上奔跑最快的动物,全速奔驰的猎豹,时速可以超过110公里,相当于百米世界冠军的三倍快。猎豹不仅是陆地上速度最快的动物,也是猫科动物成员中历史最久,最独特和特异化的品种。
陆上猎豹,天上雨燕,水中飞鱼。
跑得最快的是猎豹最高时速达120公里, 体积最大的蓝鲸又叫长箦鲸,体长30米,平均体重150吨,最大者190吨。它的一只舌头就有3~4吨,足以装满一辆解放牌大卡车。它的躯体呈蓝灰色或黄褐色,这是由于它的皮肤上覆盖着一层黄褐色硅藻膜的缘故,其实,它的真正颜色是黑色。蓝鲸的躯体庞大而肥胖,是首当其冲的捕杀对象之一,因此,其数量不断下降,现存量仅20万头
在陆地上当然要数猎豹咯,在水里的吗那当数剑鱼了。
时速七十公里的猎豹跑得最快
陆地上跑的最快的哺乳动物是:非洲猎豹.有人测到猎豹在短时间可以达到每小时110公里.
跑得最快的动物当数猎豹,它追捕猎物时每小时,能跑一百一十公里。猎豹是肉食目猫科动物,以鹿类,羚羊为猎物。鹿类,羚羊等动物拼命跑时,每小时不超过七十公里,因此很快就会被捉住。但是,如果距离不是很短,猎豹就坚持不住最快的速度,所以它尽力捕捉近处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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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读古诗,猜节令
读古诗,猜节令
读古诗,猜节令小朋友,下面的古诗分别描述了我国民间一个传统节令的情景,请你读一读,并将古诗所描述的传统节令填在诗后的括号内。(1)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 )(2)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3)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选自《小学生拼音报·读写版 小学中年级》)猜谜语下面10则谜语,前5则的谜底是动物,后5则的谜底是玩具。试试看,你能猜出几个来。(1)爬爬走走,走时像个人,爬时像条狗。(2)兄弟三四千,商量去开店,做缸酒,糖样甜。(3)蒲扇脚跟,扇柄嘴唇,跳在河里不肯沉。(4)身穿绸缎,头戴芙蓉,皇帝封为呼门将,后来做到时辰钟。(5)年纪并不大,胡子一大把,不论遇见谁,总爱喊妈妈。(6)一人牵一线,不怕大风吹我起,只怕大雨淋我身。(7)一位姑娘好苗条,头重脚轻身子摇,两个耳坠左右甩,敲在脸上咚咚叫。(8)看翎毛生得有限,身上带两个铜钱,你叫我跳上跳下,我叫你跑后跑前。(9)一座桥,摇一摇,这边低那边高,小朋友乐嘻嘻。(10)一位公公精神好,从小到老不睡觉。身体轻,劲不小,左推右推推不倒。脑筋急转弯(1)什么动物最怕水? (2)什么水果最忙? (3)什么油不能点燃?(4)包子最怕什么? (5)什么鱼最迟钝? (6)糖、醋、油、盐谁的工作量最少?“猜一猜”答案读古诗,猜节令:(1)七夕(2)春节(3)重阳节猜谜语:(1)猴子(2)蜜蜂(3)鸭子(4)公鸡(5)羊(6)风筝(7)拨浪鼓(8)毽子(9)跷跷板(10)不倒翁脑筋急转弯:(1)鸡。机(鸡)不可失(湿)(2)杧果。杧果因为比较忙,所以叫杧果。(3)酱油。酱油不能燃,却能打。(4)豆。豆沙包(豆杀包)。(5)鳗鱼。鳗(慢)鱼(6)盐。盐是很咸(闲)的。
小学生作文选刊·低年级版
2015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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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文不得不说的话
  1、本文的另一个标题是《一千零一夜》,因为作品同名的问题,最终还是用了在mop首发时用的题目;
  2、这是我对于已经结束感情的一段回忆,但同时也是小说,真实度70%左右,请勿完全对号入座;
  3、在mop已经停止更新,因为工作关系,不能正常更新,如果在起点能遇到老朋友们,请你们谅解;
  4、如果有什么好的提议可以给我发email:.cn.或者加我QQ联系,QQ号码932347。
  只有把全身心都放到工作中,才会感觉生活是充实的。当然,我并不是工作狂。这么做,只是为了忘却些什么。偶尔娴静下来,我会不自觉地想起一个词——自掘坟墓。不知道是不是完全适合自己,但总归是没错的。我一直这么认为。
  还是会想起大话西游里的台词,“我猜到了开始,却猜不中结局”。每天在梦里,我都给自己的感情设计无数个可能,然后由自己去打碎它们。
  已经忘记了这是第几次来上海,今天没有再去旗忠村,那个远得有点离谱的地方。本以为自己一年内再不会去那里,自从去年大师杯结束我就这么想,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出差对我来说,就是一种对生活的逃避。我喜欢这样的逃避态度,尽管我的职业不允许这样。
  每次流连于上海的街头,我总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依旧身在南京。前天吃夜宵的时候,叶子也这么说。或许真的是我与这个城市无法融合到一起吧。看过很多小说、电影,都是以上海为背景,我知道事实并不如文字描写的那样美妙,但我还是坚持着,设想我如小说般在上海的生活。
  当炽热的风贴面而来,将我从梦中惊醒时,我又回到现实。我想一醉方休,沉溺在这灯红酒绿中。
  我一直尊崇的信条是,百善孝为先。我清楚地知道,自己被这样的信条给牵绊了,却走不出围城。又想起当初在大学时的情景,很想再回其中。我想他们,想那些早已经结束的人和事。
  前几天还在南京的时候,无意中听说小麦的新小说出版了,似乎挺轰动。替她高兴,同时也为自己悲哀。小麦一直在追求自己对文字的梦想,而我的梦想是什么。大学的时候,为了共同的梦想,我们倾注了全力,每次拿到仅有的几十块酬金,总会一起到校外的小饭店好好吃上一顿,庆祝一番。
  然而时过境迁,已经物是人非。
  我终究没能逃脱被专业束缚的命运,火舞回了无锡、小麦结束了短暂的三联生涯后又回到南京。十运会的时候,我们曾经联系过,那也只是为了工作罢了。生活的轨道再难重合。曾经的工作室,成了我们之间最大的遗憾。盗用一下先人的话——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撑起整个地球。但是,我还有这样一个机会吗?
  朋友说我是一个喜欢天马行空的人,我不否认这一点。从没有否认过。但遗憾的是,我就像那只猴子,无论如何蹦跳,都没能跳出佛祖的掌心。无论是感情,还是生活,我尽被牵绊其中。
  还在学校时,我想着要一份好的工作,一个稳定的家庭,一个可爱的孩子……仅此而已。个性的棱角早已被生活磨平,再也找不到半分锐气。我还是那个书生意气,梦想挥斥方遒的年轻人吗?想来,不是了。
  都市的*,已经将所有的理想冲淡。与前人相比,我们再没有那种“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信念,与后人相比,也没有了无往不前的创新和锐气。于是我称自己是,垮掉的一代。或许很多人不能理解我的说法,但这是事实。从出生的那天起,我们就已经注定了这样的命运,这是不可改变的。当然,不是时代抛弃了我们,而是我们无法抓住时代。
  又说远了。
  一直想找回自己,但我失败了。当我开始想回头的时候,年龄已经成为不可逾越的鸿沟,穷尽此生之力,都没有能跨越。我知道,如果跨过去了,那我将要面对的将是另一种不同的生活。但关键时刻,我懦弱了。
  南京有一个酒吧,生逢70年代。
  或许是因为70年代代表了一段特殊的记忆,每次身在其中都会有不若其他酒吧那般喧闹的感觉。对于生于70年代的人来说,那是一段拥有着、并值得庆幸的岁月。
  上世纪90年代,足球游戏伴随着windows的普及,开始风靡全球。那时候的玩家,有幸看到了Konami、EA以及SI三大巨头在足球游戏领域的三足鼎立盛况。90年代的大学时光,几乎就是在FIFA、WE以及CM的世界中“浪费”殆尽。
  大学时最开心的就是控制“自己”在球场上摧城拔寨。自从一哥们从家里带来一台ps,他们寝室里每天都会传出惨不忍“闻”的号叫,几个人扑在床上抢可怜的手柄。在电脑还是奢侈品的时候,能在电视上玩的实况足球就成了大多数人的爱好。只是因为当时不愿意在一群所谓的“高手”面前丢人现眼,所以我始终只是扮演看客的角色——盯着电视屏幕傻笑,嘴上留着哈拉子——这是很多人对我最形象的概括。
  至今家里仍然保留着两位同窗穿着大裤衩,打着赤膊玩实况的照片。同学聚会的时候,拿出这张照片,现在的同学已经衣冠楚楚,看着当时的那番形象,对逝去的同窗生涯,思念之情悄悄滋生开来。
  其实一直没有把自己的触角伸到实况足球,其根本原因就是手柄恐惧症。自从有一次玩拳皇,在一招没出的情况下被对手KO,我就发誓再也不碰那个按键复杂的手柄。尽管如此,我依旧沉醉于WE系列真实的比赛再现,那种现场操控比赛的感觉,足以让热爱足球的人沉溺其中。摒弃了“手柄游戏”后,朋友向我推荐FIFA。
