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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昌县治污水实施方案(年)的通知
遂环发〔2014〕29号
生成时间: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各乡镇(街道),县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省、市“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 号)、《浙江省治污水实施方案(年)》(浙环函〔 号)、《关于印发丽水市治污水实施方案(年)的通知》(丽环函〔2014〕91号)等相关文件,我局牵头制定了《遂昌县治污水实施方案(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遂昌县治污水实施方案(年)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丽水市环保局,&县委办、县府办。
&遂昌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日印发
遂昌县治污水实施方案(年)
&为深入实施省、市“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 号)、《浙江省治污水实施方案(年)》(浙环函〔 号)、《关于印发丽水市治污水实施方案(年)的通知》(丽环函〔2014〕91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遂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经过4年努力,全县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垃圾河、黑臭河全面消除,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到2017年,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
&二、主要任务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
&1.清理保护区内污染源。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一切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坚决打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水源地上游及周边地区的开发活动,杜绝水源保护区内违法网箱养殖、渔业养殖、农家乐等活动,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严格排查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全面完成饮用水源污染隐患整治。
&2.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完成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复查任务,加强全县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日常监管工作,所有镇级以上饮用水源地要开展不少于两个月一次的常规监测。全面推进饮用水源集雨区范围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积极引导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农民下山脱贫或生态移民。
&3.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警。完善饮用水源预警监测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广建设在线生物预警系统,加快形成全天侯实时监测的水环境质量监控体系。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饮用水水源上游及周边生产、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企业必须制订应急预案,建设事故池,配备应急物资。积极推进城市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加快清水源水库工程建设。加强对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
&(二)河道综合整治。
&1.垃圾河、黑臭河治理。坚持与“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协同推进,2014年5月底基本消除垃圾河,到2014年底,全面消除黑臭河。建立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到2014年底,全县河道保洁实现全覆盖。垃圾河、黑河臭河治理坚持“一河一策”、分类推进,针对每条河的问题和成因,编制规划和治理方案,明确整治路径、目标、时间节点。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体系全覆盖,并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质分类处理。统筹推进河道疏浚、沿河拆违、生态修复、生态补水等工作。
&2.中小河流(道)整治。大力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和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加大河湖水系连通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总体要求,以提高水的流动性为手段,增强水环境承载能力,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系统。到 2016年,完成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和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城乡水环境明显改善;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全面取缔非法采砂行为,编制河道采砂及机制砂管理规划,对影响水源保护区和水生态的河道全部实行禁采,全面取缔洗砂水未达标排放的机制砂场。
&3.船舶航运污染防治。全面取缔农用、渔业、保洁等挂桨机船舶,所有机动船舶要按有关标准配备防污染设备。库区码头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要按有关规范配置船舶含油污水、垃圾的接收存储设施,建立健全含油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做到含油污水、垃圾日收日清。大力整治建筑行业泥浆运输,禁止泥浆排入河道。
&(三)重点流域、湖泊水环境治理。
&1.流域水环境治理。全面推进钱塘江、瓯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全流域上下共治,不留死点、盲点。制订“河长制”工作方案、“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考核办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在主要媒体上公示水环境治理目标、重点工程项目计划。
&2.湖泊生态保护。大力推进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进乌溪江湖库的生态环境保护。主要饮用水源和入湖库河口要因地制宜建设湿地处理系统,降低入湖库氮磷总量。湖滨带全面开展生态修复。积极推进水环境生物修复保护,在江河湖库开展水生生物的增殖放流,提高水体自身净化调节功能。
&(四)工业污染防治。
&1.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严格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和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标准,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实现行业结构合理化、区域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执法监管常态化。在巩固铅酸蓄电池、电镀行业整治提升成果基础上,深入推进造纸、化工行业整治,到2014年,全面完成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任务,造纸企业整治提升4家、关停1家,化工企业整治提升8家,2015年底前完成化工企业搬迁入园1家。
&2.从严执行工业污水排放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适时按照省厅重点流域环保高标准要求,根据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状况,确定污染控制重点地区,分流域、分行业实施针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的特别排放限值。严格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到2017年,钱塘江、瓯江两大流域全面实施化工、造纸等行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落后产能淘汰。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落后产能淘汰指导目录、《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规划(年)》,全县要在国家、省定标准基础上,制定行业范围更宽、要求更严的地方性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坚决关闭能耗高、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线。根据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逐步淘汰一批不具有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优势、产品附加值较低、相对落后的产能。到 2017年,全面完成化工和造纸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淘汰金属材料落后产能2万吨、造纸1万吨、化工1万吨。
