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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电缆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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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电缆公司是江苏中超集团控股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公司。
中超电缆简介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证券代码:002471  公司名称: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Zhongchao Cable Co.,Ltd.
行业类别:电子器件
 公司简介:公司拥有国内外一流成熟的生产设备、先进的检测手段和高素质的熟练技师、技工、具备技术研发和市场开发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公司产品先后被评为中国知名品牌、江苏省著名商标等,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ANAB国际认证、电能认证和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认证及3C认证等。企业先后被评为全国消费者用户满意企业、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008中国电线电缆行业最具发展潜力企业、按世行客户信用评级评为5级信用等级客户等。
中超电缆产品与服务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的制造、研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五金电器、输变电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化工
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灯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中超电缆管理团队
硕士及研究生
副总经理,副董事长
大专及其他
副总经理,董事
大专及其他
董秘,总经济师,副总经理,董事
大专及其他
博士研究生
监事会主席
大专及其他
副监事会主席
大专及其他
总经理助理,职工监事
大专及其他
大专及其他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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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1-065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于2011年12月26日开市起复牌。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召集并于2011年12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12月23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综合评价和整改意见的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整改报告尚需报送江苏证监局,待证监局审核后公司再对外披露。(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逐项核对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及刊登于2011年12月24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的《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1、本次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800万股(含6,8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其中,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其承诺以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0万元现金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具体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所派董事杨飞先生、杨俊先生、陈友福先生、陈剑平先生、吴鸣良先生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履行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定价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3.43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锁定期: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认购的股票。其余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发行费用)约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如下项目: 项目类别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股权收购1收购远方电缆51%股权约18,615约18,615
2通过收购股权及增资取得明珠电缆51%股权约21,040约21,040
3通过收购股权及增资取得锡洲电磁线51%股权;约13,600约13,600
建设项目4节能变频调速用电缆及光纤复合低压电缆项目14,145.7614,145.76
5营运中心建设项目3,9893,989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6补充流动资金14,00014,000
计约85,389.76约85,389.76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可以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本次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不安排向全体原股东配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本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与具体发行对象签订认购股份协议书的议案》中超集团认购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飞先生、杨俊先生、陈友福先生、陈剑平先生、吴鸣良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及刊登于2011年12月24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的《关于公司与具体发行对象签订认购股份协议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该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就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远方电缆51%股权、通过收购股权及增资取得明珠电缆51%股权、通过收购股权及增资取得锡洲电磁线51%股权等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合作协议等;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具体的发行时机、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最终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具体申购办法等具体事宜;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4、如国家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新股事宜;5、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作适当调整;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报请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案;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事宜;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锁定的相关事宜;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时,决定本次发行延期实施;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它一切事项;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本次董事会后召开股东大会时间等的说明》根据本次会议通过的相关决议内容,公司将组织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待上述募集资金拟收购目标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9月30日)及盈利预测审核完成,且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并编制完成《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及《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做出补充决议,并公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如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备查文件(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471
股票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1-064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整改计划》,公司于 2011 年 12月 22日与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如果未来本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时,由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负责代办股票转让的各项工作。目前,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自查表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公司将继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特此公告。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1-066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认购股份协议书2011年12月认购股份协议书本《认购股份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11年 月
日在江苏省宜兴市签署:甲方: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飞住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乙方: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飞住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鉴于:1. 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71),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2. 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电线电缆、农业、汽车销售、中超乒乓球等产业公司投资控股管理。乙方是甲方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甲方66.36%股份。3. 乙方拟认购甲方2012年非公开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之一,向乙方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2012年非公开发行方案1.1 拟发行种类及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2 拟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6,800万股,在该上限范围内,甲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1.3 定价原则:发行价格不低于甲方董事会所确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1.4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6个月内,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1.5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第二条乙方认购方案2.1 拟认购的金额: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0万元。2.2 认购价格和定价原则:认购价格不低于甲方董事会所确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每股人民币13.43元)。乙方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如果甲方股票在本协议签订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其认购价格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价格进行认购。2.3 认购方式:乙方同意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条所约定的股票。2.4 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果确定后,根据甲方2012年非公开发行方案要求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5 锁定安排:乙方承诺其所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第三条 双方的陈述与保证3.1 为本次向乙方发行股票,甲方向乙方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3.2.1 甲方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3.2.2 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甲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的《公司章程》,也不存在与甲方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3.2.3 甲方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亦无足以妨碍或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或有负债事项;3.2.4 甲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3.2 为本次向甲方认购股票,乙方向甲方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3.2.1 乙方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3.2.2 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乙方的《公司章程》,也不存在与乙方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3.2.3 乙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3.2.4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本协议的义务;3.2.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乙方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对于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转让的其他限制或禁止性规定。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信息未经甲方依法披露前,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途径披露或公开该等信息。4.2 甲乙双方保证对相互间提供及获知的无须依法披露的相关资料负保密责任,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本协议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5.2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视为该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因请求而发生的合理费用),赔偿金额以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第六条 争议解决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根据本条规定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效力7.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7.1.1 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7.1.2 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其内部必要的授权及批准;7.1.3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7.1.4 若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导致乙方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则应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乙方邀约收购义务的核准。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 本协议正本一式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作为申报材料及备查文件。甲方: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乙方: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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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重声明:&&企业链不对交易的安全承担任何责任及保证,请买卖双方自行评估交易的安全性,近期我们会出台更多的安全措施!