  一直到现在为止,WE和FIFA的玩家关于这两款游戏的优劣仍在争吵不休,但我还是固执地认为,这两款足球游戏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区别。在我看来,FIFA就是PC上的WE——众所周知,Konami一直在做着将WE引入PC的努力,但这个尝试似乎并没有被玩家认可。在这一点上,实况和FIFA玩家的观点出奇的一致。
  尽管在很多玩家看来,FIFA的操作系统无法与WE相提并论,但对我来说,依旧是严重的考验。
  在经过无数次的失败之后,我再次发誓,凡键盘操作超过4个按键的电脑游戏一律不玩。当然,CS除外。不过这款游戏不在今天的讨论范围内。鉴于我的实际情况,上铺的兄弟曾经给我下过一个结论——我是一个“脚法”比意识慢的人。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我选择了对手部动作要求不高的CM。
  错过了CM1和CM2,但我还是很庆幸赶上了CM的辉煌,CM3。
  其实当时完全是抱着试玩的心理,只是为了弥补无法在WE和FIFA上找到乐趣的遗憾。但在度过了CM生涯的第一个通宵之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CM4的宣传口号是什么?在所有CM玩家心目中,那绝对是一句大实话——看好你的妞儿,延长你的病假,比赛就要开始了!只是遗憾的是,比赛开始了,我却没能看好我的妞儿。
  有人说,不能将生活与游戏联系到一起。但我并不这么看,游戏是生活的调剂,也是生活的延伸。对我来说,足球游戏的历程,是一段难以磨灭的记忆——关于生活的,也是关于的情感的。尽管因为很多原因,我逐渐远离了过去的三大足球游戏,但它们带来的快乐、悲伤都永存我心。
关于停止更新的说明
  首先说明的是,本文并非凭空杜撰,生活正在继续,因此自认为无“太监”一说。
  其次,文中涉及多人的隐私。有不少朋友向我提出抗议,因为内容中部分情节不实,导致其家庭纠纷。迫于“压力”,为避免更多的麻烦,不得不停止更新。
  第三,对于任何一个女人而言,当他的丈夫或者男朋友在她面前表现出对“前人”怀念的心态时,她们一定会非常介意。很遗憾,我也遇到了这样的事,尽管她很爱我,但爱不是纵容。
  第四,世界杯回来之后,发现时间精力实在有限,短时间内不可能再对本文进行更新,因此不得不半途放弃。当然,可以告诉关心我的朋友,本文的结局并不好。以下为结局简介——
  在最后一个月中,我扮演了一个让小丫从没有见过的角色,一个她以为我无法扮演的角色。事实上,我只是真正做了作为男朋友该做的事情。但小丫在感动之余,并没有选择留下。
  而我事实上并没有挽留的意思,只是想告诉她,别人能给她的,我同样可以;同时告诉她,我一直爱她,并不是像她怀疑的那样。仅此而已。因为,当我在酒吧不忍听到《爱我别走》而失声痛哭,却不得不面对小丫漠然的眼神时,我已经下定决心放爱一条生路,并不再回头。
  现在的女朋友这样认为我和小丫过去的那段感情——我的行为给了小丫错误的信号,小丫在这种错误的信号下作出了错误的选择。
第一章 狗东
  “嗨,帅哥!”小丫兴奋地跳到我面前,声音甜得让人心醉。一袭黑色风衣,还是前年给她买的伊都锦,白色的围巾,当然并不是为了取暖。在我看来,她围巾的作用只是为了稍微遮挡一下那件超低领的毛衣。我故意虎下脸,“你居然敢让帅哥等你这么久,算你狠”。然后小丫会一如往常地忽视我的感受,喜滋滋地把大包小包塞到我手里,然后眯着眼睛,伸出手指勾住我的下巴,色眯眯地说:“大爷,跟小妞回家享福去。”
  很多时候,朋友们看到这个场景的时候都会感慨,“这年头连萝卜都不可靠”其实不是笑话,而是哲理。当初那个青涩得连跟陌生人说句话都会脸红的小丫,经过我三年的训练,已经成为一个在公共场合敢于宣称自己没带MM罩的、集风骚和智慧于一身的女人。声明一下,这些并不是我的评价。
  慎鸟不止一次跟我说过,“一个女人变聪明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我总会在他后面追加一句,“如果一个女人智慧与美貌并存,这才真正可怕”。我总是很害怕与这样的女人呆在一起,哪怕一句话都得小心翼翼说出来。小丫,她一直自诩是“母福尔摩斯”,事实的确是这样。
  “嗨,帅哥!”小丫似乎对谁都会这样嗲声嗲气。2002年10月,国庆长假刚过,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就这样调皮地眨着眼睛跟我打招呼。后来我跟她说,当初迷上她就是因为那一眼的风情,那天她忽闪的眼睛让我刻骨铭心。
  “现在我才发现,当初我是被你的眼神给骗了。早知道你这么贪吃、好色,身材又不好,我绝不会委身于你”,每次我说这话的时候,总会招来小丫吃吃的笑声,然后免不了一阵痛扁。说真的,的确很疼。因为这丫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了给我做足疗,与其说是足疗,不如说是对我脚底的摧残。
  2002年5月份,大约是那段时间,快四年了,记得不是很清晰。我对于过去的大学四年,曾经有过一个概括,前几天还跟朋友提起过。是针对作业问题的有感而发,“大一的时候作业提前交,大二时候的作业按时交,大三时候作业拖后交,大四,大四有作业吗?”
  我们大三那会是CS正风靡的时候,也可能是因为即将离开仙林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人都变得特兴奋,几乎把所有醒着的时间全部交给了电脑,以至于宿舍管理站的阿姨最多一次帮我从电脑桌下扫出341个烟头,并分门别类地整理好交到院系。
  这样的称号是有来由的。毕业以后,再次回忆起在学校的时光时,我曾经写过如下一段文字,被奉为经典。
  612本不脏,于是就有人住了进去。人是能改造自然的,现在的612宿舍或许连一只苍蝇也没有了,苍蝇在那种环境中会得瘟疫死掉的。不过蚊子还有,曾经有蚊子咬我的脚时,很多人都感到惊奇,“这厮居然敢往蚊香上扑”。
  612住着四个人——确切说,是四个半仙。仙人是一种境界,这种境界如果没有明师指点普通人是永远也达不到甚至是理解不了的,所以作为一个神人是很孤独的因为知音难觅的感觉太痛苦,但一个神人绝不会感到寂寞因为他会自娱自乐。你看大街上那些整天到晚没事偷着乐的人大都是神人的分支,但是分支就不正统,不正统就是邪门外道,是邪门外道就难免走火入魔,所以这种人在南京大都有一个集结地——随家仓。
  我所说的这四个半仙绝对是仙人中的精华,他们正统所以他们不住在“随家仓”;他们明智所以他们聚在一起;他们脱俗所以常人不能住的地方他们能住;他们伟大所以相互取长补短携手共同攀登新境界。
  我跟小骚,显然就是精华中的精华。
  其实如果把小骚称之为仙,我断不敢与之齐肩。他每天就像在练瑜珈(此瑜珈非彼瑜珈),不吃不喝,很神奇地享受床上生活。甚至在管理站阿姨查房的时候,能装病装得奇像无比,有我在一边配合,演得更是如鱼得水。当然,小骚在夜里总会保持足够的清醒,似乎不在深夜码点文字就不算真正的文学青年,每到夜凉入水的时候,他都会抱起电话感慨人生,而电话那头的女人总会被他感动得声泪俱下。请注意,这一定是骚扰电话,不出意外的是,过不了几天小骚就会因此得到“意外”的鱼水之欢。
  似乎又说远了。
  其实讲这么多看似无聊的事情,只是为了说明当时生活的无聊和放纵,只是偶尔也把一些自己的经历强加到小骚身上了。我相信,他一定不会介意。毕竟我从来没有向谁透露过,他在半夜抓起电话拨了个陌生的号码,在对方接通之后大吼,“向我开炮,向我开炮,祖国为我骄傲”。
  为了报答我的守口如瓶,他也一直像怨妇一样忍受我对他的骚扰。晚上熄灯之后,我总会爬到他床头,像阿Q那般呼唤:“赵妈,我要跟你困觉”。没错,小骚姓赵。因为其**无比,故取谐音,称之为“小骚”。
  应该说2002年的那个初夏,我们那帮学生的生活是没有秩序可言的。世界杯如火如荼,对于我们学体育新闻的人来说,无疑像是抓到救命稻草。毕竟谁都知道,如果趁这段时间在单位好好表现,对将来的工作大有帮助,事实的确是这样。只是我并不十分在意这些。那时候我刚刚从失恋中走出来,其实我说这样的话一定会让很多人不齿。毕竟提出分手的那个人是我。
  为了安慰我这颗失落的心,下一届的一哥们有一天神秘兮兮跑到我们宿舍,说他妹妹报了我们学校,非常可爱。他问我要不要认识一下。后来我才发现,他压根就是在拿这句话来赚取免费吃喝。妹妹?下辈子吧!这个言而无信的家伙是狗东,本来想隐去这个名字,绝不给他露面的机会。只是因为前几天他在seven说的话让我着实感动了一番,尽管我知道一定又是因为他不甚酒力。
  “如果你们复合的话,我宁可少活30年!”那时候,狗东站在小卡包的椅子上,振臂高呼。把正在唱歌的一娘们楞是给吓停住了,不过小丫还是被感动得一塌糊涂,几乎是号啕大哭。要不是看在给我买了一包衣服的份上,我绝不会把自己的胸口借给她擦眼泪。
  2002年暑假,因为需要实习,我没有回老家,留在南京那家当时让我颇为得意的媒体中。有一天狗东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他妹妹考上我们学校了。当时我都忘记了这档子事情,听他这么一说,我心里咯噔了一下。
  “你现在是在南京还是在NT?”
