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本书详细记载了大跃进的影响力就是一些数据,要写中国近代史纲要论文论文,老师要求写文献的作者作品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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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记忆”的中国历史文献纪录片分析——兼谈【探索·发现】栏目.pdf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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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献纪录片是纪录片中的一种重要类型,它将现代传播技术与历史文
献相结合,通过对历史与现实的建构,继而承担一个民族的集体记忆,是其作
为历史文献纪录片的重要价值所在。中国历史文献纪录片从1927年诞生到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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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关于夸父之死,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说夸父追逐天上的太阳而渴死;另一说乃为应龙所杀而致死。奇怪的是,这两种说法都出自于同一文献《山海经》中;在同一文献中记载同一个人在死亡这一具有生命意义的主题时,出现了矛盾,这种情况恐怕也不多见。那么,我们该如何来解决这两种说法之间的矛盾?通过审视“夸父逐日”这一经久不衰的旷世神话文本,我们能够获得对先民或先民之处社会怎样的一个认识?“夸父逐日”神话究竟又有怎样的一种意味?这些都是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作者深知拙笔难尽述孟文之美,疏漏之处,还请方家教正。  【关键词】“夸父逐日”;祖先崇拜;意味;悲剧意识一、有关夸父两次之死的相关文献  关于夸父之死,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且都出自于同一文献《山海经》之中。  《山海经·海外北经》是这样记载的:“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1]这就是说夸父追天上的太阳,最后渴死了。  与之不同的是,《山海经·大荒东经》则记载:“大荒东北隅中,有山曰凶犁土丘。应龙出南极,杀蚩尤与夸父。”[2]也就是说,夸父不是渴死的,而是为应龙所杀致死。  《山海经·大荒北经》则综合两说,曰:“大荒之中,有山名成都载天。有人珥两黄蛇,把两黄蛇,名曰夸父。后土生信,信生夸父。夸父不量力,欲追日景,逮之于禺谷。将饮河而不足也,将走大泽,未至,死于此。应龙已杀蚩尤,又杀夸父,乃去南方处之,故南方多雨。”[3]  早在东汉时期,郭璞就夸父之死的前后矛盾提了出来,他说:“上云夸父不量力,与日竟而死,今此复云为应龙所杀”,并加以解释“死无定名,触事而寄,明其变化无方,不可揆测。”[4]  显然,一个人不可能死了之后,再来死一次;或者说第一次死的时候没死成,后终究是死了,这也说不通,当然文献中没有这样明确的记载。从现有的文献来看,夸父确实死了,而且还不只死过一次,但现实是不允许一个人死了一次之后再来死一次。在同一文献中记载同一个人在死亡这具有生命意义的主题时,却出现了矛盾,这种情况恐怕也不多见,那么,今天的我们该如何来解决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夸父逐日”这一旷世神话,又会让我们对先民或之所处社会增添怎样的一个认识?这些都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二、夸父为什么要追赶天上的太阳?  让我们再来看看“夸父逐日”神话之文本,从文本中,我们不难发现:夸父不仅具有人性的一面,同时还具有神性。  (1)对于“入日”的理解:  “夸父逐日”神话之文本中,有“入日”两字,对这两字主要有两种不同理解,一说是夸父进入到太阳里面去了;另一说是“日将入”,就是说太阳快下山了。显然后一说更具有说服力,更符合文本,因为后文说“渴,欲得饮,饮于河渭”,就是说他得饮水“于河渭”,那么他没理由不在地之上;后文“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亦证实这一点。这一理解有助于帮助我们理解夸父他具有人性的一面,他终究是渴死了,是人而不是神才会渴死。  (2)对于“化为邓林”的理解:  显然,先民在创造这一旷世神话的时候,不乏有矛盾之处。夸父终究是死了,但是他死的又极为不同寻常,他“弃其杖,化为邓林”,“邓林”(一说桃林)有多大?曰:“弥广数千里焉。”[5]这似乎在告诉我们,夸父他不仅仅是个现实中的人,而且还是神,在他死后还能化为数千里的“邓林”。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从这一“夸父逐日”神话之文本中得到一些启示:首先,夸父在死之前为子孙留下一笔巨大遗产,即数千里“邓林”,为子孙解决吃饭问题。显然,这一贡献巨大。“民以食为天”则能突出饮食产业对那个时代的先民来说,极为重要。因此,人们为了纪念他,称其所在的国家为“博父国”(一说夸父国)[6]。  (3)夸父为什么要追赶天上的太阳?  我们已经知道,夸父在死之前曾留下巨大遗产,以至于人们为了纪念他,称其所在国家为“夸父国”,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夸父为何能作出如此之贡献?  其实“夸父逐日”之文本已经告诉了我们的答案。从前原始先民没有计时工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他们的生活规律,而他们则能从太阳东升西落的自然现象中体会出时间的先后与早晚。遂我们不难发现,“夸父逐日”神话,不是说夸父在追赶天上的太阳,而是在追赶时间,同时间赛跑。杨公骥先生也认为,夸父这位“神话中的巨人”,“是在和时间竞走。”[7]这就不难理解,夸父在死之后,能给子孙留下数千里“桃林”。  “夸父逐日”之神话,具有人神两性质,且神性居多;但是,在这众多神性外衣之下,我们依然能够窥视出他人性的一面。三、如何解决“夸父逐日”渴死与死于应龙之手的矛盾?  首先,我们要充分的认识到,“夸父逐日”之夸父与“应龙出南极,杀蚩尤与夸父”之夸父是同一个人,《山海经·大荒北经》试图将二说整合,便是一个佐证。那么,怎么来看“夸父逐日”渴死与死于应龙之手的矛盾呢?  当然,也有学者曾试图想解决此矛盾。东汉时期的郭璞注这样解释道:“死无定名,触事而寄,明其变化无方,不可揆测。”[8]袁珂先生在引郭璞注说,“郭以玄理释神话,未免失之。”[9]《中国神话研究ABC》作者玄珠(沈雁冰,笔名茅盾)则认为,“夸父逐日”之夸父与“(应龙)杀蚩尤与夸父”之夸父不是同一人,“‘从那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及‘弃其杖,化为邓林’而观,夸父的巨伟多力,也就和希腊的巨人族差不多。”“‘夸父’是一个族名,等于希腊的提坦。”[10]袁珂先生对此表示认同,他说“概夸父乃古巨人族名,非一人之名也”,[11]且“以义求之,盖古之大人(夸,大;父,男子美称也。)”[12]认为夸父非一人的观点,本人实不敢苟同。我的老师张立新先生也曾试图解决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他在一篇名为《夸父是谁?》的论文中曾这样做出这样的猜想:  “涿鹿之战后,夸父一身血污,死里逃生,“伏尸百万,流血漂橹”的恐怖场景让他惊魂不定,手沾的鲜血怎样也不能洗净。他在荒原中如死尸般游走,不知身在何方。……大约是某个早晨,他从噩梦中惊醒,抬头仰望苍穹。早先,他从未认真地面对过、留意过这个虚空。太阳出来了,红红的,圆圆的。阳光下的世界既丑陋又美丽。阳光照在夸父身上,照着他身上的血污,似乎要把那血污一点点舔去。冰凉的肉身慢慢有了暖意,这种暖意渐渐及于内心深处。就在那一刹那间,夸父有了一种沐浴神恩的感动。他知道自己获救了,他因这种感动落下了眼泪。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流泪。让他感到惊奇的是,眼泪不仅浇灭了他心中那复仇的烈焰,也洗净了他身上的血污。他从地上站了起来,迈开大步迎着太阳跑去。也即从那一刻起,原先的那个夸父真的死掉了,一个新的生命开始了自己的人生旅程。”[13]  从这段文字中不难看出,“夸父逐日”之夸父与“(应龙)杀蚩尤与夸父”之夸父是同一人。夸父大概是参加了涿鹿之战,然而他很幸运,他活了下来。战争的血腥杀戮使夸父清醒的认识到人的生命意义的价值,不是战争的杀伐,而是有着比战争,比杀戮更为重要的东西,等着他去追求。夸父在这场战争中并没有真正的死去,死的只是他从前狭隘的精神追求,正如张教授在论文的开头所说的,“(夸父究竟是谁?)是一个神话学、宗教学、诗学问题,解释学问题”。