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黔府办函 2014 155号[2014]69号是个什么内容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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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政办函〔2014〕28号
湘政办函〔2014〕28号
&湘政办函〔2014〕28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
《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深入实施&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全省各级政府
十八大、实施&开门立法、广纳意见&工作制度,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
文件&三统一&、申请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方可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信息
做到&案结事了&。探索在网上公开行政复议决定文书。推动行政
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年度市州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分解表
(总分分)
.特别加分由被考核单位在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中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政府法制办确认;特别扣分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审查等程序确认,或通过信访、举报投诉、新闻媒体以及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监督等方式发现并经省政府法制办确认。
.第一至第五项中的扣分,以扣完相关项目分值为限。
.加分后,考核所得总分不超过分。
年度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依法行政
考核内容分解表
&(总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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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2 && && Email:fzb@
位访客&& 湘ICP1200844各有关学校: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函[2014]20)号
2015江西自考课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
2015课程安排及关事项
9:57:50 &&&&来源: 湖北招生考试网
【网络综合 - 】各市、县(区)招考办,各关学校: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考委办函[2014]20)号规定,结合我省自考实际,现将《2015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预安排表》(附件1)、《2015年江西省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预安排表》(附件2)和《2015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教材调整目录》(附件3)印发给你们,请各助学单位参考此计划安排和组织教学。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5年,心理学等78门课程考试使用新版或修订教材,具体见附件3;其他课程教材与2014年相同,如有教材临时变更,我院另行下文通知。  二、根据全国考委 [2013]3号文件的规定,从2015年开始,我省不再安排律师专业(本科段)考试,具体停考和调整安排见赣考委字[2014]19号文件  三、根据全国考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从2015年10月起,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  四、在本通知下发后,如有新的专业和课程开考,或有课程变动,其考试安排以我院对外公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人力资源师
(责任编辑:su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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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同学会北京论坛举行 聚焦留学人才与国家发展-新闻频道-和讯网...
哈工大新闻网,哈尔滨工业大学新闻网...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通知(川教厅办函 〔2014〕 66 号)&川教厅办函〔2014〕 66 号&&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通知&&&各普通高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高校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行动指南,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对照梳理的&四风&突出问题和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进行了认真整改,取得一定成效,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是,加强作风建设是经常和长期的任务,通过专项治理的问题还会出现反弹。从省委督查组近期反馈的意见和面上掌握的情况看,有的学校管理不规范,存在&闯红灯&、&越红线&的行为。为严明纪律、巩固成效,现就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1.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加强薄弱环节抓起,把&四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要加大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制度成为摆设。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要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制度的刚性约束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以制度机制创新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2.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格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规定配备使用公车,不得超编制、超规格、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假期除安排值班用车外,对所有公务用车一律收归学校封存。学校领导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或车队统一调配,不固定安排专车和专职司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保险,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3.从严控制会议和各种交流、培训。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严格会议和交流、培训等活动的审批,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会议和交流、培训等名义游山玩水;简化会议程序,减少领导出席人数,严格经费管理。4.整治&庸懒散&。实施校务公开、信息透明,凡涉及学校重大事项和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要一律公示,坚决纠正漠视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对待师生、家长来访态度冷漠、办事拖沓、相互推诿、作风粗暴、滥用职权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纠正教职工自由散漫、擅离职守、不假外出以及让博士硕士代课等行为,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5.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纠正违规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文件精神,清理学校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工作,在秋季开学前必须整改到位。 6.清理纠正高校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组发[2013]16号)的要求,各高校应对领导干部包括退休干部在各类企业兼职(任职)的,进行清理和规范。7.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应按照中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本校公务接待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学术交流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假公济私安排人情消费,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严禁摊派、转嫁公务接待经费。解决&三公&经费管理监督不严,使用不公开、不透明,&三公&经费开支大,套取挪用科研课题经费的问题。8.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任务审批和因公因私护照管理。严格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加强经费审批的源头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能安排考察性出访,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9.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工作业绩的问题。坚决遏制不讲大局、不顾长远,不重视基础性工作、急于出政绩,好做表面文章,盲目唱高调、炒概念,提出不切实际的口号,急功近利、盲目决策,对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促进提高质量措施不利的行为。10.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11.加强科研经费和校办产业管理。建立健全涵盖校、院(系)、项目负责人的分级管理体制,杜绝科研项目管理&重争取、轻管理&的现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优化科研考核监督。把科研经费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完善科研经费支出审核制度,严格票据审核,杜绝虚假票据;建立银行卡支付制度,依据规定发放给个人的劳务性费用须通过银行卡发放。12.禁止无依据发放补贴。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严禁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或节日之机变相向职工发放钱物等问题。各高校要按照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川委办〔2014〕20号)文件要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要加强对正风肃纪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把正风肃纪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严明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出现的&四风&问题。对解决&四风&问题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2014年7月25 日&编辑:章文波与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通知(川教厅办函 〔2014〕 66 号)相关内容市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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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函〔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治理能力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我市各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部门主要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强化监管责任,完善公共服务,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问题,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二、工作原则  (一)职责法定原则。部门责任清单原则上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编制范围。  (二)问题导向原则。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围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以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解决职责交叉重叠问题,理顺职责关系,清晰责任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公共服务。   (三)便民高效原则。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为主负责的要求,强化行政责任,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公共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实现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  (四)公开透明原则。向社会全方位、全过程公开部门职责和履职情况(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三、编制工作范围  编制责任清单的部门范围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部门范围相一致。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含特设机构)以及部门管理机构、挂靠机构、派出机构。  (二)党委工作机构中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单位)。  (三)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以本单位名义作出行政决定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需要进一步清理职责的事业单位。  四、编制内容  部门责任清单的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和公共服务事项等四个方面。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部门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发展规划、政策法规、专项业务和其他事项”等顺序,明确具体工作事项。对2011年机构改革以来,因形势任务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部门职责需要重点加强和增加的,要研究提出调整意见,突出公共管理和服务供给职责。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明确相关部门的履职界限,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重复、边界不清等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要依据现有规定明确工作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分清主办、协办关系,落实监管责任。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结合权力清单制度,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完善主要监管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治理能力。对权力取消、转移、下放(含属地管理)、委托下放、保留等事项,以及涉及前置审批、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事项,分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本部门与同级部门、下级部门、社会组织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落实日常监管、定期抽查、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避免管理缺位。  (四)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梳理本部门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五、有关要求  (一)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本部门职责,填写相关材料,于日前报市编委办审核。经市编委办审核后的责任清单,在征求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各区、县(市)政府要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抓紧部署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具体安排由各区、县(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各地各部门要以编制责任清单为契机,进一步落实部门内部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要按照职责法定原则,优化部门职责配置,完善争议协调机制,实现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减少行政职责运行“体外循环”。要以全方位、全过程公开为举措,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进一步推进网上办事和公共服务事项公开,着力打造“网上政府”,提高政府履职效率,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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