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选的足球裁判法ppt,有想换着上的吗

《足球裁判法》课程论文
做一名优秀的足球裁判应具备素质
做一名优秀的足球裁判应具备素质 现代足球比赛复杂多变,紧张激烈,许多违反规则动作隐蔽性强,如果没有良好的裁判技能和判断能力,常常会出现误判、漏判、错判或偏判,裁判员移动不到位、手势不规范等现象,影响比赛的顺利进行,甚至会成为导致运动员互相斗殴和观众骚乱的导火索。足球裁判员要高质量地完成裁判任务,不仅要具备良好的体能和裁判技能,还应具有敏捷、迅速、准确的心理判断能力。
裁判员良好的心理素质的形成和发展,与其所处的生活、工作环境和教育条件有直接的关系。一名足球裁判员能否在比赛中自始至终保持稳定、冷静、沉着的心理状态,能否在应激状态下做出机智的反应,这与裁判员平时形成的素质分不开, 1、思想品德
作为足球裁判员,必须具有崇高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自觉地献身于足球裁判事业;人正直才能做到忠于职守,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秉公执法,在裁判工作中坚决贯彻“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八字方针。
足球裁判员应自觉加强自身修养的磨练,做到谦虚谨慎,尊重运动员、教练员、球迷和同行,正确处理好与球队、教练员、运动员及同行的关系,加强与同行的团结合作,正确对待成绩与荣誉;在言行举止,精神风貌,工作态度,文明执法和树立公众形象等品德方面应做出表率。
2、身体素质
随着足球运动的发展和运动员训练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裁判员的身体素质和奔跑能力也提出了愈来愈高的要求。足球裁判员要跑动积极,跑位、抢位及时到位,选位站位合理,观察的视角佳。以球为中心,力争做到球到人到或人到球到,人球兼顾,既距球近,又不影响妨碍队员的跑动、传球与配合,密切保持与助理裁判员的联系和配合,保证判罚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3、心理素质
(1) 良好的个性特征。表现出自信、求知欲望强、不怕困难;心态平稳、思维清晰、动作敏捷、行动果断、善于变通,具有创造性发挥或超水平的发挥。
(2) 平稳的心态。裁判员在临场执法过程中,不为比赛队问的强弱、紧张激烈程度、球迷带有倾向性的干扰所影响,始终保持沉着冷静、平稳的心态,严格执法,准确判罚,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
(3) 思维清晰、视野广阔与准确的时空感。比赛场上的情况瞬息万变,裁判员不仅要眼观六路,瞻前顾后,而且要根据比赛的发展,双方队员攻防转换的速度、跑位、球运行的路线与落点,及时准确地选择跑动方法与路线,尽快跟球到位,有预见地抢占最佳可视角位置,明察秋毫,尽可能减少人为的“漏判”、“错判”甚至“反判”现象的出现。 注意力集中是坚持全神贯注于一个确定目标,不为其它内外刺激的干扰而产生分心的能力。面对比赛,裁判员不能像观众一样观赏比赛的精彩的技术和受战术配合,而应保持清醒的头脑,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公正、准确地执法,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因此在裁判员的心理素质训练中,应注重注意力集中的训练。
注意品质是足球裁判员必须着重培养的一种心理素质,在裁判工作中,准确迅速、有效的判断离不开高度的注意力。裁判注意技巧的培养,主要在技能训练和正式比赛中,有意识地分出注意的层次和目标。例如,在犯规时,应重点选择犯规来作注意的对象。在犯规方面,应重点选择在进攻过程中防守队员对进攻队员的犯规;然后转移目标,重点选择有球区域攻守对抗中的犯规和无球队员的犯规;最后将注意力转移到身体接触上来,从空间上看有从地面到空中的、从部位上看有包括头、手、脚躯干等各个部位的、从人和球关系上看又有与有球队员和无球队员之间的身体接触、从规则上看还有合理的和不合理的身体接触等等。
这种分层次有重点、有目标的注意技巧可以训练裁判员的注意选择性、指向性和注意的有序分配能力,使裁判员注意的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注意分配和转移准确、合理,能克服“什么都想抓,什么都抓不住”的不良心理,从而提高裁判员的心理素质。
(4) 控制比赛能力。足球比赛中出现的严重犯规,不正当行为,违反体育道德的报复手段,甚至是打架、斗殴、人身攻击等暴力行为,裁判员应毫不犹豫,决不手软,及时、准确、大胆、坚决、果断地进行严厉处罚,维护比赛的公平公正。但比赛紧张激烈,攻防转换速度快,体能下降等主、客观的原因,造成的裁判失误,出现有争议的判罚,或是“漏判”、“错判”“反判”现象时,可能会遭受来自队员、教练员、主场球迷的指责、谩骂,甚至是围攻,裁判员要用坚强的意志品质来消除、克服来自外界与自身的各种压力,提高抗干扰的承受能力,确保执法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5)球感”是在训练中发展起来的专门化知觉,是足球裁判员的一项重要的心理素质,使裁判员能对球的形状、重量、弹性、空间变化,作出精细的分析,对球的运行速度、控球队员的运动状态,以及传球的方位等动态有十分精确的感知以排除凭视觉判断的假象而做出准确的判断。因此,足球裁判训练中,要求裁判员进行运球、跑动、跟球等练习,以增加“球感”,使裁判员在比赛中对球的运动方位、空间状态、发展方向等判断自如,发挥出最好的裁判水平。
正如比赛中,中圈开球后的移动配合动作,几乎没有一成不变的具体形式,甚至在比赛中出现的一个新的情况,很有可能在裁判训练中没有出现过,在特殊情况下,能找到自由灵活度,这与足球裁判员以“球感”的掌握程度密切相关。因此,足球裁判员的“球感”是裁判员技术水平获得高度发展并出现高水平的重要心理技能。它不但能使动作变得灵活自如,而且是获得高超裁判技术的重要心理因素。 裁判员临场执法不失误不大可能,但足球裁判却偏偏是项容不得出错的行当,比赛如棋局布局,变化万千,艺无止境,一场成功的执法给你带来的那份愉快是极短暂的,一场失败的经历带来的那种懊恼、追悔莫及的痛苦体验是长时间的、甚至是终生难忘,也正因此裁判员是孤独的,既然热衷此道就当全身心投入。有谁知道现行的足球裁判法是哪年的修订版?修订版里对哪些规则进行了修改
标签:运动户外&足球用品&足球
浏览数:133
RT。 列举出一条修订版里的对上一规则的具体修改处。麻烦啦!
