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的主要特点国家现代竞技体育发展的特点与模式

东西方现代竞技体育文化的动态和谐理念分析
作者单位:
青岛大学体育教学部 山东青岛 266071
母体文献:
2013年全国竞技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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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竞技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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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科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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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30,13:00-17:00(工作日)“民法优先权”在英美法系的功能替代制度刍议
社会生活中,债权发生的原因千差万别,某些债权具有特殊的社会意义或蕴含着特别的伦理价值,例如,因税金、司法费用等公益费用支付而发生的债权;因清算费用、保存费用等共益费用支付而发生的债权;因医疗、丧葬费用、最低生活保障费用及社会保险费用支付而发生的债权;因工资、劳动报酬支付而发生的债权。这几类债权的发生原因,或涉及对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的保护;或涉及国家政策的推行;或涉及人权保障;或涉及弱者保护。与普通债权相比,这些债权因其发生原因的特殊社会意义而受到法律的特别关注,可被称为“特殊债权”。一般来说,大陆法系的民法优先权指的就是那种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用来保障这些特殊债权优先受偿的担保性权利。不少学者将其界定为担保物权。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各有其不同的法学词语系统,故而探讨英美法上“优先权”的性质问题,初看起来似乎既无必要,又无可能。然而,英美法尤其是美国法律在当今西方法律中的主导地位以及它对民法法系法律越来越大的影响,使其日益成为大陆法系法...&
(本文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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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一词发端于罗马法,后为世界各国民法所继受。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等诸多大陆法系国家的民商法典中,都有优先权规定。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海商法》、《公司法》、《担保法》和《民用航空器法》等法律中也均有优先权的规定,但是并没有形成统一的优先权制度的立法体系,这些法律规定很不完整,法律条文简陋,甚至有些规定还相互矛盾,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较差。随着我国立法工作的不断完善和社会实践的需要,对民法上的优先权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已日趋重要。本文主要结合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法规,借鉴大陆法系其他国家的立法体例,从民法的基本理论出发,通过对基本类型民事权利的分析,对民法上的优先权(以下简称优先权)的根本性质进行了探索和定位。笔者认为优先权不是一种独立类型的民事权利,而是基本类型民事权利的一种效力表现。具有优先效力的权利类型主要体现在物权法和债权法两大领域,先取特权和其他具有优先效力的权利如:优先承包权、优先申请权和优先通...&
(本文共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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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的问题由来已久,本文从对已有学说的批判入手,提出我们对优先权的体系化理解。一、优先权不能等同于优先受偿权法国民法典第 2095条规定:“优先权是指,依据债权的性质,给予某一债权人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先于抵押权人,受清偿的权利"。以此为基础,产生了狭义的优先权概念。在他们看来,优先权就是优先受偿权,两者指称的是同一概念。但本文认为,对于我国而言,狭义优先权概念难以立足。首先,它没有考虑到我国的历史传统。与一般民事权利不同,优先权更多的受到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因此,尽管法国法中的优先权制度已经非常完善,但能否借鉴或者借鉴到何种程度,主要考虑的还应是我国的历史状况。根据学者们的研究,优先权在我国古代不仅包括优先受偿权,而且还包括优先承买权等许多权利在内。它是优先权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或习惯,而对特定财产所拥有的优先受偿或优先买受的特殊权利,其性质介于纯粹的物权与债权之间。所以,狭义优先权理论在我国缺乏充分的历史基础,据此而确立的优先...&
