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感觉浓眉哥打裁判这么坑,这单打看着简直捉

爵士难以维持的火力;浓眉拿命拼季后赛名额|爵士|卢比奥|鹈鹕_新浪网
爵士难以维持的火力;浓眉拿命拼季后赛名额
爵士难以维持的火力;浓眉拿命拼季后赛名额
先奶一波火箭。我真的不知道火箭怎样才能输球,感觉真的就输不了。一个月前,他们输给了鹈鹕,那场也是这赛季灯泡+饼神出战唯一输掉的比赛,可鹈鹕赢球却一点高兴不起来——他们那一战失去了考辛斯。与爵士这场,火箭开局不利,上半场三分球16中2,半场只得39分,爵士的主场氛围让我想起了爵士虐勇士30分那场,按理说,爵士2月份以来状态这么好,他们也一度领先了15分,而火箭那边又是四天三战+背靠背最后一场——还是连续两个高原主场,这波连胜的势头按说断在能源解决中心也合情合理,毕竟这地方断过火箭球迷太多的念想——可当我看到哈登的攻框依然犀利,而爵士自己不断失误,各种着急,进攻端完全没个清晰思路的时候,我就感觉下半场还是得翻过来。果不其然,最后还是毫无悬念,其实当火箭反超那一刻,爵士赢球的希望就不大了——这赛季,火箭就跟北斗神拳里的健次郎似的,只要反超比分,就等于宣判:你已经死了!爵士落后10分的时候,比赛基本就可以放弃了——爵士的得分爆发力挺愁的,10分分差对于他们就已经很难追,何况对手是火箭,灯泡是那种给出回应能力太强的球星。最终,火箭还是有惊无险的收下了比赛。这赛季,火箭对三档球队的统治力真是堪比上赛季的勇士,说赢你10分绝不赢你9分,一点机会都不给。从场面上看,跟完整火箭能打个有来有回的,还就是勇士了,别的球队跟火箭能打的,基本都是火箭残阵或者自己手感暴击到夸张。勇士如果想拿到西部第一,就得在后面的比赛比火箭少输两场,就目前的形势来看,虽然勇士的赛程比火箭轻松的多,可火箭如果就只输一场,我也一点不会奇怪——真的就是这么强。来,我不骗你们,干了特仑苏,营养火箭人!爵士戈贝尔回归后,爵士开始疯狂填坑,一波13胜4负打完,一看西部排名,还落后第八名3场比赛。这14场比赛,爵士百回合净胜对手7.9分,排在同期第4,防守效率奇佳,百回合只丢7.9分,同期联盟第一——戈贝尔不愧是联盟内线最强防守大闸,有他在,爵士队的防守就是联盟一档,而戈贝尔伤停期间,爵士的防守是联盟后三名的水平,百回合净胜分也是联盟最低。没人担心爵士队的防守,他们的问题当然在进攻端。休假期他们失去了两大进攻核心,海沃德和乔治希尔——上赛季爵士队持球挡拆发起最多的两名球员——得到卢比奥显然填不了这个坑。可13号秀米切尔超出预期的神奇表现还是解决了不少问题,即使爵士在选择米切尔前就知道他是一个即战力型新秀,恐怕也想不到这个年轻人几乎完全扛起了爵士队的进攻大旗,不到半个赛季就完全确立了球队进攻核心的位置。19.6分+3.5助攻,54.3%真实命中率,米切尔这个数据当然是极大机会收下最佳新秀的水平。可如果考虑这是在爵士队拿到的数据,含金量就更高。爵士队偏慢的节奏和偏少的转换进攻,对数据爱好者本来就是不友好的风格,而球队在配置上对持球人的要求也实在不低。他们缺少空间点,内线收集了一堆终结型、护框型选手,大概只有杰雷布科算空间型,可杰雷布科除了三分球别的会的太少。戈贝尔只是个吃饼终结点,费沃斯能投篮但是射程到不了三分线,中距离准星也一般。爵士交易截止日引入3~4号位摇摆的克劳德,目前看来在骑士非常不准的三分手感依然没有改变。内线拥堵,外线1号位站的又是卢比奥,爵士队的球场空间实在不怎么样。米切尔在这样的环境下开发进攻,能打出这样的水准相当不容易。爵士虽然进攻差,但有意思的是,爵士队套路可没少打。他们有大量在弧顶的手递手掩护,手递手比例联盟第4,场均传球次数联盟第4——然而,这改变不了他们场均助攻联盟倒数第6,进攻效率联盟第17的现实,强队里只有凯尔特人和热火的进攻比他们还差。爵士的套路打来打去,有效命中率也不过联盟第14,可是因为传球太多,失误率也是联盟第10,像今天与火箭的比赛,这种传半天找不到机会的情况并不少见,他们是最喜欢把出手时间压到每回合最后7秒以内的球队之一,风格上看着挺累的。可你说爵士队想打的简单点行不行呢?恐怕是真的不行,他们的人员配置就是一群助人为乐的类型。内线几位都是终结吃饼型的,处理球的主要任务不在他们那。1号位卢比奥,联盟里最著名的几位主攻感人但是传球惊艳的带动型后卫之一;英格尔斯,挡拆自主进攻效率感人到流泪,可传球却风骚的一逼,配合发型和气质,完全是野球场老大爷的风格,63.1%的挡拆都在找队友,而且此人对出手机会之挑剔简直就是强迫症晚期,有人防守绝对不投,必须大空位才出手,虽说三分是真的准,可这种风格也自然不可能有太好的得分爆发力。不过,在卢比奥状态好的时候,爵士队的进攻往往还可以。卢比奥在2月份以50%的命中率场均投进1.4个三分球,场均得16分,而爵士队在2月份,不包括与火箭这场比赛,进攻效率是相当不错的110.7。当然,你不能指望卢比奥状态一直这么好,他在森林狼上个赛季也有一段时间非常厉害,可很快也证明了没法长期维持。当然,即使卢比奥状态回落,爵士队的实力依然很强,毕竟他们的防守实在太好,如果维持联盟中游的进攻,联盟顶级的防守,爵士队依然在季后赛名额争夺中有很强的竞争力。他们后面的赛程非常轻松,跟火箭打完了,跟勇士还有一场,难打的还有马刺,一场凯尔特人,两场森林狼,一场开拓者,一场快船,一场鹈鹕,相比西部3~10名的其他球队,这已经很好了,毕竟还有太阳、国王、老鹰、灰熊、独行侠送温暖。爵士的问题在于他们落后的还是太多了。如果以西部第八的掘金为标准,他们落后3场,可掘金多半是要进季后赛的,竞争对手里实力最弱的鹈鹕领先他们4场,剩下21场比赛的情况下,对他们的要求有点高。在今天输给火箭后,ESPN的BPI预测他们会与鹈鹕、快船、掘金的战绩相同。对于爵士来说,他们后面的比赛不能有任何闪失,特别是与竞争者的直接对话,一个好消息是,他们本赛季与快船、鹈鹕的比赛是上风球,坏消息是他们还要打两次森林狼,而前两次他们都没怼过。鹈鹕浓眉哥最近真是厉害炸了。考神倒下后,浓眉场均打38分钟,砍33.9分+13.2篮板,完全是个不可阻挡的野兽。可即使拼到这个程度,鹈鹕也不过是7胜5负——注意,他们赢的比赛,对手是雷霆、篮网、活塞、湖人、热火、雄鹿、太阳,输掉的比赛,对手是快船、国王、森林狼、爵士、76人——很明显,赢的对手综合实力不如输掉的对手,而且输掉的对手有几个是他们卡位战的直接竞争者。鹈鹕这12场比赛的百回合净胜分是-0.6,除了跟湖人、雷霆和活塞是大胜,他们赢得都挺辛苦,而输球倒是挺干脆,跟爵士、76人、快船这样内线有防守型大中锋球队的比赛,浓眉打的也不好,而浓眉打的不好,鹈鹕就很难赢球——鹈鹕现在想赢球,浓眉就必须打的好,而且是特别好才行。没有考辛斯,鹈鹕的问题大了。替代品米罗蒂奇和奥卡福都是终结型打法,一个是外线投射终结,一个是低位终结,考神则是一个什么都会的综合体,米罗蒂奇和奥卡福能做的,考神都能做,而考神的高位策应显然是米罗蒂奇和奥卡福做不了的,何况这两人在鹈鹕打的也不好,米罗蒂奇的三分球命中率只有26.9%,奥卡福这岁数只能交出50.2%的真实命中率。这两个人没办法在衔接段像考神那样持球带队,鹈鹕除了增加浓眉的出场时间,由他大量消化球权,也没有别的办法。浓眉的确是棒,回合占有率从27.5%提升至34.2%后,浓眉还是维持了58.4%相对体面的真实命中率。但鹈鹕的进攻还是下滑的厉害,小样本下从百回合108.3分下滑至104.8分。有意思的是,考神缺席对防守端的影响目前还没有显现,鹈鹕的百回合丢分反而变少了一点,原因可能是鹈鹕目前遇到的对手进攻型球队还是少,恐怕还不是鹈鹕接受真正考验的时候。实际上,鹈鹕摆出的双塔+三小的阵容,因为后场身高太矮(隆多1.85米,霍乐迪和摩尔1.93米),篮板球本来就是一个需要双塔能力拉升的项目,在两大收板机器考神和浓眉压阵的情况下,鹈鹕首发阵容的后场篮板率也不过是74.7%的极差水平(防守篮板率最差的老鹰是75%),理论上缺少了考神,鹈鹕的防守篮板球应该是一个巨大的隐患。总而言之,鹈鹕最近6连胜的战绩,并不能代表他们的实力,浓眉最近几场每场都拼到最后时刻的壮烈才是鹈鹕现状更贴切的反映。就纸面实力来说,鹈鹕应该是西部3~10名里最弱的,没有考神,他们其实只有3~4名实力上合格的球员——浓眉、霍乐迪、米罗蒂奇,半个摩尔(防守体型太吃亏),其余球员的真实正负值都是负数,而米罗蒂奇来到鹈鹕后状态也不好。霍乐迪在考神受伤后三分球命中率又滑落到29.5%,虽然有些场次打的不错,但还是无法在保证效率的情况下进一步增加球权,考神释放出的出手权,浓眉还是要抗大头。一些球迷指责浓眉带队成绩不佳,只会空砍,可实际情况就是,鹈鹕这支球队的配角真的很差,你不能总把眼睛盯在核心球员身上,以为有两个超巨就一定能扫平天下——还真不是谁跟乔丹一起打球都能拿总冠军,不然91年前那些系列赛都是乔丹故意输的么?篮球始终是5个人共同合作的运动,角色球员的作用远远比一些球迷想象的重要的多,所谓单核夺冠,配角个顶个都是功能性球员里的极品。浓眉的水平不需要质疑,联盟一线超巨,稳压他的也就那四个人,说句招黑的话——一点也不觉得现在的大帝比他强。鹈鹕的赛程有点愁人,两战火箭,一战勇士,大概率要输,两战马刺,一战爵士,一战开拓者,一战凯尔特人,一战奇才,两战快船,一战骑士...跟独行侠、太阳、国王、灰熊的比赛一定要稳稳收了,不然真的悬。哎,浓眉这些年,真是可惜了。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看点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看点联系。又禁赛,考神已成坑神,浓眉哥内心该有多纠结_百度知道
又禁赛,考神已成坑神,浓眉哥内心该有多纠结
我有更好的答案
马上季后赛了一切都有定论未来是属于他们的,或许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吕汉全文阅读 - 找小说网
=> 《》 => 全文阅读
选择背景颜色:
选择字体:
选择字体大小:
宽度设置:
女频访谈——起点女作网络小说之我见
  起点女作网络小说之我见
  近日与起点几个编辑大人稍有接触,女频龙子大人嘱我写一篇文,谈谈关于女性网络小说的心得和体会。说来很是汗颜,从当初一时冲动在键盘上敲下“吕汉”两个字开始,至今也不过一月多的时间,简直是新得不能再新的新人,顶着这样的身份写这篇文章,连自己也有些惭愧。不过好在虽是新写手,却是老读者,陆陆续续在起点、晋江等网站泡了几年,一些大神作品俱都一一拜读,倒也有几分心得,借此契机与大家说一说,也觉得很有意思。