 现行的足球裁判法修订版为1998年,我找到的是完整的,但是具体哪一条修改过的,不是很清楚。  以下是全部的内容,你可以先看下:  一、裁判制  裁判制有两种:一种是边线裁判制,另一种是对角线(斜线)裁判制。边线裁判制是由苏联传入我国的,解放初期我国多采用边线裁判制,从1956年全国足球甲级联赛起,才普遍地采用了对角线改判制。  (一)边线裁判制  边线裁判制是裁判员沿着边线跑动,巡边员则站在裁判员对面的边线外活动。各负责自己所在的半场的一种裁判制。这种裁判制在当前国际比赛中已不采用。  (二)对角线裁判制  当前国际国内的足球比赛均采用对角线裁判制,裁判员沿AB对角线活动,巡边员各沿两侧边线外活动。如裁判员靠近A,巡边员L2应在MK之间活动。 当裁判员在B的位置时,巡边员L1应在EF之间活动。裁判员只有与两个巡边员紧密配合,方能较全面地观察和掌握场上队员的活动情况。  巡边员Ll巡视红队,巡边员L2巡视蓝队。当红队进人蓝区,L1沿边线限定蓝队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活动。因此,L1几乎一直在蓝区活动,同样L2沿边线跟定红队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活动,L2几乎不进人蓝队区。巡边员协助裁判员重点注意越位,球出界和场下要求进行换人等情况,有时还要协助提供一些犯规情况。  大多数情况下,裁判员的活动范围是在球场中间以球为中心跟球活动。因此,他应选择适当的位置,不要阻碍和影响比赛进行。同时要尽量避免背向巡边员活动,否则容易出现漏看巡边员旗示的情况。  巡边员在各自负责的半场边线外活动,应该以人为中心,紧跟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来移动,除非进攻队员已带球越过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在这种情况下,则应以球为中心,跟球移动并与球保持在一条平行线的位置上。  对角线裁判制一般多采用 A B对角线。但有的国家裁判员根据本国习惯,考虑到阳光、气候和场地情况也可选用F M对角线(如英国)。在这种情况下,巡边员也随之相应地调整位置,其活动范围改在进攻队的前场左侧边线外。  对角线裁判制的特点:  1.裁判员活动范围大,离球较近,对场上队员的活动和动作便于观察和识别,这样有助于裁判员及时而准确地判断与判罚。从奔跑能力上要求裁判员要具备良好的体能。  2.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既要尽可能地接近球,又要不妨碍球和队员的活动,这就要求裁判员要有高度的预判能力,同时在场上移动迅速灵活,果断及时。  3.有时受阳光和风向影响。  二、裁判员与巡边员的分工和跑位  裁判工作是竞赛工作的生命线。裁判员和巡边员是执行规则、领导比赛的主要成员,裁判工作的水平是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十分重视和提高这方面的工作质量  (一) 裁判员与巡边员的分工  1.裁判员  (1)裁判员的职责是执行比赛规则,解决场上发生的各种争端,判决各项犯规。比赛中的一切判罚均应以裁判员的判决为最终判决。在裁判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也可咨询巡边员的意见作为参考。  (2)裁判员与巡边员的服装装备应该一致,并与比赛双方服装有明显区别。同时,他还应携带口哨两个(最好高、低音哨各一个,其中一个为备用哨), 手表或秒表,笔和记录卡、挑边器、红黄牌等必须用品。  (3)记录比赛成绩和受罚红牌、黄牌队员的号码,掌握比赛时间,不得将此权交给巡边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必要时可让巡边员协助配合掌握比赛时间,如在临近比赛结束前几分钟用事先商定的暗号提醒暗示裁判员。但宣布比赛结束是以裁判员所掌握的时间为准。  (4)裁判员应认真做好赛前各方面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重温和领会各项规则精神,坚持训练,保持充沛的体能;劳逸结合,调整到自己最佳的竞技状态,充满强烈地求战欲望和自信心;修饰自己的仪容仪表;在临赛前半小时认真检查场地器材设备。另外,赛前召开裁判组准备会,明确细致地进行分工配合。准备会的一般内容为:  ①分析比赛形势和比赛队的详细情况。  ②向巡边员和场下预备巡边员交待本场比赛的职责范围及要求。  ③明确某些特定情况下相互间的配合方法和信号。  (5)赛后召集裁判组认真全面地总结该场比赛的裁判工作。  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①运用执行规则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②场上判罚尺度。  ③裁判员控制比赛的能力。  ④关键球是否有重大失误。如进球、罚球点球、红黄牌的运用及越位的判罚等。  ⑤裁判员与巡边员之间的配合。  裁判员在比赛中的跑位与选位。  此外,裁判员还应及时认真核对&足球比赛记录表&填写裁判员工作汇报表,如果该场比赛中出现过警告、罚令出场或其它事故,则还要及时填写&裁判员报告书&。  2.巡边员  (1)巡边员是裁判员的助手,在比赛中应全力协助裁判员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指示球出界、角球、球门球、换人,并重点协助裁判员观察越位。根据裁判员的要求有时也协助在其附近的犯规,以及裁判员身后的一些犯规动作。巡边员在协助裁判员执行裁判工作时,应根据比赛事实情况和规则原则用旗示向裁判员提供信号,但最后判决仍取决于裁判员。  (2)巡边员也应认真做好赛前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重温和领会各项规则精神,特别是自己职责内容部分以及裁判所交给的工作职权;坚持锻炼,保持充沛体力;劳逸结合调整到良好的竞技状态;修饰仪表仪容:临赛前协助裁判员认真检查场地器材设备。同时,在运动员到场前要检查队员人数及装备是否符合规则要求等。  (3)如遇裁判员受伤情况,不能继续工作时,由第一巡边员代替其职权上场工作。因此第一巡边员要随身带齐与裁判员相同的一切比赛用品。在正常情况下,第一巡边员还应协助裁判员记录进球、警告、罚令出场队员的号码等。  3.第四官员  第四官员(我国叫预备裁判员或记录员)虽不直接参加场上裁判工作,但他是裁判组工作的重要成员之一。他坐在中线与边线交接处外设立的记录台上执行工作,其职责分工如下:  (1)赛前负责提醒裁判员和巡边员检查自己的装备和所携带的用品以及携带比赛用球、巡边旗及记录表格等。  (2)参加赛前准备会,工作时穿着如裁判员的一切装备。遇天雨或气候寒冷可在裁判服外了解准备会的一切内容。如加着运动套装。当场上第一巡边员担任裁判员时,由第二巡边员担任第一巡边员,替补巡边员则上场接替第二巡边员工作。  (3)赛前半小时收审双方队员上场登记表并填写在比赛成绩记录表上。队员入场前,核对上场队员号码。比赛开始后协助裁判员将进球时间和进球数以及队员替补情况、被警告与罚令出场时间等填写在比赛成绩记录表上。  (4)做好场外管理工作,包括下列几个面的内容:  ①比赛双方替补席的人数应当符合规程要求,并制止替补席上的任何人员离开替补席大声喊叫或到边、端线附近去指挥。  ②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如需护理伤号时只允许两名有关人员入场,但必须事先征得裁判员的同意。  ③制止准备上场的替补队员在边线附近做准备活动。  ④制止记者超越摄影人员限制线和使用闪光灯。  ⑤严格履行替补手续和认真执行替补程序。  ⑥保管好比赛备用球。  (二)裁判员与巡边员的跑位  足球比赛的裁判工作,是由一个裁判员和两个巡边员共同担负的。据统计,一场势均力敌、激烈紧张的高水平比赛,裁判员一般要奔跑5千米以上的距离,巡边员的活动距离在2千米左右。这说明,对足球裁判员的体力要求是很高的。足球比赛场地大、时间长、人数多、变化快,为适应比赛的需要,裁判员不但要能跑而且还要会跑。  1. 裁判员一般跑动路线和范围  一般说,裁判员的跑动路线是沿球场AB对角线跑动,这样既能尽量接近球,有利于准确地观察情况,又能随时看到边旗,便于与巡边员取得联系配合。但裁判员不应受AB对角线的束缚限制,他应在以球为中心的前提下积极跑动,沿着AB对角线的方向尽量扩大自己的活动范围,力求接近球,接近争夺场面。