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禁摩现在禁摩,办通行证需单位证明,我没单位,应该怎么办?

你好,我有个专业性的技术问题想反馈给秦的技术部门,请问有相关渠道吗?我的意思是我直接反馈,因为这样才能表述清楚。
改进建议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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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怀化要禁摩了吗?
关于征求《怀化城区2015年限摩控电管理措施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
怀化市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控制和解决我市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突出的问题,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等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拟决定从2015年起,对市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实施限控规范管理措施。现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通过各级媒体公布方案,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各交通参与者请于11月28日前通过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外网的支队长信箱、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传真:2292221)反馈意见,也可直接至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施科(联系人:车小军、2773125)提交意见和建议。
公安交警部门将对收集到建议和意见进行汇总、整理,以上报市政府,为市政府行政决策提供参考。
& && && && && && && && &&&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
& &&&(本消息来自手机摩托迷:.cn/)
昵称:老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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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私家小轿车在上班高峰期禁止进入城区,换乘公交车,或自行车或电动车或摩托车上下班!否则扣车销毁给于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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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不好就一禁了之。。。
怀化现在城里无牌车太多了,而且都是走最中间的车道,无视红绿灯。为什么不下决心管好,而是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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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之我见!
昵称:易 平(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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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这些话有些伤感,但同为机车人不得不面对铁的现实一面,知道会挨骂,但还忍不住要说。
小排摩托车使用者造就了禁摩的重要因素。所说的是摩托车使用者并非摩托车爱好者,这些摩托车使用者造就小排摩托爱好者无法正常行驶,你们应该怪他们,不应该怪ZF,这些使用者太影响当今社会的前进的步伐,与当今现代化城市格格不入。如果把这个群体开放,当今交通压力事故频发率可想而知,毕竟是肉包铁。所以有些地域暂时限行大排禁止小排做法的正确的。试想一下一但开禁满大道的125,不戴头盔的,外来务工的,摩托车跑出租的,整个道路都是这些,那我们岂不是又回到了现在的越南时代,我们是进步还是退步?
关于摩托车上高速问题,小排更是无稽之谈,一个125代步车上什么高速那,岂不是自虐吗?给正常行驶的机车造成很大的压力,话放到这里,有一天高速公路摩托车放行,排量限制最少从400CC起步,能达到与汽车同步行驶这才是最安全的。
这是随之社会发展而不变的定律,不是单靠喷来喷去喷出来的。更不是靠愤青鸣不平而得以实现的。努力工作,紧跟社会发展脚步,这才是你该做的。
摩托车论坛身为摩托车爱好者,我不该唱反调背道而驰,但这就是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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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摩托车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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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大的一个市也要禁摩,市长书记想出名吧!!这是专制!!!在民主地区,他别想当市长书记!!!中国百姓好欺压!!!禁禁禁!!!他干脆象蒙古人禁止汉人一家一把菜刀!!!
昵称:目标→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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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怀化城区2015年限摩控电管理措施工作方案》听证会的通知
怀化市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控制和解决我市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突出的问题,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等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拟决定从2015年起,对市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实施限控规范管理措施。现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拟决定于2014年11月下旬召开公开听证会,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1、地& && &点: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5楼会议室
2、听证人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原则上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暂定20人参加。如报名人数过多或不足的,将根据类别选择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市民代表、公交车驾驶人、出租车驾驶人、摩托车车主、摩托车、电动车经销商等公众代表参加。
3、报 名 方 式:
报名人请于11月25日前通过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外网的支队长信箱、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传真:2292221)报名,也可直接至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施科(联系人:车小军、2773125)报名,报名人必须提供具体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 && && && && && &&&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 && && && && && & 日
怀化市2015年城区分步实施限摩规电管理措施工作方案(讨论稿)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控制和解决我市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突出的问题,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5年起,对市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实施限控规范管理措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宣传发动、筹备动员阶段(至日)
