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站远程教育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享工程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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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简介
省文化厅副厅长宋宏伟在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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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黑龙江省图书馆
电话:6 EMAIL:安徽省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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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规范管理和
运行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街道文广站:
根据省市文件通知精神,自日起,所有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场地设施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其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为切实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真正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惠民作用,确保免费开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集中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和运行督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规范管理和运行督查工作目标是:促进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确保把建成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好、维护好、使用好,使文化民生工程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工作范围
督查范围为全市年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和2011年正建设的乡镇综合文化站。
三、工作内容
督查工作主要是对建成后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护情况、运行情况及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落实措施。督查内容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否坚持“美观、大方、经济、实用”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书报刊阅览室、文化科技培训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厅“四室一厅”齐备,文化站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功能。
(二)是否坚持规范,认真履行职责。各地结合实际,科学选址,杜绝乡镇综合文化站建在乡镇政府大院内;合理设计,严格审批,及进验收,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的要求,要做好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管理、运行资料是否建卷存档,保存完整。新建类项目,发改委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规划局“一书两证”、土地局用地预审函、环保局环评批复等是否齐全;扩建类项目,相关项目报批手续是否齐全,改扩建预决算是否进行;置换类项目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确认,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办理产权证书,产权明确清晰。
(三)是否存在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过程中,资金拨付要严格按合同、进度、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不允许大额现金支付,未经施工单位委托向个人支付工程款等现象发生。
(四)是否建立健全运行管理维护制度。主要包括:(1)领导组织是否建立、健全,领导重视程度如何;(2)乡镇综合文化站环境是否整洁,是否设有文化站简介、内部示意图;(3)四室一厅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徽省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是否上墙;(4)器材设备是否落实专人管理;(5)开放进间能否保证,开放时间、联系人是否上墙;管理人员是否被抽调从事其他工作;(6)图书借阅、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开通、上网登记资料是否完整齐全;(7)文化活动开展是否正常(图片资料、工作小结);(8)当地文化资源调查、登记与整理,资料是否完整(文艺队伍与骨干、民间剧团与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保护等情况);(9)宣传栏是否定期更换;(10)站内用房和设备是否改变用途等。
(五)是否实现免费开放。自日起,全市所有文化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文化站免费开放内容是否齐全: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是否建立免费服务公示、预告制度。所有免费开放场馆都要建立免费开放公示制度,在场馆显著位置、公告栏、网站等公示基本服务项目、活动开放时间等。提前预告特色活动、重要活动,吸引群众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今年将继续组织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将直接纳入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年度考核内容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将作为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对擅自改建乡镇综合文化站公益性质和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征用、拆除文化站,擅自转让、出卖、损坏文化站基础设施设备等情况,将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6月,国务院令第382号)严肃追究责任,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违规活动,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查摆问题。各镇、街道文广站接通知后,迅速进行自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各地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请于6月22日前拆报市文广新局办公室。
附件:1、安徽省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暂行办法
2、乡镇综合文化站相关管理制度
3、乡镇综合文化站标牌、标志等规范
4、乡镇综合文化站内部配置标准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抄送:市民生办
