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动岚健身房月卡骗人吗

惊天骗局公安联合骗子拘留60岁老太/威逼签署和解协议索要巨额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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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骗局公安联合骗子拘留60岁老太/威逼签署和解协议索要巨额钱财.
& 广西北海公安联合骗子拘留60岁老太 &&&&&&&&&&&&&& ———威逼签署和解协议索要巨额钱财 &[
]&&&&&&&&&&&&&&&&&&&&&&&
1.这个世界没有报应,老天不会给坏蛋报应,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让坏蛋得到报应
2.世界上专门有一帮坏蛋钻法律空子利用法律坑几个有钱人,他们就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3.任何经济行为都要签协议,留下证据,否则,坏蛋们会一步步骗光你所有的财产。
4.如果没有利益,无缘无故对你好的人,要万分小心,这些人肯定另有所谋。
5.别以为社会那些丑恶行为都是电视里演的,一不留神马上就发生在你身上。
我叫郭艳荣,我是一个虔诚的佛教信仰者,从来不说假话!以下文章内容是我在北海悲惨遭遇事实经过,我拿我的人格,我的生命,一个老共产党员的名誉的起誓!
陈述人&& 郭家的联系方式& 电话:
& &广西北海这个北部湾经济区的中心位置,全国沿海开放城市,近年发展速度飞快,但我们一家人亲身经历,投资北海经济建设后的悲惨遭遇,让我们对此地无比伤心失望,向您讲述这次遭遇,警告所有怀着美好梦想的朋友们,这个世界很多地方是黑暗,没有法纪,陷阱正等待着你。
[初到北海]
&2008年底,我通过朋友对北海北部湾经济开发有了初步了解,于是带着从北京赚了半辈子的辛苦钱100万并卖掉北京的两所房子,满怀希望来到了北海投资,初到北海后发现这里很多做传销的,这些所谓民间招商引资,所谓的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一个新经济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市场经济,从而带动了配套行业的兴起,使各行各业出现一片“繁荣”,不断的考察者和投资者们在本地的消费更是让这座城市变的繁荣昌盛。
[投资过程]
&&&& 我们发现整个城市的硬件建设还不错,没有一家正规的健身俱乐部,我们是经营健身俱乐部的在北京开设有几家分店,我们经营的品牌叫动岚健身,现在是一个全国连锁企业。于是我们先后在北海考察调研了半年时间,并在广西北海投资四百多万元开设了2家面积均在三千平米左右的健身俱乐部。
&& 自09年年初我们开始筹备开店建设,我带着我的两个儿子、弟弟郭彦生以及我们北京的好几位公司领导,在这里奋战了8个月,从店内什么都没有的毛坯房到开业前将店建设成有上百种项目的专业健身会所,会员多达2000多人,员工近80人,我们付出的辛勤汗水也是非常巨大的!一天都没有休息,带着员工苦干,从装修设计到培训售卡再到跑关系,基本都是亲力亲为。试营业前器械到位,我们亲自带着员工干了3天3夜,我们磨的都是满手血泡,甚至在此期间连孩子的奶奶去世,也没能见到她最后一眼。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开店方面经验丰富,我们带着北京的专业团队通过预售的方式在开业前就收回两百多万的投资款,健身俱乐部的建设非常成功,也为本地的全民健身事业填补了空白。初到北海我在本地购买了一处员工宿舍,一方面用来投资,一方面用来解决员工宿舍问题。也正是因此我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结识了这个后来骗尽我们家产,并让我们全家老小含冤入狱的叶丽、高耀滨夫妇。
[认识叶丽夫妻]
& 刚和叶丽夫妇接触时,叶丽夫妇得知我们要在本地开设2家健身中心,投资巨大,因此多次问我到底有多少家底,有多少钱,得知我们是北京人来北海投资之后,对我百般献媚,对我是车接车送,多次叫我去他家吃饭、煲汤给我喝。并帮助我们跑了些本地关系,特别是帮助申请消防和税务的执照。感动于叶丽夫妇的帮助我对她们非常信赖,叶丽经常说,您也没有闺女,以后就把我当成您北海的闺女好了,我一直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因此也就将叶丽真的当成自己的亲闺女一样看待。熟不知这是叶丽夫妇一贯的骗人伎俩。我正一步步钻进他们为他设好的圈套。我信佛已20年,一生光明磊落,靠自己的双手和我丈夫由捡破烂起家,从小本生意,做到健身俱乐部,辛苦劳累了一辈子,才打拼出这点家产。 大部分都投入在了北海,而最终被叶丽夫妻侵占!