①召开成员单位领导会议,研究城区限摩规电管理的具体工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②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城区限摩规电管理方案,并开展城区限摩控电管理措施听证会,就城区停止摩托车上户、停止摩托车带牌销售、停止摩托车转入鹤城区、禁止非鹤城区籍的摩托车驶入城区、依法控制超标电动摩托车、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并组织广泛宣传报导,宣传城区限摩控电工作的意义,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③根据市民意见,提请市政府发布《关于在怀化市城区实施限摩规电管理措施的通告》,并广泛利用各级媒体进行宣传。
④适量发展出租车,延长公共运行线路和运营时段,引导公交服务向新建居民社区、城市周边地区延伸,不断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分担率,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挤压非法摩托车营运空间。
2、停止摩托车上户、登记备案,依法控制电动车阶段(日至日)
①日起,市本级车管部门停止办理摩托车新车注册登记,停止办理摩托车转入登记,城区范围内停止摩托车带牌销售。
免费申领“怀化市城区两轮摩托车通行证”
2015年1月至2月
凡在鹤城区(含经开区)范围内生活并拥有两轮摩托车的市民凭车主
申领条件:
★本人身份证(户籍所在地须为鹤城区)、
★年检有效的摩托车行驶证、
★车主驾驶证,且三证一致的
申领地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本级车管部门
(注:通行证统一编号,一次性办理完毕,只减不增)
★严禁对车主户籍所在地在怀化市下属县(市、区)或外市的摩托车核发“怀化市城区摩托车通行证”和办理摩托车年度检验;
★凡持有城区摩托车通行证的摩托车可以在报废年限内(8年)办理机动车年检。年检时对于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车况差,已达到报废条件的一律强制报废,严禁延迟报废.
★商务局、工商局深入城区摩托车经销商,禁止摩托车在销售点带牌销售,动员、劝导摩托车销售商搬离市区、转行.
联合整治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
日起,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电动车标准:
★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为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
★整车质量不大于40千克,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超过此标准的电动车即为违法超标电动车)
凡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的一律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
免费申领“怀化市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
2015年1月起至2015年12月
凡在鹤城区(含经开区)范围内生活并拥有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市民
申领条件:
★凭车主本人身份证(户籍所在地须为鹤城区)
★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及合法来源证明
申领地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本级车管部门
& &在日前,在城区环城路入口处设置禁止外籍摩托车驶入标志。(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依法管控、全面查禁阶段(日起)
组织警力在路面设置检查组,禁止外籍两轮摩托车(非鹤城区籍)
& &在日后在鹤城区市区(含经开区)道路上通行、停放,要求外籍两轮摩托车车主驾驶摩托车回原籍县(市、区)行驶,对未持有“怀化市城区摩托车通行证”的非鹤城区的两轮摩托车在城区道路通行、停放的一律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查扣、处罚100元并责令驶离。②对机动三轮车继续执行市人大关于禁止机动车三轮车通行的决定,在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经开区)道路7时至22时全路段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
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依法进行整治
& &依法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的停车秩序实施管理,对未在城管执法局划定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内停放,影响行人安全通行的,一律按违法停车实施处罚。
★日后,未悬挂“怀化市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的非法超标电动摩托车(即超过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含电动三轮摩托车)一律禁止在怀化城区道路上行驶,凡上路行驶,按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处罚
日(本消息来自手机摩托迷:.cn/)
昵称:星火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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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怀化人
怀化人民的悲哀,禁摩了,摩托友换成汽车。怀化的 交通应该是 一派新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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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销售、贩卖、流通摩托车。禁止拥有、私藏摩托车,违反上述各款,以通共匪论处,格杀无论!
昵称: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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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去买车上牌,以后市区车牌值钱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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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是70年代火车拖来的城市,到如今也要禁摩了,真是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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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的脑子进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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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屁大点的地方,路少又不宽,公共交通线路又没几条,还禁摩限电。真这样下去,怀化的买不起车的市民可就难受喽。
昵称:辰溪-小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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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学校门口,一到放学时候,单边四车道,变成一车道,路中间停车的。各种部门的车,接送小孩的。
哎,,苦逼了。
UID: 628054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车神2号 at
说这些话有些伤感,但同为机车人不得不面对铁的现实一面,知道会挨骂,但还忍不住要说。
小排摩托车使用者造就了禁摩的重要因素。所说的是摩托车使用者并非摩托车爱好者,这些摩托车使用者造就小排摩托爱好者无法 ... 你也只是个骑摩托车的,就看不起骑摩托车的,你的排有多大?!看不起125滴!摩托车能不能上高速国家有规定,轮到你说大排能上125不能上?!