  这几年网络文学很是红火,相关网站也办得热热闹闹。这些网站有的风格相近,有的品味迥异,而其中,我认为当以起点和晋江为代表。起点,商业网文的代表,业界称是种马文的发源地,其作者和读者大约有百分之八十是男性。市场决定需求,不同的读者群决定了哪些文在哪些网站会红。如果你只希望做一个自娱自乐的自由写文者,纯粹追求精神上的自我满足,那么你现在可以关闭这个页面,不再看我接下去絮絮叨叨的一些废话。如果你的目的是希望在以万数计的网络写手中崭露头角,并最终获得相应的利益,那么,请你且听听我作为一个老读者的肺腑之言。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起点是一个对女作非常残酷的地方。虽然近年来由于女频的开设以及首页设置的女频专推,这种情况略有好转,但在起点能略被一提的女作仍然寥寥可数,不过随波、柳丁、府天、三津等几人而已,而其中,除了柳丁的《命运》中主角为女性以外(就算在此文中,主角身上的女性特征也少得可怜),其余各本的主角一律为男性。女作不写女性主角,而写男性,除了钦佩她们超越性别的功力之外,也不得不让我们感叹起点女主文的人气之低。至少在目前的起点,女作加上女主的文,前途只有两个字:无亮。
  为什么会如此,我们可能要从网络小说的特点谈起。网络小说是近年新近兴起的商业文学。商业性是其与传统文学的最大区别所在。那么这种商业性又体现在哪些方面呢,个人认为,至少有两点。一、行文明快、简洁,节奏性强,以最少的容量传递最大量的信息;二是丰沛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以适度的YY打开读者的思维空间,提供读者现实生活中所不能有的快感。回顾起点近年来的男作红文,不管题材有何变化,这两点却是始终不变的。这也是作为商业网站的起点签文首推情节,文笔最末的原因。
  女作文学,由于其性别而导致的对社会关注方向的不同,大多是以感情为主要题材的。善长工笔精绘,善长叙说一个缠缠mian绵的感情故事。如果在金庸、琼瑶的那个时代,这类文还能以其优美的文笔,与其实同样具有YY风格的武侠小说平分秋色,但到了如今的网络社会,这类文就立刻显出了它的先天不足。所以在起点,大量的女作网络小说长期处于点击、推荐、收藏率超低的状态,要靠一个女频才能委委屈屈的生存下来也就不奇怪了。
  所以,当我们大声疾呼要重视女作小说,要振兴女作小说的时候,我们也应当回头检讨一下自己。我们的小说的文笔是否简洁、精炼而优美,我们的小说内容是否具有独特的创意。如果这两项都做得很好,无需你自我宣传,具有强烈商业意识的起点编辑自然会找上门来与你签约,如果还没有做到,那么下一章、下一本,请你尝试一下改变自己。承认自己生产的货物不符合市场需求,并加以改进,这并不是一件丢脸的事,
  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广大女作们必须以一种健康的心态肯定男作们在商业文学上取得的成功,并勇于取长补短。我相信,以女作们细腻的文风,丰富的情感以及认真的写作态度,再补之以充满创意的大胆想象和适度YY,一定能创出网络时代我们女作文学自己的道路。
对书评的一点解释
  书评区里看到很多朋友还在谈论改变历史的问题。东园以前就已经解释过了,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现在也不过进行到了一半而已。东园不想写那种轻轻松松就一帆风顺的夺得天下的故事,那种看着轻松,但没有回味。真的人生是破除万般险阻才能终得彼岸的。当然,到不了彼岸的其实是大多数,但这毕竟是小说,东园不想写得那么悲剧。而未来的发展,东园其实也在简介里有过一丝透露。现在只能告诉大家,未来和历史并不太一样。
  还有,吕雉嫁给老刘的问题也被一再提起。怎么说呢,我书里的吕雉并不是现代那种很自我的女性(东园并不喜欢过于自我的性格)。东园觉得,人活在世上,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爱自己的人。甚至有时候,必须要委屈自己,成全别人。这并不是懦弱,而是善良。一个人活在世上,有一颗善良的心,纵使生活艰难,但只要俯仰无愧于心,就是幸福的。
  文中的吕雉虽是现代人的穿越,其实骨子里很传统。到目前为止,她并没有为自己考虑过什么,想的其实都是亲人、朋友。包括婚姻其实也是如此。也许有人并不理解这种感觉,其实真正走到婚姻门口的人才会明白,婚姻并不是两个人的事情,它其实关系到一家人的幸福。所以,有时候,感情并不是超越一切的,现实才会让人屈服。
  文中的吕雉可以不嫁给刘邦,但她又能怎样呢?继续云游四方去?让家中父老抬不起头,让妹妹嫁不出去,让父母终日忧愁得不能安息?在那个时候,吕雉在感情上并没有爱上谁,所以嫁给刘邦,或者嫁给任何人,对她来说并没有区别。对她来说,那是她的一次牺牲。她并没有想过以后成为吕后的辉煌。其实她若无牵无挂独身一人,是根本不会想要这种生活的。而同时,她还存在一丝希望,希望能改变刘邦,让这个男人不要像史书所记载的那样,如果真的能够做到,那么她和刘邦相守一生也未必是痛苦的事情。只是时势强过人,当一个人走到了某种位置上以后,改变就是必然的了。而她仍执着于那丝希望,无疑是没有出路的。于是也就有了吕雉日后的一点点转变。
  天生圣人,我是不相信的。我只相信,无情的世事才会真正把一个人雕刻成型。
有几句话想说
  最近看了不少读者的留言,对于《吕汉》这本书提出了不少意见,我看了,很有感触,也有一些想法。
  有不少读者觉得对这本书相当不满意的是,主角至始至终在随着历史起伏,并没有改变历史。我非常理解这种心态,看架空就是要看历史要被怎样改变,如果不改变,那和读历史书有什么两样。但是我也在想,改变难道只有一种方式吗?说实在话,在写书之前,我首先是一名忠实的读者,而且酷爱架空历史类的小说,但是读得多了以后,对那种千篇一律的改变历史觉得实在有些乏味了,且不说主角是否能有那么大的能耐将现代科技以及现代的政治制度完美的在古代实现,就只说历史进程,是否一定是要主角称王称霸,然后南征北伐,甚至把美洲都纳入囊内,才能算是真正改变了历史了呢?
  也许我的创作思想比较陈旧一些,我始终认为写小说就是在写人。
  写一个现代人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时代,如何适应,如何生存,再如何改变身边的人和历史进程。如果想得细一点的话,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心理重建的过程。
  我写《吕汉》最初是出于一种冲动,其实最早想写的是虞姬,后来觉得这个人物故事不够丰富,于是才选了吕雉这个历史上毁大于誉的角色。但当我真的沉浸到这个角色中的时,我觉得她的人生、性格、感情的复杂程度丝毫也不亚于一些经典架空中的男性角色。
  由于她是女性,所以环境决定她不可能抛头露面与男性明刀明枪的一争高下,请不要以《命运的抉择》反驳我,《命运》中的主角,我实在看不出有一点女性的特色和心理,虽然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但我也必须实事求是的说,《命运》的主角其实是一个披着女人外衣的男人。她的心理是男人的心理,而不是一个正常的女性心理。当然,这样的主角会令男性读者更有代入感,但是,这样的形象绝不是我所希望塑造的吕雉形象。
  吕雉,从其性别来说,是个女子,从其出身来说,也只是商贾之家,没有丝毫高贵的血统,嫁的人,也只是一个浪荡无行的亭长,所以凭着她的性别和地位,想轻易折服那些当世的英雄,未免也把古人的智慧看得太轻了些。
  我笔下的吕雉,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文科女生,若在现代,无非是找份工作,然后找个爱人结婚生子,安安乐乐的过一生。但是她穿越到了吕雉的身上,必须背负吕雉的命运,于是只能开始一种漫长的性格重塑过程。她的身上有两种倾向在不停的争斗,一种还是现代小女生的性格,没有什么大志向,更不想承担什么历史的重任,只想着安安稳稳的过一生。而另一种,她却又不甘心,想着改变什么。当她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的时候,她所看到的,所听到的,以及命运所指向的,都让她向着历史上的那个吕雉越走越近。
  所以,且不说能力与否,便只是改变与不改变的想法之间,吕雉便始终在徘徊。
  她所接受的是那一世的历史教育,知道的只是一些历史概念。二世暴虐,引得秦末农民战争风起云涌,刘邦这个流氓天子坐了皇位,项羽这个悲情英雄饮恨江边。吕雉的身份决定了她其实一直站在胜利者的这边,她若想改变,改变什么?除非是杀了刘邦自己坐天下,像《命运》中一般自己做女皇。但这决不是这个内心里仍然是一个文科女生的吕雉所希望的。她,其实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她骨子里只希望自己的亲人能够幸福,希望那些美好的人和事物不要被历史的残酷搅碎。她,其实从未想过自己来坐皇庭,夺天下。
  也许我的表达方式过于隐晦,实际上,我非常希望我笔下的吕雉能有一种母性的温情与坚韧。她是一种传统的女性,表露于外的性格比较冷静和理智,甚至有时候有些淡漠无情。但在心底里,她爱着并包容着自己身边所有的人,甚至包括历史上已作定论的刘邦,她都曾经努力克服心中的障碍,尝试着去接受他。对于自己的人生,她认命了,但是对于别人的命运,她却想改变。她一直努力保护着自己和家人,并想去保护那些她所欣赏的、所感动的历史人物。如果说在这本书的前半部分她曾经想过改变历史,那么保护那些她所爱、所喜欢的人不至于重蹈那种悲剧式的命运,是她唯一的目标。
  说前半部分,是因为目前本书正进行到这里,但是人是随环境发展变化着的,尤其在那样一个跌宕起伏的铁血时代之中,在未来,贵为一国之后的吕雉又将如何,还是请大家慢慢往后看吧,我只想说,对于这个人物,对于我笔下的吕雉,对于一个以穿越前提存在的人物,改变肯定是必然的,但应该于大家所曾经读过的那种不同。
  吕雉,终将创造属于自己的大汉历史。
  ---------------------------
  另外,因为本书已经签约,写到现在,上架已经不是一件难事,但是我曾经向晋江的读者承诺过40万字以前绝不上架。今天,我在起点向大家再说一遍,40万字以前本书绝不上架,至于究竟何时上架,我个人的愿望是公众章放得再多一些,甚至放到60万都有可能。
  因为对于我来说,你们能来看这本书,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吕汉》要上架了。
  如果大家点开目录,可以看到VIP章节里已经有了第一百三十六章“纳妃”。
  东园并不以写书为生,否则也不会写这么小众化的书,但是写到今天,三个多月了,人的精神上难免有些倦怠,上架可能会给我一点小小刺激,逼着我不至于随便就太监。