全面而准确地观察比赛情况,尽可能做到恰当地选择观察位置和视野角度。  正确的选位应是:既距球近,又不妨碍和干扰比赛;既跑得  上去,又退得回来;既对攻守两队情况看得清楚,又能随时  看到巡边员的活动。因此,裁判员积极争取在球的左侧范围  活动,使球保持在自己与巡边员之间。既使有时裁判员的位  置处在了球的右侧范围,切记不使自己跑到球与巡边员之间  的直线上去,以免形成背对巡边员的局面,而应前后撤出一定  的距离,尽可能适当地缩小自己与球和巡边员形成的夹角,  这样才能使球和巡边员始终处在自己的视野范围之内。  2.巡边员的一般位置和活动路线  巡边员在本方半场区的边线外活动,一般情况下应以人为中心,紧跟守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来移动,因为这是判断进攻队员是否处于越位的标志线。除非球已超越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这时巡边员不应再盯人而应随球移动,保持与球处在同一平行线上,因为此时判断进攻队员是否越位已不是以人为标志而是以球为标志。当球发展到对方半场,守方队员全部压过中线时,巡边员一般站在中线与边线的交点外,因为此时判断越位的标准是以中线为标志。  三、裁判员与巡边员在比赛中的具体配合方法  (一)死球时的配合方法  1 .中圈开球  裁判员站在中线与中圈交点附近面向进攻方面,这样既便于同巡边员保持适当的视线角度,又便于观察中圈开球双方是否出现违例现象,同时也有利于裁判员及时跑动和选位。巡边员L1和L2分别与两队的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跟齐,保持在一条平行线上。开球后,裁判员根据比赛的发展及时移动与跑位。  2.角球  发角球时,裁判员应在该罚球区内选择有利的观察位置,但要注意不要影响和干扰攻守双方队员的活动。因为此时罚球区内,特别是球门区。附近攻守双方队员人数密集。通常在裁判员一侧发角球时,观察位置应选在同侧球门区线与端线的交点外。这样便于观察角球是否出界和门前激烈争夺过程中的犯规,特别是便于判断球是否进门。在巡边员一侧发角球时,因双方运动员大都背对裁判员,加上人多重叠,因此裁判员应在对面罚球区角面对巡边员选择适当的位置进行观察。无论角球从哪边发出,巡边员都应站在角球区后面的端线延长线上,一方面观察球的整体是否放于角球区内,一方面观察角球发出后是否越出端线,同时应特别注意进球情况。如果在罚角球时,对方队员迫近9.15米距离内,巡边员也可站在距角球区9.15米的端线处,球发出后应迅速回到自己边线外的位置上。  3.球门球  裁判员应选位在中圈附近观察场上攻守发展情况。巡边员L1应站在正对罚球区线延长线的边线外察看球门球是否直接发出罚球区。比赛恢复后,他应立即跟上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巡边员L2在本半场内同样也要跟上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随时准备观察进攻队的情况。  4.任意球  ①后场任意球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向后回传守门员;一是在后场进攻短传配合。裁判此时应退至中场附近,以便观察攻势的发展。两个巡边员应分别用跟住各自半场内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如任意球回传守门员,该半场的巡边员则应在守门员将球发出前,站在罚球区线延长线的边线处,观察守门员发球是否越出罚球区违例。球一发出后,该巡边员应迅速跑动跟上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  ②中场任意球一般也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中场进行配合传递;一是从中场直接将球传至罚球区附近。因此裁判员应提前移动到球可能到达的落点附近选择观察位置。巡边员L2应盯住防守队倒数第二个队员,巡边员 L1仍应站好自己的位置并作好攻守转换的准备。,  ③罚球区附近的任意球多采用一次性传球射门或直接射门的方法。裁判员如选择在观察越位的位置,巡边员L2则应下到端线处主要观察进球情况。如裁判员选位到端线附近,巡边员L2就应把注意力重点放在观察越位上。此时巡边员L1仍应按常规站好位置。  5.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时裁判员应站在罚球点的左侧前方,球门区线的延长线附近,观察球是否放在罚球点上、主罚队员的罚球动作和其他队员(包括守门员)是否违例,以及进球情况。巡边员L2应站在右侧罚球区与端线的交点处,主要协助裁判员观察球是否进门。巡边员L1则按常规站位。  6.掷界外球  如果从巡边员L2处掷界外球时,裁判员应移动靠近掷球落点附近,主要观察掷球队员是否违例和球进场后可能出现的犯规。巡边员Ll迅速盯紧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同时协助裁判员重点观察掷球队员脚步进场和离地违例动作。巡边员L1按常规站位。如果从巡边员L1远端边线外掷界外球时,裁判员应及时跟到掷球队员附近,以便观察掷球队员是否违例和球进场后可能出现的犯规。巡边员L1和L2则按常规站位。  7.换人(当要求替补时)  比赛成死球状态后,当某队要求替补时,场上两位巡边员应及时用旗示向裁判员示意,裁判员此时应向中线入场处靠近,待退场队员从规定地点离场后,方可允许替补队员人场。  8 .出现伤号时  在激烈比赛的争夺中,伤号时有出现。死球后护理伤号时,裁判员应及时跑到受伤队员处察看伤情,此时第一巡边员及替补边员应密切注视场外护理人员,在未得到裁判员的允许前。不得将场外护理人员放入场内。如经裁判员示意允许进场护理,只能放行两名有关人员进场。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9.上、下半时结束时  上、下半时结束时,裁判员应带好比赛用球, 两位巡边员应迅速向裁判员集中,三人列队共同退场。  (二)比赛进行中的配合方法  1. 阵地进攻  指按步就班稳扎稳打的常规配合进攻,这是足球比赛中主要的进攻方法。由于推进速度较慢,裁判员有充裕的跑位时间。无论进攻一方是通过两边路或是中路发动进攻,裁判员都应在对角线跑动的基础上,选择既距球近,又不妨碍和干扰攻守双方的技术行动和战术配合的区域观察比赛的发展, 同时还应考虑到与巡边员的位置关系。特别是进攻一方沿左路推进时,裁判员一定要前后扯出一定的角度,注意与巡边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两巡边员此时应按常规选位。如进攻队从右路进攻。临近一侧的巡边员除观察越位和球出界外,还应根据裁判员的要求作好犯规情况的协助工作。  2.转移进攻  比赛中边路和中路进攻相结合的主要手段是通过中。长传转移进攻方向来实观。裁判员在这种情况下要随时注意改变自己的跑动路线,及时跟上比赛形势的发展。一般从中场进行大范围转移传球时,裁判员应多采用直线冲刺跑和快速跟进跑。如在前场进行转移传球时,裁判员则应多采用横向快速移动,以便选择好自己的观察区域。两巡边员仍应按常规选位,分别盯住各自半场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  3.快速反击  当一方在门前进攻失误后,另一方有时通过长传或迅速推进,乘对方后方空虚。防守失调的情况下进行快速反击,往往使对手猝不及防。由于长传距离远,突然性强,加之运动员奔跑速度快,裁判员常会感到力不从心,如果再对比赛的发展缺乏敏锐的预见性就会跟不上比赛的形势。因此,裁判员要对比赛形势的发展作出各种预测的准备。一旦出现快速反击,裁判员应沿最短的跑动路线以最快的奔跑速度,迅速跟进,巡边员L2此时应高度注意反击的发展情况,在排除越位的前提下,全速跟上反击的队员,并协助裁判员观察犯规和进球情况。巡边员L1仍应跟上本方半场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  四、裁判员开始比赛的程序与执法信号  (一)开始比赛的程序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如决定选择进攻方向,则另一队开球并开始比赛。下半时比赛开始两队互换位置,并由上半时选择球门一方的队开球并重新开始比赛。  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包括:在比赛开始时;在进球得分后;在下半时开始比赛时;在每节决胜期开始时。  