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中国有嘻哈参赛选手手宣言,诗意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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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我两块共重200斤的铁,我打死你我都搬不动。但给我两个共重200斤的妹子,我抬起来就跑。由此可见,人类的潜能是无穷无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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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见辩论赛失败,预示树...11-28梦见自己参加辩论,生活会发生变化,会成为某个政党或某个宗教集团的领袖,成千上万的人民会被自己的讲话和文章所感动,或者自己受到报刊的尖锐抨击和对手的讽刺挖苦。不管怎样,会声威大震。梦见辩论失败,预示树敌...07-24梦见自己参加辩论,生活会发生变化,会成为某个政党或某个宗教集团的领袖,成千上万的人民会被自己的讲话和文章所感动,或者自己受到报刊的尖锐抨击和对手的讽刺挖苦。不管怎样,会声威大震。梦见辩论失败...小站会根据您的关注,为您发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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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华语网络辩论赛决赛题库公布
前言:本次网辩四分之一决赛、半决赛题目将从这十个题目中采用&分粥原则&有参赛队决定辩题和双方立场。由于此次出题力求最新最符合当今现实,所以出题中难免会有一些考虑不周,如果各位辩友对题目有疑问或者是意见建议,非常欢迎大家的指导。谢谢。 1、新媒体未来会不会取代传统媒...
第二届华语网络辩论赛决赛题库公布日 02:00:34
前言:本次网辩四分之一决赛、半决赛题目将从这十个题目中采用&分粥原则&有参赛队决定辩题和双方立场。由于此次出题力求最新最符合当今现实,所以出题中难免会有一些考虑不周,如果各位辩友对题目有疑问或者是意见建议,非常欢迎大家的指导。谢谢。
1、新媒体未来会不会取代传统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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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袁厉害事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政府/个人应负主要责任
10、中国应该/不应该推行电影分级制度
再次感谢您对华语网络辩论赛的支持!谢谢!
辩论七律——科学松鼠会
互联网拉近了人们的距离,但并没有同化人们的思想,网络辩论硝烟弥漫,热点话题层出不穷。但嘈杂背后的真相,却是情绪释放的帖子远多于冷静讲理的帖子,即使试图讲理的帖子,也有很多是逻辑混乱的,以致于各说各话,难获共识。特别是在微博,四处起火,一地鸡毛,而乱相丛生最主要的原因是网友的逻辑能力欠缺。根据多年的辩论经验我总结了七条辩论逻辑,供您参考。1、有&证伪性&才有意义你是一个战士,连长的战前动员称&只要冲锋跑得快,就不会受伤&,你拼尽全力冲了出去,被人血肉模糊地抬了回来,你质疑连长,连长的回答是&那是因为你冲得不够快,否则就不会受伤。&你喷过一口血后慢慢明白了,连长的那句动员根本没有潜在的可以被证明不对的可能性,简单地说就是没有&证伪性&,解释权完全由他,这是句永远正确的骗人鬼话。若动员改为&只要冲锋速度达到每秒5米,就不会受伤&,这就有&证伪性&了,只要有人冲锋速度超过每秒5米还受了伤,就可以证明连长的动员是错的。在选择一个辩题时,首先要核实的是此问题有没有&证伪性&,例如有人拿出&天人合一&来跟你辩论,你就不必理会,因为这个问题没法证伪,怎么个合法全由对方的两片子嘴说了算,你称&三才天地人,为什么只有天人合了,凭啥把地落下呢?&人家可以说&地太低级,不与丫合。&你也没法证明他不对。所以,在辩论过程首要的就是要检验对方观点的&证伪性&,无法证伪的说法没有意义。2、&无&不需要证明你说&如意金箍棒&是存在的,我说不存在,你让我证明不存在,那我还真证明不了,即使我掘地三尺没有找到,那也不能排除掘地四尺能找到的可能,即使我满头大汗地把地球都掘遍了,然后你来了一句&会不会在火星上呢?&与边界清晰的数学问题不同,现实生活中的&无&是没法证明的,也是不需要证明的,持&无&观点的一方可以什么都不用干就是默认正确的一方,直到持&有&观点的一方拿出了&有&的证明为止。你说手机辐射存在着引发脑瘤白血病的危险,我说不存在,这时应该由你来举证。全球科学界曾做过上百项手机辐射与脑瘤白血病相关性研究,结论不支持其中的相关性,你求证&有&不能成立,而我的&无&就是继续成立的。很多坚持&有&的一方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下会抛出&潜在的可能性&的说法,窃以为这是个最扯的说法,没有之一。您读完此文地球就毁灭的潜在可能性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但这种没有证据的想象中的可能性有意义吗?跟打输了架,跑前撂下一句&有种你等着&一样,&潜在的可能性&就是一句找场子的废话,根本不必理会。3、肯定性指控拿证据,否定性指控有界线肯定性指控说的是声称对方做过某事的指控,例如你指责我偷了钱包,那就应该由你来拿出物证人证,并公布时间地点等信息,而不是由我自证没偷过,其逻辑的根源就在于&无&没法证明。。否定性指控说的是声称对方没做过某事的指控,例如你指责我没有上过大学,是靠欺骗得到的教职,因为你所声称的&无&不需要证明,那举证责任就轮到我了。但在我举证之前,你先要明确你这个指控的&证伪性&在哪里,比如说你同意了只要我亮出大学文凭你就认输,然后我才会举证。否则,我亮出了文凭,你又否认文凭的真实性,待我证明了文凭是真的后,你又不认可文凭上的人是我本人&&这是精通逻辑的人常用的损招,他总是提出否定性指控,逼得你不断地自证,直到你崩溃为止。否定性指控必须要有可证伪的界线,否则就是耍流氓。4、慎用排除法飞碟爱好者观察到了天空中的异物,分析如下:不是飞机,不是流星,不是飞艇,不是气球,不是&&所以只能是飞碟!但最终被专家论证是西北某基地未公开的一次导弹发射。排除法本是一个很好的分析方法,但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集合及元素必须明确。数学领域里集合及元素往往很明确,排除法就很好使,例如一个集合里有三个数,除了A数B数那就只能是C数了,但现实生活里的集合及元素往往是不明确的,元素有很多甚至还有未知的,再使用排除法就非常危险了。我跟一个姑娘独处一室,你听到姑娘的哭声后闯进来为姑娘抱不平,质问我&屋里没有别人,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其实,我还真的有很多可说的,例如姑娘失恋后呆呆地要寻死,被我开导后哭出来不想死了,姑娘终于找到了长年资助她读书的好心人,激动得痛哭&&我真是比窦娥还冤啊~5、相关未必因果你每次感冒都喝板蓝根,十天就好,太多次毫无例外的证据令你相信板蓝根对治愈你的感冒很有效。其实你错了,感冒是自愈性疾病,你喝不喝板蓝根,十天左右都会好的,不信您下次可以试试喝萝卜汤,效果是一样的。喝板蓝根和感冒病愈,只是时间先后相关,并不是因果关系,很多人习惯先入为主地把相关性当作因果性,这也是辩论中常见的逻辑错误。要得到因果关系是很困难的事,要做很多随机样本的对照性检验,轻率给出的因果关系往往是不靠谱的。例如,&喝红酒有益健康,法国曾有过科学统计,每天喝杯红酒的人更长寿。&有统计结果也未必是因果关系,更有可能是每天喝得起红酒的人,其饮食和卫生条件更好而长寿的原因,而与红酒无关。更极端的例子,现在每天抽两包烟的大烟鬼,也比烟草引进之前的古人寿命长,这能说明吸烟有利于长寿吗?6、非此未必即彼非此即彼只有在互斥关系时才成立。一颗围棋子,我说不是黑的,你就有理由认为我的判断是白的,因为围棋子是非黑即白的互斥关系。在客舱里一个壮汉与一个姑娘发生了冲突,姑娘有受伤证据,因为我觉得证据不足而对壮汉殴打的说法表示怀疑,充满正义感的你对我喊&难道你认为姑娘身上的伤是自伤的?!&虽然自伤可能性不能排除,但这并不是我所相信的,因为还有是其他人造成的可能性啊。这就好比一张扑克牌,我猜可能不是黑桃3,于时你气冲冲地对我喊&难道你认为是草花9。&给对方扣上一个显然错误的观点来批判是可以的,对方若是肯定性判断,你可以拿这个判断的逆否命题来批判,因为一个命题与其逆否命题等价,无论你批倒哪个都成。对方若是否定性判断,你可以通过否定其所否定的论断的互斥论断来驳倒他,听着很绕,其实很简单,正如上面围棋子例子,我所否定的论断是&此子为黑&,其互斥论断是&此子为白&,你只要否定了&此子为白&,就把我对&此子为黑&的否定给否定了。关键的问题在于互斥,若对方拿出非互斥逻辑的一对事件并通过非此即彼的方法诘难你,你就要给他来一句&你说的两件事互斥吗?&7、证人证词不能选择我在做科学实验,根据我的独创理论,实验结果数据应该是8,可我第一次实验结果是2,再做结果是19,继续做&&好不容易有一次得到8了,我高兴地宣称&虽然有很多误差干扰了实验,但终于得到正确结果了,这就是我理论成立的铁证!&你一定认为这种根据立场选择证据的实验很滑稽,但这却是辩论中很常见的做法。只要你有耐心不停的搞,只要你总是对不利结果视而不见,你想证明什么就能证明什么,而且证据都是&铁证&。你有了一个立场,有个证人出现了,他的某些说法证实了你的立场,于时你宣称这个人可信,并将其说法作为了自己的证据。但对立面拿了此人说的对你不利的话来质疑,你称&谁能保证一点错误不犯啊,个别细节他没看清楚的可能也是有的。&这就是有意选择证据了,本来你认可了证人,就不能对其说法厚此薄彼,除非你有了证明&厚此薄彼&合理的证据,否则跟我那个可笑的科学实验有什么两样呢?我曾给学生谈过这些辩论中应遵循的逻辑,学生的回答是&若是每句话都过这些逻辑筛子,我就张不开嘴了。&其实感到张不开嘴就是进步,暂时闭着也比天马行空不讲逻辑激情四射的乱喷要强。逻辑有时跟本能相悖,需要长期训练才能运用自如,等到运用自如时,你的见解会更加深刻,在辩论中也可立于不败之地了。即使做不到这点,熟悉了这些逻辑,至少也可以在辩论中不被欺负。明明是自己有理,却被别人挤兑,气得要死,相信很多人有过这种感受,这时拿出这些逻辑往他的言论上套一套,然后引出此文,告诉他犯了第几条逻辑错误,让他去郁闷反省吧。【此文已发表于《北京科技报》】