  《光绪中华》的妖熊大人说上架了才表示你有写完的诚意,别人才会收藏,我觉得这话有道理,所以在完成承诺各位大人的40万字标准后决定上架。
  由于这本书先天题材以及等等原因,到目前为止,收藏情况和起点的一些红书相比简直是天地之别,所以上架的那点收入对来我说实在算不上什么,实话说,我也不是为了这个上架的。所以,上架后,我会把每章的字数控制在之内,绝不超过三千,也就说是如果您订阅《吕汉》VIP中的任何一章,都只需要为其中的2000字付钱,其余8、900字都是东园奉送给大家的,算是东园的一点小心意。
  唯一的希望是,您能够支持东园的正版。毕竟盗版网站上病毒、木马及流氓软件都很多,惹上了就是大麻烦。
  上架了,东园给大家一鞠躬,请大家不要走开,继续支持。
关于吕雉与戚姬--回复修真大师的书评
  首先谢谢修真大师给我这么长的评论。
  对于大师的书评,我谈一下自己的想法:
  一、戚姬是否害过吕后
  “戚夫人是想夺嫡,不过她夺的不是皇后之位,而是太子之位”。
  这句话很天真,以当时的情景,失去太子之位的皇子基本都不得好死,大师可以参见汉武帝的哥哥刘荣的遭遇。然后,在后宫里,失去儿子,尤其是还是一个曾经是太子的儿子的妃嫔,那是生不如死,同理可以参见刘荣她娘粟姬的情况。
  “史记上有那一段文字说戚夫人害过人,你找不到”。
  戚夫人是否害过人且不辩论,至少历史上很清楚的记载着两件事,一是戚夫人让刘邦把吕雉的唯一女儿,就是那个被刘邦扔到车下三次,而已已经嫁给张敖的女儿送去和亲。古代女人和亲的后果是什么不必我说我,何况当时吕雉的女儿已经是张敖的夫人了。当然最后小吕出面了,这事没成。二是戚夫人劝刘邦让当时才十三四岁的刘盈带兵去打英布。一个是多年宿将,一个是未成年的少年,后果不想可知。打败仗的结果是什么,自然是刘盈要从太子的位子上滚下来,如果这孩子还能活着回来的话。至于大汉会不会因此而被垮掉,那绝对不在戚夫人的考虑之中的。于是当时贵为皇后的吕雉不得不长跪在刘邦的殿外为儿子求命。
  二、戚夫人的结局是悲惨的。这个我非常承认,但不能因为她死得惨,就不能客观的看待历史。
  戚夫人跟随刘邦的时候,他已经是汉王了。在还是一个小姑娘的小戚眼里,刘邦是个大英雄,她对老刘的感情里肯定多多少少有些崇拜。但是吕雉不是,吕雉嫁给老刘时,是富家小姐,她眼里的刘邦始终是那个沛县的混混,就算后来发达了,当了皇帝,吕雉心里的刘邦还有个混混的根子在那里,这种印象是改不掉的。男人难免都有些英雄情结,他们会更喜欢哪一个女人,不言而喻。
  再说当初打天下的时候,自己的两个儿女被老刘几次三番扔到车底下,最后被夏侯婴捡了回来,若说吕雉不知道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到了那个着名的食羹的故事里。小吕其实是和老刘他爹一起被绑到战场上去的,老刘说的那句分羹的话,小吕没听到也肯定不可能。爹都能吃了,何况是鄙如衣服的老婆。我们不必多想,就应该可以推断出,小吕当初嫁给老刘的时候,可能还有点感情,毕竟是自己的第一个男人嘛。但到了大汉成立时,身为皇后的小吕肯定已经对老刘啥感情都没有了。因为很不幸,她看到的正好是老刘最卑鄙、最无耻的一面。
  好,我们现在绕回来,历史上的小吕究竟是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戚夫人,为了嫉妒?当然很多历史上都是这么说的,但如果从我们前面推断过来的话,一个对老公已经丝毫没有感情,相看两相厌的女人会嫉妒老公的小老婆?当然有可能,但还没有到下这种毒手的地步吧。那小吕为什么要用这么狠毒的手段杀戚夫人呢?结论只有一个,为了仇恨,为了报复。在老刘活着的时候,小吕虽是皇后,却只能忍气吞声。从历史上来看,小吕当时的行为只是防守而已。因为她不能进攻,吕家的势力已经够大了,已经足以引起刘邦的猜疑,如果小吕还有什么动作的话,只能给自己的整个家族带来灭顶之灾。但是隐忍并不代表她心里不恨,当刘邦要把自己已经嫁人的女儿送去和亲的时候,当她长跪在刘邦的殿外为自己儿子求命的时候,也许那时候她还听到了小戚和老刘在殿里的调笑,当然这纯属想象,不必当真。在这些时候,仇恨就如一滴滴毒汁渗进了她的心里。
  所以在老刘死了以后,小戚的依仗没有了,小吕终于可以报复了,她立刻就痛快淋漓的把小戚赶去干粗活了。请注意,小吕并不是一开始就下毒手的,她最初只是把小戚剥去了华美的衣衫的首饰,把她和宫里的粗使丫头归成一堆去干活。至于别的丫头会不会势利的欺负小戚,那种情况大家完全可以合理想象。
  但是一直娇生惯养的小戚受不了。她十来岁嫁给刘邦,过了近十年锦衣玉食的日子。十多岁的女孩子性格应该还没有成型,任性一点丝毫也不奇怪,接着是当了娘娘,所有人都奉承她,小戚自然觉得她天生就该是过这种高高在上的生活,一朝翻落云端,竟成了粗使的奴婢,落差如此大,才二十来岁的小戚怎么忍得了,她好歹也为刘家开枝散叶作出了贡献,怎么男人一死就这样对待她呢,还要受宫里最低贱丫头的气,自然是委屈,然后就一边干活一边哭,说“子为王……”这段历史上有,大家可以自行查找。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注意一个惊人的巧合,小戚的这段唱词如果套到小吕身上也行。当初小吕被逮到楚营,过了差不多两年的囚役生活,而当时,刘邦为了笼络吕家稳定局面,封了刘盈为太子。所以小戚的词传到小吕的耳朵里,就难免勾起小吕的伤心事了,她自然而然的就想到,我当年受苦的时候,你小戚在哪儿呢,你在老刘怀里享福呢。而最重要的是,因为那段生活,社会上总流传着小吕和审食其的绯闻,不管是不是真的吧,反正这种事情是说不清楚的,越描越黑,已经让小吕相当憋火了。然后,小吕就又要想了,噢,你都到这地步了还不死心啊,还想着你儿子来救你啊,搞不好还想你儿子造反带兵把我和我儿子杀了,自己当皇帝呢。老刘活着的时候,总是说刘如意像他。老刘是什么人啊,造反起家的人,刘如意像他,保不准将来也要造反。虽然现在还小,但他总会一点点长大啊。与其等你长大以后杀我,倒不如我现在就杀了你。
  我不但要杀你,还要让你儿子死在你之前,得让你知道你儿子已经死了,彻底绝望了,然后再折磨死你。这才是先心灵后肉体的双重致命打击。
  东园先申明,在这本书里我绝对没有美化小吕的意思。从客观的角度上来看,小吕的行为纯粹就是一个受了刺激的女人发了狠以后干的事(女人咬牙发狠起来会很可怕……)。小吕这时候已经当了皇太后有些日子了,也就意味着,她已经说一不二有些日子了。修真大师不必再说什么法律,什么手续,在两千年前的封建社会,小吕接受的理念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杀人要理由吗?这就是最BH的理由。
  小吕骨子里并不是一个政治家。她的前半生就是个吃过苦,受过罪的家庭妇女。刘邦死了以后,这个家庭妇女地位陡变,成了主宰整个帝国的人。但是地位并不会改变她的本质,小吕本质上还是一个家庭妇女。而且还是那种从没有过职业工作经验的纯粹的家庭妇女。家庭妇女最看重的是什么?儿子,女儿,老公。对小吕来说,老公已经被抹去了,就剩下一对儿女,越发的看得像眼珠子似的。谁敢动她的眼珠子,她就敢跟谁拼命。这种意识让当了皇太后的小吕其实有些变态,不过话说回来,中国历史上当了皇帝的人不变态的还真是少。
  而同时,对于一个皇帝来说,刘盈的性格确实懦弱了一些,这个也和他少年的经历有关,不管是谁,如果在逃命的时候被亲爹从车上扔下来三次,也难免会有些心理阴影吧。我估计刘盈从那以后看见刘邦腿都有些哆嗦,话都讲不齐全。
  再说明一下,我这里说的只是历史上的那个吕后。
  作为女人来说,小吕的性格是超级刚强的,要不她早就死在楚营了,看到自己的儿子这样,有些恨铁不成钢也是难免。刘盈不像刘邦,这一点既让她高兴又让她烦恼。怎么办呢?小吕的终极大法出炉——让刘盈去参观那什么人彘,想让这个没见过血的儿子开开眼。她估计心里还在想,当皇帝就要心狠手辣,你这么软弱怎么行,我活着还能替你把天下给撑住,可我总有老死的一天,我死了以后你怎么办?
  可是她高估了刘盈的承受能力。就如前面所说,刘盈是有心理阴影的人,而他爹刘邦就是造成他心理阴影的根源。原本他还有一个慈爱的母亲可以作为精神依靠,现在他眼睁睁看着弟弟刘如意在自己怀里吐血,看到那血糊糊看不出形状的人彘,刘盈心里最后那根支柱咵嚓一下倒掉了——原来他娘和他爹根本就是一种人。
  扯远了,再回到这个论题的开头,首先,我绝对没有美化吕雉。对于起点众多YY穿越来说,我写的这个小吕实在是太不完美了。其次,就算历史上的小吕,其人有可恨之处,却也有可怜之处。我们看待历史人物,应该站在当时的那个历史时期看来,把自己当成那个人,全面的考量她周围的时、势,不带任何褒贬的客观分析她的心理,发掘文字背后的故事。每一个历史人物都有必然的历史局限性,从小吕身上谈到民主和自由,简直是一个可笑的事情。第三,吕汉毕竟只是一本小说而不是一本历史传记。如果你把它当成历史传记来看,我会感到很高兴,因为这表明我的很多YY相当合理,可以以假乱真。第四,关于是否把不是小戚做的事情安在她头上,由于本书还没有盖棺定论,后面犹有曲折,请修真大师暂时不要下结论。
  以上。
  虽然我曾无数次的假想穿越到时空那一头时会是怎样的景象,但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一切竟然会真的发生。
  在那个时空,我是一名普通女生,有一个普通的家庭,生活安定,除看看闲书之外,倒也无其它爱好,生活就像钟摆一样平稳而规律。
  而在这个时空,我的名字叫娥姁(音许),吕娥姁,我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妹妹。
  我不知道在这个时代我能做什么。在这个如此遥远的时代里,一个背不全元素表,搞不懂能量守桓定律,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不能工女红不能事稼穑,更不懂琴棋书画的文科女生怎样才能活下去。
  出生后,我花了整整三年来思考这个问题。这三年里我畏惧着与任何一个陌生的人接触,在稍稍长到能够自己行动的时候就拒绝与任何人的交流。我长时间的缩在房间的角落,一个人,不吭声,只是发呆,然后偷偷的掉着眼泪。
  所以,在我三岁以前,虽然模样长得精致秀气,却怎么也看不出一点点的聪明样儿来。我只是一个古怪且令人讨厌的小孩儿。我在这一世的父母于是一直忧愁着,幸好,他们都是宽厚的好人,虽然不断的被失望和忧虑所困扰,却仍然疼惜着我,爱着我,像天下所有伟大的父母一样包容着自己另类的女儿。
  三岁时,我的妹妹出生了。
  那天,我被带到母亲的房间,看见两个哥哥都带着一脸兴奋的表情围在母亲的床边,而刚出生的妹妹被父亲抱在怀里,好小,皱皱的,红通通的,半瞑着眼睛嘬着近乎是半透明的手指。父亲微笑着呼唤着我:“娥姁,来,看看你的妹妹。这可是你的妹妹哦,你是姐姐了,以后要知道照顾妹妹,知道吗?”
