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兰申请国家奖学金评选时间的奖项怎么选

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学工通知 - 学工在线 - 生物技术学院 - 江苏科技大学
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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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4〕32号)文件精神,按照《江苏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江科大校学〔2014〕115号)、《江苏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江科大校学〔2014〕114号)、《江苏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江科大校学〔2014〕113号)要求,现将评选国家奖、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 奖励对象及条件
1. 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
2. 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分绩点达到3.4或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对于学分绩点没有达到3.4,但排名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指标分配:学生处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指标,参照各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人数按比例进行统一协调和分配。本次国家奖学金进行差额申报,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确定学校最终获奖推荐人选。国家奖学金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三)材料报送:国家奖学金表格填写格式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的要求来填写。
(四)评选工作时间
学院于9月23日报送获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纸质申报材料,待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最终名单,由助学管理科通知学院在江苏省资助系统(http://202.119.175.107/infoms/identity/index.c)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同时提交学院汇总名单电子表格、一式两份国家奖学金系统打印申请审批表。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完成规定义工时数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名额分配
学生处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指标名额,参照各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总数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特定权重(权重分别为:学院本科生总数权重为0.3,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权重为0.7)按比例进行名额分配。
(三)评选工作时间
学院于10月10日前报送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汇总材料(江苏省资助系统(http://202.119.175.107/infoms/identity/index.c)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学院汇总名单电子表格和一份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并完成规定义工时数(大一年级除外)的学生,生源地近年来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分2000、3000、4000元三档发放,助学金学院发放人数不得超过实际分配人数。资助经费分两个学期发放。
(二)名额分配
学生工作处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指标名额,参照各学院(张家港校区)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总数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特定权重(权重分别为:学院本科生总数权重为0.3,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权重为0.7)按比例进行名额分配。
(三)评选工作时间
学院于10月10日前报送获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汇总材料(江苏省资助系统(http://202.119.175.107/infoms/identity/index.c)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学院汇总名单电子表格和一份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四、评审程序
各学院须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初审。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后的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中出现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必须进行认真核实,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助学管理科。
学生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报送的材料退回重新填报,对不符合申报资格的材料进行删除,同时核减该学院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指标。
以上各项工作均以上级文件为依托,各学院开展工作前请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后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如有疑问,请向学生处助学管理科咨询。
联系电话:9
电子邮箱: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1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
5.2014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
6.2014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
(以上附件表格在奥兰系统和学工在线助学新闻中下载)
2014年9月17日
Copyright & 江苏科技大学生物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四摆渡
邮编:212018&&: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和《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精神,结合《关于报送2015年秋季高校奖学金材料的通知》黑教助中心【2015】30号文件精神,结合《哈尔滨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 (一)学习年限和获奖标准&&&& 1、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我校在籍2012级-2014级);  2、专升本的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的第2年;  3、每人每年8000元;  (二)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按年级专业排名第一且已学习的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无初修不及格科目,评选量化标准要统一为同年级同一专业总人数;  2、学习成绩年级专业排名不是第一名,而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成绩排名在4%以内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过国际级、国家级奖项、申请某项专利、科研发明等为国家和社会有特殊贡献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同时,学院须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说明因何原因学习成绩第一的学生没有获得国家奖学金而评选其他学生等有关佐证材料。  3、符合上述1、2条的学生需同时获得我校年度校一等优秀奖学金。  (三)除(一)(二)条件外,须符合下列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较好。  (四)相关材料填写说明&&&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见附件2),以此表为统一标准,保持原表提供所有内容不变,不得删、改表格格式,不得自制表格,以A4纸为统一规格,双面打印一页。