安徽省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精神,经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镇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文化站),是指由政府设立,负责开展农村社会宣传教育、图书阅览、文艺演出、科普培训、广播影视、体育健身、娱乐休闲等活动,承担乡镇文化事业管理的公益性文化机构,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乡镇均应当设立文化站,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第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文化站的日常管理。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县文化馆、图书馆等相关文化单位负责对文化站开展对口业务指导和辅导。
第四条& 政府和文化行政部门对在文化站建设和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二章& 机构和职能
第五条& 文化站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不得随意合并、变更或者撤销,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其文化设施用途。
第六条& 文化站的主要职能包括: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普法教育,传播科技文化知识。
(二)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广播、电影放映等文化服务。
(三)开展图书借阅和读书指导活动,利用文化共享工程设备提供数字文化服务,组织建立农村图书和信息服务网络。
(四)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传承活动。
(五)指导村文化室和农民文化户开展文化活动,培养农村文化骨干。
(六)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
第三章& 人员和经费
第七条& 文化站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数额,应综合考虑文化站所承担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及所服务的乡镇人口规模确定。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聘任文化站站长,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对公开招聘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文化站站长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开展文化站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热爱文化事业。
第九条& 文化站工作人员应当参加省、市、县文化行政部门举办的岗位培训,掌握相关的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十条& 文化站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并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文化站专职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参照安徽省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执行。
第十二条& 文化站工作人员,应当专编、专职、专用。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随意调离、辞退或者借调。因特殊情况确需调离、辞退或者借调的,应及时聘用其他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文化站工作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 文化站的日常运行和业务活动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核减或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四章& 设施和设备
第十四条& 文化站设施包括站舍和内部配套设施。文化站站舍建设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按照“美观、大方、经济、实用”的要求,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全省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功能。经济状况较好,人口较多的乡镇可增加面积。
文化站设施建设按照公益性文化服务的性质依法减免各种建设配套费用,建设地由政府无偿划拨。
第十五条& 文化站站舍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选址应当在交通便利、位置适中、方便群众参与的地方,并预留一定的室外活动场地。文化站的选址、设计、功能安排等,应当征得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有条件的乡镇可以配套建设文化广场、标准球场和影剧院等文体活动场所。
第十六条& 文化站的配套设施应当合理划分功能区,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材。其室内内部分一般应当包括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综合培训室、文化共享工程服务室、老年和少儿活动室、体育健身活动室、多媒体播放室等。按照功能划分相应配备书报刊阅览设备及培训室桌椅,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IPTV、电脑、投影设备、移动播放器等),基本乐器、欢庆锣鼓及当地特色文化活动必需设备,音响、灯光、摄影等设备,体育活动健身器材等。
第十七条& 征用、拆除文化站基础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应当征得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同意,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择地重建。复建后的文化站基础设施不得低于原有的规模和条件。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转让、出卖处置文化站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文化站的基础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五章& 活动和管理
第十九条& 文化站举办的文化活动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为农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文化服务。
禁止文化站开展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或有损国家荣誉的活动。禁止传播淫秽色情、邪教迷信以及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 &文化站应免费向群众开放,保证每周5-6天的开放时间。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农闲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文化站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丰富活动内容。开放时间和活动内容向群众公示。
第二十一条& 文化站在经常性文化活动之外,全年举办在当地有影响的大型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
第二十二条& 县文化馆、图书馆应当加强对文化站的业务指导,通过人员培训、上门辅导、文化下乡等形式,丰富文化站的活动内容,提升文化站的服务水平。
