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果主要内容容有什么?

17届三中全会如何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17届三中全会如何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08-11-25 &匿名提问 发布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我们这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国家中,这是已被历史反复证明了的客观规律。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快速推进。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在正常情况下仍处于供求紧平衡的状态,还有若干农产品则需进口补充,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在日益增长,农业必须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才能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我国正处于农产品需求持续较快增长的阶段。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明显增加,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处于持续快速增长阶段,这对农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以2006年与1996年相比,我国城乡居民除口粮外,大多数农产品的人均消费量明显增加。 还要看到,我国当前正处于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1996—2006年,我国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34个百分点,即平均每年增加2000万以上城镇人口。这意味着以往的农产品生产者将逐步转变为农产品消费者,同时也意味着整个国家的人均农产品消费量将显著增加。从2006年的情况看,我国城镇居民对植物油、肉禽、蛋类和水产品的人均消费量,分别比农民高15.5%、47.7%、133.3%和200%。 我国农业发展的资源约束条件正日益严峻。正如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在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一是耕地面积持续减少。1996年,我国耕地总面积为19.51亿亩,到2006年底,已降为18.27亿亩,10年间净减少1.24亿亩。耕地继续减少的趋势仍难以扭转,每年仅建设用地就至少需要新增占用400万亩土地。二是淡水资源短缺。目前我国人均淡水总资源仅2100立方米左右,是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左右,且水资源的时空分布极不均衡,北方地区总体上严重缺水。但东南沿海等水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粮食生产能力下降多、粮食需求增长多。2005年东部10省市的粮食总产量比1998年减少614亿斤,即减少了17.6%;其在全国粮食总产量中的比重也由34.02%降至29.67%。我国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南粮北运”格局已被“北粮南运”所替代。但粮食生产是高耗水产业,将粮食增产的重任交由水资源更为短缺的北方地区来承担,其可持续性值得深思。三是近年来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严重。2006年,我国耕地的有效灌溉面积为8.48亿亩,仅占总面积的46.41%。每年因自然灾害损失的粮食就超过700亿斤。 我国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科技进步。我国农业受到的自然资源制约日益突显,继续靠增加自然资源投入来增加农产品产出的余地已越来越小。不仅如此,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还制约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导致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据统计,目前,我国化肥年使用量达4600多万吨,氮肥当季利用率只有30%左右,造成地表水富营养化和地下水污染。全国农药年使用量近130万吨,不同程度遭受农药污染的农田面积达到1.36亿亩;地膜的大量使用也形成了新的污染源。 要打破日益严峻的资源约束,实现农业的持续稳定增长,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力度。目前,我国农业科技贡献率只有48%,科研成果转化率只有30%,分别比发达国家约低30和40个百分点左右。我们要有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在加大保护资源环境力度的基础上,走依靠农业科技进步不断提高耕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这是我国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现实出发点。同时也决定了我国必须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综观世界各国农业的发展,有不少国家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都曾因一度忽视农业而导致农业衰退、农村凋敝,致使整个国家的发展和稳定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步下降,这丝毫也改变不了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基础的地位。“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明确要求。把全党的思想统一到这个高度,才能为推进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创造适宜的社会氛围。 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长期滞后,根本原因在于由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派生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尚未打破,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农村生产要素持续流失、对农业的资金技术支持明显不足的局面尚未改变。 任何国家的农业现代化,都不可能仅仅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形成既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又具有本国特点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是已经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国家的普遍做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在这方面也已迈出重要步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正在形成。只要坚持这个方向,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目标前进,具有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就一定能够日趋完善。 着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是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基本标志。我国不少农产品的生产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从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看,仍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如我国谷物、肉类、禽蛋、水果的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但我国2005年每千公顷化肥的施用量高达366.5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5倍,分别是日本、美国、法国的1.6倍、3.6倍和6倍,不仅生产成本高,而且还污染了环境。党的十七大报告针对我国农业现状中的突出矛盾,对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是在注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农村市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仍很突出。