(本文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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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优先权的冲突分析优先权(privilegia)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特种债权的债权人就债的全部或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民事优先权制度作为一项法定担保物权制度,意在破除“债权平等”原则,以保护特殊债权为使命,最终实现实质正义。民事优先权可分为一般优先权与特别优先权。一般优先权是指依法律直接规定而可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又可分为公法上的优先权与私法上的优先权。公法上的优先权,是指为保护国家利益而在公法或相关法律中规定的优先权,包括各种税捐优先权和有关司法费用优先权。我国《担保法》中的“土地出让金”优先权①,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②关于税款优先受偿的规定,均具有公法上一般优先权的特征。私法上的优先权,是指为保护特定的私人利益而规定在民事法律规范中的优先权。一般可包括:公益费用优先权③,工资和劳动报酬优先权④,医疗费用、丧葬费用及补偿金优先权⑤,供给债务人及其家属必要生活费用的优先权⑥,工人与雇员及其家庭补贴优...&
(本文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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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民事优先权顺位制度设计的必要性民事优先权制度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实质正义,而其前提就是建立一个便于权利行使的良好的秩序,体现在民事优先权制度中就是民事优先权的顺位问题。确立明确的民事优先权的行使顺位,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弱者利益,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但长期以来我国对民事优先权制度中许多问题的讨论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并未在法律条文进行具体的规定,也未能够建立完善的民事优先权制度,仅零散地在民事特别法和程序法中对优先权做了个别的规定。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个主体利益之间的冲突不断加剧,其利益需求亦不平衡,经济社会中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弱者利益亟待保护。要应对这些问题,需要一定的立法政策予以调和,在未来的立法实践中建立统一的民事优先权制度是必要的。因此,加强民事优先权制度特别是对民事优先权顺位问题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1.建立民事优先权顺位制度与我国现行法相适应我国目前虽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
(本文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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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优先权的制度价值所谓税收优先权,是指纳税人未缴纳的税收与其他未偿债务同时存在,且其剩余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税收可以排除其他债权而优先受清偿的权利。一般税收优先权仅仅是指优先于普通债权。我国《税收征管法》第45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税务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性质存在着“债务关系说”和“权力关系说”两种学说,目前“债务关系说”获得了普遍承认,认为税收是一种公法之债,具有公益性。人类不仅存在私人欲望,而且存在公共欲望。公共欲望只能经由公共经济,通过国家或政府的财政手段来得到实现。为了满足公共需求,必须由国家向营利性的私人经济主体(企业、居民)课征税收,以此向社会公众提...&
(本文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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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中国的传统射箭与西方的现代射箭有什么不同?
十年古希腊,十年古中国,这是我初入学门时的志愿。可惜我低估了这个时代的浮躁,也高估了自己的意志力。我只在两个领域各花了一半的时间,仓促进入两种文化的比较。好在我只是专注于作为体育项目的射箭领域,缺在我的观点未必成熟。但确实有感要发,所以诚惶诚恐,成文于此。
射箭作为人类文明的伟大创造,几乎出现于所有文明之中,狩猎与战争是其最早的功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射箭开始脱离其实用价值,被不同文化赋予不同的精神内涵。最典型的是中国将“射”创造性的融入“礼”,并成功进驻“德”的精神层面。盛极一时的射礼赛会,波及日韩,留传至今。古希腊的射箭则在荷马史诗中已成为葬礼竞技会的八大竞赛之一。
进入现代社会,射箭在中西方形成了完全不同的套路,西方射箭借助竞技体育的强势,席卷全球,形成一套规范化、标准化以及科学化的体系。中国传统射箭则留存于日、韩,形成弓道文化,进入人们的修炼与生活(当然,当下国人也越来越意识到传承国粹的价值和意义,但较之日韩,已去甚远)。发展至今,中国传统射箭与西方现代射箭(竞技反曲、复合)已经形成了泾渭分明的分疏,一种推崇自然和原始,一种强调科技与现代。西方现代射箭普及面广,影响力大,以科学为支撑,借助政治、文化的助推,强势征服了世界。中国传统射箭,囿于种种历史原因所困,夹缝中求生存。当前的现状反差,并不意味着二者的优劣!我们试看一下二者的不同。