程序为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直到比赛进行;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裁判员发出信号;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二)执法信号  1.裁判员的鸣哨  为了不延误比赛时间,使双方尽快投人比赛和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一般在执行球出界掷界外球、踢球门球、踢角球或罚任意球时,如果队员的动作符合规则规定,裁判员可以不鸣哨,而用手势示意恢复比赛,使双方尽快进人比赛状态。但下列5种情况必须鸣哨:(开始比赛;裁判员停止比赛;胜一球;罚球点球;比赛时间终了)。鸣哨要求及时、果断、响亮。同时,还应通过哨声的长短、缓急和声音的高低来表达裁判员判罚的态度,使人能辨别出不同性质的犯规和违规等情况,其哨声一般是:开始比赛&&长音,较响;严重犯规或危险动作&&有力,洪亮;一般犯规&&短促,响亮;进球&&长音,响亮,略有起伏;出现争执&&短音,连续;上、下半时结束&&先短后长。  2.裁判员的手势  裁判员鸣哨后,应立即做出手势。手势应简单、清楚、示意确切。手势的作用主要在于示意下一步比赛应如何进行,因此,对运动员的犯规动作,裁判员一般没有模仿的必要。  裁判员的手势如下:  直接任意球&&单臂前平举,手臂要消晰地指示方向。  间接任意球&&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保持到球被踢出进人比赛后,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以及成死球时为止。  继续比赛&&掌握有利。队员犯规,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斜下举,手臂稍向前做连续挥动。  罚球点球&&裁判员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罚球点,可以不跑向该处  球门球&&裁判员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球门区  角球&&裁判员单臂斜上举,指向角球区  罚令队员出场和警告&&对队员罚令出场和进行警告时,分别出示红、黄牌。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罚队员,并稍作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一名队员进行处罚,同时须记录该队员的号码。  3.助理裁判员的旗示  助理裁判员的旗示是提示裁判员注意,所以,要便于裁判员观察。助理裁判员沿边线往返跑动时,应习惯于灵活地换手持旗,使持旗的一侧手臂朝向场内。不做旗示时,应使旗自然下垂。跑动时,持旗的一臂不应大幅度地摆动,以免造成裁判员的错觉。  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如下:  越位&&持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当裁判员鸣哨令比赛停止后,再随即指向越位地点。  掷界外球&&持旗侧上举,指向罚球方向。  角球&&持旗斜下举,指向近端的角球弧(不论远端或近端球越出界)。 如有怀疑时,助理裁判员须先举旗示意球已出界。同时他应注意裁判员的动作,以防裁判员已作出了与助理裁判员不同的判决。  替换队员&&当某队请求替换队员时,助理裁判员应待成死球时双手持旗横举,置于头的上方,向裁判员提出某队请求换人。  球门球&&持旗前平举,指向球门区。  除上述旗示外,经裁判员委托,助理裁判员亦可以旗示向裁判员提供协助。例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范围内队员有犯规行为,而裁判员未觉察到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加摇晃动作。当裁判员见到旗示并令比赛停止时,助理裁判员应将旗倾斜上举,指示踢任意球的方向。又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的掷界外球、或踢角球、球门球等有不符合规则情况时,应将旗上举加摇晃动作,提示裁判员予以纠正或另作判罚五人制足球裁判规则_百度知道
五人制足球裁判规则
。。。。注意是5人足球的裁判。。。。规则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一、第一裁判员裁判员每场比赛必须要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当他进入比赛场地,即开始行使规则所赋予他的职权,当他离开赛场时,职权即告终止。在比赛期间,以及在比赛暂停或死球时,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作出的判决为最后判决,如比赛结果等。裁判员的职权为:1、执行规则。2、避免作出裁判员认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3、记录在比赛前,比赛中及比赛后发生的事件。4、如比赛中没有计时员,应负责计时员的工作。5、因违反规则、观众干扰或其它原因妨碍比赛时如主裁判员认为有必要,可以并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主办协会的有关条款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6、从进入赛场起,对犯有不正当行为或不君子行为的队员予以警告,经警告后仍坚持其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事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主办协会的有关条款将该队员姓名及行为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7、除参加比赛的队员以及第二裁判员外,未经裁判员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赛场。8、如裁判员认为队员严重受伤时,应立即停止比赛,将受伤队员迅速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认为队员受轻伤时,比赛不应停止,而应待比赛成死球时处理。凡受伤队员能够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者,不得在场内护理。9、裁判员如认为队员有粗暴行为、严重犯规、使用粗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时,应罚令其出场。10、每次比赛暂停后,应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11、审定比赛用球是否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决议:如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在比赛中同时发出判罚信号,而两者的判罚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裁判员的判罚为准。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均具有警告及罚令出场的权力,但当两人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裁判员的判罚为准。二、 第二裁判员比赛时应委派一名第二裁判员,他与裁判员隔着场地面对面执行任务。第二裁判员拥有与主裁判员同样的职权,但不负责计时员的工作。因违反规则,观众干扰或其它原因妨碍比赛时,如认为有必要,可以并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第二裁判员的职责为:1、如果比赛没有计时员,他应负责队员被罚出场后两分钟处罚期的记录。2、他应负责“机动替换”的正确进行。3、负责计时一分钟的暂停规则。若发现第二裁判员有不正当行为或妨碍比赛时,裁判员应免除其职务并指派他人代替,并将此情况报告主办机构。第二裁判员应携带哨子。决议:在国际比赛中,必须委派第二裁判员。如果比赛中,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同时发出判罚信号,而两人判罚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裁判员的判罚为准。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均有警告和罚令队员出场的权力,但当两人的判决意见不一致时,则以裁判员的判罚为准。