辩论中的循环论证之探讨(来源: 万华明的日志)
原文地址:&&打了这些年的辩论,经常会碰到一个叫做『循环论证』的概念。早些年时,在辩论场上发现对方循环论证就如同发现重要宝藏一样,急忙抖出以寻求大众认可,却发现无论是语言表达还是逻辑效果,都乏善可陈,于是好一段时间对此都深觉不得要领。后来辩论打多了,感觉辩论的『循环论证』,不仅经常会和很多本不是循环论证的概念(如霸道定义、非可证伪命题等)混淆,而且即使是循环论证,也有程度上的区分,而处理和面对循环论证,更不能仅仅靠逻辑,多数情况下靠的还不是逻辑。&早就想写这么一篇,但是因为事繁人懒,总是未能提笔。现在终于决定写下一些想法。&进入讨论之前,先明确几个讨论的前提:&1. 本文中『循环论证』究其本质,和逻辑学中的循环论证大体相同,但是在辩论赛场中的判定,可以存在程度的差别。为什么会这样,文中会解释。2. 鉴于这里还是在探讨辩论赛多于探讨『循环论证』之逻辑本身,那些在归纳上容易与『循环论证』混淆的辩论概念,也顺带一起探讨。3. 既然是辩论赛相关的探讨文,在探讨『循环论证』问题的同时,也会带入个人的辩论见解进去。&&先看几个例子:&1. 人性本善,是因为不善的不是人性(人们常用衣冠禽兽、禽兽不如来描绘罪大恶极的人,说明恶是兽性)。& 不善的不是人性,因为人性本善。2. 因为人和猿有很多共同特征,所以人是猿进化而来的。& 因为人是猿进化而来的,所以人和猿有很多共同的特征。3. 在上世纪80年代的科学定义中,一米的长度是光在1/秒中于真空中走过的路程。&& 光速是:米/秒。&&单看这几个例子,都有循环论证/定义的嫌疑。&但是,在辩论中,特别是价值辩论中,循环论证不仅高发,在很多时候对于辩论赛,还是有其意义的。&价值辩论中,双方的立场都是一个可以片面成立的真理,而辩题往往语焉不详的表达,更需要双方或运用学术权威、或运用经验法则、或运用价值诉求来进行演绎。既然是片面的真理,其适用的领域或针对的对象,是有限的。而这有限的对象,之所以能被人所以该片面真理所覆盖,往往也是因为具有某种共性。&这种共性在例子1中,就是『信仰』。&一个相信人性本善的人,他观察到的世界,是一个人性更会体现出善的世界。当然,他也会发现,这个世界存在着种种的恶,因此,他需要给自己一个解释,为什么人性本善,世界上却有恶。&如果他不愿意因此放弃自己的信仰(如同辩论中的一方会坚守自己的立场一样),那么他会把恶的这一部分,归纳成『非人性』的因素,因此即使人作恶的现象时有发生,不违反人性本善的原则。&那么继续问他,那么为什么恶缘自非人性?&他如果要做一个很负责任的论证者,当然是可以找到其他的理由和例证来说明人之为恶近乎兽而泯灭人性的(当然这也是辩手应该做的),但是归根到底,任何的演绎和类比,还是为了他心底相信的那个信条&&人性本身应该是善的。&所以对他而言,人性本善是因为不善不是人性,不善不是人性是因为人性本善,比起一个在逻辑上是谬误的循环论证,更是他的价值观在现实表现上的一致。&相信人性本善的人,难道不会觉得恶这一件事情,已经远离人性了吗?相信恶非人性的的人,难道不会觉得人性本善吗?(当然他也可以相信人性无论善恶&&不过,觉得人性无论善恶的人,不会有上面那一条)&这都是源于他的价值观(在辩论中这就是我们的立场)的思想。然而为什么他会有这样的价值观?&可能是因为经验,从小到大,他看到的多数是人性善的光辉,使他对人性充满了信心,即使是看到利欲熏心而作恶的例子,也会理解的认为,这是人性遭到了蒙蔽。可能是因为教化,人性的善成为了他追求的目标,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相信人性本善,这个价值很高呀。也可能&&是因为一些其他的缘故,例如&&辩论赛前哪个家伙给我抽到这个立场的&&&所以在这个时候,如果作为对手,在将对方的言辞洗干净后,发现其骨架是这样一个循环论证,然后就兴高采烈地进行揭缪,&对方你这是活生生的循环论证啊有木有!&却发现,观众一半没跟上,剩下那一半跟上的,看上去也很疑惑。&因为这样的揭缪,虽然揭露了该论证方法上的欠缺(要知道,任何的命题都是有局限性的),但是这对阻止对方对观众心中价值观共鸣(对于『人性本善』的观点,观众本身有的比较认同,有的感到疑惑,有的不太认同)的呼唤,是没有什么帮助的。&所以在这个时候,更应该拿出另一套价值呼唤(例如为什么我们该相信人性本恶),来抢夺观众的心田,诉诸他们的经验,满足他们对于希望我方解决对方问题的好奇心。&&&&&因此,我们来看例子2。&例子2,是引用进化论中的一个部分。&道理和例子1是类似的,看上去循环的逻辑也体现了认知的一致。&因为愿意相信进化论的人,相信在这大千世界上,存在着『进化』这回事,因此当我们发现较低等生物和较高等生物存在某些符合『进化』特征的现象,是可以判定这是『进化』的体现。&愿意相信进化论的人,也往往愿意接受进化论经受检验成功的结果。因此,进化论不是说人是从猿进化过来的么?那么人与猿应该会有一些类似的地方才是。观察后,果然如进化论所说,人和猿有类似的地方。&在这里,起作用的是『表象』和『本质』,而『本质』,有时也依然可以源于『信仰』。&本质是表现存在的原因,而表象是本质存在的体现。&若进化论的解释作为&人与猿的关系&之本质存在,那么就会出现&人与猿之近似&的表象。若&人与猿之相似&的表现存在,那么也许可以有&人与猿之关系&是进化而来的『假说』或『猜想』。&而假说或猜想之成立,需要更多的证据、例子,还不能出现不容忽视的、连勉强解释都做不到的反例。&这里的成立,依然更像是经验法则上的成立,但是辩论很多时候如果已然能做到诉诸大家的经验法则而难以推翻,那么论证责任也就基本完成了,不是吗?&因此,若要巩固『进化论』,我们在这个例子外,需要更多的表象来帮助我们建立本质,让这个关系更具有可信度和适用范围。同样若要击倒它,在指出循环论证之外,更该表示此类现象非常具有局限性,从而说明该本质是否存在值得质疑,或存在足够多的该本质无法解释之重要反例。&到了这一层,也是事实的对抗。&&&&&&再来看第三个例子。&这个例子,按照本文的归纳,该算是一种循环定义。&用光速来定义公尺的长度(因为真空中的光速是固定的,即使你把爱因斯坦搬出来它也是固定的,咳咳),用公尺来衡量光的速度。&于是这样大家还是不完全知道光速多块公尺多长呀?光速c是m/s,公尺是(1/)c, 这说了不是和没说一般呀。&可是,重要的是,这个世界上其他的长度就能被我们定义啦。 更重要的是,我们因此有了长度,面积,体积&&&而且,当我们真正感知一公尺有多长的时候,没有人会点一盏灯然后数个1/秒看看光射到哪了,而是直接拿出一个长度的尺子来告诉你,这就是一公尺。&(科普一下,当然,对于公尺还有一个定义是:氪元素所发射橘黄色光波长的倍,但在道理上其实一个意思,那么氪元素所发审的橘黄色光波长又是多少公尺呢?)&类似的例子还有曾经1kg的定义(请原谅曾经与物理相伴的理科生吧!),是一个和压强密度体积相关的水的质量。但是压强、密度、都是可以用kg导出的单位,所以最后国际单位就用一个像秤砣一样的实物要表示标准1kg了。&所以循环的定义有的时候还是有意义的,其意义在于,被用来定义的概念本身的量,单独拿出来看的话,我们并不关心。但是这样的定义却能建立一套很实用且很管用的价值系统。在科学上,这是一个度量衡的系统,而在价值辩论上,这里的度量衡,其实就是大家价值观中的标准。&接下来再谈一点关于在辩论准备上,关于处理循环论证的看法。&如前面所说,基于信仰的论点,若要内外达成一致,则很可能会有发生循环论证的嫌疑。&在这里之所以说嫌疑,是因为在辩论中一个论证究竟是怎样成立的,除了逻辑这一环,也要看辩手临场演绎和口语传播的能力,这也是为什么在本文开头就说,价值辩论中的『循环论证』相比逻辑学的循环论证,可以有程度上的差别,这个程度上的差别就来自于辩手的处理和呈现方式。&在事实方面,通过本质与现象关系的归纳(通常都是不完全归纳,但是辩论赛毕竟时间短,有那么三四个多方位多角度的归纳例子,也算是比较丰富了),进行高于逻辑的演绎。&在价值方面,能有相应的对抗,来拉扯对方诉诸的信仰,并且说明自己的对抗为什么更应该被接受,有时,甚至能退一步来解决价值对抗的问题。&&&&&&在辩论的准备与整理方面,可以看到循环论证嫌疑出现时,其背后隐含的冲突,为自己所用。&举个例子:&&当了辩棍就很难有妹子了。(别管这话在真理层面上说的对不对,我就是举个例子&&),&因为一般妹子都不喜欢辩棍。为什么妹纸不喜欢辩棍呢?因为喜欢辩棍的,哪里会是一般的妹子!&其实在这里真正的冲突很简单,就是『辩棍』有一些特质,而这些特质导致了『一般妹子』这一类人的反感,所以就是『当辩棍』带来的一些属性与『一般妹子所喜欢的』一些属性的矛盾。在准备的时候,可以直接进入这两部分进行讨论。&当然,这个例子比较粗浅,主要也是要帮助讨论,在辩论中遇到的情况可以复杂很多&&此外,还有就是要具备能进能退的语言张力(三国杀玩多了吧亲)。该阐述清楚的道理能说的简单明了,该模糊处理的地方能大而化之,该寻求共鸣的地方能做到漂亮的渲染。&这也就是我一直觉得,2005年国辩那场《好马不吃不吃回头草》中,反方电子科技大学用了一个存有循环论证嫌疑的手段(『好马不吃回头草』是因为『吃回头草的马不是好马』,『吃回头草的马不是好马』是因为『各族谚语都告诉我们,『好马不吃回头草』是积极的』)。&其实,那场比赛的反方一方面是用足够多的例证来证明『为什么在那些例子中好马应该不吃回头草』,另一方面,毕竟这场比赛很多例子都是双方可以共用的,关键看怎么解读『吃回头草』,于是就有了在论证辩驳环节那大段的举例论证『为什么好马不吃回头草这件事情不等于浪子回头等等』。&终究,还是在诉诸大家的经验。而他们诉诸经验的方法,是用『繁复的举例』+『逻辑上偶尔的对抗』+『清晰的语言组织』。&&&&&最后就是有时会被误认为是循环论证的『霸道定义』(Truth by Definition,感觉直译并不能很好的表现其在辩论上的具体状况,而这里的&霸道&,多是归谬方对使用方的指控,并非客观的&霸道&,暂且这么用吧)。&所谓的『霸道定义』,并不在论证上将前提结论互为因果,而是在某一环『看上去』是将某个概念与结论直接等同。&举例:真爱一生只有一次什么是真爱?真爱就是人程度最高的爱。(或者被对方再归谬一下,变成最爱的那个人)程度最高的爱是只有一次的。所以真爱一生只有一次。&简而言之,就是真爱是最爱,最爱就一个,所以真爱就一次。&或者再来一个,知足常乐。&什么是快乐?快乐是一种愉悦和满足的感觉。知足者更经常感受到这种满足的感觉(因为他知足嘛!),所以知足常乐。&这一类例子由于看上去似乎也有那么一点概念的缠绕(而非循环),而且对方最后往往有一个不是一下子能打破的概念,所以容易和循环论证混在一起。(也正是如此,当这样的例子在场上被归纳成循环论证时,会更让大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对于这类例子,比起对于循环论证,归谬会更有用一些。&例如在『真爱一生只有一次』中,若在攻防下对方的真爱是最爱的那个人,那么进行归谬后,无论是哪个人,只要这个人有七情六欲有过哪怕一种形式的爱(哪怕是爱花花草草),那么这个人也拥有过真爱。&若攻防中,真爱的概念是『最高程度的那一类爱』,那么就可以让对方比较为什么己方举出的这一类爱不能分出差距,苏轼的几段爱情哪段不是最高程度的又只有哪段是真爱等等,于是又该能回归本方立场了。这里突出的,是『深入』。&在『知足常乐』中,如果快乐仅是简单的满足感,那么这一点会不会有利于反方建立个人安于现状『小快乐』与『个人突破极限』的大快乐之对比?会不会有利于反方建立在群体价值上『固步自封的井蛙之乐』与『积极进取的发展之乐』进行对比?这里突出的,是『比较』。&这些都是再正常不过的辩论技巧,大家都会用,而且方法多种多样。只是讨论到循环论证的课题带出了霸道定义,所以在这里稍微说两句,遇到霸道定义的时候,还是该真刀真枪的冷静讨论,而不是简单叫屈然后置之不理了。