中西射箭的区别首先表现在器具层面。现代射箭更为科学,箭从弓的中心发射,有辅助的瞄准和平衡设备,可谓精益求精,永远追求那极致精确。传统射箭更为原始,除了裸弓之外,没有也不允许任何的辅助设备,可谓历经千年,始终恪守那一定之规。传统射箭由于没有专设的瞄准配备,因而,对于射手内心把控能力的要求更高,从而也更容易导向于人的内心和德性。
中国传统射箭与西方的不同,还体现在主流的技法使用上。中国传统射箭以大拇指钩弦为主流,扳指成为文玩儿,可为佐证。西方现代射箭以三指钩弦为主流,奥运会上随处可见。除钩弦外,箭也分别搭在弓的不同两侧。除了这些可见的不同外,笔者认为中西射箭的根本区别在于文化层面。
西方现代射箭秉承了现代体育“永无止境地挑战极限”的“更快更高更强”理念。因而,除了在战胜对手,获取至高荣耀外,总有世界纪录刺激着人们持续努力,不断挑战。永无止境的突破那个数字,是每个箭手永恒的目标。当然,这个数字背后是一种不断努力,追求卓越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自古希腊始,一直为西方文化所推崇,不仅是现代竞技体育的核心动力,也是整个西方文明不断发展,迅速壮大的根本力量。这种价值观蕴含着丰富能量的同时,也潜藏着人们无法控制的力量。
每一个参与西方现代射箭的人,都可以通过量化的成绩,来挑战自我的能力极限,检视自我努力和付出的成效。这种数字挑战的欲望,深植于每个人的内心,而且随着你的成绩提升,这种量化的数字更具吸引力,人们总是想创造更好的成绩。这有点儿像我们现代的生活,我们的内心被外界大千世界所吸引,我们总想创造更多的财富,获得更大的权力。可是当我们的生活越是得到物质上的满足,我们内心的欲望也越发随之而膨胀。这是西方文化价值的双刃剑。
中国文化价值刚好与之互补,我们没有永无止境的追求,我们自古以来就强调中庸的处世之道,以及人与人、社会、自然的和谐相处。这种自我调适的价值观,集中体现在中国传统射箭之中。我们讲求“发而不中,反求诸己”、“君子之争,射以观德”,不会去追求数字的极致,而是考究能否每次都稳定的命中目标。四矢全中,好像没什么好炫耀的。反倒是有脱靶,需要好好反思一番。这就好比我们的内心永远在一个范围框架内波动,避免出现大喜大悲。只有把内心安放在这个框架内,才能做到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此所谓心如止水也。
因此,中国传统射箭看的是你能否控制自我,每次都稳定的射在一定的范围内。它导向于内心的适中状态,而非外在的量化成绩。稳定是最高的追求,以自我内心的稳定为最高目标,才会将比赛的结果、胜负导向于自我,而非外物,此所谓孟子讲“发而不中,反求诸己”的精神境界。我们追求的不是极致的精确,而是永恒的稳定。西方现代射箭最高的满足来自于战胜所有的人,包括历史中的人,只有打破世界纪录才是最终的满足。这很难,所以才更刺激人们去努力;而中国传统射箭最高的满足来自于自我控制,而且是不管对手如何,保持始终如一的状态。这也很难,所以才成为自我修炼的妙方。西方现代射箭的动力源是外在的目标,追求的是战胜所有的人,当然也包括自己,但超越自我在这里只是实现战胜对手的手段和条件而已;而中国传统射箭则直接以自我为目标,其动力源就是自我修炼,竞争对手只不过是辅助我修炼的手段和条件而已。
这两种不同的追求,直接体现在环靶和侯靶的设计择取上。
环靶必然导向一个数字概念,这个量化数字是追求总体的精确性的。它允许你偶尔有失误,但只要总的量化成绩依然精确就可以获胜。侯靶与之相反,你可以不精确,但不能有失误。你一旦有一支箭脱靶,除非对方有失误,否则无法挽回。换个角度看,不管对手表现如何,你只要自己不失误,就是不可战胜的。这种导向是指向于自身的,与对手无关。也就是说,我们要超越的不是一个个的数字,而是我们自身。成绩永远是外在的东西,它是征服、战胜别人的象征,并不有助于我们修炼自己的内心。说夸张一点,这种略带炫耀、张扬的文化特点,并不为中国文化所推崇。笔者认为,传统射箭是修炼内心的活动,传统射箭比赛也是一种自我修炼的形式和过程。传统射箭比赛比的是看谁能够更好的将自己的内心,永恒的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而且,传统射箭用侯靶比赛的方式,每一支箭都直接决定胜负。这就要求射者始终保持专注的态度,这也可以引申到为人处事中,要有始有终。换句话说,这也是对自我,对人生的一种把控能力的修炼。这种控制能力的高低,表现在是否中靶上。因而,传统射箭比赛自古以来选用侯靶,是有其内在缘由的。
传统射箭比赛不应是以“比”为主要目的,“比”只是一种形式,我们应该通过“比”这种形式,让人们去领会,发而不中,反求诸己的精神内涵。我们除了要选出谁射的最准之外,更重要的是通过比赛,让所有的参射者能够将竞争的目标导向自我,而非那外在的成绩和对手。因此,笔者建议和倡导传统射箭比赛用侯靶!比赛用侯靶的主要问题是打平较多。但通过将侯靶设计成二色二分或者三色三分,完全可以减少打平的情况。2015年大学生比赛,我们用三色三分侯靶,一百三十多位选手排位赛,共72支箭没有一例打平的现象。
创造更好的成绩错了吗?战胜对手,荣耀天下错了吗?没有!
只要有人喜欢,传统射箭用环靶当然没有问题。西方现代射箭的量化模式同样具有极佳的文化价值。我只是想说,还有另一种选择、另一种可能,叫做“君子之争,射以观德”。它代表了中国传统的文化价值,它可以成为一项安放我们内心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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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全球经济高速发展以及竞技体育国际化的今天,"举国体制"赖以生存的社会大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的"举国体制"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竞技体育自身孕育的改革需求,必须大力进行体制改革。