第二十三条& 开展文化站星级评定活动,按照《安徽省乡镇文化站星级评定标准》,定期对全省文化站实施检查评估,动态管理,评定相应星级,予以挂牌。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文化站应当因地制宜制定图书借阅、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科普培训等业务工作制度,并制定考勤考核、档案管理、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制度。
第二十五条& 文化站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等器材,大型活动应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群众提供安全文明卫生的活动环境。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行政区域内的街道(社区)文化站(室)等,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文化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乡镇综合文化站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
一、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
1、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上级文化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出勤、出力。
2、实行签到制度。每个工作日上下班分上午、下午两个工作时段进行考勤,上班和下班都要签到。上下班时间以镇政府规定为准。
3、要按时签到。不准他人代签,不得逾期补签。
4、每天考勤由站长或带班人员负责,考勤签到情况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总结,半年一初评,年底一总评,奖勤罚懒。
5、考勤结果将按照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人员聘用制的规定,予以奖惩兑现。
二、文化站卫生保洁制度
1、文化站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提前10分钟上班,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
3、文化站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各功能室及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文件柜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微机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三、文化站财产登记保管制度
1、文化站配备的桌椅、电脑、投影仪、电视机、摄像机、乐器、报刊图书等财物都要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填政府备案。
2、站内所有公共财物的使用管理,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
3、所有设施、财物一律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坚决杜绝出现公共财物遗失现象。
4、要爱护公共财物,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微机、电视、投影、摄影等科技产品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拆卸。出现故障时应由懂技术的工作人员或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财产安全和正常使用。
四、文化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总结经验,掌握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工作时不办私事。
6、行为仪表举止规范,提倡文明用语,做一个有较高素养的文化人。
7、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五、文化站站长岗位职责
1、负责文化站的全面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全镇文化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
2、负责文化站的日常性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重大文化活动。
3、负责抓好全镇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队伍的建设。
4、协助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5、受县?文化行政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6、负责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居委会开展文化活动。
7、负责本站工作人员的管理。
六、文化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站长的领导下做好分工内的文化业务工作。
2、具体负责文化站日常开放运行工作,做好接待群众、上网服务管理、电视及投影视频使用服务、图书馆登记整理、环境卫生、值班安全等日常事务。
3、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搞好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4、具体指导和督促各村委、居委的文化室、图书室、“农家书屋”、健身场所等村级文化建设和文体活动。
5、负责监督辖区内的文化市场,配合上级文化部门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6、完成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文化站首问负责制度
1、办事群众到文化站进行文化娱乐活动或反映情况,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应热情接待前来的群众,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
2、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可以办理或服务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或服务;应由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办理或服务的,首问负责人要将群众带到相应工作人员办公室,或告之相应工作人员的办公室位置。
3、对前来群众请求事项,能马上办理的立即给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告知办理期限,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
4、不属于首问负责人所在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明确地告知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负责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要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帮助落实承办部门,并告知前来群众。
八、文化站服务承诺制度
1、保证文化站正常开放运行,积极开展文化阵地活动,热情周到接待来访群众。
