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好想你你会在哪里里雇用会武功的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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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招聘保安和聘用保安公司保安各有利弊
发布时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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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颁布施行,不仅为民营保安服务公司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将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纳入保安服务范畴。因此,2010年《条例》施行以来,各省(直辖市)的保安服务业除保安服务公司以外,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成为另一支充实的力量。
从本刊记者对部分省(直辖市)调研的结果来看,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的规模较为庞大。截至2013年底,上海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为5022家,保安员12.6万余人;江苏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为1.3万余家,保安员21.6万余人,其中物业服务企业5923家;四川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为6315家,保安员19万余人,其中物业服务企业2266家;云南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5013家,保安员5.6万余人。截至目前,浙江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2.28万家,保安员15.11万人。
虽然这些自招保安员(娱乐场所除外)只能在本单位和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保安服务,与保安服务公司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但由于二者是一种负相关的关系,即此消彼长。记者通过对部分省(直辖市)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发现,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和自行招用的保安员二者各有利弊,但终归拼的还是服务质量。
如某省企业保卫部门负责人向记者分析道,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比较放心,因为他们是专业的保安员,从培训到管理再到执勤,都有一套较为系统的规章制度,该单位看重的就是这一点。他说,之前单位也直接招聘过保安员,但素质参差不齐,而且管理上的成本比较大,牵扯进去的精力太多。而在另外一处居民小区,记者见到了小区物业经理,他则表示小区一直用的都是物业自己招聘的保安员,相较于聘用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而言,节约了不少成本,这些保安员不仅可负责安保工作,也可适当兼做一些其他物业方面的工作。
而在一些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和区域,由于对保安服务质量的高要求,更倾向于聘用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如在上海,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保安服务由保安服务公司提供的局面已基本形成。据上海保安监管部门统计,2013年年中,上海党政机关和团体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分别只有3家和36家,招用保安员人数分别为14名和107名,仅占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保安员数万分之一和千分之一,上海近八成的党政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的保安服务由保安服务公司承担,其余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随着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通常指金融企业、党政机关、学校和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等)对保安服务能力和质量等要求的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已是力不从心,不得不将保安服务部分转包由保安服务公司经营,此现象呈扩展之势。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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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省运会雇佣保安服务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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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第十四届省运会雇佣保安服务
二、采购编号:ZJCGR
三、采购核准号:18
四、采购人: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湛江市筹委办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雇佣保安服务;预算总价:60万元
七、信息公告日期:日
八、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日
2、评审地点:在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1号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组成:
负责人:梁飞虎
成员:李丽萍、陈湛斌
4、评审情况一览表
谈判供应商
最终报价(元)
广东国盾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种犬护卫保安服务公司
九、中标人信息:
1、名称:深圳市特种犬护卫保安服务公司
2、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逸秀新村74号东方天德大厦1105
3、中标金额:元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中心联系人:邓生;联系电话:
十一、有关事项:
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间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领取《成交通知书》及缴交成交服务费等有关手续,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
供应商服务
采购商服务实名举报邳州刘集闸管所工作人员曹凯勾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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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大量雇用临时工折射衙门庸懒散
时间:日& & 来源:广州日报(广东)
  有人说,现在茶叶蛋都那么贵,一个月300元的工资能养家糊口吗?在我看来,汾西县政府部门大量雇用临时工,远不是工资太低这么简单——即便给临时工们发一笔相当可观的薪水,就皆大欢喜了吗?显然不是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部门为什么要雇用大量临时工呢?如果说名不正言不顺,即便一个临时工每月只拿300元的财政工资,恐怕也让百姓觉得这笔钱花得冤枉。
  事实上,如果说政府因为要举办某项大型活动或因为某种应急任务而需要雇用临时工帮忙,是能理解的,然而,当地政府部门所雇用的这些临时工并不“临时”,很多一干就是十几年,完全是干着正式工的活拿着临时工的钱。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政府部门的效率低下恐怕是重要原因。
  就在前不久,某地一公务员发帖称单位“三个闲成猪,两个累成狗”,引发不小共鸣。应该说,公务员队伍冗余之一体现在内部工作分配不均,早是不争的事实。
  说到这里,不免想起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帕金森通过长期调查研究机构人员膨胀的原因及后果,得出的著名的帕金森定律:一个不称职的人,可能有三条出路,第一是把位子让给能干的人;第二是让一位能干的人来协助自己;第三是选用两个水平比自己更低的人当助手。政府部门雇用大量临时工,显然选择的是第二或第三条路:找临时工帮助做事,自己的官帽、薪酬两不误。事实上,之前媒体曝出城管人员雇用群众做市容监督员、警察雇用保安替代警察夜巡等,都是运用了帕金森定律。该定律弊端在于,哪天临时工也嫌工作不好干,再为自己找帮手,然后帮手又找帮手……一个臃肿且效率低下的机构就形成了。