【转】带辩论队的15个小段子
原文地址:1、练武可以用来行侠仗义,也可以用来作奸犯科。辩论其实就是口舌之间的武技,本身也是中性的,至于用辩论这个利器来追求真理还是颠倒黑白,取决于辩手自己。同时,就好像真正的武林高手不会没事和人打架一样,真正的辩论高手在生活中也不会没事用技巧欺负人。很多辩手很擅长解释和反驳,但常常会忘记倾听,这是练功不到家的体现。只会发不会收不是本事,要学会收发自如。2、如果你要论证中国比美国好,完全没有必要证明中国的每一块砖每一根草都比美国的好;如果你要论证蒋宇芝比夏惟桐帅,也没有必要证明蒋宇芝的每一根毛都比夏惟桐的更有美感。所以,证明己方辩题的时候,承认对方的部分优势又何妨,承认对方的论点又何妨,甚至承认对方的立场在某些领域适用又何妨呢?如果从拿到辩题的那一刹那就想着怎么把对手的点全部规避,悲剧已经拉开帷幕。承认自己立场的弊端和对方立场的合理性,是一种美德。3、江湖上人人都知道小李飞刀是李寻欢的绝招,但就是没人挡得住;你把泰森的出拳路数研究一万遍,也不见得能挨过他的一拳。论点也是这样,有利于自己的论点对方往往也会想到,这很正常;要是为了怕被对方想到就不用,相当于打架的时候自缚拳脚,太傻了。当然,任何观点不能空讲,除非那些不证自明的公理,否则只要提出论点,就必须给出相应的证明。4、新手最容易犯的错误之一是本能性反驳。曾经有个女辩手为了反驳对方&爱情得之不易&的观点,竟然张口就说爱情就是荷尔蒙分泌,激素来的时候爱情就来,故爱情之获取一点都不难。电视辩论之所以衰落,就是因为这种辩手层出不穷。辩手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何况部分承认对方的论点常常更容易赢比赛。5、中国的语言文字博大精深,一词多义的现象很常见,所以定义的取舍必须结合句子的语境。把&网聊有聊&的&有&解释为&网上存在有聊天这一形式&;把&宽松式管理&解释为&相对于南通县中模式要宽松一些的管理方式&。类似种种故意的曲解,如果评委心里还怀揣着对辩论的些许尊敬,就应该一票否决。6、不说谎,是辩手起码的素质;那些认为场上要&照顾大局&全场说违心话都无所谓的教练,或者为了比赛胜利而伪证诡辩一起上的辩手,拉去下油锅也不过分。在辩论上,功利心越重反而越获得不了成长,其实生活中也是如此。7、肮脏的招数我们自然不该使用,但防人之心亦不可无。诡辩伪证栽赃固然可耻,但被下三滥的手段害死更可耻,防身绝技还是要练那么几招的。另一方面,千万不要因为输了比赛而对正道产生怀疑,多想想自己是不是学艺不精。8、我不知道&立论是评判的唯一要素,场面好的只是花辩而已&这么2的观点是谁最先提出的,我只知道历史上所有的强队都无比的擅长和重视演绎。史上最强的99西交号称&铁立论、快逻辑、美意境&;但本世纪初,失去了&美意境&的西交,纵然保留了&铁立论、快逻辑&,却仍在国内外的比赛中大不如前。9、辩论的技巧其实很简单,就是如何&在对手的干扰下,将自己的立论尽可能的展现在评委的心中,并打动和说服评委&。之所以加个&在对手的干扰下&,是因为总有些低水平的队伍乐此不疲,还把这种混淆视听称之为&战术&。10、我选辩论队长标准很简单,就是看他是否把队伍看得比自己更重要。所有为了争权夺利而不择手段的人,从他开始谋划的那一刻起,就失去了一切进阶的资格和可能。相反心存大局的人,就算无欲无求,也自会黄袍加身。辩论队里的人智商都不差,所有的能力都可以锻炼和培养,好的人品倒是可遇不可求的。在队伍里,所有队员都要无条件服从队长的决定,平时可以和队长多沟通多提建议,但决定下来就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对于一个队长来说,要有责任心,天塌下来自己先扛着;要言而有信,不可朝令夕改;不要被私人感情所左右,要有主见。11、张无忌练成乾坤大挪移后,出来看到殷天正和宋远桥比武,心中暗自疑惑:这两位都是武林名宿,之前看他们的武功都是毫无破绽,怎么现在两人武功退步得如此厉害,竟每一招都有漏洞!其实不是两人退步,而是张无忌变强了。如果你很喜欢一个辩手,千万不要把他神化,更不要模仿;而应该把他当做目标和靶子,勤学苦练,你一定能有超越的一天。学长学姐就是用来超越的,这是真理,真的。没有谁是辩论的天才,天道酬勤。12、在古龙的《离别钩》里,杨峥根本不会任何的武功招式,只懂得要&打倒别人&,反而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连狄青麟都死于其手。辩论也是如此,辩论是说服的艺术,逻辑也好、反驳也好、煽情也好、举例也罢,都只是说服的手段而已。所以千万不要给辩论套上任何模式化的枷锁,任何模板或者套话只会束缚你的成长。辩手要追求的是观众听懂、评委理解,如果连评委都听不懂,只能说你打得太差了。平时多注意修炼自己表达的技巧,会有帮助的。13、之前一篇文章说过,语言、逻辑、事实是辩论赛的三大要件,任何一项都不可缺失;但是辩论最根本的分歧是辩题背后的价值,所以纠结于具体的例子或者某一个分论点真的很没必要,把握好大方向才是王道。14、我很喜欢陈以拓的一句话&一个辩手不应该有裸辩的态度,但要有裸辩的能力&。背稿和临场本身就没有好坏之分,事先准备和临场反应之间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界限,好的辩手是两者结合的。标准只有一个,是否说服观众,仅此而已。15、对于一个剑客来说,剑气都很重要,可以有所偏重,但不可有所偏废。辩论技巧就像辩手的剑法,掌握正确的技法能迅速提高辩手的实力,但沉溺于技法也会陷入自我局限。辩手文化培养就像剑客练气,但初时成效往往不明显,需勤学苦练才能达到飞花落叶皆可伤人的境界。两者缺一不可,术道结合,方成大就。&&&
辩论逻辑(来源:程功0_0的日志)
本文转载自本节拟用最简单的&数理逻辑&的基础知识介绍常用逻辑技巧的理论基础。
数理逻辑简介
&数理逻辑&又称&符号逻辑&,是用数学的方法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
世纪六七十年代至世纪七八十年代是数理逻辑发展的第一阶段。著名的德国数学家莱布尼茨首先提出创造一种&通用语言&,这种语言应该由简单明确的表意符号和相应的&演算&规则构成,从而使逻辑能够按确定的方式进行&演算&。整套语言应该是容易掌握的,运用它讲座问题将不受自然语言的限制,也不会产生歧义。到世纪,英国数学家布尔建立了布尔代数,部分实现了莱布尼茨的思想。德国逻辑学家弗雷格,知名的英国哲学家罗素和怀特海集前人之大成合著《数学原理》一书,建立了一个完全的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的系统,有许多创造性的贡献,对现代逻辑学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数理逻辑是一门边缘性学科,与数学、计算机科学交织共生,和哲学、化理学、语言学、心理学、经济学、法学、史学、文学等社会科学也有一定的联系,并且在这些学科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命题逻辑推理的基础单位是&命题&,命题是一个在客观由可以分辨真假的陈述句。任何辩论的题目(包括立场)都应该是一个命题。数理逻辑习惯上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简单命题。日常语言中各种各样、极其丰富的连接词使我们的语言变得生动、优美。但就其实质连接功能而言,主要的有五个:&非&、&和&、&或&、&如果&&则&&&、&&&等同于&&&。其中&非&是对一个命题的否定,称为&一元连接词&,其他四个连接词都连接两个命题,称为&二元连接词&。数理逻辑常用的是五个与之相应的连接词符号:&&&&&&&&&&&&&&&&&&&&&&&&& ~& 表示& 非&&&&&&&&&&&&&&&&&&&&&&&&& && 表示& 和&&&&&&&&&&&&&&&&&&&&&&&&& && 表示& 或&& 表示& 如果&&则&&&&表示& &&等同于&&假如用A表示命题&辩论赛是有益的&,B表示命题&辩论赛受社会欢迎&,有:~B表示&辩论赛不受社会欢迎&A&B表示&辩论赛是有益的并且受社会欢迎&A&B表示&辩论赛是有益的或者是受社会欢迎的&A&B表示&如果辩论赛是有益的,那么辩论赛受社会欢迎&AB表示&辩论赛是有益的,当且仅当辩论赛受社会欢迎&其中,&不&与&非&同义,&当且仅当&则相当于&等同&。经过连接词连接后的命题是&复合命题&,其真假判断与被连接的命题真假之间的关系是:~A:&&& 当A为真时它为假,A为假时它为真
&:和都真时它为真,否则为假
&:和中有一个是真或和两者都真时它为真
:只在假真时它为假,其他情况下它都是真的
:和同时为真或者同时为假时它是真的,否则是假的
三、最基本的逻辑规律
排中律:&~排中律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何一个命题和它的否定总有一个是真的,不可能都是假的。例如,&这盏灯或者亮着或者暗着&就符合排中律,因为同一盏灯只有亮或者不亮两种状态,不存在第三种可能状态。根据排中律的要求,在两个相互矛盾的对象中只能肯定一个,不能都否定,不能都肯定,也不能对同一对象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只有这样才能消除思维的不确定性。如果违反排中律就会犯模棱两可的错误。