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切实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但农业农村的发展,仅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近年来大豆等行业受到进口产品严重冲击、猪肉等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肉禽果菜和水产品等出口遭遇技术壁垒限制等现象说明,在农业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日益提高的情况下,没有健全的农村市场体系和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的效益和国际竞争力将很难提高。对此,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健全适应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农产品进出口的调控,维护国内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的基本稳定。要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加大对农户的经济和技术服务,帮助农户增强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效益稳步提高。 二是在注重农产品产量增长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食品的需求,已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营养、吃得健康转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已经成为影响农业效益和消费者健康的关键因素。国内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也表明,质量安全已经成为农业和食品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十七大报告指出,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要“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必须严格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和知名品牌,严格执行转基因食品、液态奶等标识制度,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保证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是在注重提高农业农村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支农惠农举措,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促进粮食生产回升发挥了明显作用。但2006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仍比1998年减少了1.25亿亩。现代农业是高效农业,不提高农业的效益,农业就没有出路。而保持粮食的供求平衡,是推进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必要条件。因此,必须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健全完善的支持和保护粮食生产的政策体系,千方百计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四是在注重增加对农业设施装备投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对新型农民的培养。发展现代农业固然必须提高农业的设施和装备水平,但归根到底,还必须依靠现代农民。2005年,全国5.04亿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4.10%,其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6.87%。因此,在加强农业设施装备的同时,必须着力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素质。近年来,农业兼业化和农民老龄化的趋势已现端倪,不抓紧培养高素质的新一代农民,农业就将面临后继乏人的危险。因此,必须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造就现代化的农业经营主体。 五是在注重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体制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形式。农业发展规律已经证明,家庭经营是最适合农业特点的生产经营形式,也是保护农民基本权益的有效形式。综观世界各国,凡农业已现代化的国家,无不实行家庭经营。宪法规定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个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在此基础上,各地要根据城镇化和农民转移的实际状况,如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与此同时,还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农户发展生产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三、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减负,为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近年来,国家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在不断加大。但由于二元经济结构和发展阶段的影响,城乡发展差距依然明显。1985年到2006年,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从1.86∶1扩大到了3.28∶1。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的覆盖,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扩大农民就业空间,促进农民增收减负,为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首先,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十七大报告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的重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改革集体林权制度”。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的关键是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将更多精力转向加强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要改革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服务能力,精简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在减轻农民负担前提下为农村发展经济、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 二是加快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进程,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要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 三是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近年来,农村的金融服务有所加强。但长期形成的农村资金外流、金融支持明显不足的局面仍未根本改观。2006年末,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为1.32万亿元,仅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86%,不及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一半。