  要想纠正这种病态,就必须建立一个公正、公开、平等、科学、合理的用人制度,此外,还需要通过类似末位淘汰等机制,倒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兢兢业业,最大程度上根除庸懒散等不良作风。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今日早报:雇佣保安能否替代警察夜巡?日& &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雇佣保安能否替代警察夜巡?  湖南邵东县让保安公司“承包”社会治安引发争议  每到夜里十点,在湖南省邵东县城区的大街小巷就会有4人一组巡逻的。而这些负责县城夜间治安防控的,并不是公安民警,也不是街道义务联防队,而是邵东县政府花钱雇佣的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保安队员。  从今年7月15日开始,这家保安公司与县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协议,以每月7万5千元的承包费,在夜里十点到次日早六点之间,有偿地为县城区提供治安巡逻服务。  这种政府让保安公司“承包”当地社会治安,用雇佣保安替代警察夜巡的做法,从它一出台起就引发了社会的广泛争议。  政府“转包”夜间治安权  根据协议规定和县综治办的要求,保安公司进行夜间街面的治安防控,对可疑人员和可疑车辆可以进行盘问;对正在实施“两抢一盗”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控制,然后交公安机关处理;巡逻保安在巡逻中抓获违法嫌疑人在物质奖励上视同见义勇为行为,按抓获嫌疑人数量,每人给予2000元奖励。  从7月15日开始到记者采访时止,保安公司承包治安巡逻正好实施两个月,邵东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朱学明介绍,通过两个月的实施情况来看,“保安公司上街巡逻的效果还是蛮好的,刑事发案大幅度下降”。  但是,邵东县的这种做法,引发了保安公司承包夜间治安巡逻是不是政府出租公权的广泛质疑。  “社会治安防控、打击违法犯罪是政府职责内的事情,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保安公司承包治安巡逻就是承包了政府的公权力”。翻看互联网中的相关文章和跟帖,诸多矛头直指政府“转包”治安权。  包括网民在内的很多民众质疑:国家和纳税人每年投入大量的财力到公安部门,维护治安是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责。如今政府又用公共财政去雇佣公司来做这个事,其背后到底有没有利益勾结?公安机关是不是存在渎职行为?  事实上,邵东县有湖南省最大的一个派出所——红土岭中心派出所,有民警128人,加上其他辅警,实有警力300多人。但是,在面对城区面积不过20平方公里的一个不大县城的基本治安时,这个派出所的所长李爱军认为还是“警力不足”,所以需要雇佣保安。  更令人不解的是,即便是遭受广泛质疑,邵东政府有关方面态度却很坚定。朱学明表示,如果(让保安公司“承包”治安)效果不错,县政府将与保安公司签订至少一年的正式合同。将来发展势头好的话,还准备再引进一家保安公司参与白天的治安防控。  [一纸协议]  执法权可能被乱用  根据签订的《邵东县城城区夜间治安巡逻协议书》,“乙方保安人员在巡逻时对可疑人员或可疑车辆可以盘问,但必须交公安机关处理”。有网友质疑:如果仅仅是口头盘问而不进行盘查,又如何取得违法证据,确定是否是违法犯罪行为呢?如果进行盘查,是不是事实上就行使了与警察一样的执法权呢?  在邵东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的墙上,贴着治安巡逻的承包区域和详细的巡逻路线图,摆放着相关的营业执照。公司总经理杨斌说,保安巡逻只是治安防控的辅助力量,不能等同公安巡逻,“根据协议,我们没有执法权”。  朱学明强调,保安的巡逻与公安的巡逻在职责和职能上是有本质区别的,保安巡逻不入户不进店,仅仅是路面治安防控,对街面正在实施作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进行现场抓捕,而且抓捕之后必须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保安没有对犯罪嫌疑人审查、处罚以及其他的权力,“没有处罚就不存在有执法权的问题”。  但是,有过参与治安联防经历的长沙市社区干部叶盛认为,这种做法有创意,但效果好坏要看监管是否有力长效。一些事往往时间一长,监管就会松懈,乱用执法权问题就会随之出现。到那时即使对保安公司和保安人员人员作出处罚,但对政府的影响已经造成,最后还是要政府来“擦屁股”。叶盛说,这种做法“风险很大”。  [保安替警察]  公权“商业化”引来质疑  邵东县是湘中地区的一座县城,城区面积2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0多万,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有10万。  就是这个县城,近几年频频爆出将公德、公权“商业化”标价的新闻。  2008年,邵东县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首次将见义勇为明码标价,对于抓获不同类型犯罪嫌疑人的市民,在表彰的同时奖励两千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现金。“见义勇为商业化”当时就在全国引发了巨大的质疑。  而在今年将治安权“商业化”的承包中,县政府与保安公司签订的承包治安巡逻协议中,甚至还规定了“抓人”指标,并依“抓人”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奖惩处理。  人们不无担忧地惊呼:对于素质本来就不太高的保安来说,金钱的诱惑很有可能导致他们为了奖金乱抓人、制造冤案。受雇保安份内的工作居然也要按“见义勇为”来奖励,实在荒唐!  对此,朱学明解释说,定指标是一种责任的激励措施,“并不是说允许他们胡乱抓人。”  虽然面对质疑和争议,但邵东县这种“花钱买平安”的做法似乎“初显成效”的效果却让邵东方面坚信自己走“商业化”的道路并没有多大问题。据新华社  [花钱买平安]
长沙晚报:环卫工“剥削”环卫工病根在用人制度
时间:日& & 来源:长沙晚报(湖南)
  8月13日,微博@中国新闻网转载的一个视频显示:郑州有正式环卫工雇一些年老的农村人替他们干活。正式工有编制,月工资为4000元左右;而雇一个临时工,每月只需1240元。(8月14日《东方今报》)
  正式工雇用临时工,自己啥事不干一月也能落个3000元,如此巨大落差,当然会给人以“明摆着剥削人”之感。然在笔者看来,雇用环卫工的环卫工,并不该成为舆论的矛头所指。因为其工资是合法所得,花钱请人做事并不违法,只要临时工能胜任“马路天使”就行。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雇主反而“有功”;他们不仅让社会知道原来环卫工也可以拿高工资(关键就看你有没有编制),更是给弱势群体创造了就业机会。尤其是,他们更可能“激发”临时工的工作积极性:编制内者工作干得怎样,工资基本没啥影响,倒是临时工一旦没有做好,可以随时开除!
  当然,雇用环卫工的环卫工也并非没有毛病,他们其实犯了“帕金森病”——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帕金森通过长期调查和研究机构人员膨胀的原因、后果,得出著名的帕金森定律:一个不称职的人可能有三条出路,第一是把位子让给能干的人;第二是让一位能干的人来协助自己;第三是选用两个水平比自己更低的人当助手。雇用环卫工的正式工,显然选择了第二条路:找个临时工帮助自己,工作、挣钱两不误。事实上,之前媒体曝出湖南邵阳城区城管人员雇用群众做市容监督员、湖南邵东县雇用保安替代警察夜巡等,都是运用了帕金森定律。该定律让人担心之处则在于,哪天临时工也嫌扫街太累,上行下效,再为自己找帮手,然后帮手又找帮手……依此类推,一个臃肿不堪且效率低下的环卫机构就形成了。
  很明显,帕金森定律不过是官僚主义的一种别称,它揭示了行政权力过度扩张所引发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解决“帕金森病”的方法则在于,把管理单位的用人权放在一个公正、公开、平等、科学、合理的用人制度上,不受人为因素的干扰。例如环卫工雇用临时工,到底是不是正式工短缺或正式工不能胜任工作,都须经过科学论证,然后拿出一个科学合理的用人方案,并实现同工同酬。
  据统计,目前中国有3700多万劳务派遣工(这还不包含不签合同的临时工)。也许有人会说,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不是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吗?其最大亮点不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吗?但事实上,《劳动合同法》此规定不过是一个指导性要求,并无严密的配套规制,操作性不强,加之中国“历史遗留问题”太多,正式工与临时工之间的权利鸿沟,恐怕仍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存在着。
(本文来源:长沙晚报)
青岛早报: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行出警仪式 六大部门组成综合执法解决扯皮
时间:日& & 来源:青岛早报(山东)
& & 青岛早报讯 昨天(3月17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行“春风—2015”综合执法集中整治出警仪式,正式拉开了黄岛区综合执法集中行动的序幕。自去年11月份以来,黄岛区整合城管、国土、文化、海监、交通、环保六大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和执法人员810余名,组成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被国务院编办同意列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此举解决了以前各自执法部门的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让行政执法更有效率,更有力度。下一步,黄岛区将陆续开展“春风”、“夏雨”、“秋露”和“冬雪”四次集中整治行动,整治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和沿山、沿河、沿海环境等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
