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里约奥运会宁泽涛事件为何游泳表现如此差强人意?!宁泽涛,叶诗文连铜牌都没得?咋了?

  宁泽涛是当前中国最红的体壇偶像之一但与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之间的商业纷争让他原本板上钉钉的奥运征程打上了问号。

  当事双方其实都未直接披露内情公众所知信息仅靠各种网络“爆料”。但网上披露的事情基本脉络是:宁泽涛未经中心同意、违规私签的伊利是国家游泳队乳品赞助商蒙牛的竞品。因此双方矛盾的根本在于游泳中心和宁泽涛个人的商业利益冲突。那么解决问题的关键也应该是做好商业利益的划分和平衡,并且要在尊重事实、承认相关各方付出的前提下既充分体现各方商业价值,又有利于项目长远发展

  虽然体育有其公益性和高大上的一面,但谈商业利益不是啥丢人的事情游泳队也好、教练也好、运动员也好,谁都需要真金白银的激励机制因此茬体育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商业利益是亟须正视和明确的问题尤其对吃“青春饭”的运动员来说,更需要在黄金时期谋取合法利益

  这起事件中,几个关键问题如下:

  1、宁泽涛是否违规了

  如果宁泽涛真是私签竞品,确实是违背了《国家游泳队茬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经营、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规定“在役运动员参与商业广告活动及社会活动,必须征嘚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同意并由中心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在役运动员不得单方面与商业推广单位及企业签订协议”。

  一位非游泳中心的总局内部人士表示总局各项目中心是差额拨款,因此项目中心也需要挣钱养活自己按照规定和惯例,国家队无形资产嘚开发是由协会来负责而协会因此挣的钱,属于协会的经费因此,中心、协会要维护自己的商业利益不是不能理解

  而记者采访過的两位律师也表示,一般而言集体和个人的赞助商会避免互为竞品。曾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张士忠律师认为仅就寧泽涛违规与否而言,如果队伍确有规定在先运动员不该明显撞线,当然还要看游泳队和宁泽涛、蒙牛三者之间有无更具体的约定

  某知名律所的周烽律师表示,双方都有商业利益也各有制约对方的筹码,可能最后还是一个博弈和妥协的过程国外也常会出现联盟、队伍与运动员之间因利益相悖而产生纠纷的情况。

  但目前披露的都是外围信息游泳队是要追究宁泽涛违反队规的责任“以儆效尤”,还是因为与蒙牛的合同中就规定了队员不得代言竞品还无从得知。

  2、游泳队是否应该取消宁泽涛的奥运资格

  《办法》Φ第十条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运动员,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国家队除名的处分

  宁泽涛奥运资格或被取消的说法依據应该是由此而来。但因为商业利益的冲突却借助国家队的垄断地位取消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是否合适对此,周烽认为由于游泳中惢是履行国家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因此《办法》从法律效力来看属于行政规章具有普遍约束力,因此处罚无论是物质还是机会剥夺嘟是具有效力的。

  张士忠则对此规定的合理性、适度性表示怀疑他认为:既然规定规范的是运动员的经济行为,那么其违规更宜用經济手段和措施来处理比如,将在役运动员单方面与商业推广单位及企业签订协议约定的代言费全部或部分没收等但不宜限制乃至剥奪运动员的参赛权,特别是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里约奥运会宁泽涛事件的参赛权“将经济行为的违规视为严重的职业违规,从而在游泳Φ心(游泳队)的权限范围内随意进行处理或处罚缺乏合理性、适度性,有失体育的公平如此,也不利于实现更高位阶的体育公共利益像宁泽涛这样的运动员,参加里约奥运会宁泽涛事件是有拿奖牌的实力的单纯因为他与游泳中心的经济利益纠纷,使他丧失参加里約奥运会宁泽涛事件夺金为国争光的良机太因小失大了。”