&(五)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在继续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同时,加快建设主干网、二三级支管,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到2015年,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3%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35%以上。到2017年,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11.1公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7%、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45%。
&2.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与运营。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到2015年,钱塘江流域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到2017年,所有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标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积极推行第三方运营模式,提高污水处理厂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强进出水监管,全面实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制度,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纳管达标率和出水达标率。
&3.污泥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建立危险废物和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实现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督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利用处置无害化。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进企业危险废物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建成污泥集中处置设施。到 2017年,工业危废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
&(六)农业、渔业面源污染防治。
&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制度, 2014年底前完成禁养区、限养区划分调整,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1个。禁养区内畜禽规模饲养场(户)在2015年底全部淘汰到位,禁养区调减生猪存栏12600头。大力发展农牧紧密结合的生态畜牧业,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到2017年,改造提升年出栏500-999头规模猪场17个,改造提升年出栏100-499头规模猪场数88个,建设生态家庭牧场16个,改造年出栏3000头规模猪场3个,年出栏头规模猪场6个。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做到设施先进、运作机制完善、政策保障到位。
&2.种植业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在政策上鼓励施用有机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到 2017年,推广商品有机肥0.7万吨,比 2013年提高438%,化肥施用量逐年下降。化肥施用量逐年下降。大力推广运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到 2017年,农药使用量减少34.5%。健全化肥、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
&3.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坚持生态优先,加快现代生态渔业建设,着力构建环境友好型的水产养殖业,水产养殖集中区域必须实行水环境监测。按照不同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水体功能和水体承载能力,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确定合理的养殖种类、容量和方式,严格控制库区、湖泊养殖规模。深化水产养殖水污染治理,全面开展渔业养殖园区和特种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污染治理。到 2017年,普及推广稻鱼共生、稻鱼轮作等生态养殖面积1.5万亩,禁养限养区规定和整治2.2万亩。
&(七)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经济实用、维护简便、循环利用的生活污水治理工艺,科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充分发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辐射效用,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坚持进污水处理厂。鼓励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建设有动力或微动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按照以点带面、梯度推进的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治理。力争用3年的时间,全县完成176个建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新增受益农户3.95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覆盖规划保留所有自然村,农户受益率达到7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把水环境治理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抓紧制定本乡镇(街道)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县农办、发改、经贸、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宣传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共同做好水环境治理工作。
&(二)全面落实“河长制”。 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级河长体系,明确河长职责,创新工作机制。重点河道建立“一河一档”和项目库,排出治理时间进度,形成河长牵头、部门联系、乡镇负责、全民参与、考核严格、奖惩分明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推进机制。坚持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强化项目责任制,突出“四明确一加强”,明确工作责任、明确进度要求、明确考核办法、明确保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项目落地。建立通报和联合督查制度,定期通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切实加强对各地治污水专项或综合工作的现场督查。各乡镇(街道)水环境质量、推进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消除黑臭河与垃圾河、实施“河长制”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等情况纳入县“五水共治”和生态建设考核。
&(四)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施治、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水环境污染防治投融资机制。县财政要把水环境治理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对水环境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水环境治理产业化、市场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治理。加快环保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水污染防治技术方面攻关和推广。提升环境执法监管监测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环评服务体系和环境监测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培育一批环保特色产业基地,建立环保产业体系,为水环境治理提供支撑。
&(五)加强政策创新。加大依法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加强环境资源配置量化管理,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全面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排污总量控制激励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鼓励企业开展中水回用。对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实行阶梯电价、水价。
&(六)加强执法监管。按照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加快推进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划定各类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红线。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相结合的环境监管体系和执法网络,加强环保与公安联动执法,会同法院、检查院推进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和公益诉讼,从严从重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水环境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加快推广刷卡排污。开展高清视频河道监控系统建设,加强河道水质监控。