  “当然是在NT了,暑假不回家呆南京干嘛?”听了他的话,我立马放心了。至少暂时不会因为提供这个所谓的有用信息再来骗吃骗喝。
  挂了电话之后,我一时兴起,打开西祠,在我常去的那个版发了一个帖子,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标题好像是“惊悉疯狂天使22的妹妹也收到了录取通知书”。疯狂天使22,是狗东在西祠的网名,过去的网名。如果说他跟天使有什么相似之处的话,我个人以为,大概就是天使胯下的那个“小不点”。
  不过我那时候并没有想过,这样一个充满了**的期待的帖子,一个扔到哪边都不被人注意的水帖会给我带来巨大的影响。甚至是改变了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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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说我脱guang了以后就是一个禽兽,穿上衣服就是衣冠禽兽。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否认过。大一那年错过了那个曾经我以为是最爱的女孩之后,我开始放纵自己,在还不知道QQ是何物的时候,我总会成天挂在学校的聊天室中,和一帮狐朋狗友把那个还算纯净的聊天室搞得乌烟瘴气。
  我给自己取了个网名叫“流流”。以至于一开始很多人搞错了我的性别,尽管我怎么都不认为这是一个具有明显女性倾向的名字。我总会不厌其烦地告诉对方,流流就是“流氓中的流氓”。对,我就是这样一个实在的人,完全是一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状态。就像打骚扰电话时,我的第一句话永远是,“这是骚扰电话,不愿意被我骚扰就刮掉电话,不要浪费我的时间”。只是,那些小女生似乎很吃这一套。
  在一些难以名状的压力下,那时候我只有用肆意的放纵来掩盖内心的真实想法。放纵的开始,其实并非是网络。毕竟一个女性朋友曾经一再跟我说过,美女是不会把时间浪费在聊天上的。只是在小丫离开我之后,我才开始这句话的可信度,不过这是后话。
  2000年底,我在学校的海报栏上贴了一则招聘启事。其实也就是用一张A4纸手工做成的海报,尽管小,但还是很漂亮。当时这一招聘的策划者小骚一直这么认为。因为我酷爱广告设计,对当时比较流行的“POP广告”十分倾心。我的那张“招聘”在众多的招领启事或者失物启事中显得十分突出。
  所谓招聘,其实主题就是“没有情人的情人节,谁来陪我度过”。在最后还附了一行小字,“接头暗号: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
  这样一张当时看起来颇有点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纸张,我们是怎么都不敢在光天化日贴出去的。一直等到天黑下来之后,我才和小骚偷偷跑过去张贴起来。不过遗憾的是,第二天一早上课的路上,经过海报栏,发现我们的精心设计已经不翼而飞。
  不用想,又是学生会那帮人干的好事。一路骂骂咧咧,没过多久就忘了这事。
  2000年平安夜,我在外面厮混到很晚才会宿舍。刚进门就被小骚拉到一边。
  “刚才天王盖地虎给你打电话了。”
  “什么天王盖地虎?”我一时没明白过来。
  经过小骚的反复提示我才想起,原来还真招聘到主儿了。
第三章 盈的故事
  她叫盈,据说是她们院的院花。我从来没想过幸福会来得这么快,至少当时我是这么想的,而且我们俩发展的速度同样快得让我难以想象。以前在写一些帖子的时候,形容快,我总会用“深圳速度”,不过自从有了盈之后,我就发誓再也不用这个词。
  盈说,我做的那张小海报挺漂亮,她很喜欢就揭下来了。
  偶尔她会接着问我一句,“你介意吗?”我想我决不能说介意,尽管很想在全校MM面前表现一下我的杰作,但在暖和的被窝中,我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把这种想法表现出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盈是烟台人,这是我现在唯一还记得的有关她的资料。因为我们在一起一个月左右,学校便放寒假了。有一天她睡在我怀里楞了半天才说了一句:“我要回家了,你会想我吗?”
  “会!”这是唯一标准答案。
  “又要坐飞机回去了,都是小飞机,每次回去都很痛苦”,盈似乎对小飞机的成见很深,不过当时我并没有什么感觉,因为从来没有在5000米之内见过这种交通工具。但为了表示自己对这玩意的熟悉,还是发表了一番言论,现在想起来,当时的那番话实在丢人。难怪盈听了之后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把脸撇向一边,不再说话。
  后来小丫经常说我是“土鳖”,我想是没错的,一气之下一度把QQ网名改成了“塞北土豆”用于自嘲。
  其实那天关于飞机的一番言论并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以前确实听说过小飞机噪音大,而且安全系数低。只是在我口中说出来,怎么都不像是说飞机,而是像学校这边每天进城的70路公交——“机舱中满是机油味,偶尔还扬起一阵灰尘”。真是汗颜,难怪盈不理我。
  那时候我是相信缘分的,特别是跟盈在一起的时候。因此即便是跟盈发展快得离谱,我都没有怀疑过什么。甚至我真的以为是被天上下的柿饼给砸中了。
  在我眼中,盈几乎就是一个完美的化身。每天陪我上自习,如果我手不规矩了,她会主动用包或者衣服来遮挡;陪我吃饭,我不吃的东西她绝对不碰;没有烟了,她会准时给我递上一包;陪我看恐怖片,永远会为我准备好耳塞,并挡在我前面绝不躲闪……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吗?”
  我茫然地看着盈,摇了摇头。
  “因为我要的你给不了!”盈离开的时候甩下这句话,当然,是她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偷偷在男生宿舍留宿,盈和那个男生一起被开除了,而我就这样莫名其妙被人戴了平生第一个绿帽子,当然在盈走后,我一直会回味她的话,她要的我给不了。我不知道她指什么,至少在床上,她还是应该得到满足了。
第四章 承诺
  盈的事情结束后不久,我便彻底地陷入网络中。
  前段时间跟一个同事借出差的机会,溜到周庄转了一圈。也拍了些照片,除了证件照,我几乎很少再对照相感兴趣了。记得刚上大一储钱买了一部凤凰单反相机,一直爱不释手。此后的几年里,我几乎用它记录了大学的全过程。不过自从知道有数码相机这回事之后,我便再也没用过那台相机,去年回家时候反出来发现镜头都已经长了霉斑。
  在电脑上看我们在周庄的照片时,那位同事说,“你的眼神里面充满了色情”。
  她的话得到了其他几个朋友的一致认同。
  其实我去周庄是有目的的。记得03年和上海一哥们乘五城会的机会去岳阳游玩时,那哥们说了一句,“我是来还愿的”。我去周庄也是还愿的。
  小丫问过我:“你知道我们俩在一起几年,最不缺的是什么吗?”
  我摇摇头。
  她说:“最不缺承诺。”
  小丫说:“你知道吗?我一直幻想着一个场景。就是能和你一起到外滩去吹吹风。”然而就这样一句话,她盼了三年都没有得到。有时候她会在我身边抱怨,“如果不能实现,那你当初为什么承诺我呢,而且还发誓。”
  而我每次都是用类似于道明寺的话来搪塞:“如果发誓有用的话,我每天都在你面前发誓。”每次小丫都会无奈地摇摇头,然后接着屁颠屁颠去做自己的事。她跟我一起去过最远的地方大概就是每年过年的时候随我一起会家乡,仅此而已。
  至于周庄,我从03年五一节开始答应她,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们始终没有成行。从03年推到04年,从04年推到05年。终于有一次机会去周庄时,她却不已不在身边。之所以拍照,只是希望带回去小丫能够看到。我了解小丫,对于她而言,能够看到照片,她同样会陪着我一起快乐。
第五章 初识小丫
  向来还是要把狗东那厮给搬出来了,其实在学校时我是不叫他狗东的。他本有一个很有气势的名字,只是在毕业以后,原本在一家不错的广告公司做得挺好。后来感觉来钱不快,就辞掉工作,撤资数万元买了一条所谓的纯种狗。
  需要说明的是,除了我们家曾经养过的那只“金毛”,对其他狗的品种我一概不知道。凡不认识的狗,我一律称之为“土狗”。小丫说,它们跟我是兄弟,到哪都离不开个“土”字。
  还是把话题回到狗东身上。当时这家伙认定能从小狗的交配中获得不少钱,所以才放弃了工作,他的这一决定差点与糟糠分手,狗东的名字一时传的很盛。据说他的狗还是某个冠军犬的侄孙,买的时候还颁给他一个“身份证明”。不过据我所知,那只狗目前下落不明,估计下场与土狗无异了。
  当然,提到狗东与他的狗没有任何关系。
  时间回到2002年10月。当时我们已经搬出仙林,我跟小骚在长白街靠近夫子庙的地方租了一两室一厅的房子。这年正是我们亲爱的母校百年校庆,不过这劳什子校庆跟我们是没什么关系,这些一律被我称为领导们捞升职资本的工具。
  受狗东他们宿舍一球友的邀请,我和死党强子在下班后一起回了趟仙林。吃晚饭的时候,听到我回仙林的消息,狗东立即找到我,神秘兮兮地跟我说,带我见一个人。凭我的睿智,立马猜到他要带我去见谁。
  那天是10月13日,我想这辈子不会忘记这个日子。很凑巧的是,那天是一年一度的迎新联欢会。小骚一直说,这种场合历来少不了我,而且每次跟着我都会有新鲜的发现。为了摆脱这种流言,我曾经发誓,再也不参加这种联欢会,不过显然这次我又要食言了。
  见到小丫时候,她上身是黑色的紧身T-shirt,齐肩的短发用两根可爱的发夹挽在而后,常常的睫毛随着眼睛的眨动,忽闪忽闪。我当时楞在一边,看着狗东跟她闲扯。
  “这是我以前跟你说起的99级学长,他说要请我们吃饭的。”靠,小丫完全成了他骗吃喝的工具,丑恶的嘴脸由此可见一斑。
  “嗨,帅哥!”小丫一张嘴就吓了我一跳。看着我吃惊的表情,小丫低下头偷笑。后来小丫经常说,完全是被我当时老实的外表给骗了,看我当时的表情,以为我是个很老实的人。我则反击说,“明明就是我被你给骗了,光顾着看你眼睛,没想到身材这么差,咪咪这么小!”
  后来趁小丫嘘嘘的机会,我把狗东拉到一边,正式宣布:“我要追你小妹!”
  狗东一把抓住我衣领:“你就省省吧,人家还是小孩子!”
  “出了什么问题,我跟你没完!”
  “她是我兄弟的女人,谁都不准动她主意!”