& & 出警仪式就像阅兵
& & 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4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本次出警仪式,执法人员身着统一服装,戴着白手套,排成一个方队,英姿飒爽,队列整齐;而在方队两侧,25辆执法车排成了两个长队,司机站在车前,目视前方,表情庄重。执法队员们喊起号子来也是异口同声,颇具气势,给人的感觉就像军营里的阅兵表演。
& & “我们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波介绍,从去年11月起,黄岛区按照“权责统一、集中管理、统筹推进”的原则,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交通稽查大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海监大队、环保监察大队等整合为一,组成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国土资源、文化市场、海洋渔业、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
& & 分6个大队综合执法
& & 王波介绍,通过这次综合执法改革,有效解决了以前各部门分头执法带来的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从今年3月中旬起,我们将各执法大队全部下沉,调整设立5个综合执法大队和1个机动执法大队。”王波介绍,他们将黄岛区27个镇、街道划分为5大管区,分别以长江路街道、辛安街道、泊里镇、临港经济区和六汪镇为中心建立5个办公基地,由5个综合执法大队分别管辖,实行常驻办公,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 & “此前,尽管6个执法部门合在一起了,但还是各自独立执法,比如文化执法人员还是只管文化执法。从今天起,每个执法大队,都是一个综合执法机构,负责辖区内文化、交通等6个方面的全面执法;每个执法人员都是综合执法人员。”王波说,此举有效解决了以前各自执法时的人手不足问题。
& & 每季度都开展集中行动
& & “下一步,我们还将持续在黄岛全区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王波告诉记者,除了正在进行的‘春风’行动外,他们还将开展“夏雨”、“秋露”和“冬雪”3次集中行动,以季度为节点,全力整治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和沿山、沿河、沿海环境等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开展“三治(治霾、治害、治乱)三护(海岸带保护、山体保护、湿地保护)”工作。以“扫黄打非”为抓手,巩固政治文化安全,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以综合执法的先进优势,坚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实现改善黄岛区城市管理环境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全面提升。
(本文来源:青岛早报)
【法制日报】政府部门临时工解析:工资靠罚款 执法却违法
时间:日& &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北京)& & 作者:王圣志、李鹏翔、周科
编者按 “临时工”本是计划经济时期的概念,而当下国人所熟知的临时工群体则多分布于公安、城管等政府部门,名曰协管员、辅警、联防队员等。北京25个部门近日在预算中公布的部分临时工数量已高达4386人,而这25个部门还不包括城管、交管、工商系统这些“临时工用人大户”。更耐人寻味的是,这庞大的临时工数量居然是建立在有些单位的编制尚未满员的基础上。
与政府部门临时工“泛滥”相对应的是各地频频被曝出的公职人员“吃空饷”现象的大量存在,这种鲜明的反差是由我国编制内外并存的双轨用工制度造成的。换言之,政府部门变相扩编、临时工把在编人员“养”起来是体制之弊。以节约成本、弥补编制人员不足为初衷的政府部门临时工膨胀,不仅给各地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而且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8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推进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加强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坚决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事实上,要根本改变大量使用临时工这种损害效率与公平的现象,只能通过改革来完成,这既包括编制内与编制外人员的同工同酬,也包括公职人员与社会公众的各项福利待遇的并轨。
政府临时工身份之惑
记者最近在皖、鄂、赣、湘、晋等地调研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编制外大量使用临时工,已成为当地财政的巨大负担。他们的工资有的纳入地方财政供养预算,有的则靠部门创收“罚没款”发放。大部分临时工文化水平较低,缺乏专业知识,工作辛苦但待遇低下。由于缺乏合法身份,部分临时工违法参与“执法”,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临时工规模膨胀惊人
自2003年政府机构改革以来,各地根据中编办核定的行政事业编制数量,严控超编进人;但另一方面,某些部门为了强化工作,则要求工作人员人数必须达到一定的人口比例。安徽省编办副巡视员张强告诉记者,自2003年中编办核定编制后,10多年来没有调整,“由于编制红线不能触动,编外聘用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
记者调查发现,编制内人员严控的结果就是编外人员不断膨胀,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主要集中在公安、城管等部门,有的部门编外使用临时工数量甚至超过在编人员,不少地方聘用人员直接与政府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人事科科长马磊告诉记者,宿州市现有人口649万,核定警察编制为3736人,实有警察3482人。
按照安徽省政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年)》的要求,专职治安辅助人员应达到当地人口比例万分之十五左右。2012年,宿州市共招聘专职治安辅助人员6000余人,招聘条件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岁至40岁,每人每年工资为13500元(含社保),人均办公培训经费1500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每年财政负担逾亿元。
同样,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在编城管人员有192人,此外还聘用了145名城市协管员,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退伍军人,协管员与城管局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在1200元左右,由城管局负责缴纳社保。
据宿州市城管局副局长汪景超介绍,这些协管员工资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每年从再就业资金中解决一部分,其余则由单位想办法解决。
工资靠罚款 执法却违法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其聘用人员的工资没有完全纳入财政保障,只得依靠罚款创收或者挤占罚没款,有的部门因人员紧张,明知聘用人员没有执法主体资格,也任由他们违法参与执法,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湖北省黄石市城管局负责人许益新告诉记者,黄石市城管局在编城管人员156人。近10年来,黄石市城市面积由60平方公里发展到400平方公里,但编制和经费一直没有增加,城管人员老化现象严重,人员紧缺。
近年来,为了适应工作需要,该局招聘了189名协管员,人均每年工资和办公经费为3.2万元。但聘用人员工资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只得从城市维护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只能挤占渣土费以及拆违经费等。
同样,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公安局现有223名警察,编外聘用了80多名工作人员,其中32名为巡防队员,其余是炊事员、司机和户籍协警,主要从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中录用,协警工资为每月1200元,都与县公安局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社保。
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余海波说:“财政按每月600元拨付了20名临时人员的工资,其余的工资只得靠财政返还我们上缴的罚没款。现在治安形势比较严峻,全县30多万人,每年发生的刑事案件有1000多起,治安案件2000多起,警力严重不足。按照规定,聘用人员是不能担任户籍警的,我们现在也不得不让他们去做。”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地区城管协管员竟然也在一线公然执法。例如,湖口县市容执法局一线执法在编人员22人,其余57人是聘用的协管员。县市容执法局法制股长张建平告诉记者:“现在我们执法涉及300多部法律法规,可以说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由于工作量很大,我们只得招聘协管员,基本工资由财政保障,其余支出只得挤占渣土费等。协管员也直接参与执法,因为人员紧缺,实在没办法。”