2、&&&&&&&&&&&&&矛盾律:~(&~A)&&& &矛盾律&意为:一件事物及其否定不可能都真,其中必有一种情况为假。还以则才的灯为例,谁都知道&这盏灯亮着,但这盏灯又不亮&是不可能的,这句话是矛盾的。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不能在肯定它是什么的同时又否定它是什么,即不能作出矛盾的判断;如果出现矛盾的判断就产生&自相矛盾&。根据矛盾律可知,凡含有相互否定或能导致相互否定的演绎推论是错误的,也是自相矛盾的。l&&&&&&&& 实际使用&排中律&和&矛盾律&的时候请注意:这两条规律是对同一思维过程的要求。但就其反映的客观趔而言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所以,这两条规律并不涉及客观事物自身存在矛盾发展、变化的问题,矛盾律并不否认也不能要求排除现实的矛盾,当我们讲座的问题有两种以上的可能时也不适合用排中律或矛盾律。
同一律:&(即是)同一律要求:在对同一对象的、同一方面的思维过程中,任何一个思想(概念或判断)自身是同一的。同一律首先表现在概念的同一性。若是一个概念,就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并以此区别于别的概念。因此,任何一个概念都与其自身同一。如果对同一个概念,无意中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就会犯混淆概念的错误;而故意违反同一律,就是偷换概念,属于诡辩。同一律要求判断的同一性。若上述公式中的代表的是一个判断,必有其确定的判断内容,任何一个判断自身也是同一招兵买马以,一个判断在同一思维过程中,肯定什么就肯定了什么,否定什么就否定了什么。如果从真假值的角度说,一个判断如果是真的,那么它就是真的;一个判断如果是假的,它就是假的。否则就不能保持判断在思维过程中的同一这样的思维就会变得不确定。如果对同一判断,无意中违反了同一律,就会犯转移论题的错误;而故意违反同一律,就是偷换命题。同一律还表现在语言的同一性。从语言角度看,如果是语词或语句,在确定的语言环境下,任何一个语词表达某概念就表达某概念;一句语句表达某判断就表达某判断,否则该语词或语句就没有确定的意义,当然也就不能保持思维的同一。
四、因果推理两个命题之间的因果关系用&表示,如&B表示命题A与B之间的蕴涵关系,即如果有A,那么就有B;换言之A是&因&,B是&果&;A是条件,B是结论。相应的推理表达为:&&&&& A&B&&&&& A&&&&&&&& B说明在条件A&B和A成立时,结论B也成立。这是逻辑推理规则中最基本的&肯定前件的假设推理规则&,简称&MP规则&。例:将命题&辩论赛是有益的&与&辩论赛受社会欢迎&分别用命题符号A、B表示后,上述推理的表达式具体化为:&&&&&&& 如果辩论赛是有益的,那么辩论赛受社会欢迎&&&&&&& 辩论赛是有益的&&&&&&&&&&&& 辩论赛受社会欢迎
五、三段论&三段论&在逻辑中作为&不证自明&的公理。第一个对三段论进行研究的是亚里士多德,他明确地将三段论表述为:&三段论就是议论,其中若干事物被陈述,被陈述的事物以外的事物必然因而产生。&辩论中经常遇到与&全称判断&有关的&三段论&证明方法,用语言简述为:
是由此可见,三段论由三个概念、、,三个判断&所有的是&,&是&及&是&构成。在前提中出现而在结论中不出现的概念称为&中项&,在结论中作主项的概念为&小项&,结论中作谓项的概念为&大项&。用一个具体的例子说明三段论的推理原则:
所有的昆虫都有六条腿
蝈蝈是昆虫
蝈蝈有六条腿
所有的蜘蛛是八条腿的动物
八条腿的动物不是昆虫
蜘蛛不是昆虫
辩论赛应遵循的原则
同一原则同一原则源自逻辑上的&同一律&。遵守同一律的逻辑要求,是正确思维所必须。因此,同一性原则是辩论应该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辩论赛要求,教练和队员之间,队员与队员之间对辩题与立场的理解同一,对有关要领和判断的内涵把握同一;要求在整个辩论过程中,立场确定、首尾一致,论辩一贯,没有矛盾。
二、充足理由原则充足理由原则要求:在一个论证过程中,一个判断被确定为&真&,总得有充足理由。其符号表示的公式为:
()&意思是,如果能够推出,而且真,则真;换一种容易理解的廉洁就是,如果事件发生能导致事件发生,现在事件发生了,所以事件一定会发生。总之,是的充足理由。这是逻辑推理的最最基础的一条规则。充足理由原则在逻辑上要求:()理由必须是真实的;()理由与推断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如果违反了这两个标准中的任意一个,就会犯&虚假理由&或&预期理由&的逻辑错误。
辩论赛要求参赛双方,对所持立场及其论证过程均应以充足理由为根据,在主观立场与客观实际之间建立起必要而正确的联系。
三、实事求是原则实事求是的原意是:&修学好古,实事求是。&意思是说,要根据实证,求索真相。也就是说,从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实事)中寻找其内部联系(求),得出正确的结论(是)。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我们:尊重事实,服从真理。不仅在为本方辩护时要遵循这一原则,就是在反驳对方时,同样遵循这一原则。辩论中常见的&(把对方)推向极端,然后加以反驳&的技巧只能偶而为之,不能作为一种基本技巧、频繁地使用,否则给人造成强加于人的、不实事求是的感觉。不仅反驳无力、无理,而且有失风度。
四、平等原则平等原则的关键是人格平等。这种人格上的平等要求辩论队员在竞赛中,以平等的人格对待对手、对待评委、对待观众,对待所有的工作人员。
辩论中的逻辑应用(一)
一般辩论中,论辩双方根据自己的观点立场进行论证和反驳。首先需要准确地表述自己的论点或立场,对于遗词、用句十分讲究,来不得半点含糊,否则&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后果不堪设想。
对辩题的逻辑分析根据辩论赛的规则,在抽签决定辩题的同时也确定了立场。对指定的立场,应该深入地进行逻辑上的分析,才能真正把握住辩论立场的要害。
关键词(组)的定义辩题是一个具体的命题,如&人性本善&、&流动人口的增加有利于城市的发展&、&知难行易&等等都用判断陈述句表明辩论一方的立场。这种表明立场的陈述句由连接词将几个关键词联成语句。如在&流动人口的增加是否有利于城市发展&的辩题中,关键词组有&流动人口&、&增加&、&有利于&(或&不利于&)和&城市的发展&四个词组,立论时,对这四个词组都要作相应的定义。&定义&又称&界定&,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概念的内涵反映在概念中的事物具有的特殊属性,因此,给概念下定义就应揭示这个概念所反映事物的特性。换言之,给概念下定义与给概念反映的事物下定义是一致的。任何一个事物都具有很多属性,如:质、、色、味、形、时间、空间、状态、功能、与其他事物的关系等等。在这些属性中有一事物区分于他事物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属性相同的对象可以被归于同一个类,重要的是在同一类事物中找出共同的本质属性。与概念属性(内涵)相关的是概念的&外延&,一般情况下,确定了概念的内涵就同时确定了概念的外延。&内涵&反映概念的&性质&,回答&什么是&的问题;&外延&则反映概念的&量&,回答&哪些是&的问题。内涵与外延之间存在&反变关系&,即:外延大、内涵少,外延小、内涵丰富;或者说:内涵丰富、外延小,内涵少、外延大。生物学根据具有的共同属性(内涵)由少到多的递进关系有:门、纲、目、科、属、种的外延包含关系。如:人属于&脊椎动物&门、&哺乳动物&纲、&灵长&目、&人&科、&人&属、&人&种。辩论赛中涉及的外延划分基本上用三层包含关系:科、属、种就够了。定义的逻辑方法有内涵定义法和外延定义法两种。&内涵定义&指出被定义词所表述的概念;&外延定义法&则表明被定义词所包含的范围。定义时要适度把握内涵与外延大小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内涵丰富、外延小时易守不易攻。与作战相比,&内涵多,外延小&反映要坚守的阵地很小、进攻的阵地很大,自然容易守,不容易攻。反之,&内涵少,外延大&时,易攻不易守。至于内涵与外延的关系如何处理妥当,应视具体辩题而定。
立论的逻辑层次辩论的水平高低与实际辩论的逻辑层次直接相关;而辩论的逻辑层次受立论的逻辑层次制约;立论的逻辑层次又取决于对立论命题中关键词的定义。在日常生活里,我们都有这样的体会:东西分大小,有分类,分类有层次。例如:白猫、猫都是指猫,但猫包括了白猫,猫的外延比白猫大;当我们讲猫科动物的进修,涉及到一个比猫更大的范畴(外延);然而,动物的概念比猫科动物的概念更加大。从一般意义上说,生物学上的门、纲、目、科、属、种是一个外延不断缩小,内涵不断增加的递进包含关系;反过来,是内涵递进减少,外延逐步扩大的被包含关系。立论时必须同时注意关键词的&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当一方对关键词的定义的外延包含另一方定义的外延时,该方的逻辑层次高于另一方的逻辑层次。逻辑层次高的一方在进攻时比较主动,因为,此时对方的逻辑可以被本方的逻辑吸收。当然这种情况也不是绝对的,无限扩大外延的结果将丧失许多本质特性,约束施展辩论技巧的天地。
底线设置立场是防卫的基点、进攻的起点,也是辩论的归宿。战争中,每一场战役都有进攻的目标、守卫的防线,辩论亦然。考虑到对手的进攻,必须根据本方立场建立防线,称为&底线&。原则上,底线不能只设一条。为&进可攻,退可守&的战术需要,至少要设两条底线。但也不是底线越多越好。赛前内部需约定,由第一条底线退守第二条底线的原则,以及必须死守的底线。
二、逻辑辩论赛是逻辑之战,能否赢得比赛的胜利和辩论所在逻辑层次的高低、逻辑严谨的程度、推理演绎是否流畅密切相关。
证明、证据与论证的关系辩论中的&论&实际上就是&摆事实,讲道理&的&证明过程&,&论&具体表现在&陈词&阶段,也普遍存在于&辩&的中间,因为&辩&本身就是讲道理,用&证明&的方法批驳对方,否定对方;维护自己,肯定自己。&证明&即&演绎&。根据前提,由一些判断为真的命题,运用&必然推理&的规则(即规则),去确定另一些判断为真的思维过程。在证明中使用的&已经判断为真&的命题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论据&,也是下面&推理演绎&中引进的已经&证明&为真的判断(命题)。亚里士多德把证明分为&人为证明&和&非人为证明&两种。这种区分思想有助于我们分析辩论。
非人为证明。是指客观已经存在的、无需论辩者&创造&的、证明中可以直接利用的事实或材料。例如法律、规定、契约以及事实等。