[财产被侵占过程]&
直到俱乐部试营业期间时马上就要开业,由于我考虑到店离北京这么远,日后管理会比较辛苦,因此想借鉴我们其他店的经验,在本地找个人联手经营管理,叶丽夫妻得知此事,就主动要求参股进来,我提前已经声明这个行业你不懂你没法干,但是对方说我就想干,执意入股,而且问完入股的费用后第二天就拿出120万元就要入股,(我考虑到预售收入的两百多万已经投资到健身俱乐部建设,后期要一起服务会员,本着吃亏让人的态度,将四百多万的两家俱乐部作价200万,让叶丽120万买走60%股权。)转让股权前,我和叶丽商定了转让合同内容,主要内容是:1、公司共投资400多万,考虑到已经卖出250多万现金已投入了店面建设,北海动岚大润发店和新力店共作价200万进行股权划分(这样叶丽事实上也分得了会员费)。叶丽出资120万可以购买60%的股权,取得法人资格和管理权。原股东张海龙保留40%的股权,辅助叶丽管理。2、10月1日公司以前的收入均归原动岚股东所有。叶丽不得主张权利。3、叶丽承诺和张海龙一起对已经购买会员卡的会员进行后期服务。对股权生效后的公司收益每月进行利润划分:按照叶丽60%张海龙40%分配。4、公司管理方面由原动岚帮助叶丽进行管理,等叶丽了解行业管理后由叶丽做管理主导,原动岚做辅助工作。5 郭艳荣在原公司账户上预留18万作为周转金,进行转让合同前发生的采购制作的给付(也即是过去的债务原动岚股东自己承担)。叶丽承诺支付完后剩余款项归还郭艳荣。6、动岚总公司开店使用的公用路演音响设备由原动岚股东方拉回北京。7、应叶丽要求,郭艳荣为合资动岚添置高温瑜伽设备和现场座椅,设备款在此后分成中由合资动岚逐步返还郭艳荣。8、原动岚垫付的43.9万两店预付房租和押金,股份动岚在日后的经营中逐步返还给原动岚股东。但是要叶丽签署合同时她对我说:你还信不过我吗?你不是等着开业呢吗?我今天钱都拿来了,咱们先赶在节前把法人变更了,再回来签合同。不然不能在十月一开业了。由于我过分信任叶丽,他们又先行支付了我118万元转让费,所以在没有签署合同的基础上,办理了工商转让手续。法律上承认了叶丽的法人身份,入股后叶丽开始撕破脸皮,不肯签订谈好条件的合同,她对我说,你俱乐部这个硬件没弄完备那个没弄好,于是又让我掏出近10万元增加了健身俱乐部的各项设施,之后又说我现在钱都给你们了,没有钱交房租了,因此,我之前垫付的43.9万不能立刻给我,约定在以后的经营中按月支付给我。之后她还是不签合同,三天两头找我们北京派去员工和领导的毛病,陆续开除和让我撤回了公司以前的领导和员工,更过分的事是叶丽和她老公又因为店长跟他们理论不能强行降低员工工资的事动手打了北京派去的店长赵月东。随后赵月东等人和北京的员工基本都辞职或返回了北京!之后所有原员工都被找茬辞退、开除,最后以工资待遇极低的方法,让当时几乎所有的原始员工离职!员工和我们的感情很深,知道我们一家是好人,临走时很多人都哭着说,叶丽夫妻真是人神共愤,你们真是瞎了眼,怎么把这么好的店转给了这样的人?看她怎么对我们的,以后就怎么对你们,而且你们和她有利益关系,以后肯定会加倍对你们!当时我们还不以为然,谁知真应了员工们的话。最后将我方所有员工挨个清除,重要领导全部换成她自己人。