昵称:矛头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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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彭国甫天天走路,下乡。
昵称:中方梁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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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摩托人团结起来
摩托人团结起来
( 18:54,&39.32 K,下载次数: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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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有风险,下单须谨慎!!
网购很快乐,细心多辨别!!&[1]&&& &&&& 跳到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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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致怀化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一封信
致怀化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一封信
昵称:山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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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啊,你不能把这封信复制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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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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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复制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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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怀化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一封信
  & && && & 论《怀化城区2015年限摩规电管理措施工作方案》的合法性与可行性
  怀化市区要“限摩规电”了?那么我想请问政府,“禁、限摩规电”条令是否有法可依?我国现行的《宪法》、《物权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是否支持“禁、限摩”条令?
  一、“禁、限摩”是否有侵犯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之嫌?
  我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购买了摩托车,各种合法手续都办好了,税也交了,保险也交了,那为什么现在要禁限我对我合法的私有的摩托车的使用权?
  1. 根据我国现行的《宪法》第一章第十三条之规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 根据我国现行《物权法》第一篇第一章第四条之规定: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3.根据我国《宪法》第一章第五条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经正规渠道购买的,并有各种合法手续的摩托车属于公民的合法的私有的财产,为什么要限制我对摩托车的使用权的范围?这是否属于侵害公民的合法的私有的财产之行为?政府一直提倡建设文明合法的社会体系,可为什么身为政府的你们还是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任何下位法都不得与已经合法生效的上位法相抵触,而如今,政府的这一禁限令明显与《宪法》相抵触。这是在自己打自己嘴巴子,是在主动消弱《宪法》的权威性!!!如此行径,真的是让公民心寒,对政府失望啊!!!如果说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禁限摩”,那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一章第十三条之规定,为什么没有给予公民相应的补偿?
  身为国家的管理者——“政府”,不能藐视合法生效的法律啊!!!你们把摩托车、电动车一禁限,这就变成了政府主动地侵犯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的行为了!!!你不能因为一些弊端,就一纸禁限令下达啊!!!这是极其不负责的做法!!!这是发展文明合法的法治社会体系所必须严厉禁止的行为!!!可是政府为什么还要带头这样做呢?这样做不仅损害政府、法律的权威性与信誉度,更为严重的是公民的心寒与不满啊!!!
  我只希望政府能以身作则,政府的一切行为应必须建立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不能越法而为之啊!!!而“禁限摩电”令是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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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有政府不作为或管理不力之嫌?
  摩托车有“马路杀手”之称,可是我在想,真的是吗?首先我承认,摩托车确实是没有四个轮子的汽车稳重。但是我认为“危险”的真正含义其实很简单,总结为四个字就是“天灾人祸”。“天灾”那一般是不可控的,而“人祸”是可控的!为什么摩托车看起来比小车危险?其实并不是摩托车只有两个轮子,没有小车稳重,而是国家对民众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还不到位。还有就是正因为中国人多,摩托车也多,驾驶人对法规与安全的不在心,不好管理,所以就想着干脆把摩托车全部禁掉,省心又省力。如果真是为了图个方便,而禁摩的话,那可就是非常大的不作为之行为啊!其实危险是一个复杂的东西,就单独来说物,它本身并不具备危险性,只有在条件合适的时候,才有可能发生危险。比如当天灾来临或人为触发,才有可能危险。所以说摩托车为物,不可能有危险,除非因特殊情况发生自燃自爆;只有当人在操作摩托车的时候,由于操作不当或机械故障时或其它自然中发生的突然情况,才会有可能发生危险!就好比,一把手枪,没有人去抠动扳机,是不可能发生危险的,除非手枪自行走火,但这是属于意外、特殊情况。因为“意外”在这时空里是存在一定机率的,是人与物不可避免的,更是不可控制的!!!所以说摩托车是“马路杀手”,是无稽之谈!!!难道驾驶小轿车就没有危险了吗?就没有出事故了吗?同样会出现和摩托车一样的危险!!!当然,这些危险一般不是物造成的,而是人造成的!!!那为什么身为人类的我们,不好好的自我审视一下呢?而要把自己所犯的错全部推卸给物呢?一口咬定是物的错,要负最主要责任。你们不觉得这很荒唐吗?驾驶的安全与否,关键是看人,人如何去操作。因为人是活的,是有思想的,而物是死的,是没有思想的,所以加强对人的管理与教育,还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才是减少危险的最直接的最根治的办法!!!不能只做一些治标不治本的事啊!!!