人为证明。是指并不存在,要靠论辩者临场发挥,&创造&的证明。其中包括&信誉证明&、&情感证明&、&逻辑证明&。信誉证明原指性格、气质。就是说论辩者要用个人素质和团队的整体素质说服评委和观众。情感证明是指论辩者通过自己对辩论立场的情感认同,调动评委和观众的感情,达到说服的目的。逻辑证明指的是由论证产生的说服力。
逻辑推理方法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每一个人都要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需要与人交谈,必要时还会展开争论,得出结论。在这种思维、争论的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着逻辑推理的规则。这些规则帮助我们从条伯或前提出发得出相应的结论。与日常生活不同,在辩论赛中,辩手应该自觉地、灵活地、严谨地掌握和运用逻辑推理的规律与模式。人们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律和规则,从已有的判断(命题)推论出新的判断(命题),达到认识真理或论证真理的目的。这种思维的形式就是&推理&、&演绎&。辩论就是这样一个演绎推理的过程。严格说,辩论的过程就是构造推理、演绎的过程。数理逻辑将这种过程完全符号化,得到一串有排序的公式,其中每一步或为前提、或为已经证明的有效式,或者是对它前面的公式应用逻辑规则(规则)&推出&的结果。整个公式序构成一个&证明&:
要求证明﹛A﹜∣―S&&&&&& 证明:&&&&&&&&&&&&&&& 假定有&&&&&&&&&&&&&&&&&&& A&&&&&&&&&&&&&&& 有&&&&&&&&&&&&&&&&&&&&&&& A&B&&&&&&&&&&&&&&& 根据&MP规则&有&&&&&&&& B&&&&&&&&&&&&&&& 有&&&&&&&&&&&&&&&&&&&&&&& B&C&&&&&&&&&&&&&&&&&&& 根据&MP规则&有&&&&&&&& C&&&&&&&&&&&&&&&&&&& &&&&&&&&& &&&&&&&&&&&&根据&MP规则&有&&&& &&&&W&&&&&&&&&&&&&&&&&&& 有&&&&&&&&&&&&&&&&&&&&&&& W&S&&&&&&&&&&&&&&&&&&& 根据&MP规则&有&&&&&&&& SS是我们从A出发要证明的结论。当上述过程的每一步都正确时,整个证明有效,并且有:A&S。习惯上称:A,&&,到W&S,最终得到S的整个过程为&演绎推理(过程)&。辩论时,每一方都应将本方的立场构成一个&论证形式&,分清前提和结果。该论证本身应该是不矛盾的。必要时还应引进新的假设前提,目的是构成与辩论立场相关的有效论证。辩论的过程就是从论证的前提出发,寻找一个&推理证明&的过程;该过程从前提出发,经过&有效推理&,最终得到结论。也可以说,辩论的推理过程由许许多多的有效论证组成,一旦其中的某一步形成的是&非有效&的论证,必将功亏一匮,导致整个证明出错,辩论失败。为此,我们在进行推理或证明的时候,必须保证引用的理论和材料是正确无误的;使用的规则或推理模式是正确的。
(三)&&&&&&归纳证明法关于归纳法的理论最早出现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归纳证明法&是从个别的或特殊的事实出发概括出一般性原理、原则的证明方法。通常适用于论据是关于特殊事实的判断,辩题是一般性的原则。整个归纳论证过程体现了&由个别到一般&的思维特点。根据枚举的前提不同,有三种不同的归纳法:&完全归纳法&、&枚举(不完全)归纳法&和&排除归纳法&。&完全归纳法&要求列举全部可能情况,被列举的对象都具有某个相同特性,就能归纳得出该类事物共同具有的本质特性。&枚举归纳法&是从列举的某些地事物的共性推断出一类事物均具有那些特性。辩论中经常要用不完全归纳法。也就是从(大量的)个别现象中,找出某类事物所共有的共同性质。与枚举法相关的有&概率归纳法&。有时由某些前提出发归纳出的结果并不唯一而不同结果出现的可能性大小不一样,有的出现的可能性大一些、有的出现的可能性小一些,在辩论中必须认真对待,尽量用可能性大的结果;如果,我们需要的是可能性小的结果,必要时增加前提条件使需要的结果成为概率大的结果,当然,增加的条件必须与原有前提相容。&排除归纳法&是将上述两种归纳法反其道而用之:即从枚举的事物不具有的特性出发,归纳出一类事物不具有这类特性。相应地有&完全排除归纳法&和&不完全排除归纳法&。
类比法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的比较,有某些相同的属性,从而推出他们有其他相同的属性。由于类比法证明的结果是&或然的&,在运用类比法的时候要注意:找出类比对象间尽可能多的相同属性。因为,共同的属性越多,结论的可靠性越高;尽量选取被类比的对象较本质的属性作比较。因为,前提中确认的属性越本质,相同属性与类推属性之间的关系越密切,结论的可靠性也越大。类比法常常使我们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属于由特殊到一般的推理方法,也是我们在辩论中经常使用的事实证明法。它必须列举大量的、客观存在的事实,这些事实的共同特点是:()有一个或几个丰同的前提,()事实中包含了某些共同的结论。由此提炼出有关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因果关系。
反证法反证法的理论依据数理逻辑的有效论证:
&∣&&这个有效论证就是通常所说的&有则不必然,无则必不然&的数理逻辑的符号表示。以命题&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我们以表示命题&谈道德&,表示&有温饱&,命题的符号表达式是&,反映了(有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而&则表示:&没有温饱就不能谈道德&;而&却不一定成立,即成立时不一定成立,在本例意为&谈道德&不等于已经&有温饱&。
对付诡辩的方法首先要了解什么是诡辩。诡辩是指那些故意违反逻辑规律和规则要求,为错误论点作辩护的各种似是而非的论证。这是一种为了蒙骗别人而作的虚假的论证。诡辩是反科学、反逻辑的。但是,诡辩往往有伪装,比较容易蒙骗人。其次,我们要搞清楚诡辩者常用的伎俩。常见的诡辩术有:偷换概念、偷换论题、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捏造论据、机械类比、以偏盖全、人身攻击等等,不一而足。辩论中,自己不搞诡辩,但却需要针锋相对破诡辩。由于诡辩总带着貌似正确的伪装,容易使人上当,所以首先应该捍诡辩的伪装。前面我们已经介绍了辩论应该遵循的四项原则,凡是诡辩一定违反这四条原则中的某一条,甚至几条。所以只要正确使用这四条原则进行分析就能识别诡辩的伪装。因为诡辩是为谬误进行辩护,经常采用的是似是而非的证明办法,其中必然存在矛盾。由此,反驳诡辩的第二个方法就是捍其与客观事实相违背的地方。第三,可以从论题、论据、论证方式三个方面反驳。证明就是根据论题,提供论据,寻找论据与论题间的联系(论证)。既是诡辩,必然在这三方面之一出现问题,所以,我们要针对诡辩作具体分析,指出其具体矛盾。
三、论的基本技巧这里所说的&论&,包括&论述&和&论证&。论述,在辩论赛中表现为&陈词&;论证,则表现为在陈词和自由辩论中的推理、演绎以及证明。这里着重说一说对&陈词&的基本要求。陈词的目的是亮明观点,为论辩作铺垫。因此,陈词应该做到:
立场明确。用简捷明了的语言,条理清晰、明白无误地叙述本方对辩题的理解与认识。尤其是关键词和关键词之间的逻辑联系必须交代清楚。
证据确凿。为支持立场引用的材料(理论的或事实的)需经反复核对,保证正确无误。
逻辑关系层次分明。各种论据使用得当,推理证明过程的逻辑有层次、无矛盾。
叙述简捷明了。言简意赅,条理分明,使评委和观众能从各个角度把握本方论辩的思路。作为辩论的陈词,还需要注意和辩论赛场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一般情况下,反方的每位辩手在陈词前都应该对正文辩手的陈词发言进行反驳,不要只是背诵准备好的陈词;正方除一辩手外的各位辩手也需要这样做。
四、理论判断、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判断是思维反映现实的基本形式。通常有:理论判断、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三类。三种判断相辅相成,紧密联系。何谓&判断&?判断是一种思维形式,是人们通过对思维对象的性质、关系等等的肯定或否定,反映对象情况是真或是假的思想。判断的最基本特征是:对思维对象总是有真或假的判定;判断本身也有正确(真)或不正确(假)之分,即判断符合客观实际就是真的,判断本身不符合客观实际就是假的。判断通常用可以被称作&命题&的语句表达。理论判断是依据有关理论,对命题或立场的合理性、正确性作出判断。事实判断的依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也就是用事实判断命题或立场的合理性和正确性。事实判断是最主要的判断,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价值判断中起重要作用的不是客观事实,而是一个或一群人的一种文化偏好。通常,当我们面对某个问题的时候,总是按照自己的思想、道德准则、政治标准,再加上客观实际和常识作出判断。因此,常因思想观念不同,价值标准不同,选取了不同的理论和事实作判断的依据。所以在判断的思维活动中起主导核心作用的是&价值标准&。以&生态危机可能毁灭人类&为例,分析双方对三种判断的处理:
理论判断:以生态学、系统论思想为依托;
事实判断:
正方:以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及其发展趋势,已经给人类生存造成
的威胁,大多数人对环境问题的麻木与无知作为判断依据;
反方:人类对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视,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的努力,已
经取得的成效为判断依据;
价值判断: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忧患意识,对保护生态环境的紧迫感,为保护、改
善生态环境向社会发出强烈的呼吁&我们不是从那里继承了地球,而
