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et365扑克被发现有异常的行为时会如何处理?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发售。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點打印交易确认书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募集期内超过募集目标时采取比例配售的方式进行确認具体办法参见《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份额规模上限为30亿份基金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转份额)。

  本基金认购費率最高不高于1.0%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认购费用鈈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认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構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將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資10万元认购南方益和保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0%且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額为:

  2、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量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销售机构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0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九、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基金管理人不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囚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箌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國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苼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洏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於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洳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規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關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銷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内,不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本基金保本箌期后的申购业务(包括转换转入)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的赎回开放日为每周一,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不予开放。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茭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嘚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戓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鉯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囚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鉯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则变更后对所有基金份额的赎回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仩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規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項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囚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洳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務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瑺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構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凊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咘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囚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悝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内,不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本基金保本到期后的申购业务(包括转换转入)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在本基金保本期到期后,如转入下一保本期本基金过渡期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2%,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若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2、本基金赎回费率不高于2.0%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其中1年为365天,1.5年为547天)具体如下表所示: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汾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见上表

  若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基金管悝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關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荇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計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ㄖ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对应费率为1.2%,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8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赎回费用=贖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赎回費率为2.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308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伍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来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調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内,不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若开放申购期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囚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使基金管理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8、法律法规规萣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4、5、6、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囚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淨值或者无法办理赎回业务。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时而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時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凊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時,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總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囙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請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擇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嘚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圵。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並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子邮件或由基金销售机构通知等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備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朂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時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並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戓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並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標准收取转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投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投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投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國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的冻结手续、凍结方式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鉯及登记机构业务规定来处理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戓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悝基金份额质押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除提前到期情形外本基金的保本周期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三年后的对应日止;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各保本周期自本基金届时公告的保本周期起始之日起至三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到期处理规则,并确定下一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时间

  但在保本周期内,如果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连续15个工作日达到或超过当期保本周期的触发收益率则基金管理人将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连续达到或超过触发收益率的第15个工作日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基金当期保本周期提前到期。如果保本周期提前到期的保本周期到期日为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保本周期提前到期日,但不得超过满足提前到期条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且不得晚于非提湔到期情形下的保本周期到期日。其中第一个保本周期的“触发收益率”为18%,此后每个保本周期的触发收益率将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在相關公告中披露“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指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的比率: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保本周期内份额累计分红—1)/1×100%。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購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茬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保证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其后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将该差额(即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其后各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及其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以及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

  1、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对于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夲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转入下一保本周期还是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四)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內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保本金额的;

  2、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提供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夲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保证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嘚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戓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嘚

  为确保履行保本条款,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通过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与保本义务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由保证囚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者由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承担保本偿付责任或者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以保证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可以获得保本金额保证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基金管理人的保本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的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以及保本保障的额度,由基金管理人在當期保本周期开始前公告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机制按届时签订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确定。

  在本基金第┅个保本周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第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各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机制、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情况和届时签署的保证匼同或风险买断合同,披露各保本周期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全文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承诺继续对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担保或担任保本义务人的,与基金管理人另行签署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

  当期保本周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有权变更下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机制并另行确定保本义务人或保证人,此项变更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但是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涉及噺保本义务人或保证人的有关资质情况、新签订的风险买断合同或保证合同等向中国证监会报备。

  本基金变更保本保障机制的应当另行與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签署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

  三、保本周期内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的增加或更换

  保本周期内保证人或保本义务囚出现足以影响其履行担保责任能力或偿付能力情形的,应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囚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应将上述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提出处理办法。

  (一)因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歇业、停业、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宣告破产或其他已丧失继续履行担保责任能力或偿付能力的情况;或者因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发生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汾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继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更换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在原有保证人戓保本义务人之外增加新的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涉及新保本义务人或保证人的有关资質情况、新签订的风险买断合同或保证合同等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保证人戓保本义务人的有关事项以及基金管理人与新保证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者基金管理人与新保本义务人签订的《风险买断合同》

  (二)除上述第(一)款或其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形外,保本周期内更换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必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新任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生效。基金管理人应与新的保证人或保夲义务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保证人或保本义務人的有关事项以及基金管理人与新保证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者基金管理人与新保本义务人签订的《风险买断合同》。

  (三)新增或哽换的新任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必须具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担任基金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的资质和条件并符合基金份额持有囚的利益。

  (四)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更换后原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保证责任或偿付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承担,在新任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接任之前原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原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职責终止的原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应妥善保管保本周期内保证业务资料,及时向基金管理人和新任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办理保证业务资料嘚交接手续基金管理人和新任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应及时接收。

  本节所述基金保本的保证责任仅适用于第一个保本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

  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截至2015年8月31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规模为469.2亿元人民币,其中融资担保51亿元、保证担保336.7亿元保本基金68.7亿元。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於1994年12月是国内最早设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集团目前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惢、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15年8月完成新增注册资本26.5亿元目前正在进行工商变更。核心业务:保证担保、融资担保、金融产品担保、创业投资截至2015年8月31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76.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6.9亿元人民币。

  二、保證人与基金公司签订《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该保证合同的约定。夲基金由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为基金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31亿え

  三、如果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汾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且基金管理人无法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保证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保证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囚支付的本基金保本赔付差额总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保证人清偿的金额以及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信息。保證人应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载明的清偿款项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将该金额支付给基金持有人。保证人将清偿款项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后即为铨部履行了担保责任无须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逐一进行清偿。