【分 类】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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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举国体制问题的案例分析|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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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教育 2012年4S期 文档列表
作者:王瑾
 单位:淄博职业学院
作者:严慧
 单位:中航工业燃气涡轮研究院
作者:蒋恩杰
 单位:广西桂林农业学校
作者:徐霖
 单位:辽宁科技学院外语系
作者:虞春风
 单位: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马宇
 单位: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张振山 赵文静 赵强
 单位: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罗新红
 单位:郑州市卫生学校
作者:范梅梅 罗恺
 单位:沈阳市装备制造工程学校
作者:张波
 单位:鞍山市信息工程学校
作者:王宏
 单位: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孙闯
 单位:惠州农业学校
作者:范宏伟
 单位:郑州交通技师学院
作者:李月芳
 单位:广西南宁机电工程学校
作者:文瑞华
 单位:金川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生产及技术人员培训部
作者:罗信智
 单位:陕西西安市未央区长庆培训中心
作者:史东艳
 单位:集安市职业教育中心
作者:焦铭
 单位:郑州交通技师学院
作者:刘艳芳
 单位: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张彦
 单位: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
作者:黄笑菡 袁夏娇
 单位: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国际贸易与外国语分院 浙江德马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何艳玲
 单位: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电气工程系
作者:罗震山
 单位: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作者:张晓丽
 单位:西安体育学院计算机教研室
作者:来春燕
 单位:宝鸡技师学院
作者:王凤伶
 单位:内蒙古包头机械工业职业学校
作者:苗宝久
 单位:广东省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
作者:程明
 单位:广东广播电视大学
作者:王丽影
 单位:白城市行政学院
作者:张琳
 单位:南昌陆军学院
作者:刘春杰
 单位:鞍山市信息工程学校
作者:王凤伶
 单位:包头机械工业职业学校
作者:彭万
 单位:宜宾学院人事处
作者:王璞
 单位:长春大学光华学院
作者:徐秀华
 单位: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叶洪
 单位: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作者:赵九九
 单位: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机电工程学院
作者:郑启南
 单位: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作者:孙宝鼎
 单位:吉林农业大学
作者:贺勇
 单位:贵州省兴义市民族师范学院外语系
作者:商丹妮 佟庆
 单位: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作者:刘舒天
 单位: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作者:黄备荒
 单位:河南大学
作者:刘梦可
 单位: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作者:陈洋洋
 单位: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作者:周爱玲
 单位: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二中
作者:何盈 黄璐
 单位:云南师范大学
作者:金影苏 陈晓辉
 单位: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作者:罗永妃 于俊红
 单位: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作者:张弘
 单位:北华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作者:朱叶
 单位: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李立胜
 单位:合肥铁路工程学校
作者:李雪松
 单位:徐州医学院
作者:藏思
 单位: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作者:郭磊
 单位:黑龙江省工会干部学院
作者:王大帅
 单位:河北金融学院会计系
作者:刘敏
 单位: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王潮生
 单位: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作者:王玉
 单位:四川理工学院自动化与电子信息学院
作者:吴露珍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作者:芦丽娜
 单位:武汉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作者:刘佳 魏俊玲