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继续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要强化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社会责任、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规范引导民间金融、强化农业政策性银行功能、加快完善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要在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运行效率、经营效益和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上,明显改善对农村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四是改革集体林权制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耕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的农村经营体制又一重大变革。各地试点工作的实践证明,按照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要求,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确立农户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同时推进相关的配套改革,将有力地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变,更好地实现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其次,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多渠道扩大农民就业。农民增收难的基本矛盾在于就业不充分。十七大报告要求:“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近10年来,农民非农就业人数快速增加。1996年到2006年,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23.4%提高到了38.2%。2006年,农民新增的332元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60.3%。要继续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和增收潜力。要努力发挥农业的多种功能,按照国内外市场的多样化需求,提高农业的集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发展特色农业、生物质产业、旅游农业,推进“一村一品”的发展,不断拓展农业内部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 二是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继续支持耗能少、污染低、效益高、就业容量大的乡镇企业发展。以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为引导,合理调整城乡和区域间的经济布局。要结合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等发展战略,按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积极推进中西部地区发展县域经济和提高城镇化水平,促使资金、人才和项目合理向内地中小城市转移,为形成合理的经济布局和农村人口就地就近转移创造条件。 三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外出就业提供服务。2006年,农村外出务工达13212万人,人均月工资收入946元。外出务工已成为农民转移就业、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大中城市要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政策,完善对农民工的就业和社会服务。要提高对农民外出务工经商的职业技能培训水平,加强保障农民工在劳动合同、工资保障、职业安全、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家庭提供子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基本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并行不悖地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人口总量大且农村人口比重高是我国的一大国情。改变这样的国情将是一个艰苦而又漫长的进程。从农村角度看,要富裕农民就必须减少农民,这也是逐步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条件。数量巨大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既是我国未来几十年在扩大内需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不竭动力,但也将使城镇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承受扩大就业、增加住房和健全社会保障体制等方面的巨大压力。因此,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并行不悖地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继续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多层次提高我国城镇化水平,增强城镇对农村人口的吸纳能力,并为陆续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逐步转变为市民创造条件。同时还须清醒看到,我国人口比美国多10亿,是日本的10倍多。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国仍将有数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因此,在积极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将是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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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代化进程已经进入到工业化中期阶段,但广大的农村面貌仍然落后,农村脏乱差现象依然严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社会保障差距以及所享受的公共服务差距仍在扩大,因此,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摆在“十一五”规划的突出位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把“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明年经济工作的八项主要任务之一。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加速发展,我国已初步具备了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支持保护的条件和能力,是该到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时候了。那么,为什么现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城镇化战略有什么区别与联系?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特邀专家探讨。反哺、支持农业、农村的有效载体陈祖煌(作者单位: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国现代化进程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美元,广东则超过2000美元,但广大的农村面貌仍然落后。针对农村建设和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十一五”规划的第一项任务。这是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力度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加快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步伐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现实意义加快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建立反哺、支持农业、农村的新机制。在广大农村推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必须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将乡村的规划建设同城镇的规划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城市的基础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这就为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反哺、支持农村提供了一个有效载体,有利于形成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长效新机制。