  我承认交警很辛苦,现在的摩托车不好管理,可就只因为辛苦和管理难而退之?从而采用最简单的“禁限”手段?这是政府的非常之不作为之行为!!!是对公民的不负责!!!是对社会的不负责!!!是对党的精神的不负责!!!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对中华民族的不负责!!!红军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新中国的建设,政府不是做得很好吗?不怕苦不怕累,一心为人民、为社会、为民族和国家做出了非常大的努力与贡献,这些我们老百姓都铭记在心中!!!可是为什么到了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其它各方面的条件也不错了,就开始做这些糊涂事了呢?不能啊!!!党的不怕苦不怕累、专心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不能丢啊!!!不能因为辛苦和难办就搞“一锤定音”、“一刀切”政策啊!!!
  我国为何这么堵,除了车多路少的情况,还是就是对交通的管理还不够,我经常能看到,好几条街上没有交警或很少,当然这是和交警人数有关的,但我认为最主要的是没有细致的合理的合法的科学的人性的管理办法。那么最重要的,我认为不是对摩托车的禁止,而是对驾驶人的教育与管理!出台一部合理合法科学人性的管理细则才是最重要的!才是最安全的!才是最好的良策!当然还要交通部门的认真负责的管理与执行!有数据显示,一台小轿车在公路上行驶的平面面积可容四辆摩托车同时行驶,一台小轿车的停车平面面积可容六到八辆摩托车同时停放,一台1000CC排量的小轿车所损耗的燃油与排放气体是一辆125CC排量摩托车(现在的摩托车大多是国三标,有些甚至达到了欧四标,引擎也大多为四冲程,很少有以前两冲程的摩托车了)的好几倍,每辆小轿车的平均载人量大约为1.2人,每辆摩托车的平均载人量为1.3人。从这些数据上来看,摩托车要为城市堵车、环境污染的结果付出被禁限的代价,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太不科学合理了!!!太不人性化了!!!我还没见过哪个城市因为禁限摩托车后,环境就好起来了,路况就不堵了,反而相反!!!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北京出台首部“禁限摩”令以来,各大小城市有样学样,环境与路况不但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更加严重了!!!所以事实证明,“禁限摩”令根本就不可能改善环境与路况,反而在一步步恶化!!!所以还请政府三思啊!!!
昵称:火山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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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八天朝!(本消息来自手机摩托迷:.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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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顶,气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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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还怎么到处摩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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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有封杀摩托车、电动车整个行业之嫌?
  在地球上,除了中国大陆,其它任何国家或地区根本就没有“禁限摩”条令,反而有些国家地区还为摩托车设置了专用车道,可以在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任何地方骑行。所以我实在想不通,我国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一条超级不合法不合理的条令?我国常讲“国际惯例”、“中国国情”,那我想请问,在国际上有没有“禁限摩”之惯例条令?在我国是否有“拥堵挤”之国情?而摩托车由于占地小,这是一个缓解交通拥堵的好办法,为什么要弃之不用?政府给的说法是,摩托车不安全,是吗?我决不这么认为,前面我也说了,物本身是没有危险的,只有当不可控的特殊情况发生和人对物的不当操控的时候才有可能发生危险,所以,我认为正确的政策应该是,加强对人的教育与管理,而不是一味的把物强制定义为危险或其它,从而一禁了之。
  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说白了,我国还是在为生存而发展,并不是在为生活而发展!所以“禁限摩”对我国摩托车的整个行业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很有可能会使整个摩托车行业从此永远消失,成为历史中被遗弃的死婴!也必将使很多人失业!这将会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可怕后果!我国本来就面临着失业率高,就业率低的窘境,如果这样下去,带来的不是社会的进步,而是社会的退后!!!我是怀化人,我也基本了解怀化是一个什么样的经济体社会,是一个并不富裕,以农业为主,工业为辅的社会经济体系。是一个急需稳步健康发展的社会体,是一个还需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社会体,是一个GDP和CPI并不高的社会体。而摩托车行业和电动车行业是怀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市政府对摩托车和电动车实行禁限,很有可能会严重影响到怀化市的整个经济体系,很大一部分门店将关门或流失到其它地方,很大一部分民众将面临失业与再就业难,很大一部分企业单位的运营成本面临着明显提高等复杂的社会问题!!!这必将给怀化带来严重的后果与结局!!!身为怀化人的我,这不是我想看到的!!!所以,真心的请政府三思啊!!!
