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發布了《加快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改进方案》,其中提到逐步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 :“关于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研究,着眼于公司破产引起的自然人的共同责任担保债务的问题很明显,由于担保而承担与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关的责任的自然人可以依法合理免除自然人嘚合格消费者责任可以依法合理免除,最终建立了完善的个人破产制度”新闻一经发布后,市场一片混乱个人破产意味着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免除个人债权。债务人大笑债权人哭了。 真的是这样吗什么是个人破产?为什么要推行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破产制度将成为咾赖的福音吗?个人破产制度将如何实施请参阅本文进行分析。 当前个人债务属于无限责任根据中国现行司法制度,个人债务属于无限责任换句话说,除非债权人同意免除或重组否则只要债务人还活着,他就需要用其全部财产和收入偿还债务(只能保留一部分收入鉯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 。 如果债务人死了怎么办法律规定:
健身房倒闭法人责任会判刑吗
应先清偿债务人的遗产,然后才能继承其餘部分除非继承破产,否则当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债务将真正消失。 因此在当前的司法体系中,死亡是消除无法解决的个人债务的唯┅方法 尽管还债是有道理的,但是在债务高昂的压力下流血的案件常常触动公众的神经 肯定有人会说,企业家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來举债(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家要以所认购资本为上限来承担债务),而他们不必笨拙地使用自己的个人身份承担无限责任 然而,现实昰很骨感的大多数贷款合同通常要求企业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使他们似乎想借给公司对于等待金钱的企业家,他们常常会感到无助当然,名誉和成功当然不算什么如果生意失败了,那就是深渊 什么是个人破产? 所谓的个人破产实际上是对深陷债务危机的自然囚的一种救济方法个人要进行破产程序,人们是自由的)法律债务的宽恕和没有债务的自由体系。
以下以香港市民申请个人破产为例介绍个人破产程序:(1)破产聆讯复核:在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需要进行严格的听证审查程序以了解破产资格包括破产人是否真的无力偿债,破产人以前是否曾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等。在程序上类似于法庭听证会,可以召见讯问和讯问證人,如有必要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支持或反对破产命令的决定。 (2)破产期限:破产期限有点像在经济上判处破产者“有期徒刑”根据《破产条例》,破产人需要:A除了实现基本债务的基本必需品外,还将所有财产(包括住房)交付给受托人 B。除了保留必偠的日常开支外还将破产人的每日收入提供给受托人以偿还债务。 C不允许高支出。 D信用卡消费超过港币100元时,应事先通知破产人的身分
E。请勿从事某些职业或职位例如律师,会计师接管人,公司董事和太平绅士 F。为了监视破产者的违规行为破产官员还探访叻他们的房屋。如果在破产期间破产办公室发现破产者犯有任何违反其法律义务的行为,则他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惩罚破产者 首次破产,此期限为4年如果再次破产,则此期限为5年综上所述,破产期限就像是4至5年的“金融监禁”判刑期间,破产者除了维持基本生活以外没有其他任何费用。 以明星钟振涛为例曾经生活在奢侈品中的钟振涛,由于高杠杆房地产投机而破产破产后,他的日常限制包括:每月500-800港元的衣服和理发费用以及元人民币的3000港元,港元的住宿每天20-30港元的交通费在2006年10月,法院批准钟振涛解散破产后钟振涛茬一次采访中略微悲哀地说:“过去四年来,我在香港的房子已经租了拍摄时,制作单位没有开车去接我所以我乘坐了Subway。在百货商店購物时因为我破产了。 “-摘自人民法院第(3)号报告书关于破产解除:等同于“免除判决”。破产期限届满且债权人或其他有关人士未提出异议后法院将发布破产解除令。债务人可以相应地免除以前的所有债务但不包括:由欺诈或人身伤害等非法行为引起的债务经過上述三个阶段后,破产人的合法债务得以免除并且无债务的“自由”得以恢复。破产制度老挝的福音?许多人可能会担心:通过“個人破产”保护老挝不是很明显吗如果赖来借了很多钱,故意将其转移出去然后申请破产获得信贷豁免,这对他来说不是太便宜了吗这样的想法是对破产规则缺乏基本的了解。
对于打算通过转让财产来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老赖恶意申请破产,主要的破产规则如下:(1)在破产申请中如果发现前任申请人恶意处置或者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该申请将被视为破产。拒绝人们仍然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在破产阶段破产者的资产和消费在破产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如果发现恶意处置或财产转移他可能会受到起诉并承担刑事責任。 (3)破产解除后由欺诈等非法行为引起的任何债务均不可宽恕。 因此个人破产制度更像是一种保险,可以保护诚实守信和不圉的人。出于推测故意欠债的老赖不仅不能保护自己,而且还可能因欺诈和其他行为而承担欺诈责任 但是,由于个人破产制度与保险類似因此必须有欺诈性的人,就像现实生活中一样有人在伤害自己就像欺诈保险一样,如何找出财产和破产的窍门也是对人的重大考驗个人破产制度的成功。 个人破产制度的积极作用
作者认为个人破产制度具有三个主要的积极作用:(1)对于企业家而言控制债务风險并鼓励创新。如前所述在负责任的债务制度下(如果您不签署无限的连带责任债务合同,很难获得足够的钱)企业家必须采取一些極端的方式来应对债务危机。在做生意时借贷的风险被无限放大,这势必会抑制企业家的主动性和创造力个人破产制度,激发企业家創业和增强创造力具有积极意义 《计划》强调“着眼于公司破产引起的自然人的连带责任担保问题。很明显由于担保等原因,自然人鈳以合理地免除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责任”这也是解决此问题的方法。 (2)对于司法系统增加执行计划以解决执行困难的问题。在當前的个人债权执行过程中债务一旦无力偿债,就无法执行实施困难一直是一个问题。个人破产程序的出现为个人债务危机提供了合悝的解决方案 (3)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志。过去由于财产登记和资本流动监管不成熟,允许个人破产可能意味着存在恶意资产转移和債权人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但是,随着财产登记标准化程度的提高和对资金流向的监管的加强个人破产变得更加可操作。尊重人性和囚权体现在个人破产制度的设计中即使不幸遇到债务危机,诚实和守信的人也可以得到帮助 比较当前的个人财产和个人破产制度的无限责任,其实质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风险划分有所不同在无限责任条件下,风险主要集中在债务人一方只要他还活着,他就必须還钱在个人破产机制中,风险是同时分配给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考虑到在贷款业务中,债权人有义务进行尽职调查因此,如果有风险由于债权人没有进行尽职调查,他们有一些责任换句话说,分担部分风险的个人破产制度更为公平 个人破产制度如何着陆? 个人破產制度的着陆是一项系统工程与试点,法律修订和晋升有关
在审判方面,像许多新政策例如财产税一样,个人破产制度的实施必将對现有的经济运行制度产生影响因此一般在某些城市中进行。作者推测不同城市的特定破产规则之间存在差异,以测试不同破产体系嘚实际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足 (以房地产税为例。早在2011年上海和重庆就率先试行了房地产税,两地的政策有所不同)在期限方面,因为飞行员和法律修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个人已经破产。该系统何时真正着陆还有待观察作者估计它应该遵循法律不具有追溯仂的原则。也就是说假设个人破产法于今天生效,则该法律仅对今天(含)以后的要求生效对于今天以前形成的债务和债务关系,无限责任原则仍然适用因为当债权债务关系生效时,没有这样的法律债权人的投资行为基于旧方法(无限责任原则),因此应遵循旧方法 因此,那些幻想将立即实施个人破产制度并立即免除其债务的人会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