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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法​律​援​助​ ​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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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广西区委赴良一村举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援助资金捐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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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三学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作者:唐媚 发布时间: 9:09:17
为了做好社中央2013年多党合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项目及定点帮扶点良一村的产业帮扶工作,9月23日,九三学社广西区委赴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良一村举行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援助资金捐赠仪式。九三学社广西区委副主委葛春启参加了此次活动。   葛春启等领导翻山越岭深入到养殖户的养殖圈舍,现场察看了在良一村开展的2013年多党合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项目,并听取了示范户肉猪、黑山羊等养殖汇报,详细询问了示范户养殖后经济收入状况,鼓励他们扩大养殖规模,并带动周边乡亲发展养殖,拓宽增收途径。同时,要求社会服务部要加强与养殖户的联系沟通,帮助解决好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共同推进良一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社区委的物质精神支持,吸引了养殖示范户相邻的乡亲,他们也表达了发展养殖业的期望。   此次活动得到城厢镇政府、良一村村委的大力支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九三学社广西区委社会服务部副部长庞建辉及机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这次活动。万安县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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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2010年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信息分类: 政务动态
文件编号: 万新村组发[2010]0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D-
责任部门: 万安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 & & & & & 万新村组发[2010]01号 & 万安县2010年新农村建设点资金管理办法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麻源垦殖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2010年度全省新农村建设点工作方案》(赣新村发[2009]2号)以及《万安县2010年度新农村建设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办字[2010]05号)文件的精神,为规范我县新农村建设点的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面完成我县2010年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的筹集 2010年全县49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点的资金来源分为三个部分: 1、直接统筹资金:2010年度共安排省、市、县三级配套新农村建设直接统筹资金784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226.8万元、省交通资金104万元、省以工代赈资金120万元、市配套资金80.85万元、县配套资金252.35万元),使每个村点的财政支持配套资金达到16万元。 2、衔接统筹资金:继续衔接统筹县直各有关涉农项目资金,用于49个村点资金支持配套。主要有农村沼气资金、农村饮水安全资金、以工代赈资金、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办土地治理资金、“一村一品”专项资金,以及新安排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九项。这些资金仍按原使用渠道和管理方式进行,不按村点个数平均分配,符合条件的可多安排,不符合条件的可不安排。以上县资金主管部门安排项目时,要积极将这些资金与今年的新农村点相衔接,年底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将组织考核我县的衔接资金到位率。 3、自筹资金:各村点自行筹集的建设资金主要包括:乡村投入、单位帮扶、社会捐赠、农民自筹资金等。 二、资金的使用 1、村点建设资金应补助投入到农民最关心、要求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项目建设上,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点进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环境面貌整治、农业生产发展等方面。&&&&&2、属于公益性的建设项目,以直接统筹资金投入为主;属于半公益性的建设项目,采取受益群众投资投劳与直接统筹资金补助相结合;属于非公益性的建设项目,以群众投资投劳为主,各地可视情另安排一定的直接统筹资金进行奖补。&&&&&3、直接统筹资金重点用于改路、改水、改厕、绿化和垃圾处理,其次可以用于改房、改栏、改环境、推广沼气、推广太阳能等。2010年每个村点安排的16万元中,有2万元是专项用于“三绿一处理”(即农户庭院绿化、村内道路绿化、村庄四旁绿化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不得挪作他用。未完成“三改”任务的,直接统筹资金也不得用于其它建设项目。&&&&&4、直接统筹资金可以采取现金补助、物资援助、先建后奖补等方式进行拨付使用。补助内容和环节主要是:公共建设项目的材料采购费、必要的特殊专业工人工资等;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农户自我建设进行奖励、补助;大宗建设材料政府统一采购费用等。&&&&&5、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物资发放的控制额度与操作规程。采取物资补助方式的,每个村点发放的物资折资最多不超过该村直接统筹资金的60%;物资发放必须符合三个基本要求:物资质量有保证,成本低于市场价格,方便村点随时提货。&&&&&6、衔接统筹配套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2010年村点范围和计划资金额度内,按不同项目资金的性质和适用范围进行开支使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县级有关主管部门对村点的资金安排、使用和实施情况应及时向县级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通报。&&&&&7、各村点应先行完成建设规划,未完成规划的村点不得拨付和使用补助资金。