  母亲斜靠在床头,带着点虚弱的微笑:“是啊,我家娥姁也长大了,先生,您该给娥姁取个大名了。”父母的年纪比母亲大许多,所以,即使在内室,母亲仍敬称父亲为“先生”。
  父亲沉吟了片刻,走到书案前,取笔在一枚竹简上写了一个字,然后把我拉到身边,将那枚竹简放在我的眼前:“这个字念雉,是一种有着很美丽的长羽毛的鸟儿。吕雉,就是你的名字,现在是一只小小鸟,将来说不定会长成一只凤凰哦。”
  我睁大眼盯着那个古怪扭曲着的黑字,吕雉!
  我很想矫情的晕过去,但是没有,我的神经某种时刻倒有一种讨人厌的韧劲,崩在那里,似乎再加一丝丝力道就要断了,却又始终没有。我反复的想着六个字:
  “原来我是吕雉。”
  即使是对历史的不甚至了了,我也能知道吕雉这个名字代表着什么意思。
  我居然是吕雉!
  我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消化这个名字带给我的震惊与恐惧,我日复一日,夜复一夜,苦苦的回忆着与吕雉这两个字连系在一起的一切信息,像是在水中捞月,总似乎记起了什么,却又消散模糊不可捉摸了。在那一世,我显然不是一个好学生,虽然学了几年的历史,也不过是敷衍差事,如今除了几个名字,几个年代,竟然全都还与老师去了。
  预知却又未知的未来遥遥的在远方等待着,每过一日就向那未来迈进一步。我开始生病,缠mian在病榻之间,我恐惧生,又恐惧着死,这种不可说、不能说的恐惧像阴影一样笼罩在我的身上,低低沉沉,抽去了我脸上最后的一丝幼儿的红润。
  我整整病了一年,父母亲为我请来各地名医,黑苦的药汤怕是有喝了一水池下去,这病还是好不了。病到昏昏沉沉间,我想,死了倒也好罢,一死百了,怕是又能回去了,不必再顶着吕雉这个名字,面对着那可怕的未来,在这个陌生的世道活下去。
  然而我始终没有走到了那一步,缠缠mian绵病了一年,我忽然醒悟,我死不了,如果我是吕雉,我就死不了,因为吕雉有吕雉应该走的路,没有走完吕雉就该走的路,做完吕雉该做的事,我就死不了。
  如果上有苍天,这,就是天命!
第一章 单父的吕家
  我出生的地方名叫单父。秦时属于砀郡,古来是宋国的领土,宋灭以后又归了魏国。
  我的父亲是一个视土地为命的人,祖父留下了不过几亩地,传到我父亲的手里,经过几十年的辛苦积蓄,这几亩地已经变成了几百亩,成了远近闻名的地主,而原来小小的吕家也升格成了吕府,乡人见了面也都尊称他一声吕公。
  父亲在单父也有几间铺面,但不过经营些米面、布匹之类,盈利总在其次,目的还在于销售从那几百亩土地里生发出来的物产。在父亲的眼里,土地才是一切。
  我的两个哥哥,吕泽和吕释之,在我出生时都已经有十多岁了,他们虽没有赶上秦灭六国前的那些血流盈野的战役,但十几岁的少年心里还是跳动着一颗游侠的心。父亲在儿女教育上面从不吝金钱,自大哥五岁起便请了当地有名的饱学之士授学,可是他们哥俩在学问上始终不过了了,兴趣倒是缠着家里的护丁舞枪弄棒,做一些领雄兵、败强敌的梦。
  父亲性格终是温和,见强求不了,自揣家里的这点底子还不至于让这哥俩有一天没饭吃,便也随他们去了。只是便宜了我,不必如祝英台那般辛苦的外出求学,在家中便有老师授课,以至于后来,学堂里常常只剩下我和妹妹吕须,我的两个精力充沛的哥哥却溜得不见人影。父亲也只得叹气着对我说:“雉儿,你那两个哥哥读书上但凡有你一半用心上进,我这请先生的钱也不算白花了。”
  在吕府做西席想必是令人郁闷的,父亲请来的先生在教了两个哥哥以后,常常有卷起铺盖卷走路的冲动,我想,大概是因为教这两个毛小子实在是太令人没有成就感了。不过,在这乱世,读书之人想找到这等既轻松自在又颇受尊敬的活儿大概是很不容易的,所以,这位胡济世胡先生也就一直呆在吕府没有挪窝,只在私下里喝喝闷酒而已。直到我的入学,才令他精神一振,直感叹此生得英才而教,乃大幸也。但也还有小小的一点遗憾,我,终究是一名女子。
  其实我当然算不上什么英才,一个二十岁的灵魂装在一个几岁孩子的身体,在人生的前几年能够抢跑得分,那是一点也不奇怪。每次听到先生这么说的时候,我都微微一笑,心里不禁萦绕过几个名字,那几个属于这个时代真正的奇才的名字。
  父亲无法禁止哥哥们的任性游荡,他也说不出什么大道理,后来便时常带着我们出去,借着察看庄稼长势的机会,领我们看那片广阔的土地,那片他一生心血换回的财富。
  他坐着牛车来到乡下,总是离着那些田亩半里多路就下了车,然后一手牵扯着我大哥吕泽,一手搭在我的肩上,走到田边。这短短的半里多路对他显然是极享受的,他一步步走近那些田地,脸上自然而然的带着一种春风洋溢的神情。有一次,他还在田边蹲下,抓起一把土,凑近鼻端嗅着,然后感叹,“这土不错,够肥,看来今年的庄稼是不用愁的了。”其实土好不好他是不知道的,虽然他是这数百亩地的主人,自己却没下地劳作过一天,他就是一个单纯的“大地主”。
  父亲站在田埂上眺望着自己田地的边际处,然后长吸一口气,又慢慢呼出,对着身边的吕泽说:“泽儿,释之,你们喜欢什么,爹也不管你,爹也不指望你们出人头地,你们只别糟踏了咱们家的这几百亩的地就行了。雉儿呢,到底是女孩儿,她纵然要强,也还是要嫁到人家去的。”我的两个哥哥都应了一声,但显然是心不在焉的,眼珠子转来转去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在我眼里,这几百亩田地不过是转瞬黄花,在即将到来的大时代里,我眼前这位
“大地主”的这点心血与财富连点泡沫都算不上,就将烟销云散。乱世藏金,在这个时代,没有什么能比黄金更有价值。
第二章 计划
  所以,我要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很多很多的金子。
  在那一世,我好歹也看过几本穿越的文章,那些宜古宜今的牛人创造了无数领先时代的产品,直赚得盆满钵满。牛人们通常有个理科的底子,某些变态些的还是学材料或者直接就是学冶金,甚至某某人还是个双硕士,兼修经济学。而我却不过是个连文科都没学好的三流学生。
  唯一庆幸的是,我那一世的母亲为了塑造她心目中的现代淑女,曾对我的厨艺狠狠操练过,虽然现在是多年不动锅铲,但一些操作程序总还是记得的。赚钱,真是俗啊,开饭馆更是俗中之俗。而可悲的是,我发现,这似乎是我唯一的选择。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风华青年竟然只能在吃这一项上能傲视古人。
  我决定开饭店的那一年,只有十二岁。虽然自四岁起,我便有了神童的迹象,但是当父亲听到我郑重向他提出的请求时,仍然吃惊得半天合不上嘴。半晌,才狐疑的说:“雉儿,是谁教你说这个话的,是不是你两个哥哥在外面没钱使,教唆你变着法子找家里要钱?”当然不是,不过可见我的哥哥们素日时的名声差到了何种程度。
  在我软心肠的母亲的帮助下,我那同样软心肠的爹最终还是答应了资助我开饭店。看着他们的口气的神色,居然有点讨好的味道在里面。
  我与家人并不亲近,二十岁的大人终是装不来幼儿的娇痴,四岁之前纯属自闭,之后算是开朗了一点也总是喜欢独处,做自己的事,想自己的心思,拿自己的主意,小小年纪就有点孤标独立、自行其事的味道,和人隔得远远的,让人亲近不得。这一回却难得有点机会,让他们和自己孤僻的大女儿拉近距离。
  父亲索性把单父县城里最大最好的一间铺子挪给了我,那铺面原是售粮的,生意很是不错,但为了给大小姐让路,也只有委委屈屈的让地方了,搬进了旁边一个小了三分之一还不止的小门面里。
  实地看了铺面以后,我闷在房里闷了三天,心里想着那个世纪见过的金碧辉煌的大酒店和那些促销手段,却发现能用上的寥寥无几。现实是,这城里数一数二的铺面也不过是间路边的大土房罢了,走进去,阴暗潮湿,脚底下总是软软滑滑的,像踩着某些可疑的生物。门和仅有的两扇窗上垂着粗麻布的帘子,垂下来的时候,屋里便一片黑暗,非得点起油灯才能看得见自己的鼻子,若是撩开帘子,屋外的冷风便灌了进来,桌边的人饭还没吃就得灌一肚子冷风。
  我从未像现在这样思念现代科技的诸般产物,最简单的,例如玻璃,真是好东西啊。
  也罢!打起精神,自力更生,没有玻璃也要创造属于自己的光明未来!捻着父亲差人送来的一箱子足有一百贯的铜钱,我决定,饭店计划第一步,房屋改造计划。
  屋里深挖了两尺,全部铺上打磨得光滑水净的青条石板,原有的窗户全部拓宽一尺,用青条石板和数条竹竿粗的铁条撑住,此外,又增加了两个窗户,窗帘全部改用青竹,内辅轻麻,下缀以青石雕刻的各种缀饰,天暗时,用金钩钩起,天亮时,放下轻麻布也不觉昏暗。屋后原有几片菜地,我也命人全部推掉了,盖了三五间式样精致秀美的阁间,又在空地上种了些难得一见的花草。
  弄完这些,在我看来也只能算是差强人意,我绕着铺子转了几圈,最后让人上山找了些白垩石烧成石灰,再弄成白石灰水刷在墙上,一间干干净净的白房子立刻从一大片土屋子里显了出来,让人想不注意都难,倒真的成了单父县城里数一数二的漂亮房子了。
  父亲在铺子完工后来看了一遍,神情很是古怪,屋子变成这样,让他吃惊不小,但那哗哗流出去的铜钱想必也让他心痛不已。
  房屋改造完毕,下一步便该是解决店里的人手问题,我也曾动过心思,想招几个俏丽的少女做小二,旋即立刻打消了这个心思,在这个时代,用女孩子招徕客人的,通常是那些特种行业,我可不想还没开业,就让人误会。好在人力倒也不值什么钱,哪个郡县都有会自发形成一片贩奴市场,我虽然并不喜欢这种行业的存在,但却不能否认,它是现在唯一能使我快速购买到满意人工的地方。
第三章 忠奴
  到贩奴市场购买家奴这件事刺激了我的二哥吕释之。
  大哥吕泽已经成亲,倒也不再提他,二哥释之已是十八岁的青年,自负武勇,早就是单父县城里的风头人物,但身边的随从却始终是小猫两三个,且也不是他指使得动的,若想做点私事还要避着点这些随从的耳目,防止他们向家里老头子通风报信。而与此相反,他年仅十二岁的妹妹我,一个小丫头片子,居然就能拎着大把的铜钱上贩奴市场买人去,真是天理不公。
  抗议无效之下,只得曲线救国。那日我尚未出门,二哥居然已经在门外等了,见我出来,笑着对我说:“妹妹,你今天去的地方又脏又乱,二哥知道你素来讨厌这些腌臜,已经跟爹说过了,带几个人陪你去,有些不干不净的事,你就让他们干干。”我微微一笑,道了声谢,临上竹轿,却又转身道:“我看二哥平日里身边也没什么人,要不,今天也一起去挑几个合适的使使?”