该局40岁的协管员大邹2000年以高中学历应聘当了一名临时工。他和其他在编人员一样,穿同样的制服,一起执法。从法理上看,临时工不是合法的“执法主体”,但记者和他交谈时发现,大邹根本没意识到自己不具有执法权,觉得除了工资少点,和正式工没什么不一样,每天上街执法,收取罚没款。单位要求他们支队7个人每年收取10多万元罚没款,平均每天要收400元左右的罚没款。“上交的罚款多,返还就多。”大邹说。
当前临时工在招聘、管理环节上存在着制度漏洞,一些临时工招聘门槛低,也缺乏专业的培训。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开玉表示:“执法部门任由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临时工在一线执法,直接损害的是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力。”
同工难同酬 群体诉求多
记者采访了解到,政府部门编外聘用临时工大多工作辛苦,待遇较低,有的单位因为财力紧张,甚至没有为他们办理社保。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这些聘用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期盼“同工同酬”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47岁的李振庆在南昌市阳明东路执勤,去年底他从江西丰城市来南昌应聘当了一名交通协管员,月收入500元,每天从中午12点45分到下午6点30分,一直坚守在没有树荫的交通路口,夏天中午路面温度超过40摄氏度,一次最少站立30分钟才能休息一会儿。
记者采访时,他正站在烈日下,黝黑的脸上挂满汗珠,脖子上有一条条红色印子,他说因为担心中暑,每天回家都不停地刮痧。李振庆要供两个孩子念书,除了协管员一职,还兼职做搬运工,每天忙到晚上12点。
工作以来,除了春节,李振庆没有休息过一天,他说只要请一天假或者旷一天工就要扣50元,为了生计,他忍受酷暑寒冬坚守在一线。没有降温补贴,没有其他任何福利奖金。
大邹告诉记者,他2000年刚当协管员时,每个月工资只有249元,2003年涨到600元,现在每年能拿到2.5万元,尽管收入不高,他认为这是个固定的工作。他的期待是:“总有一天能变成正式工。”
大邹每天早晨7点30分开始上街巡逻,下午6点下班,每周只休息一天,还有一天晚班。“尽管大家做的事都一样,但正式工月收入要比我们多得多。”他一直怀揣着能成为一名正式在编人员的梦想,才一直坚持下来。
记者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临时工都有大邹这样的梦想。58岁的湖口县协管员老秦从1998年工作到现在,一直没解决编制。因为临近退休,他经常为解决入编问题上访。
今年7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对此,张强表示,当前,政府聘用的编外人员队伍比较庞大,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这一群体“同工同酬”的诉求会越来越强烈,政府部门可能又要面临与过去的治安员、民办教师等群体要求“转正”和提高待遇等相类似的棘手问题。
临时工现象折射体制之病
当前政府部门大量雇用临时工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我国编制设置多年没有调整,人与事不匹配。在一些部门大量招聘临时工从事艰苦工作的背景下,在编人员“二线化”现象尤其值得关注。
退二线“一刀切”,在编人员“吃空饷”
记者在基层采访了解到,由于基层干部基数大,职数少,不少干部到科级职位后就很难再有发展空间,这被称作“天花板”现象——年龄大的干部没有继续上升的通道,年轻同志因为职数限制难以发展。
针对这种情况,很多地方都采取了基层干部退居二线“一刀切”的办法,为年轻人“腾位子”。一些干部在52岁左右甚至更年轻就退出了领导岗位,这导致大批未到退休年龄的干部占编不谋事,在编不在岗,形成人才浪费。
记者从湖口县委组织部获悉,该县规定科级干部53岁退居二线,全县现有科级干部799人,根据这一规定,目前有231名科级干部退居二线。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主任蔡亮说,这些二线干部依然占据编制,待遇也不变,基本上7年时间都处于赋闲状态。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常务副县长李琦说,该县科级干部52岁退居二线,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不占领导职数,但还任科级调研员,享受科级待遇。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尹作春说:“退居二线的人仍然占编,由财政供养起来,但需要代替他们做事的人又进不来,造成人才浪费和人才短缺同时并存的现象。”
“这种‘一刀切’现象在基层普遍存在。这些退居二线的干部很少再被安排具体的工作,基本上没事干,如同‘吃空饷’。”安徽省编办副巡视员张强说。
除此之外,在编人员吃空饷现象也十分惊人。如河南周口市最近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查出的“吃空饷”人员就多达5731名。江西省南昌县在治理“吃空饷”专项工作中,仅在教育、卫生系统就清理出“吃空饷”人员142人。据了解,这种“吃空饷”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
能上不能下,编制内“没有能干活儿的”
记者调研发现,目前财政供养人员结构性失衡严重。自2003年核定各地编制后,不少地方为了控制超编,消化已经超编的人员,已经多年没有新进工作人员,造成干部老龄化现象严重。而年富力强的年轻人却因为受编制限制,无法进入体制内工作,出现在编人员“青黄不接”的现象。
建设服务型政府,基层需要大量的服务型人才。但由于基层条件艰苦,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难以留住人才,特别是乡镇一级财政供养人员空编较多,能干活的人少,而县级以上部门则超编严重。
江西省九江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局长刘洪林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3年核定编制后,九江市县直机关几乎没有招过公务员。全市目前共有公务员20045人,其中35岁以下仅占26.9%,35岁至40岁占13.1%,40岁以上占60%。
同样,县一级公务员断层现象也很严重。据蔡亮介绍,湖口县公务员总数为1131人,平均年龄为44岁,其中35岁以下占18.4%,35岁至40岁占15.5%,40岁以上占66.1%。“县一级公务员出现了10年断层。”
安徽省编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安徽省乡镇一级空编1万多个,县级以上机构则超编1万多个,从总量上来看,似乎是平衡的,但这反映出一个问题,人才呈现向上流动趋势,乡镇干部人才缺乏。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人才充实到一线,充实到公共服务领域,但目前的情况不容乐观,越是上级管理部门,人员越多,而越到基层,人员越少,“能干活儿的人”呈现“倒金字塔型”。
李琦表示,当前财政供养人员面临着严重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基层从事一线服务的人才招不进、留不住。基层干部老龄化严重,如临县畜牧部门50岁以上的人员就占到全部编制的70%左右。而大学生又不愿意来,只能从社会上招聘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临时工来干活。“要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承诺,除了控制编制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对现有的编制进行优化,制定相应的措施,促进人员向一线下沉。”
岗位寻租,临时工“养”着在编的
最近,河南郑州汝河小区6名在编环卫工聘用临时工为自己代岗,这一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这些在编环卫工以每月几百元的工资雇用临时工代岗,自己不用上班、躺在编制里每月坐收3000元。
虽然此次在编职工岗位转包的事件中,6名“高龄”在编职工的抉择有无奈之情,但事件背后折射出的问题却值得思考。据郑州市城管局披露,郑州市市内五区在编一线正式环卫工有1190人,加上管理人员共有1890名,而临时的环卫工人却高达20000人左右。做着同样的工作,临时工每月工资1240元,编制内员工每月工资3000多元。如此悬殊的收入差别,给编制内员工有了当“二老板”的本钱。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单位的临时工反映,不少苦活、累活都由他们承担,而在编人员主要是监督临时工干活,很少在一线服务。
江西南昌市部分交通协管员告诉记者,现在正处夏日高温季节,只有他们协管员一直坚守在路口管理交通,交警大多开着车子到处巡逻,一天当中与他们一起管理交通的时间不到1个小时。
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县委书记杨陵俐说:“当前基层服务人员严重不足,在无法突破编制的情况下,政府必须购买服务。但与此同时,也要防止在编人员二线化倾向。”
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有关专家认为,如果悬殊的收入差别依然存在,岗位寻租会不断玩出更多的花样。体制内部与劳动力市场一样需要呼唤同工同酬,需要打破固有的二元结构,把“双轨”的编制标签去除,理顺用人体制。
政府改革亟须再加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约法三章”中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然而记者调研发现,部分地区的机构改革让财政供养人员“明减暗增”,而编外聘用的临时工隐患也确实在日益增多。如何破解用人困局,实现“约法三章”的目标?