加快新农村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基础公共设施不断完善,营造农村发展的新环境。通过改水、改路、改厕、改房、改灶等新农村建设,解决农民行路难、饮水难、读书难等问题,提高农村公共服务、公共卫生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加快新农村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的文明进步,培育新时代的新农民。从各地的实践看,新农村建设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改变了农村的许多传统陋习和封建迷信,提高了农民的综合素质,为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村”建设,树立文明新风尚,促进农村社会的文明进步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民主自治建设,建立农村民主管理的新体制。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是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愿望,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农民的自主建设、自主管理来建设自己的家园,充分体现了农民的主体作用和地位,有利于不断完善农村的民主自治新机制。新农村建设切忌脱离城乡统筹这个大原则,重走就农村建设农村的老路推进新农村建设,应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科学规划,量力而行,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必须坚持城乡统筹、规划先行、农民自愿和因地制宜的原则,避免就农村论农村的旧模式、旧框框,避免一哄而起、政府大包大揽,避免脱离实际,盲目攀比。具体应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一是新农村建设与统筹城乡发展的关系。从长远来看,统筹城乡发展是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一项战略举措。而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反哺、支持农业、农村的一个有效载体。因此,开展新农村建设必须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切忌脱离城乡统筹这个大原则,重走就农村建设农村的老路。二是政府引导与农民自主、自愿的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愿望,政府不能大包大揽,把政府或个别领导的意志强加到农民头上,更不能以此加重农民负担,变相增加收费。为此,新农村建设必须同进一步完善和发挥村民自治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但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并不意味着政府放手不管,放任自流。在推进过程中,政府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指导作用,加大政策的支持、扶持力度和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力度,从而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三是新农村建设与农村文明进步的关系。建设新农村必须同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培育和造就新时代农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应从改变农村脏、乱、差入手,扫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新风尚。四是新农村建设与当前农村开展的各项工作的关系。要把建设新农村与“十百千万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同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作队和基层党员的作用,切实解决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应把新农村建设同中心镇、专业镇规划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建立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应把建设新农村与对口扶贫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一企一村”活动,即动员和倡导一家企业、公司自愿与一个村建立“一帮一”式的支持扶持,使之成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有效平台。并不必然追求农村城市化仝志辉(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建设的是农村,而不是要把农村变成城市。因为对于中国这样庞大的人口,按照现在能够利用的资源和生态承载能力,城市化率要想达到欧美发达国家的水平基本上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所以可以成为我们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长远战略和根本目标,就是因为它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并不是盲目地要把大多数农村地区变成城市,把大多数农村人口变成城市人口,而是要实现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使农村居民可以获得不断增长的物质收入和精神文化生活,真正安居乐业。具体地讲,就是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新农村的政策和目标不是城市化战略所能尽括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不同发展状况的地区要采取不同的政策,这些政策不是城市化战略所能涵盖。在沿海发达地区,城市化进程很快,城乡之间差距在逐步缩小,对于这些地区的农村发展,就是应该在继续推进城市化的同时,寻求城乡发展的互相促进,怎样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福利上实现城乡平等。而在中西部地区,大多数农村地区和城市之间的发展差距还在拉大,这些地区的农村发展则需要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内在的发展潜力,辅之较大力度的城市资源对农村的注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为主要任务。而在不同地区采取的不同做法,其目标是共同的,就是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五条标准。但所有这些,并不是城市化战略所能尽括。城市化战略主要追求的是将更多的农民变成市民,并不涉及对变不成市民的农民怎么办。城市化虽然也是在包括城乡在内的所有地区内考虑问题,但是主要关注的是城市的发展水平、质量和道路。城市化不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城市化战略的一个着眼点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个长期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城乡二元结构只能逐步改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并不必然追求农村的城市化,也不必然追求城乡一样的发展水平,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城乡二元结构的改变过程中加以建设,不是说只有等城乡二元结构改变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才能建成。我们要追求的是在目前城乡二元结构不能迅速改变的前提下,找到农村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道路。因此,城市化也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道路的核心内容。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城市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所要依靠的一种力量。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目标的获得,离不开城市化。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点是立足于农村,追求的是农村的发展,这种发展并不是要将农村城市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务是统筹城乡发展,使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要用城市的发展来带动农村,而不是像过去的发展模式那样,城市的发展以农村的衰落或停滞为代价。