第一章 比赛场地(一)场地面积比赛场地应为长方形,其长度不得多于42米或少于25米,宽度不得多于25米或少于15米,在任何情况下,长度必须超过宽度。决议:在国际赛事中,场地面积应为长度38—42米,宽度18—22米。(二)画线比赛场地必须有清晰的界线,线宽为8厘米。如前图所示比赛场地两边较长的线叫边线。两端较短的叫球门线。场地中间画一条横穿球场的线,叫中线。场地中央应做一个明显的标记,并以此点为圆心,以3米为半径,画一个圆圈叫中圈。(三)罚球区在球场两端距各球门柱6米处,向场内各画一条以6米为半径之弧线与球门线相接成直角,此弧线之上部份应为一长3米之直线,与两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平行。此弧线内之地区,称为罚球区。决议:假若球门线是15—16米,弧线之半径应为4米。(四)罚球点在两球门线中点街垂直向场内量6米处各做一个适当之标记,以此为罚球点。(五)第二罚球点在两球门线中点垂直向场内量10米处各做一个适当之标记,以此为第二罚球点。(六)换人区在球场内有替补席的一方边线上,在距中线两方各3米处,各画一条长80厘米垂直边线的直线(场内场外各长40厘米)。再沿边线丈量相同的3米划线。当替换球员时,替入及被换出之球员须在各自边线的换人区域进出球场。(七)角球区以球门线与边线交接点为圆心,25厘米为半径划弧构成的区域。沿球门线距角球区5米处划一标志线。(八)球门球门应设在两球门线的中央,由两直竖的相距3米(由内侧测量)的门柱与一根下沿离地面两米的水平横木连接组成。横梁的宽度及厚度均为8厘米,门柱与横梁的宽度应相等。球网附加在球门后面的门柱及横木上,球网下部应以弧形柱或其它适当物体支撑。附注:球门网允许用大麻,黄麻或尼龙绳编做,但尼龙绳不能比大麻或黄麻绳细。(九)球场表面球场表面必须光滑,平坦而不粗糙。球场表面应选用木料或合成材料,不得使用混凝土或沥青。附注:天然草皮,人造草皮或泥土场可以适合作为地方联赛,但不适合国际比赛。第二章 球球应为圆形,其外壳应用皮革或其它适当质料制成,不可使用可能伤害球员的质料。球的圆周最大为64厘米,最小为62厘米。球的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得超过440克或轻于400克。球的气压为0.4—0.6个大气压(400—600克/平方厘米)比赛中未经裁判员允许,不得更换比赛用球。决议:毡质球不能用于国际比赛。当比赛用球从两米处坠下,弹起的高度(第一次弹起)不得超过65厘米或低于50厘米。除国际比赛须使用本规则所规定的球外,其它比赛可使用其它型号的球(如五号球弹力较小且较重等)。对于由国际足联及各洲联盟所主办的赛事,只有符合规则第二章所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的皮球才能使用。上述比赛获准使用的球,必须有如下其中一项标志,以表明其它符合最低的技术要求:——正式的“国际足联许可”标志;——正式的“国际足联监制”标准;——经证明的“国际比赛球标准”标志。(以及其它国际足联规定符合技术要求的标志)。在其它赛事中,用球须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规定。各国足协或比赛主办者可规定只准使用所有上述标志之一的球作比赛用球。第三章 队员人数(一)比赛应由两队参加,每队队员不超过5人而必须其中一人为守门员。决议:比赛开始时,每队队员不得少于5人。如果比赛中某队有多个队员被罚出场而场上该队队员数少于3人时,比赛必须终止。(二)在每场比赛中,各队可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足联或国家足协的正式比赛规则使用替补队员。(三)各队替补队员不得超过7人。(四)比赛中,“机动替换”次数不限,但如果替换守门员,无须在死球时进行。充当守门员的球员服色要区别于其他运动员,并有原号码,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以重新上场替补其它队员。(五)队员可在比赛进行期间随时“机动替换”,但须按以下要求进行:1、离场队员须由边线上的替换区离场。2、上场队员也须由边线上的替换区入场,而且必须在离场队员完全跨出边线后方可入场。3、替补队员不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4、当替补队员入场后,替换即告完成,该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为正式场上队员。罚则:1、队员若违反第五项规则,比赛不应暂停,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立即警告有关队员。2、在进行“机动替换”时,若替入队员在被换出球员还未完全离场之前就进场,裁判员应立即停止比赛,由裁判员令被换出球员离场,并对提前入场的替补队员给予警告,判由对方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暂停时球在罚球区内,则在6米线上距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地点踢出。3、在进行“机动替换”时,替补队员入场或换出队员出场时未经替换区进行,裁判员应立即暂停比赛,裁判员除警告有关犯规队员外,并判由对方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当时球在罚球区内,则应在停止比赛时距球所在地点最近的6米线上执行。第四章 队员装备(一)队员不得穿戴对其它队员有危险的装备。(二)队员通常的装备为球衣、短裤、护腿板、护袜与球鞋。球鞋须为帆布鞋、软皮训练鞋或体操鞋,且鞋底须为胶质材料或相近材料制成。队员上场必须穿球鞋。决议:护腿板须被长袜覆盖,并由一些具有防护作用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聚氨脂或其它类似材料)。(三)队员球衣须有编号,同队队员号码不得相同。(四)守门员可穿着长裤,其球衣的颜色须容易与其它队员及裁判员分辨。如其他球员替换守门员,无须待死球,但服色要明显有区别,并保留原有的号码上场。罚则:队员若违反第四章规则,应令其离场调整或配上有关的必需装备。离场后回场前,须先向其中一位裁判报告,经裁判检查其装备符合规定,才可在比赛成死球时入场参赛。第五章 裁判员每场比赛必须要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当他进入比赛场地,即开始行使规则所赋予他的职权,当他离开赛场时,职权即告终止。在比赛期间,以及在比赛暂停或死球时,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作出的判决为最后判决,如比赛结果等。裁判员的职权为:1、执行规则。2、避免作出裁判员认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3、记录在比赛前,比赛中及比赛后发生的事件。4、如比赛中没有计时员,应负责计时员的工作。5、因违反规则、观众干扰或其它原因妨碍比赛时如主裁判员认为有必要,可以并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主办协会的有关条款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6、从进入赛场起,对犯有不正当行为或不君子行为的队员予以警告,经警告后仍坚持其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事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主办协会的有关条款将该队员姓名及行为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7、除参加比赛的队员以及第二裁判员外,未经裁判员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赛场。