中国企业链版权所有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_焦点透视_新浪财经_新浪网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00247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潘志娟
  电子信箱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319,388,341.59
  2,214,848,243.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1,474,024.83
  59,497,803.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4,413,428.53
  52,011,894.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1,813,122.87
  -157,900,497.09
  48.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12
  0.11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12
  0.11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027,607,925.99
  6,086,514,712.97
  -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70,290,206.99
  1,641,784,182.16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3,179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普通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08%
  188,093,612
  23,400,000
  188,09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000,000
  申万菱信基金--陕西省信托-陕国投·盛唐35号定向投资集合()
  12,532,844
  国联安基金-工商银行-华融国际信托-华融·汇盈17号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317,000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陕西省国际信托-陕国投·盛唐41号定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8,353,020
  工银瑞信基金-工商银行-陕西省国际信托-陕国投·盛唐43号定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7,405,200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610,501
  董华芳
  境内自然人
  3,612,000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四十二号(易通财经7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490,000
  韦秀萍
  境内自然人
  3,277,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公司所处的电线电缆行业也面临着经济转型、经济结构调整的“双重挑战”。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社会用电量增速下滑、电力投资延迟等因素影响,电线电缆行业集中度不高、落后产能过剩、产品结构不合理、企业恶性竞争、创新型人才缺乏等问题突出,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公司坚持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在以奠定质量和服务为立身市场的前提下,牢固树立“品质卓越、服务超群”的品牌形象,全方位提升员工素质,加强人才储备,优化运营机制。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了两家全资子公司“西藏中超”和“新疆中超”,有利于提高中超电缆市场占有率。公司于日公告停牌,拟通过行业内并购方式收购恒汇电缆、长峰电缆、虹峰电缆以及上鸿润合金相应股权,在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关于此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并于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549 号)。公司在巩固和拓展以电线电缆制造为核心的基础上,将“”产业作为另一发展重点,重构传统紫砂产业链,努力实现双主业驱动的多元化战略目标,走具有中超特色的企业发展之路。
  经过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截止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602,760.79万元,较上期期末下降5,890.68万元,下降0.97%;公司负债总额373,017.95万元,较上期期末下降12,719.08万元,下降 3.30%。2015年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31,938.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147.4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2%。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本公司本期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日净资产
  月净利润
  新疆中超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6,917,807.53
  -82,192.47
  注:2015年3月,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第一次出资700.00万元,投资设立新疆中超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子公司于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霍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64号营业执照。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签字:杨飞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公告编号: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于2015 年7月2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 年8月5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长杨飞、独立董事鲁桐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俞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cn),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cn)。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cn)《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015年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日总股本 507,2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日的总股本507,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15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268,000,000股。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75,665,318.90元,减去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566,531.89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0,570,828.13 元,减去已宣告发放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32,968,000.00元后,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65,701,615.14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774,895,482.80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748,451,307.09元,其他资本公积为26,444,175.71元)。本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15股,合计金额760,800,000.00元,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股本748,451,307.09元,以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2,348,692.91元。
  公司于日刊登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
  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本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符合公司发展情况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文件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cn)《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公司的战略部署,为更好地反映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目标,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的要求,公司拟将名称和证券简称分别变更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超控股”;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cn)《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附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
  章程名称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章程名称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条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江苏中超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称“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江苏中超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称“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Zhongchao Cable CO., LTD.