  妈的,谁不知道我有恋童癖,就像小骚有偷窥癖一样。我自然不会听他的警告。
  我知道可以让狗东消火的唯一办法就是请他吃饭。在经过千分之一秒的考虑之后,我决定请他和小丫一起到学校边上大家旺吃快餐去。在我看来,狗东也就只值一杯珍珠奶茶的价,想买通他,奶茶足够了。
  晚上送小丫回宿舍的路上,我们一句话都没说。小丫说,当时她一直有一个错觉,就感觉身边的这个人是她的男朋友。我告诉她,我一路上总有牵她手的冲动。我们的感觉都是,对方一定会成为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或许这就是缘分吧。
第六章 求爱
  记忆中,南京的夏天是潮湿的。
  小丫说,可可毁掉了她在湖北路的记忆,而娟毁掉了她在成贤街的记忆……对于我们在一起的三年,她的记忆是破碎的。
  她走的时候,家里的风铃掉到地上,心碎的声音是难以名状的刺耳。
  认识小丫的那天,晚上回到长白街的住处。小骚霸占我的电脑,那时候他认识了一个职业模特君。特意把QQ的签名改成了“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每天都挂在网上向君倾诉相思之苦,尽管他们每天都要见面。时间大约是晚上9点到12点,据说常去的地方就是离我们住处不远的郑和公园,不过从来没有去查证过。
  他们发展的进度似乎比我与盈更加惊人。那时候单位放假我总是会回老家一趟,因为知道工作以后可能再没多少时间回去陪陪老人。每次回来我都会趴在床上寻找陌生的体毛,不过只有第一次有所收获。而第一次的收获也让我崩溃了好一阵子。能不崩溃嘛,国庆长假从家里回到南京,突然发现我的被子和床单上沾满暗红的血,甚至连枕头上都有。
  似乎又跑题了,赶快扭转过来。
  确切说是10月13日晚上,回到住处之后,难以抑制内心的激动,给小丫发了条短信。内容自今记忆犹新,青涩得让我难以相信出自我的手笔。
  “小丫,你要后悔把手机号码给我了,我是有名的骚扰王子哦。”
  “是吗?要知道我是骚扰公主!”没过一会,小丫便回了短信,加上一个调皮的笑脸。
  沉默了很久。
  我又发了一条短信:“公主,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不想回答就算了。”
  “说!”
  “做我女朋友好吗?”
  半天小丫都没有反应,我的心凉了半截。或许是太冒昧了,毕竟我们之间连熟悉都算不上,最多是认识罢了。大概过了一个小时,我已经埋在被窝中。其实我睡觉一般不会那么早,但那天无论如何都提不起兴趣去上网或者看电视,或许睡觉能让自己稍微冷静一下,而且闭上眼睛就会有充分的意淫空间。
  “我刚刚才收到你的短信,关于你的问题,我暂时先答应了。不过得明天问问我哥哥,我再正式答复你。公主。”小丫的短信立即打消了我的睡意,干chai烈火不过如此吧。不过,不祥的感觉突然涌上心头。毕竟狗东是坚决反对我打小丫的主意,而他们的智囊团中当时还有一个小丫曾经的“fans”。他们对我在学校的感情劣迹几乎了如指掌,一定会想尽办法让小丫打消念头。
  果然,第二天一整天小丫都没有给我短信。晚上11点左右,突然给我打来电话。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就听到电话那头的声音在不断颤抖,显然小丫知道了一切。不过从她的叙述当中我知道,狗东那帮家伙还没有把“货”全都吐尽,有所保留。
  于是我迅速使出一招“以qing动人”。没有经过任何酝酿便声泪俱下,那时候我特得意于自己演戏的天赋。
  在用眼泪成功感动小丫之后,我随即采用“以理服人”。向小丫陈明狗东一伙阻止我们交往的现实,在部分承认某些事实的同时,拒绝接受其他“莫须有”的罪名,认定这是他们为了拆散我们而编造的理由。
  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暂时稳住小丫。挂了电话之后我便决定,第二天中午立即赶往仙林,趁热打铁!
第七章 斗争
  10月15日中午,我正式发动“反攻”。
  在文苑路边上那家“穆斯林大盘鸡”,狗东等3人组成“辩护团”给小丫助阵,一顿普通的午饭吃了一个半小时。我狠狠过了一把舌战群儒瘾,最终迫使狗东没吃完便拂袖而去,毕竟他不愿意跟我当面撕破脸皮。兄弟很久了,多少还得顾及一下面子。
  下午小丫是自习课,我把小丫从教室拉出来,逼着她陪我去“绕圈”。说到绕圈还有一段历史。
  我们大一进驻仙林时,学校的范围非常小,适合恋人们卿卿我我的地方更是少。除了12幢女生宿舍面前的大草坪外,就只有那条奇臭无比的护城河边,这两个地方被我们统称为“情人坡”。每到晚上,那里便人满为患,偶尔会发生搂错女朋友的“尴尬”。为了避免尴尬,很多人开始学会打运动战,即围绕校园最外面一圈路“绕圈”。因为校园小的缘故,我们当初每天回到宿舍便是互相攀比,看谁绕的圈多。
  当然,到2002年,校园的范围扩大了将近4倍,绕圈变得很不现实。
  不过英名的规划者还是在学校的后山挖了一个巨大的人工湖,并在湖边开辟了新的“情人坡”。由于地形比较隐蔽,经常有一些不愿意掏钱开房间的野鸳鸯在那里苟合。
  我与小丫的所谓绕圈,事实上就是围绕那个人工湖走一圈。选择那里我是出于两方面考虑,第一,人迹罕至,我可以为所欲为地表演;第二,据我所知,学校东区的手机信号狂差,我们可以躲避狗东等人的骚扰,小丫也没办法向他们求救;第三,小丫那时脸皮很薄,为了不过分刺激她,必须选择人少的地方,这样不会让她难堪。
  不过对于我当时的想法,小丫并不知晓,很天真地答应了我的要求。直到快到人工湖时才发现进了我的“圈套”,那时候她真正体会到什么是叫天天不应,因为我一咬牙,把她的手牢牢抓住,根本不会给她逃脱的机会。整个绕圈的过程几乎就是我们俩“制服与反制服”的斗争过程。
  当然,这个斗争不过是半推半就罢了。
  晚饭时分,把小丫送到宿舍门口时,我便肯定,我已经把这匹烈马完全降服。
  其实我本来是不愿意那么早把小丫送回去,最主要的原因是,小丫当时在学校那劳什子舞蹈协会,晚上好像有什么演出计划,我是断不敢打扰她的“正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送走小丫后,我一身轻松地准备返回市区。不过还没走到校门口,小丫便给我打来电话,难道又变卦了?我心里一紧。
第八章 争执
  一个人坐在吧台前,背后则是疯狂的痴男怨女。要了一瓶伏特加,不兑任何饮料的行径让小吧妹瞠目结舌,似乎我不是来泡吧,而是来寻衅滋事。我笑了笑没搭理她。一个人喝酒不愿意添加什么附属品在里面,当然,威士忌类的酒除外,我并不喜欢那种入口的味道。
  朦胧中,忍不住又开始回忆起往事来,至少我觉得这总比幻想未来来得更踏实点吧。“世间万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碎。”犹记“中州盛日,闺门多暇,记得偏重三五”。“三年枕上吴中路”,回望历史不禁会有沧桑之感。然而只要“犹记开元全盛日”,记住“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记住生命中的那些快乐与幸福的往事就已经足够。
  有时候我不得不佩服自己这一点,身处嘈杂的环境,却能够不为所动。流连于玛索、小乱,穿梭在Seven和七零年代,我在体味每一个酒吧不通特色的同时,拼命地放纵自己。
  2003年,生活百无聊赖。随着单位新一轮扩编,原本6个人的部门一下子变成了13人,工作的压力一下子少了很多,办公室里鸡飞狗跳的事情也多了很多。失望之余,我开始沉溺于以前从未涉足过的网游。和当时很多人一样,我选择了传奇,不过是传奇三,这个现在已经被一些玩家唾弃的游戏。
  以前我只玩单机版游戏,并专情于CM系列。那时候CM4刚出,小丫便问过我,知不知道CM4的宣传口号是什么。
  她说,“CM4来了,看好你的女朋友”。
  我并没有在意。2年后,小丫再一次跟我提起这句话。小丫是非常反对我玩电脑游戏,在她看来,这无异于玩物丧志。尽管她自己也热衷于在网上聊天,而我在经历过那段聊天的时光之后,已经对这一网络交流方式失去了兴趣。不过,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我把单位配给我的笔记本带给她使用。
  其实那会儿除了游戏,我是没有其他什么爱好的。而泡吧在我心目中更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堕落行为,现在想起来,这种想法是多么可笑。奥运会时,我被派往雅典。而小丫一个人在南京实习。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小丫背着我跟几个朋友去了大乱。当时在1912还没有完全兴起的时候,大乱还是南京很有名的一个娱乐场所。
  由于身在雅典,鞭长莫及,我只能通过国际长途发泄自己的不满。当时的激动情绪,让身边一些外国同行不知所以然,他们用奇怪的眼神欣赏我的愤怒。
  其实我发火还是有原因的,倒不是完全因为小丫去大乱。毕竟我对她还是报以相当的信任,而与她一起泡吧的人中有我的同事。在我去雅典之间,小丫因为身体的原因,在家里做了一个小手术,近3个星期不能下床。几乎每天晚上她都会打电话给我哭诉。很遗憾,因为忙于办理出国手续,以及正在进行的亚洲杯,我无法脱身去NT看她。对此她似乎一直非常在意,但始终没有说出口。
  按照计划,我是8月8日从浦东机场出发。为了能在我走之间赶到南京见我一面,小丫在身体还没有好透的情况下,在8月6日回到南京。小丫明显瘦了很多,病痛对她的折磨可见一斑。我跟她开玩笑说,“这一病对减肥还挺有帮助,不过遗憾的是连咪咪都减掉了”。8月7日,小丫陪我逛街买一些日用品,大概走了不到2个小时,小丫就已经疲惫不堪。这在往常是不可想象的,她可是可以连续逛上10个小时不知道累的女人。
  出于对她身体的担心,我在离开南京之前再三跟小丫实习单位的领导打招呼,给她安排轻松一点的活。但没想到她会无视自己的健康,把宽裕的时间充分地利用到娱乐场所中。
第九章 定情
  尽管我不愿意承认,但不可否认的是,2004年8月份的雅典之行,是我对小丫失去信任的开始。我们似乎都已经忘记了才在一起时的约定。
  日傍晚,在回市区的路上,接到了小丫的电话。
  “你还没有上车吧?我们今天晚上的演出计划取消了。”
  我心中一喜,她已经主动想起我了,这是好兆头。“要我去陪你吗?”