8、如裁判员认为队员严重受伤时,应立即停止比赛,将受伤队员迅速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认为队员受轻伤时,比赛不应停止,而应待比赛成死球时处理。凡受伤队员能够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者,不得在场内护理。9、裁判员如认为队员有粗暴行为、严重犯规、使用粗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时,应罚令其出场。10、每次比赛暂停后,应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11、审定比赛用球是否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决议:如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在比赛中同时发出判罚信号,而两者的判罚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裁判员的判罚为准。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均具有警告及罚令出场的权力,但当两人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裁判员的判罚为准。第六章 第二裁判员比赛时应委派一名第二裁判员,他与裁判员隔着场地面对面执行任务。(注:简称对角执法)第二裁判员拥有与主裁判员同样的职权,但规则第五章第4款除外。而第五章第5款的前半部分亦属第二裁判员的职权:因违反规则,观众干扰或其它原因妨碍比赛时,如认为有必要,可以并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第二裁判员具有下列职责:1、如果比赛没有计时员,他应负责队员被罚出场后两分钟处罚期的记录。2、他应负责“机动替换”的正确进行。3、负责计时一分钟的暂停规则。若发现第二裁判员有不正当行为或妨碍比赛时,裁判员应免除其职务并指派他人代替,并将此情况报告主办机构。第二裁判员应携带哨子。决议:在国际比赛中,必须委派第二裁判员。如果比赛中,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同时发出判罚信号,而两人判罚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裁判员的判罚为准。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均有警告和罚令队员出场的权力,但当两人的判决意见不一致时,则以裁判员的判罚为准。(根据规则第五章决议)。第七章 计时员和第三裁判员比赛时应委派一名计时员和一名第三裁判员,他们处于替补区域同侧,靠近中线的场外。计时员的职责为:1、确保比赛赛足规则第八章规定的时间。(1)应在比赛开始后及从踢界外球、角球、任意球、罚球点球或第二罚球点罚球、掷门球、暂停或坠球恢复比赛后,继续计时。(2)当比赛成死球时,应按停计时器。2、当有队员被罚令出场时,负责罚停两分钟的计时。3、用不同于裁判员的哨音或其它声音信号,表明上半场、全场和加时比赛结束。4、记录每队的暂停次数和使裁判员与球队知悉这些资料及在教练的要求下,向裁判员表示请求暂停(参照规则第八章第四款规定)。负责1分钟暂停计时。5、记录各球队于每半场所犯而裁判员已登记的前五次犯规。第三裁判员第三裁判员应协助计时员的工作。1、记录各球队于每半场所犯而裁判员已登记的前五次被判的直接任意球犯规,并用信号告知该球队。2、记录比赛停顿情况及其原因;记录入球队员、受警告或被罚令出场队员的号码;记录暂停及提供有关比赛的其它资料。计时员和第三裁判员如不恰当地干扰妨碍比赛,裁判员应停止其职务并指派他人替代,并在事后将事件向有关主办机构上报:有关部门(比赛场地所属协会或俱乐部)应提供计时员所有的计时器及可以显示累积犯规次数的设备。决议:国际比赛必须委派计时员。国际比赛中,所用的计时器应具备所有的必需功能(如须附有小计时器以便能同时记录四名被罚出场队员的两分钟处罚期并能记录每队于每半场的累积犯规次数)。第八章 比赛时间(一)比赛应分为两段相等的半场,每半场20分钟。(二)比赛时间应由计时员掌握,其职责在规则第七章中已有规定。(三)在每半场中,如执行罚球点球,则应延长至罚完为止。(四)第队每半场可要求一次一分钟暂停,但应遵守如下规定:1、只有各队教练才能提出暂停。2、比赛在死球时,计时员用不同于裁判的哨声或其它声音信号暂停比赛。3、暂停后,双方队员均应停留在场内,但可靠近后备席近旁的边线集合,听取教练的指示。同样,教练亦不能进入场内,只可以在场外边线作指导。4、一个球队如上半场未使用“暂停”,下半场亦只能要求一次暂停而不可以获得补偿。(五)中场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决议:比赛中若没有计时员,则由增长率负责计时员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如全场比赛结束时打成平局,按竞赛规程需进行加时赛,则在加时赛期间没有暂停滞不前。第九章 比赛开始(一)比赛开始时,双方用掷币方式选定场地和开球权,由胜者选择场地或开球。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方的一名队员将球踢入(即踢动放定在比赛场地中央的球)对方半场。在球踢出之前,双方队员必须在己方半场内,而且开球队的对方球员必须离球至少3米。皮球向前滚动,比赛即为开始。开球的队员在球未被其它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二)当攻入一球后,由失球方队员按上述规则的方法重新开球继续比赛。(三)中场休息后,双方应交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一名队员开球。罚则:违反本章以上三项规定时,应重新开球,但如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它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开球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犯规,则此间接任意球在6米线上离犯规地点最近的一点踢出。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四)比赛如因本规则中未规定的原因暂停,而暂停时球并未越出边线或球门线,则恢复比赛时,应由裁判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位置坠球,球一触地即恢复比赛。除非比赛暂停时球在罚球区内,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位置的最近6米线上坠球。球一触地即恢复比赛。如裁判员坠球后,球未经队员触及而越出边线或球门线,则应由裁判员重新坠球。坠球时在球触地前,任何队员均不得触球,若有队员违例,则应由裁判员重新坠球。第十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在下列情况下,比赛成死球:(一)当球的整体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二)当裁判员停止比赛时。自比赛开始至比赛终了,比赛均应视为进行中,包括下列情形:1、球从门柱或横梁弹回场内。2、球从场内的裁判员或第二裁判员身上弹落于场内。3、场上队员犯规或有犯规嫌疑而裁判员并未作出判罚。决议:球场四周边界是属于球场范围,故此,边线及球门线均属于比赛场地。如在室内球场比赛时,球意外击中顶棚,裁判员应停止比赛,并在击中顶棚之处的附近边线上由对方踢界外球恢复比赛。第十一章 计胜方法除规则另有规定外,凡球的整体从两门柱之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非由攻方球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均为攻方胜一球。