我方就剩下我弟弟郭彦生,我弟弟仅仅知道新力店存折密码,存折在叶丽手里,两人配合可以取到现金,后来由于叶丽只花新力店的钱,不往里存钱,我弟弟要求支款应双方都要支取,而促使叶丽记恨报复他不听话,连2个月不给他发工资,连他也都排挤掉,从法人手续变更到次年7月我们多次找她签署合同,叶丽一字不签,遇到我就躲,就不提此事,最后也终于实现了将我们踢出了公司,独霸了公司,当时2家店每个月的流水都在35万左右,盈利都近20万元。之后叶丽不分红利,不报业绩,不报账。而且从2010年2月到2010年10月强占了我们原来的宿舍白住7个月才让其员工搬走,欠了我们7个月的房租没有给,共1.4万元,搬走时还将我们私人房间(不算作宿舍)的床铺和我大儿子留在屋子里的衣物,服装,攒了十来年的健身光盘和资料(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一并拿走(这算不算侵占!)。宿舍能拆能拿的全部搬光。
叶丽夫妻表面上花了120万元买了2个店,但其实让我们垫付了43.9万的房租没有归还,等于才花了73万元,就侵占了我们四百多万元的财产。
&& 之后我儿子张建因为此事多次和我吵架,埋怨我不经他们同意就卖店,以至于中了别人的圈套!我们想通过法律解决此事,于是我决定去北海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起诉失败,大病一场]
2010年7月我再次来到北海和叶丽做最后谈判,我们提出或者我们退出公司,或者他们退出公司,我们退她钱,但叶丽夫妻又耍起无赖,说要退你们退,我一分钱不会给你们,让我退出,我不退。你们也不准卖掉股权,对着我说你必须听我的否则我让你所有财产全部充公,之前我在和叶丽夫妻接触时就听叶丽丈夫高耀滨说他们在本地公检法都有他们博白的老乡,关系很硬。我终于确信遇到了流氓地痞,就打算找律师起诉二人,当我们咨询北海律师过程中,一位本地知名律师说:你们说的是这个叶丽吧, 我这刚帮一个福建大姐因为买房子代理费的事跟她打了一场官司,稳赢的案子竟然输了!另外我又想起了以前叶丽夫妻跟我说的话:我们2万元起家在北海做房地产,才2年,现在已经拥有了几千万资产。(叶丽83年出生,叶丽丈夫高耀滨78年出生),想起这些,我才恍然大悟,难道叶丽夫妻二人是本地骗子,就是靠勾结公检法、钻法律空子侵占他人财产发家?多方咨询后由于我们证据不足,公章,会员资料,财务都把在对方手中,律师说打了也白打白扔钱,根本不可能赢!到法院,法院说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到公安局,公安直接说是经济纠纷把我们赶出来了!万般无奈,痛心疾首的我在2010年8月决定放弃公司,将剩余的公司股权转让第三方,彻底离开北海这个伤心地。但是叶丽不同意转让,也不配合股权转让登记。最终我争不过本地人,只能吃亏离开北海,决定跟叶丽老死不相往来!回来之前我由于精神受到极大刺激就已患上了抑郁型幽闭恐惧症,但不敢和家人提起,怕家人冲动,于是几经周折换着汽车7天才辗转回到北京,回来后因多年积蓄投资的公司被骗一空,奋战了一年的两家旺铺全都给叶丽夫妻这2个骗子占有,因此我大病一场,在医院躺了一个月,检查的结果是,精神抑郁症,冠心病,高血压,脑血栓,我的身体衰老了近10岁。但是想起这事,我还一直安慰自己:我是学佛的人,我上辈子欠了他们的了,所以这辈子还给他们。而且这事也不再向任何提起。也不准他们提,就当没发生过。
[含冤入狱受辱经过]