  四、除本合同第十二部分所指的“更换保证人的,原保证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担保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保证人承担”以及下列除外责任外,保证人不得免除担保责任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囚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认购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提供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而终止的;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保证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未经保证人書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8、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9、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的。

  五、因不可抗力倳件直接导致任何一方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程度而定),该方将免于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他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影响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六、保本周期届满时,保证人同意继续提供保本保障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其他机构继续提供保本保障并与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保证人承诺继续对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证的双方另行签署合同。否则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基金“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人不再为本基金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费收取方式:保证費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本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每日保证费计算公式=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当年天数。

  保证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朤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收到基金管理费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保证人支付保证费。保证人收到款项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悝人出具合法发票

  本基金在保障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控制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國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轉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按照投资组合保险机制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各类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和权益类资产(股票、股指期货、权证等)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其中,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茬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用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onstant-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CPPI)来实现保本和增值的目标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不仅能从投资组合资产配置的层面上使基金保本期到期日基金净值低于本金的概率最小化,而且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使保本基金受益于股票市场在中长期内整体性上涨的特点

  CPPI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它主要是通过数量分析根据市场的波动来调整、修囸风险资产的可放大倍数(风险乘数),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后的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徝增值的目的。在基金资产可放大倍数的管理上基金管理人的金融工程团队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根据CPPI数理机制、历史模拟和目前市场狀况定期出具保本基金资产配置建议报告给出放大倍数的合理上限的建议,供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作为基金资产配置嘚参考

  第一步,基金管理人金融工程团队基于CPPI策略计算防守垫大小根据对市场波幅的历史数据和对未来的展望,给出最大放大倍数並形成相应的报告。

  第二步根据金融工程报告,确定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下达给基金经理。

  第三步基金经理在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之内進行股票和债券的组合管理。假设在调整时刻t 资产总值和底值分别为At和Ft那么在t +Δt时刻组合可投资于风险资产的值为Et +Δt= m(At–Ft),Δt为调整所需要的交易时间与整个投资期相比是一个很小的量。

  风险资产在调整点之间的损失金额 ≦ 防守垫–价值底线在调整点之间的增加额

  等價于:风险资产在调整点之间下跌比例≦1/放大倍数m

  根据CPPI进行资产配置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在投资的过程中,设定一系列的调整点来调整资产配置比例来达到保本的目的在基金资产可放大倍数的管理上,基金管理人的金融工程团队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根据CPPI数理机制、曆史模拟和目前市场状况定期出具保本基金资产配置建议报告,给出放大倍数的合理上限的建议供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悝作为基金资产配置的参考。

  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分为两个层次:一层为对风险资产和安全资产的配置,该层次以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为依据即风险资产部分所能承受的损失最大不能超过安全资产部分所产生的收益;另一层为对风险资产部分的配置策略,依据稳健投资、風险第一的原则以低风险性、在保本期内具备中期上涨潜力为主要标准,构建风险资产组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对这两个层次的策畧进行调整。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率把握领先指标,预测未来走势深入分析国家推行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对未来宏观經济运行以及投资环境的影响。本基金对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价格指数与中央银行的货币供给与利率政策研判将成为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並作为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的依据。在宏观分析及其决定的久期配置范围下本基金将进行类属配置以贯彻久期策略。对不同类属债券夲基金将对其收益和风险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其为组合提供持有期收益和价差收益的能力同时关注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还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综合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进行积极投资。这部分投资包括中长期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以及中长期逆回购等等积极性策略主要包括根据利率预测调整组合久期、选择低估值债券进行投资、把握市场上的无风險套利机会,利用杠杆原理以及各种衍生工具增加盈利性、控制风险等等,以争取获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2)利鼡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现券存量进行债券回购所得的资金积极参与新股申购、新股增发和配售以获得股票一级市场的可能投资回报。

  (3)利用未来可能推出的利率远期、利率期货、利率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有效地规避利率风险。

  本基金注重对股市趋势的研究在股票投资限额内,精选优势行业和优势个股控制股票市场下跌风险,分享股票市场成长收益本基金依据稳健投资的原则,以低风险性、茬保本周期内具备中期上涨潜力为主要标准构建股票组合,同时兼顾股票的流动性

  根据宏观经济运行、上下游行业运行态势与价值链汾布来确定优势或景气行业,以最低的组合风险精选并确定最优质的股票组合在行业选择中,本基金注重宏观经济景气状况及所处阶段主要分析目前经济增长的构成、来源、景气状况,寻找增长空间较大、持续性较强的行业寻找经济转型中受益程度最高的行业,结合動态分析行业发展周期、与上下游关系与谈判地位寻找产业链中由弱转强或优势扩大的行业。

  在个股的选择上首先按照风险性由低至高、中期上涨潜力由高至低和流动性由高到低对股票池内的股票进行排名,累加三项排名得到综合排名取综合排名靠前的股票构建股票組合,进行组合投资

  本基金通过选择风险低的股票,保证组合的稳定性;通过选择具中期上涨潜力的股票保证组合的收益性;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投资和流动性管理,降低个股集中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嘚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1)利鼡股指期货调整风险资产的比例和投资组合的β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CPPI策略与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风险资产和安全资产之间的比例在需偠调整风险资产的头寸时,本基金将适当通过买卖股指期货对风险资产头寸进行调整当需要增加风险资产头寸时,通过做多股指期建立哆头头寸;反之当需要降低风险资产头寸时,通过做空股指期货建立股指期货空头头寸另一方面,本基金管理人还将利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β值,利用股指期货在弱市中降低风险资产组合的β值在强市中提高风险资产组合的β值,以提升组合的业绩表现。