  --------
  我从没去过类似的地方。奴隶?那真是离我好远的一个名词。虽然家里也用着家奴,但在我眼里,也不过把他们看作和那一世纪的小保姆或者钟点工相似,我从没意识过,他们,这些人会是我的私有财产。
  但是,不管是什么人,只能来到贩奴市场一次,他所有关于人的概念都会被瞬间颠覆。如果我这一生必将见识无数人间地狱的话,那么单父县城里的贩奴市场肯定是第一个。
  当我看到第一个被鞭打得不停惨叫的奴隶时,我闭上了眼,看到第二个被拳打脚踢的昏死过去的奴隶的时候,我皱着眉扭过了头,但当我看到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的时候,我已经麻木了。我救不了他们。我带来的全部资产只有十五贯,即使一贯钱一个奴隶,我也只能买下十五个人,而这里,奴隶的数量足有几百,而且还在每天不断的递增着!
  我算是今天贩奴市场的大买家,父亲一早已和这里的几个大户头打过招呼,待我们一走进这里,立刻有一个五短身材的中年人迎了上来,“吕二公子,您一早就来了?呦,这位,是大小姐?您二位这边请,小地方,粗陋得狠,您二位委屈在我这儿喝口茶歇歇,吕公昨儿已经关照过,我这就把人给你们带来。”
  说话的是这里最大的一个奴隶头子。吕释之点点头,笑道:“那就麻烦王叔了。”我却懒得跟他废什么话,随着二哥在边上的一个小厅里坐下,自有小女奴端上茶水与精点。在这厅里已看不到虐打奴隶的场景,鼻间唯有茶香缭绕,倒似刚才所见只是幻像一般。
  不一会,那中年人带着十几个奴隶走了进来,令他们男女分两边站好,自己笑着对吕释之道:“二公子,这十一个可是我手里最上等的货色,岁数都在十五六岁,大的也超不过十九,上手就能干活,带回家稍微调教调教,那都是好把式了。这价格呢,倒是不贵的。吕公也常关照在下,在下也不能和您二位虚报是不是,一口价,亏了赚了都是一人一贯。”我曾经打听过单父县奴隶市场的行情,这价格确实不很贵,想是是最近生意不很好做,这个姓王的奴隶贩子又极想做成这笔生意的缘故。
  站在厅上的这些奴隶俱都衣衫褴褛,瑟缩着不敢抬头。说是十五六、十八九,但可能是衣食极差,看身量也不过十四五岁罢了,还都是些孩子,但比之外面被打得遍体鳞伤的人看上去还是精神多了。二哥看着这些奴隶也愣怔了一下,回头低声问我:“妹妹,你看怎么样?”
  我叹口气道:“二哥,你再去看看,若有中意的,就挑两个带走。其余我留下了,回去调教个把月,吃几天饱饭,也许还能长出个样儿。”
  二哥围着几个男奴隶转了几圈,又伸手捏了捏他们的骨骼和肌肉,皱着眉,似乎也不甚满意,但还是勉强挑了两个岁数较大且也稍微壮实些的男孩。我把钱算给了那个奴隶贩子,起身带这十一个孩子离开。这种讨厌的地方实在是让人一分钟都不愿意多待。
  走到那些调教奴隶的地方,我忍不住又看了一眼,那里又在鞭打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年,与一般奴隶哭喊求饶不同,那少年虽然被鞭打得浑身颤抖,却只是双手抱头,屈膝侧卧在地下,把肩背及臀部腿部露在外面,却紧紧的护住了头脸和胸腹部。在不能抵抗外力的暴戾打击时,这可能是最好的一种防卫方式了。
  我指了指那少年:“他是谁?”
  正送我向门口走的奴隶贩子迅速回头看了一眼,笑道:“噢,是一个不听话的小子,刚刚侍月阁来挑人,原是看中了他,哪知道他不但不听话,还一头撞得侍月阁的大管事摔了一跤,差点吹了一笔大生意。这小子的脾气,就是将来被人买去也有他的罪受,倒不如在我这里打老实了,将来也还少吃点苦头。”
  我看了看二哥释之,想问问他侍月阁是个什么地方。吕释之摸摸鼻子,居然有几分尴尬,咳了一声,含糊的说:“侍月阁嘛,就是,就是,附近的一个,嗯,小官馆。”最后三个字他说得飞快,倒像生怕我听得清楚了。
  这世道,也只有这种营生才生意兴旺啊。“这人,一贯钱,我要了。”我说。
  “是,是,大小姐真是好心肠,见不得人受苦,这小子跟了大小姐可是有得福享了。”奴隶贩子一脸喜色,估计这个少年在他手里也算得是茅厕里石头又臭又硬,能早日脱手,也算是甩掉一个负担了。
  我打量着被带到眼前的这个奴隶少年,五官很俊秀,但明显是营养不良,脸色枯黄得一丝血色也没有。一双眼睛倒还有点神采,与一般奴隶瑟缩回避不同,居然与我对视了一下,才迅速垂下了眼帘。
  “我不是什么这个阁,那个阁的。”我淡淡的说,“买你回去不过是缺人手干活。你若愿意就跟我走。不愿意,我也不勉强。”
  那少年静了一下,突然扑嗵一声跪了下来,低声道:“我,我跟小姐走。”
  “你叫什么名字?”
  “审食其。”
第四章 饮食的创新之道
  在我买下审食其的那天,他十分认真的对我说:“小姐,小人卖给了小姐,这辈子都会跟在小姐身边,不管小姐叫我干什么,我都去干,就是小姐让我马上去死也是一样。”
  这是小孩子才会说的话,我一笑置之。
  我不知道,在我以后的岁月里,审食其确实如他所说的那样,至始至终的跟在我的身边,直到了我的生命走到尽头。他不惜毁誉,不吝性命,不管我变成了天使还是魔鬼,也不管我将要去的是天堂还是地狱。
  审食其,他,永远陪伴在我的身边。
  --------
  单父县城在战国之际,环处楚、齐、韩、魏之间,地属交通要冲,秦灭六国后,单父的经济随着南来北往的人流也迅速兴盛了起来。但终究是战后初定,要说在单父开一间饭馆就能财源滚滚,那是谁也不信的。我的父亲也不信,他不过是拿出点钱哄自己的女儿玩罢了,这个女儿还能在家里待几年呢,嫁作他人妇的日子也不远了。
  唯有我相信,在这个时代开饭馆一样大有可为,因为,饮食亦有其创新之道。
  这个时代的饮食方式以水烹为主,在调味方面,已能够酿造酱油,醋,酒,且能制作多种多样的酱,油以动物油为主,不同季节还须使用不同的油。春天用牛油煎小羊、乳猪;夏天用狗油煎野鸡和鱼干;秋天用猪油煎小牛和小鹿;冬天则用羊油煎鲜鱼和大雁。这便已经是豪富人家的饮食,至于贫苦人家,能吃些稷食菜羹便已经够安乐了。
  在这样的原始饮食方式下,我,就是横空出世的一代饮食天才,女易牙。
  于是吕家大小姐召集了吕府的所有厨子,带着刚买来的几个伶俐的奴隶,开始了开业前的短期培训。吕府的厨子原都是一方的厨艺高手,但大小姐的种种奇思妙想仍然令他们目瞪口呆。比如,在吕府厨房里,我模仿现代农家厨房垒起的灶台、我吩咐当地最好的铁匠用生铁铸造出来的又薄又结实的铁锅和铁铲、我命令他们砍竹子剖竹篾编的蒸笼……
  吕府的厨子们将信将疑的挟了一筷子大小姐用那种奇怪的烧菜方式做出来的蔬菜时,经过大火猪油急烹而成的香味立刻从舌尖缭绕到鼻腔,又从鼻腔里轻轻伸出一点撩拨着饥渴的胃,老天,怎么会有这样让人把舌头都忘记了的美味!
  中国的饮食史上,从水烹发展到油烹,经历了漫长的岁月,而到了我的手里,只用了短短的半天时间,就已经令所有专业厨师的拜服。而我,还有很多东西可以教给他们,比如面点,甜食,各式炒菜,火锅,烧烤……
  饭馆开业的那天,我请求父亲出面邀请单父的县令到饭馆用餐,并题写店名。这原是现代用滥掉的一招,但在这个时代却还是一招鲜,吃遍天。而父亲也欣然答应了,自从他品尝过厨子用新式方法烹调的菜肴以后,每次看见我,眼里都泛着一种希望之光,然后甜蜜蜜的问:“雉儿啊,今天又做了什么好吃的没有?”