对此,相关政府人士及专家普遍认为,当前应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特别是要加快编制内外用工制度的“并轨”,加强对政府部门现有编制的动态管理。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引入社会监督,加强对政府自聘人员的员额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
加快政府改革,挖掘在编人员潜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基层组织和编制部门的干部认为,要控制临时工增长,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一方面要深化机构改革,推进大部制改革,减少政府管理层级,消除在编冗员,促进公务人员下沉到一线;另一方面,则需要激发在编人员活力,特别是改变二线干部年龄“一刀切”现状。
近年来,在减少管理层级方面,不少地方都在积极探索。安徽铜陵市铜官山区从2010年开始实行“区直管社区”改革,撤销街道办事处,探索将原来“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调整为“区-社区”二级服务的新模式。为此,铜官山区撤销了原有的6个街道办事处,将49个社区整合为18个新社区,实行“区直管社区”。
在调整、分流街道办事处人员时,铜官山区保留他们的身份、职级、待遇不变,充实到新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增多后,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1名社区工作者负责300户左右居民的管理和服务。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研究员史卫民说:“在城市主城区全面撤销街道办事处,铜陵开了先河。这种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可以加强公共服务和民意反馈,真正实现公务人员向社区下沉。”
此外,基层干部建议,在减少政府机构层级的同时,也要加快大部制改革的步伐,将职能相近的部门整合。例如,现在医疗和养老保险是卫生、人社、民政等部门各管一块,不便于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考虑合并。一些职能弱化的机构,应尽快撤并,精简人员,并科学核定编制,进而减少在编人员财政供养压力。
安徽省编办副巡视员张强告诉记者:“当前需要改变二线干部‘低龄化’的现状,激发干部活力。干部退居二线年龄‘一刀切’的做法,导致大量的人才浪费。县乡干部50多岁时,一般孩子都已大学毕业,家庭负担轻,可以全身心投入工作,且他们基层工作经验也很丰富,应该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实事求是地说,50多岁的干部可能因仕途发展受限,缺乏动力,因此可考虑实行职务和职级双轨制,破解基层干部发展的‘天花板’现象,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加强编外人员管理,打破用工双轨制
记者采访编制管理部门时,相关研究人员表示,要刺破不断膨胀的政府临时工“气球”,需要加快编制内外用工的并轨,建立干部岗位能上能下、单位能进能出的人事制度,并在权责一致的基础上,实现同工同酬,彻底消除“编制”带来的寻租空间。
目前,有的部门为了加强工作,要求各地增加人员配备,必须配合一定的人口比例,导致临时用工人员数量过多。有的部门招聘门槛低,一些文化程度低的人成为政府编外人员。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部门私招乱聘,将自己的关系人员招进了临时工队伍,滋生腐败。
针对这些问题,一些地方已经着手清理和规范临时工管理。最近,南京市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意见》,要求严格控制使用编外人员。不论市级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必须向市编制办报批,人员经费由市财政纳入预算,统一划拨,行政机关编外人员员额总数原则上不得超出该机关行政编制的10%,所有编外人员公开选聘。同时将严格编外人员员额管理,建立健全编外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制定相对统一的薪酬标准等。
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认为,政府必须加快职能转变,切实简政放权,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控制需要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减少相关部门对于编制外临时用工的巨大需求。
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
在目前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尚未到位的情况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共服务内容增多,全部依靠政府工作人员的确难以承担。因此,“花钱买服务”成为当前政府转变职能的一种探索和尝试。但记者调查发现,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不少地方将“以钱养事”变成了“以钱养人”,这也变相导致了政府编外临时人员的大增。
针对这种情况,基层干部普遍认为,政府购买服务时实行项目化运作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即政府将一些公共服务事务,如公路养护、环卫、园林管理等公益性服务任务,整合打捆成若干个项目,通过向建筑公司、保洁公司等企业单位公开招标,进行合同承包,并制定严格的考核措施。政府与企业签订服务合同,而不是直接聘用工作人员。
例如,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环卫部门以前供养了50多名环卫工人,加上事业编制的人员,有六七十人。从2004年开始,南陵县对环卫工作运行机制进行了变革,解聘了原有的环卫工人,把全县城区划分为116个环卫作业小区,把上门收集、清扫、保洁、转运和管理“五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承包。县市容局负责全天候督查,让环卫保洁人员根据工作效果、合同约定兑现工作报酬。改革后,南陵城区卫生保洁面积扩大了,经费反而减少了,卫生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
张强说,政府花钱买服务,应按照公益性事业“政府责任不减、财政投入保障”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按年度、项目核定公益性事业和公共服务经费,实行“政府购买、合同管理、群众认可、考核兑现”的运作机制。花钱买服务实行的是项目运作,而不是直接雇用临时工开展工作,不仅可以减少政府雇用临时工,还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将事情办好。这才是真正从“以钱养人”向“以钱养事”转变。
(本文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北京青年报】“以辅代警”乱象频发引关注:公安辅警人员混杂越权执法
时间:日&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编辑:龚安仁
  在湖南临澧,一名协警身着制服在孩童面前对其家长动粗
  收“保护费”、穿制服动粗……一段时间以来,涉及协警、辅警、联防队员的热点事件频发,引发关注。警务辅助人员可有效缓解警力不足,但是这批人员也面临福利待遇低、队伍人员混杂、越权执法等问题。应该如何解决这些矛盾?