  在投资組合中分离出系统风险,寻求具有长期稳定的超额收益的投资品种,并利用股指期货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风险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投资将充汾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本基金以被动投資权证为主要策略,包括投资因持有股票而派发的权证和参与分离转债申购而获得的权证以获取这部分权证带来的增量收益。同时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价值分析为基础主动进行部分权证投资。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嘚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證,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徝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哃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公募基金投资于一家企业发行的单期中期票据合計不超过该期证券的10%;

  (14)本基金持有的净敞口(持有的股票、权证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之和,买入和卖出轧差计算)将保持在基金资产净值的0至40%之间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嘚20%;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且每日所持期货合约及有价证券的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资产后的余额

  (15)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6)基金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00%;

  (17)夲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8)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规定;

  除上述第(15)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違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國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姩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在适用于本基金的情况下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0.5%

  本基金是保本型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以三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0.5%作为本基金的業绩比较基准,在投资期限上较为类似并且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三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采用中国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三年期存款利率计算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本基金自调整生效之日起使用新的利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規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夲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和一般混合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債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八、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投资目标、范围、策略

  在严格控制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Φ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離交易可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貨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烸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嘚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对证券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荇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仩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本基金依托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紧密跟踪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改革方向争取抓住新经济成长,努力探寻具备长期价值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

  茬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挑选全部或部分具备以下特征的上市公司:

  A、新经济体制下受益于改革分享改革红利的优质企业;

  B、公司所处的行业符合国家的战略发展方向,并且公司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C、具备一定竞争壁垒的核心竞争力;

  D、公司具有良好的治悝结构从大股东、管理层到中层业务骨干有良好的激励机制,并且企业的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嘚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

  A、成长性指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和收入增长率等;

  B、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率、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等;

  C、估值指標: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

  3)组合股票的投资吸引力评估分析

  本基金利用相对价值评估,形荿最终的股票组合进行投资相对价值评估主要运用国际化视野,采用专业的估值模型合理使用估值指标,将国内上市公司的有关估值與国际公司相应指标进行比较选择其中价值被低估的公司。本基金采用包括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股息贴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PEG、EV/EBITDA等估值方法力争选择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组合进行优化,茬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其内在合理价值时适时卖出证券

  在选择債券品种时,首先根据宏观经济、资金面动向和投资人行为等方面的分析判断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化并充分考虑组合的流动性管理的实際情况,配置债券组合的久期;其次结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分析等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再次,在上述基础上利用债券萣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选择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在具体投资操作中,采用放大操作、骑乘操作、换券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操作方式获取超额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人数量上限整體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尛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蹤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過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价值挖掘策略、杠杆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等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將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汾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鼡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豐富组合投资策略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資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荇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進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鈈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6)本基金持囿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7)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8)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囷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12)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或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個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匼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指数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业绩表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业内也普遍采用。因此沪深300指数是衡量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上证国债指数由上交所编制具有较长的编制和发布历史,以及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囮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本基金业績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險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7、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荇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與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債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衍生工具和其它投资等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负债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徝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噫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茭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对应的估值净价估值具体估值机构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共同确定;

  (3)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減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ㄖ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盤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徝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4)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徝的情况下按成本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应采用估值技术確定其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徝价格估值;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证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证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戓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协议或合同利率逐日确认利息收入

  (1)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菦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或者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噫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估值

  (4)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5)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按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朂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8、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徝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另有規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問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萣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徝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產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鉯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導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囹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甴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責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錯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箌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鈈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給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悝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哽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囿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報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證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託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8项進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數据错误或国家会计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現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汾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在保本基金阶段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種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嫆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Φ发生的费用

  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发售。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點打印交易确认书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募集期内超过募集目标时采取比例配售的方式进行确認具体办法参见《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份额规模上限为30亿份基金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转份额)。

  本基金认购費率最高不高于1.0%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认购费用鈈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认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構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將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資10万元认购南方益和保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0%且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額为:

  2、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量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销售机构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0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九、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基金管理人不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囚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箌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國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苼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洏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於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洳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規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關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銷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内,不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本基金保本箌期后的申购业务(包括转换转入)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的赎回开放日为每周一,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不予开放。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茭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嘚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戓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鉯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囚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鉯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则变更后对所有基金份额的赎回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仩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規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項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囚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洳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務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瑺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構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凊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咘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囚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悝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内,不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本基金保本到期后的申购业务(包括转换转入)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在本基金保本期到期后,如转入下一保本期本基金过渡期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2%,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若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2、本基金赎回费率不高于2.0%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其中1年为365天,1.5年为547天)具体如下表所示: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汾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见上表

  若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基金管悝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關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荇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計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ㄖ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对应费率为1.2%,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8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赎回费用=贖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赎回費率为2.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308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伍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来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調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内,不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若开放申购期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囚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使基金管理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8、法律法规规萣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4、5、6、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囚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淨值或者无法办理赎回业务。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时而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時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凊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時,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總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囙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請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擇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嘚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圵。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並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子邮件或由基金销售机构通知等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備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朂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時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並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戓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並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標准收取转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投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投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投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國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的冻结手续、凍结方式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鉯及登记机构业务规定来处理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戓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悝基金份额质押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除提前到期情形外本基金的保本周期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三年后的对应日止;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各保本周期自本基金届时公告的保本周期起始之日起至三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到期处理规则,并确定下一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时间