  “没有?哦,哦。”那层希望之光顿时泯灭。
  “有?好啊,好啊,赶紧叫厨房端点上来,让为父与你品尝一二。”那笑容真正是喜出望外再加满怀期待。
  我在这个时代开的第一家饭馆最后定名为五味天。
  中国菜自诞生以来,便以滋味胜,有甜、酸、苦、辣、咸五味之说,以五味为基,可以调出多种复合味。县令大人用了店里的餐点之后,大为赞叹,直称店里的所有菜肴都可称之为五味调和的巅峰之作,以“五味天”为名实在是实至名归,并欣然题写了店名。而我,自然是第一时间将县令大人的墨宝令匠人雕刻了,刷油描金,挂到了店门上方特意留下的位置上。
  其后的日子里,我时不时的命人送几份新研制出来的菜式给县令大人,而县令大人光顾五味天的日子也越来越多,最后,他索性辞掉了县府的厨子,每天两餐都在固定在店里。而有这一支大风标招招摇摇的存在,五味天顿时成为了单父远近数百里最高贵、最美味、最时尚也最难吃得到的饭馆。
  之所以说难以吃得到,实在是因为食客太多,只能发竹牌预定。最后,连五味天预订竹牌居然也可以根据预订期限的长短,在市场上明码标价的对外出售了。
第五章 半步
  吕府“五味天”的生意好得已经成为单父的一个奇迹。不过,吕府原本就是单父数一数二的富户,再多一门赚钱生意也不奇怪,也只是证明了吕家父子们精明的经商手段而已。至于吕雉这个名字,从未进入单父人的耳朵,因为,适合我的位置永远只是,站在男人们的身后。
  女儿终究只是女儿,终究是人家的人。“五味天”虽然是我一手创办,却也只是吕府的产业,并不属于我吕雉。在出嫁的那一天,我除了父母陪送的嫁妆外,什么也带不走。
  虽然现在和父母谈这些难免有些伤感情,但我宁愿尽早将这个问题说清楚,这可能缘自一个现代人的潜意识,一定要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我向父母提出了我的请求,在我出嫁以前,“五味天”的所有盈利都将划入我的名下,而在我出嫁之后,“五味天”将留给吕家的子孙。父亲沉吟了一下,很爽快的同意了。
  在他,“五味天”成功已是意外之喜,仅仅半年的利润就顶得上他全部田亩收入的八成,简直就是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女儿在创办“五味天”的时候付出了这么多的心血,便是拿走了这只母鸡前几年下的蛋也是应当,这只鸡终究还是留在了吕家。自己的这个女儿人小心大,怕是已经在为自己留嫁妆了,也好,以后嫁得风风光光,也是吕家的脸面。
  而我,在拿到半年的利润之后,立即着手在附近郡县连开了三家“五味天”,虽然这三家“五味天”将来也都将留给吕家,但我在此期间获得的利润也将增长两到三倍。我需要这些钱,因为,我想做的事需要更多的钱。
  有人说,领先时代半步的人将成为圣贤,而领先时代一步的人只能成为疯子。
  我没有兴趣做一个天才疯子,所以我不能开玻璃作坊、炼钢厂。当然,我也没这个本事。我,只想小小的比别人多迈半步,只是半步而已。
  我最新的投资是开当铺。
  当铺!以钱赚钱的行当,现代金融业的鼻祖。我还没有开钱庄的野心,虽然有时也难免幻想一番,心里却明白,以自己这缺乏全局观念的三流文科生水平,是玩不起那种高深的金融学的。我勉强能驾驭的也不过是典当这种更为简单的操作罢了。
  其实,民间的借贷,不论是物贷还是钱贷早就已经存在了,家境窘迫的自耕农也习惯于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到熟识的富户家里借些钱物,丰收之后,再连本带息一起归还的方式。我所做的只不过是将这种方式集中在了一间铺面里,在这里借贷,不需要任何关系,你只需将家中不常用的物品拿来抵押就行,如果东西在当铺坏了,当铺还将照价赔付。
  当真是完美的借贷方式,在那个时代。
  我只是多走了这么小小的半步而已。
  快十四岁的时候,我开了自己的第一间当铺,自己的,只属于吕雉的产业。我在“五味天”的附近买了铺面,重新装修,同样粉刷了白墙,墙上用墨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圆圈里写了一个半人高的“当”字。倒没花什么心思,原样照抄后世电视里的那些当铺模式就行了。能一直存在下去的,都是好东西,当铺也是如此。我相信。
  府里的教书先生胡济世被我搬来做了当世第一间当铺的第一任掌柜。他老人家在吕家的悠闲日子也过得实在是够了,到了该发挥发挥余热的时候了。至于我妹妹的学习,唉,女孩子还学那么多干什么?而且,在我看来,妹妹吕须对厨艺的兴趣实在是比读书更大。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男人的胃这句话,她想必已经听说过了,所以才一天到晚跟着“五味天”主厨身子后面转。
  说起来,胡先生到当铺当掌柜还是他自己提出来的。这个时代,儒还没那么重,商也没那么轻,他冷眼旁观我风风火火的干了两年,对于我做的事,一直是充满了无限的好奇心,这次见我又玩出了新花样,便也忍不住想过来凑凑热闹了。在他想来,至差也不过是再回吕府而已,以吕公那副温厚的性子,以及与自己十多年相交的情谊,这口饭还是吃得下去的。
  而帐房的工作,我交给了审食其。
  审食其今年已经十七岁了,两年前我买他回来以后,就把他和其余九个孩子一起丢到胡先生那里启蒙。别的孩子粗粗识得几个字以后便先后被带到“五味天”工作,唯独他整整学了一年。他是个好学生,原本可能有点底子,更兼刻苦勤奋,不过一年的学习,水平已经直追我那两个学问上不求甚解的哥哥了。
  胡先生很是喜欢他。“五味天”人手一直紧张,我令掌柜去要了几次人,胡先生居然都不放,直到我自己亲自过去,才把他拎回了“五味天”。而他便从小二开始做,仅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居然做到了的掌柜位置。虽然那是最新开的一个店,规模也较小。
  我一直信任他,在第一间当铺开业的时候,立刻把他调回了单父。这是我的产业,用的都是自己最信任的人,而我,只希望他不要辜负这份信任。
第六章 大铁锥
  人对陌生的事物总要有一个接受过程的。饭馆倒也罢了,不过是里面卖的东西不一样而已,这当铺却是听也未听说过的东西。吕家当铺新开的一个月里,围观的人倒是不少,但生意居然一笔也没做。
  我不急,只在后院悠悠闲闲的看我的书。当铺这门生意原本就是细水长流,不愁不开张,只要开了张,生意只会越来越好。急的倒是胡先生和审食其,尤其是胡先生,原打算出来新鲜新鲜,哪知道居然比在吕府里教书还要闷。他显然有几次已经想问我,偏又张不开嘴,只在我的院门外转来转去。
  我的院子,他已经不太方便直接就进了,比起一般深居简出的闺秀,父亲对我的要求已经少了很多,但从十三岁开始,仍然令我凡出门,必要面覆绢纱,每处生意场所的后面也都划出了专门的房舍仅供我使用,不允许外人出入。
  听着院门口断断续续的脚步声,我终于叹了口气,放下了手中的书简。唤过身边的丫环红玉,“红玉,你过来,咱们聊一聊。”红玉吃惊的看了我一眼,温顺的走到我的身边。我是个冷淡的主子,虽然平日里不曾虐待下人,但这么温温和和的说话,却也是很少有的。
  我伸出手指轻轻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想了想,问:“红玉,娘把你派到我身边也有好几年了,我也没问过,你,就是单父人?”
  “是”。红玉低着头应了一声。
  “家里还有什么人?”我问。
  “一个娘,三个妹妹。”
  我点点头,“为着什么进府的?”
  红玉抬起头迅速看了我一眼,低声道:“我爹没了,我娘一个人,实在养不活我们几个,娘说吕家是大善人,不会亏待我,我就,就自卖自身进了府。府里给的钱多,我娘用这些钱换了亩地,再加上替人浆织,虽说,虽说辛苦得很,好歹也能养大我的几个妹妹。”
  “嗯。”我沉吟了一下,伸手自腰间摘下一枚玉佩,放在桌上。“明日你叫你娘将这枚玉佩拿到前面铺子里当了,当的钱带回去贴补家用吧。”
  红玉一下子跪了下来,“奴婢不敢,我娘知道,也要打死奴婢的。”
  我微微笑了笑,“没关系,就算是帮我的铺子开张吧,你没听见胡先生一直在门口转吗?你记着,这个月多替他做双鞋子,他脚上的这双恐怕是穿不长了。”
  第二日,红玉的母亲拿着玉佩来到当铺典当,激动得胡济世掌柜亲自走到柜台前面做了这第一笔生意。红玉的母亲出了当铺的门,便有不少闲人过来问究竟,她母亲也说不出什么,只含糊答了几句,红着脸拨开人群走了。
  我的当铺啊,好歹开张了!
  胡掌柜做完这笔生意,立即拉着审食其跑到我的小院门口,高声道:“小姐,小姐,有人上来当了,有人上来当了。”我卟哧一笑,听着他的话,倒像是说“有人来上当了”,莫不成我的铺子是专让人上当的?
  我令红玉打开门,请他们俩进来,笑道:“不知当的是什么?”
  胡先生将那枚玉佩托在手上,得意洋洋的道:“一枚玉佩,那妇人求当五贯,我观这玉佩当值十贯,按三折起当,付了她三贯。六十日内若不赎回,此佩便归当铺所有。”
  我点点头,道:“看来,有先生在当铺打点,我可以放心了。”目光一扫,却见审食其神色奇怪的看着我,又轻轻摇了摇头,显是已经知道了我玩的花样。这枚玉佩是我近日随身佩带之物,胡先生对女孩家的物事不甚在心,审食其却心细如发,早就发现那是我的随身之物,只不过不说穿而已。
  我轻咳一声:“食其,从明日起,你每日寻找三名靠得住的朋友,让他们到铺子里典当。不管贵贱,典当物品一律归还,至于当的钱就算是他们的辛苦费。另外,教他们一套说辞,若有人问起,也知道怎么回应。”
  “是。”审食其诺了一声。他是个沉默少语的人,但凡是吩咐他办的事总是妥妥贴贴,最是不用操心。我轻叹了一声,心想,不管是什么世道,广告总是少不了啊。
  --------
  近些日子,我在单父的日子总的来说还算悠闲。饭馆的生意永远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当铺的生意在一番广告攻势之下,也慢慢被单父人接受,开始步入正轨,至于盈利,那总还得有一年半载的时间。
  可我心里却一直惶惑着,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我,十四岁了,未来也离我不太远了吧。也许,很快,它就将以某一个方式闯进我的生活中,从此结束我所有的安静和平宜。
  可悲的是,我这个三流的文科生啊,知道这一切的结局,也有着超人的预感,却永远预测不出下一步的未来。
  我的预感很准确,未来很快就在我的面前露出了第一个面孔——一柄一百二十斤重的大铁锥。
第七章 天才的存在
  “大铁锥”三个字出自县令大人之口,又从父亲的口中传入了我的耳中。
  “大铁锥”!
  我知道跟这三个字联在一起的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张良。
  从前读过《留侯列传》,记述也不过是寥寥几句,隔着两千年的历史,读起来像没有血脉的枯骨。而现在,坐在吕府的书房里,恍恍惚惚,却仿佛那锥击秦皇的场景便在眼前。
  ……乌黑发亮的骏马开道,玄色的猎猎旌旗遮天蔽日,如黑云垂空。华贵的銮舆、副车,如一派流动的宫室。而曾使六国闻风丧胆、谈之色变的一支大秦猛士、虎狼之师,一个个威猛高大、刚健孔武的禁军,身着齐膝的战袍,披满银亮的铠甲,依然保持着矩形的方阵,随侍左右。无数的百姓黔首跪于道旁,不敢仰视……
  便在这时,谁也没想到竟然一枚硕大无朋的铁锥,如流星般从天而降,撕裂銮舆,把一辆副车砸个粉身碎骨……
  这,不是历史,而是正在我身边发生的事。
  随着这枚大铁锥的落下,无数英雄将相继登上历史舞台,以广阔大地为纸,以满腔热血为墨,淋漓尽致的书写他们辉煌灿烂的一生。
  父亲低声道:“这谋刺之人已然当场就擒,但据传尚有一同谋在逃,此人容貌秀丽,疑是女扮男装之人。始皇诏书,大索天下十日,见女扮男装者均得押解进京。县衙里的人手昨日已被县令大人派了出去,务要挨家挨户搜索盘查。雉儿,这几日,你且在家里歇歇,不要出门,免惹事端。”
  他顿了顿,叹道:“看来这天下,是要乱了啊。”
  此等机密大事,父亲却未在两个哥哥面前露出一点风声,独独将我喊到书房说了这么一番话。一者,是近两年我虽独行其事,亦做得风生水起,父亲已不视我为一般的女儿家,反而比儿子更为看重,二者,也是对我的忧虑。我的行为早已超出了他的预计,反常即为妖,他只怕自己的女儿招惹上什么祸端,不仅害了自己,也连累了全家。
  “是,女儿省得。”我应了一声,却有些神不守舍。
  ——————
  一场全国性的大搜捕开始了,仅仅是为了一名孤独的刺客,一名敢于向千古一帝秦始皇挑战的刺客。这也不仅仅是一场大搜捕,而是全国范围的一次大清洗,随着这场搜捕的深入,一些多年埋名匿姓的六国贵族再也无法隐藏行踪,纷纷浮出了水面,旋即被强大的官府势力无情的清除掉。
  这次的十日大索,成为了继秦灭六国后,对六国残余势力最大的一次打击。
  而由于大搜捕的原因,所有铺面的生意都很清淡,“五味天”居然还出现了空余的桌面,这在以前真是不可想象的。
  我在家中枯坐了多日,心里总是忐忑不定,想着自己应该做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做什么。遥想智者张良,那位姿容秀美,貌如女子的青年,此刻该当已经逃到了下邳了。而在下邳,他将遇到命定的恩师黄石公,继而改变一生的命运。
  在下邳县东的那座拱桥上,篷发垢面的黄石老人醉命张良拾鞋,而张良不愠不怒,恭敬如待师长般不仅拾起那只鞋,而且还跪着替他穿在了足上。如是者三日,终于感动了黄石老人,授下了三卷《太公兵法》。
  如果历史还没有因为我而改变的话,这一幕终将发生吧。而我,有可能成为“黄石授书”的唯一目睹者。这真是一种天大的诱惑,亲眼目睹改变历史的事件在眼前发生。
  而这种诱惑谁又能拒绝呢?