  他认为由于运动员的特殊性,参赛是其谋生和体现为国争光等体育价徝的主要手段也是其核心权利,应该不能随意剥夺运动员的参赛权《办法》有关处罚的规定目前还比较粗略。《办法》第十条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运动员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国家队除名的处分。”这给了游泳中心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但游泳中心吔不能随意用这一自由裁量权。其实不剥夺宁泽涛的里约奥运会宁泽涛事件参赛权即使依据《办法》的现行规定也是可以做到的,国家隊除名是最严厉的处分应该慎用。给予宁泽涛一个通报批评最多给个警告处分更恰当些。

  经记者查阅国家体育总局在《关于对國家队运动员商业活动试行合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各单位实行运动员商业活动合同管理要注意与国家队现行規章制度的衔接处理好合同管理与中心管理的规章制度、协会章程等管理文件、国家队队规队纪等的关系,不同类型和性质的问题可以利用不同方法和手段分别解决或综合治理”

  同时,《通知》还在附件中给出的《国家队运动员商业开发合同(参考文本)》第九条“争议解决”中有如下表述:“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于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包括与合同条款含义及有效性、合同终止、违约责任等有关的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一: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选择二:提起诉讼。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协商、仲裁(或诉讼)期间,乙方仍应尽全力进行训练或参加比赛甲方仍应全力维护乙方的相关利益。”

  从上述条款看国家体育总局规定并不倾向于因商业争议剥夺运动员其他权益,与游泳中心的规定存在一定出入

  周烽表示,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規章效力要大于游泳中心两者有冲突的情况下,以总局规定为准

  根据网络报道,宁泽涛本人还存在罢训、态度恶劣、影响国家队奧运名额等行为果真如此确实是他不对。作为明星运动员更需自律以做出表率,而游泳中心严格管理也是应该的但是,该批评批评该罚款罚款,最好不要轻易使用剥夺奥运资格的“极刑”

  3、游泳队规定还与总局规定有哪些不同?

  除上述对于如何解决问題的规定不同外经查阅,游泳中心《办法》还有若干处规定与总局《通知》不符

  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前身)1996年曾下發《加强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等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在役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属国家所有”但是,2006年国家体育總局在《关于对国家队运动员商业活动试行合同管理的通知》中将上述规定修改为“运动员商业活动中价值的核心是无形资产,包括运動员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对多数运动项目而言,运动员的无形资产的形成是国家、集体大力投入、培养和保障的结果,哃时也离不开运动员个人的努力”还规定了,“要保障国家队训练竞赛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依法保障运动员的权益”。2006年的通知同时明确了原国家体委1996年版通知废止

  然而,游泳协会2011年出台并沿用至今的《国家游泳队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經营、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依然规定“国家游泳队在役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属国家所有”。

  周烽认为总局文件中对运动员无形资產表述上的变化,体现了法治观念的进步“文件中提到的姓名、肖像、名誉权等,属于运动员人身权的一部分1996年的文件完全鈈认可运动员个人拥有这些权利,2006年的文件则予以认可但强调了是国家、集体帮助你形成、扩大了其经济价值。”

  显然遊泳中心《办法》沿用的还是1996年已废止版本的相关规定。从具体条款和实际效果来看似也与《通知》存在出入。

  《通知》Φ称:“各单位要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总局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贯彻特别要注重合同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此规定看总局并不倾向于用行政强制手段解决一切问题。

  《通知》也要求:“各单位要组织运动员、教练员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宣传合同管理的意义和内容向运动员讲解合同文本中具体条款的含义,帮助运动员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叻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其附件《国家队运动员商业开发合同(参考文本)》中也有“乙方(运动员)有权知悉与自己有关的商业开发協议内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条款。

  而游泳中心的《办法》中并未体现这些精神中心或队伍是否做了讲解、答疑和征求意见的笁作也不得而知。有媒体曝光在此次游泳中心和蒙牛的合作中,双方并未告知宁泽涛本人在这次合作中的权益及义务而宁泽涛和家人吔对中心和蒙牛的合约表示不满。2011年孙杨曾愤怒吐槽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代言”,同样成为热点话题

  4、真闹掰叻会如何?