 单位:河北科技大学
作者:王慧娟
 单位: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作者:周鹏
 单位:苏州大学阳澄湖校区
作者:白千文 张春燕
 单位:山东工商学院经济学院
作者:李杰峰 郑建红 任黎明
 单位: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
作者:姚素敏
 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作者:孟庆玲
 单位: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部外国语学院
作者:张文英
 单位:西安理工大学
作者:王浩宇
 单位:集安市职业教育中心
作者:张智国
 单位: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作者:李洪
 单位:成都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
作者:陶婕 卢珊珊
 单位:江西现代学院
作者:赵鹭
 单位:陕西工程科技高级技工学校
作者:张伟
 单位: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戴秀岳 王群
 单位:浙江树人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作者:刘博
 单位:白城市师范学院美术系
作者:赵妍
 单位:白城市行政学院
作者:王丹
 单位:武汉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作者:徐亮
 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作者:刘佳
 单位:吉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作者:周清丽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作者:陈会勇
 单位:福建省将乐职业中专学校
作者:刘玉春
 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高级人才培训中心党校
作者:张春城
 单位:吉林工商学院传媒艺术分院
作者:颜小学
 单位:长春大学光华学院外国语学院朝鲜语系
第100-100页
作者:雷雨霖
 单位:长春建筑学院
第101-101页
作者:佟庆 商丹妮
 单位: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第102-102页
作者:熊杰 张小波
 单位: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第103-103页
作者:张耀
 单位:孝感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第104-104页
作者:马俊
 单位:郑州交通技师学院
第105-105页
作者:翁永杰
 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学院军事教研室
第106-107页
作者:唐瑞
 单位: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
第107-108页
作者:邵飞
 单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第109-110页
作者:刘红红 杨兴华
 单位:广西外国语学院
第111-111页
作者:王莺
 单位:河南大学艺术学院器乐系
第113-113页
作者:林玉琴
 单位:永安市实验幼儿园
第114-114页
作者:梁文颖
 单位: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第115-116页
作者:郭蕾
 单位: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第117-117页
作者:高宁
 单位:胜利油田河口三幼
第118-118页
作者:李红
 单位:孤岛社区第五幼儿园
第119-119页
作者:陈洁
 单位:苏州市沧浪区新康小学附属幼儿园
第120-120页
作者:吕茵
 单位:河南省团校
第121-121页
作者:陈江丽
 单位: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河口社区三幼
第122-122页
作者:牛凤玲
 单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幼儿园
第123-123页
作者:崔爱红
 单位:延边大学艺术学院文化基础部
第124-125页
作者:李秀敏
 单位:浙江省温州科技馆
第125-126页
作者:谭家梅
 单位:河口社区河口中医院
第127-127页
作者:楚丽丽
 单位:大庆师范学院
第128-128页
作者:李大庆
 单位:云南中烟物资集团公司
第129-129页
作者:侯岩君
 单位:山西西山公用事业公司交通运输中心
第130-130页
作者:梁靖珧
 单位:同济大学汽车学院车辆工程系
第131-131页
作者:李小辉
 单位: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公司党委绩效管理办公室
第132-132页
作者:叶雯
 单位:南京市建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133-133页
作者:梁磊
 单位: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第134-134页
作者:彭旭丹 郭卿
 单位:河北金融学院
第135-135页
作者:李莎
 单位: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第136-136页
作者:田蕾
 单位:胜利油田油气集输总厂孤岛分厂护卫二队
第137-137页
作者:王璐
 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
第138-138页
作者:张宣雷