[14]张立新老师把有关夸父的神话并为一人名下,这是比较符合史料的。但他对夸父的两次死亡的理解,本人也不敢苟同。  从现有掌握的材料来看,夸父的确是死了。他是原始先民中的一员,是人,是一个自然意义上的人,既然是人,就免不了生老病死。然而,本人认为,夸父不是死于所谓自然意义上的生老病死,而是死于应龙之手,是“以兵败而被杀”的;而且,文献《山海经·大荒东经》和《山海经·大荒北经》把夸父的死与蚩尤联系在一起,似乎可以肯定地说,夸父因战争而死,“盖夸父与蚩尤同为炎帝之裔,在炎黄斗争中,蚩尤其兵为炎帝复仇,夸父亦加入蚩尤战团,以兵败而被杀”。[15]这也说明,夸父死于应龙之手。而夸父死于应龙之手这一事实,则说明它更多具有史实性。  既然夸父“以兵败而被杀”,为何又有“夸父逐日”渴死之说呢?根据前面对“夸父逐日”神话分析,我们知道,夸父在死之前曾对子孙做出巨大贡献,以至于他所在国家的子民怀念他,遂纪念他,而且把他们所在的国家改为“夸父国”。试想一下,一个对“夸父国”做出巨大贡献的夸父,一个为人们所崇拜的夸父,“夸父国”所在的子民会以这样的心态接受夸父死于异族应龙之手?我想,这在具有祖先崇拜的原始先民看来,于情于理也难以为人所接受。他们更多地认为,夸父是为他们日月积劳,终致累死,渴死的。所以,在“夸父国”的子孙看来,数千里的桃林就是夸父日月积劳,终致累死,渴死的佐证,于是创造了“夸父逐日”这一旷世神话,从而既赋予夸父于神性,又赋予夸父于人性,且神性大于人性。而“夸父逐日”这一旷世神话被创造之后,概为人所采集编撰,遂得以流传至今。而“夸父逐日”而渴死这一神话文本又与应龙杀夸父这一神话文本出现矛盾,遂《山海经·大荒北经》综合两说。从这也可大致看出,概先有《山海经·大荒东经》夸父死于应龙之事实,而后有《山海经·海外北经》“夸父逐日”之神话,最后乃有《山海经·大荒北经》综合以上两说。四、夸父逐日:一种有意味的形式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把有关夸父两种不同死法的相关文本看作是相互独立的载体,同时,他们之间有些地方可以相互印证,文献本身并不矛盾。“夸父国”所属子民创造了著名的“夸父逐日”神话,并且具有神性的夸父最后也逃脱不了一死,这究竟有怎样的一种意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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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时下的话来描述50年代和80年代的中国美学,称之为“美学热”,丝毫不为过分。甚至当下热门的经济学,也比不上当时的美学。学者们曾经宣称:“美的本质是人的本质最完满的展现,美的哲学是人的哲学最高级的峰巅。”(李泽厚:《康德哲学与建立主体性论纲》)美学在当时几乎成为知识分子的“全民话语”,远远超越了自身的学术界限(这还不包括姚文元之流的“照相馆里的美学”之类狗屁文字,而是仅就严肃学术研究而言)。从外在的现象来看,大学的美学课堂“站”无虚席,人们狂热急购美学书籍,美学论争随处可见,美学在中国产生了一种近乎宗教性的魔力。在这个背景下,不仅全国许多综合性大学设有美学课程和教研室,而且一般理工科大学、学院也开设美学课程。从国家到省、市的社会科学院,几乎都有专门的美学研究机构。而中华美学学员会员人数之众,其分支学会之多,没有任何一个学会堪能与之争雄。每年中国出版、发表的美学新旧著述的数量,大概亦可为世界之冠。中国美学界这种出奇繁荣的景观,可谓世界罕见,许多西方国家的美学学者对这种现象都难以置信。就是在一些人大呼小叫美学“衰落”的今天,这种状况也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由此上溯到本世纪初蔡元培先生“以美育代宗教”的巨大影响,以及30年代朱光潜先生《给青年的十二封信》所产生的极其广泛的社会效应,人们不禁会产生一个诗意的联想:美学在20世纪的中国,就像秋天里北京西山的一片红叶,既美丽,又红火。然而,当我们稍稍沉静下来的时候,透过这种表面的诗意的灿烂辉煌,就会发现一些极不协调、甚至令人难堪的一面。比如,“美学”(aesthetica)这个词究竟是何人何时首先将其由日本引入中国,学界至今语焉不详。解决这样一个文字上的探源性问题,在今天并非不可能,也没有特殊的困难和障碍。我想,缺乏的是一种精神。这似乎又是一个象征:中国古典学术的观念和方法,至今与中国美学还缺乏一种内在的沟通。那么,这是否也从中国美学炫目的光芒下,揭示了美学在现代中国的另一种深层的走向和命运?从学术上说,30年代朱光潜先生的美学活动,只是在中国做西方美学的普及工作(后期朱先生的学术重心依然如此,只不过相对深入而已);50年代和80年代的“美学大讨论”,虽然规模和声势不亚于“大跃进”,其学术意义大概仅仅能与80年代哲学界的“真理大讨论”相比。论战中有所谓四派之分,实则只有一家(后来四大派的逐渐同一就是一个证明)。因此,今天我们除了向世人展示中国美学界机构众多的规模和研究、教学人员及其著作、文章的数字这些可以量化的“硬件”外,大概还要追问:100年来中国美学在理论上和学术上究竟建设了什么?具有哪些原创性的贡献?两年前,我的一个师兄弟、一个韩国留学生说,当今的中国美学就好像没有加好调料的菜一样,能减除饥饿,可是完全没有发挥这道菜的味道。所以,中国美学有必要进行彻底重构。他的这种对于当代中国美学近乎否定性的看法,类同另一个韩国学者的一个观念:“如果中国美学作为其基本概念提出美和艺术的话,这只能说明其把西方在近代开始形成的‘美(bearty)’和‘艺术(fineart)’之间的关系直接引进到中国。他们把‘beauty’和‘fineart’翻译成‘美’和‘艺术’之后,并把它们认为就是中国美学的基本概念,这无异于将为了帮助理解西方美学而设定的翻译词,直接接受为中国美学的基本概念。”(吴炳南《美学讲义》第493页,汉城大学美学系出版,1994年)毫无疑问,西方美学的中心概念“美”和“艺术”,是在西方思想文化的历史中演化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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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简要地分析了近年来许多学者对学术腐败概念的多种观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界定学术腐败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学术腐败;界定;广义;狭义 近年来,学界对学术腐败多有研究,有的从理论上进行剖析,有的对实际现象加以披露,也有的试图通过对学术腐败的概念加以阐释来归类学术腐败的种类,以便为教育行政部门更有效地杜绝学术腐败的现象或更有力地打击学术腐败行为出谋划策,提供依据。诚然,这些努力在相当的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必须承认,在学术界有关学术腐败的界定仍然众说纷纭,至今尚未形成一个相对统一的、权威的说法,致使人们在对学术腐败问题的认识上仍然比较模糊,在打击和处理有关学术腐败问题是不够得力。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在分析国内学者对学术腐败概念的有关论述的基础上,指出其不足或偏颇的地方,同时提出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界定学术腐败的观点,认为这有利于区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能加大打击学术腐败的力度、更好地起到教育人们的作用。
一、现行学术腐败的定义及不足 在国外,一般不采用学术腐败的说法。美国科学界把在申请课题、实施研究或报告结果中出现的编造数据、伪造数据和剽窃行为称之为学术越轨或科研中的不端行为(misconductinscienceorscientificmisconduct)。[1] 在国内,从20世纪90年代起,中国学术界频频出现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良知的行为,“学术腐败”的说法由此应运而生。学界对于“学术腐败”的界说也不尽一致,初步形成了百花齐放的局面。 李运传从学术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影响的角度进行探讨,认为所谓学术腐败就是学界中各种学术运作、学术活动中存在的不良风气,出现的严重腐蚀人心、败坏风气的歪风邪气[2]。郑良勤则针对学术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进行分析,认为学术腐败是指学界中一些集体和个人为谋求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在学术研究和学术评价中采取的种种非理性和不规范的行为表现[3]。而一位采用笔名为七犀鸟的作者将学术腐败界定为“天下文章一大抄,为了商业利益出卖良心,利用自己的学术话语垄断权欺骗民众”[4]。也有的学者如鞠德峰主张从职业道德的角度对学术腐败加以界定,认为“学术腐败就是发生在学术活动领域中的败坏堕落现象,其实质是学术工作者为追求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滥用学术工作职权、违反学术规范从而败坏学术道德的行为和现象”[5]。