认真阅读《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4),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填表说明”认真规范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原件)。 表格各项内容均需填写,填写内容应准确、详实、有效;做到不漏填、不漏章、不漏签,推荐理由或院、系意见等栏按照规定字数填写,表格内容除签名和日期外均需要打印;应统一评选量化标准,即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应按照院(系、专业)总人数做参考标准;所有签名需要手填写,院系意见栏需加盖学院公章。&  2、各学院为每位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附上一份“学生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和突出事迹”(要求见附件5,并参考《青春印迹》一书),要求2000字左右(一式一份)电子版和纸质版打印各一份。  3、按要求认真填写《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必须是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二、评选程序和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等额初评推荐(见附件1)。各学院成立以院党政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材料的整理、上报。及时召开各年级学生大会,传达评审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所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规范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做好评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及时公示。  2、在推荐和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接受上级部门和广大师生的监督检查。  3、各学院要将初评结果在本学院指定地点公示3个工作日,并同时公布校级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校邮箱:,校电话:7),同时各单位要将公示地点上报学生工作处。  4、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拟推荐的获国奖人的资格进行全面评审,无异议在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研究通过,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  5、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评审时间和程序做好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相关工作,不要影响全校联评、公示和材料上报。  三、评审时间要求:  1、9月17日-21日学院宣传、初评、确定拟推荐人选;&&&&2、9月22日-24日学院公示时间;&&& 3、9月25日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4、9月28日-30日学校联评,确定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 5、10月8日-13日学校公示时间;&&& 6、10月15日材料上报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材料上报要求:&&&&1、每名通过学院初审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二份,同时附成绩单一份,各种获奖证书(限校级以上含校级)的复印件;&&&&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和纸质各一份,纸质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评选国家奖学金结果公示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一份,公示现场拍成照片发到指定邮箱;&  4、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5、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6、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和突出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7、所有电子材料,要以学院名称命名。 & 五、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9月25日上午10:00前  地点:江北校区行知楼216室  联系人:吕红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版材料发到&&&&&&&
  附件:
哈尔滨师范大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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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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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各学院: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4〕5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我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评选额度:2014年我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别为32人(每人标准8000元)、44人(每人标准8000元)、744人(每人标准5000元)。  2. 评审范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本专科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经过上学年或本学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color:#. 评审方式:采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奖学金申请管理系统,实行网络申请。在线填写申请表,通过系统打印,手写签名,并填写辅导员推荐意见、学院评审意见、学校意见。学生登录网址为:备选网址(教科网): & 院级、辅导员登录网址为:备选网址(教科网):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  4. 评审公示:三奖评审名单经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并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将通过校园网公告和学生处网站公告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color:#. 评审日程:学生网上申请截至时间:9月20日---9月26日辅导员和学院审核截至时间:10月15日学院公示截至时间为10月15日<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color:#日下午2点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公示期间,进行申请材料的输出打印、签名盖章等,纸质材料10月20日前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公示截至时间:10月23日。学校公示期间,进行申请材料的进一步审核确认,纸质材料10月24日报送上海市教委。  6. 说明事项:l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l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增补1-3名备选。请同学们认定对待申请,严格按照要求办理。若学生申报材料不合格则由备选直接递补。各学院在审核时励志备选名单同时做审核,但进行公示时需注明“备选”字样,并在提交学校的汇总表里里注明备选排序。l申请表中填写的所获奖项、学习情况等由学院负责审核,有不实情况者严肃处理。  7. 学院提交材料:  ?学生个人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与汇总表顺序完全一致)  ?学院汇总表(见附件)  ?评审报告(内容需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备选名单及材料,审批表和汇总表均单独放置。  8. 上述各项奖学金评审具体要求请见附件各项目实施细则。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请。附件内容:<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color:#. 2014年上海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color:#. 2014年上海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color:#. 2014年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市奖学金实施细则<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color:#.三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计算<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color:#. 汇总表(各项目通用)<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color:#.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奖学金评审要求<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color:#.奖学金系统简易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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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 &