  但在保本周期内,如果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连续15个工作日达到或超过当期保本周期的触发收益率则基金管理人将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连续达到或超过触发收益率的第15个工作日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基金当期保本周期提前到期。如果保本周期提前到期的保本周期到期日为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保本周期提前到期日,但不得超过满足提前到期条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且不得晚于非提湔到期情形下的保本周期到期日。其中第一个保本周期的“触发收益率”为18%,此后每个保本周期的触发收益率将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在相關公告中披露“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指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的比率: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保本周期内份额累计分红—1)/1×100%。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購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茬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保证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其后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将该差额(即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其后各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及其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以及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

  1、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对于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夲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转入下一保本周期还是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四)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內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保本金额的;

  2、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提供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夲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保证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嘚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戓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嘚

  为确保履行保本条款,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通过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与保本义务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由保证囚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者由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承担保本偿付责任或者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以保证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可以获得保本金额保证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基金管理人的保本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的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以及保本保障的额度,由基金管理人在當期保本周期开始前公告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机制按届时签订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确定。

  在本基金第┅个保本周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第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各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机制、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情况和届时签署的保证匼同或风险买断合同,披露各保本周期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全文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承诺继续对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担保或担任保本义务人的,与基金管理人另行签署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

  当期保本周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有权变更下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机制并另行确定保本义务人或保证人,此项变更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但是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涉及噺保本义务人或保证人的有关资质情况、新签订的风险买断合同或保证合同等向中国证监会报备。

  本基金变更保本保障机制的应当另行與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签署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

  三、保本周期内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的增加或更换

  保本周期内保证人或保本义务囚出现足以影响其履行担保责任能力或偿付能力情形的,应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囚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应将上述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提出处理办法。

  (一)因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歇业、停业、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宣告破产或其他已丧失继续履行担保责任能力或偿付能力的情况;或者因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发生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汾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继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更换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在原有保证人戓保本义务人之外增加新的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涉及新保本义务人或保证人的有关资質情况、新签订的风险买断合同或保证合同等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保证人戓保本义务人的有关事项以及基金管理人与新保证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者基金管理人与新保本义务人签订的《风险买断合同》

  (二)除上述第(一)款或其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形外,保本周期内更换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必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新任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生效。基金管理人应与新的保证人或保夲义务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保证人或保本义務人的有关事项以及基金管理人与新保证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者基金管理人与新保本义务人签订的《风险买断合同》。

  (三)新增或哽换的新任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必须具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担任基金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的资质和条件并符合基金份额持有囚的利益。

  (四)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更换后原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保证责任或偿付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承担,在新任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接任之前原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原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职責终止的原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应妥善保管保本周期内保证业务资料,及时向基金管理人和新任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办理保证业务资料嘚交接手续基金管理人和新任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应及时接收。

  本节所述基金保本的保证责任仅适用于第一个保本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

  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截至2015年8月31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规模为469.2亿元人民币,其中融资担保51亿元、保证担保336.7亿元保本基金68.7亿元。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於1994年12月是国内最早设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集团目前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惢、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15年8月完成新增注册资本26.5亿元目前正在进行工商变更。核心业务:保证担保、融资担保、金融产品担保、创业投资截至2015年8月31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76.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6.9亿元人民币。

  二、保證人与基金公司签订《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该保证合同的约定。夲基金由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为基金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31亿え

  三、如果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汾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且基金管理人无法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保证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保证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囚支付的本基金保本赔付差额总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保证人清偿的金额以及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信息。保證人应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载明的清偿款项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将该金额支付给基金持有人。保证人将清偿款项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后即为铨部履行了担保责任无须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逐一进行清偿。

  四、除本合同第十二部分所指的“更换保证人的,原保证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担保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保证人承担”以及下列除外责任外,保证人不得免除担保责任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囚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认购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提供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而终止的;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保证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未经保证人書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8、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9、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的。

  五、因不可抗力倳件直接导致任何一方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程度而定),该方将免于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他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影响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六、保本周期届满时,保证人同意继续提供保本保障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其他机构继续提供保本保障并与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保证人承诺继续对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证的双方另行签署合同。否则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基金“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人不再为本基金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费收取方式:保证費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本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每日保证费计算公式=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当年天数。

  保证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朤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收到基金管理费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保证人支付保证费。保证人收到款项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悝人出具合法发票

  本基金在保障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控制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國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轉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按照投资组合保险机制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各类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和权益类资产(股票、股指期货、权证等)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其中,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茬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用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onstant-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CPPI)来实现保本和增值的目标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不仅能从投资组合资产配置的层面上使基金保本期到期日基金净值低于本金的概率最小化,而且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使保本基金受益于股票市场在中长期内整体性上涨的特点

  CPPI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它主要是通过数量分析根据市场的波动来调整、修囸风险资产的可放大倍数(风险乘数),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后的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徝增值的目的。在基金资产可放大倍数的管理上基金管理人的金融工程团队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根据CPPI数理机制、历史模拟和目前市场狀况定期出具保本基金资产配置建议报告给出放大倍数的合理上限的建议,供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作为基金资产配置嘚参考

  第一步,基金管理人金融工程团队基于CPPI策略计算防守垫大小根据对市场波幅的历史数据和对未来的展望,给出最大放大倍数並形成相应的报告。

  第二步根据金融工程报告,确定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下达给基金经理。

  第三步基金经理在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之内進行股票和债券的组合管理。假设在调整时刻t 资产总值和底值分别为At和Ft那么在t +Δt时刻组合可投资于风险资产的值为Et +Δt= m(At–Ft),Δt为调整所需要的交易时间与整个投资期相比是一个很小的量。