  中文名称: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Zhongchao Holding Corporation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50,720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26,800万元人民币。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的制造、研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铜材、铝材、钢材、合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电线电缆的制造、研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铜材、铝材、钢材、合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0,72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26,800万股,均为普通股。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公告编号: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0年9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2010年9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股,发行价为14.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9,801,225.20元,余额为人民币572,198,774.8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043,877.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2,154,896.96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日出具天职沪核字[号验资报告。
  2、2012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2012年1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600,000股,发行价为13.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5,5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071,589.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496,410.13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日出具天职苏QJ[2012]T6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0年9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7,182,565.9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65,219,703.94元,本年度使用1,962,862.0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67,182,565.9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14,723.75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2,154,896.96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5,542,392.73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2012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3,496,410.13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73,496,410.13元,本年度使用0.0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73,496,410.13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88,122.84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73,496,410.13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88,122.84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0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办法》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办法》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1、2010年9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无锡分行、中国无锡支行、宜兴支行营业部分别设立了、共3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2012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工商银行宜兴城中支行、广发银行无锡永乐路支行、交通银行宜兴丁蜀支行分别设立了715共3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10年9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于日与交通银行无锡分行、日与中国民生银行无锡支行、日与招商银行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12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日分别与工商银行宜兴城中支行、广发银行无锡永乐路支行、交通银行宜兴丁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0年9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
  512,648.04
  中国民生银行无锡支行
  1,667.36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
  408.35
  514,723.75
  2、2012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工商银行宜兴城中支行
  0546147
  135,933.51
  广发银行无锡永乐路支行
  006178
  49,744.46
  交通银行宜兴丁蜀支行
  2,444.87
  188,122.8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0年9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2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股项目
  1、2010年9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0,119.4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职沪核字[号《关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2、2012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无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股项目。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0年9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日召开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议案,分别为:《关于使用13,8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未来补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关于使用4,655.06万元超募资金实施轨道交通用及阻燃特种电缆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关于使用2,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日召开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2,260万元和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耐特高压电缆附件有限公司”的议案》。
  2、2012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无超募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0年9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 公司于日召开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6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时间为两个月(日-日)。公司已于日归还该笔款项。
  公司于日召开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日-日),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于日经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补充因公司国内外业务扩张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5,520,000.00元。公司已于日归还该笔款项。
  公司于日召开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日-日),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于日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补充因业务扩张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5,850,000.00元。公司已于日归还该笔款项。
  公司于日召开201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日-日),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于日经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补充因公司国内外业务扩张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根据测算,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7,150,000.00元。公司已于日归还该笔款项。
  公司于日召开2012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日-日),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于日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补充因公司国内外业务扩张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根据测算,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6,330,000.00元。公司已于日归还该笔款项。
  公司于日召开2012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日-日),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于日经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补充因公司业务扩张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根据测算,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3,360,000.00元。公司已于日归还该笔款项。
  公司于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4,500.00万元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日-日),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日归还该笔款项。
  2、2012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10年9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59,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6,215.49万元,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6,718.25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51.47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0.09%。
  2、2012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60,556.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7,349.64万元,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7,349.6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8.81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0.0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 5日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日
  编制单位: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6,215.4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2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718.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年新增销售收入)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500kV 环保型阻燃超高压交联电缆及 500kV 资源节约型铝合金架空线项目
  28,492.80
  28,492.80
  184.80
  29,026.60
  101.87
  3,006.35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8,492.80
  28,492.80
  184.80
  29,026.60
  3,006.35
  截止日期:日
  编制单位: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年新增销售收入)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投向
  1.轨道交通用及阻燃特种电缆项目
  4,655.06
  4,655.06
  4,637.71
  371.12
  2.投资科耐特高压电缆附件有限公司
  2,260.00
  2,260.00
  2,260.00
  100.00
  1,181.13
  3.归还银行贷款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4.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2,000.00
  100.00
  5.补充500kV环保型阻燃超高压交联电缆及500kV资源节约型铝合金架空线项目
  13,800.00
  13,800.00
  13,793.94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7,715.06
  27,715.06
  27,691.65
  1,552.25
  56,207.86
  56,207.86
  196.28
  56,718.25
  4,558.60
  截止日期:日
  编制单位: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500kV 环保型阻燃超高压交联电缆及 500kV 资源节约型铝合金架空线项目和轨道交通用及阻燃特种电缆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的主要原因为受宏观经济影响,市场对超高压电缆需求不高,公司募投项目投产后订单不饱和,项目产能利用率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详见三(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119.4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三(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结余资金为51.47万元。结余的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三(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日
  编制单位: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7,349.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349.6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年新增销售收入)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收购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51%股权
  18,491.27
  18,491.27
  18,491.27
  100.00
  16,184.26
  2. 通过收购股权及增资取得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51%股权
  21,215.77
  21,215.77
  21,215.77
  100.00
  28,145.71
  截止日期:日
  编制单位: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年新增销售收入)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通过收购股权及增资取得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51%股权
  13,599.46
  13,599.46
  13,599.46
  100.00
  54,804.96
  4.补充流动资金
  4,043.14
  4,043.14
  4,043.14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7,349.64
  57,349.64
  57,349.64
  99,134.93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57,349.64
  57,349.64
  57,349.64
  99,134.93
  截止日期:日
  编制单位: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三(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公告编号: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日在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日(星期五)下午13:30,网络投票时间为:日-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日下午15:00 至日下午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暨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4、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5、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次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日、日、日、日巨潮资讯网(.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三、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时间: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471,投票简称:中超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对应申报价格, 100.00代表总议案,1.00 代表议案一,2.00 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元)
  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暨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议案五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六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 “中超电缆”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数量
  362471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数量
  362471
  5、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全部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全部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全部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对应委托价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日下午15:00至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志娟;
  电话:8;
  传真:8;
  会议联系邮箱:。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1: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附件一:回执
  截至2015年月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超电缆” (002471)股票股, 拟参加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日召开的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暨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议案五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六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 年月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公告编号: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日15时在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日以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海良主持,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其中蒋丽隽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cn),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在审慎阅读了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之后,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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