  协警的“多事之秋”
  警辅人员承担了大量巡逻、执勤以及交通道路疏导等工作。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综合处处长王喜东表示,因为聘用了警辅人员,大量警力因此得到“解放”,可投入到治安、刑侦、反恐等关键领域工作。
  然而,本应起帮忙作用的协警、辅警,有时却成了不少案件的“助推剂”“主人公”,近几个月更是他们的“多事之秋”。在湖南临澧,一名协警身着制服在孩童面前对其家长动粗;在广东英德,辅警收取“失足女”“保护费”,为其通风报信;在陕西咸阳,两协警因开警车去买彩票被处分。
  警辅人员队伍建设存在一些乱象:人员构成鱼龙混杂、越权执法、着装不统一、人员质量参差不齐。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陈天本表示,公安机关使用的警辅人员工作范围已涵盖大部分执法领域。正规警力不足加上缺乏法律界定,导致个别地方“以辅代警”,乱象不断。
  协警的“难言之隐”
  协警心里苦水也不少。北京、吉林、江苏等地部分警辅人员与记者交流时“吐槽”颇多:不是“正规军”,着装不统一;协助执法不被群众认可;工资待遇低、前途不明晰;无抚恤标准,工作受伤只算“见义勇为”……
  吉林省通化县公安局一名本科学历的警辅人员刘成博曾在协助民警执法过程中被三人轮流殴打,但因他不属警察序列,打人者只能简单被处以拘留。
  “违法停车的人,看到警察就把车开走,换我去说,经常看都不看我一眼。”长春市交警支队交通协管员公殿伟说,“委屈”是交通协管员要上的第一课。
  警辅人员的工资普遍偏低,一千元左右的工资并不少见。因为缺乏激励机制,不少年轻警辅人员在工作一段时间后选择离开。除此之外,由于编制等“硬杠杠”难越,晋升空间狭小。
  “虽然穿着警服,但还是经常被人另眼相看。”东北地区一位基层协警无奈地说。
协警的“未来之路”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是节约警察资源、提高公安机关工作效率、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维护社会秩序的好办法,被世界许多国家采取。很多国家在立法层面专门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类似人员的职责权利和行为规范。
  警辅人员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了节约警察资源,减少警务开支。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原研究员李仲男直言,对此类人员大面积提高工资待遇并不现实,但可以设计一套合理的晋升、奖惩体系,根据表现给予他们晋级、晋衔待遇,对于优秀的警辅人员也可破格解决编制问题。
  2012年7月,《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不仅明确了警辅人员的职责,还制定了和工资待遇挂钩的警辅人员晋升、衔级体系。
  陈天本建议,可以在劳动法规中明确警辅人员是一个独立的、公安机关使用的辅助性工种,行为规范受法规严格限制。此外,在国家层面制定专门法规系统,解决警辅人员相关问题。“警辅人员着装可参考香港地区的做法,穿和正式警察同样的警服,但不佩戴警号、警衔,或在警号、警衔方面予以明显区分。”
  文/新华社记者 吴昊 段续
  2014年协警“频惹祸”
  青海西宁:协警当街索贿400元
  日,开着微型面包车送快递的司机王先生因客货混装的违章行为被一名协警拦下,处罚12分并没收驾照。随后,该协警以“买烟送领导办事”的名义私下收取王先生400元钱,并声称“以后有事就找我”。
  广东东莞:协警执勤打伤两群众
  日,虎门博涌社区辅警队员在执勤过程中与两名群众发生冲突,并致其受伤。目前,张某宝等3名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涉嫌殴打他人的违法嫌疑人周某被处以行政罚款300元。
  安徽凤阳:两男子遭协警围殴
  日,安徽凤阳县男子小马与朋友一起骑电动车经过县城东环路时,与一辆摩托车迎面相撞。小马没想到的是:他们撞的竟是凤阳县公安局巡防大队两名协警,更出乎他意料的是,对方随后叫来七八名男子,对他们进行一顿暴打。
  安徽潜山:私闯民宅抓“嫖客”
  日,潜山县城梅城派出所的3名协警跨越辖区,来到彭岭派出所辖区内的皖国路,悄悄走上了王芳家租住的商住楼的二楼破门而入,对居住在房间里手无寸铁的少年三姐弟发动了突然袭击。协警先是将王静静居住的房间门撞开,对姐弟三人拳打脚踢,事后3人宣称,去抓嫖客。
  陕西咸阳:两协警“开警车买彩票”
  日,盛某和黄某利用午休时间,在未向上级报告的情况下,私自驾驶三原县社会治安防控巡逻大队五中队车牌号为“陕D1898警”的巡逻制式警车,到南新街的福利彩票销售点买彩票。
  广东英德:三协警勒索失足女
  日,名为“苍天有眼哦”的网友在网上发帖举报称,“英德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辅警,连同两个同事敲诈勒索一个外地女子。”这则举报帖称,对方要求这名外地女子“要免费和他们发生性关系,还勒索了现金1500元,每人分了500元,还要每天都给他们钱,疏通领导关系”。发帖人称,被勒索的外地女子是自己的朋友,在回应其他网友的评论中承认,该女子为一名失足女。
  湖南临澧:当孩子面按压学生家长
  日,周某推一辆自行车送其小孩到县一完小读书时,在一完小大门前,与刚好路过准备停车的协警朱某(驾驶私家车)发生轻微碰撞,两人因口角纠纷发生相互拉扯。在此过程中,两人均有不同程度的皮外伤。两人在拉扯过程中,朱某一手拉住周某的手,一手卡住周某的脖子,将其拉到路边,动作粗野。随后,两人被路过的安福派出所民警带到安福派出所进行处理。
  协警讲述:认真换来的往往是谩骂甚至殴打
  协警老李今年47岁,当协警已经将近5年。按照老李自己的话说,但凡能吃饱饭的都不会来干这行。“我们这些干协警的基本都是下岗工人,要么就是近郊区的农民。都是没啥知识也没文化,其他工作也不好找,家里负担又重,所以虽然工作很辛苦,虽然工资也不高,每月也就2300元,但是大家都很珍惜。”老李说。
  协警每天执勤6个小时,中间偶尔会有人替一会儿班,到了冬天和夏天的时候,身上的衣服不是冻透了就是湿透了。“辛苦不算什么,关键是得不到尊重。”老李显得有点落寞。“虽然我们的工作没什么技术含量,但我们真是挺认真负责的,觉得应该对得起拿的那份工资,毕竟我们这个岁数能得到这个工作也挺不容易的。但是我们的认真往往换来的却是谩骂甚至殴打。”
  据某一线民警介绍,碰上打两拳、踢一脚的事情,交通协管员只能忍气吞声,因为按照规定不许还嘴也不许还手。
  “尤其是在医院周边负责维持秩序的协警更难干。因为停车难,很多司机都加塞,为了纠正排队顺序,打骂的事太普遍了。”老李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天天被叫做‘二狗子’,我们也习惯了,每天遭白眼,我们也习惯了,就当没听见没看见好了。但是那些上来就动手的人,确实挺让我们难以接受的。大老爷们儿平白无故就挨打,还不能还手,憋屈啊!”老李有点激动。
  “我们单位还有夫妻俩都是协警的,每月只有开工资的时候,才能给上初中的闺女买点肉和鱼,改善一下伙食。说实在的,都挺不容易的,真希望大家也能理解理解我们。”马上又要去参加培训的老李匆匆结束了我的采访,“对不住啊,我还得学习、考试。要是考试过不了,工作就没了。”
  文/本报记者 杨柳
(本文来源:北京青年报)
搜狐网:百名协警“勤王” 警察更要勤快
时间:日& & 来源:搜狐网—搜狐博客& & 作者:龚正
& & 历史上最有名的“协警”,恐怕莫过于曾国藩大帅的湘军,和他的弟子李鸿章先生的淮军。这两支武装警察部队,均是在大清国的正规军八旗已经无力控制社会局势的情况下,被迫授权地方官员成立,并最终为大清的统治稳固立下赫赫战功。勤王之功,没世不忘。
& & 可能是得到了历史的启示,在警察对社会治安无力为力之时,国家授权各地成立了类似“治安联防队”之类的“地方武装”。事实已经证明,这次勤王的地方武装,似乎没有湘军和淮军那么好使。他们有些人不但没能把影响社会安定的坏人抓尽,反而拿社会弱者开刀,成了欺压一方的“匪兵”。