  “要!”
  大约在分开10分钟之后,我再一次看到小丫。她换回了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副行头,我一直感叹于她的聪明。
  其实15日中午我是第二次见到小丫,不过印象并没有第一次好,甚至一时有过放弃的想法。网友见面,女人一般都会选择晚上,因为夜色总会掩盖住自身的一些缺点。因此,同事老颜经常跟我说,泡MM一定要选择中午,原因有二:其一,中午时分光线强烈,MM的所有优点和缺点都暴露出来,便于观察;第二,如果对方确实漂亮,那么就有充分的培养感情的时间,如果不漂亮也可以找到很合适的理由匆匆离开。
  第二次见到小丫时,这个刚从高中升上来的小P孩,还没有认识到化妆的重要性,一般只有在重要场合才往脸上堆点颜料。看到素面朝天的小丫,不如第一天那样妩媚,但可爱了许多,这是唯一还吸引我的地方。但我同样明白,这至少说明小丫是一个美人坯子,经过爱情的灌溉会愈发动人。
  小丫显然感受到我的这种想法,在天色渐黑的情况下,再次换回初次见面的衣服。
  从宿舍出来的时候,小丫主动挽住我的胳膊,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我始终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转变这么快,莫非她真的相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说法?而下午的牵手多少还是带有强迫的味道。要是所有MM都能有她这样的想法,那我会不顾一切上前去牵她们的手。
  那天我们坐在风雨篮球场边上,看着夕阳西沉。
  这是我一直很喜欢的自然景色,以前还在仙林时,每次看到紫金山被暮色笼罩,心里总会迸发出几分感慨。
  我尝试着搂住小丫的肩膀,她没有拒绝,只是看了我一眼,然后把头枕到我腿上。我们谁都没有说话,但不一会我就感觉双腿似乎已经湿透了,是小丫的泪水。我扳起她的头,小丫已经泪眼婆娑,半天才嘟囔出一句:“不管你以前怎么样,我都不计较,你可以一直对我好吗?”
  对男人而言,这无疑是最好回答的问题。我拼命地点头,这时候不表忠心可就再也没有机会了,不过我一时头脑发热,说出了一句,“给我三个月试用期”。小丫突然笑了起来,或许她是第一次听说爱情就试用期这一说。其实我给自己三个月是有原因的,在小丫之前的历届女朋友跟我的交往时间都没有超过三个月,即使是为了我付出极大代价的芳都没能幸免。
  小丫说,狗东跟她说过这个。后来我才知道,狗东说过的远不止这些,他让小丫三个月内不能到我租的房子去,否则shi身在所难免。看来这家伙对我还挺了解,不过这次他打错了算盘,有人说我是沉迷于小丫的姿色,但更多的是她说能够包容我之前的一切。我那时候突然感觉,这个女孩子值得我好好珍惜。而且在经历很多感情的波折之后,我也有了倦鸟归巢之心。
第十章 禽兽
  我一直宣扬自己是传统的男人。
  所以原来单位的同事给我取了一个很不错的绰号,似乎跟一个著名的剧作家同名——“莎士比亚”。很多女人追问这个绰号的意义,不过我自然不能随便解释,只会简单说一句:“我是处男!”话已至此,能不能理解就看各人的修为了。
  曾经一个朋友跟我说,要是我能盯着他的眼睛,很认真地说20遍“我是处男”,他便相信我真的是处男。当然,我完成了这个任务,甚至又多送了20遍,依旧面不改色。从此,“莎士比亚”的名号传播开去。
  对于感情,我历来有一个习惯。如果失恋不流泪,不买醉,那就不是真正的失恋。于是为了表明我对每一段感情都是用心的,在每一次结束之后我都会痛哭流涕。强子也知道我这个特点,从我“恋爱”第一天起,他都会把自己硕大的旅行包收拾干净,随时准备存酒进去。一般到了第三个月的时候,他就会每天在里面放上一瓶啤酒,一般存到我分手那天,基本上就够我们喝一夜了。
  于是强子长期养成一个习惯,每次看到我坠入爱河总会兴奋异常,终于又可以大开酒戒了。如果碰上我口袋里还有些多余的钞票,更是少不了好吃好喝。这样一种变态心理在他内心整整滋生了三年,对于我伤心欲绝的号啕大哭他也见怪不怪。每当这时,他都会拿起电话,给刚刚被迫跟我分手的女人打电话,说我多么无奈,说我寻死觅活,等到把对方心里的恨意完全消磨掉,我们的夜宵时间基本上就好了——共同举杯庆祝新生。
  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自己心里是否真的有感情存在,因为从我的分手经验来看,残酷得连我自己都感觉惊讶,这真的还是我吗?其实在朋友心目中,我是个优柔寡断、喜欢悲天悯人的人,或者说是一个良心未泯的禽兽。
  2002年那个夏天,在认识小丫之前的一段经历,每次提起来,小骚都会心寒不已。他说,很害怕我有一天会用这样的方式来对待身边的兄弟。我说,在我的字典中只有兄弟两个字,至于女人,暂时还没有这样的字眼。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一个湖南的女孩子。
  那时候她大四,正在考虑考我们学校的新闻学研究生,她寄来的信件几经周转到了我的手上。我尝试着发短信给她,告诉她我可以帮助她认识未来的导师。天地良心,当时我说这话完全是负责任的,也没有其他任何想法。
  大概是以为遇上了可靠的人,那个女孩把我加到她的QQ上,她叫欣然。
  我觉得这可能是她做的最大的错误决定。在网络上天马行空地乱聊,增强了她对我的好感,甚至在暑假来临之前,我们的对话开始变得暧mei起来,其实我清楚地知道,这一切都不可能。但欣然被虚幻的感情冲昏了头脑。
  这年夏天,她不顾一切来到南京,希望可以和我口中的那个老师见面,同时买点考研资料回去。当时她住在一个高中同学那里,因为暑假到了,她的同学回家以后留给她一个空房间。
  我始终没有明白为什么欣然对我会表现出那样的主动。尽管网络上聊天内容暧mei,但我还是将现实和网络分得很清楚,在经历了一段错误的网恋之后,我已经不对网络爱情报任何幻想,所谓的暧mei,也不过是为了图一时口快罢了。我的信念历来是,不在同一个地方摔倒第二次。
  欣然来南京的第三天,我便堂而皇之地睡到了她的床上。欣然是第一次,但或许是对性有天生的畏惧,无论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她总是会表现出恐惧,疼痛难当。于是,我开始对她失去兴趣,当初带她去见导师的诺言也懒得去实践。但欣然似乎并没有体会到我心中的不满。即便是对性没有任何兴趣,她还是试图更加主动地用身体留住我。
  她走的时候,我没有去送她,或者说是没有勇气去面对。我说,我出差了。
  回到湖南以后,欣然经常会打我手机,每次都被我挂断。有一天晚上,才开始觉察出不对苗头的欣然拨通了我们住所的电话,接电话的人是我。那天面对欣然的质问,我整整说了两个小时的“不”“不行”“不可能”,面无表情。小骚一直坐在我边上打CS,等我挂了电话后,小骚说:太可怕了。
第十一章 上帝哭了
  我有一个习惯,每一个女朋友都会带给强子过目。我们一直认定,只有被自己最好的朋友接受的女人,才能最终成为自己的女人。所以,在我心目中,女朋友永远不能上升到第一位,这也是小丫一直抱怨的。
  小丫作为我女朋友,第一次见到强子是10月21日。那天我生日。经过短暂的交锋之后,狗东等人不得不勉强接受我和小丫之间的关系。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当初他们的阵营中还有一个我素为谋面的人,当其他人被我逐个击破之后,只有他还在努力。几乎从没有放弃过。他是小丫的初恋男友,凡。
  小丫是个神婆。我相信现在很多女孩子都是神婆,每天都将星座和八卦放在嘴边,凡事都要到星座书上或者网站上去占卜一番。我其实很痛恨这样的做法,因为我不信命,至少当时不相信。对于小丫曾经多次说过的双鱼跟天平不合的话,我总是嗤之以鼻。她是个十足的相信命运,被这种所谓的玄幻的力量所支配的人。
  其实与凡相比,我没有任何优势可言。
  其一,我与小丫在一起完全是凭借第一面的感觉,大概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我们互相之间并不了解;其二,他拥有小丫对感情的全部回忆,对他来说,这样的竞争他更像是“近水楼台”,更何况小丫身边的人绝大部分站在他这边;其三,凡的生活经历远没有我复杂,他对小丫的依恋和宠爱我自叹不如。
  我不是个浪漫的人,但我很快就摸到了小丫的弱点。她很有同情心,且容易被感动。煽情,这历来是我的长项。尽管在高中时便经历了一次并不十分美好的初恋,但小丫显然没有什么处理感情的经验,这一点被我牢牢抓住。
  10月下旬的某一天,南京城下起大雨。我在办公室里闲的无聊,听几个老家伙们讨论着房产和汽车,说实话,我一点兴趣都没有。我就这样,对于自己无法实现的目标,我想都不会去想。发了一条短信给小丫:“我想你了,怎么办?”