杨玉圣则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关于“学术腐败”的界说。这只是就目前学术界、教育界、文化界、出版界等严重存在的学风文风问题、学术道德败坏等现象的一种笼统的说法[6]。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工作委员会也认为,把学术界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笼统称为“学术腐败”并不科学,学风问题与腐败问题不宜混为一谈[7]。 综上所述,学界对于学术腐败在概念上的界定可以分成两大阵营:一是认为,大凡当今学界中泛滥猖獗,违反学术道德,违背学术良知的所有行为都可以用“学术腐败”一词来形容,来描述。对于这种笼统的说法受到了另外一些学者的抨击,由此形成了第二种观点。他们认为不宜轻易或随意将学术与腐败连成一词。学风问题是一回事,腐败问题是另一回事。两种观点的分歧点主要在于对于腐败一词的理解。持否定态度的人一般认为,在我国“腐败”主要是一个政治概念。通常把它定义为“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关键词是“公共权力”和“私利”(包括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即腐败和公共权力相联系,并以谋取私利为目的”。那么当前学界中许多学风不正现象、学术失范行为不应该用“学术腐败”一词来形容。笔者认为这两种对“学术腐败”的理解都存在某种欠缺。腐败原指有机体的腐败变质,后来便常借指人的思想、行为的蜕变、堕落,以及某些组织机构和制度的混乱、黑暗。就腐败的词义本身而言,腐败的特点之一是其蜕变性,本来好好的东西,烂掉了,变坏了。而在当今社会中,腐败的概念已逐渐政治化,一般用来指公职人员以权谋私的行为。从腐败概念的本意出发,学术腐败应当理解为学者利用手中的公共学术权利来谋取私利的行为。因此,我们认为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界定学术腐败更为全面而妥当。
二、学术腐败的广义与狭义之分界 1.广义学术腐败 腐败原义是指事物的腐烂败坏。腐是指机体发生了生理变异;败则指机体的生命力下降,日渐衰败。其本义所要表达的是有机体由于微生物的侵蚀滋生而分解变质这种现象,既指质变过程又指质变的结果。《汉书·食货志上》中的“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既是这种意思。腐败一词随着社会的发展涵义愈来愈丰富,现在不仅仅指事物的腐朽变质,也用来形容人的败坏和堕落或者制度、组织、机构、措施等的混乱和黑暗。 笔者从腐败一词的原义和延伸义的角度出发,认为学术腐败是指学界中一些集体和个人为了谋取利益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学术道德,违背学术良知的行为,即广义的学术腐败。其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其手段多种多样,其中以下几种最为明显: (1)抄袭剽窃。抄袭剽窃是一种极为常见的学术腐败现象。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你会不会抄”。有的采用“组装法”,找来相关主题的论文后,就剪刀加浆糊,东拼西凑,组装成自己的新成果;有的则是文章内容原封不动,文章标题稍作修改,文章作者则换上自己的大名;也有采用“洋为中用”的,将国外的研究成果,翻译过来,以自己的名义出版、发表。 (2)弄虚作假。弄虚作假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学术腐败。例如有的学者心浮气躁,没有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术研究中,但是为了达到预期成果,为了申请项目的结题,篡改实验数据和科学研究事实,凭空捏造或伪造成果所需要的实验数据或结论。有的学者为了能够在短时间内达到学术评定中所需要的论文数量,学者之间“互相帮助,利益共享”,甲写的论文或著作除了甲自己的名字外还署上乙的名字,而乙的论文或著作也同样署上甲的名字。 (3)低水平重复。一些学者出于某种利益考虑,对自己的学术产品不是以创新、以知识、学术领先为出发点,而是化旧为新,搞泡沫学术。现今高校一本内容相差无几的公共教材,教参书籍可能超过300种。高校教材也似洪水泛滥。它们出自不同的编者之手,由不同的出版社出版,但编写的内容、章节顺序、甚至具体例子都大同小异。这种情况理科有,文科更多。文章现在是越写越多,且越来越长;书越出越多,且越来越厚。以前的一些学者皓首穷经,一身当中也就发表几十篇论文,两三本著作。而现在有些学者的学术成果的出世速度和数量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刚刚步入学术界不久,就发表论文数百篇,著作几十本,但其作品却十分缺乏学术性、思想性、独创性。
2.狭义学术腐败 我们现今日常生活中所谈论的腐败大多政治化,狭隘化了。通常是指公职人员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即以公权换取私利。公共权力本应服务于公共利益,但是如果服务于私人利益,成为私人获利的手段,则公共权力就如腐烂的物质一样发生质变。由于政治生活中腐败的本质是利用公共权力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因此,腐败和公共权力是紧密相连的,判断是否腐败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看其是否滥用了公共权力。 根据狭义界面上的腐败概念,笔者认为“学术腐败”概念应与权力紧密挂钩。因此,狭义的学术腐败是指在学术活动领域中,拥有学术权力的人为谋取个人私利或集团利益滥用权力而违反学术道德、违背学术良知的行为。本定义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学术腐败的主体是手中掌握学术权力的个人和集体。这是有别于广义学术腐败的本质之处。广义的学术腐败则是指参与一切学术活动的个人和集体。 第二、学术腐败的客体是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腐败是对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侵蚀和腐蚀,是从事学术研究活动的主体在进行学术研究活动的整个过程及结果中没有遵守理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行为。 第三、学术腐败的动机是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学术腐败主体人所追求和取得的利益不是公共的利益,而是私人的利益。 第四、学术腐败是其行为主体对手中权力的滥用。拥有学术权力的学者或因个人利益,例如为了拉帮结派,聚集个人势力,形成学术垄断;或因小集团利益,例如为了保护某个学术派别的地位;或因受贿,在学术活动中滥用学术权力。 第五、学术腐败的后果相当严重。学术腐败严重影响了学界的纯洁形象,玷污了这一片净土,沉重打击了那些真正具有实力和水平的学者,学术腐败的黑色蔓延会逐渐阻碍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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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50年代初西方的中国形象突然转向反面。似乎那些朴实勤奋的中国农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是变成暴徒就是变成囚徒,而幸福宁静的乡土田园,则一夜之间成为充满血腥动荡的地狱。  中国形象从田园牧歌一变成为恐怖小说,由各种灾难与迫害的故事组成。这些“恐怖故事”,诸如暴力征服与独裁、经济崩溃、饥荒死亡,很少有事实依据,甚至很少经过思考。红色中国在他们的想象中,是一个暴君统治的蓝蚂蚁的国家,六亿人长着同一个头脑,迈着同一种步伐,穿着同一种服装,说同一种话,做同一种事,一旦某一天,那同一个头脑中着魔式地出现某一个疯狂的念头,六亿蓝蚂蚁突然之间将变成一个难以想象的庞大的怪兽……  西方对中国,除了敌视之外,就是恐惧。敌视是对集权与暴政的敌视;而恐惧,则是对革命与扩张的恐惧。红色中国孕育着某种危险可怕的力量,它随时都有可能导致一场毁灭性的灾难,而面对这场灾难,就像历史上曾经面对匈奴人、蒙古人的游牧部落入侵,伊斯兰扩张与黑死病一样,西方很可能丧失任何防御的能力。西方人有关红色中国的自虐性想象,是传统的“黄祸”恐慌变成现代的“红祸”恐慌。“红祸”隐藏在那片层层叠叠的大墙包围起来的神秘危险的国度内,随时可能爆发出来,毁灭西方所谓自由、民主、富裕、繁荣的基督教资本主义世界。  “龙,你究竟是一种什么怪兽?”斯塔奇的这句话,表达出西方对中国的某种深深的担忧与恐惧。