应该说,统筹城乡发展才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之道。城市化发展本身对农村发展具有正反两方面效应在我们过去的城市化战略执行的过程中,我们也是非常强调要把城市化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村地区发展结合起来,但是城市化战略执行中的一些偏差提醒我们,要实现城市化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和谐互促没有那么简单。我们曾一度通过“撤地建市”、“县改市”、“县改区”、“乡改镇”等方式实现“行政建制的城市化”,从1978年至2004年,我国城市数量增加2倍多,建制镇增加8倍多,但城镇人口同期仅从17.9%上升到40.1%,将近1亿的“农民工”只能两栖就业;在城镇建设中,过分强调提升基础设施水平,使得在总体的资源需求中,城市资源需求增长过快,加剧了农业和农村资源的流失;小城镇的发展质量不高,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能力有限,少数甚至以占用耕地侵占农民利益为代价。这提醒我们,通过城市化来促进农村发展有一定的限度,而且城市化的发展本身对农村发展具有正反两方面效应。必须科学执行城市化战略,才能有利于农村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才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之道统筹城乡发展比城市化更为综合和全面,应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方针。但是要注意不能将其作庸俗化的理解。比如,将统筹城乡发展理解为城乡追求一样的发展水平。事实上,城乡差别将永远存在,只不过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否则就是用片面的城市化的思维看问题。或者,仅仅将统筹城乡发展理解为城市支持农村。事实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只有保持农村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相互支持和相互促进,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农村的发展已经暴露在城乡逐步互通、市场逐渐统一、国内国际联成一体的背景之下,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精神文化建设等重要议题上,我们的招数必须要有涵盖城乡的整体视野,否则就不能持续。还有的人将城乡统筹发展仅仅理解为在资源分配和财政投入上的统筹。忽视了城乡环境、功能、文化上的统筹。城乡统筹发展要追求的应该是城乡两种生活方式的互相补充。只有科学地把握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城市人口郊区化、农村生活城镇化、城乡逐步一体化的前景才会逐步展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才能最终实现。韩国“新乡村运动”的启示意义谭炳才(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处副处长)发展中国家农村跨越式、超常规发展的成功模式上世纪70年代,韩国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了工农、城乡发展严重失调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在1970年4月,韩国政府发起了“新乡村运动”,取得了巨大成效,从上世纪70年代到现在,韩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始终保持在1∶0.8~1∶0.9之间。韩国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重点的“新乡村运动”,创造了发展中国家农村建设跨越式、超常规发展的成功模式。其主要做法是改善农村公路、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推动农村电气化、推广高产水稻品种、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发展农协组织和兴建村民会馆等八个方面。最近,韩国又发起了“一社一村”运动,就是一家公司、企业(“社”即“会社”的韩文简称)自愿与一个农村建立交流关系,对其进行“一帮一”的支援。三星、现代、韩国电力、韩国通讯、浦项钢铁等大型企业带头,政府部门也积极参与,迅速扩展成为全社会参与的支农运动。韩国在上世纪中遇到的诸多社会问题与当前我国、我省遇到的问题极为相似,因而韩国的“新乡村运动”对当前我国、我省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从法律法规层面建立惠农、支农制度城乡统筹、建设新农村都是一个大思路、大政策,根本的方向没有错,但如果只靠政府发几个文件去推动,缺乏制度层面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则有操作难度大、持久性不强的可能。积30多年建设新农村的经验,目前韩国政府计划制订《城乡交流促进法》,就是想通过法律制度去保证“一社一村”运动的开展。鉴于全国立法时间长、难协调的状况,建议我省首先出台《新农村建设促进条例》,至少也要从明年起把新农村建设纳入省人大议案,建设期为10年,从制度上保证建设资金。明确新农村建设投资主体是政府韩国新乡村建设的重点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上世纪70年代,政府的财政支出占到10%,主要是免费提供水泥、钢筋。我省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也离不开改村、改路、改水、改厕、改灶、改居,其中大部分工程是公益工程,自然需要政府投入;一些改厕、改灶、改居的个人工程也需要政府财政的支持。当前,我省农村农民积贫积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欠账”。近年,我省财政对农业投资呈下降趋势,2004年我省农业基本建设投资44.05亿元,与更新改造投资共计 51.3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8%,与韩国的10%相比还有一定距离。因而,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虽然是农民,但投入的主体应该是政府。我省应学习韩国的做法,向农民免费提供水泥、钢筋,以释放过剩的水泥、钢铁潜能,启动内需。实行分类政策,“先动先扶、不动不扶”为便于管理和指导,韩国政府把农村划分为自立、自助、基础三类,参与程度最高的划为自立村,最差的划为基础村,政府援助物质只分给自立村和自助村。这一做法值得我省学习借鉴。我省农村发展很不平稳,山区农村和珠三角农村差别很大,建议实行分类政策,分类指导。珠三角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主要由各市负责,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农村建设资金主要由省筹集,并按“先动先扶、不动不扶”原则,广泛宣传发动,征求群众意见,把全省近2万个村划分为先动村、迟动村、不动村,对先动村、迟动村分缓急首先规划,并实行先规划先扶持,后规划后扶持,不规划不扶持。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全民支农这也是韩国成功的经验之一。建议结合当前在全省开展的“十百千万工程”下农村驻点的力量,整合目前各部门开展的“文明村”、“生态村”、“卫生村”、“小康示范村”活动,统一定为“新农村”活动,大力推进改村、改路、改水等以改良为主的工程项目,以项目为抓手,带动新农村建设活动。并把明年定为“新农村建设年”。同时,充分发动各部门、企业、学校、事业单位都挂一个村,出钱、出力、出人,一挂10年,形成全民支农的局面。增加农村公共品供给贺雪峰(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特别注重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基层组织体系;二是为农村提供相对充足的公共品;三是加强农村的文化建设,增加农民非经济的福利。加强在新农村建设中起基础性作用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当前中国社会已进入矛盾高发期,威胁着农村成为中国现代化稳定器与蓄水池的作用。一旦农村不稳,中国现代化的回旋余地就会小很多。当前建设农村基层组织有一个非常好的机遇,即取消农业税以后,乡村关系会有一个根本的变化,这个变化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根本性的基础。具体地说,在取消农业税以前,国家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系统从农民那里提取资源,特别是在农业型地区,县乡财政主要来自向农民收取的税费。在财政支出压力和政绩考评体制下,几乎所有农业型地区,上级都将下一级能否完成税费任务作为第一考评依据,市县如此要求乡镇,乡镇如此要求村级组织。分田到户以后,乡村面对千家万户的农户,缺少向农民征收税费的手段,乡镇离开村干部,就更加无法完成收取税费的任务。因此,在税费任务的压力下,乡村之间乃至县乡之间,构成了利益共同体。