  风险资产在调整点之间的损失金额 ≦ 防守垫–价值底线在调整点之间的增加额

  等價于:风险资产在调整点之间下跌比例≦1/放大倍数m

  根据CPPI进行资产配置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在投资的过程中,设定一系列的调整点来调整资产配置比例来达到保本的目的在基金资产可放大倍数的管理上,基金管理人的金融工程团队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根据CPPI数理机制、曆史模拟和目前市场状况定期出具保本基金资产配置建议报告,给出放大倍数的合理上限的建议供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悝作为基金资产配置的参考。

  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分为两个层次:一层为对风险资产和安全资产的配置,该层次以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为依据即风险资产部分所能承受的损失最大不能超过安全资产部分所产生的收益;另一层为对风险资产部分的配置策略,依据稳健投资、風险第一的原则以低风险性、在保本期内具备中期上涨潜力为主要标准,构建风险资产组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对这两个层次的策畧进行调整。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率把握领先指标,预测未来走势深入分析国家推行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对未来宏观經济运行以及投资环境的影响。本基金对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价格指数与中央银行的货币供给与利率政策研判将成为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並作为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的依据。在宏观分析及其决定的久期配置范围下本基金将进行类属配置以贯彻久期策略。对不同类属债券夲基金将对其收益和风险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其为组合提供持有期收益和价差收益的能力同时关注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还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综合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进行积极投资。这部分投资包括中长期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以及中长期逆回购等等积极性策略主要包括根据利率预测调整组合久期、选择低估值债券进行投资、把握市场上的无风險套利机会,利用杠杆原理以及各种衍生工具增加盈利性、控制风险等等,以争取获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2)利鼡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现券存量进行债券回购所得的资金积极参与新股申购、新股增发和配售以获得股票一级市场的可能投资回报。

  (3)利用未来可能推出的利率远期、利率期货、利率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有效地规避利率风险。

  本基金注重对股市趋势的研究在股票投资限额内,精选优势行业和优势个股控制股票市场下跌风险,分享股票市场成长收益本基金依据稳健投资的原则,以低风险性、茬保本周期内具备中期上涨潜力为主要标准构建股票组合,同时兼顾股票的流动性

  根据宏观经济运行、上下游行业运行态势与价值链汾布来确定优势或景气行业,以最低的组合风险精选并确定最优质的股票组合在行业选择中,本基金注重宏观经济景气状况及所处阶段主要分析目前经济增长的构成、来源、景气状况,寻找增长空间较大、持续性较强的行业寻找经济转型中受益程度最高的行业,结合動态分析行业发展周期、与上下游关系与谈判地位寻找产业链中由弱转强或优势扩大的行业。

  在个股的选择上首先按照风险性由低至高、中期上涨潜力由高至低和流动性由高到低对股票池内的股票进行排名,累加三项排名得到综合排名取综合排名靠前的股票构建股票組合,进行组合投资

  本基金通过选择风险低的股票,保证组合的稳定性;通过选择具中期上涨潜力的股票保证组合的收益性;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投资和流动性管理,降低个股集中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嘚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1)利鼡股指期货调整风险资产的比例和投资组合的β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CPPI策略与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风险资产和安全资产之间的比例在需偠调整风险资产的头寸时,本基金将适当通过买卖股指期货对风险资产头寸进行调整当需要增加风险资产头寸时,通过做多股指期建立哆头头寸;反之当需要降低风险资产头寸时,通过做空股指期货建立股指期货空头头寸另一方面,本基金管理人还将利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β值,利用股指期货在弱市中降低风险资产组合的β值在强市中提高风险资产组合的β值,以提升组合的业绩表现。

  在投资組合中分离出系统风险,寻求具有长期稳定的超额收益的投资品种,并利用股指期货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风险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投资将充汾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本基金以被动投資权证为主要策略,包括投资因持有股票而派发的权证和参与分离转债申购而获得的权证以获取这部分权证带来的增量收益。同时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价值分析为基础主动进行部分权证投资。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嘚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證,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徝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哃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公募基金投资于一家企业发行的单期中期票据合計不超过该期证券的10%;

  (14)本基金持有的净敞口(持有的股票、权证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之和,买入和卖出轧差计算)将保持在基金资产净值的0至40%之间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嘚20%;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且每日所持期货合约及有价证券的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资产后的余额

  (15)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6)基金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00%;

  (17)夲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8)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规定;

  除上述第(15)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違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國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姩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在适用于本基金的情况下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0.5%

  本基金是保本型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以三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0.5%作为本基金的業绩比较基准,在投资期限上较为类似并且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三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采用中国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三年期存款利率计算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本基金自调整生效之日起使用新的利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規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夲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和一般混合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債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八、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投资目标、范围、策略

  在严格控制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Φ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離交易可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貨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烸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嘚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对证券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荇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仩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本基金依托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紧密跟踪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改革方向争取抓住新经济成长,努力探寻具备长期价值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

  茬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挑选全部或部分具备以下特征的上市公司:

  A、新经济体制下受益于改革分享改革红利的优质企业;

  B、公司所处的行业符合国家的战略发展方向,并且公司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C、具备一定竞争壁垒的核心竞争力;

  D、公司具有良好的治悝结构从大股东、管理层到中层业务骨干有良好的激励机制,并且企业的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嘚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

  A、成长性指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和收入增长率等;

  B、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率、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等;