一  1948年,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陆取得最后胜利的前夕,费正清(J. K. Fairbank)的《美国与中国》出版了。这部书在以后的半个世纪里不断修订、再版,作者和这部书成为20世纪美国最著名的汉学家与最流行的汉学著作。在1948年版的《美国与中国》中,费正清指出,美国对华的观念与政策,“最大的错误或者是一厢情愿、主观主义、感情用事,或者干脆就是一无所知”。他总结了美国对中国的四种看法,或者说是美国的中国观的四种类型,称之为“我们的中国传说”:  “我们的中国传说。美国对中国的看法一般可以分为下述四种——离奇的、理想化的、幻灭的或社会学的。  对中国离奇的看法,强调的是带有异国情调的所谓文化的怪异特征——男人留辫子,女人裹小脚,人人留着长指甲、抽鸦片烟等等诸如此类的前现代中国的种种怪现象。那些喜欢海外奇谈的读者津津乐道‘中国人吃老鼠’之类的怪事。这种离奇的看法收集各种‘中国怪事’(Chinesey, 一个特指西方对中国事物的看法的形容词),诸如‘中国人的食物’,月洞门、卖给游客的工艺精巧的小古董。离奇看法强调的是殊异性,‘中国的一切都是颠倒相反的。’男人穿长裙女人穿长裤,读书从上到下而不是从右往左,吃饭最后才上汤,葬礼穿白婚礼穿红,姓名先写姓再写名,罗盘指南不指北,左边是尊位,诸如此类等等。这种殊异性往往也以严肃的形式出现,诸如对中国人名字的直译,如诺拉·瓦恩著作《逃亡之家》中的仆人名叫“秃头阿三”,听起来也很怪异,还有一些口头禅,如‘孔夫子说’,‘这些中国佬,真他妈的聪明’等,也属于这一类。  理想化的看法还多少有些根据。它包括我们对玄妙的东方智慧的敬意,这种东方智慧不时地表现在傅满洲博士、陈查理甚至林语堂博士描绘的‘老滑’的中国绅士身上。在现实中,我们理想化中国的嗜好,可以表现在完全不同的人身上,从1943年访美的蒋夫人到抗战初期的八路军游击队,美国公众理想化中国的倾向,曾赋予这些人难以置信的美德。美国将中国的抗日战争理想化,并提供大量的物资援助,这种动机中无疑含有某种历史的负疚感,但明显还有美国大众心理中的其他一些因素,共同造成那一阶段美国的中国热情,诸如对不幸者的同情,传教热情,《消失的地平线》的遁世主义等等,不一一枚举。  中国政府腐败无能,一次又一次地挫败我们的理想,让我们不断产生一种愤世嫉俗的幻灭感。这种情况就像是被一群可怜兮兮但又贪得无厌的乞丐包围着一样,经常令人恼怒。尤其是对那些对中国根本不感兴趣的美国人,他们对援助中国的心态就更是如此。以前这种看法的代表是那些在条约口岸做生意的商人们,他们带着一种所谓的‘上海头脑’,看不起中国人,他们的观点集中表现在罗德尼·吉尔伯特(R.Gilbert)的《中国错在哪里?》,现在这种看法在美国军界非常流行,他们仇恨中国的肮乱与贫困(‘难道他们就不能把这地方打扫打扫吗?’),而不断传来的各种丑闻,战时的枯燥生活与怨怒之情,都在加剧这种恼怒造成的幻灭感。  对中国的研究,在美国已有悠久的历史,从一个世纪以前就开始出版各种有关‘中国的历史、贸易、外交、法律、机构、哲学等’的著作,其中的经典之作是初版于1848年的卫三畏的《中国总论》。社会学的研究观点,以及那些第一人称切身经验的叙述,加上两国之间接触的增多,都是我们今天了解中国的主要渠道。然而,我们对中国的观点与态度,从来也没有跟得上我们在中国的政策现实……”1  费正清此处的四种类型,未必就非常准确科学,一是分类的尺度似乎不够一致,二是四种类型之间的界限,也不够明确,尤其是第一、二类之间有许多关联互渗的内容。但不管怎样,他至少说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迄今为止(到1948年),美国对中国的看法,总体上是误解多于了解、虚构多于真实。即使是一些研究著作,也难以摆脱各种幻象。  《美国与中国》出版在一个关键的时刻。国民党大势已去,人民解放军将席卷中国,美国正束手无策地等待着中国的结局,将所有的怨怒都撒在他们推崇的“亚洲男人”蒋介石身上,美国军政上下都在诅咒这个“愚蠢无能的贪污犯”。这种恼怒实际上也是对美国自身对华政策的失败与对华知识的错误的懊悔的表现,因为直到不久前美国人仍坚信蒋介石是战后中国的强有力的统治者,美国的援助将使他彻底击溃共产党的农民游击队。费正清在他的《伟大的中国革命:》一书中总结道:“给40年代的美国对华政策写一段悼文应该这样开始,即美国人对中国事务的彻底无知。他们将全部精力都用在与国民党人的正式官方来往,以及为他们自身逻辑而进行的战事之中。他们感觉到了国民党的腐败但却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至于他们对中国共产党的知识更是一片空白。”2  此时西方只有美国对中国尤其关心,而且牵扯到切身利益,欧洲国家正在进行战后的重建,无暇顾及中国。但是,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对所有的西方国家,都是一个巨大的震动,他们又想起拿破仑皇帝100多年在圣海伦娜岛上对阿士美德勋爵说的那句话;睡狮一旦惊醒,全世界将为之震惊。1949年,英国记者,“老中国通”杰克·贝尔登,出版了他“震撼世界”的书——《中国震撼世界》。他在“解放战争”期间深入边区采访,他想用自己的经历与理解告诉西方世界,尤其是美国,什么才是中国革命的由来、意义,必然的胜利与发展前景。因为他知道,“……一般美国人都认为,中国的战争主要是一场民主与共产主义之间的战争,蒋介石代表着民主,毛泽东代表着共产主义。似乎没有人意识到,那么多中国人支持共产党是因为共产党支持着抗日战争期间人民自己建立的政权。也没有人意识到,蒋介石输掉这场战争,是因为人民反对他,蒋介石镇压民主而不是捍卫民主。”如果在中国仍有一定的政治民主,那也在共产党治理的边区。那里在实践着一种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村政民主。3对杰克·贝尔登来说,目前的问题已经不是共产党是否会胜利,而是不可避免要出现的共产党中国将会是什么样子。那才是中国震撼世界的真正意义。  贝尔登在《中国震撼世界》一书的最后做了预测,就像所有的革命的必然成果一样,一定是一个强势政权取代了一个弱势政权,“革命的任务不是加强推广民主,而是增强权威。革命开始于推翻一个不称职的政权,而结束于巩固一个更加集权的政权。”中国历史上一共有两次革命,第一次是春秋战国,东周封建的弱势政权被推翻了,代之而起的是秦始皇的强势政权。国家统一了,令行禁止了,代价是大一统的暴政;第二次是19世纪中叶西方势力入侵,又一次礼崩乐坏,一次次革命,满清与蒋介石的弱势政权都被推翻了,代之而起的是毛泽东的强势政权。共产党革命在中国创造一个集权国家,似乎已不可避免。这是历史的必然,只有一个强势政权,才能领导中国完成反封建传统,反现代帝国主义入侵的历史使命。在中国,共产党不仅已经建立了政治权威,也建立着社会道德权威,在贝尔登看来,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特色可以完成中国又一次礼崩乐坏时代之后的伦理秩序的重建。中国共产党的道德是可敬的,但也是可怕的,他坚信自己掌握了真理并坚持真理,一方面严以律己,另一面排斥异端。他们极有可能走向极权暴政,如果有民主、自由,也是与西方完全不一样的另一种民主自由。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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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关于西欧“封建主义”是否具有普遍性以及中国有无“封建社会”问题,中外学界长期以来一直争论不休。对于这样一个投入了学者大量精力、且尚未有结论的重大问题,应该遵循学术研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基本原则,和历史研究“论从史出”的基本要求,深入研究、严谨取证、慎重定论,而不是轻易做出判断。
关键词 封建社会 社会形态 历史分期 历史理论
作者黄敏兰,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100006)
关于西欧“封建主义”是否具有普遍性以及中国有无“封建社会”问题,中外学界长期以来一直争论不休。潘顺利在《学术界》2007年第5期发表了与黄敏兰商榷的文章《中国中古社会形态就是封建社会》(以下简称《潘文》),笔者看后有些想法,愿提出来与潘先生商讨。
一、应予澄明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1、学术研究的原则
潘文的题目首先就让人困惑不已,因为如此斩钉截铁的全称肯定句在学术文章中实在罕见。学术研究最基本的原则应该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公然标榜只有自己一家的观点是唯一正确,规定“就是”什么或不是什么。学术无定论,探索无止境;不断超越前人,不断推翻以往的成见正是学术生命力的表现,而不应以狭隘和专断的态度对待他人的研究。
其次,历史学的基本要求是论从史出。因为历史学是一门实证科学,每一个问题,每一项立论都需要用充分的史实来证明。对于中国有无封建社会这样一个重大问题,起码需要交代封建社会的具体规定性是什么,中国中古社会在哪些方面符合了这些规定。然而,潘文对此并未涉及,使得“中国中古社会形态就是封建社会”这一结论在文中也缺乏相应的史学根据。
2、关于“不加分析地搬用西方学术观点”