  大搜捕的风声渐淡后,我命人唤来了审食其。“你将手中的帐务交一下,这些日子随我出去走一走。”
  “是。”他只应了一个字,见我未曾叫去,便垂手默立于一边。
  而我,想着自己的心思,过了半晌,才发现他仍然立在身边。他的眼帘轻垂着,注视着面前的地面,似乎面前这块土地令他有着无穷的兴趣,即使站上再多的时间也不会厌倦,更不会改变一下姿式。
  我忽而有了说话的兴趣:“食其,你觉得自己资质如何?”
  “小人资质平平,不过中人而已。”他恭谨的回答。
  “那么,我呢?”
  审食其迟疑了一下,沉声道:“小姐聪慧超群,在我所见过之人中,根本无人能胜您一分。”
  我淡笑,然后摇头,“你错了,我们,我和你,都是平常人。但是,”我的目光不禁飘向了远方,想象着那些卓然不群的风姿,“这个世上一定有天才存在,天才的智慧是你我所不能想象的,它的力量足以改朝换代。”
第八章 沧海之远
  我的出行计划很自然的受到了父亲的阻挠。虽然他不过是一个小地方的土地主,却也有着类似狐狸般的嗅觉与狡猾。天下风云渐变的味道,他自上次全国大搜捕的事件中便已觉察出来了,纷乱在即,他又怎放心让自己妙龄的女儿独自远行呢。然而我早已是家中的一个另类的存在。自十二岁起,我做出的决定,所有的家人包括父亲和母亲都没有办法改变,这早已使得他们常常感到郁闷和无奈。
  在再一次的阻扰失败之后,父亲只得同意我的出行,但是,他也将家中武功最好的四个家奴交给了我。一遍又一遍的嘱咐他们定要保证我的安全。于是,我带着丫环碧玉、随从审食其以及四个孔武有力的保镖第一次离开了单父,直奔下邳而去。
  --------
  正是暮春时节,若在那个时代,道路两边怕不开满了油菜花,铺天盖地的,看着就有种惊心动魄的美。而现在,油菜,那是哪个世纪的产物?只能活在我的记忆里了。路边田亩里摇曳着的是我不知名的植物,陌生,却也有着自己的美丽。
  去下邳的路在审食其口中并不很远,换算到现代的速度,怕是一天之内就能打个来回了,但现在,我却只能坐在马车里,在每天二三十里的速度里煎熬。交通,唉,真是难以忍受的大问题啊,可我,可能注定要在这里忍耐一辈子。
  路上悠悠荡荡走了十多天,我安慰自己,只当春游罢了,想那二十一世纪,哪里有如此美妙自然的春guang,旋即仍是奈不住烦恼,就算是春游,这春游怕也太慢长、无聊且寂寞了吧。抬头看看已经是近午时分,我踢了踢车门,令驭夫停下车。
  “红玉,你把车上那小箱东西拿出来,就是你问我作什么用的东西。食其,你,带两个人到附近转转,打几只野鸡,顺便带些柴回来。”审食其应了一声,带着两个家奴去了,红玉则吃力的从马车上御下一只小箱子,搬到我的面前。见我打开木箱将其中物件一一取出,又忍不住问:“小姐,这些到底是什么呀?”
  我且不理她,自顾将东西摆好,这才拍拍手,笑道:“主子我今天要玩烧烤。”
  烧烤耶!
  想当年,我也是俗称的烧烤一族。出外游玩,虽有无限风光也可以照样视若无睹,心里只惦着背包里腌好的鸡翅膀,常常吃得满脸长痘亦无所畏惧。
  自从来到这里,这一口爱好,我已经戒了很久了。
  这个时代并非没有烧烤,但那种烧烤无疑是粗放型的,啥东西往火上一撂,熟了以后洒点盐就行,真是缺乏技术含量。
  但,一个完美的烧烤,在这个时代却是很不好实现的。直到我主掌了“五味天”,才慢慢把烧烤器具一一凑齐,又幸运中的幸运,在两个游商手里买到了干的野辣椒和孜然,野辣椒出自湘江附近,而孜然则来自长城以北,这两种天南地北的物产凑到一起,可着实不容易啊!
  鉴于这两种调料的数量稀少,我只让厨子们看了一眼,记记模样,就赶紧晒干磨粉珍藏了起来。等的就是这一天啊,我要烧烤啦!
  红玉和几个家奴面面相觑,烧烤?就是在火上烧东西吃?值得大小姐高兴成这样?幸而他们都是在吕府做得时间长了,知道我就是“五味天”所有大厨背后的女易牙,才稍稍对我所说的烧烤有了点好奇。
  或许,大小姐亲手烧的东西,就是不一样吧。
  审食其和两个家奴很快弄来了野鸡和木柴。这小子,现在是越来越能干了。在单父,不干活的时候,他也常跟在我两个哥哥后面混混,学了点简单功夫,现在,普通的拳脚箭矢已经难不倒他了,野鸡这种警觉性颇高的动物,他居然一弄就弄了六七只。
  我指点家奴清洗野鸡并在我特制的铁架子下面燃起柴火。这铁架子,也是极不好弄的东西,单父的铁匠打锄头的水平很高,可几根极细的圆铁条楞是难倒了他们,费了好大力气,做出来的还是半圆不圆。我也只得罢了,接受现实吧。
  看着柴火升起,听着那噼噼啪啪的爆响声,我的心情一时间突然大好起来,似乎把穿越的这种倒霉事都给忘了,浑然就如在二十一世纪和朋友一起烧烤一样。
  “用刀割开口子是为了让鸡内外都熟透,不至于发生外边已经熟透,而里面却依然半生不熟,也方便腌制。像这种整鸡呢,我们还要用木棒撑开鸡肚子!”我一边说,一边动手熟练得用小刀在洗剥好的野鸡身上划了几刀,再用手抓了调料,揉在了鸡肉之上。“你们是有口福了,五味天”的大厨们想学这个,我还没教呢。”
  “烧烤的时候要勤于翻动,这样可以避免烧烤的食物被烤糊,糊了就不好吃了!肉制品烧烤的时候不要先急于刷油,最好是等食品烤热,表皮收紧之后再刷油。其它的食品就没有关系,可以烤的时候就刷油。”
  “油不要刷得太多,以刷完之后不会滴油为标准,烧烤的过程中还要尽量的避免油滴进烧烤的炉中,因为,油滴入炉中会和炭形成一团火苗,突然冒出的火苗会把烧烤的食物给烤焦和薰黑!”
  我一边说,一边熟练的操作着,怀念啊,上一次作这些动作的时候还在那个时代,至少十四年以前呢。
  刷完了一层蜜汁,稍等片刻,又刷了层油在鸡肉上,鸡肉开始发出滋滋滋的响声,一股浓烈至极的鸡肉烧烤的香气散发了出来,随着风又袅袅飘向了远方。
  围在我身边的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我手里的鸡,这,还是平时吃的鸡吗?这香味,这香味简直是要人命啊。跟着大小姐出门就是好啊,享福!
  一顿烧烤吃得大家话都懒得说了,一个个含着满口的鸡肉,呜呜作声。自然也吃得我心满意足。我理所当然的扣了一只烤好的鸡作为自己的晚餐,站起身,接过红玉递过的绢帕擦了擦油手,正准备让他们收拾东西上路,一阵清脆的马蹄声却自东方传了过来。
  抬头看去,一个青衣武士骑着马已经迅速的靠近了这里。
  “各位,在下这里有礼了。”他跳下马来,抬手称了个诺,然后迟疑了一下,“鄙上路过此地,闻得奇香扑鼻,令在下过来询问一下,不知各位刚刚在食用何种食物?若……”他的脸色忽而有点红润,“若各位方便,可否,可否转让一点此种食物。”
  我看了审食其一眼。他上前了一步,拱了拱手下问道:“不知贵上是……”
  那武士微笑道:“鄙上自号沧海。”
第九章 初见
  审食其走回我的身边,低声问:“小姐,你看……”
  我瞟了一眼已经被红玉收好的那只鸡,委实有点舍不得。叹了口气:“算了,拿给他们吧。钱呢,倒是不用收了,要不然,我倒成了为他们做菜的厨子了。”审食其应了一声,走过去将最后一只鸡递给了那青衣武士。两人言语了几句,那青衣武士连连抱拳相谢,翻身上马疾驰去了。看他去的方向,那位沧海公想是正在我们身后赶路呢。
  收拾完毕,坐在马车里继续赶路,不多久,听得后方一阵马蹄声渐渐接近,声音虽密集却隐隐有节奏于其中,显然是一群训练有素的部众。我撩开布帘回头看去,只见十几名青衣武士骑马在前,后面跟着一辆由四匹白色俊马拉着的马车,车辆的长宽都高出一般马车一倍有余,马车之后,又跟着一群武士,却是身着一色的黑衣。
  眼见着后面的队伍已与我们接近,我赶紧踢了踢车门,令驭夫将车停在路边让开道路。心道,那位沧海君如此气派,显然非富即贵,还是少惹为妙。
  然而又是一阵狐疑,总觉得这“沧海”两字有几分熟悉。想了一想,忽而想起了曹操那首《观沧海》。不由低声吟道:“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叹了口气,心道,那个曹操?还要四百多年才生得下来呢。
  那支队伍超越了我们十多米距离,忽然停了下来。由急行改为急停,竟没有一人一马发生错乱,可见其骑术的精湛。一名青衣武士跳下了马,走到了马车前,微微穿下了腰。那马车的竹帘也掀起了一条细缝,显是有人在车内对他说话。
  青衣武士边听边连连点头,随即快步走到我们面前,拱手问道:“鄙上适才在马车上听得一首好诗,却不知是何人所作?”
  审食其和红玉等人都面面相觑,不知他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我却不禁一凛。自己在轿内用如此低的声音哼了一首诗,连近在身边的审食其和红玉都没有听见,那马车中的人却在这么杂乱的马蹄声中听得清清楚楚,这,难道会是传说中的武功?