& & 因此,对于“协警”和“联防队员”之类的准警察,人们一向心存疑虑。虽然警方一再严禁他们单独执法以及驾驶警车,但事实似乎并不乐观。
& & 《惠州日报》1月9日报道说,由仲恺高新区新招的100名协警于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此举将增强该区治安防控力量,有效打击区内街面“双抢”等犯罪活动。可见,当地把保境安民的希望,相当地寄托于这一支非正规军。
& & 人们之所以心存疑虑,是因为法律对警察使用暴力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一旦警察违反,可能面临非常严重的惩罚。而协警就就不同,虽然他们被警方事实上授权执法,但在法律上,他们并无执法权力和身份,因此一旦“意外”发生,便属于民间打架或私刑,而非警方刑讯逼供。
& & 可以说,正是这种身份和权力上的错位,使得警察非常乐意使用协警办案,一方面规避办错案可能面临的惩罚,另一方面则能继续使在法律上受到限制的警察权力在协警上得以突破。当这些协警上街执法时,警察们要么在赌桌前砌长城,要么在外面经营自己的按摩店。
& & 而“协警”这种怪胎之所以能够继续存在,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个怪胎的存在。由于警察无力控制治安治安,便想出了推卸责任的“综合治理”这一招。从表面上看,这是授权,是力图从社会层面上解决治安问题。但在实质上,这成了警方塞责的一个借口。每当学校周边治安不好,但要给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同时完善各种综合治理机构。
& & 最终的结果是,执法权被广泛授予热心的社区老太太和强悍的农村青年,他们随便戴一个红袖章上街,就能把教授的人身自由给剥夺掉,甚至被带到派出所,在“警察都看不到”的情况下,被这些人饱以老拳,如有孙志刚那样的反抗,则可能面临性命之忧。
& & 从统治秩序和权力合法性上来说,兵者,国之大器(《孙子兵法》首句),即国家暴力是一个国家惟一合法的暴力,从这个方面来说,暴力是由国家政权垄断的。正因如此重要,国家对暴力的垄断一直非常重视,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大地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即销毁兵器,以阻止民间可能得到对抗国家暴力的武器。这事导致的后果是,在陈胜吴广起义时,这些农民只能持木棒这样的原始打架工具与装备精良的国家军队对阵。
& & 虽然有湘军的成功例子在前,但历史上更多的情况是,一旦国家放弃对暴力的垄断,则可能导致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破坏。安史之乱,正是李唐王朝的统治者引进外族武装后导致的。即使是“成功”的曾国藩,未尝不是对满清原有统治秩序的一次扬弃?国家对暴力的垄断,正是为了保障统治秩序,而一旦被迫放弃这种暴力垄断,则意味着另一个混乱的开始,可不慎乎?历史上第一个王朝末年,统治者为了挽回败局,无不授权各地自建军队勤王,导致兵痞变地,社会反而加速崩溃。
& & 从现实上年,现行的授权,不仅有制度化的国家授权,还夹杂着警察个人和一些地方警察局的私相授受,这些授权交织在一起,不要说外人,就连警察本身,也不见得能分清各个授权的主体以及被授权者的权限。一个国家的暴力被滥权泛化至此,可得治乎?
& & 所以,如果要监督这些协警能够真正严格行法行事,警察就不得偷懒,要时时跟上他们才是,一方面使得他们的执法有法律和权力依据,另一方面也减少他们犯错误的机会。
(本文来源:搜狐网—搜狐博客)
搜狐网:八旗军业已腐败,淮军义勇立战功——百名协警“勤王” 警察更要勤快
原题:百名协警“勤王” 警察更要勤快
时间:日& & 来源:搜狐网—搜狐博客& & 作者:龚正
& & 历史上最有名的“协警”,恐怕莫过于曾国藩大帅的湘军,和他的弟子李鸿章先生的淮军。这两支武装警察部队,均是在大清国的正规军八旗已经无力控制社会局势的情况下,被迫授权地方官员成立,并最终为大清的统治稳固立下赫赫战功。勤王之功,没世不忘。
& & 可能是得到了历史的启示,在警察对社会治安无力为力之时,国家授权各地成立了类似“治安联防队”之类的“地方武装”。事实已经证明,这次勤王的地方武装,似乎没有湘军和淮军那么好使。他们有些人不但没能把影响社会安定的坏人抓尽,反而拿社会弱者开刀,成了欺压一方的“匪兵”。
& & 因此,对于“协警”和“联防队员”之类的准警察,人们一向心存疑虑。虽然警方一再严禁他们单独执法以及驾驶警车,但事实似乎并不乐观。
& & 《惠州日报》1月9日报道说,由仲恺高新区新招的100名协警于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此举将增强该区治安防控力量,有效打击区内街面“双抢”等犯罪活动。可见,当地把保境安民的希望,相当地寄托于这一支非正规军。
& & 人们之所以心存疑虑,是因为法律对警察使用暴力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一旦警察违反,可能面临非常严重的惩罚。而协警就就不同,虽然他们被警方事实上授权执法,但在法律上,他们并无执法权力和身份,因此一旦“意外”发生,便属于民间打架或私刑,而非警方刑讯逼供。
& & 可以说,正是这种身份和权力上的错位,使得警察非常乐意使用协警办案,一方面规避办错案可能面临的惩罚,另一方面则能继续使在法律上受到限制的警察权力在协警上得以突破。当这些协警上街执法时,警察们要么在赌桌前砌长城,要么在外面经营自己的按摩店。
& & 而“协警”这种怪胎之所以能够继续存在,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个怪胎的存在。由于警察无力控制治安治安,便想出了推卸责任的“综合治理”这一招。从表面上看,这是授权,是力图从社会层面上解决治安问题。但在实质上,这成了警方塞责的一个借口。每当学校周边治安不好,但要给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同时完善各种综合治理机构。
& & 最终的结果是,执法权被广泛授予热心的社区老太太和强悍的农村青年,他们随便戴一个红袖章上街,就能把教授的人身自由给剥夺掉,甚至被带到派出所,在“警察都看不到”的情况下,被这些人饱以老拳,如有孙志刚那样的反抗,则可能面临性命之忧。
& & 从统治秩序和权力合法性上来说,兵者,国之大器(《孙子兵法》首句),即国家暴力是一个国家惟一合法的暴力,从这个方面来说,暴力是由国家政权垄断的。正因如此重要,国家对暴力的垄断一直非常重视,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大地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即销毁兵器,以阻止民间可能得到对抗国家暴力的武器。这事导致的后果是,在陈胜吴广起义时,这些农民只能持木棒这样的原始打架工具与装备精良的国家军队对阵。
& & 虽然有湘军的成功例子在前,但历史上更多的情况是,一旦国家放弃对暴力的垄断,则可能导致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破坏。安史之乱,正是李唐王朝的统治者引进外族武装后导致的。即使是“成功”的曾国藩,未尝不是对满清原有统治秩序的一次扬弃?国家对暴力的垄断,正是为了保障统治秩序,而一旦被迫放弃这种暴力垄断,则意味着另一个混乱的开始,可不慎乎?历史上第一个王朝末年,统治者为了挽回败局,无不授权各地自建军队勤王,导致兵痞变地,社会反而加速崩溃。
& & 从现实上年,现行的授权,不仅有制度化的国家授权,还夹杂着警察个人和一些地方警察局的私相授受,这些授权交织在一起,不要说外人,就连警察本身,也不见得能分清各个授权的主体以及被授权者的权限。一个国家的暴力被滥权泛化至此,可得治乎?