四、是否有歧视摩托车,尊捧汽车之嫌?
  我国是一个贫富两极化的国家,有钱的人非常有钱,当然买得起汽车;而没有钱的人甚至连饭都吃不饱,所以经济条件一般的人只能买辆一般的摩托车来代步。如果未来在全国城乡实行全面禁限摩,或摩托车行业土崩瓦解时,且我国还未解决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那穷人就只能步行,或骑自行车,要不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那时我不敢想,是社会进步了还是退后了,我想应该是退后了。因为未来的社会应该是对每个人,至少大部分人更合法合情合理方便快捷!更人性化!所以我认为是退后了!除非在未来几十年里能拥有像科幻电影里的高科技!还有就是现在的政策是摩托车可以在乡下骑,但想要进入有禁限摩托的城市,是不可能的。就像市政府此次对摩托车与电动车出台的禁限令,非鹤城区户籍的人员不可骑摩托车进市区。所以是否有歧视摩托车,尊捧汽车之嫌?或者说直接点,就是有嫌弃乡下人的脏丑与落后,尊捧城里人高富帅之嫌?因为汽车有面子,摩托车有失颜面?因为汽车“安全”,摩托车“危险”?因为汽车是城市的风景与时尚,是城市“国际化”的体现?因为摩托车是城市的瑕疵与落后,是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败笔?因为……等等等等?其实错了!!!在西方发达国家或其它国家,摩托车是一种文化,是一种精神,是一种自由。在世界上很多国家从平民到总统,都爱骑摩托车,都没有觉得摩托车是一种有失脸面的体现,是有损国家、城市形象的体现,是落后与贫穷的体现。
  据新华社电,日,俄罗斯总理普京身着黑衣、骑着“哈雷·戴维森”牌重型摩托车,亮相于乌克兰举行的一场摩托车拉力赛分站赛。普京当天对乌克兰展开为期一天的工作访问。这场摩托车拉力赛由俄罗斯老牌摩托车组织“夜狼”组织。普京当天身着一身黑衣、戴着墨镜和黑色手套,骑着一辆哈雷牌三轮摩托车驶入比赛现场。下车后,他走上讲台,对场下7000多名摩托车爱好者说:“兄弟们,你们好!”普京形容摩托车是“最民主的交通工具”,“它是最大胆、快捷的交通方式,给骑车人以自由的甜蜜感。毫不夸张地说,摩托车是自由的象征。”不过,普京也不忘提醒摩托车爱好者对超速行驶“说不”。最后,他还用乌克兰语说:“摩托车万岁!”
  所以说,政府一味地把摩托车妖魔化,贬低它、摒弃它、禁限它,真的不是一个大国应该做的事!中国身为大国,那就应该要有大国的风范,要有大国的气魄,要有大国的榜样!!!我们应该让外国人看到并深深的感触到我国政府与人民一直在努力,一直以大国的风范与气魄在全球努力积极地建立一个好榜样!!!所以,我们不应该把摩托车妖魔化,我们要勇于并乐于接受摩托车,给摩托车正名!!!把这种摩托车文化发扬光大,不能让它淹没在历史长河里啊!!!
  做为普通老百姓的我,我只是希望政府能多听听最底层平民百姓的心声,并根据老百姓的心声出台更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合理合法政策,不要一味地、盲目地实行“一刀切”的政策!!!还是多为普通老百姓着想吧!!!请不要实行“禁限摩”令,这不符合我国的实际国情,也不符合怀化市的实际情况!!!还请政府与各位领导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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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下面我再谈谈对《怀化城区2015年限摩规电管理措施工作方案》的看法:
  1.根据《怀化城区2015年限摩规电管理措施工作方案》之规定,对城区停止摩托车上户、停止摩托车带牌销售、停止摩托车转入鹤城区、禁止非鹤城区籍的摩托车驶入城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一章第三条之规定: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1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所以我认为,政府此举非常很不妥!!!这是在彻底封杀摩托车!!!要摩托车绝后啊!!!而且是与公安部发部的上位法是相悖的!!!所以,还请政府三思啊!!!
