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不参加运动训练学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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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员)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高水平运动队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学校体育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国家奥运争光计划
武汉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员)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高水平运动队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学校体育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国家奥运争光计划和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体育人才的重要基地。为了加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习、训练、比赛、生活等各方面的管理,规范高水平运动员的行为,保证高水平运动员学习与训练的效果,既能充分发挥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员)的优势,弘扬我校的体育文化,提高我校的知名度,又能让高水平运动员学习好专业文化知识,为社会输送合格的复合型人才。
第二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员)的现状以及我校传统体育项目与发展需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是我校对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员)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学校各高水平运动队制订训练计划、开展队伍建设和进行业绩评价的依据。
第三条、高水平运动队的指导思想是以学校&两个一流&和&健康第一&、&奥运争光计划&为指导思想,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学校特色运动项目和体育竞技比赛为龙头,发展与建设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不断提高我校体育竞技水平。
第四条、高水平运动队的奋斗目标是为国家培养一批优秀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高水平运动员;运动水平达到和保持国内一流水平,部分项目力争走向世界。运动队以参加世界大学生比赛,争取国际比赛优异成绩为最高目标;以参加全国大学生比赛,夺取国内比赛奖牌为发展目标。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员)的日常管理机构是由体育部负责,具体工作由体育部运动训练教研室执行,运动训练教研室与教务处、学工处负责协调监督,高水平运动队(员)的学籍与档案管理。
第六条、优化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调动教练员、运动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全面提高训练、竞赛水平。运动队(员)实行教练员负责制,即运动队(员)的招生、训练、比赛及日常事物的管理等。
第七条、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各学院负责,运动训练教研室和各队教练员参与。包括团员、党员的发展工作、思想教育、奖励与处分、评优评先、保送研究生、离队(退队)、毕业(就业)等方面的管理。
第八条、高水平运动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条例和《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有参加运动训练和竞赛的义务,对于违反我校各项规定的队(员),最终由体育部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做出退队、退学等处理,取消该队(员)高水平运动队(员)各项待遇。
第三章 高水平运动队(员)的教学与学籍管理规定
第九条、高水平运动队(员)的教学与学籍管理由体育部教学办负责,训练与竞赛办和学工办参与协调。教学与学籍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武汉工程大学校教[2017]17号&武汉工程大学体育特长生教育管理细则&文件执行。
第四章&& 高水平运动队(员)的训练与比赛管理规定
第十条、高水平运动队(员)的招生、训练和竞赛管理,由体育部分管训练与竞赛主任和运动训练教研室负责。体育部定期对教练员所制定的任务目标进行审核,监督教练员行使职责,有责任了解在校高水平运动队(员)的训练、运动成绩和日常表现情况。
第十一条、每学年和学期开学前,各队教练员必须把年度训练计划和学期训练计划交给运动训练教研室进行审定。教练员必须按照训练计划进行训练,对于优秀运动员需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相同项目的教练员之间要协作进行技、战术的研究工作,依据科学的训练体系,制定合理化的训练方案。对于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或教练员,体育部进行物质或者精神奖励。
第十二条、所有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的集训或比赛,教练员必须写明请假条(时间、地点、集训或比赛性质及竞赛规程、任务、学生人数、专业),交到运动训练教研室,运动训练教研室主任会同办公室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并上报补课方案。
第十三条、运动员训练的过程中,各队队员要树立刻苦训练、创造佳绩、为校争光的思想。训练要积极,对于迟到、早退、怠慢训练的运动员及无故不参加训练或者比赛者(包括假期集训),教练员要视其情节,予以退队、试训、退学等处理,试训期间不享受运动员待遇。
第十四条、在竞赛规则允许的范围内鼓励高水平运动队(员)参加校内或学院的体育比赛与裁判工作,提高高水平运动队(员)的实践能力和组织能力,成绩突出者进行奖励。体育比赛与裁判的过程中,要按照组委会的安排进行工作,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照《武汉工程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未经体育部主管领导允许,高水平运动队(员)不准代表我校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各种性质的比赛,一经发现按照情节,给予退队、退学的处理。
第十六条、所有在队训练的高水平运动队(员)应按照体育部的要求,在教练员的带领下参加比赛。比赛期间统一作息时间、统一着装、赛前准备活动、执行技战术安排等,未经允许不得私自离队。
第十七条、运动员在训练、比赛期间,教练员应制定运动损伤安全预案,落实运动员的综合保险体系和医务监督制度,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高水平运动队(员)在比赛过程中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要大方得体,杜绝恶语伤人或者出手伤人,一经发现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学生管理条例》执行,同时对教练员进行相应的处分。