  “那就来看我啊!”小丫的回复总是很快。
  我二话没说收拾东西,冲出单位。就听见同事在身后叫:“你把雨伞忘在这里了。”我窃笑不已,这是故意的。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啊……而且当时雨已经小了很多,对我不会构成任何威胁。算盘早就打好了,不过人算不如天算。
  出租车不允许进入校园,没想到快到学校时,雨突然下大了,说是瓢泼一点都不夸张。我终于想到一句话:“有困难要上,没有困难创造困难也要上。”在出租车上时就打了个电话给小丫,让她5分钟后到宿舍楼下等我。
  等她见到我时,我已经淋得身上没一处再是干的了。小丫哭着抱着我的头,不断地说着:“傻瓜!”等她哭完之后,我抖抖嗦嗦从怀里掏出一根她说在湖南路看到过特别好吃的糖葫芦。真的是抖抖嗦嗦,我是硬着头皮演戏,被彻底冻坏了。但目的显然达到了,那根糖葫芦小丫在我面前和着眼泪吃掉了。
  3年后,再次想到当初这一幕的时候,我总是一遍一遍听着许茹云的那首歌。万籁俱寂的夜里,我把自己都感动了。
  好想陪你再淋一场雨
  要世界为我停止呼吸
  任你在她怀里我依然爱你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的雨
  来不及说一声我爱你
  只随著你静静走向分离
  回忆起来,我总觉得我与小丫之间的感情得到了上帝的眷顾。上帝总是给我创造着我所预想的机会,而我不断地浪费着,只到把上帝都浪费到心灰意冷的时候,我才醒悟过来。但上帝,已经变得吝啬,吝啬到连哪怕一点点的机会都没有再留给我。
  日。平安夜。我首先承认我只是一个土包子,以前尽管总会叫嚣着过圣诞节,但从来不会付诸实施,因为我对这个外来的节日从来提不上什么兴趣。这样的一个节日,得益的只有商家和女人。不过这是我与小丫在一起的第一个平安夜,连上帝都激动的流泪了,他给了我可以让我任意发挥的一场大雪。
  我抱着在莱迪地下广场买的一大盒史奴比,像那个雨夜一样站在小丫的楼下。小丫在宿舍精心打扮,我真的像是傻瓜一样站在雪里,捧着巨大的盒子。很多情侣在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总是投来惊异的眼光,我自己也没有想到,这份圣诞礼物会成为我送给小丫的最后一份节日礼物。
  前段时间,我在blog里再次提到这盒史奴比,小丫告诉我,虽然己经变迁,但史奴比一个都没少,擦得干干净净,像新的一样待在她床头。看着小丫给我的留言,我再一次失声痛哭。
第十二章 河东狮吼
  以下是小丫的独白,摘自她的blog。
  他半夜说自己喝醉了,永远忘不了两年前那一眼风情(是三年前好不好!)他说让我一定要比他幸福。
  我的心也要醉了……为什么到现在他才醒悟?为什么到我已经回不来了他才让我看到他心里的我?我在心里默念:请你一定也要幸福。我走了一后你要学会照顾自己,要学会关心别人,再不要丢了爱你的人。如果到和我曾经一样爱着你的人,你一定要好好珍惜她。记得一定要时常给她买花,在重要的日子个她小惊喜。礼物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对她的宠爱。
  她需要你的时候,你要排除万难做到,不要告诉她你有什么难处,只要让她看到你的心也就够了。相处的时候不要跟她说老婆就是应该的嘛,说点心疼她的话,她会再累也甜。个人卫生一定要注意,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好肯定经营不好你们的生活和感情。
  他问我什么叫家?我当然知道他的意思。我想信他的体会是切身而来,这让我更不忍心。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常常想,如果我离开了,他一个人在这空空的房子里该怎么办?谁来照顾她?谁来陪他?我难以想象他会有怎样的孤独和痛苦的回忆……这里曾经有我们很多的回忆和和他很多的设想。
  虽然我其实早就预感到这一天但是我还是一天又一天地说服自己:也许我们还有转机,也许爱还能找回来。但是我失败了,彻底失败了。我找不回从前对他全心全意的爱,很多不快的回忆抹不去,很多阴影摆脱不了。那天我们晚上一起在路上唱张雨生的《大海》,感慨万千。
  我把msn的签名改成了“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当我真正意识到,曾经已经习惯的生活即将远离我而去的时候。我感受到什么是真正的声嘶力竭,永远不会忘记那天我在家里一个人绝望的喊叫,我目光呆滞、泪水横流。我问小丫,什么才是家。小丫没有回答,我自言自语:有猪才是家。更多的时候朋友叫小丫总是取其姓的谐音,猪!
  从错误开始,到错误结束。我第一次真正开始反省自己的感情。
  我熟悉小丫,熟悉到从她的一颦一笑中看清她的心;小丫熟悉我,熟悉到我的任何一个小动作都无法逃过她的眼睛。在去东莞出差的路上,大巴里正在放着粤语版的《河东狮吼》,这是我跟小丫在一起后看的第一部电影。
  我打了一个电话给小丫,声音似乎很嘶哑,“老婆,你知道我在看什么电影吗?”
  “河东狮吼,我觉得好像就是在说我们这几年,真的很像。”
  小丫又哭了,我的心在滴血。
  于是我乞求小丫,给我一个月,只一个月,我告诉她我的心。一起走过的三年,小丫就像是片中的柳月娥,一路为我披荆斩棘,纵容我的一切,真的做到了“遇神杀神,遇鬼灭鬼”。所有的孽缘在她的面前,总会消逝得无影无踪。有一天夜里,我梦见小丫离开了我,哭醒之后我紧紧抱住身边的小丫,我说,“老婆,我从来没有哪天像现在这般爱你”。
第十三章 老公老婆
  1月12日,对于我和小丫而言是个特殊的日子。
  自从我和小丫在一起后,狗东就变本加厉来打劫。那段时间我去仙林的次数还是很勤的,毕竟初创的根据地是需要不断地巩固的。因为狗东的新女友方是小丫的同班同学,所以我的行踪被他掌握得一清二楚,往往我还在去仙林的车上时就能接到他的电话,不用说不是吃饭就是唱歌,再不济也要喝茶。
  说到狗东的新女友,我想是有必要提到这家伙的禽兽史。
  狗东原来的女友是学声乐的。狗东是在经历了一次极其失败的恋爱之后才跟那个音乐女走到一起,确切说,这个音乐女我并不熟悉,吃过一次饭,但早就把名字忘得一干二净,甚至连代号找什么都不知道,姑且用音乐女吧。
  2002年5月份的时候,狗东甚至因为一个跟音乐女有关的骚扰电话,险些挑起大规模的群殴。狗东这次英雄行径,让音乐女着实激动了好一阵子。如果音乐女知道狗东当时躲在一个朋友宿舍中整晚上没敢露面,估计就不会激动了,而是给他一巴掌。狗东也经常人前人后夸赞自己的女友多么贤惠体贴。当然,这些都是2002年9月份之前的事。
  自从通过小丫认识了方之后,狗东立马转了风向,不过他这次转向的结果似乎跟我没有两样,这是后话。
  在小丫离开我之后,有一个词语被我彻底毁掉。我跟所有热恋中的人一样,称谓小丫“老婆”。曾经我认为这是一个神圣的词汇,从不轻易出口,然而现在翻开我的所有聊天记录,几乎每个跟我关系密切的女人都被冠以这个名号,在知道我的这个嗜好之后,那些女性朋友们倒也乐得承认,有些反而觉得如果不叫她们“老婆”就是不把她们当朋友。
  与小丫的感情开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叫她丫头,她也叫我名字,偶尔会开玩笑喊我老师或者学长。
  大约是在02年11月底的一天,仙林。第一次带小丫和狗东“夫妇”在南区的“随缘”一起唱歌。在仙林那个地方,“随缘”已经算得上是顶级的K歌场所,我们称之为“仙林钱柜”。就像香河那个紫伦饭店一样,可以肯定大部分足球记者对那里都印象很深,我们亲切地称它“香河希尔顿”,其实充其量也就是一个稍大一点的招待所罢了,但在香河能住到这里已经算是很奢侈的事。
  晚些时候在“随缘”结帐的时候,狗东一如往常,和方一起早早溜出们,把“烂摊子”留给我。正在掏钱的时候,小丫突然说了一句:“老公,他们怎么又让你请客。”一句“老公”让我楞在那里足足有3分钟,小丫仰着头,一脸的纯真。如果用一个词概括当时的心理,我想用“震惊”毫不过分。
第十四章 纪念日
  小丫最大的爱好就是记住每一个纪念日,而且绝不允许我把这些日子给忘记掉。就像我们分手时那样,我开玩笑说,我要把我们之间的故事写下来,名字就叫《一千零一夜》。于是小丫“很听话”地等到了第1001天跟我说拜拜。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倒计时,我开始觉得真的是到了我们分手前的最后一个月才真正体会到爱情的美妙,最后一个月才算得上是我们在一起近三年最快乐的时光。
  1月12日是什么日子。细心的人或许已经看出端倪,对,是我和小丫在一起三个月约定的最后一天。为了这个三个月的承诺,我从没有动过小丫一根寒毛。即便是后来小丫已经能够接受住到我和小骚那个暂时的家中,即便是我们睡在同一个被窝中,我规矩得连自己都很惊讶。因为我不想让小丫以为我在欺骗她,当然也是为了在狗东等人面前争一口气,现在想想,或许那时我真的已经彻底爱上小丫,而不愿意伤害她。
  “很难受吗?”小丫总是这么问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第二天早晨我起床后,小丫躺在床上半天没有动弹,我知道她在装睡。等我洗漱完毕再次回到房间时候,发现小丫已经穿好衣服,呆呆地坐在床上。眼眶中满是泪水,很委屈地看着我。
  这着实吓了我一跳,不知所以。
  小丫的脾气很倔犟,很少把心事说出来,尤其是在极度气愤或者极度郁闷的时候。这次也不例外,我没敢多嘴,只是坐在她身边,把她搂在怀里。果然,抽泣了半天,小丫才憋出一句,“怎么没有血?”我终于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委屈。其实在我进入她的时候已经知道,至少这回她身体里并没有那个“小铜钱”,但她似乎并不知道。
  “乖,不哭。你以为我会不相信你吗?”我轻声安慰小丫,尽管我是禽兽,但我这句话确是发自内心的,因为我自认为阅女无数,这点识别能力还是有的。更何况,没有血的原因很多,而我也没有所谓的“*情结”。小丫静静听着我的话,半天才抬起头来轻声问了一句:“你真的相信我是第一次吗?”我狠狠地点头。
  送小丫回学校的时候,我几乎是背着她下楼的,谁知道她反应会这么大。俗话说,自作孽不可活。受此劳累,完全是我自己的责任,“自讨苦吃”,不过吃的挺开心。后来小丫告诉我,之所以在1月12日答应我,是因为她也想帮我在狗东他们面前争个面子。我感激涕零,得此佳偶,夫复何求!