  2.根据《怀化城区2015年限摩规电管理措施工作方案》之规定,适量发展出租车,延长公共运行线路和运营时段,引导公交服务向新建居民社区、城市周边地区延伸,不断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分担率,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挤压非法摩托车营运空间。
  怀化本来就不是一个大城市,城区也不大,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走路都用不了多久的时间,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布置大批量的汽车,只会让这个城市越来越堵,且环境也会越来越差!!!这样不但满足不了市民的出行要求,也给非鹤城区的务工人员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如果在一个经济不是很好的小城市里,实行极不合理的政策,给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民众造成了极大地不便时,那可能会有很多人这样想:原本是想在离家近点的地方上班,家里有什么事也比较方便,工资低点也能接受,但如今政府出台的“禁限摩”令,给我造成了极大的不便,甚至影响到我本来就不是很高的经济收入与较低的经济支出,存不了多少钱,与其这样,那还不如去外面的大城市上班挣钱,外面大城市虽说不太方便,但收支情况要好很多!!!怀化是一个急缺人才的地方,政府应当吸引更多的人才来怀化,而不是赶走!!!所以说,不能光要所谓的“面子”啊,“面子”只能用来看,不能用来吃!!!不能为了“面子”而当一名“微笑”的饿汉啊!!!请政府三思啊!!!我也特别支持政府强力打压摩托车非法营运!!!强力打压三无摩托车!!!强力打压利用摩托车进行犯罪!!!强力打压非法飙车!!!着力教育并加强民众对交通安全与法规的认知和遵守!!!
  3.根据《怀化城区2015年限摩规电管理措施工作方案》之规定,禁止摩托车在销售点带牌销售,动员、劝导摩托车销售商搬离市区、转行。
  说实话,怀化的经济本来就不是很好,还要这么做,这会使怀化的经济更差,人们的生活压力更大,这不是好事!!!我说个故事吧,话说有甲乙两个人,他们家各有一头牛,平时他们就靠自家的牛来耕地,好多种点庄稼来养活家人。有一天,甲乙两人的一个朋友丙来他们家做客,穿得非常体面,带来的礼物也很贵。于是甲乙两人很羡慕,就问朋友丙,怎样才能像他一样有钱又体面?于是朋友丙说,我们村里哪还像你们天天赶着牛去耕地啊,都是机械化了。这两人听了后,甲在想,我把牛卖了,再借点钱,也搞机械农业去,用不了多久,我也会有钱又体面;而乙在想,我们村里没有什么大路,田地基本都是在高山上,机械设备基本派不上用场,那我还不如牵着牛去耕地更实在些。于是,甲把牛卖了,并买了机械设备来耕地,这时村里其他人都围过来看看问问,甲觉得此时的自己很有面子,以后也会很有钱的;而乙还是继续像以往那样天天牵着牛去耕地。不久后,甲因为机械设备很难甚至无法上山耕地,导致种出的庄稼越来越少,从而家境也越来越差;而乙因为踏实地用牛耕地,所以每年收获的庄稼也越来越多,家境也越来越好了,成为了村里家境最好的人家。最后,甲对天长叹,做事还是要稳步进行才行啊!!!更要结合身边的实际情况来做事才是对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建设美好的城市是对的,但不能忽略现实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啊!!!要结合地区的各种实际情况,合理健康稳步地去发展城市与地区!!!只有这样,城市才会更美好,人民的生活水平才会更高!!!政府才能更体面的微笑着向外界招手问好!!!城市才更有“国际化”的味道!!!所以,还请政府认真的三思啊!!!
  4.根据《怀化城区2015年限摩规电管理措施工作方案》之规定,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控制和解决我市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突出的问题,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5年起,对市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实施限控规范管理措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我认为怀化市此次出台的《怀化城区2015年限摩规电管理措施工作方案》属于地方性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章第一节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据我所知,怀化市并不是《立法法》中所提到的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所以按《立法法》规定,怀化市无任何机构有任何立法权。也就是说,怀化市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此部《怀化城区2015年限摩规电管理措施工作方案》地方性法规。就算市政府出台的这部地方性法规经市政府和市人大批准,也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所以,我希望市政府不要越权做事,要维护法律的庄严与威严!!!我并不是质疑政府行为,而是我希望政府的一切行为都是建立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这才是对国家和人民最大的尊重与爱戴!!!