&(七)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鼓励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广泛发动各界人士争当环保志愿者。加强环保信息、河长制信息等公开,拓宽公众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附表: 1遂昌县治污水实施方案主要指标一览表
&2.遂昌县治污水重点项目汇总表(年)&3.遂昌县治污水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表&4.遂昌县治污水重点项目详表(年)
遂昌县治污水实施方案主要指标一览表()
2013年现状
2017年目标
环境质量指标
地表水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
&100% (2012年为100%)
&&&&&& &&&/ &&
劣 V类水质比例(%)
&0 &(2012年为 0 )
&&&&&& &&&0&&
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2012年为100%)
八大流域交接断面劣 V类水质断面数(个)
&0 &(2012年为 0 )
垃圾河黑臭河
38.91(公里)
2014年基本完成
57.85(公里)
2014年全面完成
河道综合整治
2014年完成35公里,2016年完成 132 公里
工业污染治理
重点行业原地整治提升企业
2014年完成造纸企业整治提升4家、关停1家
重点行业搬迁入园企业
2015年完成
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率
基础设施建设
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
1& 个(2012年)
镇级污水处理设施
达到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数
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
80.05%(2012年)
建制镇污水处理率(%)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0%(2012年为0%)
工业危废无害化处置率(%)
100%(2012年为100%)
农业污染治理
禁养区养殖场(户)关停搬迁
2015年底完成禁养区内1.26万生猪的关停搬迁
推广商品有机肥
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开展治理村覆盖率(%)
治理农户覆盖率(%)
遂昌县治污水重点项目汇总表()
项目具体内容
子项目类数
投资预算(万元)
工业污染治理
造纸企业整治提升4家、关停1家,化工企业整治提升8家、搬迁入园1家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城镇污水管网建设11.1公里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包括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种植业肥药减量两大类工程,详见附表 3。
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禁限养区划定和整治 22000亩;稻鱼共生轮作减排15000亩;放流5000万尾。
垃圾河、黑臭河综合治理
截至 2014年 6月底,全县垃圾河共计 38.91公里,黑臭河共计57.85公里。
河道综合治理
到2016年完成河道综合整治 132公里。
饮用水源保护
包括污染源清理、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创建工程等。
落后产能淘汰
详见重点项目表。
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和全县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船舶污染治理
船舶安装油水分离器,规划建设船舶油污水接收点。
湖泊生态保护
按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规划实施湖山湖生态保护面积22km2。
废弃矿山矿井治理
完成3 处废弃矿井治理工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开展176个行政村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增受益农户数 3.95万户。
遂昌县治污水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饮用水源保护
清理保护区内污染源,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
2014年底前,全县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面完成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创建工作。
完善饮用水源预警监测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广建设在线生物预警系统,加快形成全天侯实时监测的水环境质量监控体系;至 2015年,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城市具备 2个水源供水能力。
河道综合整治
2014年底前基本消除垃圾河;2014年底前全面消除黑臭河。
河道整治 132公里,其中列入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试点规划的农村河道整治全面完成,农村区域水环境显著改善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全面取缔非法采砂行为。到 2014年底,全县河道保洁基本实现全覆盖。
各乡镇(街道)
全面取缔挂桨机船舶,所有机动船舶要按有关标准配备防污染设备。港口和码头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要按有关规范配置船舶含油污水、垃圾的接收存储设施,建立健全含油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做到含油污水、垃圾日收日清。
交通运输局
重点流域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
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制订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在主要媒体上公示水环境治理目标、重点工程项目计划。
交通运输局
大力推进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规划实施湖山湖生态保护。
工业污染防治
到 2014年,全面完成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任务(造纸企业整治提升4家、关停1家,化工企业整治提升8家,2015年底前搬迁入园1家)。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要全面完成造纸、化工行业整治,就地整治提升的企业完成整治验收。严格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到2017年,钱塘江、瓯江两大流域全面实施化工、造纸等行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到 2017年,全面完成化工和造纸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淘汰金属材料落后产能2万吨、造纸1万吨、化工1万吨。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到2017年,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11.1公里。到2015年,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3%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35%以上。到&2017年,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7%、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45%。
坚持“一厂一策”,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到 2017年,对所有出水水质达不到一级 A标准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改造。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5%。
到 2017年,工业危废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以上。
农业、渔业面源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制度,2014年底前完成禁养区、限养区划分调整,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1个。在 2015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1.26万生猪的关停搬迁,以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到2017年,改造提升年出栏500-999头规模猪场17个,改造提升年出栏100-499头规模猪场数88个,建设生态家庭牧场16个,改造年出栏3000头规模猪场3个,年出栏头规模猪场6个。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做到设施先进、动作机制完善、政策保障到位。
到 2017年,推广商品有机肥0.7万吨,比 2013年提高438%,化肥施用量逐年下降。到 2017年,农药使用量减少34.5%。健全化肥、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
到 2017年,普及推广稻鱼共生、稻鱼轮作等生态养殖面积1.5万亩,禁养限养区规定和整治2.2万亩。
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完成176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新增受益农户3.95万户,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覆盖率达到 90%以上,覆盖规划保留所有自然村,农户受益率达到 70%以上。