2、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3、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放映活动;指导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乐部等)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4、协助县文化部门配送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5、在县级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办图书室,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6、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的指导下,搞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7、在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8、协助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9、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在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九、文化站向公众开放服务制度
1、要结合自身功能特点和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学习的规律和实际需要,保持经常性向公众开放服务。
2、要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注意事项。
3、重大节庆或传统节日开展的文化活动,要提前做好宣传,便于群众参与。
4、工作人员要恪守职责,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5、搞好站内设施保障,积极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工作制度
1、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是公益性的文化信息服务场所,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不得实行经济承包、挂靠经营等方式变相经营,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除收取必要的成本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主要为群众提供电子文献的阅读和查询,有关信息、多媒体资料的浏览和查询等服务。
3、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管理人员负责做好本室相关工作。
4、工作人员按章操作使用本室设备及声像资料;本室设备及声像资料仅限室内使用,一律不外借。
5、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的计算机光驱读盘要求严格,请务必使用正版且无划痕的CD、VCD、DVD光盘,昼避免非法读盘的情况出现。
6、不得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播放、收听、收看、拷贝有关淫秽、迷信、反动等不健康的内容或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的邮件和商业广告。
7、读者和观众不得对本室计算机的软件设置做任何更改。要爱护室内一切设备,自觉维护设备安全,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必须赔偿损失。
8、不随地吐痰,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举止文明,保持室内安静卫生。
9、工作人员下班前,要按操作规程关闭电脑、电源,关好门窗,注意安全。交接班时,要做好设备检查和交接登记。
十一、图书阅览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树立“服务第一,读者至上”,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
2、负责图书、报刊杂志的管理及装订修补等维护保养工作。如有丢失、损坏图书及超期未还者,要按有关规定索赔。
3、负责办理书刊的借阅、流通及各项统计工作。室内藏书及各种物品每半年定期清点一次。
4、负责图书目录的检查、维护和指导读者使用图书目录,书刊排架要准确整齐,便于检索。
5、负责解答读者提出的咨询问题。
6、负责搞好室内卫生和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图书阅览室图书杂志阅览规定
1、图书阅览室是为群众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阵地。图书内容应健康向上,格调高雅。
2、读者要自觉做到文明礼貌,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受护室内一切设施。
3、要保持室内安静及室内卫生,不要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4、本室图书、报刊杂志开架阅览,每人限取一份,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读者要自觉爱护书报资料,如发现撕、割或偷盗图书资料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
5、群众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将自己收藏的图书捐献出来提供给广大群众阅读。
十三、图书阅览室借阅规定
1、图书阅览室的图书凭借书证借阅。
2、办理借书证需持个人身份证、1张1寸免冠照片,并交纳押金50元。办证后,读者可免费借阅,如读者不再借阅,则收回借书证、退还全部押金。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每次限借图书2册,借期30天,逾期每册交逾期费0.5元/天。如图书损坏或遗失,按书价双倍赔偿。
4、图书阅览室图书外借。报刊杂志只限阅览,概不外借。
十四、多功能厅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预防和杜绝火灾、被盗、骚乱闹事等危及安全的事故发生。
2、管理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3、多功能厅的设施设备,注意防火、防盗、防非法操作。
4、管理人员要定期对灯光、音响、线路等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电器设备安全有效地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5、各套设备只能由站内工作人员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操作。严禁私拉电线、乱接插座、私自安装其它电器设备。使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运行。
6、多功能厅所有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如有发现,管理者承担物品损坏或损失造成的所有责任。
7、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严禁携带一切易燃品和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
8、其他单位使用多功能厅开展活动,要事先到文化站办公室履行手续,经站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9、每次开展活动,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场,做好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后方可开放。对手续不全和没有事先安全教育的使用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开放。
10、开展活动时,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
11、场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壳等不文明行为,严禁随口吐弃口香糖。不听劝阻者,请其离开活动场地。
12、使用单位开展活动,必须安排至少三名专职人员现场值班维持秩序。文化站至少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在现场负责管理服务工作。如果使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职责,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则由使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13、开展活动时,如发现安全意外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同时启动应急程序,妥善处理。场地使用完毕后,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设施、设备,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十五、文体娱乐室管理制度