潘文批评黄敏兰的文章《中国中古社会形态并非只能有“秦以后封建论”一说》(载《探索与争鸣》2006年第4期)“不加分析地搬用西方的某些学术观点”,“表现出学术的狭隘”。黄文究竟是如何“搬用”西方的学术观点,潘文却没有具体的说明。实际上,黄文中仅有一处引用西方学者,即法国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英译本前言中的一小段话,用以证明一个史实,并非用来分析文中所要阐述的问题。文中所有论证都是依据中国学者的观点,并不存在潘文所指责的那种“不加分析”搬用西方学术观点的错误。相反,马克思主义本身才是来自西方的学说。长期以来一些中国人正是因为简单粗略地搬用马克思的某些观点,才导致片面地认识社会,从而得出中外社会历史都一样的错误观念。
3、关于历史分期方法
潘文批评黄文主张可以用古代、中古来代替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名称是“混淆了社会形态和历史分期的概念”。但实际上历史分期有多种方法,有时代、年代分期法,有社会历史阶段分期法。五种社会形态论就是后一种分期法,对社会阶段的区分本身就形成了对历史的分期。两种分期法并非如潘文所说,是“风马牛不相及”,而是统一的和互补的。可以相互替代,也可以同时采用。马克思、恩格斯实际上较多使用“古代”、“中世纪”、“近代”的概念,也用过“原始氏族社会”、“封建时代”、“资本主义时代”这类名词;有时候还两者并用,如在《反杜林论》中说过“封建的中世纪”。并没有一种固定的模式。
4、有关命名问题
潘文批评黄文提出中国中古社会可以有一些不同于“封建社会”的其他名称是“随意、草率、不负责任”,说“解放思想,不是胡思乱想”。因而我们有必要对命名问题进行基本的梳理。
首先,马克思本人并没有给人类社会的各个阶段规定一种严格的、前后一致的名称。人们多次引用的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那段名言这样说:“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1]
原文中没有提出“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这样明确的概念,给人类社会以五形态作明确命名的是苏联人,所以一些学者认为“五方式论”并非是马克思的原意。此外,马克思的“资产阶级社会”还有另一种说法。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家俞可平说:“马克思著作中译本中的‘市民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在其德语原着中是同一个词:burgerlicheGesellschaft,这是马克思著作中出现频率最高、最重要的术语之一。”“马克思所说的‘市民社会’既是指人类社会的一个特定发展时期,又是指与‘政治社会’相对应的私人活动领域。”[2]
不同名称是不同观察角度的结果,并非是“随意、草率、不负责任”。在马克思是如此,在中国亦然。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多方面认识中国中古社会,得出多元化的认识。马克垚说:“时下我国各种学者不时来讨论封建,有人类学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政治学家,还有公共知识分子。在那些领域里,你可以说什么绅士社会、贡纳社会、选举社会、世袭社会、官僚社会、小农社会,都对我们很有启发。”[3]当前,中国学术全面地发展,多学科交流,打破了传统历史学那种封闭、单一的状态。所以,仅用一种方法来认识社会已远远不足,仅用一种名称来概括中国中古社会就显得比较狭隘。
5、如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潘文说,黄文主张对中国中古社会不必非要用“封建社会”命名,就是“放弃马克思主义对史学研究的指导地位”。然而实际上,马克思并没有对“封建社会”作具体的和明确的概括,否则后人也无需为此争论不休了。潘文中引用的马克思的那段话,是论述花剌子模国家的,与中国的情况相去甚远。不能看到马克思在某处说过“封建”这个词,就认为“封建”无处不在。况且,马克思、恩格斯常常会对同一个问题有多种说法,前后并不统一。例如关于封建社会的基础,他们有“大地产”[①]或“大土地占有制”[②]、“占有自己的生产资料的小生产”(相当于“小地产”)[③]、和“地产”[④]三种说法,地产当然包括了大小地产两种,但是大地产与小地产却是一对相互对立的概念。如果仅引用其中的一种说法,就会造成片面性的认识。
无论如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应该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和研究态度,并不是恪守某种结论。还应该看到,马克思的某些历史理论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时代的局限和地区的局限。已有不少学者指出马克思的社会发展观受欧洲经验的制约。李峰说:“只要我们承认马克思是一位学者而不是一位神,那么我们就应该承认他对欧洲社会历史的认识也是受了他当时学术水平的限制的。如果我们认为一百年前的马克思比之当代西方专门研究欧洲中世纪的学者还更了解欧洲中世纪,那么我们似乎要全盘否定西方这一百年来的学术进步了,这恐怕大有问题了。而至于马克思对中国的看法,本来就是含混其辞的,其基本轮廓都不一定准确,这当然也是受到一百年前西方汉学初创阶段学术研究水平的限制。我们今天如果还用马克思的眼光来看欧洲中世纪并以之来衡量中国历史的发展,那问题可能就更大了。”[4]美国学者阿里夫·德里克也说:“那些把源于欧洲经验的马克思主义模式直接运用于中国历史的人,要么使得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经济概念简化为一些不能与中国历史实质产生有机关联的有名无实的范畴,要么虽强调普遍性,却掩盖了中国社会发展中最显著的一些细节。”[5]
潘文在上面提出的是“马克思主义对史学研究的指导地位”,在最后却提出要“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这样看来,潘文的真正意图和出发点就显而易见了。这种混淆学术与意识形态的做法,实在令人感到惊讶。
6、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问题
潘文说:“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这个规律就是着眼于生产方式的运动变化。”的确,人类历史是有规律的,但是这规律并不就是五种生产方式的演进。
何新说:“五种生产方式公式的理论背景一是古典进化论的单线演化模式,一是欧洲中心主义。然而,对于亚、非、拉地区的大多数民族和国家来说,由于它们的历史文化传统与欧洲是那样地不同,它们不仅从未走过欧洲式的资本主义道路,而且也从未经历过希腊、罗马那种奴隶制以及中世纪欧洲那种封建制的道路。但是三十多年来的中国历史学却一直在做两件事。第一是试图尽可能地削足适履,扭曲、删改、修正中国历史,以便把它塞进这个历史公式的框架内。第二就是在“历史规律”的名义下,将这个公式神化成不允许怀疑和批评的神圣教条。”[6]
确切地说,五种生产方式理论只是西欧历史演进的模式,并不是人类社会历史的普遍规律。据一些世界史和中国史学者的研究,无论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地区,都没有五方式论的那种发展模式。人类历史的普遍规律需要从各国历史的特殊规律中总结、归纳出来,不能靠简单的逻辑推理得出,更不能以偏概全。
甚至就是历史规律本身,人们至今也并没有搞清楚。论者往往不加思考地运用着“历史规律”或“历史发展规律”这类名词去说明一切被论及的历史问题,却并不真正了解这些名词的确定含义。王和、周舵说,历史规律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他们认为:“历史规律,是历史学家对历史发展的规律性的描述和归纳,即对多次出现的具有相似性的历史现象和过程的描述。”[7]如果对历史规律的认识过于简单化,就会导致历史研究的盲目性和片面性,这也是以往一些错误的根源。
7、历史研究与政治的关系
潘文提出“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已经将所讨论的问题政治化:谁若是不承认中国中古社会是封建社会就是否定马克思主义,或者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仅此还不够,潘文又进一步把这个问题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纲领联系在一起:“对秦汉以来社会封建性质的认识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及其纲领的关系是如此之密切,绝不只是不同的看法而已,而是必须十分严肃、慎重对待的问题。”进而提出,如果否定中国中古为封建社会,近代“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指半封建)是不是搞错了?”