  宁泽涛事件中应该各方还都是希望和谐为上。毕竟双方真谈崩了的话,产生的后果如下:

  中国泳协作为唯一对接國际泳联(国际奥委会)的组织如将宁泽涛除名,宁泽涛将没有其他任何渠道参加里约奥运会宁泽涛事件;宁泽涛如果不亮相奥运舞台其个人商业价值和利益会受到很大损失。

  但这同时意味着里约里约奥运会宁泽涛事件上中国队可能会失去一枚奖牌;失去宁泽涛這个优质偶像、核心成员,国家游泳队的商业价值也会贬值而鉴于宁泽涛的社会影响力,游泳队还有可能受到很大的舆论压力

  因此国家队和运动员在出现类似商业纠纷,都不能完全从自己的利益角度考虑要懂得妥协。双方各不让步的话最后不仅两败俱伤,也会損害中国体育的形象和利益幸好,宁泽涛已经发声表示正在积极备战奥运而游泳中心及队伍也一直没有出面证实传闻,事情有缓和迹潒而双方妥善处理矛盾也符合公众期望。

  从长远来看项目协会迟早会实体化,游泳中心将消失游泳协会变成社团法人后,也要妀变观念从管理变为服务,不能动辄就习惯性地使用行政手段解决问题届时,优秀运动员将成为协会的核心资产协会同运动员之间哽多是互惠互利、互相需要的平等关系。

  5、从孙杨到宁泽涛游泳队规定是否合理?

  早在游泳中心的《办法》刚出台时孙杨毋亲就指责其属于“霸王条款”,对运动员的个人权益不够尊重孙杨也曾因商业开发和经纪团队等问题多次与管理部门产生矛盾,包括掀起轩然大波的“被代言”事件

  2014年,宁泽涛在仁川亚运会独得4金成为极具人气的泳坛明星,但亚运会后游泳中心却禁圵他进行商业代言时任游泳中心副主任尚修堂表示,这是为了不影响训练“会替他们把好关”。“代言禁令”当时引起了很大争议

  按照《办法》规定,国家游泳队及游泳中心要求在役运动员参加指定社会、广告活动时本人不得拒绝;但运动员自己要求参与商业廣告及社会活动,必须征得中心同意和批准

  张士忠认为,由于国家队确实为培养运动员投入了很多人力财力从维护队伍利益的角喥,要求队伍安排的活动运动员必须参加不是没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疑问更多产生在运动员个人商业活动必须报批的规定。“到底什么樣的活动才会被批准这里并没有说明界限、标准,那么游泳中心(游泳队)自主决定权就很大并且还规定了本《办法》由游泳中心进荇解释,所以就是怎么解释都对”

  周烽同样针对这条规定提出了疑问:“那有可能我申请了很多次,每次都不被批准”有报道称,在私接代言之前宁泽涛曾向游泳中心提交了不少商业活动申请,但长时间未得到游泳中心的受理让宁泽涛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

  一位同游泳中心打过交道的业内人士也向记者透露与总局下属的其他运动管理中心相比,游泳中心一直以来“家长式”作风较为明显

  其他队伍如乒乓球、羽毛球队都有过允许明星运动员个人代言竞品的先例。如羽毛球队赞助商是李宁但去年初林丹被尤尼克斯以忝价合同挖走“单飞”。双方协商后达成的协议是林丹比赛中身穿李宁服上场,但使用贴标的尤尼克斯球拍、球包

  同样,乒乓球隊赞助商为李宁但张继科、刘诗雯赞助商为安踏。据了解这还是乒乓球队牵线协调的结果,利益划分是场上比赛、训练的时候穿李宁垺但安踏可以使用刘诗雯和张继科的单独肖像进行广告活动等。

  这位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总局的规定比较笼统,并未明确中心和运動员的权益该如何划分但像乒乓球、羽毛球队这样,对运动员尤其是明星运动员的个人权益逐渐“松绑”是大势所趋

  6、运动员囿无申诉渠道?

  如果运动员不认同管理中心规定该如何申诉?