第五章&&&&&高水平运动队(员)寝室管理与考勤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所有的高水平运动队(员)必须到教室上晚自习,自习时间每周一到周五晚上7:00&&9:30。晚自习期间不允许学生在寝室逗留,教务处、运动训练教研室、教练员进行抽查并做好晚自习抽查考勤,汇同专业文化课堂教学考勤、训练考勤,每月交给训练教研室,以便管理。
第二十条、寝室是学生生活的场所,爱惜寝室公共财物(空调等电器),节约能源,保持清洁卫生,是每一位学生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寝室中不允许私自搬到他人寝室住宿,如果一定要调整必须有体育
部运动训练教研室安排。寝室管理的其它规定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学生手册》执行。
第六章 高水平运动队(员)医务监督与综合保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由体育部牵头、校医院、学工部、教务处、财务处等单位组成小组成员,成立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综合保险和医务监督体系领导小组。解决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综合保险和医务监督中的事务,并建立其监督评价机制。
第二十三条、设立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综合保险和医务监督体系专款基金。学校定期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提供资金支持,为解决运动队的各种实际问题。
第二十四条、运动员入队前,进行严格的身体检查,并自此建立运动员个人医务监督档案由各个运动队保存,各队教练员负责管理,运动员毕业后交体育部档案资料室保存。
第二十五条、在运动训练期间,运动员要定期进行常规医务监督的各项检查并做好记录。比赛前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队医随队参加比赛,做好预防损伤救助措施,对于在训练或比赛中受伤的运动员,教练员和队医要根据伤病情况具体写出处理方案,并上报上一级领导解决。
第二十六条、各队教练员根据比赛的任务要求及比赛特点,购买相应的各种保险,以预防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并记录到运动员保险安全档案中。
第二十七条、队医及时书写运动员的医务监督档案,教练员及时书写运动员训练或比赛的生活、作息档案,及保险安全档案,训练或者比赛后,队医、教练员、领队书写好总结材料,上报体育部运动竞赛办公室,完善运动队的管理程序。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以上规定未涉及事宜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学籍管理条例》、《武汉工程大学学生工作手册》中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的高水平运动队(员)。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武汉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管理办法
一、教练员工作职责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心学校的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和发展,热忠教练员工作,遵守学校和体育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教练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努力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训练工作。
3. 教练员是对运动员全面管理的负责人,如运动员违反校规校纪及运动员管理条例,也要追究该运动员教练的责任,对管理和训练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练员给予奖励。
4. 教练员在训练时坚决贯彻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的科学训练原则,训练时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并注意调动运动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运动员良好的作风、队风、赛风。
5. 教练员要认真进行科学研究,努力钻研业务,掌握当前国内外科学训练的发展动态,训练中要不断改革创新,运用科学的专业知识指导训练。
6. 教练员要认真执行学校及运动队管理有关规定,并定期接受业务考核。
7. 教练员根据本队情况做好运动员补充工作,并按照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地做好招生工作。
8. 教练员应按运动队规定制定好训练计划,训练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害事故,并严格遵守学校及体育财务制度,管理好本队经费。
9. 教练员要加强自身的修养,任何时候都要起表率作用。
二、教练员工作要求
1、 教练员应当努力完成本人岗位责任规定的计划,同时还应积极完成体育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2、 教练员在训练前要认真备课,准备训练计划,按规定时间于课前10分钟到达训练场,准备场地与器材,训练时要科学地安排训练,努力提高运动员的竞技能力。
3.& 教练员训练时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训练中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不迟到、不早退,公、事、病假事先请假。
4.& 教练员要认真制定运动队长年训练计划,年度训练计划,运动员个人培养方案,做好训练教案、训练记录、比赛记录、运动员考勤(本)记录。
5.& 教练员负责每年新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注册工作,填写高水平运动员基本情况统计表,以及本队和单个运动员年度成绩统计表和运动员身体素质综合评价表;做好年度各工作总结和年度训练与比赛分析报告,比赛总结。
6.& 教练员要加强与体育部学工办、教学办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加强对运动员的学习和日常生活管理,使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三、教练员的聘任
1、 武汉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主教练、教练员的选拔实行聘任制。
2、 教练员由体育部招聘,经体育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体育部主管训练主任、运动训练教研室考核,体育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备案。
3、 教练员任期三年,在任期中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任期内要求教练员要针对本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队三年的发展规划、目标、运动队(员)的运动成绩指标。
四、教练员考核
1、考核内容
(1) 训练计划的制定:认真制定长期训练计划、年度训练计划、阶段训练计划和每日训练计划及运动员个人培养方案。
(2) 训练计划执行情况:训练常规与训练要求的完成情况,遵守训练计划情况。
(3) 比赛完成情况:教练员在训练过程中,运动员经过训练,在运动成绩上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并在全国比赛和湖北省高校比赛中取得好成绩。