比赛中,胜球较多的一队为得胜队伍;如双方均未胜球或胜球数目相等,则比赛为“平局”。第十二章犯规与不正当行为队员故意违反下列11项的任何一项时,应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一)踢或故意踢对方队员。(二)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前身后,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三)跳向对方队员。(四)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五)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六)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或向对方队员吐唾沫。(七)拉对方队员。(八)推对方队员。(九)用肩膀冲撞对方队员。(十)当对方队员正踢球或正欲踢球时,倒地铲球。(十一)用手触球,即用手或臂部携带、击或推球。(此规则不适用于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若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十一项中的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何位置,只要比赛是在进行中,都应判罚六米罚球点球。若队员故意触犯下列四项的任何一项者: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危险者。如守门员已接稳球时仍企图踢球。2、队员不去踢球而故意阻挡对方。如在球与对方之间跑动或将身体插在中间阻挡者。3、冲撞守门员。守门员走出罚球区时除外。4、守门员违例:(1)同伴故意回传球后,守门员用手触球或控制球。(2)当同伴踢界外球时将球直接传给己方守门员,而守门员用手触球或控制球。(3)守门员在本方半场内任何地点,用手或脚控球超过四秒钟。(4)用手掷门球(传出或抛出罚球区)后,球未越过中线或未经对方队员踢或触及,而接到同伴的传球。罚则:违反上述其中一项者,在犯规地点上对方踢间接任意球。若犯规地点在罚球区内时,则在6米线上离犯规地点最近的点踢出。在下列情况下,队员应被警告:1、进行“机动替换”时,替入队员在被换出队员还未完全离场时就进入场地或未从规定位置进入场地。2、连续违反规则。3、用言语或行为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4、有不正当行为。若队员没有发生更严重的犯规,则违反上述四项中的一项,应予以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若队员是在罚球区内犯规,则在6米上离犯规地点最近的一点踢出。若裁判员认为队员有下列行为,应罚令出场:1、犯有严重犯规行为。2、犯有暴力行为。3、使用污言秽语或进行辱骂。4、因犯规而被第二次警告。如比赛因队员违反上述第3或第4项而被罚出场,而该队员并无违反其它规则,应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罚球区内,则由对方在六米线上离犯规地点最近的一点踢出。决议:假如裁判员认为一名球员突破防守队员有明显得分机会时,防守队员故意犯规,裁判员判任意球(或球点球),由于该防守队员的犯规直接妨碍了进攻队员先前的得分机会,那么该犯规队员由于严重犯规应被罚令出场。如果裁判员认为队员(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手球而妨碍了进攻队员的射门和明显的进球机会时,该队员由于严重犯规应被罚令出场,并由对方罚球点球。队员一旦被罚出场,他既不能重新参加该场比赛,也不能坐在替补席上。该队可在队员被罚出场两分钟后补充队员。如在这两分钟期间内其中一队有进球,则可引用下列条款执行:1、如场上是五人对四人,较多人数一队入球时,四人的一队可补足人数比赛。2、如两队同时四人,入球后,两队都可补充队员。3、如果是五人对三人或四人对三,而队员人数较多一方入球时,只有三名队员的一方只可补充一名队员。4、如果两队均是3名队员,入球后,双方可以各补充一名队员。5、如果队员人数较少一方取得入球,则比赛继续,两队均不补充队员。两分钟计算方法是计净打比赛时间的两分钟,队员如替补被罚出场的队员,时间一到即可进场,无须待死球。第十三章 任意球任意球可分为两种:直接(这种球可以将球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和间接(这种球不能直接射门得分,除非在球入球门前曾被其它队员踢或触及)。队员在踢任意球时,所有对方队员必须离球至少五米直至球被踢出为止。当球滚动比赛即为恢复。如果对方队员在任意球被踢出前侵入距球五米以内时,裁判员应令重新开球,且须符合规则为止。踢任意球时,须将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球未经其它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罚则:1、如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球未经其它队员触及而再次触球,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若在罚球区内犯规,则应在6米线上离犯规地点最近的一点踢出。2、如果踢任意球的一方未能在四秒钟内将球踢出,则应判由对方在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决议:为了区别直接与间接任意球,当判罚间接任意球时,裁判员应单臂上举过头,并保持这种姿势直至球踢出后被其它队员踢或触及亦或成死球时为止。第十四章 累积犯规(一)累积犯规的原则适用于规则十二章(犯规与不正当行为)中提到的第一至十一项犯规,这些犯规的判罚为直接任意球。而其它犯规不计入累积犯规的范围。当某队累积犯规五次后,再犯规被判罚直接任意球的一律判第二罚球。被判罚间接任意球的不应判第二罚球。(二)每队在每半场的首五次累积犯规将记录在比赛摘要内。(三)每队在每半场首五次犯规被判罚的直接任意球,允许队员排人墙防守。(四)由第六次累积犯规起,被判罚直接任意球不可排人墙防守。1、除守方守门员及主踢任意球的队员外,所有其它队员须留在球场内,且在一条经过球而平行于球门线的假想横线之后,并离球5米。2、守方守门员必须留在己方罚球区内且离球至少五米。3、攻守双方队员必须离球五米及不能妨碍对方队员踢任意球。任何队员都不能超越穿过球的假想平行线,直至恢复比赛为止。4、主踢任意球的队员必须直接射门而不能传球给其它同伴。5、当任意球踢出后,任何队员都不能触球,直到球由守门员触及,或由球门柱或横梁反弹回来,或已成死球。6、根据规则第十三章第1项的规定,任意球不能在距离球门线不足六米处踢出。当一个通常情况下会被判罚间接任意球的犯规在罚球区内发生,此任意球须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六米线上踢出。7、一个队如在半场时间内累积犯规5次后,任何该队队员如在本方半场内,介于球门线和通过10米处第二罚球点平行球门线的假想横线之间的区域内再犯规时,判由对方踢直接任意球。踢任意球的对方队员须申明是选择犯规地点亦或第二罚球点踢任意球。8、一个队累积犯规五次后,若该队队员在对方半场或在己方半场通过第二罚球点平行于球门线的假想横线前犯规,则判由对方在第二罚球点踢直接任意球。第二罚球点如第一章第五项所示,而踢任意球须遵循本章第(四)款的要求。9、如比赛须打加时赛,所有在下半场的累积犯规都将在加时赛中继续实行累积。罚则:如有队员违反此规则,而违反者为:1、守方队员,如球未罚中应重罚。2、除主罚队员外的攻方队员,如球罚中无效,应重罚。3、主罚队员在球赛恢复后犯规,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第十五章 罚球点球罚球点球应从罚球点上踢出。明确主罚队员后,除该队员和对方守门员外,其它队员均应在场内及该罚球区外,并至少离球五米。对方守门员必须站在两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双脚可以移动)直至球踢出为止。