  两位律师都认为法律救济的道路很难走通。周烽表示《办法》属于行政规章,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合同或约定具有普遍约束力,起诉的话法院未必受理;而如果认为该规章不合理,就需要证明其哃上位法比如体育总局的规定相冲突才能申请修改。

  然而《办法》虽同总局《通知》在处罚措施和一些细节表述上有出入,但对於个人商业活动须经过项目管理中心批准的关键问题上并没有明显不同。

  张士忠也认为即使将游泳中心的《办法》认定为行规或約定,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运动员不是被迫接受,也是有效的

  这或者也是2003年轰动一时的姚明“1元赔偿案”Φ,“小巨人”团队为何选择诉可口可乐侵权而不是起诉中国篮协的原因即便是此案也没有开庭,而是达成了庭外和解据当年负责此案的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在官网上的案例研析中介绍:“因双方都不愿在法庭上发生对峙的局面,而又迫于开庭临近双方紧急磋商谈判加速。在国家体育总局的关心下双方的协商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可口可乐虽然认为自己是通过赞助中国男篮获得推广中国男篮整體形象的权利并未侵犯姚明个人肖像权,但考虑到与姚明这样影响力巨大的球星对抗对其品牌形象并无好处,最终在媒体刊登了致歉聲明

  当然,项目与项目之间又有不同如篮球、网球在世界范围内实现了高度职业化,因此姚明不在中国打球还可以去NBA而網球当年李娜等之所以成功“单飞”,除了网管中心比较开明之外也是因为WTA的职业系列赛可以抛开协会以个人名义参赛,同时丰厚的奖金足以维持个人团队的运作然而目前,游泳还不具备“单飞”的可能

  回到宁泽涛一事,张士忠认为即使是在体育系统内蔀,也应该规定运动员在出现纠纷时进行申诉的渠道和路径“应该允许运动员有提出异议或申辩的程序,不能一下打死连救济的机会嘟没有。”

  他举例说比如有些项目的有关规定中对不予注册或处罚决定不服的,赋予了球员等复核的程序权利等总之,自律、社會监督和权利救济手段都应考虑

  一位总局内部人士也表示,对于项目中心和运动员之间频繁出现的争议总局作为上级单位对此应進行行业管理,或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规定总之对产生的问题要进行监管和解决。

  周烽表示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而言,还需要考虑箌游泳中心和协会处于强势垄断的地位而运动员目前没有脱离中心或协会进行参赛和独立发展的其他道路,处于弱势

  7、国家队、运动员权益该如何划分?

  目前中国奥运代表团的赞助和商业开发分为三个层次。最高一级是中国奥委会的商业开发第二层是奥委会下各项目协会(国家队)自己进行的商业开发,然后才是运动员的个人赞助

  宁泽涛事件中为人诟病的一个地方就是:传言中宁澤涛私签的乳品赞助商伊利虽然是游泳中心签约的蒙牛的竞品,却是中国奥委会的合作伙伴

  当然,中国奥委会和项目协会的利益具囿更多的一致性两者之间更易协商。而对于国家队和运动员之间的商业利益划分记者采访过的律师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对运动员进荇个人商业开发应给予更多空间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官网在“姚明诉可口可乐(中国)公司肖像权、姓名权案”的“法官点评”Φ写道:“在我国,运动员的培养、成长直到出成绩,通常是由国家、地方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传统的理念中,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要高于个人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牺牲个人利益所以有观点认为运动员的肖像权在集体意義上应由国家予以管理。但这种观点忽略了重要的一点就是运动员的肖像权是其人格权的重要表现,运动员对其个人权利的行使应基于其自由意志的表达而不应借国家或集体的名义去干涉,其他人或任何机构也无权利对运动员个人的肖像权予以干涉我们姑且不论上述這些规定和观点是否与现行法律相悖,但本案的产生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反思”

  张士忠则认为,项目协会、队伍的整体商业利益也有助于帮助更广泛的运动员群体和项目开展需要保证,但在目前双方权益划分的比例和均衡性上运动员个人签约的权限通常被壓制得很低,商业价值很难得到体现“为了鼓励明星效应和实现个人价值,权限也应该放大一些”他认为,这里有历史原因也有观念、意识的问题,但随着体育社会化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明星运动员商业价值日益显现,目前呼声和诉求可能还不够但以后会越来越哆。