& & 所以,如果要监督这些协警能够真正严格行法行事,警察就不得偷懒,要时时跟上他们才是,一方面使得他们的执法有法律和权力依据,另一方面也减少他们犯错误的机会。
(本文来源:搜狐网—搜狐博客)
凤凰网:协警非法执法警察合法偷懒
时间:日& & 来源:凤凰网—凤凰博客& & 作者:何几
警察,人民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警察。警察也需要与时俱进,于是各地大规模招募协警,包括特警,名曰特警护卫,协助警察执法。协警不是警察,但他们身穿警察的制式服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将他们当作警察看待。一时间在各大马路街道、胡同小巷突然冒出了大批量的身着警察制服的人,还有一些从牙齿武装到脚指,手端微冲,盔甲罩身,刚开始人们还以为国家加大了警察的密度。由于那些身着警察马甲的伪警察在执法中出了几次纰漏,公安部门发言人立即挺身而出说他们不是真资格的警察,是协警。那时公民才反应过来,原来经常站马路站大街的不是警察而是协警。
根据《警官法》规定,协警执法肯定不合法,难道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警察部门不懂么,懂也装不懂,一出事就把一切责任推给协警,是协警干的,与体制内警察无关,辞退就是了。协警也是临时人员,当然随时都可以辞退,临时人员是正式人员的替罪羔羊,体制内警察安然无恙。
协警非法执法,体制内警察到哪里干什么去了?一说体制内警察人手不够,工作压力大,需要轮流休假;二说体制内警察编制不够,需要招募大量的编外协警,临时处理警务,代表体制内警察临时执法;四说体制内警察的供养成本大,国家财政负担不起,协警的供养成本低廉,为纳税人节约钱;五说体制内警察工资太低了,于是纷纷经营第二职业,以贴补家用;六说体制内警察执法代表国家,如果出现执法错误体制内警察不但要丢饭碗,而且玷污国家形象。
协警作为临时人员,不代表国家也不代表政府,代表谁,代表体制内警察,也不能代表,警察的职责不能让渡,不能被他人越俎代庖。协警执法究竟代表谁,谁也不代表,仅代表“替罪羊”临时工。协警没有警官证,没有合法的执法证件,他们仅靠一身警察马甲去执法,警察的马甲使他们的执法活动合法化。无论炎夏酷暑,或是数九寒天,或是狂风暴雨,或是群体性事件,或是整治“不懂规矩”的公民,协警们毫无怨言,总是冲锋在前,总是雷厉风行,但也总是进行伤害,伤害公民,伤害自己。
而体制内警察经常躲藏在办公室或公民看不见的地方,冬暖夏凉,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没有执法风险,没有被辞退的危险,工资福利按时按量兑现。他们也在“为人民服务”,他们用另外一种方式“为人民服务”,公民不懂法当然不懂他们“为人民服务”的特殊方式,警察是专业的执法者,他们有权说公民不懂法,却忌讳公民说警察不懂法。协警制度公开违反了《警官法》,体制内警察也变相违反了《警官法》。协警在公开非法执法,体制内警察却在幕后合法偷懒。
(本文来源:凤凰网—凤凰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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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作家王孝付:协警和代课老师都是剥削制度的产物
时间:日& & 来源:新浪网—新浪博客& & 作者:王孝付
最近,“协警之伤”、“协警之困”的新闻成为了焦点。
舆论认为“一线执法岗位尤其是处于较弱势地位的协警岗位,实际上已沦为极易受到伤害和不公平待遇的‘高危岗位’。”还认为应当“从制度上给予协警呵护,让协警队伍制度化、法律化、标准化”。
我却认为应当取消协警制度,就象取消代课教师制度一样。因为从深层次制度层面来说,协警和代课老师实际上是剥削制度和剥削思想的产物,是剥削制度的遗毒。类似现象在宋朝就已经很普遍了,武松打死了老虎,阳谷县聘他当督头,宋江当运城县的押司,等等,梁山好汉们个个都是英雄好汉,但是却被封建社会剥削制度压制在低端的岗位上,他们忍无可忍,最终被逼上了梁山。
虽然从表面上来说,剥削作为一种制度在现代社会已经被取蒂,但实际上这种剥削残存仍然在一定的范围内灵魂不死。既然干得是同样的工作,就应当同工同酬,给予相同的待遇,而不应当有嫡庶之分,正协之别。如果协警或代课老师占据的这些岗位是必需的,那么就应当给予法律上的保障——编制;如果协警或代课老师占据的这些岗位不是必需的,那就是人浮于事,必需予以精简,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如果协警或代老师从制度上被消除了,那么也就不会有“协警之伤”、“协警之困”、“高危岗位”这样的负面新闻了,人们之所以敢对协警或代课老师不理解不支持,不善待和尊重协警和代课老师,就是因为协警岗位和代课老师岗位只是“低端岗位”。协警相对于正式警察、代课老师相对于正式老师,“处于较弱势地位”,充其量不过是“小妾、二奶、偏房”,小老婆生的孩子能得到人们的善待和尊重吗?
所以,要想不再有类似的“协警之伤”、“协警之困”、“代课老师之困”现象发生,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从制度上消除协警和代课老师之类的事物。
(本文来源:新浪网—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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