1、本室要按时向公众开放。
2、保持室内良好的卫生环境,严禁在室内吸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任何杂物。
3、文明礼让,严禁大声喧哗、吵闹及争抢活动器材。
4、要爱护公共设施,严禁违规使用器材。故意损坏设施,要照价赔偿。
5、严禁将活动器材拿出室外运动,如有丢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照价赔偿。
6、进入本室活动者,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十六、科技培训室管理制度
1、管理及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每天必须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和整理、准备工作,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
2、认真解答并处理好学员提出的问题,虚心学习,礼貌待人。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和值班交接手续。
3、定期检查及维护培训室设备,做好培训室的设备登记和管理工作。
4、充分发挥培训设备作用,提高使用效率,做到有专职操作人员,有活动记录,有应用效果。
5、定期组织农业实用技术、科普和各类文艺培训,及时传递市场信息,随时接待群众咨询。
6、加强安全管理,防火、防盗、防病毒、防违规操作,确保投影仪、电脑等设备及系统安全。
7、加强设备管理,节约使用材料,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正常工作运转。
8、各类培训班开班前,必须以各种形式告知广大群众,提高群众知晓率。
十七、参训人员管理规定
1、参训人员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室,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参训人员要自觉服从培训管理人员的安排。
2、保持培训室整洁卫生,不准乱丢废纸或其它杂物,严禁吸烟和高声喧哗。
3、要自觉遵守培训纪律要求,遵守培训室的公共秩序和安全守则。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使用有关设备,遇有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者,给予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进行赔偿。
十八、书画创作展览室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的整洁,不准乱丢废纸或其它杂物。使用水调颜料或墨汁注意不要弄脏桌子和地面。
2、在本室创作者,离开本室之前要将照明、风扇关掉,关好门窗,注意安全。
3、室内的笔墨纸砚及字帖等物品,原则上供书协、美协会员以及收画爱好者创作使用。其他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所有物品不准带出室外私自使用。
4、本室展览的书画作用,供观众参观学习交流,作者或他人未经允许不得随便摘取拿走。
5、展览要保持清洁卫生,墙壁或走廊内不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
6、管理人员要做好参观人员的接待、服务和参观人次的登记工作。
乡镇文化站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开展活动设备配置标准
一、安徽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基层服务点配置标准
配置及相关标准
推荐使用条件
互联网络或专网,带宽不低于1M
电视电缆接口入室
没有有线信号的地区可以信用卫星电视信号接入
电视信号应能够接收到包括中央1台等的20套以上电视节目内容。
52英寸以上大屏幕电视,HDMI输入1组,可视比例16:9、4:3,制式PAL/NTSC/SECAM。
在不使用移动播放器的地区,建议使用可识别和播放移动硬盘的电视机。
DLP显示,标准显示分辨率,对比度2000:1、光亮度不低于2500流明,投影灯泡寿命不小于3000小时,配100英寸以上幕布。
建议用于移动播放环境
Intel& E7400以上或AMD同档次处理器,内存1G,硬盘容量160GB,光驱类型:DVD-ROM,17英寸以上液晶显示器,配操作系统,具备系统还原功能,原厂商3年以上免费现场质保
PC机数量视具体方案而定,不应少于4台。建议具备主动管理或同等远程管理技术。
2.0声道以上音箱,有源,输出功率:150W,信噪比:≥80dB
兼容可播放碟片DVD/DVD-R/DVD-RW/SVCD/VCD/CD/CD-R/CD-RW/DVD+R/DVD+RW/DVD-R& DL,防尘、防震、纠错能力强。
配置及相关标准
推荐使用条件
支持视频格式:MPEG-2MP/ML、MPEG4& SP/ASP、MPEG4& AVC/H.264、AVS、WMV等;支持音频格式:MPEG-1/2/3,MPEG-4AAC;支持图像格式:JPEG、BMP、PNG、GIF;支持网络接口:RJ45& 10/100Base-T接口;视频输出格式:PAL/NTSC。
移动播放器
容量250GB以上,支持高清数字资源播放,具备身份认证、资源录入、日志记录、统计汇总功能,数据格式符合运行管理系统相关要求。
移动播放器
1台小型无线路由器+1台交换机
小路由器:支持1个WAN口和4个10/100M全双工LAN口。支持802.11g& 54M无线AP,支持NAT、DHCP服务器、动态DNS、域名过滤、MAC地址过滤和时间过滤等功能。
交换机:提供10/100M端口,全双工/半双工自适应。
用于一般环境,不做VPN,交换机用于扩充接口数量。
A4打印机:长寿命硒鼓。
中央控制台
用于切换多路视频信号,可控制DVD、投影机、音响设备,可以切换AV信号和VGA信号等。
应至少提供1个服务器、1个PC、1个DVD和1-2个扩展输入端口
信息浏览监控软件
能够屏蔽不良网站;具备防火墙功能,抵御网络攻击;能够制定访问策略,具备上网行为管理和访问控制功能;具备用户上网信息数据采集能力。
系统应具备数据上传功能,提供给国家中心统计,并符合相关规范。
5客户端以上。(3年)
配置及关键特性
卫星数据接收
SMC天线、Ku波段高频头、卫星DVB数据接收设备、馈线等器材构成
接入条件视各地情况而定
卫星机顶盒
能够接受文化共享工程卫星信号,能够直接连接电视机或PC机
卫星机顶盒
单路服务器,1个主频3.0G AMD/INTEL双核处理器或以上,2G DDR2内存,SATA硬盘ITB,双1000M网卡,支持远程管理,配windows或linux操作系统,原厂商3年以上免费现场质保。
如果采用NAS设备,则可以降低硬盘容量,或采用高端PC机。
小型NAS存储
提供4个盘位,提供NAS功能,支持DHCP,数据同步,自动数据备份功能等,中文WEB界面,3TB物理容量。
设备远程管理软件
对服务点的主要设备进行桌面服务、网络管理和硬件诊断的远程管理和维护
工程应用软件
可以接收、识别并管理符合国家中心要求的资源数据,具备资源管理功能,提供良好的日志统计功能。
对于有闭路电视需求的乡镇应提供电视播出和管理功能。
资源加工及办公区域
光盘刻录塔
可以同时刻录10张以上的DVD光盘。
说明:1、本方案分为必配项和选配项。必配项为各地应达到的基本要求;选配项中的设备,各地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选择。
2、乡镇文化站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按照3-5万元标准配置(含选配项,含远程教育IPTV设备等)。
二、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活动设备参考配置标准
1、培训教室用设备:课桌椅、黑板等;
2、书刊阅览室设备:图书、期刊、阅览桌椅、出纳台、书架等;
3、办公室设备: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4、灯光、音响设备等。
版权所有:安徽省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桐城市和平路23号
技术支持:纵横网络
皖ICP备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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