哪知道两年后,我和我小儿子张海龙竟然被北海公安以职务侵占罪在网上通缉,并于2011年8月23日在我家中被公安抓了网逃!之后含冤被拘41天。公安民警在接我去北海路上听到陈述大吃一惊,亲口跟我说可别弄了冤案,也亲口承认知道张海龙是不该抓的。在火车上警官徐某告诉我以前的周局长是叶丽认的哥哥,我这个案子是局领导督办的案子,我知道他在暗示我识相点。警官徐某就代表叶丽夫妻向我提出了和解条件:40%股权、70万现金、北海一套5层小楼价值按购买时的价格90万估价。这就是说实质上跟我要的是巨额财产!40%股权价值80万元(同时放弃3年的股东红利,我们预计3年股东红利属于我们的至少在120万元),五层小楼现在市价在120-150之间、70万的赔偿金,总价值是450万元的利益!!她告我才告我侵占一百多万!而又让我交出价值四百多万的和解金?这是什么?是赤裸裸的敲诈!警官告诉我和解了就放了我,他会把所谓的侵占数额降低到几万!然后就没事了!我这个人不大懂法律,不知道和解就是认罪,案件就是坐实,更本不可能撤案放了我!我又信佛,认为自己估计上辈子欠叶丽了,这辈子这样还她,但是我告诉警官:“我不欠他们夫妻任何东西,也绝对没有侵占公司财产,是他们霸占了我们的财产,但是我不恨他,我把她当女儿一样,我愿意出钱换自由,息事宁人。”于是警官帮我约叶丽丈夫高耀滨到了北海就来谈和解。到了北海,公安先将我无辜的儿子送进看守所,留我在公安局等着和叶丽和解。次日,在北海公安局大厅我见到了叶丽的丈夫高耀滨,经过谈判,和解条件基本上和在火车上的不变,这可是我辛苦一辈子的血汗钱。 我说:我欠你这么多钱吗? 高说: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别说欠不欠钱,你的事不是拿钱来衡量的。我说,我不欠你钱,但是我愿意出钱了事,但是和解前提是必须撤案,还我清白。高耀滨说撤不了案,我儿媳也告诉我公诉案件不能以当事人的意志而撤案,我赔了钱就坐实了案子,然后就成了认罪,赔钱之余还落下了职务侵占的罪名!这绝对是我们不能接受的!和解没有成功,公安恼羞成怒,不顾我的心脏病和精神病,将我投入看守所!并拒绝了原本符合取保条件的取保候审!之后,在接下来的三十多天里,警官们不调查案件真相,而是每日都是对我威逼利诱要我同叶丽和解,接受叶丽夫妻的条件,承认侵占叶丽财产,并进行巨额赔偿。
我实在冤枉,叶丽本人实际上3年来事实上全盘占有了公司,伪造当初的转让协议,将3年的公司所得(预计200万元)据为己有。而今天恶人先告状,尽然将我诬告入狱。而在我被北海公安刑事拘留这段日子里,办案警员不是按照刑事诉讼法要求办案,没有积极进行我有罪和无罪证据的收集,而是成为了叶丽的和谈代理人,一直跟我讨价还价。我们提出对账,公安也没有接受!
我年近60,有高血压、心脏病、还有幽闭空间恐惧症,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是在我不接受和解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拒绝了律师为我提出的取保受审申请。我一个身患重病的老人,在拘留所度过了41天不眠不休的痛苦日子。精神几近崩溃。 在我被拘的过程中我了解到,本地公安的部分腐败分子就是习惯性刑事立案为本地人追讨民事债务,从中渔利!而我这个案子还是领导督办的案件!