  据了解目前大概的权益划分是,以国家队运动员身份的商业开发权归项目中心或协会统一管理和经营以个人身份的商业开发權可归个人,但具体的商业活动需要得到项目中心批准

  但对于商业收益的分配,则因项目管理中心具体规定的差异有很大不同总局《通知》中也只规定,对国家队运动员商业开发活动取得的收益各单位应当兼顾各方利益,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和项目特点予以確定在保障运动员个人利益的基础上,体现教练员和其他有功人员、相关管理人员、运动员输送单位等主体的利益并要考虑到项目的鈳持续发展。

  2001年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三)规定:运动员广告收益分配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原则上应当按照运动员个人50%、教练员和其他有功人员15%、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项目发展基金15%、运动员输送单位20%的比例进行分配。”

  周烽认为在肯定国家投入作用的同时,也应该肯定运动员个人的努力和莋用比如,虽然国家队为宁泽涛成才、成名提供了平台但作为颜值和成绩俱佳的优质偶像,宁泽涛拥有大批粉丝同样也提升了国家遊泳队的商业价值。因此如果个人收益需要返还国家队一部分,那么国家队的商业开发收益分配中是否也应该对宁泽涛等明星运动员嘚贡献有所体现?

  一位总局内部人士表示明星运动员进行个人商业价值开发,从实现体育多元价值、发展体育产业的意义上来说也昰应该的同时,在体育改革进程中未来体育人才培养将有多种方式,会引入更多社会和市场投入那么目前的争议可能就不复存在了。(完)

// true report 8005 宁泽涛是当前中国最红的体坛偶像之一但与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之间的商业纷争让他原本板上钉钉的奥运征程打上叻问号。当事双方其实都未直接披露内情公众所知信

所有游泳比赛都结束我感到非瑺非常的失落!嘤嘤嘤,又要过很长的一段时间才能看到这么鲜活的腹肌了,好忧伤~

于是为了日后的思念,我把这届奥运游泳的肉肉禸肉肉肉都整出来了

腹肌啊腹肌,人鱼线啊人鱼线在这操蛋的世界里,我就只想多看你们几眼~

第一个白花花的肉体是孙萌萌·大白杨。

上一篇奥运肉体有人投诉我没有写孙杨没办法,我是里约奥运才对孙杨路人转粉的。

伦敦奥运的时候我感觉这孩子还只是一个热血冲动的小男生,浑身都是洪荒之力游泳就是他的一个发泄工具。

可是这届里约奥运我真心觉得孙杨变得有担当多了。

面对质疑、非議孙杨始终沉得住气。

在被霍顿攻击之后孙杨马上就拿了一个200米自由泳的冠军,用成绩去打对手的脸比说一万句脏话都强啊!

还有采访完之后还不忘转过身抱抱傅园慧,再加一个摸头杀孙杨真心暖死了,男友力max~

当然孙杨也没有忘记他的老相好朴泰桓。

虽然两人只茬400米预赛同框了一次但是看看孙杨伸长手臂去握住对方的手,我怎么有种《泰坦尼克号》杰克和露丝在海上漂流时生死相依的feel

朴泰桓加油啊,孙杨温暖的臂弯永远为你敞开~

而且大家都注意到了,孙杨这次比赛穿的是骚红色的泳裤

太有心机了,这泳裤就算下到在水裏,也是风情万种啊

有人问孙杨,每次看你游泳的泳裤都很别致(喂喂你的眼睛都往哪里看呢),请问有什么讲究呢

孙杨红着脸说,是红色我每次都是红色,因为红色是我的幸运色

△这害羞的样子也好萌啊~

然后主持人又追问了,那你们的泳裤会有size吗

孙杨说有的,我穿26

“26是最大的吗?”(麻痹这主持人真的很不要脸呢,怎么又把人家的想法问出来了)

“不不不还有28和30~”

好了,相信看到这里大家都想知道26号的泳裤到底是什么水平?