 单位:济南黄河路桥工程公司
第139-139页
作者:李正志
 单位:四川会理益门中学
第140-140页
作者:毕永江
 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工程技术公司
第141-141页
作者:胡雪华
 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热电联供中心
第142-142页
作者:王建军
 单位:胜利油田有限公司纯梁采油厂油气集输大队首站
第143-143页
作者:蒋丛友
 单位:山东省栖霞市第一中学
第144-144页
作者:张平
 单位:河南南阳油田五一社区供应站
第145-145页
作者:刘军
 单位: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范各庄矿业分公司
第146-146页
作者:白玉
 单位: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第147-147页
作者:张艳
 单位:济南黄河路桥工程公司
第148-148页
作者:李仕敏
 单位:青岛供电公司
第149-149页
作者:张伟林
 单位: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
第150-150页
作者:肖慧玲
 单位:广东省中山市神湾中学
第151-152页
作者:任静怡
 单位:河北金融学院
第152-153页
作者:胡佑松
 单位:南昌大学
第154-154页
作者:莫展宏
 单位:衡水学院
第155-155页
作者:卢鹏
 单位: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第156-156页
作者:丁凝
 单位: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157-158页
作者:侯妍妍 黄晓雪
 单位:河北管理干部学院
第158-159页
作者:景宏伟
 单位:陕西工程科技高级技工学校
第160-160页
作者:李祝涛 周维正
 单位:浙江中包派克奇包装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第161-162页
作者:苏利
 单位:胜利油田滨南社区管理中心建翔物业管理公司
第163-163页
作者:雷灿
 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第164-164页
作者:宫莹莹
 单位:吉林师范大学
第165-165页
作者:龚洁宁 陈臻
 单位: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第166-166页
作者:刘华 许玉兰
 单位:中共郫县县委党校
第167-167页
作者:武秀丽 薛艳
 单位:吉林省白城市科学技术研究所
第168-168页
作者:庞晓婷
 单位:长春建筑学院公共艺术学院视觉传达教研室
第169-169页
作者:孙洪波
 单位: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第170-170页
作者:黄璐 何盈
 单位:云南师范大学
第171-172页
作者:任萍
 单位:内蒙古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173-173页
作者:郭晓媛
 单位:新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第174-174页
作者:李洋
 单位:南京图书馆
第175-175页
作者:牛玉洁
 单位: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
第176-176页
作者:梁瑞英 曹鸿飞
 单位:河北科技大学
第177-177页
作者:陈文
 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第178-179页
作者:李媛
 单位:南京图书馆
第180-180页
作者:郭雅琦
 单位: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
第181-182页
作者:史丽莹
 单位:北京中自百佳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第182-183页
作者:李瑶
 单位:吉林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184-184页
作者:张新壮
 单位: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第185-185页
作者:邵鹏鸣
 单位:海南大学
第186-186页
作者:姚永坪 薛永华
 单位:延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第187-187页
作者:苟青
 单位:西安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188-188页
作者:田旭
 单位:胜利油田滨南采油厂老年管理中心
第189-189页
作者:李康
 单位:西安石油大学
第190-190页
作者:赵咏梅
 单位:东营职业学院
第191-191页
作者:温仲文
 单位: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第192-192页
作者:何林芬
 单位:青藏铁路公司
第193-193页
作者:王小军 刘允良
 单位: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
第194-194页
作者:宋艳艳
 单位: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第195-195页
作者:辛剑妹
 单位:浙江省舟山市中医骨伤联合医院
第196-196页
作者:张忠周
 单位:中国水电十五局物业公司
第197-197页
作者:白俊萍
 单位:河南南阳油田局机关离退休中心
第198-198页
作者:陈红兵 黄玮 陈磊
 单位:河南石油勘探局钻井工程公司
第199-199页
作者:张相臣