在41天的拘留里,我一直喊冤,又害怕公安打我,所以又只好一面跟他们讨价还价和解条件,我很明确告知办案警员,当时被欺骗,所以留下了对我们很不利的证据,如果按叶丽的主张,其出资120万元购买了公司60%股权,按此比例分红,她入股前的258万元会费的收益是154.8万元,不但收回了出资,赚取60%的股份,还能拿到34.8万元的分红,之前,公司欠股东个人的债权也不用偿还。按此逻辑,我们让人入股,让他当大股东,还要给他34.8万元& 这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再说我们还有200万的投资没有收回。事实真相只有一个,我们被别人欺诈了。
公安通过查证是可以还原真相,还我们清白的,而当年对转让事件知情的店长和会计在我被拘后都被我的家人请到了北海来做证。可是公安一直只顾谈和解,根本不调查取证。直到已送审查批捕时候,预审才匆忙找到会计让她出具证言。最后检察院做出存疑不捕决定,将我取保候审,我才捡回一条老命。从2011年9月30日取保候审至今,我一直在北京接受治疗,41天的拘留,对我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我的心脏病日益严重,精神衰弱,脑梗塞程度更加危险。前些日子险些中风,送到医院抢救。才渡过难关。
[公安再度刑拘证人]
我一直说:我是个信佛的人,我不和他们计较,就当我上辈子欠他们的吧,叶丽夫妻这样的人早晚会遭到报应,早晚要下无间地狱,同时这事对孩子也是件好事,我一辈子才遇到一次的冤枉,孩子们这么年轻就赶上了,以后孩子要走的路还很长。对此事尽量闭口不谈,一谈就又是发病住院。原以为这事就此罢了,而事实又让我们出乎意料,受到惩罚的不是他们,而是我们全家。得到报应的不是坏人,而是被无辜冤枉的人。
2012年新年的正月十五,叶丽夫妻,又打电话给我,说:你别忘了你是什么身份,不交给侵占我们的钱还让你进去。我说,你以为公安局是你家开的呢,你这么说那就让公安来解决吧,之后又被气病了一场。
就在2012年4月21日 原公司的会计也就是替我作证的会计周昆萍竟然在广东被北海公安网上通缉,并捉拿归案,理由竟然是职务侵占罪的共犯!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实!老百姓的人权遭到如此践踏,以后谁还敢面对真相,谁还敢做证人。岂不是谈公安色变,人人自危?!!
北海经历了四位律师伪证罪的事件没有得到教训,在我的案子里,竟然上演谁作证就抓谁的一幕。公安在抓到会计后就一直诱供,在最后预审阶段竟然被连续审问,变相刑讯逼供!整天审讯,辱骂,不让吃饭,让周昆萍的精神受到很大的伤害!最终诱骗周坤萍签署了撤回证言,对我不利的口供,而且口供竟然是民警徐旺等人提前就拟定好的,和会计周昆平说的完全不符,经过41天的拘留,最终检察院没有对会计周昆萍批准逮捕。将周昆萍释放
& 到今天为止,公安仍在劝我们掏出巨额赔偿金和解。(1.赔偿对方40%股权价值80万元 2.同时放弃3年的股东红利,我们预计3年股东红利属于我们的在120万元,3.一套价值150万的房子,4.70万的赔偿金) 并警告,如2个月内不和解,将抓我们当时的出纳郭彦生(我弟弟)和管理人员(我大儿子)来威胁我,并暗示所有当时在的人只要来作证那就是周昆萍的下场,现通缉来关37天再说!他们明知我们是冤枉也不肯正视自己的错误,查清事实,严惩坏人。维护法律的公正!这北海司法如此黑暗。公安人员竟然勾结本地人打着法律的幌子堂而皇之的侵占外地投资人的财产!进行人身自由的限制!满足自己肮脏的贪欲!多么可怕!法律竟然成为了坏人谋取非法利益的保护伞和有力工具!