(4) 运动队管理情况:教练员在训练之余,要紧密配合体育部,各体育班辅导员共同做好运动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 教练员考核程序
(1) 教练员的考核由体育部主管主任上报有关教练员完成考核内容情况,有体育部主管训练主任、运动训练教研室对教练员一年的工作进行全面的考评。
(2) 考评后由主管主任将考评结果提交体育部复评,最后由体育部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对教练员续聘与解聘。
五、教练员的奖励与处罚
1、对教练员实行目标管理,学期末根据教练员履行本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并对优秀的进行相应的奖励。
2、任期内对教练员实行年度定期考核,对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训练质量高、完成任务和业绩突出的教练员在年度考核中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年度考核中未完成任务和业绩不突出的教练员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聘,具体处罚按体育系《教练员奖励与处罚条例》执行。
武汉工程大学体育部教练员招聘条件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加强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与管理,根据体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聘任条件。
1. 思想要求进步,有高度的敬业精神,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勇于探索,团结协作,讲团结、讲奉献、讲正气。
2. 严格管理,注重思想工作,关心运动员的全面发展。
3. 发扬民主,爱护运动员,不准打骂和侮辱人格
4.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实事求是,科学的制定训练大纲和计划,并努力完成
训练任务。训练中严格要求自己,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5. 以事业为重,处理好教学、群体和工作的关系。
6. 坚持真理,发扬正气,在训练、学习、生活等方面做运动员的表率。
7. 教练员之间要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团结协作。
8. 认真学习体育科学技术和理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创新。善于运用科学、正确的新
信息和理论指导运动训练,了解和掌握全国高校竞技运动水平及发展状况,做到有的放矢。
9.做好赛前和临场指挥,赛后及时认真总结。
10.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比赛任务。
11.教练员聘任岗位原则上按专业对口进行聘任。
12.服从组织分配,实行主要教练员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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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运动队实行目标管理的有关规定
& & & &高水平运动队的目标管理是为了有效的提高校代表队的运动技术水平,为学校赢得更多的荣誉,真正达到高水平运动队的效果。&
& & & &高水平运动队的目标管理分为教练员的目标管理和运动员的目标管理。&
&  一、教练员的目标管理:&
& & & &我校教练员肩负着培养具有国内先进运动水平优秀运动员,能在省大运会、全国大运会等重大比赛中,创造优异成绩,为我校争取荣誉的重大责任。因此,校领导及体育部领导十分重视选拔和培养教练员,加强教练员的管理,把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教练队伍,作为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措施。&
&  1、教练员职责&
&  (1)教练员要对运动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使运动员树立为学校荣誉而顽强拼搏,奋勇进取,勇攀高峰的革命精神,教育运动员树立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养成良好的思想作风;把运动员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
&  (2)教练员要以科学态度和方法选拔、培养运动员,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创造优异成绩,为国争光,为学校多做贡献。&
&  (3)教练员要抓好运动员的训练管理,全面关心运动员的成长。&
&  2、教练员应具备的素质&
&  (1)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
&  (2)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和埋头苦干、开拓创新的革命精神。&
&  (3)具有培养和训练达到全省大学生先进水平的运动队和运动员的业务能力。&
&  (4)具有良好的道德作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  (5)具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教练员之间精诚团结,合作共事。&
&  3、主教练负责制范围&
&  (1)实行主教练负责制,总教练负责运动队学生日常学习、训练和比赛有关事宜,协助辅导员进行日常生活管理等。&
&  (2)负责教练的学习、备课和业务进修。&
&  (3)实行统一管理,在队内实行&三统一&。&
&  ①统一原则和思想:要以管理条例为原则,树立共同的理想和奋斗目标。&
&  ②统一分工:运动队是一个整体,每天下午主教练统一考勤。队员请病、事假须经教练批准。&
&  ③统一组织、计划:新生入学后,实行统一定项目、定指标。赛前报名按事先拟定的原则由部领导和主教练负责进行。&
&  4、训练 &
&& (1)训练工作是教练员的中心任务。教练员必须认真贯彻&三从一大&原则。即&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和科学的大运动量训练。&
&  (2)要围绕省运会提出奋斗目标,制定训练计划(包括多年、年度阶段、月、周、课时五个计划),多年、年度和阶段计划,必须经教练员和全体队员讨论。年度计划于每年冬训前交体育部备案。&
&  (3)运动训练的基本形式是训练课&
&  ①每堂课都应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的要求,教练员必须认真备课,写出教案。&
&  ②每次训练课,教练员要提前15分钟进入场地,做好训练前的一切准备工作。训练开始教练员要简明扼要的布置训练课的任务和要求,训练结束时,要进行小结和讲评。&
&  ③教练员要指导队员做好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的内容,一定要纳入课时计划,要认真对待,讲求实效,不能马虎从事,严防伤害事故发生。&
&  ④教练员要充分发挥在训练中的主导作用。合理地组织课的内容,精讲多练,言传身教,坚持严格要求和耐心说服相结合的原则;训练中要激发运动员的训练热情,调动运动员的积极性,保质保量完成训练计划;对运动员每个错误技术动作,要认真地纠正;对训练表现不好的运动员,要立即进行批评教育,如不听从指导,应停止其训练或令其退出训练场地,课后进行处理。&
&  ⑤教练员必须遵守训练课纪律。&
&  A.训练开始后,不得无故离开训练场地;&
&  B.训练时间,不接待客人,不准聊天、不准吸烟;&
&  C.教练员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注意教态、教容;&
&  D.严禁打骂运动员。&