 单位:滨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第200-200页
作者:张超
 单位: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第201-201页
作者:王彬
 单位:海洋钻井公司地质公司
第202-202页
作者:刘晓峰
 单位: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
第203-203页
作者:高新峰
 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胜中社区玉山物业公司
第204-204页
作者:张祥
 单位: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石油船舶中心龙口基地管理中心
第205-205页
作者:刘荫忠
 单位: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206-206页
作者:熊诵德
 单位:武汉地铁集团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第207-207页
作者:李松
 单位:河南省固始县电业局
第208-208页
作者:高庆祥
 单位:中国石化胜利石油管理局海洋钻井公司
第209-209页
作者:王丽红 张莉
 单位:邢台沙河供电公司 保定供电公司
第210-210页
作者:张琳琳
 单位: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
第211-211页
作者:任萍
 单位:内蒙古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212-212页
作者:梁琪
 单位:陕西省商贸学校
第213-213页
作者:胡小欣
 单位:中国水电十五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第214-214页
作者:张绯绯
 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第215-216页
作者:王婷婷
 单位:广东科技学院
第216-217页
作者:徐继鸣
 单位: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218-218页
作者:康传朋
 单位:永煤集团新桥煤矿
第219-219页
作者:杨兴华 左瑞瑞
 单位:广西外国语学院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第220-221页
作者:李燕
 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224-225页
作者:刘哲
 单位:包头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第225-226页
作者:徐培林
 单位:河南省医药学校体育教研室
第227-227页
作者:王大凤
 单位: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228-228页
作者:范泽龙
 单位:四川理工学院体育部
第229-229页
作者:杨忠玉
 单位:黑龙江省重竞技管理中心
第230-230页
作者:王冬冬
 单位: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第231-231页
作者:吴印波 汪永胜
 单位:河北联合大学体育部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学院
第232-232页
作者:胡永泽
 单位:兰州交通大学体育部
第233-233页
作者:张言吉
 单位:昌邑市饮马初级中学
第234-234页
作者:杨林
 单位: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第235-235页
作者:刘占玲
 单位:铁岭技师学院
第236-236页
作者:王巍 王洪卫
 单位:胜利油田河口采油厂维修大队
第237-237页
作者:周宗瑜
 单位:岷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第238-238页
作者:麦沛贞
 单位: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第239-239页
作者:焦涵
 单位:宝鸡技师学院
第240-240页
作者:嘎玛拉姆
 单位:西北民族大学化工学院
第241-241页
作者:李汝冰
 单位: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农业局农环站
第242-242页
作者:何柳青
 单位: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越秀供电局
第243-243页
作者:肖乐尧
 单位:江苏元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244-244页
作者:蔡明宏
 单位: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第245-245页
作者:王红萍
 单位:内蒙古大兴岭林业学校
第246-246页
作者:胡淑坤
 单位:广州市花都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第247-248页
作者:王晓光
 单位:烟台市市政养护管理处
第248-249页
第250-250页
现代企业教育杂志分期列表
产品参数:
主管单位:现代企业教育杂志社
主办单位:山东省经信委职工教育办公室
出版地方:
快捷分类:
国际刊号:
国内刊号:37-1285/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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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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