全面落实河长制
建立县、乡(镇)、村级河长体系,成立工作机构,明确河长职责,制定 “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强化推进机制
坚持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强化项目责任制,突出“四明确一加强”,明确工作责任、明确进度要求、明确考核办法、明确保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项目落地。
县属有关单位
通报督查考核
建立通报和联合督查制度,定期通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切实加强对各地治污水专项或综合工作的现场督查。每年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生态创建、生态补偿、区域限批等相结合,考核结果纳入“五水共治”和各级生态建设考核体系。
县属有关单位
强化要素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施治、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水环境污染防治投融资机制。加大对水环境治理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对各类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的整合,持续加大市级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投入。
县属有关单位
加快环保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水污染防治技术方面攻关和推广。
县属有关单位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培育一批环保特色产业基地,建立环保产业体系,为水环境治理提供支撑。
加强政策创新
完善水污染防治相关的法规规章,加大依法监管力度。
县属有关单位
严格执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加强环境资源配置量化管理,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全面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排污总量控制激励制度。
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鼓励企业开展中水回用。
对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实行阶梯电价、水价。
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机制,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共同保护水环境的积极性。
加强执法监管
按照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加快推进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划定各类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红线。
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加强水环境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加快推广刷卡排污。开展高清视频河道监控系统建设,加强河道水质监控。加强水环境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加快推广刷卡排污。开展高清视频河道监控系统建设,加强河道水质监控。
大力发动宣传
加强环保信息、河长制信息等公开,拓宽公众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遂昌县治污水重点项目表
1.工业污染治理(牵头单位:环保局)
遂昌县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遂昌永翔纸业有限公司
浙江惠同纸业有限公司
浙江兴昌纸业有限公司
遂昌县东源纸业有限公司
遂昌县林产化工有限公司
遂昌神牛涂料有限公司
遂昌荣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大德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遂昌县天赐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遂昌志濂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永联民爆有限公司遂昌永新分公司
浙江和新科技有限公司(池和化工)
全县合计:造纸企业整治提升4家关停1家,化工企业整治提升8家、搬迁入园1家
2.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建设局)
2017年计划投资(万元)
2017年计划建成官网长度(公里)
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城镇污水管网
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牵头单位:农业局)
2014工作进展要求
农业污染防治工程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小规模场户用设施建设33户、村(镇)收集服务组织建设4个、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3个,推广商品有机肥2.2万吨,新增沼液利用量7万吨。
小规模场户用设施建设16户、村(镇)收集服务组织建设1个,推广商品有机肥0.4万吨,新增沼液利用量4.5万吨。
农业污染防治工程
畜禽养殖生态提升工程
关停或搬迁生猪存栏1.26万头,改造提升年出栏500-999头规模猪场17个,改造提升年出栏100-499头规模猪场数88个,建设生态家庭牧场16个,改造年出栏3000头规模猪场3个,年出栏头规模猪场6个,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1个。
关停或搬迁生猪存栏0.35万头,改造提升年出栏500-999头规模猪场17个,建设生态家庭牧场4个,改造年出栏3000头规模猪场3个,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1个。
农业污染防治工程
种植业肥料减量工程
推广测土配方面积108万亩,推广配方肥0.18万吨,推广统防统治17.8万亩、绿色防控2.48万亩,高效农药替代实施面积19.68万亩,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量148吨、废弃地膜回收量179吨。
推广测土配方面积27万亩,推广配方肥0.05万吨,推广统防统治3.1万亩、绿色防控0.44万亩,高效农药替代实施面积3.44万亩,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量38吨、废弃地膜回收量45吨。
4.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牵头单位:水利局)
投资(万元)
2017年完成目标(亩)
稻鱼轮作共生减排(亩)
禁养限养区规定和整治(亩)
增殖放流(万尾)
5.垃圾河、黑臭河综合治理(牵头单位:环保局)
2014年垃圾河治理计划
黑臭河治理
自报总条数
自报总长度(公里)
自报总条数
自报总长度(公里)
确保完成长度(公里)
力争完成长度(公里)
6.河道综合整治(水利局)
河道综合整治
遂昌县河道综合整治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和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河道综合整治132KM
7.落后产能淘汰(经商局)
全市总目标
全市总目标
遂昌年计划(万吨)
8.监测监管能力建设(环保局)
2014年目标要求
污染源自动监控
浙江惠同纸业有限公司
1.3—4月分解落实新建省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任务;
2.5—6月完成自动监测设备软硬件招标;
3.7— 10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4.11— 12月完成全年建设任务,组织验收,实现站点联网,确保建成率达 90以上。
污染源自动监控
浙江新元焊材有限公司
污染源自动监控
遂昌县供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污染源自动监控
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
污染源自动监控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污染源自动监控
浙江遂昌遂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污染源自动监控
遂昌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污染源自动监控
遂昌兴昌纸业有限公司
9.船舶污染治理(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船舶污染治理
船舶安装油水分离器等
船舶防污染改造,内容包括油水分离器安装、垃圾回收箱和清水仓设立等项目
船舶污染治理
船舶垃圾和油污上岸工程
湖山水域设立船舶垃圾和油污回收点
10.废弃矿山矿井治理(牵头单位:国土局)
废弃矿井治理
遂昌县矿井治理工程
治理废弃矿井3个
11.湖泊生态保护(牵头单位:环保局)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湖山湖生态保护
按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规划实施湖山湖生态保护面积22km2
1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单位:农办)
2014年力争完成任务数
2015年力争完成年度任务数
2016年力争完成年度任务数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数
新增受益农户数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数
新增受益农户数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数
新增受益农户数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数
新增受益农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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