[对方再度威胁交出财产]
& 2012年6月12中午 叶丽夫妻又相继给我打电话,说:你必须交出侵占我们的财产,别忘了你是什么身份,不交下次还要让公安来解决(抓人),我被气的当场差点晕倒,电话完我差点中风,现在我又被送至医院。叶丽夫妻同时制造舆论说我们终于被绳之以法,我们是骗子!以下是对方向社会、向公司、向公安散布的舆论:
1.我是骗子搞传销的,所有钱都是搞传销赚的,现在又侵占了他们的钱——我一个40多年的老党员,曾今的干部,虔诚的佛教徒,从不杀生吃肉,从来都是吃亏让人的人,名声就这么毁于一旦。
万块钱——其实是当初我弟弟被逼走时,仅仅知道新力店存折密码,而存折在叶丽手上,他怎么偷公司钱?事实是叶丽他们只花新力店存折的钱,又不给我们分红利,还将我
1.们排挤出了公司,存折是我名字开户的,所以我就挂失了新力店的存折。但是没有动里面一分钱,我说什么时候叶丽跟我们对账分钱,什么时候拿出来。这个事实警察可以通过银行查询。而民警徐某却一口咬定我舅舅就是偷了这个账号的钱。 2.我大儿子张建是小偷:因为他将他们的音箱搬走了——谁的音箱?这音箱是我在北京买的,用了4年,那里开店就搬到那里。他拿走自己的东西需要谁同意?!是偷?!叶丽欠了我1.4万块的房租,偷了他所有的衣物和健身资料。我们还没找她算账,竟然成了小偷。民警徐某也威胁说:张建偷了叶丽的音响要抓他进去?真让我明白了一句话:颠倒是非 看到这里,敢问下:公安局是他们家开的吗?他想抓谁就抓谁?还有法律吗?难道这就是公道?这就是天理?这就是报应吗???到现在我终于相信了,这世界就没有报应,如果有也只是人报,老天是不会给你报应的,你不努力争取世界是不会给你公道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才打败万恶的小日本。而不是天天在家喊报应。我们必须要行动了。不然就真的冤死了,死了还要被人指着骨头骂:看:这就是小偷,骗子,他们一家都是搞传销的。他们一家都是骗子! & 介于之前对方威胁后,马上证人周昆萍被抓的事实,现在对方又再次威胁,我们一家老小万分惧怕和愤慨。因此求助领导关注、求助媒体。将此事公之于众,我们相信,世界还有天理,相信必定有人会为我们伸张正义。相信国家的法律是惩治坏人的。我们拥护党的领导,相信能有人站出来惩治这些国家的败类,不法之徒。 [叶丽的连环计] 第一计,套近乎拉近距离,赢得好感!我初到北海,跟叶丽买房,她见我来自北京, 感觉我有钱,就跟我套近乎。对我特别好,对我车接车送,接我去她家里吃饭,煲汤给我喝;还帮忙跑关系,办理证照,特别是帮我解决了消防验收问题,她亲眼看着我的健身俱乐部从0到有干起来,亲眼看到回收了两百多万的投资款。叶丽总在我面前夸耀自己多能干,在本地多有关系,我感恩于她如此对我,心里很喜欢她,她说你没有女儿,就把我当北海的女儿吧,以后来北海就来我家我伺候你。我非常感动,也真心想,当她是女儿吧。 第二计,买房时,故意让我从公司账上直接转账到她个人账户,落下今天被告挪用公司财产买个人房产的证据!2009年5月15,我跟叶丽买房需要付款,因为我之前替公司垫付了43.9万的房租和押金,现在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使用了,公司还给我个人后,我就可以卖房子了,可是叶丽对我说直接从公司账户划到我账户上就可以了,当时的会计周昆萍一口拒绝,说这个不可以的。不能用公司的钱买个人的房,而银行业不会给办的。叶丽说,你们不懂,北海这里可以这么办。你又是自己的公司自己的钱,不用那么复杂,直接转账就行,我银行有人可以办。我很信任叶丽,也没多想,就说行吧,于是叶丽带着我和会计到银行找人办了手续。现在回想才知道是她步步设下的圈套。落下了一个用公司钱买给人房的证据。 第三计,挑选时机,先变更法人、再行毁约。 2009年9月24日,叶丽有意入股,基于对她的信任和能力的肯定,我同意了她入股合作,口头谈定了入股条件。她直接先付我118万,然后跟我说,你既然跟会员约定10月1日必须开业,那咱们在国庆放假前先把法人和执照换了吧,回来咱们慢慢签合同,不然会影响正常开业,对会员没有交代;我太信任她了,也怕不能及时开业,就同意了,在9月25日,叶丽先办理了工商局的法人变更手续,确认了他的法人资格。她说工商的就是变更手续用的简单协议,我们回去签一份我们约定的内容的合同,你放心吧。结果回来以后叶丽直接翻脸,找尽借口不肯跟我签订先前约定内容。 第四计,入股进来,搅浑水,耍手段逼走原股东,全部霸占公司。入股进来后叶丽夫妻逐步开除了我们原始员工,对我们要求签合同一事置之不理。经过长达一年的拉锯战,我住院3次,病情一次比一次严重,是在跟他们消耗不下去了,叶丽不报帐、不分成、不退股、也不准我退股。我实在无奈只好放弃北海公司含恨回家!到今天为止,长达33个月,叶丽没有对我们进行一次报账和分成。对我们的要求也是置之不理的!所有收益均被她侵占! 第五计、伙同公安腐败分子,扭曲事实,将我职务侵占立案,刑事拘留后进行敲诈。在我被刑事拘留后,公安腐败分子和叶丽高耀滨夫妻口径一致,咬死我是职务侵占,跟我敲诈450万左右的和解费:一套市价在130-150万的独立小楼,价值80万的40%股权,33个月近120万的红利、70万现金。多么可怕,想自由,就给钱! 现在人在公安,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申!面对全家人、公司相关愿意做证的人挨个被网络通缉刑事拘留的威胁,我何去何从? 由此可见,叶丽在侵吞我的财产过程中是步步为营、步步设陷,我是防不慎防掉进了他的陷阱!而今有公安为虎作伥,我难道就只能含冤莫白了吗!!苍天啊!那里有公道!青天在哪啊!谁来救救我们。。。。。。 & [办案民警的黑手]: & 在我们的整个案子中,公安腐败分子多处没有依法办事! 1.& 职务侵占罪是公诉案件是不能以当事人的和解为撤销案件条件的,公安一直组织我们和解,所谓和解就是接受对方的条件,赔偿对方40%股权价值80万元(同时放弃3年的股东红利,我们预计3年股东红利属于我们的在120万元),一套价值150万的房子,和70万的赔偿金,总价值是450万元的利益,这是我半辈子的资产,感问这样的和解是否符合道理? 2. 我的所有联系方式原告均有,而我们一直住在北京,没有改变过住址和联系电话。何来逃跑一说,为什么没有通知过我们配合调查就直接将我变成了网上通缉犯?我犯了多大罪符合网逃资格? 3. 我已经归案,不属于流多结人员,两周之内就应该释放或者送批捕,可是公安人员对我的拘留时间是37天,刨去路上5天时间,我一共被拘留了41天之久,原会计周昆萍在当时作证时也提供了住址和联系电话,一直住址和联系方式也没有改变,没有接到任何配合调查的通知就变成了逃犯!之后被当作多次作案人员延期侦查拘留! 4. 民警 片面相信叶丽夫妻的话,认为是我们侵占了他们的财产,更可笑的是,公安在审理会计时居然说,你知道郭(我)的钱是哪里来的吗?