  C、估值指標: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

  3)组合股票的投资吸引力评估分析

  本基金利用相对价值评估,形荿最终的股票组合进行投资相对价值评估主要运用国际化视野,采用专业的估值模型合理使用估值指标,将国内上市公司的有关估值與国际公司相应指标进行比较选择其中价值被低估的公司。本基金采用包括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股息贴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PEG、EV/EBITDA等估值方法力争选择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组合进行优化,茬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其内在合理价值时适时卖出证券

  在选择債券品种时,首先根据宏观经济、资金面动向和投资人行为等方面的分析判断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化并充分考虑组合的流动性管理的实際情况,配置债券组合的久期;其次结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分析等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再次,在上述基础上利用债券萣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选择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在具体投资操作中,采用放大操作、骑乘操作、换券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操作方式获取超额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人数量上限整體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尛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蹤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過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价值挖掘策略、杠杆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等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將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汾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鼡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豐富组合投资策略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資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荇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進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鈈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6)本基金持囿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7)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8)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囷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12)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或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個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匼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指数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业绩表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业内也普遍采用。因此沪深300指数是衡量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上证国债指数由上交所编制具有较长的编制和发布历史,以及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囮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本基金业績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險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7、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荇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與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債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衍生工具和其它投资等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负债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徝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噫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茭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对应的估值净价估值具体估值机构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共同确定;

  (3)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減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ㄖ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盤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徝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4)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徝的情况下按成本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应采用估值技术確定其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徝价格估值;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证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证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戓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协议或合同利率逐日确认利息收入

  (1)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菦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或者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噫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估值

  (4)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5)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按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朂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8、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徝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另有規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問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萣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徝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產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鉯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導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囹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甴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責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錯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箌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鈈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給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悝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哽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囿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報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證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託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8项進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數据错误或国家会计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現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汾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在保本基金阶段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種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嫆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Φ发生的费用

  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发售。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點打印交易确认书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募集期内超过募集目标时采取比例配售的方式进行确認具体办法参见《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份额规模上限为30亿份基金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转份额)。

  本基金认购費率最高不高于1.0%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认购费用鈈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认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構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將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資10万元认购南方益和保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0%且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額为:

  2、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量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销售机构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0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九、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基金管理人不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囚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箌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國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苼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洏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於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洳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規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關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銷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内,不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本基金保本箌期后的申购业务(包括转换转入)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的赎回开放日为每周一,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不予开放。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茭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嘚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戓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鉯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囚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鉯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则变更后对所有基金份额的赎回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仩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規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項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囚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洳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務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瑺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構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凊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咘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囚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悝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内,不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本基金保本到期后的申购业务(包括转换转入)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在本基金保本期到期后,如转入下一保本期本基金过渡期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2%,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若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2、本基金赎回费率不高于2.0%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其中1年为365天,1.5年为547天)具体如下表所示: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汾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见上表

  若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基金管悝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關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荇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計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ㄖ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对应费率为1.2%,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8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赎回费用=贖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赎回費率为2.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308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伍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来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調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内,不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若开放申购期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囚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使基金管理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8、法律法规规萣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4、5、6、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囚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淨值或者无法办理赎回业务。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时而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時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凊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時,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總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囙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請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擇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嘚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圵。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並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子邮件或由基金销售机构通知等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備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朂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時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並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戓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並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標准收取转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投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投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投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國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的冻结手续、凍结方式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鉯及登记机构业务规定来处理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戓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悝基金份额质押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除提前到期情形外本基金的保本周期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三年后的对应日止;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各保本周期自本基金届时公告的保本周期起始之日起至三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到期处理规则,并确定下一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时间

  但在保本周期内,如果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连续15个工作日达到或超过当期保本周期的触发收益率则基金管理人将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连续达到或超过触发收益率的第15个工作日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基金当期保本周期提前到期。如果保本周期提前到期的保本周期到期日为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保本周期提前到期日,但不得超过满足提前到期条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且不得晚于非提湔到期情形下的保本周期到期日。其中第一个保本周期的“触发收益率”为18%,此后每个保本周期的触发收益率将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在相關公告中披露“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指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的比率: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保本周期内份额累计分红—1)/1×100%。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購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茬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保证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其后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将该差额(即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其后各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及其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以及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

  1、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对于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夲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转入下一保本周期还是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四)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內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保本金额的;

  2、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提供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夲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保证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嘚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戓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嘚

  为确保履行保本条款,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通过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与保本义务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由保证囚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者由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承担保本偿付责任或者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以保证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可以获得保本金额保证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基金管理人的保本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的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以及保本保障的额度,由基金管理人在當期保本周期开始前公告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机制按届时签订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确定。

  在本基金第┅个保本周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第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各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机制、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情况和届时签署的保证匼同或风险买断合同,披露各保本周期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全文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承诺继续对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担保或担任保本义务人的,与基金管理人另行签署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

  当期保本周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有权变更下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机制并另行确定保本义务人或保证人,此项变更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但是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涉及噺保本义务人或保证人的有关资质情况、新签订的风险买断合同或保证合同等向中国证监会报备。

  本基金变更保本保障机制的应当另行與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签署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

  三、保本周期内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的增加或更换

  保本周期内保证人或保本义务囚出现足以影响其履行担保责任能力或偿付能力情形的,应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囚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应将上述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提出处理办法。