  曾经看过一句话说,“如果有个男孩为你哭,请拉住他的手,他真的可以陪你走完一生”。这是在一篇女性文章里看到的话,真的,我挺感动。不过我并不承认这样的话,我可以为任何女人哭。对于我而言,泪水不过是告别过去的一种方式,成为一个特定的符号。
  另外一句话,“如果一个男人主动为女人买避孕药,那么请相信,他一定非常爱你”。这话我是同意的,但我以为这并不是衡量爱情的唯一“潜意识”标准。
第十五章 勾尾指
  我们喜欢走路的时候勾住对方的尾指,这已经成了一个习惯,习惯成了自然。我喜欢这样,她也是。每次我都会在心中像孩子一样默念:“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直到现在也是。
  讲一个故事吧,关于勾尾指的。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
国王要将自己美丽的女儿嫁出去。很多很多的王子,闻之前来。
公主决定,如果谁钩她的尾指(小拇指),那人就是她的丈夫。
  在选婚的那天,公主身穿白纱,走到王子们的面前,向他们一一伸出尾指,可是没有人钩住她的尾指。她很失望,正当她放弃之际,有人轻轻的钩住她的尾指。
那人,正是他要找寻的王子,钩住她尾指的人。
  他们订了婚,可是这是爆发了军队的暴乱。
王子被迫离开公主,去平息战乱。在王子离开之际,他再次钩住公主的尾指。他们约定,王子一定会回来娶公主。王子离开了,这一去,就是十年。公主依旧美丽,来求婚的人络绎不绝。很多人都劝说公主重新选择伴侣。可是公主依旧爱着他,她的王子。公主决定,如果有一个人像王子一样钩住她的尾指,她就嫁给他。
  在选婚的那一天,公主又伸出了尾指。可是没有人钩住她的尾指。有一天,宫殿里来了一个乞丐,守卫挡住了他。可是公主一视同仁,允许他的求婚。公主伸出了她的尾指。奇迹的是,那个人钩住了她的尾指。公主惊奇,她看不见他的脸。缓缓的,那个乞丐掀开帽子,原来是失踪多年的王子,她的爱人。
  那夜,公主见到了她的爱人,那夜,他们私守终生。美好的东西,总是烟消云散。当鸡鸣的时候,王子起身,悄悄离开了公主,他的爱人。原来,那是王子的灵魂。王子遵守承诺,在7月7日,灵魂离开人间之前的最后一天,回到公主的身边。
  后来,人们发现了王子的尸体。他是在回国的途中,被谋杀。公主来在王子的身边,看着自己的爱人,饮下毒酒。在她断气的一霎那,她钩住了王子的尾指。
  后来因为这个传说,钩尾指,就代表了生死不变婚约。
  但这在我的生活中已经不是现实。
第十六章 可可的故事
  一直觉得,我自己也有一些让人难以理解的癖好。事实证明,这些都是男人的通病。没有得到的东西总是美好的,我所说的东西是指女人。其实一句大白话就是,无论胖瘦美丑,脱guang了的女人没有本质的区别,当然石女除外。
  这里要说的是可可,小丫认为毁掉她在湖北路记忆的女人,当然,小丫称她为“火星”。给她这个称呼还是有原因的,下面会提到。
  2003年初,我和小骚把住所迁到湖北路。熟悉南京的人应该都知道,这地方周围环境不错,至少比夫子庙那边的鱼龙混杂好很多,尽管那里曾经是南京著名的红灯区。我是在大学的时候知道的,在湖北路的一条巷子里一度开满了洗头房,一到晚上便就莺歌燕舞,很是热闹。而且价格公道,这是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大概是大二的时候陪同学慎鸟到这里来过一趟,看他心满意足地出门并付了50块的时候,我当时觉得这样的消费太奢侈了。
  当然,现在的湖北路比几年前好多了,我们住的地方跟悠仙美地只有一墙之隔。当初租房子的时候,房东就跟我们说,在这个周围,可以在一年之内吃到不同的饭菜。话是没错,因为一路之隔就是狮子桥,只要有钱,什么都能吃上。当然,前提是有钱。在湖北路的那段时间里,我唯一在狮子桥吃过的就是KFC和价格稍微有点便宜的蓝与白,说白了,都是快餐店。至于什么金禾泰、狮王府,甚至是南京大排档,都也是在最近才敢进去走一遭。
  住在湖北路,对小丫诱惑力最大的不是狮子桥密集的饭店,而是边上的湖南路,南京最有名的商业街,以及除夫子庙外又一个可以淘宝的夜市马台街,这个夜市到了晚上路边的摊点绵延数公里,甚至可以横穿新模范马路到三牌楼大街。对于大多数女人而言,这是最具有吸引力的。而我也开心,逛累了再不需要随便坐在路边,走几步就能到家,爽得紧。
  其实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外地人对马台街绝对不会陌生。那首在网络中广为流传的南京话饶舌《喝馄饨》的故事好像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不过我始终没找到过那家老王馄饨摊。
  可可是比我低两届的新闻系女孩。认识她也是因为强子,这家伙比我更早爱上网络聊天,在网上看到女性就姐姐妹妹叫,反正嘴很甜。就靠他的这个特长,我们俩在夏天的免费冷饮总是断不了。具体的价格是,一句姐姐换一个可爱多,当然,为了我强子每次都会喊两句。每次见网友的时候,如果发现对方还说得过去,强子会当面再叫几次,这样接下来几天的可爱多基本上就可以解决了。一个夏天下来我就发誓,从此再不吃可爱多。
  强子也随即改口味了,不过这次他没告诉我,他改吃汉堡,自从学校对面开了一家快餐店之后。他曾经和另一哥们大树“敲诈”一个女网友,让那女生请吃汉堡。后来我才知道,那女生真的挺可怜。按照常人的食量,这个常人也包括我在内,尽管我一顿可以吃下一斤三两饭。一般人吃下两个汉堡就已经很了不起,这样算来两个人也就4个。向来,一开始那女生也这么想的。
  不过可能是因为这女生长相稍微有些寒碜,强子和大树化悲愤为食量,整整吞下11个汉堡,那女生楞是没敢去付帐。傻了!
  所以说,我们见网友总是跟吃分不开,见可可同样是这样。那天,下着大雨。男主角是强子、我和大树,女主角就是可可。当然时间是2001年10月,还有一年的时间我才会认识小丫。可可是我认识的第一个湖南的女孩子,家在岳阳。其实03年去岳阳游玩时,上海那同行说是去还愿,我又何尝不是。
第十七章 可可往事
  其实这么些年来,可可给我留下的印象只有两段。
  第一段就是刚认识那会,某个周六的下午,可可约我和强子一起进城,到家乐福买点东西。那时候的可可就像她名字那样清纯可人,带着明显湖南味道的普通话总能让人忍俊不禁。不过那天晚上,不知道是谁提起了不开心的事,可可偷偷去买了瓶白酒。等我和强子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呆呆地坐在山西路广场的音乐喷泉边上,白酒还剩下半瓶。
  看到我们的身影,她开始断断续续讲起自己的故事,或真或假,我们都无从考证。至少从她的话语中可以感觉到过去的一段感情给她带来前所未有的打击,趁我们不注意时,她又猛灌了一口白酒。然后说了一句,“我还是有点酒量的”,随即倒在椅子上,不省人事。
  那天就在山西路广场,三个人从傍晚坐到深夜。那时候我到南京也满两年了,第一次看到山西路广场的音乐喷泉,和并不怎么有意思的水幕电影。也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烂醉如泥”,可可醉倒在椅子上,任凭我和强子如何努力都不能把她扶起来,要知道强子身高号称190,人高马大。尽管我有些看似弱不禁风,但总是还有些气力的。
  大约坐到晚上11点左右,回学校已经没有可能,可可也稍微有了些意识。这时候广场上的保安也来棒打鸳鸯了,当然不是说我们。在我们周围还有很多一对对亲亲我我的恋人,演绎起令人血脉喷张的剧情,简直是旁若无人。但那时可可依旧不能自己走路,万般无奈,只好让强子背起她,我收拾大包小包,艰难地走到路边打了一辆车,目的地是新街口的工人影城。
  这地方一直是我们通宵的好去处,即便不看电影,那双人沙发睡着也舒服。因为知道我在打可可的主意,所以到了工人影城之后,强子就把可可摔给我,自己跑到另外一个厅去看电影(夜场一般是2个厅)。印象中那天放的是指环王的一个系列,不过我是没兴趣。就这样,可可头枕在我腿上,我半躺在椅子上,迷迷糊糊睡了一夜。
  大概在凌晨4点左右,可可终于醒了过来,发现我们之间的暧mei姿势,起身后跑到强子所在的那个厅,不过又被强子给撵了回来。我们就这样尴尬地熬过了最后的一段时间。上午把可可送回宿舍后,我们之间没有再联系。
  2002年上半年,院里举办十佳歌手比赛,可可是主持人之一,那时候她已经有了一个对她百依百顺的男朋友,是她同学。不过他们在一起两年,可可从没有真的喜欢过这个男生,她需要的不过是有个男朋友为自己“打杂”的感觉而已。还是那次十佳歌手比赛,为了搞噱头,而且看中我当时是学院的风云人物,主办者邀请我这个五音不全的人去献歌。我欣然答应,但可可刻意避开了跟我的合作,把串场的工作临时换给了同伴。
第十八章 二奶
  还是那句话,因为没有得到她,所以遗憾一直埋在心里。
  到了2003年,即便是我已经跟小丫在一起,并且感觉到自己其实也已经不再喜欢这个在我印象中很纯洁可爱的女孩子。但一个电话打破了我与小丫之间的平静。
  那时候小丫在学校电视台做编辑,而可可是学校电视台的主持人,两人虽然不熟悉,但也算得上有点头之交。不过小丫一直不知道我与可可之间是认识的,并且熟悉的程度也出乎她的意料。
  小丫大一的第一年课程比较多,而且那会儿玄武湖隧道还没有开通,从仙林到湖北路大约有15公里的路程。所以,小丫很少有时间到我们湖北路的住处,一般只有在周末才能来一次。每天晚上我都只能一个人在家上网打打牌,玩玩游戏,偶尔会看几分钟电视。
  大约是5月份的一天晚上,手机上突然收到一条陌生的短信:“我睡不着,想找人说说话。”
  “你是哪位?”