主罚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在球未经其它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和再次触球。当球滚动综即为恢复。罚球点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当在比赛中执行罚球点球,以及在上半场或全场比赛终了时,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如踢出的球触及门柱,或触及横梁,或触及守门员,或连续触及门柱、横梁或守门员而进入球门,只要没有犯规现象发生,均应判进球有效。罚则:如违反本规则者为:1、守方球员,如球未罚中应重罚。2、攻方主罚球点球队员的队友,球罚中无效,须重罚。3、主罚球点球的队员在比赛恢复后犯规,应由对方队员在罚球点踢间接任意球。第十六章 踢界外球当球的整体在地面或空中越出边线时,应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把球踢入场内任何方向。踢球时,该队员的双脚须踩在边线外,而且球须放定在边线上。当球滚动比赛即为恢复。踢球队员在球未经其它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而对方队员在球踢出前,应离球至少五米。踢界外球不能直接入门得分。罚则:1、如球不按规定方法踢入场内,则由对方队员在原处踢界外球。2、如球不在其出界处踢入场内,则由对方在原出界处踢界外球。3、如踢界外球的队员在拿到球后未能在四秒钟内将球踢出,则由对方踢界外球。4、如踢球队员踢球入场后,在球未经其它队员触及前再次触球,则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若犯规地点在罚球区内,则球在6米线上离犯规地点最近的一点踢出。第十七章 掷门球当球的整体不论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了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攻方队员,应由守方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将球掷出罚球区外,可以直接掷过中线。当球出罚球区后,比赛即为恢复。当球掷出后在罚球区外掷球一方的半场内被其它队员踢或触及,这一掷球才算符合规则。掷门球时,对方队员在球被掷出罚球区前,都应站在该罚球区外。罚则:1、守门员掷球后,在本方罚球区内球被本方或对方队员踢或触及,裁判员应判罚重掷门球。2、如果守门员将球掷出罚球区后,球未经其它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3、如果守门员掷门球后,守门员接到同队队员的回传球并用手触球或控球,应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该任意球在距守门员犯规地点最近的6米线上踢出。第十八章 角球当球的整体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出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守方队员,应由攻方队员踢角球。球应放在角球区域内踢出。踢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未进入比赛状态时,即球未流动前,须距球至少五米。踢角球队员在球未经其它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角球可直接踢入球门得分。罚则:1、若角球未按规定方法踢出,应重踢。2、踢角球的队员在球未经其它队员触及前再次触球,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3、如果踢角球的队员在掌握球后四秒钟内仍未将球踢出,应判由对方在角球点上踢间接任意球。第十九章 有关以互踢球点球决胜的规定(在淘汰赛中决出胜负)若比赛赛成平局,需以互踢球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取代平局抽签)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主裁判选定一个球门进行罚球点球。2、主裁判以投币方式决定何队先踢。3、两队各派五名不同球员轮流踢五球。这五名各队员应由双方队长在罚球点球前,报告给裁判员,而且应是在赛前提交给裁判员的十二名队员名单中的五名。4、如两队踢完首轮五球后,双方进球数相同或均无进球,则应按相同顺序继续踢球点球,直至双方踢球次数相等(不一定须再踢五球),而一队比另一队多进一球时为止。5、在上述情况下,即第一轮五球后的额外罚球,应由剩余的7名队员继续踢。只有当队中的每个队员都踢过后,第3款所规定的队员才可进行新一轮的互踢球点球。6、在比赛中被罚出场的队员不得参加踢罚球点球。7、任何有资格参加踢罚球点球的队员均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8、以互踢球点球决胜负时,所有队员都应集中停留在非踢球点球的半场。第二裁判员负责管理这一半场及在该半场的队员。
是5人足球裁判的规则。。。不是足球规则。。。— —
判决的权利 每一场比赛由一位裁判控管全场。从裁判进入球场所在地开始,直到离开为止,裁判对于被指派的比赛,有资格全权执行规则。 权力及职责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件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有利的条件没有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记录比赛事件,向有关单位提出比赛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球员或球队职员采取处罚行动的指控,以及在比赛前、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生的任何其它事件。 *未指派计时员时,兼任比赛计时员的职务。 *因为违反规则的任何事情,或因为场外的任何干扰,停止、暂停或结束比赛。 *球员有被警告及判罚离场的犯规时,应予以警告或者罚出场地。 *确定没有未经允许的人进入球场。 *认为球员严重受伤时,停止比赛,将受伤球员抬出球场处理。 *认为球员只是轻微受伤时,继续比赛,直到球不在比赛中,才去处理。 裁判的判决 裁判对于比赛事实的判决即为最后决定。 国际足联决议 如果裁判与第二裁判同时对一犯规吹哨,而两人对处罚那一队的判决不同时,以裁判的判决为最终判决。 裁判与第二裁判都有权警告球员或判罚球员离场,当两人的判决不同时,以裁判的判决为终决。  第二裁判 比赛应指派一名第二裁判,在球场与裁判相对的一边执法。第二裁判可使用哨子。第二裁判协助裁判依据规则控管比赛。 第二裁判还有下列的职权: *对于违反规则的任何行为,有权停止比赛。 *确定球员替换是否正确完成。 当第二裁判有不当干扰的行为时,裁判应停止其职务,安排替代的第二裁判,并向主管单位报告。 在国际比赛中,必须委派一名第二裁判员。 计时员及第三裁判 比赛应指派一名计时员及一名第三裁判。计时员与第三裁判的座位应设在换人区相同一边的球场外中线处。 计时员与第三裁判应配备适用的码表(定时器)和可显示累计犯规次数的计数器,这些器具应由安排比赛球场的协会或俱乐部提供。 裁判或第二裁判受伤时,第三裁判可替代裁判或第二裁判执行职务。 国际比赛必须指派一名计时员及一名第三裁判。 能够同时对4名判罚离场的球员各计时2分钟, 能够显示两队在上下半场比赛的累计犯规次数。 比赛为两个时间相等的半场,上下半场各为20分钟。 比赛计时由计时员执暂停 比赛球队有权利要求1分钟暂停,上下半场各一次。
这是裁判的职责。。不是规则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以前常看五人足球。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五人制足球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伊朗裁判法加尼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