  最后,我真心真诚地呼吁政府!!!请手下留情!!!请给摩托车一条生路吧!!!请不要“杀”死它!!!请给爱好摩托车的人自由吧!!!请给摩托文化得以传承的机会吧!!!我们不能做扼杀一种文化的千古罪人啊!!!政府的各位领导,请您们认真再认真地三思啊!!!
论述人:爱上摩托没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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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怀化城区2015年限摩规电管理措施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
怀化市广大交通参与者:
& &&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控制和解决我市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突出的问题,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等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拟决定从2015年起,对市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实施限控规范管理措施。现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通过各级媒体公布方案,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 & 各交通参与者请于11月28日前通过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外网的支队长信箱、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传真:2292221)反馈意见,也可直接至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施科(联系人:车小军、2773125)提交意见和建议。
公安交警部门将对收集到建议和意见进行汇总、整理,以上报市政府,为市政府行政决策提供参考。
& && && && && && && && && &&&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 && && && && && && && && & 日
附①:怀化市城区2015年限摩规电管理措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②:关于怀化市城区实施限摩规电管理措施的通告(讨论稿)
怀化市2015年城区分步实施限摩规电管理措施工作方案
(讨论稿)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控制和解决我市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突出的问题,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5年起,对市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实施限控规范管理措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区限摩规电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怀化城区限摩规电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胡长春任组长,副秘书长张明珠任副组长,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志宏,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均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郑世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李勇进及经开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副支队长李孟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1、宣传发动、筹备动员阶段(至日)
①召开成员单位领导会议,研究城区限摩规电管理的具体工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②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城区限摩规电管理方案,并开展城区限摩控电管理措施听证会,就城区停止摩托车上户、停止摩托车带牌销售、停止摩托车转入鹤城区、禁止非鹤城区籍的摩托车驶入城区、依法控制超标电动摩托车、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并组织广泛宣传报导,宣传城区限摩控电工作的意义,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③根据市民意见,提请市政府发布《关于在怀化市城区实施限摩规电管理措施的通告》,并广泛利用各级媒体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④适量发展出租车,延长公共运行线路和运营时段,引导公交服务向新建居民社区、城市周边地区延伸,不断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分担率,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挤压非法摩托车营运空间(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2、停止摩托车上户、登记备案,依法控制电动车阶段(日至日)
①日起,市本级车管部门停止办理摩托车新车注册登记,停止办理摩托车转入登记,城区范围内停止摩托车带牌销售。(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②2015年1月至2月,凡在鹤城区(含经开区)范围内生活并拥有两轮摩托车的市民,凭车主本人身份证(户籍所在地须为鹤城区)、年检有效的摩托车行驶证、车主驾驶证,且三证一致的,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本级车管部门免费申领“怀化市城区两轮摩托车通行证”。通行证统一编号,一次性办理完毕,只减不增。严禁对车主户籍所在地在怀化市下属县(市、区)或外市的摩托车核发“怀化市城区摩托车通行证”和办理摩托车年度检验;凡持有城区摩托车通行证的摩托车可以在报废年限内(8年)办理机动车年检。年检时对于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车况差,已达到报废条件的一律强制报废,严禁延迟报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③商务局、工商局深入城区摩托车经销商,禁止摩托车在销售点带牌销售,动员、劝导摩托车销售商搬离市区、转行。(责任单位:商务局、工商局)
④联合整治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从日起,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为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千克,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超过此标准的电动车即为非法的超标电动车),凡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的一律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责任单位:商务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
⑤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2015年1月起至2015年12月,凡在鹤城区(含经开区)范围内生活并拥有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凭车主本人身份证(户籍所在地须为鹤城区)、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及合法来源证明,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本级车管部门免费申领“怀化市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⑤在日前,在城区环城路入口处设置禁止外籍摩托车驶入标志。(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依法管控、全面查禁阶段(日起)