&  ⑥教练员要指导好运动员写训练日记,并认真进行批阅,及时对运动员的训练提出意见。&
&  ⑦在训练工作中,教练员要发扬民主,经常征求队员的意见。并积极采纳合理建议,调动运动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教学相长,不断提高训练质量。&
&  ⑧教练员要掌握运动员的饮食和睡眠情况,切实搞好训练后的疲劳消除工作。&
&  ⑨教练员在训练中,要因人制宜,区别对待,重点队员重点培养,对伤病队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训练。若因训练安排不当,造成严重伤害事故的,要追查教练员的责任。&
&  ⑩教练员要认真写好全年训练工作总结。全年训练工作总结,要在队员总结的基础上进行,然后由总教练写好全队总结。&
&  5、比赛&
&  运动训练最终目的是为了比赛,特别是为在省大运会的比赛中创造优异的成绩,为校争光.一般性的比赛,是检查推动训练的主要手段,必须贯彻练赛结合的方针。教练员在比赛中的职责如下:&
&  (1)充分了解对手的情况。重大比赛要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对手,做到知己知彼,心中有数。&
&  (2)安排好赛前训练,以使运动员达到最佳竞技状态。&
&  (3)制定详细的比赛方案,重要比赛要发动队员共同讨论研究。&
&  (4)开好准备会,做好思想动员。动员要有的放矢,重点突出,布置任务要明确。&
&  (5)督促检查队员做好比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负责组织好赛前的准备活动。&
&  (6)根据比赛方案的要求以及场上变化,及时、灵活、果断地搞好临场指挥。&
&  (7)赛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凡重要比赛,如省大运会、邀请赛等比赛,均要写出书面总结。&
&  (8)教练员要带头遵守赛场纪律。队员如有违犯纪律的行为发生要果断处理,避免事态扩大。教练员违犯纪律或没有尽到责任致使运动员违犯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  6、业务学习&
&  (1)教练员应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训练水平。
&  (2)每个教练员每年要写一篇有关训练、比赛工作的体会或论文。&
&  (3)有计划的参加教练员学习班,不断提高运动训练水平。&
&  7、教练员的聘任&
&  (1)教练员均采用聘任制。遇特殊情况,也可适当缩短或延长。 &
&  (2)教练员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和教练员编制限额。&
&  (3)教练员任职条件: &
&  ①教练员的工作实绩(即运动训练成果),是表明其是否具备任职条件的主要依据.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责任制者,即谓之不具备任职条件。&
&  ②教练员的思想作风要成为运动员的楷模。教练员不仅自己要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而且要教育运动员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凡本人违纪或所训练的队员屡次违犯法纪者,即谓之不具备任职条件。&
&  ③教练员应具备较高的学识水平,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较深的学识和接受本学科新成果的能力。&
&  ④教练员应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即资历)。学生时期有一至二个项目达到二级运动员以上标准。&
&  8、考核&
&  &每学期由主管主任对教练员工作进行考核。除平时结合检查训练进行考核外,每年年底要结合全年工作总结评比,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
&  ①全面考核的项目:&
&  A.运动成绩  B.管理水平  C。科研水平&
&  ②全面考核的方法:&
&  A.主教练、教练员填写(教练员工作考绩表)&
&  B.由主管主任审查总教练&考绩表&,总教练审查教练员&考绩表&将不实之处纠正过来,上报到体育部存档。&
&  C.体育部按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备案。&
&  D.对被评为不及格的教练员给予解聘。&
&  9、教练员训练课工作量的计算、酬金&
&  (1) 工作量的计算:&
&  &每次训练课2小时,相等于两次教学课工作量(即4个标准学时).原则上专职教练员(指以训练课为主的教师),一周至少需完成4次训练课的训练工作量,兼职教练员(指以教学课为主的教师)可采用半次训练课的方式进行训练,即训练时间1.5小时等同于一次教学课的工作量(两个标准工作量),通过短时多次训练办法完成与专职教练员相等的周训练工作量。(半次训练课方法主要解决己上本科体育特招生其各自院系文化课时间上的安排与训练课安排相抵触的问题)&
&  (2) 课时酬金:&
&  训练课的酬金按教练员每半年完成的标准工作量&职务(职称)定级&
&  10、所有教练员上岗后均需制定各自运动队的详细训练目标、训练计划、训练教案,教学部每半年和年终对每位教炼员进行考评,完成训练目标者予以奖励,未完成者在训练酬金中扣10%&
& 二、 运动员的目标管理:&
&  1、运动员目标的制定:高水平运动员自入校就应由体育部根据运动员的实际运动成绩水平,制定4&5年长期目标;并根据长期目标确立各年度的目标。&
&  2、目标检查评定办法:&
& & & 运动员把入学前省高水平运动员考试的成绩作为评分基数。每处参加校级运动会、体育教学部专门组织的达级测试赛、参加省级运动会、参加省高校运动会及其以上级别的正式比赛成绩作为运动员的考核成绩。原则上每年度应参加2&3次比赛或达级测验。不参加比赛或测验的运动员应视为未能完成目标。通过这些比赛或测验主要观察运动员成绩提高的幅度、达级情况和在省内乃至全国的排名或所处的水平状况。  &
具体评价标准:&
&  (1)优秀:&
&  达到或保持运动健将及以上水平的运动员考核评价为优&
&  由二级运动员提高到一级运动员水平者年度考核评价为优。&
&  在省级运动会取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全国级运动会取得前六名者为优。&
&  (2)良好:&
&  保持一级运动员标准的运动员,考核评价为良;&
&  由二级提高到准一级运动员标准(指提高幅度较大,接近一级运动员标准的),考核评价为良。&
&  在省级运动会取得前四-六名的运动员、全国级运动会第七-八名者年度考核评价为良。&
&  (3)及格:&
&  保持二级运动员水平或运动成绩提高幅度不大的运动员,考核评价为及格。&
&  在省级运动会取得第七-八名的运动员,考核评价为及格。&
&  (4)不及格:&
&  &运动员成绩比入学省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成绩下降或达不到二级运动员者,考核评价为不及格。&
& 对于运动成绩大幅度下降,虽达到等级标准,但也应考虑实际情况,一般情况下,可降低一个档层的评价等级。&
&  3、考核的程序及方法:&
&  &考核是在体育部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由主教练和分管教练员共同进行的。每年进行二次达级测验和二次考评工作。考核工作要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必须把好考核这一关,通过考核促进运动员训练。&
&  4、考核的奖罚制度:&
&  (1)体育成绩达不到及格的运动员,不享受文化课考试的优惠成绩政策和训练补助,不得升入本科学习,可降级或开除学籍。&
&  (2)对违犯校纪校规,不听从领导,不积极参加运动队训练或表现较差的运动员,由教练员提出书面报告;主教练签署意见报教学部批准,可取消运动员资格及享受的一切运动员的待遇。严重违纪者,上报学校予以劝退。&
&  (3)达到健将级及其以上级别的运动员,训练一天的(指一次完整训练课)补助为20元人民币。&
&  (4)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的运动员或考核为优秀的,训练一天的补助为15元人民币。&