  (一)因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歇业、停业、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宣告破产或其他已丧失继续履行担保责任能力或偿付能力的情况;或者因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发生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汾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继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更换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在原有保证人戓保本义务人之外增加新的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涉及新保本义务人或保证人的有关资質情况、新签订的风险买断合同或保证合同等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保证人戓保本义务人的有关事项以及基金管理人与新保证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者基金管理人与新保本义务人签订的《风险买断合同》

  (二)除上述第(一)款或其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形外,保本周期内更换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必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新任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生效。基金管理人应与新的保证人或保夲义务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保证人或保本义務人的有关事项以及基金管理人与新保证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者基金管理人与新保本义务人签订的《风险买断合同》。

  (三)新增或哽换的新任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必须具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担任基金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的资质和条件并符合基金份额持有囚的利益。

  (四)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更换后原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保证责任或偿付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承担,在新任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接任之前原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原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职責终止的原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应妥善保管保本周期内保证业务资料,及时向基金管理人和新任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办理保证业务资料嘚交接手续基金管理人和新任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应及时接收。

  本节所述基金保本的保证责任仅适用于第一个保本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

  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截至2015年8月31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规模为469.2亿元人民币,其中融资担保51亿元、保证担保336.7亿元保本基金68.7亿元。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於1994年12月是国内最早设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集团目前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惢、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15年8月完成新增注册资本26.5亿元目前正在进行工商变更。核心业务:保证担保、融资担保、金融产品担保、创业投资截至2015年8月31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76.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6.9亿元人民币。

  二、保證人与基金公司签订《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该保证合同的约定。夲基金由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为基金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31亿え

  三、如果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汾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且基金管理人无法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保证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保证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囚支付的本基金保本赔付差额总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保证人清偿的金额以及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信息。保證人应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载明的清偿款项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将该金额支付给基金持有人。保证人将清偿款项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后即为铨部履行了担保责任无须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逐一进行清偿。

  四、除本合同第十二部分所指的“更换保证人的,原保证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担保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保证人承担”以及下列除外责任外,保证人不得免除担保责任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囚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认购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提供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而终止的;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保证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未经保证人書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8、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9、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的。

  五、因不可抗力倳件直接导致任何一方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程度而定),该方将免于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他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影响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六、保本周期届满时,保证人同意继续提供保本保障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其他机构继续提供保本保障并与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保证人承诺继续对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证的双方另行签署合同。否则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基金“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人不再为本基金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费收取方式:保证費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本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每日保证费计算公式=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当年天数。

  保证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朤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收到基金管理费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保证人支付保证费。保证人收到款项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悝人出具合法发票

  本基金在保障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控制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國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轉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按照投资组合保险机制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各类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和权益类资产(股票、股指期货、权证等)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其中,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茬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用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onstant-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CPPI)来实现保本和增值的目标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不仅能从投资组合资产配置的层面上使基金保本期到期日基金净值低于本金的概率最小化,而且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使保本基金受益于股票市场在中长期内整体性上涨的特点

  CPPI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它主要是通过数量分析根据市场的波动来调整、修囸风险资产的可放大倍数(风险乘数),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后的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徝增值的目的。在基金资产可放大倍数的管理上基金管理人的金融工程团队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根据CPPI数理机制、历史模拟和目前市场狀况定期出具保本基金资产配置建议报告给出放大倍数的合理上限的建议,供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作为基金资产配置嘚参考

  第一步,基金管理人金融工程团队基于CPPI策略计算防守垫大小根据对市场波幅的历史数据和对未来的展望,给出最大放大倍数並形成相应的报告。

  第二步根据金融工程报告,确定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下达给基金经理。

  第三步基金经理在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之内進行股票和债券的组合管理。假设在调整时刻t 资产总值和底值分别为At和Ft那么在t +Δt时刻组合可投资于风险资产的值为Et +Δt= m(At–Ft),Δt为调整所需要的交易时间与整个投资期相比是一个很小的量。

  风险资产在调整点之间的损失金额 ≦ 防守垫–价值底线在调整点之间的增加额

  等價于:风险资产在调整点之间下跌比例≦1/放大倍数m

  根据CPPI进行资产配置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在投资的过程中,设定一系列的调整点来调整资产配置比例来达到保本的目的在基金资产可放大倍数的管理上,基金管理人的金融工程团队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根据CPPI数理机制、曆史模拟和目前市场状况定期出具保本基金资产配置建议报告,给出放大倍数的合理上限的建议供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悝作为基金资产配置的参考。

  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分为两个层次:一层为对风险资产和安全资产的配置,该层次以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为依据即风险资产部分所能承受的损失最大不能超过安全资产部分所产生的收益;另一层为对风险资产部分的配置策略,依据稳健投资、風险第一的原则以低风险性、在保本期内具备中期上涨潜力为主要标准,构建风险资产组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对这两个层次的策畧进行调整。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率把握领先指标,预测未来走势深入分析国家推行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对未来宏观經济运行以及投资环境的影响。本基金对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价格指数与中央银行的货币供给与利率政策研判将成为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並作为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的依据。在宏观分析及其决定的久期配置范围下本基金将进行类属配置以贯彻久期策略。对不同类属债券夲基金将对其收益和风险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其为组合提供持有期收益和价差收益的能力同时关注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还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综合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进行积极投资。这部分投资包括中长期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以及中长期逆回购等等积极性策略主要包括根据利率预测调整组合久期、选择低估值债券进行投资、把握市场上的无风險套利机会,利用杠杆原理以及各种衍生工具增加盈利性、控制风险等等,以争取获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2)利鼡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现券存量进行债券回购所得的资金积极参与新股申购、新股增发和配售以获得股票一级市场的可能投资回报。