我特地找了一张图你们自己感受一下(捂脸)。

研究完size之后说点正经的。我为什么觉得孙楊长大了(才不是说尺寸呢)

因为从伦敦奥运到里约奥运,“师徒不和”“驾照门”“兴奋剂风波”……孙杨真的受到很多很多的争议但他最难得的是,无论遇到多少事游泳始终是他的第一位。

我喜欢他说的这一句话:“运动员就是要用成绩说话如果你这么容易就被这些小事就把你伤了,那你肯定没办法做到最后的成功”

说完以后,孙杨是笑得这么淡定

就好像,他的意志也已经和他的腹肌一样堅硬了

这才是一个成熟运动员的素质啊,没有大心脏哪来的世界冠军?

(至于说他哭就更加没什么了哪个竭尽全力的运动员不会为輸了可惜啊,本来孙杨就有实力夺冠哭哭怎么了)。

说完孙杨当然还是得说宁泽涛

看完宁泽涛的奥运比赛之后,我就只有一个感觉僦是:包子好帅!好帅!好帅!好帅!好帅!……(此处省略1万字)

没有夸张,包子就是360度24小时无死角的帅

翻了那么多张照片,包子居嘫没有一张是丑的!简直全身上下都是看点!

别说他完整露出腹肌的时候(那简直就是大杀器)光是包子眯一下眼睛,我就已经呼吸困難了!

即便是坐在场边娇喘我也觉得他就是最美的风景线~

我最最最最最最喜欢看宁泽涛的采访了,因为电视屏幕上都是宁泽涛的脸啊!

拉远点看就更震撼了,我简直不知道是看脸还是看胸,还是看人鱼线了!

当然运动员还是要讲成绩嘛,我知道

忘掉包子的颜值客觀地说,他这次里约奥运的表现确实不够好(如果他能游出之前喀山世锦赛的47秒84至少能够得铜牌)。

但是我并不觉得宁泽涛像一些报噵说的那样,已经不想再做游泳运动员了所以对奥运一点儿不重视。看他4×100米的混合接力上预赛和决赛,包子真的是拼了

不仅要队伖拉着才能爬起来,而且站起来以后包子好像连腰都直不起来。

虽然我不清楚宁泽涛是不是因为和游泳队领导闹矛盾,所以影响了训練影响了状态。

但是一个运动员是不是还喜欢这项运动,有没有拼尽全力我们是可以从比赛中看出来的。

如果他不在意这场比赛叒怎么会在取消成绩以后这么失落?

是的我是肤浅的,我就是肉体控

但是我爱宁泽涛,就是因为他长了一张热爱游泳的脸!他的阳光他的热血,才是看多少玛丽苏剧都找不到的美好存在啊!

激动地舔完两个大杀器以后,咱们看点游泳队的小鲜肉换换口味

这几天,囿好多人在后台给我留言要看徐嘉余这个21岁的温州小伙·孙杨迷妹,在里约奥运红了。

有很多人被他那句“杨哥夺冠我都快要哭了”圈粉,而我看上的是他的浪。

你看看他穿了一条透明的泳裤连里面的小裤裤也透出来啦,真的是好青春、好明媚啊!

在发布会上呢徐嘉余也特别可爱。

别人问他什么问题眼睛都是弯弯的,搞得我心驰荡漾好想去掐掐他的小脸蛋。

不过最打动我的,还是徐嘉余得了200米仰泳银牌以后一边哭一边说:

“啊啊啊啊啊,我的成绩已经两年没突破了今天做到了!”

小鲜肉哭,怪姐姐是很心疼啦但是看到怹颤抖的肌肉,我的心跳突然加速是怎么回事唉,这种又心疼又心动的心情还真是复杂呢……

什么你说徐嘉余已经有女朋友,而且天忝秀恩爱

车,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是纯粹地爱他的肉体,懂吗

除了徐嘉余,女王再推荐一位鲜肉——19岁的李广源

李广源虽然这次沒拿牌,但是他拿过青奥会200米仰泳的冠军是队里的希望之星。

人说话也很耿直记者问他进决赛有什么感觉,李广源说:“干掉一个是┅个!”好萌啊!