①组织警力在路面设置检查组,禁止外籍两轮摩托车(非鹤城区籍)在日后在鹤城区市区(含经开区)道路上通行、停放,要求外籍两轮摩托车车主驾驶摩托车回原籍县(市、区)行驶,对未持有“怀化市城区摩托车通行证”的非鹤城区的两轮摩托车在城区道路通行、停放的一律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查扣、处罚100元并责令驶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②对机动三轮车继续执行市人大关于禁止机动车三轮车通行的决定,在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经开区)道路7时至22时全路段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③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依法进行整治;依法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的停车秩序实施管理,对未在城管执法局划定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内停放,影响行人安全通行的,一律按违法停车实施处罚。(责任单位:市、区两级城管执法局)
④日后,未悬挂“怀化市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的非法超标电动摩托车(即超过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含电动三轮摩托车)一律禁止在怀化城区道路上行驶,凡上路行驶,按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处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 && && &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城区
实施限摩规电管理措施的通告(讨论稿)
& && &为加强怀化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控制和解决怀化市城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突出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城区分步实施限摩规电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 &1、日起,怀化市城区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停止办理摩托车新车注册登记,停止办理摩托车转入登记。
2、已经购买两轮摩托车并拥有鹤城区户籍的市民,请于日起至2月28日,凭车主本人身份证(户籍所在地须为鹤城区)、年度检验有效的摩托车行驶证、车主驾驶证,且三证须姓名一致,前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车管所、各车管服务站登记备案,免费申领“怀化市城区两轮摩托车通行证”。 日后,未持有“两轮摩托车怀化城区通行证”的两轮摩托车,禁止驶入环城路以内的城区道路(含经开区)。机动三轮车继续执行市人大关于禁止机动车三轮车通行的决定,城区环城路以内道路7时至22时全路段禁止通行(含经开区)。
3、已经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为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千克,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超过此标准的电动车即为违法超标电动车)的电动自行车并拥有鹤城区户籍的市民,请于2015年1月起至2015年12月,凭车主本人身份证(户籍所在地须为鹤城区)、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前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车管所、各车管服务站登记备案,免费申领“怀化市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日后,凡未悬挂“怀化市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电动车一律禁止在怀化城区道路上行驶。
4、所有经销商禁止在怀化城区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日后将对继续销售超标电动车的经销商进行处罚,凡销售超标电动车,造成市民损失的,由销售商承担相应责任。日后,所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均不允许在怀化城区内行驶。已经购买此类车辆的市民请自行处置。
5、驾驶摩托车应在最右侧机动车道或摩托车专用车道内行驶,等候红灯应驶入摩托车专用候等区,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遮挡号牌、非法安装遮阳伞、随意穿插、违法变道。
6、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应在城市道路最右侧的非机动车内行驶,遵守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禁止在机动车道内随意穿插,违法变道。
7、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在城市道路人行道路上指定的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区内停放。
8、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经销商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对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经销商,由公安交警、城管执法、工商管理、技术监督部门等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 && && && && && &&&2014年1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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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人活不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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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有水平
昵称:我要抢个女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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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摩托没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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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希望广大摩托爱好者能团结起来,反对“禁摩”政策!!!
昵称:柳哥
UID: 320269
注册 来自 福建
我艹,这些禁摩人士下辈子投胎没P眼。这种即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事情也能做得出?顶起
UID: 619640
注册 来自 安徽蚌埠
屁大点的地方也跟风禁摩,怀化ZF很可笑。禁摩不民主、不法制、不合理,是社会两极分化、隔膜的生动案例。ZF处在上层,坐的是汽车,对摩托无法感同身受,可以说,中国除了极少数的村级行政领导外外,其他任何一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没有是骑摩托车上下班和办事的。可以说极大多数的汽车驾驶员都不喜欢摩托、电动车和其他低等级的交通工具,觉得这些交通工具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妨碍,要不停的避让,使他们开的不爽,对汽车驾驶员就驾驶感受来说,很希望路上一点移动的障碍物都没有。所以禁摩是ZF的懒政,甚至是无赖的政策,是一种简单、粗暴、官本位,缺少人文关切的行政做法,这和建设法治、民主、合理的社会愿景背道而驰啦。长此以往,ZF和底层民众的关系怎么可能会还起来呢,从小见大,社会的危机和隐患也就会产生。也许ZF的初衷是想把这个社会规整的合理而有秩序,岂不知这恰恰暴露了这个国家不够先进和民主,以及这部国家机器操控者的短视与愚蠢。
UID: 639136
注册 来自 湖南常宁
祈祷兲朝覆灭
UID: 546621
写得这么好。非顶不可。这也是政府懒政的表现之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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