但是对于中国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定性,并不是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自己对中国社会历史作认真研究后得出的结论,而是苏联人——列宁和共产国际对中国施加的影响。对这个问题,李洪岩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的来龙去脉》中有详细的介绍:“学者们一般认为,最初指明中国之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是列宁”,“但是,列宁对中国社会的复杂情形,毕竟不了解。当时,在共产国际内部,也没有中国问题专家。”[8]在并不了解中国情形的情况下做出的对中国社会的概括,究竟有多少科学性呢?
为了维护这样一种对中国近代社会的论断,而不惜歪曲中国古代的历史,岂不是有违历史学求真的原则吗?学者们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在最近召开的有关封建名实问题的学术讨论会上,有学者认为不应将近代和古代扯到一块,近代史问题不应影响到古代史的研究。还有学者说,对近代的反帝反封建也应从新认识。
应该承认,封建问题曾经是个政治问题:为了革命的需要给中国社会定性。现在革命任务早已完成,就得由政治向学术转化,还历史以真面目。定性、命名是上世纪的任务,现在重要的是认识社会。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是党领导人民革命实践的结果,并不是“封建论”的功劳。况且反帝、反封建只是一个大目标,后来还有更具体的目标、任务。抗战时期“打倒日本帝国主义!”解放战争时期“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这类口号就起着更直接的作用。
二、中外学界对“封建社会”问题的反思
近几十年来,西方历史学界对西欧封建主义feudalism做了大量反思性研究。一些学者认为这一术语过于宽泛,缺乏严格规定性,难以概括西欧的中古社会,因而主张抛弃它。不过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大部分中世纪学者采取了一种比较慎重的态度,尽可能在他们的著作中避免使用这一词汇。另一些学者则是在他们的著作中一边批判这一概念,一边使用它。现在西方史学界似乎有一种比较普遍的态度,那就是尽管我们可能不必要完全抛弃这一概念,但是如果它一定要被使用的话,那只有在有Fief即领地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也就是说,要按照其词源对Feudalism进行严格的界定。”[9]
旅美中国学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李峰教授根据这种情况总结说:“如果说西方学术界长期以来所讲的Feudalism是一个错误,即使是可以比较正确地称为“领地—封臣制度”的这种制度在欧洲中世纪的将近一半时间内也并不存在,即使后来存在也不能涵盖欧洲社会的一切关系,那么由它发展出一种概括社会形态的模式,再把这一模式套用在其他社会特别是非西方的社会之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错误的连锁性反应。这不仅是西方非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一个问题,对同样源于欧洲十八到十九世纪学术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史学,这恐怕也不能不是一个严重问题。我们不禁要问,把这样的模式(不管是马克思主义的还是非马克思主义的)用在万里之外的古代中国之上,这到底有什么意义和必要?”[10]
中国内地对封建问题的再探讨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对五方式论的大讨论,起初并没有像对奴隶社会问题的讨论那样热烈。对“封建”问题的专门讨论在最近的两三年内形成热潮。法国学者马克·布洛赫研究封建主义的经典性著作《封建社会》中译本于2004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推动了学界对西欧封建主义有无普遍性的更深入研究。在《史学理论研究》2004年第4期组织的“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中译本出版笔谈”中,一些著名学者(主要是西欧史学者)发表了两种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西欧封建主义具有普遍性,因而世界各国,包括中国都曾有过封建社会,另一些人则不同意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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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从李约瑟难题的两个重要表述的翻译问题入手,在考察李约瑟对中国古代科技成就的总体评价和分析他的“近代科学”这一概念的基础上,对难题中两个问题的原始含义作了较详细的讨论,并由此探讨了难题的深层结构。文章认为,在难题中,前一问题包含中国科学理论比较落后;后一问题中的“近代科学”指称以近代科学理论为其基本特征的理论科学,对这一点的忽视,是目前在难题的理解、转述和求解中存在误区的主要原因之一。文章最后对难题应该更名的主张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关键词】李约瑟难题/问什么【正文】现在,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李约瑟难题”,像“科学革命”这一概念一样,已经成为科学史领域的一个专业性概念,在这个领域内外被经常使用。与此不相协调的是,对难题的转述却呈现出多样性,在理解上亦有相当的出入。虽然近年来已有学者敏锐注意到难题的本文问题,并作了可贵的探索,(〔1〕,p.34), 但是这个问题尚未引起学界的足够注意。我们认为,不少转述,尤其是一些流行的转述,偏离了李约瑟的原意,在对中国古代科学技术成就的评价上,在难题的研究中,形成了一些误区。例如,我们从麦克米兰公司出版的《科学史词典》中可以读到:“李约瑟表明,大约在1400年以前,中国在科学、技术这两方面都比欧洲先进。他问:那么中国为什么没有像15至16世纪的欧洲那样发展出现代科学文化?”(〔2〕,p.295)我们要问:认为15世纪以前,中国在科学和技术两方面都比欧洲先进,这是李约瑟的观点吗?国内流行的提法是:中国古代有杰出之科学成就,何以近代科学崛起于西方而不是中国(〔3〕,p.728,818)?这个提法不像前者那样极端, 但客观上同前一转述大同小异。回想国内曾出现过的解题热潮,不少人也是按这样的理解去解题的。因此,无论是作为确定的专业概念,抑或是作为李约瑟研究的一个方面,甚或是为难题的求解寻找新的切入点,都有必要从李约瑟本人的原始表述入手,确定难题的准确含义。本文试图就此作一尝试,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难题的两个重要表述及其译文李约瑟曾对自己提出的难题给出过许多不同的表述,我们现在讨论其中的两个重要表述。在1964年发表的“东西方的科学与社会”一文中,李约瑟以回忆的方式给出了难题的一个高度概括的表述形式(以下先给出笔者的译文):为什么近代科学只在欧洲文明中发展,而未在中国(或印度)文明中成长?(Q[,1])他说,在他开始对中国的科学与社会有所了解后,他认识到另一个同样重要的问题:为什么在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15世纪之间, 在把人类自然知识应用于人的实际需要方面,中国文明比西方文明有效得多?(P[,1] )尽管李约瑟的第一个问题提出在前,但从逻辑上考虑两者的顺序则应相反。