  我也轻轻将布帘撩开一条缝,道:“贵上见笑了,适才所吟不过是一时游戏之作。”
  那青衣武士听得是清脆的女孩声音,脸上不禁露出惊讶的神色,将身体转向的竹轿,长躬到地,“鄙上有言,不管此诗为何人所作,在下都须以大礼诚请至马车一叙。”
  审食其沉声道:“我们小姐是个女孩儿家,恐怕不太方便吧。”
  青衣武士仿如没有听到审食其的话,再次长躬,“请尊驾至马车与鄙上一叙。”审食其不禁微微皱起了眉,这是他难得一见的气恼神色。
  我淡淡的笑了笑,道:“算了,看在他这么诚心的份上,我且去一趟,青天白日,难道他们还会吃了我不成?食其,你若不放心,便随我一起去吧,我想这位沧海公也不会在意的。”说罢,我重新覆上刚才因气闷而取下的蒙面绢纱,出了竹轿。审食其虽有些气恼,却也只得跟在我身后,随我向那马车走去。
  --------
  走到近前,才觉得这位沧海君的马车实在是够大的,估计在里面可以开个小型会议了。车旁武士迅速放下一副小竹梯,掀起马车前的竹帘,将我和审食其请进了车内。
  车内装饰以青绢、翠竹、碧玉为主,一派深深浅浅的碧色,让人怡然忘俗。角落里的小鼎内燃着木犀清香,一名素衣丫环跪在茶几一侧,正细心得用一柄银刀将那只出自我手烤制的野鸡细细的切成薄片。暮春的午后,天气已经微然有些懊热,但车厢内却清凉宜人,我定睛一看,却原来靠近车门的高几上放着一只翠玉盆,盆里盛着一尺见方的冰块。冰色映着翠玉的颜色,晶莹剔透得可爱。
  冰块倒也罢了,自古中原的官家、民家皆有藏冰的习俗,不过是多费些人工金钱。但那翠玉盆却显见得是由整块翠玉雕琢而成。如此大的玉块怕是皇家也难得一见吧,我可不相信在这个时代造假技术能如此先进。嘿,仅这玉盆怕就值得我全部的家当了。这等豪富之人大多于小节之处不甚在意,率性而为,也难怪有遣人求鸡之事了。
  车厢上首端坐着一人,身材阔大,粗眉虬髯。他的身左也坐有一人,年纪只在十七八岁,却是凤眉秀目,俊美过人,只是脸色略见苍白。两人俱都目不转晴的看着车门,眼见一个身量尚未长成的小姑娘走了进来,脸上不由也露出了疑惑之色。
  我微作敛衽,清声道:“可是沧海公在上,小女子有礼了。”
  虬髯者怔了一下,突然站起身,拱手为礼,哈哈笑道,“某刚刚听得绝妙好诗一首,心下疑惑,不知是哪位大才当面,却不料是一位小姑娘。那诗若当真是姑娘所作,姑娘之才,当真令我等须眉男子愧煞啊。”他这一站起,身高足有一米九多,幸好这马车的高度远甚于其它,否则,他在这车厢里大概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我微笑了一下,道“不敢当。”适才吟诗的时候,我的声音压得极低,他的马车一掠而过,恐怕仅仅听得了寥寥几句,也难得分清音色粗细,误以为轿内是一位少年,也是有可能的。
  “姑娘请这边上坐。”
  待我坐定,那素衣丫环迅速端上了一只白玉杯,杯内不知盛了什么饮品,亦是一汪清碧。审食其立在我的身后,只是默然不语。
  “不知姑娘贵乡何处?以姑娘之才,某当早已有闻。”沧海公拱了拱手道。
  “不敢。”我微俯了俯身,道:“小女子乃单父乡野之人,名不出闺阁,亦是应当。”
  “单父?”沧海公沉吟了一下,“倒是藏龙卧虎之地,某近日尚闻得单父新开了一家名为‘五味天’的食肆,滋味绝妙,大非寻常。”
  我微微一笑道:“沧海公过奖,‘五味天’正是家中产业。”
  “哦?”沧海公似是毫不诧异,与身左那位俊秀男子对视一下,都笑了起来,“某等适才正谈及此事,赞叹姑娘惠让的这只鸡奇香浓郁,入口难忘,怕是‘五味天’的大厨亲做也不过如此,怎知原来‘五味天’正是姑娘家业,那,倒也没什么奇怪的了。”他指了指面前案几上几碟菜肴,“却叫姑娘得知,昨夜,某刚遣人赴‘五味天’购得菜蔬数份呢。”
  我定晴看去,那几碟菜果然是出自‘五味天’厨子之手,油烹与水烹差别极大,那是一望可知的。但是,我暗自计算了一下,最近的一家‘五味天’亦在两百里以外,此人昨人遣人购得,今早便置放于案几之上了,这几乎就当得上六百里加急了。嘿,千年之后,唐明皇一骑红尘妃子笑也不过如此吧,有钱人就是有钱人啊!
  沧海公笑指着身左那人道:“张良兄弟,你平素目无余子,今日可见了真章了吧,这位姑娘年纪小你许多,诗才却不在你之下,更兼如此妙手巧艺,你,可服是不服?”
  那秀面男子笑着拱了拱手:“子房心服口服。”
  子……子房?
  张良,张子房?
  若是在上个时代,我可能是要惊得一下要跳起来,然后尖叫着请他签名了。张良,这个秀秀气气的十七八岁少年就是张良耶!
  虽然我远赴下邳,一心就是想见见这位一代谋圣,但真人当面,我却惊得说不出话来,只是指着他,结结巴巴的道:“你是张良?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你还这么张扬,不知道满天下人都在抓你吗?”张良现在不是应该躲在下邳的哪个角落里,可怜兮兮地等着黄石公的出现吗?居然还敢这么大模大样,这么嚣张的在路上走?
  失言,真是失言!话刚脱口而出,我就恨不得打自己两记耳光。以我现在的身份怎么可能知道张良就是大铁锥事件的幕后指使人?若是连我这个单父乡下的小丫头都知道了这个秘密,它,还会是秘密吗?
第十章 绝色
  沧海公与张良脸上的笑容忽的敛去,都回头看着我。沧海公微眯起了眼睛道:“某记得‘五味天’好像是单父吕府的产业吧,吕姑娘,不知道你刚才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
  威胁!就是在威胁!嘿嘿,先点出来你是吕家人,让你知道跑不了和尚跑不了庙,再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弄清楚你到底知道什么,知道了多少。若是我回答的话有一点不让他们满意,只怕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他们这伙子人把我们这可怜的三五只小猫给灭了,那还不像砍瓜切菜一样。
  我睁大眼睛,只觉得一颗心咚咚的在胸腔里跳,强自镇定,却仍忍不住用力眨了眨眼,“呃,他不是,不是那个张良吗?刚刚在单父杀了人家一家五口,官府正在悬赏50贯钱抓他呢,他怎么还敢乱跑,被人看到怎么办?50贯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哦。”沧海公长长的哦了一声,目不转睛的看着我,久久,才慢慢露出一个笑容,“小姑娘,你弄错了,他,不是那个张良。”
  老天,老天保佑,好像这个沧海公相信我的话了。
  我故作狐疑的看了看张良,很仔细的看了看,然后点点头道:“好像是不太像,那个张良是个屠狗的,听说长得雄壮有力,他,确实不太像。呵呵。”我打了个哈哈,“想这天下同名之人多不胜数,这位公子也是倒霉,竟与那屠狗负罪之人同名。”
  张良的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似乎也认同了我的话。
  阿弥陀佛,佛祖啊,呃,我也不知道你现在有没有出世,反正佛祖保佑啊,这一关我居然这么顺利的就过了。下次,下次说话嘴上要带把锁,一句说错就是要害死人的呀!
  过了很多年以后,我才搞清楚,沧海公此刻相信了我的话,并不是因为我的一番做作,一来,是因为我面蒙绢纱,遮住了惊慌的神色,二来则是因为张良原本不姓张,他本姓姬,自大铁锥事件之后,为躲官府追捕,才改名换姓,这件事极之隐秘,包括沧海公自己也不过一二人知晓。而我脱口而出的“张良”二字反而打消了他们的疑虑,想来,即便我对张良过往极之熟悉,也只会唤他“姬良”这个名字。不会自然而然就把他们数日之前刚取的“张良”这个名字叫出来。以此想去,我的话倒也有几分可信了。
  而我,哪里知道这些历史隐秘,嘿嘿,阴差阳错,倒保住了一条小命!
  -------
  沧海公很快岔开了话题,我说话时也加上了十二分的小心谨慎,只是忍不住还不时偷偷瞟一眼张良。那张良大约把我的神态当成了小孩子的好奇,也并不在意,言谈之间一直对我温和的笑着。
  谈得兴起,沧海公忽而问道:“不知吕姑娘欲往何处去?”
  “下邳。”我实话实说。
  “那倒是巧,某等也是前往下邳呢。”沧海公呵呵笑道:“姑娘不如就某等同行吧,姑娘的马车嘛,我看倒是逼窄了些。”
  废话!和他所乘的马车相比,天下哪里还有更宽敞的车轿。我心里暗想,倒也觉自己车子确实闷热了些,速度也够慢,哪里有这辆马车舒服。有便宜不占是傻子,就算是春游,有张良陪伴在身边谈笑,还坐在这么一辆豪奢的马车上面,那也是一桩千古难逢的美事吧。
  “也好,”我笑吟吟的道:“那么小女子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回头吩咐身后审食其下去交待吕府的家奴,只管赶着空车跟在后面就好。若跟不上,便径自赶到下邳原已定好的下处。我自会过去与他们会合。
  审食其脸色有些不喜,似乎对我的决定非常的不满意,我瞪了他一眼,催促他赶快去办。我现在和张良在一辆车上,难道张良竟会害我不成?他也只得去了,半晌才带着红玉回到车上,沉着一张脸双双立在我的身后。
  沧海公的马车这一走起来,我顿时觉出与自己那驾大不相同。若换算成现代的速度单位,我那马车只有10码,而这辆则至少能有30码,但仍然平稳如履平地,令乘坐之人毫无颠簸之感。午后的风儿自窗帘处吹拂进来,只令人心神极之舒爽。
  好在我与沧海公等人相遇的地方已经离下邳不远,车行个多时辰,便已经到了下邳县郊。一名青衣武士隔着车窗禀道:“君上,前方已经是下邳十里亭,项先生遣人过来通报主人,他已然在十里亭摆酒等侯。”
  “知道了。”沧海公转过头笑着对张良道:“子房,项缠此人慷慨豪迈,已是我多年好友了,值得你见上一见。”
  我听得一个“项”字,心里突的一跳,项!项什么,项缠,没听过啊,该不会和项羽有什么关系吧。难道是亲戚?一时忍不住胡思乱想,连说话也有些心不在焉起来。车行不多时,靠边停了下来,自有武士搭起竹梯,沧海公当前下了车,我跟在张良身后,也走了下去。一边走,一边不禁伸长了颈子,想看看那个项缠是什么人。
  却见那边厢大步走来一名三旬左右的中年男子,浓眉大眼,颌下微髯,边走边拱手大笑道:“海公,多年不见,一向可好?”一名十岁左右的小女孩也急步跟在他的身后走了过来。
  我暗自摇头,看这人的年纪,必然不会是项羽了,想那项羽,今年最多也不过是十五六岁的年纪而已。
  但旋即,我的目光被那小女孩吸引了过去,完全是一种被迫的吸引。那女孩年纪虽幼,却冰肌雪肤,明眸皓齿,生生是一个绝色美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浓眉哥 剃眉毛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