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單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
1、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2、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囿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5、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6、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3、养犬人的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明
4、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5、犬只1寸正面照片两张。
温馨提示:犬只免疫证明可在动物疫病预防疾控中心指定的狂犬病免疫点进行免疫后开具
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的组织机构玳码证;
2、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5、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6、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1、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饲养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2、到指定的动物医院进行体检并注射狂犬疫苗注射后领取《狗类免疫证》;
3、到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部门审核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