我们用P[,1]表示第二个问题,用Q[,1]表示第一个。类似地,后面我们将用P[,2]、Q[,2]表示难题另一表述的两部分;用P、Q一般地表示难题的这两部分;难题则用(P[,1]、Q[,1])等表示。P[,1]的原文是:Why, between the first century B.C. and fifteenth centuryA.D.,  Chinese civilization was much more efficient thanoccidental in applying human natural knowledge to practicalhuman needs.(〔4〕,p.16;p.190)在作为征答论文而发表的这篇文章中,相应译文是:“为什么在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15世纪期间, 中国文明在获取自然知识并将其应用于人的实际需要方面要比西方文明有成效得多?”(〔3〕,pp.818—819)显然,这段译文多出了“获取自然知识”这一信息,由此,P1的含义发生了很大变化:李约瑟本来只是说中国文明在应用自然知识方面优于西方,现在却变成在获取和应用两方面均优于西方的结论。我们推测,也许正是这段译文导致了前述国内的流行表述。后面我们会看到,由于P1本身是李约瑟长期考虑后所谨慎选取的一个表述,因而这段译文就确实有问题了。〔1〕在引用难题的另一表述时,学者们关注的多是SCC 第一卷中那个长长的问句:为什么近代科学,亦即经得起全世界的考验、并得到合理的普遍赞扬的伽利略、哈维、维萨留斯、格斯纳、牛顿的传统——这种传统注定成为统一的世界大家庭的理论基础——是在地中海和大西洋沿岸,而不是在中国或亚洲其他任何地方发展起来呢?(〔5〕,p.18, 着重号为原文所有)(Q[,2])然而,在这个问句之前还有一段文字,与P[,1]类似, 这段文字也是对中国科技成就的总体概括,因而也是难题的组成部分。但是,它几乎为人们所忽视。这段文字如下(以下给出笔者的译文):在这一部分结束时,我们将看到我们所面对的真是一系列惊人的贡献:科学的创始精神、突出的技术成就和思辨的洞察力。(P[,2])为了说明SCC大陆译本在一较重要处的误译, 我们还是先给出这段文字的原文:At the end of this part we shall find ourselves face toface with a truely remarkable array of scientific initiatives, outstanding technical achievements, and speculative insights.(〔6〕,p.19)大陆译本的相应译文是:“在这一部分的结尾,我们将会看到,我们所面对的是一系列惊人的科学创始精神、突出的技术成就和善于思考的洞察力”。笔者的译文在主句结构上的变动主要是为了避免对“惊人的”一词的修辞范围产生歧义,这样变动是否合适可以再商量。大陆译文中,状语的翻译似不太准确。 依原文,与“this part”相对应的是SCC 的第三——六卷,因而主句所说的那些贡献仅在“这一部分的结尾”“处”不能“看到”,但可以“在这一部分结束”“时”看到(通过回顾前面的所有内容)。上面所说不是我们关注的要点。我们要强调的是, “speculative”不能译作“善于思考的”,只能译作“思辨的”。“speculative ”由动词“speculate”变形而来。后者的意思是:致力于一种研究、 思考,以对某一事物的性质、原因等形成理论性或猜测性的看法。 (〔9〕,p.1102)它与同类词(包括think )的区别在于:它虽然暗含推理过程,但强调或者前提靠不住,或者材料不足,因而常常把一种假定的或理论的特征附于其结论上。(〔10〕,p.822)所以, 它应当是“思辨”的意思。事实上,人们正是把“speculative philosophy”译作“思辨哲学”。P[,2]中肯定的三个方面也是李约瑟感受最深的, 其中“思辨的洞察力”尤其准确地表述了他心目中中国自然哲学的特点。李约瑟经常把中国哲学和希腊哲学相提并论,认为两者都能够“推测”(译文如此)大自然。在作这种表达时,对“推测”一义所选的词,多是“speculate”。例如,在P[,2]的前面,在谈到编写计划的第二部分时,他还说到:“他们(中国人)在较早时期至少是和希腊人一样善于推测大自然的法则的”。这里的“推测”就是“speculate”。 在第二卷的导言中他也说了类似的话:“道家对自然界的推究和洞察完全可以与亚里士多德以前的希腊思想相媲美,而且成为整个中国科学的基础”。这里的“推究”是名词,但仍然是“speculations”。如果我们再联系李约瑟对道家哲学、对中国科学观念的论述,我们就会看到,无论是道家的神秘主义、经验主义,还是它的无为思想、静观方法,无论是阴阳五行的自然主义、有机论,还是它们象征的相互联系,直觉—联想模式,以及宇宙类比说,神秘主义的命理学,《易经》的概念库,等等,从思想方法上看,都无不带有思辨特征。(〔11〕,第十、十一章)因此我们认为,“思辨的”一词,是李约瑟深思熟虑的选择,而不是信手拈来之笔。对中国自然哲学这一特点的定位,在他那里,既是对中国所达到的高度的肯定,同时也把它和近代科学思想区别开来。因此,对李约瑟选用这个词的认识,与对他关于中国科技成就的总体评价的理解,因而与对难题的理解,是密切相关的。所以我们认为,他所用的“specula-tive”, “speculate”和“speculations”都应译作“思辨的”和“思辨”。对于“speculative insights”,台湾译本的译文是“洞烛先机的玄想”。这是名词形容词互换的译法。“洞烛先机”是否恰当暂且不论,“玄想”一词确是抓住了“speculative”的真义。(〔12〕,P.36)这两个表述之所以重要,不仅是因为它们经常被引用,而且和李约瑟的其他论述相比,它们也占有与众不的地位。(P[,2],Q[,2])是SCC中难题的第一个正式表述,因而是难题的经典表述。李约瑟的“东西方的科学与社会”一文最初发表于1964年出版的贝尔纳纪念文集《科学的科学》一书中,同时在《科学与社会》、《半人马星座》等杂志上发表,后来又收入其论文集《大滴定》中。中国《自然杂志》社1989年举办难题征答活动,此文又被作为应约的征答论文。(P[,1],Q[,1])还出现在我们后面将提到的他另一重要文献〔15〕中,此文也同时多处发表。事实上,至此以后,在提到难题时,他多沿用这一表述。(例如〔13〕,p.25)因此,(P[,1],Q[,1])实际上是李约瑟关于难题的最后定型表述。尽管如此,由于李约瑟本人没有明确指定难题的最终表述形式,我们所认为的这个定型表述又过于简洁,因此,要弄清难题的真正含义,就需要综合分析他的不同表述,以及它们的思想来源。下面我们将对难题的两部分分别加以讨论。    二、P表述:中国古代科技成就究竟如何?由于李约瑟认为P1与Q1同样重要,所以我们考察了国内所能见到的他的有关论文和著作,以寻找他关于P1的早期表述。我们发现,这个线索很快就消失在他对中国古代科技成就的总体评价的大量论述之中。但是这个考查使我们看到,他一直在寻找反映中国科学特征的准确表述,P1是其最后结果。这使我们认识到,P是Q的必要逻辑前提,否则,人们可以用问题Q对任一国家和地区发问,从而使难题消解或平凡化。 更重要的是,作为前提,P规定Q的内容和解题方向,这一点我们在后面还要谈到。详细讨论李约瑟对中国科技成就的总体评价及其表述的演变,将非常有助于弄清其思想的发展,但限于篇幅,此处我们只能给出与本文有关的考查结果。我们把李约瑟对中国古代科技成就的总体评价归纳为下面五个基本特征:(1)中国科学的发展不同于西方,自成一体, 表现出独特的创造精神;(2)在自然哲学方面中国与古希腊不相上下, 两者都能思辨大自然;(3 )中国在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上对世界作出了绝对重要的贡献,其成就远远超过西方;(4 )中国比西方更能有效地把他们关于自然的知识应用于实际需要;(5)中国在科学理论方面比较落后, 一直是原始型和中古型,局限在阴阳五行说的范围内。以上各条在李约瑟那里都有一些限制。例如,特征(2 )就限制在亚里士多德以前。他认为中国没有产生亚里士多德和欧几里得,他说中国在有可能产生亚里士多德以前,阻碍科学思想进步的因素就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了。