她是在北海搞传销赚的钱,意思是你们就该把钱放这里。你们是冤枉也是活该。他简直是要打土豪分田地一般理所当然!! 5. 民警 和对方用流氓下三滥的手段,欺负有病的老人,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你是要命还是要钱?要命就和解(交出财产) 6、公安领导给这些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将经济纠纷刑事立案,一直督办案件。让整个案件不能公正办理。没有利益他们这么猖狂?!一个多么简单的经济纠纷,从2011年8月到现在也没弄清楚。 国家的法律是健全的,可是在人治的状态下法律早就改变了原来的面貌。北海,这样一个法律盲区,天高皇帝远,无人问津!!外来投资人员不是被传销骗了,就是做生意被本地人吭了,满腔热情投资北海,竟然锒铛入狱,前途未卜。要就是家产散尽,无法回家。如此的投资环境伤了投资人的心,如果不能严肃纪律,肃清北海公安内部的不法分子,还北海司法系统一个公正严明氛围,还北海市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树立老百姓对北海市的投资信心。那北海经济永远都不会真正活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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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下去转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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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绝不容忍有这样的恶霸在作乱,
那太影响社会的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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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国家能够多多重视这件事吧,也能给人们一个放心的理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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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凭自己的良心做事的,不能仗势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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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楼主讨回公道,
不然会有更多的人遭受类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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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社会真的是有点乱,什么也不按规矩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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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无法无天,朗朗乾坤竟有这等违法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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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坏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了。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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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8楼的发言:
真是无法无天,朗朗乾坤竟有这等违法之徒
在法制不很健全的阶段 这样的案子还真是屡见不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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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荒唐,难道这就是当今的社会风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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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的思考,
总会有解决的办法的,大家都来顶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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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做,天在看,
有些人需要收敛了,小心留下千古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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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震惊啊,还有这样的事?