要按照设计规划和施工要求,合理安排建设项目的先后顺序,总体上要求先建通户入宅的水、厕、沼气等,再建村庄公共部分如修路、垃圾处理、绿化等。&&&&&8、村点建设继续坚持“六个不搞”,即不搞环村公路,不搞大型广场,不搞进口草坪,不搞名贵花木,不搞违背群众意愿和经济承受力的大拆大建,不搞脱离实际的负债工程;村点配套资金严格执行“三个不准”,即不准用于人员机构经费开支,不准用于兴建和维修村委会、村小组及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办公用房,不准用于兴建和维修祠堂、门楼、长廊等。 三、资金的拨付 1、各乡镇场要及时组织2010年新农村建设村点制定村点项目建设奖补标准文件,尽快搞好村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预算,并及时报县新村办审核批复。 2、各级直接统筹资金转入县级专户后,县新村办必须及时向乡镇政府和各村点下发《资金到账通知单》,告知已经落实到帐的资金来源和资金数量16万元。村点送交回执予以确认,并据村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预算提出拨款申请和用款计划。同时在村点内进行公示,告知群众。&&&&3、县新村办根据确定的资金拨付和报账方式,及时审核、批复村点的用款计划。在村点建设开始阶段,先行拨付部分30%启动资金;随着建设进度应及时追拨50%的建设资金,村点建设竣工验收后再拨付20%的剩余资金。原则上按资金总额3:5:2的比例下拨,但对各村点的拨款时间不强求一律,工程快、质量好的村应优先拨付,进度慢、需整改的村可以缓拨。村点的用款计划项目一旦完成,经县新村办验收合格,所有直接统筹资金应全部及时核拨,不得刻意留存结转。&&&&&&&&4、各类衔接统筹配套资金的主管部门,对上级已下达到县的资金,要及时协调县级新村办和县级财政部门,尽快拨付到项目专户或支付给实施单位,优先用于村点的项目建设。 四、资金的管理 1、我县新农村建设直接统筹资金在县财政局设立专户,实行专户管理,所有新农村建设资金实行横向集中,进入专户。各乡镇场要建立新农村建设专账,各村点理事会必须建立详细的台账,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 &2、衔接统筹资金由相关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各自负责管理,县新农村办参与项目计划的协调和资金的监管。在保证项目资金用于村点的前提下,实行“三不改变”,即不改变各类资金的使用性质,不改变资金的下达渠道,不改变各部门的管理职责。&&&&&3、对安排到村点的各类配套资金,必须坚持按预算计划投入使用。直接统筹配套资金的安排使用应严格按照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批复方案执行;衔接统筹配套资金的安排使用以各部门确定的项目计划为准,不得擅自调整资金安排。&&&&&&&&4、充分发挥农民自主建设的主体作用和村点直接统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建立帮扶单位、乡村集体、企业个人、社会力量等投入村点建设的长效机制,多渠道筹措新农村建设资金。 5、各乡镇场要严格按照县新村办分配到村点的资金额及时报账落实到村点,不能给村点打“白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滞拨新农村建设资金。 6、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各级直接统筹资金必须纳入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对单位帮扶、社会捐资等也要尽可能纳入专户管理。县级专户管理单位也要建立专账,专人负责。&&&&&7、纳入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户管理的资金均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不得在行政村或建设点直接报账核算。乡级报账制的程序是:县新村办根据村点进度快慢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分批将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或经管站账户进行管理。村点实施项目后,由理事会填写资金报账请款单,并附费用支出明细表及合法有效的报账凭据,经理事长、村、乡(镇)相关人员签署意见后,向乡(镇)报账单位申请报账。报账凭证、账薄等财务资料均由乡(镇)报账单位负责管理。&&&&&8、各村点要建立资金收支台账,全面反映各类资金收支情况。台账的记录范围包括上级各类支持资金、村组集体投入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村民自筹资金等收入情况,以及各类项目的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理事会要安排专人负责台账的收支记录,每月至少一次记录收支明细,年度建设项目完成后,及时登录资金收支总账。 9、发挥农民群众对资金使用的监督作用。各类建设资金包括村民自筹资金等均应实行财务公开,资金来源、支出使用、盈亏结余等情况要在村里公共场所进行张榜公示,提高资金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和农民群众的监督。 10、县新村办要依托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力量,对村点配套资金的拨付、使用、报账情况进行年度专项检查监督。对村点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可以明查暗访,或对理事长及农户进行电话随机询查,掌握真实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可以终止资金拨付,对拒不改正的,可以终止项目执行,并限期如数追回资金。对情节严重、触犯党纪国法的,依法追究其党纪法纪责任。 附1:万安县2010年度新农村建设点直接统筹资金分配表 附2:万安县2010年度新农村建设项目支出明细单 附3:万安县2010年度新农村建设项目工程完成情况验审单 附4:万安县2010年度新农村建设直接统筹资金报账请款单&&&& 万安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
2010年4月18日
【】【】【】当前位置:>
九三学社广西区委赴良一村举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援助资金捐赠仪式
为了做好社中央2013年多党合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项目及定点帮扶点良一村的产业帮扶工作,9月23日,九三学社广西区委赴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良一村举行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援助资金捐赠仪式。九三学社广西区委副主委葛春启参加了此次活动。
葛春启一行翻山越岭深入到养殖户的养殖圈舍,现场察看了在良一村开展的2013年多党合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项目,并听取了示范户肉猪、黑山羊等养殖汇报,详细询问了示范户养殖后经济收入状况,鼓励他们扩大养殖规模,并带动周边乡亲发展养殖,拓宽增收途径。同时,要求社会服务部要加强与养殖户的联系沟通,帮助解决好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共同推进良一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社区委的物质精神支持,吸引了养殖示范户相邻的乡亲,他们也表达了发展养殖业的期望。
此次活动得到城厢镇政府、良一村村委的大力支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九三学社广西区委社会服务部副部长庞建辉及机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这次活动。(唐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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