(〔15〕,p.147;〔13〕,p.111)特征(3)和(4)一般限制在公元前1世纪到15世纪。不过,这两个起迄时间变动很大。 对于特征(5), 我们也应注意李约瑟的另一段话:“中国的五行理论的唯一毛病是它流传得太久了。”(〔11〕,p.318)上述归纳可以很好地从下面一段引文中得到印证:广义地说,中国的科学为什么持续停留在经验阶段,并且只有原始型或中古型的理论?如果事情确实是这样,那么在科学技术发明的许多重要方面,中国人又怎样成功地走在那些创造出著名“希腊奇迹”的传奇式人物的前面,和拥有古代西方世界全部文化财富的阿拉伯人并驾齐驱,并在3到13世纪之间保持一个西方所望尘莫及的科学知识水平? 中国在理论和几何学方法体系方面所存在的弱点,为什么并没防碍各种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的涌现?中国的这些发明和发现往往远远超过同时代的欧洲,特别是在15世纪之前更是如此。欧洲在16世纪以后就诞生了近代科学,这种科学已经被证明是形成近代世界秩序的基本因素之一,而中国文明却未能在亚洲产生如此相似的近代科学,其阻碍因素是什么?另一方面,又是什么因素使得科学在中国早期社会中比在希腊或欧洲中古社会中更容易得到应用?最后,为什么中国在科学理论方面虽然比较落后,但却能产生出有机的自然观?(〔5〕,pp.1—2)李约瑟在此以强烈的对比提出了中国科技史上令人感兴趣的一连串问题,这些问题恰恰是他试图以难题的形式所想要包含的。如果我们注意到这些是在序言中提出,并且是李约瑟撰写SCC的框架和主题,(〔5〕,p. 4)那么我们可以说,这简直就是李约瑟难题注解的1954年版本!后文还将对这段引文加以说明,目前我们要指出两点:一,由此可以看到他对中国古代科技成就的评价与我们的归纳是一致的;二,特征(5 )在李约瑟的思想中非常明确,对他关于中国科技成就的总体评价的理解,对难题含义的把握,以及许多转述的失当,都与特征(5 )有关。因此我们尤其强调它的重要性。现在我们说明我们为何说P1表征李约瑟对中国科技成就的总体评价、即是表征上述五个特征的。我们知道,李约瑟对中国古代科学技术的成就与不足有过大量论述,但是集中到难题的表述上,他却是尽量用既简洁又全面的形式把它们概括起来,为此他尝试过许多不同的表述形式,前文所引的P[,2]是这种努力之一。对照上述五个特征, 我们可以看到P[,1]恰恰是和它们一致的:强调中国在“应用”上的有效性, 这既表明了中国科学的独特性(特征(1)), 又突出了在“科学发现与技术发明”上的优势(特征(3)),关键是, 它同时也隐含了中国科学理论之不足(特征(5)), 而“人类的自然知识”无疑包括自然哲学(特征(2)),至于特征(4),它本身主要是从对(1)—(3)的概括中演变而来,P[,1]是其最后形式。更重要的是,纵观李约瑟关于P的大量论述,可以看到,在李约瑟的观念中,中国最突出的成就是“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自然哲学方面中西难分轩轾,科学理论中国则明显不足,这些难以用一句话准确表达。但综合起来,P[,1] 中所说的应用上的有效性恰好可看作中国优于西方之处。当我们发现这一点后,我们对李约瑟大量的、显得杂乱无章的各种P表述立刻就能理解了, 并可由此窥见到他那契而不舍地探索难题恰当表述的思想轨迹。虽然这仅仅是猜测(看来也只能猜测),但下面的分析将表明它是合理的。一个明显的事实是,考查李约瑟曾提出过、并且后来放弃了的各种P表述,可以看到,它们要么不简洁,要么未能概括那五个特征。 例如P[,2]就是其中之一,检查这一表述,显然,它未能概括特征(5)。在考察中,我们感到,如何使P表述容纳(5),或者说不与(5)矛盾,这是李约瑟不断变换难题表述形式的主要原因。关于特征(4), 其思想在1964年以前早就有了,但表述不明确,也未被特别强调。把它改造成P1的形式是和用它表征其总体评价同步的。作为例子(这样的例子不少),在我们前面所给出的印证引文中也有一个类似的表述,但其中比较的是应用“科学”,而不是应用“人类自然知识”。这说明在把这类表述改造成P1时,他对其概念的外延是作过慎重考虑的。席文显然没有查觉这一点,他认为使用“人类自然知识”这一概念及其笼统的比较反而模糊了人们的视线。(〔14〕,p.90)席文的批评有道理,但遗憾的是他没有注意到李约瑟恰恰经过了一个与他的期望相反的思想过程。为了使其“升级”,使之具有更大的概括性,李约瑟不得不牺牲比较的明晰性,他是希望人们通过他在其它地方的大量论述来理解他。另外我们还注意到,难题(P[,1],Q[,1])还同时出现在他的另一重要文献“中国科学传统的贫困与成就”一文中。此文最初于1963年以法文出现在巴黎的《思想》杂志上,1964年又分别被收入克罗比主编的《科学变革》和威尔斯科普主编的《古代世界史新编》中,并同时发表在英国《科学进展》杂志上。下一节我们将谈到,他在文中对近代科学给出了一个精确的定型表述。在那里,在批判许多西方人的偏见时,他的依据就是认为他们的科学、数学等概念有误。我们很难想象在这样一篇如此重视有关概念的论文中,却忽视另一重要表述中的概念变化。顺便指出,在考查中我们感到,六十年代是李约瑟思想的成熟期,他对中国科学的基本看法、难题的表述及解题的基本思路都是在这一时期定型的。因此,我们有理由说P[,1]表征上述五个特征。其实,即使我们的猜测有误,也不影响结论。P[,1] 表示对中国科技成就的总体评价,这一点应当是没有疑异的,因此我们应当从上述五个特征来理解P[,1]。 在下一节,我们将论证,李约瑟所说的近代科学就是指近代理论科学,因此,特征(5)对于理解整个难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三、Q表述:何谓李约瑟的“近代科学”?现在我们要看看,当李约瑟在问“近代科学何以没有在中国产生”时,他所说的“modern science”究竟指称着什么。李约瑟曾对“近代科学”(另一种通常的译法是“现代科学”,本文在此不作区分,视为同义)多次给以说明。最正式、最全面的解释当是在文〔15〕中给出的。在这里,他为了对中世纪的科学与近代科学作出重要区分而定义了它们。后者的定义是:当我们说近代科学只是在西欧文艺复兴时期的伽利略时代才发展起来的时候,我想,我们指的是唯独在那里才发展出了诸如把数学化的假说应用于自然界、充分理解和使用实验方法、区分主要性质和次要性质以及系统积累公开发表的科学资料等的近代科学结构的根本基础。(〔15〕,p.118)我们首先可以注意到,李约瑟这里的定义不是要阐明他个人与众不同的看法。相反,他只不过是想说出公众心中早有,口中尚无的“共识”。因为显然,这里的“我想,我们指的是”(we mean, I suppose,that)是李约瑟“猜想”公众(we)所普遍意指的。从定义中可以看到,近代科学结构的根本基础就是“诸如”之后的那四大要素。这个近代科学的定义比Q[,2]中的要明确得多。在这四要素中,(1)和(2 )最重要,(3)和(4)不过是实现它们时所必需采取的步骤和方式。〔2〕据此,国内学者把李约瑟所说的近代科学概括为“与系统实验相结合的自然知识假说的数学化”。(〔13〕,导言,p.19;〔16〕,p.200)在把科学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时,(2)的重要性尤其明显。 如果从这种活动的结果看,即把科学作为知识来看,(1)则是载体, 是四大要素的“凝结物”,是“近代科学”最后的“构成体”。并且我们马上会看到,它也包含了(2)的结果。所以, 李约瑟在很多地方直接用“关于自然知识的数学化假说”或“关于自然知识假说的数学化”作为“近代科学”的同义语。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认为:“数学与科学的富有成果的结合的问题,只不过是近代科学为什么在欧洲发展起来这整个问题的另一种表述而已。”(〔17〕,p.154)我们现在要指出,这种“关于自然知识的数学化假说”指向科学理论。而他的“近代科学”则是指以近代科学理论为其基本特征的理论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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