是向子孙那里借用了地球。&以求唤起人们的责任感。由此可见,双方在理论判断和价值判断两方面是完全一致的,辩论的焦点集中于:事实判断选择的材料,以及这些事实发展的趋势与后果。可见辩论双方从同一个起点出发,强调同一事物发展的两个不同的方面,最终在价值判断上又回到同一个立场。
第四节问答与反驳
问答是日常交谈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辩论的常见形式:往往在一问一答之中了解对方的意图和目的,也在一问一答之中民开辩护与反驳。有时一个巧妙的问题或一个机智的回答,直接影响到辩论的态势变化。针锋相对的问答是构成辩论交锋的必要条件;问答的深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辩论的深度。问而不答或答非所问,或不提问,辩论双方沿两条平行线前进,自顾自,&井水不犯河水&,就不成其为&辩论&。所以必须强调&问答&在辩论中的地位和作用。
问的技巧辩手通过提问,期望控制辩信纸赛的进程,确立本方的主动进攻地位。因此,问什么?怎么问?何时问?谁来问?都是很有讲究的。
关于问题的逻辑根据&问句理论&的理论,每一个问题都限定了可能回答的范围,依据该范围的特征,可以把问题划分为:
是否型的问题,对这样的问题回答&是&或&否&;
列举型问题,这类问题要求列举必要的实例或性质;
寻求指令型问题,这类问题要求给出完成任务的办法或有关指示。在问句逻辑中问题本身都有真假值,问题的&真假&由回答确定,如果对问题作肯定的回答,就说该问题的值是&真&。反之,如果对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则该问题的值为&假&。问题的值共有三个:&真、假、不当&,所谓&不当&是指提问不当。
问的基本要求首先要明确提问目的,有的放矢;然后根据不同的提问目的采取相应的提问方式和方法。大致说,提问目的可以分为:因未理解对方的思想而提问;因未听清对方的发言而提问;因存在歧义,为促使对方作进一步论证而提问;有时为强调本方重要观点或对方的某一失误而提问,这种提问是进一步论证的铺垫。提问时要做到:言简意赅,问题明确,击中要害。一般情况下,提问结束,发言也应终目,否则,继续发言会掩盖问题本身;更不能犯&预期理由&的错误:提问后,对自己假设的对方回答进行反驳。
两难提问两难提问的目的在于:使对方无论作什么回答都出错,陷入二难推理、自己否定自己的尴尬境地。两难提问时,所提问题应符合要求:前提条件真实,需要对方选择的回答列举完全,问题的构成符合&条件推理&和&析取推理&的原则。所谓&条件推理&的规则,就是前面讲过的&规则&,&析取推理原则&则可以这样说明:如果、两个原因都能导致的结果,在事件已经发生的前提下,确知事件并未发生,那么可以肯定事件一定发生了;反之,事件没有发生,可以肯定事件一定发生了。用符号表示为:
&&,,∣&B
陷阱提问法也可称为&引诱提问法&,目的是将对手引入圈套。采用暗含前蝗的复杂问句提问,使对方在回答问题时落入陷阱。一般来说,使用这种提问法很讲究时机,通常是在对方放松警惕时出其不意地突然提问。
反诘提问法反诘提问往往是明知故问。实际是用问句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所以提问者并不期望对方的回答。目的只是强化本方的论点或强调对方的矛盾。这种对方较多地用于辩护或反驳的场合,也可以用于陈词论述。
二、答的技巧辩论中提出问题。意味着进攻,是主动的表现;而回答问题,是防卫,实际是为本方的论点作辩护。当然处理得当时,表面上是回答,是防卫,而事实上却是进攻。
答问注意问答是辩论中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精彩的问答会深化辩论的主题。正因为&问&是主动的,是&进攻&;&答&是被动的,是&防卫&,有许多辩手喜欢&以问代答&、从而达到&以攻代守&的战略、战术目的。其结果,常常降低了辩论赛的激烈程度,使之失去几分魅力。不回避问题,也不等于个个问题都回答,或者个个问题都直截了当地回答。实际上回答问题有很多技巧。但是无论采取什么方式回答问题,都必须明确:回答问题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维护本方的立场,揭露对方的矛盾。
设定条件回答法有时对方提出的问题在不同条件下有不同的结论,对这样的问题就不能作无条件回答。根据情况,弄清对方提问的目的,特别注意是否有&陷阱&,然后设定对本方有利的条件作为前提,再回答相应的问题。有时需要对付某些刁钻古怪的问题,也以设定条件回答为好。
以问代答法辩论赛中常用不回答问题,另外提出完全不相干的新问题的方法,摆脱困境。这里说的&以问代答&指的不是这种情况。这里所说的&以问代答&并不是回避问题,只是指针对问题本身的迂回的回答方式,结果常常把问题又还给对方。有时&以问代答&的方法还用来对付某些棘手的、无法下面论述的问题。
模糊回答法对方提问不清楚,或直接回答对本方不利,但又不得不回答时,可以采用模糊回答法。模糊回答可用含义不清的语言或模糊不清的概念,使得对方不得要领,无法准确地把握含义。这种回答法有点象外交辞令,在外交场合使用比较多。一般辩论赛中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不宜使用&模糊回答法&。
否定问题本身的回答法当问题的前提是错误的、或者虚假的、或者对本方不利时,可以直接否定问题本身,并指出对方的荒谬之处。
破两难提问破两难提问也有几种方法,常用的有:
回避回答。
直接指出对方前提的错误。
当对方在两难提问中列举前提不完全时,应该提出有利于本方的前提,得出相同结论。从而维护本方论证。
构造反两难推理的另一个两难推理。但要注意:前提必须保持不变,而结论变得对本方有利。
回答的巧妙结合:自问自答顾名思义,&自问自答&实际上就是自己向自己提问,自己作出回答,与反诘提问不同之处在于自问自答,只是为了突出观点或加强论述的震撼力而采取的一种方法,常用来用陈词、论述的开场白。例如,在&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的立场下,剑桥大学一辩的陈词就是以一连串的问题与相应的回答组成了一篇感人至深的演讲,被评委称赞为&气贯长虹&。
对付不回答问题的技巧每支辩论队都准备了进攻的&武器&&&一串问题,偏偏对方不予理睬,武器用不上的确是非常恼火的事。在提问得不到回答的时候,首先应审视自己的问题是否有价值,是否很重要,如果是的,就应反复提出,作用之一:让评委和观众明显感到对方在回避问题;作用之二:抓住有利战场不入。必要时自己回答,然后自己反驳,强化本方的优势,让评委和观众承认本方掌握进攻的主动权。有一些辩论赛常常是你问你的,我问我的,&老死不相往来&。许多准备好的炸弹成了&哑弹&,似乎对方不理睬,就没辙了;对付对方的办法也很单调:或同一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追问;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也不回答你的问题。结果辩论发展成为两条&平行线&。我们提倡辩论要有问、有答,有论、有辩;真遇上一直回避问题的对手,不必发毛,自问自答代替对方&辩论&。对方不反驳,等于承认本方正确;对方如果反驳,等于回答本方问题,两种结果于己皆有利。所以我们可以用&代辩&的技巧对付一再回避回答的技巧。
三、反驳的技巧所谓&反驳&即是确定某一论题虚假或其论证不能成立的思维过程。与论证不同,反驳在于确定(对方的)立场不能成立,而不是证明(己方的)立场成立;反驳的作用是:揭露错误,驳斥谬误,而不是阐明真理。然而反驳与论证又是相辅相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反驳常常是论证的一种形式,遵守的是与论证一样的规则。
事实反驳所谓&事实胜于雄辩&,事实的反驳是最有力的反驳。由于辩题对辩论双方是平等的、相对合理的。必然存在大量对本方有利的事实材料,当然也存在大量有利于本方的事实材料;对方亦然。因此,如何使用和解释有关的事实材料,充分利用有利的材料,回避不利的材料,是辩论的主要技巧之一。对辩论中引用的材料必须反复核实,确信准确无误。切忌道听途说,更不能胡乱编造事实。对方引用正确的事实,不得给予速写,但是,可以合理地解释,引伸出对本方有利的结果。所以占有事实材料的多少、材料质量的高低、引用解释是否得当将直接影响辩论的结果。
揭露矛盾如果对方论证中存在矛盾,应该直接予以揭露。当命题本身包含着逻辑矛盾时称之谓&悖论&。例如,有人对爱迪生说,他发明了一种万能溶液,可以溶解任何东西。爱迪生问他:&那么,用什么容器盛这种溶液呢?&这个人发明的溶液如果真像他所声称的能溶解一切东西,那么,没有容器能置放这种溶液。爱迪生的发问可谓&一针见血&。
引伸反驳顺着对方的思路,把它向本方需要的方向引伸,使之产生较明显的矛盾。然后进行反驳。使用引伸反驳技巧时要注意,必须顺着对方的思路,引伸要适当,不能强加于人,更不能无限上纲。
间接反驳&间接反驳&的特点是不直接反驳对方,而采取迂回曲折的方式从侧面进行反驳。常用的间接反驳法有:
归谬法:从命题出发,推出荒谬的结果,从而否定命题本身。
幽默反驳:用风趣、恢谐的语言,浅显、形象的比喻,含蓄地反驳对方的观点或反驳论证本身,如运用得当,不仅可以反驳对方,而用可以渲染气氛,增强效果。
辩题的种类与布局