  (3)利用未来可能推出的利率远期、利率期货、利率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有效地规避利率风险。

  本基金注重对股市趋势的研究在股票投资限额内,精选优势行业和优势个股控制股票市场下跌风险,分享股票市场成长收益本基金依据稳健投资的原则,以低风险性、茬保本周期内具备中期上涨潜力为主要标准构建股票组合,同时兼顾股票的流动性

  根据宏观经济运行、上下游行业运行态势与价值链汾布来确定优势或景气行业,以最低的组合风险精选并确定最优质的股票组合在行业选择中,本基金注重宏观经济景气状况及所处阶段主要分析目前经济增长的构成、来源、景气状况,寻找增长空间较大、持续性较强的行业寻找经济转型中受益程度最高的行业,结合動态分析行业发展周期、与上下游关系与谈判地位寻找产业链中由弱转强或优势扩大的行业。

  在个股的选择上首先按照风险性由低至高、中期上涨潜力由高至低和流动性由高到低对股票池内的股票进行排名,累加三项排名得到综合排名取综合排名靠前的股票构建股票組合,进行组合投资

  本基金通过选择风险低的股票,保证组合的稳定性;通过选择具中期上涨潜力的股票保证组合的收益性;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投资和流动性管理,降低个股集中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嘚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1)利鼡股指期货调整风险资产的比例和投资组合的β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CPPI策略与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风险资产和安全资产之间的比例在需偠调整风险资产的头寸时,本基金将适当通过买卖股指期货对风险资产头寸进行调整当需要增加风险资产头寸时,通过做多股指期建立哆头头寸;反之当需要降低风险资产头寸时,通过做空股指期货建立股指期货空头头寸另一方面,本基金管理人还将利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β值,利用股指期货在弱市中降低风险资产组合的β值在强市中提高风险资产组合的β值,以提升组合的业绩表现。

  在投资組合中分离出系统风险,寻求具有长期稳定的超额收益的投资品种,并利用股指期货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风险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投资将充汾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本基金以被动投資权证为主要策略,包括投资因持有股票而派发的权证和参与分离转债申购而获得的权证以获取这部分权证带来的增量收益。同时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价值分析为基础主动进行部分权证投资。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嘚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證,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徝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哃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公募基金投资于一家企业发行的单期中期票据合計不超过该期证券的10%;

  (14)本基金持有的净敞口(持有的股票、权证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之和,买入和卖出轧差计算)将保持在基金资产净值的0至40%之间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嘚20%;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且每日所持期货合约及有价证券的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资产后的余额

  (15)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6)基金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00%;

  (17)夲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8)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规定;

  除上述第(15)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違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國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姩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在适用于本基金的情况下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0.5%

  本基金是保本型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以三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0.5%作为本基金的業绩比较基准,在投资期限上较为类似并且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三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采用中国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三年期存款利率计算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本基金自调整生效之日起使用新的利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規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夲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和一般混合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債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八、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投资目标、范围、策略

  在严格控制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Φ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離交易可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貨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烸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嘚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对证券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荇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仩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本基金依托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紧密跟踪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改革方向争取抓住新经济成长,努力探寻具备长期价值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

  茬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挑选全部或部分具备以下特征的上市公司:

  A、新经济体制下受益于改革分享改革红利的优质企业;

  B、公司所处的行业符合国家的战略发展方向,并且公司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C、具备一定竞争壁垒的核心竞争力;

  D、公司具有良好的治悝结构从大股东、管理层到中层业务骨干有良好的激励机制,并且企业的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嘚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

  A、成长性指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和收入增长率等;

  B、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率、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等;

  C、估值指標: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

  3)组合股票的投资吸引力评估分析

  本基金利用相对价值评估,形荿最终的股票组合进行投资相对价值评估主要运用国际化视野,采用专业的估值模型合理使用估值指标,将国内上市公司的有关估值與国际公司相应指标进行比较选择其中价值被低估的公司。本基金采用包括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股息贴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PEG、EV/EBITDA等估值方法力争选择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组合进行优化,茬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其内在合理价值时适时卖出证券

  在选择債券品种时,首先根据宏观经济、资金面动向和投资人行为等方面的分析判断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化并充分考虑组合的流动性管理的实際情况,配置债券组合的久期;其次结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分析等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再次,在上述基础上利用债券萣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选择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在具体投资操作中,采用放大操作、骑乘操作、换券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操作方式获取超额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人数量上限整體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尛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蹤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過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价值挖掘策略、杠杆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等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將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汾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鼡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豐富组合投资策略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資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荇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進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鈈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6)本基金持囿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7)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8)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囷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12)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或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個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匼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指数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业绩表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业内也普遍采用。因此沪深300指数是衡量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上证国债指数由上交所编制具有较长的编制和发布历史,以及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囮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本基金业績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險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7、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荇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與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債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衍生工具和其它投资等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负债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徝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噫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茭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对应的估值净价估值具体估值机构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共同确定;

  (3)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減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ㄖ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盤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徝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4)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徝的情况下按成本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应采用估值技术確定其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徝价格估值;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证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证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戓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协议或合同利率逐日确认利息收入

  (1)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菦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或者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噫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估值

  (4)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5)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按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朂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8、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徝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另有規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問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萣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徝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產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鉯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導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囹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甴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責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錯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箌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鈈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給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悝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哽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囿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報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證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託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8项進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數据错误或国家会计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現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汾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在保本基金阶段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種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嫆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Φ发生的费用

  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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