&  (5)达到准一级运动员标准的运动员或考核为良好的,训练一天的补助为10元人民币。
&  (6)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运动员或考核为及格的,练一天的补助为5元人民币。
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和运动员奖励办法
体育是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校风与精神面貌的具体体现,良好的运动成绩能提升一个高校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因此,为了鼓励广大学生与教师在体育运动中积极锻炼,创出佳绩,为学校争得荣誉,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以对在体育运动中为学校取得优秀成绩的运动员、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希望我校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积极投身体育运动,使我校体育运动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  第一条:高水平运动员指由我校正式录取并参加体育部组织的各代表队的运动员。&
&  第二条:高水平运动员和教练员代表武汉工程大学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得名次按成绩累计得分,具体如下:第一名得9分;第二名得7分;第三名得6分;第四名得5分;第五名得4分;第六名得3分;第七名得2分;第八名得1分。&
&  第三条:教练员奖惩办法
& (一)奖励
1.全国比赛、湖北省高校以及各单项协会比赛中,教练员所训练的运动员或运动队,获得比赛的前8名或一、二、三等奖均发给奖金。
2.教练员所带运动员在全国大学生比赛(单项比赛)中获得团体第一至八名分别奖励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名1500元、第六名1000元、第七名800元、第八名600元,并且奖励累加;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综合比赛)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奖励金额与省教育厅奖励金额等额发放;全国大学生比赛获得个人第一至八名分别奖励第一名 1000元、第二名 800元、第三名 700元、第四名 600元、第五名 500元、第六名 400元、第七名 300元、第八名200元;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精神文明奖以及优秀教练员者奖励200元。
3.正式比赛中,教练员所训练的运动员破校纪录,奖励200元;破湖北省高校纪录,奖励500元。
&&3.教练员带队参加全国比赛,每人每天补助150元。湖北省高校比赛,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4.校代表队参加湖北省高校甲组、乙组比赛中获得前8名,教练员奖金如下:(凡以团体总分计算的项目最终奖励以团体名次为标准,个人单项均不纳入奖励范畴之列。田径除外)第一名 1000元、第二名 800元、第三名 700元、第四名 600元、第五名 500元第六名 400元、第七名 300元、第八名200元;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精神文明奖以及优秀教练员者奖励200元。
5.湖北省高校田径比赛(甲组、乙组)中获得1分奖励50元,奖励累加。
6.平时训练按照每周2次计算,每次训练按照2个工作量计算;赛前一个月按照每周4次计算,每次训练按照2个工作量计算。寒暑假、节假日教练员训练,每次训练课补助50元。每次训练时间至少90分钟。
7.对于考核评优秀的教练员在年终考核评优、晋升职称中优先考虑。
(二)惩罚
1.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各运动代表队的成绩目标。
2.当某支运动队没能完成指定成绩目标,将对教练成员进行调整。
3.当某支运动队没能完成成绩目标时,教练员的核定工作量以70%发放。
4.比赛期间因违规被扣除比赛保证金的运动队,保证金由领队和教练员个人共同承担并扣当事教练员200元。
5. 比赛期间不服从学校、体育部统一安排者扣当事教练员500元。
6. 不按时交训练计划或其它书面材料扣当事教练员200元。
7.无故不组织训练或未经批准私自串代训练一次扣当事教练员100元。
第四条:运动员奖惩办法
& (一)奖励
按各类比赛性质不同每分的奖金数不同,具体如下:&
&  1、参加世界级比赛按每分2000元奖励(如奥运会、世界锦标赛等)。&
&  2、参加国际级比赛按每分1000元奖励(如亚运会、洲际锦标赛等)&
&  3、参加几个国家及地区的比赛按每分奖励500元。&
&  4、参加国家级比赛按每分300元奖励。&
&  5、参加省部级比赛按每分80元奖励。&
&  6、参加武汉高校级比赛按每分30元奖励。
7、对在校学习期间在某项或综合方面取得成绩的运动员,由体育部推荐上报学校予以表彰。并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申请奖励学分。
8、集体或团体项目的替补队员按所在队取得成绩之相对应标准降一档定级。团体项目按报名人数与名单为准,每人奖金数额相同于单项比赛。
(二)惩罚:
1、体育成绩达不到及格的运动员,不享受文化课考试的优惠成绩政策和训练补助,不得升入本科学习,可降级或开除学籍。&
&  2、对违犯校纪校规,不听从领导,不积极参加运动队训练或表现较差的运动员,由教练员提出书面报告;主教练签署意见报体育部批准,可取消运动员资格及享受的一切运动员的待遇。严重违纪者,上报学校予以劝退。
&& 3、每迟到或早退一次(包括文化课考勤)扣除其一次训练课酬金的一半,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算一次旷课。旷课累计三次者考核为不及格。
& 4、所有运动员每考核期内出现一门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扣除其学期训练总酬金的一半;出现两门文化课考试不及格者,不发训练酬金。&
武汉工程大学体育特长生管理办法
体育特长生资格认定
体育特长生是指近几年参加的省级或省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和达到或接近国家一级及一级以上运动等级标准,并能代表学校参加各类体育比赛的运动员。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学校按规定进行特别招生,必须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一条: 体育特长生的本科招生,从当年应考的高中生录取,纳入全国高考与招生计划同步进行。&
第二条: 考生的高考总分(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特长生录取普通院校重点本科分数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 近两年内,取得接近或达到国家一级及一级以上运动等级标准者;&
2. 近两年内,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省级以上竞赛中取得前八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成绩者;&
3. 本年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优惠加分考试,项目成绩特别优秀者;&
以上考生的加分项目必须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所设立的项目。&
第三条: 根据国家体育局、国家教育部《关于著名优秀运动员上大学有关事宜的通知》([1986]体干字1241号)文件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学校可接受其免试入学:&
1. 奥运会、世界杯赛、世界锦标赛获得名次者;&