& & & & & & & & & & & & & & & & & &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9月18日怎样写奖学金申请书
> 怎样写奖学金申请书
怎样写奖学金申请书
&#160;&#160;&#160;&#160;来源:申请书网
  奖学金范文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是xx学院xx级 xx专业xx班的学生
  在过去的两年里,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不仅刻苦学习,取得了优异的课程成绩,而且我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以及实践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努力做到全面发展。在大一一学年中,经过我的努力,我的各方面都达到了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资格,并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这对于我的大学生活而言,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并给了我莫大的鼓励。
  我来自江苏省苏北的一个贫困的小农村,父亲常年患有严重的哮喘病,丧失了劳动能力。母亲因积劳成疾,患有肾衰,丧失劳动力;祖父母年老多病,生活已不能自理。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几亩农田。生活极其贫苦。但生活上的困难并没用消磨我的意志,反而使我更加努力学习,努力做到更好。
  在大二一学年里,我依旧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并坚持不懈的努力。本人认为在各方面均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所以提出这份申请书。现将本人基本情况介绍如下,作为各位领导,老师的评审参考
  在思想上本人思想上积极上进,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支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支部、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党课培训,已经成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会再接再厉,不断提升,不断严格要自己,努力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在学习上认真刻苦,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奋发图强,力争上游。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着科学的生涯规划,有着明确的学习目标,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乐于帮助其他同学,取长补短,打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在认真学习好专业文化知识的基础上,本人还积极自修其他课程,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领域,丰富自己的文化内涵。经过大二一学年的努力,我的基本素质考核为优秀,并被评为&三好学生&。
  在实践活动上,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以及实践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所以我的发展素质成绩优异。
  在生活上,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被学院认定为家庭困难学生。着也是我提交申请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我很感谢学校给予我的帮助,在过去的两年里,学校发的助学金是我生活费的最主要来源。生活上的困难从来都不会成为我前进道路上的障碍,它反而会让我的意志更加坚定,让我更有勇气和信心走下去。我一直都相信一句俗话:人穷志不穷短。本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没有任何违规行为。我会用青春的激情和毅力创造出更加绚丽的明天。
  鉴于我的家庭情况,以及自己一年来的在校表现,我认为自己符合此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特在此提出申请,望能获得批准。
  以上即为我个人的基本情况,敬请各位领导老师加以评判审核!今后我要更加严格的要求我自己,以求有更好的表现。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一、基本要求
  (一)所有需要报送的表格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模版填写。
  (二)表格电子稿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评审报告正文用仿宋体四号字撰印。
  (三)报送的电子版材料要命名为&XX院系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要分为&XX院系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XX院系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和&XX院系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三个文件夹。申请表审批表要命名为&编号-学生姓名&,编号为汇总表中该学生对应的序号。编号统一为000,由学生处汇总审查后统一汇编。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时间按上一学年填写,国家助学金的时间按本学年填写,如今年评审的是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的国家助学金。
  (五)各教学单位填写申请审批表意见要加公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领导签名&必须手签,不得用签名章代替。院(系)意见栏必须要填不低于20字的内容,且同个学院内容不得重复。
  二、学生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各类&申请审批表&表格上报一式两份,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教学单位审查,不需随表报送。
  (二)盖章处必须加盖各级公章,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三)&学校&、&院系&、&专业&、&民族&等要填写全称,如&中国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平面设计专业&、&汉族&等。&实行综合考评排名&一栏 电子稿中用& 替代小方格子,但是打印出来的纸质稿必须要在该方格子内手工打上&。
  (四)&基本情况&栏目
  1.&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格式为&XXXX年XX月&,如:2009年05月。
  2.&身份证号码&如果最后一位是字母,须大写。
  3.&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4.&联系电话&填写正常使用中的手机号码。
  (五)&学习情况&栏目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成绩排名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 1/500。
  (六)&获奖情况&栏目
  &奖项按照国家级、省级、校(市)级、院(县)级顺序逐级填写。获奖日期格式为 &XXXX年X月&,如:2009年5月。