转自 彩虹英语 作者 张在新:.辨题的种类在写议论文时,我们只针对可辩的论题进行辩论。辩题一般可以分为四种:(1)事实辩题(claims of facts)、(2)因果辩题(claims about cause and effect)、(3)价值辩题(claims about value)和(4)政策辩题(claims about policies)&(1) 事实辩题(claims of facts)&我们能对事实进行辩论吗?能。我们辩论事实是否存在。或辩论事实的存在是否对我们造成严重的影响。这些都是可辩的。当然,不是所有关于事实的争议都是可辩的。例如,有人说荔枝是热带水果,而你偏要说是东北产的。你可以争论,但这不是辩题。因为它的正确与否在辩论之前就已经存在了。由此可见,事实辩题是指无确定结论的论题,而辩论又方均各自持有不同的合理见解。例如:A. Grades go not measure ability.B. Woman in the United States face serious sexual harassment in the workplace.A. 学习成绩能不能徇人的能力是可辩的,正、反方都会有理由进行辩论:正方的理由可能是考试成绩的好坏可以由众多因素所决定,如心理准备、记忆水平、身体状况、试题形式、考试目的等等。而反方则也能从不同角度证明自己的论点合理,如考试可以测出考生的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效。B. 这个论题也是可辩的。虽然美国妇女在工作时受到性骚扰这个问题是不足为奇的,这是不可辩的。但受到性骚扰的程度如何是可辩的。正方会说很严重,而反方却会说不是那么严重。&(2) 因果辩题&如果对某件事物的因果关系的论题是可辩的,正、反双方都有较充分的理由,那么该论题就是因果辩题:A. The death penalty does not deter violent crime.B. Pop music weakens the moral fiber of the youth.A. 有人会说死刑具有足够的威慑力致使凶杀罪犯望而却步,但也会有人说由于凶手作案时的各种心理因素的原因,死刑的威力无法阻止凶杀犯罪,因为有些凶手是在冲动之时激起的歹念,另外一些则是穷凶极恶,早置生死于不顾,还有些凶手认为他们可以侥幸逃避法网。B. 本辩题的正、反方也各有充分的理由,一方可以证明某些流行乐使年轻人丧失道德观念,促成颓废心理,而另一方也可以说明流行乐让年轻人关注社会问题和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等。&(3) 价值辩题&价值辩题反映我们对有关问题的好与坏、对与错方面的判断。因为我们对价值的判断很难有统一的标准,因而价值辩题的内容是可辩的。请看下面的例子:A. A tale of two cities is a good novel.B. A tale of tow cities is Charles Dickens& masterpiece.A. 这是一个不可辩话题。因为一部小说的好与坏的标准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评估,而标准一旦统一,它就是不可辩的。B. 这个话题是可辩的。因为一部小说是不是一个作家的代表作很难有一个统一的看法,因而观点也是多样的。&(4) 政策辩题&政策辩题指的是我们给某个事物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或方案,但这些政策或方案是可辩的,例如:A. A mandatory jail sentence and loss of driver&s license should be imposed for drunken driving violations.B. Letter grades should change to pass / fail in nonmajor courses.在提出政策辩题时,我们要注意该辩题所包含的另外的论题,这些论题有可辩的,也有不可辩的。例如,上面的第一个例子里包含的论题是不可辩的价值论题,因为drunken driving is illegal, 这是无须辩论的。但drunken driving 是否应该进监狱,是否应该吊销执照,这个政策是可辩的。我们只能就可辩的话题进行辩论。但第二个话题中包含的是一个价值辩题,即:Pass / fail grades are better than letter grades in nonmajor courses. 我们首先要就这一话题进行辩论,辩论的结果才能推断出我们是否应该把字母分级的多级评分改为及格与不及格的两级评分。因此,政策辩题可能包括所有其它三种辩题:l 包含事实辩题比如说,在事实辩题中,如果我们得出结论,美国妇女在上班时遭遇严重的性骚扰,那么我们就应该制定法律来保护妇女免遭性骚扰,一个事实辩题包含在一个政策辩题之中。l 包含因果辩题比如说,在因果辩题中,如果我们得出结论,死刑不能遏制重罪的发生,那么,我们就应该废除死刑。一个因果辩题包含在一个政策辩题之中。l 包含价值辩题比如说,在价值辩题中,如果我们得出结论,相扑是一项不人道的体育运动,那么我们就应该禁止这项运动。一个价值辩题包含在一个政策辩题之中。&2.辩论的布局&辩论的布局,在开头和结尾部分一般都是相同的,但辩论部分常见的有三种形式:(1)先阐明我方观点,再批驳对方观点;(2)先批驳对方观点,再阐明我方观点;(3)逐条批驳与我方相应的对方的观点,同时阐明我方观点,再补充我方其余观点。 Outline for arguments(1)Introduction (attention getter, background, claim or thesis, plan of development)Your argumentsRefute opposing argumentsConclusion (2)Introduction Refute opposing argumentsYour argumentsConclusion(3)IntroductionRefute first opposing argument that matches your first argument Refute second opposing argument that matches your second argument, etc.Conclusion
理解辩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转载)
(转载自 苏州大学 穆杨&)& & 现在苏州大学内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小朋友喜欢辩论,作为辩手的我们,对于这样的现象,感到非常的开心。然而,这些年和学弟妹接触下来,我们也知道很多人对于辩论存在误解。之前我们的队内的训练一直都是封闭的,因为我们觉得,能把很少的一部分同学训练好已经是我们力所不能及的了,这也是为什么辩论队每年只招很少几个人的原因。可是,想到辩论以培养&现代理性公民&为目标这一点,又让我们觉得应该让更多的人了解它,同时,也应该让对辩论已经有所接触的同学,理解得更为理性深刻。&&&&&&& 我将以昨天我们和江苏广播电视台评论员讨论的&历史题材影视剧可以/不可以戏说&一题为例,告诉大家,辩手的&工作&是怎样的。辩手在辩论什么?&&&&&&& 我们心里都很清楚,任何辩论的题目,都不可能有【绝对不错】的答案,或者套用一般人的意思,真理总在正方双方之间。因此,会有人会觉得,辩论这种形式太无聊了,双方吵来吵去,都不能得出结论,对这样一场【得不出结论】的讨论,我们辩论来辩论去,除了【语言技巧、辩论花招】还有什么意义?我没有任何不屑的情绪,但是我不得不说,这样的想法是肤浅的。&&&&&&& 我们首先要认知到一点:人文学科类的话题,是永远都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有着【固定不错】的答案的: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对一个事件的认知都抱有相同的理解(定义),也不是每个人都对一个事件的评价都采用相同的价值观念(标准)。换言之,如果我们每个人大脑中对于一个事件的认知和评价都是完全一致的,就不可能会发生争论。(对于很多历史的人物的评价如果发生了争议,必然是我们对于这个人物的&事实&认知不同,或者我们采用了不一样的价值观念在看待这个历史人物。)&&&&&&& 对于一个事物的认知,就是我们常听到的【概念界定】,而对于评价一个事件采用的价值观,就是我们常听到的【判断标准】。而辩论,不回避这些定义和标准必然存在的差异,辩手反而是迎难而上的。有人说,争论定义和标准太无聊的,其实不然,因为,不争论这些定义和标准,轻易的相信,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这样人没有思考。&&&&&&&&&&&&&&&&&&&&&&&&&&&&&&&&&&&&&&&&&&&&&&&&&&&&&&&&&&&&&&&&定义的梳理是大脑清晰的表现&&&&&&& 用&历史题材影视剧可以/不可以戏说&举例,双方对于历史题材的影视剧没有过多的争论,主要是在对于&戏说&的理解上双方观点不一样。&&&&&&& 正方认为,&戏说&是对历史事实的&改动&的一种,这样的改动因为程度的不同,而做出三种区分:&&&&&&& 第一种是基于历史事实的合理想象和文学虚构。虽然是想象和虚构,但却是严格按照史实来的,比如司马迁的《史记》中鸿门宴一段,司马迁没有亲临现场,其中的细节(对话、动作、场景、情节)描写,大多都是虚构,这种虚构可能真,也可能假,但有历史真实作为前提。所以对于这一本分普遍可以被接受的改动,正方不想界定成场上讨论的戏说。(当然,会有无聊的辩手,以&戏剧化的表达=戏说&,来界定这一部分,但是我们觉得,这样会太占老师的便宜,大家切磋,这样界定太霸道,我们决定把这一块让出。)&&&&&&& 第二种是不违背历史的大前提、大结论,却不拘小节,对人物和个别事件加以改变,违背严谨的历史真实却符合文学的改动标准。这一部分和前一部分相比,已经改的很&夸张&了。举例来说,就是大名鼎鼎的《三国演义》。《三国演义》中很多主要人物都不太符合历史的真实。比如诸葛亮和周瑜的故事,不用多说大家也知道,这两人的事情和历史的真实差多远。我们认为,这是场上的交锋点,也是我们应该交锋的&戏说&,因为能否因为文学人物创作的需要而改变历史人物的部分真实,是文学家和史学家一直争论的问题,这个真论会很有意义。&&&&&&& 第三种是严重违背历史的真实,将历史的大前提、大结论都颠覆的一种改变。这种改变,我们觉得无论是文学家和史学家都不能够接受的,因为这已经是赤裸裸的&胡说&了。一个有良心的文学家,也会站到历史学家这一边,不可能认为这是&戏说&,(当然古装剧另当别论,因为这应经不属于历史剧的范畴了,对方也认为这只是古装剧,因为它不是在讲历史)因此,讨论这种程度的改变历史&可以还是不可以&是没有讨论的意义的。(当然,也会有无聊的辩手会用&一切戏谑的表达=戏说&来界定这一部分,当然,对于这样的定义,作为辩手,我们自然有处理的办法,但是我们都窃以为,对方老师也会比较大度,不做这个部分的讨论。)&&&&&&& 因此,我们正方对于&戏说&的认知,在于第二个部分,我们认为,做出这样的切分,可以让双方的讨论比较公平,不至于留给观众&霸道&的观感。&&&&&&& 我们的反方,做出的&戏说&的界定,则和我们的不同。他们将&对于历史真实&的改变划分成两中:合理的虚构或是完全的胡说,而胡说,就是他们界定的戏说。因此,场上他们要讨论的实质的部分,大部分是我们理解中的第三种改变。&&&&&&& 我之所以要把我们讨论的过程,不厌其烦地都写出来,就是要告诉各位,对于&定义&的思辩,是辩手思考问题的开始,也是一个人脑才的展现,也是辩手的&看家本领&之一。我们拒绝粗糙的分类和霸道的定义,就是为了让双方都能展开有意义的讨论。但是这样状况我们在赛前也想到了,因为不是辩手不会这么&麻烦&去做出切分。