2. 亚运会、亚洲杯赛、亚洲锦标赛取得前八名,进校后能代表参加全国性各类比赛者;&
3. 全运会冠军获得者,进校后能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性各类比赛者。&
对优秀运动员的具体人选由省体育总局和省教育厅确认资格并推荐,我校招生办负责审查录取。&
第四条: 符合学校免试推荐生条件、有体育特长的学生,学校应该优先录取。&
第五条: 每年12月,学校招生办通过武汉工程大学招生网页发布下一年度体育特长生招生信息,教练员负责与全国各中学(尤其是重点项目学校)联系,收集信息,推荐候选人。&
第六条: 在寒假期间组织有关项目冬令营,考生可在此期间参加由武汉工程大学体育特长生考评委员会组织的专项面试。其后各项目运动员必须参加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考试合格后在指定的时间内,再参加由武汉工程大学体育特长生考评委员会组织的专项面试,并由考评委员会确定预选生名单。&
第七条:每年六月下旬预选生必须将高考文化课成绩、报名号、所报考的专业志愿函告中国地质大学体育部,经武汉工程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
第八条 :高水平特长生录取进学校后,须在入校一周内办好个人户籍、粮油、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的有关转移手续。&
第九条: 在领取入学通知书前,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高水平运动员协议书》。&
第十条:若运动员被教练员认为确有培养前途,且能在将来的省级运动竞赛或国家级运动竞赛中取得前八名者,可由体育部主任与其签订试训协议,如其在未来两年内完成上述指标则与其签订高水平运动员正式协议书。如未能达成上述目标则试训协议书自动无效。
 体育特长生管理办法&
&&& 为了加强对体育特长生的管理,使其在校期间更好的完成学业,为学校体育多做贡献,在校体育特长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一、任务
&&&&1、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尊重师长,努力学习,认真完成各学期学业。
&&&&2、在队训练期间,必须遵守体育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教练员的训练计划,刻苦训练并完成各类比赛任务。
&&&&二、管理办法
&&&&1、体育特长生必须修满学分才能毕业。
&&&&2、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应参加代表队的训练,每学期按体育必修选项课学分计算,体育特长生可不上体育课。
&&& 3、因伤、病不能继续参加比赛者,须交医院证明,经体育部同意,所缺的体育学分可通过上体育必修课和训练课的形式补满。
&&& 4、不认真训练和比赛者,该学期无体育学分。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者,情节严重的除进行相应处罚外,该学期无体育学分且扣除其保证金50%充公建设高水平队。
&&&5、所有体育特长生的学习与毕业设计必须与该生注册的年级教学安排一致,不得提前进行。
&&&&6、凡中途退队的体育特长生,应根据退队时间由竞训主任与教练员会商以决定补上剩余学期的体育学分,其他课程按本科生学籍办法执行。
7、不认真学习、训练、比赛,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或进校后以前有伤病无法正常训练比赛者按大专学历毕业且全部扣除保证金。
&&&&8、安全要求:学生在学习和训练期间,应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运动员在进行力量训练和危险动作训练时,必须在教练员的保护和指导下进行,如无教练员的保护和指导,运动员有权拒绝做该项练习。学生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害者,后果自负。
武汉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保障制度
1.&&&&&&&&& 高水平运动队保障是高水平运动队办队体系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运动队办队水平、办队层次的重要部分。高水平的运动队应有高水平的保障体系与其相适应,以保证队伍在面临不断提高的成绩需求下能够有医疗、器材、后勤等方面的不断提高与其搭配。我校运动队保障须遵循以下制度。
2.&&&&&&&&& 高水平运动队保障可以灵活地采用多种工作形式,但其工作体系、工作规划应相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以满足运动队的需要。
3.&&&&&&&&& 在学校假期或赛前等其它特殊时间段,运动队有集训任务时,保障方面有义务建立临时应急机制。
4.&&&&&&&&& 目前高水平运动保障体系主要包括运动康复、伤病医疗保障,场地器材保障,食宿后勤保障等。
二、医疗保障体系
5.&&&&&&&&& 医疗保障人员应定期地给运动员做健康检查,同时给出诊断与建议。并与教练员和相关运动员及时协商制定相应体疗或训练计划。此检查记录应单独保存。
6.&&&&&&&&& 医疗人员应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处理运动伤病的能力,并有义务充分运用仪器给运动员治疗。
7.&&&&&&&&& 医疗人员有义务向体育部竞训主任提出器材需购单,经研究同意后购买。买回后,由建议购买人主要负责使用与维修。
8.&&&&&&&&& 医疗人员有义务根据高水平队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器械性能来作出未来年度的经费预算,并完成文字报告,申请批复。
9.&&&&&&&&& 医疗人员有义务将每年高水平队队员就诊情况作出统计,并向竞训主任或教练员汇报或说明,并将此说明存档以便查阅。
10.&&&&& 医疗人员应与教练员多沟通,及时了解情况和提出建议。
11.&&&&& 关于学生持证就医的问题。当运动员医疗证还未能得到办理时,可先凭教练员证明就医垫付并记账,视同其他学生待遇,并督促其尽快办理医疗证,待医疗证办理后再按规定销帐。
12.&&&&& 队伍外出比赛时,须有医护人员陪同,遇紧急情况及时处理。
&&&&&&&&&&&&&&&&&&&&& &&&三、 后勤与器材保障
13.&&&&& 后勤与器材管理要上水平。要努力优化资源配置,挖掘潜力,提高效益,减少浪费,最大限度地保证教学与训练、保证科研、保证师生的公平利益。一定要按照&投资多元化、管理契约化、运行企业化&的原则,继续推进后勤管理工作。
14.&&&&& 后勤员工队伍的发展前景将是逐步过渡到以社会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为主体。因此,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探索选人、用人、提高队伍素质的新路子。既要有利于搞活用工机制,又要有利于培养、稳定一支骨干队伍。
15.&&&&& 后勤服务上水平。按照不断提升的教学与训练的工作要求,以优质服务、文明服务、服务育人为目标,针对薄弱环节,提高服务水平。比如,适应学生训练、生活规律、节奏变化和多层次消费需求,饮食服务延长服务时间,采取主食统一加工、净菜统一配送和明档制作、即时制作、一站式、自助式等多种服务形式。
16.&&&&& 发展保障工程。有义务搞好自身管理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一支靠得住、有本事、肯干事的干部队伍。要通过各种形式使干部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使广大干部切实转变作风,按照&三个第一&的办学要求,为教职工、学生服务,为教学、训练与比赛、科研服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7.&&&&& 后勤、器材管理人员有义务主动与教练员沟通,充分调整器材管理结构,分工负责,科学分配工作时间,以满足训练需要。
18.&&&&& 建立后勤、器材管理集训参与机制,责任到人,协助搞好训练工作。
19.& 后勤工作人员应主动与教练员、运动员协商搞好器材的维修工作。