  “可可!”
  应该说得到这个答案的时候我的心情并不复杂。因为我感觉我已经能够坦然面对当初对她的那份情感,只是感觉意外罢了。也是因为很久没有联系,怕真的会失去这个朋友,看到我们重新联系的可能,心中还有一点欣喜,仅此而已。
  我毫不犹豫地拨通了可可宿舍的电话,那个电话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我的生活。那天晚上大概聊了很久,很多谜团一个个解开,但新的谜团也诞生了,不过那些关于另外一个人,与我无关罢了。
  可可说,她曾经感觉到我对她的那份情感,从工人影城回来以后,她一直在等我跟她联系,主动去约她。但恰恰是因为感觉到她突然的冷淡,我退却了,从没有让她梦想实现过。在了解了我过去的一些劣迹之后,可可开始迟疑,这个时候,那个后来给她做了两年男仆的所谓男朋友出现了。她只能选择疏远和淡忘我。
  其实我未必相信可可的话,但这至少再次让我燃起希望。得到她的心理突然变得特别强烈。尽管我知道,绝对不会因为她而放弃小丫,经过半年多的相处,我与小丫之间已经开始有了依赖感。只是可可说,她不介意和小丫分享同一个男人,甚至以地下情人的身份出现也不在意。我相信,男人的yu望在那时候冲昏我的头脑。
  在学校,可可是明确知道小丫是我正牌女朋友,而小丫却对我和可可的事一无所知。正如后来小丫所说,我与可可之间的纠葛不仅仅是对我们之间感情的打击,也是对她个人的侮辱。我想是没错的。
  2003年上半年是值得中国人用一生去回忆的。F
D猖獗,处处谈非色变,那时候仙林校区还没有封校,但可可进城已经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小丫就有过到医院去一趟,差点不让回学校的经历。当时的情况给人的感觉就是风声鹤唳。因此我们很多时候都是靠短信联系,我说的是我和可可。
  流连于两个女人之间几乎让我手足无措,尤其是在缺乏斗争经验的情况下,破绽百出。我后来终于明白,永远没有不想转正的“二奶”。
第十九章 珍惜与拥有
  有一个经典“战例”是关于石头的,我一直奉为经典。
  石头是我同事,也是很好的兄弟,只是年龄差距较大,已结婚数年。某天上班,石头兴冲冲问我,“晚上有什么活动?”
  “怎么?今天主动约我玩啊?”我很奇怪,一般晚上活动,石头总是被邀请者,而且每次都装着半推半就的样子。对于他的反常,在我的知识范围内很难解释。
  “老婆今天出差了,要很多天才回来!”
  无语。感情结婚就这么回事啊!
  下班后照例到1912去,我习惯在seven二楼卡包喝酒听歌,玩玩骰子,偶尔喊上几个MM。感觉不错,我喜欢卡包的那张类似用来抽鸦片的“床”。大概到了晚上11点左右,石头突然收到他老婆的短信。
  内容如下:
  “下班了吧?我放在家里的香蕉还吃完了啊?”
  短短一句,石头看了半天突然跟我分析说:“这一定是我老婆在试探我!不管我说有没有吃都死定了,家里一定没有香蕉!”我半信半疑。
  石头回了一条短信:“什么香蕉?没找到。”
  过了一会,石头老婆回复:“哈哈,下午我都吃完了。”
  我目瞪口呆,钦佩之心油然而生。这就是一种境界,至少短时间内我还不能望其项背。
  可可第一次到我“家”那天,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把小丫留在家里的瓶瓶罐罐都给收了起来。其实当时我的心理是复杂的,完全是一种偷腥的心态。尽管从认识可可那天开始,我便有了两人能在一起的幻想,但时间已经把我对一个人的思念逐渐磨灭,心里只剩下一点遗憾而已。
  一旦这个遗憾被弥补了,那么一切也都放下了,真正不舍的还是小丫。
  曾经在网上看过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
  从前有一座古刹名叫雷音寺,在香坛的上方一只蜘蛛在上面结了网,由于长接受到香火的烟熏和人们的祈祷渐渐蜘蛛也有了一定的修为。
  有一天,佛来到了这座寺庙看见香火旺盛,十分高兴,抬头看见到到个蜘蛛便说:你我相见也算有缘,我问你一个问题看看你的修行如何。佛问:你可知世上最珍贵的是什么。蜘蛛想了想回答:世间最珍贵的是未得到和已失去。佛说:也许你说的是对的。
  转眼过了一千年,佛又来到了这间寺庙他又问蜘蛛这一千年来你可以什么改变吗,你现在认为世界上最珍贵的是什么?蜘蛛依然回答是未得到的和已失去的东西。佛叹了口气,离开了。蜘蛛过着悠闲的日子,有一天不知从哪儿吹来了一滴甘露滴在蜘蛛的网上,阳光透过,晶莹剔透非常美丽。
  蜘蛛非常高兴,它每天在阳光下看着甘露闪闪发光,觉得自己非常的幸福。忽然有一天,一阵风将甘露吹走了,蜘蛛非常伤心。
  又过了一千年了,佛再次来到这间寺庙佛问经过这千年的醒悟,你觉得这世间最珍贵的是什么呢。蜘蛛想了想回答:是未得到的和已失去的。佛说看来你必须到世间去经历一番你才地彻底的明白。
  于是蜘蛛投胎进了一家官宦家,成为一个美丽聪慧的珠儿小姐。一天新科状元郎甘露page~ant京城,他的文采和风度迷倒了所有的官家小姐,包括珠儿。珠儿信心十足她等待着佛赐给她的这场姻缘。
  有一天,珠儿和娘一起到雷音寺上香,途中巧遇到了状元郎,珠儿看着甘露露出了微笑。两人聊了起来。珠儿更加对甘露的风采所迷恋。状元郎时京面圣,皇上的女儿长风公主爱了甘露于是皇上下旨赐婚,甘露成了驸马,同时赐婚珠儿与太子长草成婚,珠儿伤心欲绝。
  珠儿在伤心中日渐消瘦,疾病藏身,就在灵肉就要分离的时候,佛来到了,救了珠儿,太子握住了她的手,他说有很久以前当他第一次见到珠儿时就已经深深的爱上了她,如果珠儿这么恨他的话,他可以死在她的面前说着握住了剑就要自刎。珠儿赶忙阻止了他,佛对珠儿说现在你可以知道世间了什么是最珍贵的了。
  世间最珍贵的东西就是已拥有的东西。
第二十章 谎言
  一直以来,我为两句话感动着。
  第一句是:爱你不长,就一生。一个朋友的QQ签名。
  第二句是:记得别喝孟婆汤。曾经小丫对我说过的话,因为我们要下辈子依旧互相记得。
  看李碧华的“孟婆凉茶”,开头云“不知为何,有些人你只见一面,感觉是见过,十分的亲切,快乐,然后你会猜想:是不是前世的纠葛?”掩卷而思,前世的纠葛,又是否一个缘字能解释的呢?缘到底只有一世,还是几世都能相聚?是不是人人都能与前世结缘,或者人人都能续几世前的情缘呢?如果是,那又何以今生那么多悲剧,那么多人,青灯寂冷?谁又不想结前世的缘呢?毕竟缘是不想放掉的。但又如何能再结情缘呢?多少的疑问就这样纠缠着我。
  “我常有这种感觉,主要的原因恐怕在转生道上,孟婆递来一碗茶,人人都喝三口,好叫自己忘却前尘往事,而我却只是喝了一口,所以便有残存的恍惚的记忆了。”
  而我与小丫的爱恨纠纷似乎正是因为这一碗凉茶,在前世今生延续。
  写了这些,再回到可可的话题上来,似乎我又找到了些答案。
  我一直以为,与自己的女人在一起最浪漫的事,就是一起烧菜做饭,因为那是用心做的。最朴实,也最贴心。不过第一次却是和可可一起做的。那天我炒了一盘宫保鸡丁,可可说鸡丁被我炒得跟花生米一样脆。
  其实就这样脚踏两只船的日子不过持续了一个星期左右便东窗事发。用小丫的话说就是,我太不善于伪装,而她则太聪明了。至少在感情这个问题上,我实在有愧于“莎士比亚”这个称号。
  那时候为了避免被小丫知道我和可可的事,我第一次知道手机除了收发短信外,还有一个聊天功能,就像QQ聊天一样建立一个聊天室,不过没有聊天记录。本来这个功能被我用得十分熟练,多次化险为夷。但还是那句话,永远没有不想转正的二奶。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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