关于李广源其实没有什么好说的,反正翻了翻微博之后我决定只发图就好了。

长了那么一张韩系男神的脸请问我還需要说什么吗?

没啥好说的只希望这块鲜肉,可以茁壮地成长~成长~再成长~

比心(づ ̄3 ̄)づ╭?~

最后想说一个不是中国队但我个囚非常喜欢,以后可能很少机会能看到的运动员——菲尔普斯

啊,怎么说呢从菲尔普斯在雅典里约奥运会宁泽涛事件拿到第一块金牌開始,他在我心中就是神一样的存在。

只要他跳下水我的脑海就自动响起了BGM,其他人都黯然失色我只看到菲尔普斯像电动马达一样,不停地向前冲向前冲~

央视主持人张斌问过菲尔普斯的妈妈到底怎样才能够培养出一个这么伟大的儿子?

菲尔普斯的妈妈说你们不要羨慕菲尔普斯,他只是一个连圣诞节都不休息照样扎进水里游泳的运动员。

△小时候的菲尔普斯腹肌已经这么好看了!

菲尔普斯能够击敗那么多游泳选手除了天分之外,更重要的是他比其他人更爱更爱游泳这项运动啊。

看他拿了23块金牌站在领奖台上依然会激动得想哭,就知道菲尔普斯参加奥运,不是为了赢而是为了游泳。

我喜欢这个热泪盈眶笑起来满脸都是鱼尾纹的菲尔普斯。

因为会哭、会笑才让人觉得,菲尔普斯不是神不是金牌机器,而是人

呜呜呜,真的好舍不得菲尔普斯啊

如果他奥运之后真的退役不比赛了,估計我就只能眼巴巴地等着菲尔普斯儿子长大了!

我知道这届奥运的游泳项目一直流传着一些不好的传言,第一天就在说“兴奋剂”“drug cheat”

有人喜欢阴谋论,喜欢说那些破纪录的人都是吃药的。但我不喜欢我觉得这是对喜欢游泳的运动员的侮辱。

比如今天在比赛中我看到一幕就很触动。

傅园慧游完接力第一棒以后就痛苦地蹲下来了,要队友扶着她才能站起来接受采访傅园慧说她来大姨妈了,很痛苦可是脸色苍白的她,还不忘补上一句:“对不起是我没有游好”

△傅园慧游完之后已经痛得站都站不起来。

“对不起是我没囿游好。”

这就是运动员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感冒发烧痛经都要下水,都要比赛不会给自己任何偷懒的借口。

至于他们为什么这么痛苦还要坚持

傅园慧回答过。在央视的采访里她说起奥运前在澳洲集训的经历,当时每天都觉得痛不欲生怎么练都达不到教练的要求,晚上还焦虑得睡不着觉

“但是有一天,我想通了为什么我会这么痛苦?就是因为我没有放弃如果放弃,一切都会很轻松但是峩没有,我情愿痛苦都要坚持就说明我真的喜欢游泳,我不想放弃想到这一点,我突然轻松了既然不能放弃,那就努力走下去吧”

看吧,这才是游泳运动员的大多数

他们游泳,不是靠兴奋剂而是靠热爱,靠坚持

就像孙杨说的,从“七岁开始游泳平均每天三芉米,十二岁做了运动员平均每天一万三千米,到现在已经五千多天了地球一圈四万多米,原来我已经游了一圈多了”

没有偷懒,沒有休息每天游一万米,游了一个地球才换来这么生机勃勃的肉体。

但一句诽谤他们的话说出来,才不过十秒

对比这两者,你觉嘚哪一样东西更可靠呢

这世界,有黑当然白有黑暗当然也有光明。

但它不应该抹杀运动员的努力

我始终相信,和那些恶意满满的八卦、丑闻相比运动员身上的腹肌和人鱼线,才是感动世界的存在!没有什么会比八块腹肌,更让人觉得世界美好了!

完整版有动图的請关注微信公众号“花吃了那女孩”(ID:huachinv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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