高水平运动队训练、竞赛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高水平运动队训练、竞赛管理制度是教练员、运动员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的基本保障。能督促各队建立起常年有规律的良性工作循环。也是高水平运动队高效率办队的根本。任何项目、教练员都必须按此规定使工作能及时到位,顺利运转。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训练工作是针对武汉工程大学体育运动发展需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由体育部负责招收运动水平较高的学生运动员所组建体育代表队的训练、比赛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一旦被聘为武汉工程大学教练员,或被招收为本校高水平运动员,以及作为本校相关教辅人员,则应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如体育特长生脱离运动队后,将不再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教练员
第五条&&符合武汉工程大学教练员守则要求,属于本校在岗教师,愿意承担体育代表队训练任务,有较长的本专项运动经历和较高的技战术水平,了解本专项全方位发展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交体育部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六条&&符合武汉工程大学教练员守则要求,属于非本校在岗教师的其它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教师,具备培养出国际、国内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或在本专项中获得过优异的运动成绩,具有体育专业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以及在各省、市、区体育系统长期担任教练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教练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交体育部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教练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武汉工程大学运动队教练员守则,科学训练。
第八条&&教练员必须以对武汉工程大学和体育特长生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工作,珍惜机会,爱惜人才。教练员有义务了解体育特长生生源情况,有介绍和推荐体育特长生的责任,在招收本项目体育特长生中,有优先建议权并对该生入学后的训练、竞赛和运动成绩负有责任。对由于某种原因没有通过由体育部招生组组织的面试标准的体育特长生,如果教练员认为其有培养前途,可以视情况以相互负责的态度,由教练员为该生向体育系签署运动成绩担保协议书,该生方可与武汉工程大学签署体育特长生试训合同书。
&教练员必须担负起所招收体育特长生的训练以及与训练有关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有责任加强运动队内部和学生之间的团结,有责任加强运动队(体育特长生)的作风建设。
第九条&&教练员在训练工作中,有及时向体育部主任反映运动队(体育特长生)基本情况和阶段表现的责任。
在所负责的训练和管理工作中,对违反《武汉工程大学体育特长生管理办法》的体育特长生有责其检讨、停训一周和停训一个月的处罚权力,处理意见需提交体育部竞训主任。对严重违反《武汉工程大学体育特长生管理办法》的在校体育特长生,有提交体育部根据相关规定加重处罚的权力。
对训练刻苦、作风顽强、运动成绩优异的运动员,有向体育部推荐(保送研究生、获体育奖学金)侯选资格、申请缩短和延长学制的权力。
第十条&&教练员负责比赛报名、定餐、交通及相关事情的安排,无特殊情况,教练员在赛前4周内和比赛期间不得脱离队伍,比赛后将运动队(运动员)成绩册或成绩证明报送竞训主任,并配合体育部作赛后总结。
第十一条&&教练员在与体育部建立工作关系后一年,以后每两年审核工作业绩一次,对于违反武汉工程大学教练员守则要求、所负责运动队(体育特长生)的运动成绩距目标要求有差距、或由于健康及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运动训练工作的教练员,同意其解除与体育部的运动训练工作关系。
第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武汉工程大学教练员守则要求,尤其有触犯法律、利用担任武汉工程大学运动队教练员的工作条件收受贿赂、弄虚作假、怂恿运动员服用违禁药物等情节,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其教练工作。
第三章&&体育特长生
第十三条&&根据武汉工程大学体育运动队建设的需要,对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体育特长生,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体育部组织的初评和面试,经体育部体育特长生招生组批准,主管教练员首肯,方可与武汉工程大学签署合同书,对由于某种原因没有通过由体育部招生组组织的面试的体育特长生,如果教练员认为其有培养前途,可以视情况以相互负责的态度,由该生或该生监护人向主管教练员签署运动成绩担保协议书,方可与武汉工程大学签署体育特长生合同书。
第十四条&体育特长生在校学习年限,一律按学藉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必须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武汉工程大学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参加武汉工程大学体育代表队的训练,并遵守《武汉工程大学体育特长生管理办法》等有关学生管理的规定。体育特长生必须配合教练员的训练工作,服从中国地质大学对体育特长生的管理,团结同学,保证训练时间,在校期间保持最佳的运动成绩和竞技状态是每一位体育特长生对武汉工程大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六条&&体育部对参加运动训练的体育特长生给予一定的伙食补助。
一、参加全国运动会、大学生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取得前三名补助400元~800元/月,取得4~8名补助150元~300元/月。
二、参加全国大学生各单项协会组织的全国大学生比赛取得第一名补助300元/月,第二名补助250元/月,第三名补助180元/月,第四名100元/月,第5~8名90元/月。
三、参加湖北省高校各单项协会组织的竞赛
(1)一类项目取得第一名补助200元/月,取得第二名补助160元/月,取得第三名补助120元/月,取得第四、五名补助90元/月,取得第六、七、八名补助60元/月,未进前八名不予补助。
(2)二类项目取得第一名补助150元/月,取得第二名补助100元/月,取得第三名补助60元/月,第四名补助40元/月,其它名次不予补助。
(3)三类项目取得第一名补助100元/月,取得第二名补助70元/月,取得第三名补助50元/月,第四名补助25元/月,其它名次不予补助。
(4)挂靠队或自筹资金的运动队训练补助办法参照二类项目的补助办法执行。
(5)田径比赛中,如果单项进入前三名的运动员,接力名次按实际获取名次下降一个名次计算;单项未进入前八名,接力名次按实际获取名次下降两个名次计算。
(6)集体项目按队内实际人数发放补助,队内人数超过规定报名人数以报名人数为准发放补助,主力队员人数按报名人数的70%计,按实际获取名次领取训练补助费。非主力队员训练补助标准,按实际获取名次的80%计算。主力与非主力队员的界定,由教练员执行,执行情况上报运动训练教研室。
四、同时达到上述多项条款,以最高标准执行,时间为比赛后第一个月起,到每年湖北高校比赛结束当月止。