  (七)&家庭经济情况&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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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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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4〕32 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报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评定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具体申报条件、标准、评选等参照1”)和《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63号),各学院申报名额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具体申报条件、标准、评选等参照“附件1”和《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南工校学[2007]61号。根据往年评选情况及学院意见,评审办法中第三条第4点关于学习成绩条件可放宽至“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30%以内”),各学院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2。
3、国家助学金生均资助标准为每年3000元,分为秋、春两学期发放,具体标准可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分为、4000元三档评定,但资助人数和报送金额须与学校下达指标相一致。具体申报条件、标准、评选等参照“附件1”和《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暂行)》(南工校学[2007]62号),各学院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2。
二、评审报送
(一)各班级根据本通知向学生宣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定事项。
(二)学生本人根据评审条件和要求,提交申请书,从校资助网(http://xszz./news_list.asp?cat_id=20)下载申请表等表格并按要求填写,同时须准备各类证明材料。
(三)各学院年级学生工作评议小组根据评审条件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评选、审核、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好初审工作,根据分配指标提出初审合格学生名单。报送学生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若经学校查实有虚假信息,则取消学生候选资格并不得补报,且次年该学院名额分配指标下降。
(四)9月23日上午10点前,各班级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报材料报送学办,材料包括:
国家奖学金:
1、学生个人申请书(一式一份,1000字以上,学生填写);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一份,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打印,打印为A4纸双面打印,学生填写,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学院审核确认);
3、《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表》(附件4,一式一份,学生填写,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确认);
4、《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考评表》(附件5,一式一份,学生填写,学院审核确认);
5、申报学生一学年成绩复印件;CET-4、CET-6或外语专业四级成绩单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文体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学院、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6、《201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6,公办、民办分开,一式一份,学院填写),要以电子文本(奥兰系统)两种形式报送。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生个人申请书(一式一份,1000字以上,学生填写);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一式一份,学生填写);
3、《2014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8,公办、民办分开,一式一份),以电子文本(奥兰系统)形式报送。
(五)9月26日下午4点前,各学院将国家助学金学生申报材料报送学工部资助科,材料包括:
1、学生个人申请书(一式一份,1000字以上,学生填写);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9,一式一份,学生填写);
3、《2014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10,公办、民办分开,
一式一份,学院填写),以书面文本(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和电子文本(奥兰系统)两种形式报送。
(六)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1、所有学生本人申请书手写、打印均可,如打印申请人签名必须手签;如手写必须用蓝黑或黑色水笔;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必须严格按照表后所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填写;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中“学习情况”中“ 成绩排名”指无任何加分平均成绩排名,“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指各学院根据学院校内奖学金评定细则加分后的成绩排名,“必修课”门次只填写上学年总门次。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中“获奖情况”栏为入学后所获所有奖项,应选择当年获奖级别最高奖项填写。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
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中“推荐意见”栏填写应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80-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6、《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中“院系意见”的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行政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7、附件3、附件7、附件9三表中“申请理由”栏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本人综合情况,字数控制在180-220字左右。申请人签名必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名,不得打印,不得由他人代签。其中附件3应从思想道德、学习优异、社会工作、实践创新、全面发展等方面进行总结;附件7应反映本人进入大学后表现及家庭经济状况两方面情况;附件9重点反映本人家庭经济状况。
8、学院推荐理由、审核意见必须手签,不得打印。
9、附件3、附件7、附件9三表必须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打印;
10、报送材料时请按汇总表序号排列,并在材料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汇总表中序号;
11、民办学生所有表中“学校”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院系”空白不填;所填学号前均加“P”,所填班级前均加“浦”;除浦江学院外,其他学院民办学生附件3、附件7、附件9中 “院(系)评审意见”一栏“盖章”或“院系领导签名”不要盖章或填写,统一由浦江学院盖章或签字;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详细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学校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定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2、同一学年内,学生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和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还需要求学生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国家助学金则应以家庭经济困难等级为主要评定依据。
4、2013级转专业学生(含国教学院2011级未出国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律在原学院申请评审,国家助学金一律在新学院申请评审。今年入学专转本学生只能参加国家助学金评审。
5、各班级要加强获奖学生的宣传和表彰工作,推进受助学生的认定和引导工作,并培养他们感恩、责任和服务意识,带领更多的学生自信、自强、自立,为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南京工业大学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 &&&&&&&&&&&&&&&&&&&&&&&&&&&&&&&&&&&&二○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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