要是我们这早给绳之以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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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这种黑社会行为的人渣,社会才能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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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一不儆百!不杀不解决问题!
以后犯罪可是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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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老人也不放过,他们
还配做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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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的无奈,法治社会的无奈!
人性的悲哀。社会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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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情太没有天理了,
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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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黑暗啊!都是内幕啊!这
一定不能服,还有天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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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稀奇的,中国这么大,小地方又那么多,怎么可能管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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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请你停止枉法的脚步!
&&我于2011年3月14日在全国文明城市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诉前夫在离婚前隐匿财产官司刚刚被(2011)张民初字第0506号民事判决驳回我的诉讼请求。诉讼中,从法官给我的被告和中国银行张家港支行所提供的证据中不难发现它们不真实,例如由该行提供的被告1997年10月5日填写的人民币长城信用卡(个人卡)开户申请书,以及其他证据表明该信用卡申请后第四天就开始交易使用,开卡保证金上印章有假,加盖的转讫章与同期同业务凭证上不同等,为此我于10月20日依法提出申请对十份证据就其文书印章形成时间进行司法鉴定,经过努力,法院终于同意鉴定。鉴定受理后近半年即2012年4月18日法院给我一份通知说“本院决定以扫描取样方式进行鉴定”,扫描件如何进行文字及印章形成时间鉴定?这明显与鉴定常识相悖!
2012年4月24日司法部上海司法鉴定中心人员仅仅能在银行事先准备好的8本传票中进行选取扫描,并无法取到证据中97年10月7日盖有“中国银行张家港支行信用卡部业务公章” 的样本(注意印章内容就很可疑),难道一套有关鉴定的造假材料已经制作完成?但因为是假的,所以还是有漏洞,没有再仿造几份盖有这个印章的其他单据,以致于提供不出来。
当我2012年4月28日书面表明“要求进行鉴定”并于5月初向苏州市、张家港市委领导蒋宏坤、徐美健、法院张玮院长等反映相关情况后,5月17日下午在法院做“质证笔录”的我拿到5月10日法院成文的通知:“终结该鉴定”;我随即在21日送终结司法鉴定异议书给陈法官;29日突然接到18日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无疑是枉法匆忙的决定!
法院一方面不判断明显有问题的证据,不强制要求离证据更近的被告提供新的佐证材料,视我提交的新证据于不顾。进入鉴定过程后,法院还完全迎合银行掩盖其作假痕迹,直至枉法匆忙决定“终结该鉴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被告与银行方有无串通造假,法院有无不公已是不辩自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如此默契地刻意隐瞒真相的事情就发生在518他向市人大常委会请辞)离任前一两天,被告妻子在外扬言说:“已经全部摆平了”, 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这其中的问题,难道被告妻子所言是真的?是否还有经济违法以及腐败行为与本案有关?
&& 我们现在已经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继续向最高院、银监会(上次反映的问题张家港市银监会未敢给出书面回答)等反映,请海内外网友给予转帖讨论、支招,如何让真相暴露、法院公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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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江湖。社会险恶。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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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公正的吗?是为老百姓伸张正义的吗?这些真的需要深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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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无法无天,朗朗乾坤竟有这等违法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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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这种人必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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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表评论,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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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法官本身就比土匪还坏还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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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禾日当午,啥都不靠普。闲来没事做,不如交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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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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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无法无天了呢.
网易论坛,天天相伴
认识到了玻璃瓶包装的好处,以后要用玻璃瓶包装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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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哪有公道呀?我是你,就报个炸药包和这狗日的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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