五、在全国运动会、大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湖北省高校田径运动会中,达到国家健将级标准补助800元,一级运动员补助300元。
每年多次达到同一标准只补助一次,次年成绩持平或提高按上述标准执行
六、教练员负责考勤,并于月底将考勤表及训练补助发放表交于竞训主任,竞训主任审核签字生效。
七、体育特长生训练补助费发放标准,按每年湖北高校比赛成绩作统一调整,时间为一年。如再遇赛事成绩有所提高,将于赛后第二个月享受新的补助标准,新生按入学后第一次比赛所取得的成绩,享受体育特长生伙食补助,时间到最近一次湖北高校比赛止。
第十七条&&对于训练刻苦、作风顽强、运动成绩优异的体育特长生,可以向教练员提交保送研究生、获体育奖学金等和按有关规定变更学制的申请。
第十八条&&体育特长生申请免试保送研究生条件:(1)个人项目获得过全国高校比赛冠亚军;集体项目获得过全国高校比赛前三名的重点队员(绝对主力)。(2)并能保证报送研究生后有能力为学校继续作贡献。(3)重点队队员优先考虑。
第四章&&&&训练和竞赛的管理
第十九条&&武汉工程大学体育代表队的训练和竞赛管理,是由体育部分管运动训练工作的主任负责代表队的建设和教练员队伍的组建,由体育部成立运动训练委员会教练员所制定的任务目标进行审核,监督教练员行使职责,有责任了解在校体育特长生的训练、运动成绩和日常表现情况。
体育部对违反《体育特长生管理办法》的学生运动员作处理意见的权力,对在体育代表队成员中,因运动成绩优异进行奖励,或因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时,需由体育部竞训室提交体育部主任办公会决议。体育部有义务为教练员解决运动训练所需基本条件。
第二十条&&教练员在冬训前需根据体育部对代表队工作的总体任务与目标,将全年训练计划上交竞训主任,经竞训主任与教练员和议通过。训练计划为当年度教练员训练工作指导方案,体育部将按阶段计划审核训练工作。
教练员需有每次课的训练计划,课后认真填写训练笔记。
第二十一条&&凡遇比赛(包括测验赛),需将成绩册(成绩证明)和比赛总结上交竞训主任,参加重要比赛后需由体育部分管运动训练工作的主任组织总结工作。
总结工作需务实高效,并提出可实施的解决方案。
第二十二条&&教练员相对成熟的任务目标、训练计划和赛后总结在可能的情况下,需和运动员及时沟通,达到使运动员明确任务目标和了解存在问题的目的。
第二十三条&&武汉工程大学在职教师所担任的运动训练属于体育课的一部分,一次运动训练课按二个学时计算工作量,对工作勤勉、成绩突出的在职教练员,在教师岗位聘任和职称评审计算工作业绩。承担运动训练的非武汉工程大学在职人员,根据工作成绩给予每月800元~1500元的工作补贴,对有特殊贡献的外聘教练员考虑以奖金形式给予鼓励。&&&
第二十四条&&教练员需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运动训练课教学,如有变化请提前一周上报竞训主任通过。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课前向体育部分管竞训主任请假,教练员事假天数在非假期中,不得超过应授课时的1/5。教练员考勤由体育部抽查,出勤情况以抽查结果为准。
教练员补助费==当月应发金额&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
请假时间超过规定限制,每次扣除当月奖金的10%;无故缺席,每次扣除当月奖金的50%,每月无故缺席超过两次,事后必须向竞训主任说明情况,并接受进一步处理意见。教练员到岗后,需认真履行训练工作和学生考勤工作。
运动员补助费==当月应发金额&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
寒暑假、五一、十一期间教练员、运动员的补助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教练员带队(运动员)代表各省、市和行业体协参加全国体育专业系统比赛,按交流学习论,每学期外出参赛天数需控制在应工作天数的1/5以内。超过规定天数,按本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执行。
第二十六条&&对于体育特长生在校期间没有全部参加代表队的正常训练,运动成绩没有达到教练员所规定的要求,将视情况考虑扣除当月补助,所扣除部分作为武汉工程大学体育发展基金用于体育代表队的建设。
具体办法是:对于入校后不能参加代表队正常训练者、违反校纪校规者、学习成绩、运动成绩不合格而被学校开除、劝退者或自行休学、退学者取消一切特长生待遇;参加训练但没有取得应有的运动成绩者,其补助按规定的10%发放,直到达到要求。
第二十七条&&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湖北高校比赛(伤病除外)和体育部要求参加的比赛及测验赛。
第二十八条&&体育特长生期末体育必修课学分和运动训练选修课学分由教练员按运动成绩签署意见,上报运动训练教研室审核,由竞训主任签字通过,报教务科登录成绩。运动训练选修课学分,每学年报送一次,体育必修课学分,毕业前最后一学期报送成绩。
第五章&&附 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武汉工程大学体育部负责解释。
运动员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共产党领导、热爱体育事业,勇于攀登体育事业高峰。
二、刻苦训练,钻研技术,尊重教练,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三、认真对待比赛,勇于拼搏,表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努力创造优异成绩。
四、比赛时,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
五、努力学好专业文化理论知识,按时上好每次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六、认真学习、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完成作业,努力完成各科学习任务。
七、尊重领导、尊敬师长,团结队友,团结同学,待人有礼貌。
八、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九、做到三不准:不准打人骂人、不准抽烟、喝酒、不准恋爱。
十、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教练员守则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努力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大学生运动员。
二、有强烈的责任感,为人师表,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勤于进取的职业道德。
三、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进行科学的大运动量训练,认真制订教案,努力完成训练计划。
四、努力钻研、不断进取,不断完善训练理论,丰富专业知识和运动训练经验。
五、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关心运动员的全面发展。
六、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谦虚谨慎,诚实正直,助人为乐,严肃而不专制,活泼而不轻浮,文雅而不庸俗,成为运动员心目中的楷模。
七、严格要求自己:讲文明、讲礼貌、仪表整齐、为人师表,严格按训练时间进行训练,不迟到,不早退。
八、经常和运动员交心、谈心,努力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热情指导训练,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学习。
九、教练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共同完成训练任务。
十、遵纪守法,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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