一来是因为普通人不习惯这样思考问题,二来是因为把&戏说&定义成&完全胡说&对于接下来论点的阐述会比较方便。但是我们坚持这样【更细的切分】是因为,我们觉得这样有利于把问题看得更明白,让讨论更有交锋点和意义。不然一场比赛到最后变成:虚构是可以,胡说是不可以的。观众会很失望,辩手也会因此失去存在的意义。(靠大脑吃饭不容易啊,不开心,但是开眼,这是执中学长的话。我要加一句,更不容易的是,还容易不被普通人理解。)&&&&&&& 所以,我们辩论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让我们对于一个事件的理解更加清晰,让我们大脑变得有条理。这也是辩手之所以不偏激的原因,而不做这样精细化的理解,才是容易偏激的。如果我们脑中只有合理和不合理的简单区分,就会因此把【真正需要争论】的部分&遗忘&,辩论不会越来越深刻。&&&&&&&&&&&&&&&&&&&&&&&&&&&&&&&&&&&&&&&&&&&&&&&&&&&&&判断标准的探讨是辩论考验学术功底的部分&&&&&&&&&&&&&&&&&&&&&&&&&&&&&&&&&&&&&&&& 在【定义界定】之后,辩手的第二个工作,就是思考判断标准。对于【能否因为文学人物创作的需要而改变历史人物的部分真实】不会有【固定不错的答案】。因为,每个人的价值观念不一样。&&&&&&& 作为正方,我们的理解更接近【文学创作者】的理解。这部分人认为,文学作品的魅力,来自于生动的人物形象,是一种自我心灵的表达。所以,历史真实和历史规律不是文学的目的,也不能成为文学作品好坏的评价标准。借用,我们汤老师(苏州大学文学院汤哲声教授,致力于通俗文学研究)的话说&&历史与文学联姻,成为了历史小说或者历史剧,也就是&胡编乱造&了。文学的美学特征之一就是虚构,追求的不是历史的真实而是历史的道理,判断的不是历史的趋向而是人性的善恶,探究的不是历史生成的原因而是人性变化中的文化社会因素。如果去掉了虚构,文学也就不成文学。(汤哲声:《甄别&甄嬛传&史实的真伪,真无聊》)因此,我们会举例《三国演义》中的刘备、曹操、诸葛亮,这些人物如果用历史的真实作为标准都是失败的,但是却让我们整个民族都为之感动。这种魅力,不来自于历史的真实,而来自于文学的戏说。他们之所以成功,不是因为反映了历史的真实,而恰恰是来自于他们都与《三国志》的刘备、曹操、诸葛亮不同程度的背离。&&&&&&& 在这样的标准下,我们会展开我们的论点。大家都会常听到辩手开口就是三个论点,至于为什么是三个,我没有研究过,但是论点其实很多,只是选取最有力的三个做论述而已。我们会说:一、戏说满足的大众娱乐化的诉求;二、戏说让人物形象更加鲜活饱满、深入人心;三、戏说可以启发我们用不一样的标准,重新评价历史人物。(其实,史学家也在做第三点的事情,比如易中天讲曹操,就是用了和&教科书&上不一样的判断标准)&&&&&&& 所以,我们辩手要做的第二件事情,就是让我们对于一个事件的评价,更加专业。这里,辩论就和学术联系上了,(在很多大学,辩论社团被划分在学术类,也就是这个道理)。这里我们基本借用了文学家的标准看待这一问题,而普通人,即便【大概能感受到这个意思】,要做出精确的表达,没有读过书却是不行的。因为,辩论场上,要将一种价值观念,讲得深刻,光靠呼喊和声音大是没有意义的。你得有专业的眼光、专业的底蕴和专业的精神。这里辩手就更累了,因为辩手不是全知全能,任何一个辩题都可能和自己的专业领域无关,然而为了比赛,我们就不得不查找资料和论文,为的就是补充我们辩题专业知识上的不足。苏州大学每次参加大型比赛,我们的团委都会就辩题找学校的相关领域的老师为我们普及学科的基本知识观点。记得有一次,我们在马来西亚打半决赛,讨论&自由贸易&,王尔东老师几乎是通过学校高层,用越洋电话的形式请了苏大一位经济学的教授,给我们恶补经济领域和自由贸易相关的知识,后来我们赢了比赛和我们&懂得比对方多一点&是分不开的。&&&&&&& 很多人认为辩手不学无术,其实确实有人是不学无术的,他们在场上逞口舌之快。然而,这是个人追求的问题,不是所有辩手的通病,反过来说,如果一个辩手不读书,在我的认知中,这种人也不配称为辩手。为了这个题,我们的王雯同学,下载了相当多的论文,爽爽同学找了相当多的例证,宝宝更是把思路清晰的整理了出来。这还不算新生小朋友测评赛近两周的讨论和资料搜集(不瞒大家,我们这次队内招新,用了这个辩题)。我们花在资料和专业知识补充上的时间,远远不止3个小时。虽然,场上的交锋时间很短,不可能将这些准备完全被大家看到,但事实上,场上大部分例证,是我们提出的。&&&&&&&&&&&&&&&&&&&&&&&&&&&&&&&&&&&&&&&&&&&&&&&&&&&&&&&& &解释例外是辩手理性思辨的展现&&&&&&& 在【概念界定】和【确定标准】之后,辩手会做第三件事情,【解释例外】。我们辩手知道,任何标准,不可能解释所有的问题,都会受到不同理解的挑战,这才是【辩论真正的开始】。(呵呵,写了这么长,才开始!)因为能很好的解释对方价值标准下提出的挑战,才能不至于只是自说自话,才能真正思辨起来,所以,我们很期待对方的挑战。&&&&&&& 对方基本的反对理由是【戏说会导致大家分不清事实的真相,特别是很多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这样无异于忘记历史和对历史的背叛】,对于这样的反对理由,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我们给出解释,分为三个层次:&&&&&&& 1&追求文学戏说和追求历史真实并不矛盾。我们既可以严谨的搞学术研究,也可以娱乐化的看戏说剧。我们不会因为看过戏说的历史剧就不会去严谨的研究历史。通俗和严肃在我们身上并不是割裂的,而是统一的。或者说,这个社会上总还有一部分承担&义正视听&的工作,比如:某台一边热播《甄嬛传》一边请大学教授将清史。(由此,引申到第二个层次的反驳)&&&&&&& 2&社会自有各自领域的分工,不能强行把问题都归因给&戏说&。如果说大众会被误导,最应该归责的是&历史学科的教育者&。他们责任的是正史的无误传播,如果这些人不能吸引大家关注正史,而把问题归责给文学作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如果把因为历史教育者的工作不到位归因为通俗文学太繁荣,从而阻止文学的创作,是不理性的态度。也就是说,我们都承认&历史误读&这样的问题,但是我们和反方的归因不一样。(由此,引申到第三个层次的反驳)&&&&&&& 3&阻止戏说历史剧的拍摄是对大众娱乐权利的侵害。平民不应该从戏说历史剧中获得正统的历史教育,而应该从课堂上获得这样教育,如果一旦看到&平民会历史误读&这样的现象,就粗暴的不让民众享有娱乐的权利,是一种对平民的不尊重。&&&&&&& 因此,当我方说出&戏说某位皇帝,难道会对社会有什么消极影响&时,是有整体框架背景的,反方立刻上升到&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我们表示理解,但不得不说这样的反驳是不够理性的。我们调侃某位皇帝,就意味着我们都在背叛吗?这里面差了多少层逻辑链啊。也许我们戏谑的态度,会让人感到不安,但是,无休止的上纲上线不是更可怕么,何况我们本来也不是这个意思。&&&&&&& 以上,这只是辩论的一部分,即【脑才】。在这个部分,我当然总会有很多不足,但是【切分细致的定义】&&【选择合理的标准】&&【构思清晰的反驳】却是辩手遵循的原则,如果这些大家都能理解,你还会说辩手只靠一张嘴么?辩手不读书?辩手说话都很肤浅么?我们帮助一般的人思考这些问题,只是想能建立深刻的环境,并不期望像明星一样得到追捧,也不期望大众能完全接受我们的观点,(我们更期待有不同的有道理的反对声音),一般人可以不领情,但是污蔑辩手就是一般人的不对了。&&&&&&&&&&&&&&&&&&&&&&&&&&辩手的另一个看家本领【口才】,这也是一项很多人心里不服气的能力&&&&&&&&【口才】是一种表达能力,我们的目标是能够在有限的时间范围内对大脑中所想的内容做最简短清晰的表达,甚至在快节奏的交锋中,仍然能够清晰地接招对方的观点,让两个人的对话都向更深的层次推进。这个,请允许我小拽一下,没有经过系统训练的人,想做到这一边,比较难。&&&&&&&&辩手的口才和演讲者有所不同,它既包括了【一个人慢条斯理的申论】(陈词、反驳、总结),也包括了【两个人争锋相对的对话】(盘问、质询、对辩)。当然,后者会更难一些:一是因为这需要相当快的反应力,二是因为这需要对方思维和表达的速度和你自己是在一个节奏上。&&&&&&& 很多初学辩论的人在&对话&的环节(无论是发问方还是回答方)总是做出&申论&的动作,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一个人说&一件事情&容易,两个人一起说&一件事情&就不容易了。我常对小朋友说,不要担心发问会长时间说话,也不用担心回答方会长时间申论,因为辩手大脑中流动的不是正常的物理时间,而是论点推进的时间。当然一个有经验的辩手,在发现对方长篇大论的背后是论点内容长时间的没有推进的时候,介于环节时间的限制,予以打断是必要的,这是一个盘问手的掌控力。&&&&&&& 当然,很多没打过辩论赛的人都不知道在有限时间内找出机会尽可能说出自己的观点是辩论以致生活基本的道理,因为辩手没有时间等也不应该等待对方倾听自己的长篇大论。很多没有打好辩论的人也不知道双方能不能淋漓尽致展现自己的观点的深度,也要看对方在场上阐述和解读观点的能力。但是,这一切没啥商量的余地,辩论某种意义上就是在表演语言的速度(不是说&说话语速快&,而是指内容推进的速度快)。这一点就正如我们欣赏百米赛跑的速度一样,这是辩手的&大招&,我们在欣赏思维的速度。
&&&&&&&&&&&&&&&&&&&&&&&&&&&&&&&&&&&&&&&&&&&&&&&&&&&&&&&&&&&&&&&&&&&&&&辩手如何处理交换立场&&&&&&& 很多人还会问,如果交换了立场怎么办?其实,这个问题在以上的论述中已经解决了,然而,我需要把这部分说的更明白一些。&&&&&&& 因为辩手不采用定义的霸道和无下限的反驳来对待对方辩友,因次辩手不是一群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无耻之徒。因此,为了输赢,而改动定义,就是我们常说的定义战,虽然定义战很多人喜欢,但是,打心里来说,有点无聊。比如说,昨天的辩题,当我们交换到反方的时候,我们不会在定义上讲(胡说=戏说),我们沿用交换立场之前的界定,讨论【能否因为文学人物创作的需要而改变历史人物的部分真实】。&&&&&&&&但是,我们采用的标准却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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