取消农业税后,县市、乡镇不再要求村干部协助收取税费,从而使乡村结成利益共同体的理由被打破,在乡镇政府的正面激励下,村民自治有了发育的空间,乡村良性互动,并因此可以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中起到基础性的作用。探索农村公共品供给机制,减少农民的支出取消农业税后,相当部分农村出现了公共品供给严重不足的问题,尤其是水利、道路、环境等更成为严重问题,政府应加大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力度。需要说明的是,一般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用国家投资来解决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尤其是通过水、电、路的投资来拉动内需,方便农民生活。问题不在于国家是否应该向农村投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而是国家投资的重点及目标是什么。如果国家投资的目标是拉动内需,掏空农民的钱袋子,则这样的投资可能引起恶性循环,这是混淆了中国有9亿农民、农民收入不可能快速增长的国情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国情的差异。国家向农村投资公共设施及公共品建设的方向,应该是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为急需、农民个人解决起来不经济或个人无力解决的那些问题。比如,大中型灌溉设施的有效使用,其灌溉成本大大低于农民一家一户打井灌溉的成本。国家支持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目的,就是要降低农户用于生产和生活中必须的公共支出,而不能简单地以为可以通过市场化的办法来解决农村的公共品供给。一句话,国家供给农村公共品的目标,应是减少农民因为公共品供给严重不足所造成的高昂支出,而不是为了拉动内需。目标不同,投资公共品的方向及办法就大不相同。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增加农民非经济福利,建设和谐村庄在农民很难快速从农村转移进入城市,农民收入难以持续快速提高的前提下,发展农村的文化,建设农村和谐社会,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让农民分享现代化的好处,目前的政策就不能仅仅从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着手,应该扩大思路,从提高包括经济收入在内的各种福利着手。比如改善农民的人际关系,建设和谐村庄,发展农村文化,组织老年人协会和妇女文艺表演队等等,都将有效地增加农民的福利,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核心是要在农民增收困难的前提下,以国家转移支付作为基础,通过提高农民包括经济收入在内的各种福利,降低农民生产生活中的风险,增加农民的主体意识,让农民有村庄归属感等等,从而使农民相对满意,使农村真正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稳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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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是&十一五&期间湖南卫生工作的首要任务。 一、农村卫生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意义重大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列为各项工作之首,并对农村卫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卫生既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也是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卫生是发展先进生产力、保护农村劳动力、振兴农业经济的客观要求,是保护农民健康、促进农村群众生活宽裕奔小康、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发展先进文化、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重要实现途径。学习、领会、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抓好农村卫生,卫生部门责无旁贷,任重道远。我们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的战略高度,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切实保障农民的健康,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二、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农村卫生的目标任务 我省农村卫生的目标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卫生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健全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落实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措施,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努力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有效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到2010年,农村卫生和农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全国中等以上水平。 ——建立基本设施齐全、队伍素质较高的农村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使&农村防病治病有个好的网络&。 ——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使&农民看病就医有个好的保障&。 ——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卫生条件,使&农民生产生活有个好的环境&。 ——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非典、霍乱、乙型肝炎、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110/10万以下;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农村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4岁。 三、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加强农村卫生的对策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县级卫生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其服务能力。县级卫生机构包括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人民医院、中医院等机构,是农村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的技术服务与指导中心,它们在农村卫生中起着龙头作用。近些年来,这些机构的基本设施设备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是服务、指导、管理农村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还不相适应。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县级卫生机构应实行建、管并举,重在能力建设。一是要明晰功能定位,二是要继续改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提高服务、指导、管理农村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三是要提高培训能力,多为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培养农村常见病、多发病、急症及其疑难杂症技术人员和骨干,努力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2、重点建设好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枢纽,是直接为农民提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场所。近两年来通过建设,部分乡镇卫生院条件有所改善,但是仍有许多乡镇卫生院设施设备简陋,人才匮乏。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乡镇卫生院应实行建、管结合,重在建设,实现房屋、设备、人才配套。一是每个乡镇由政府举办一所卫生院, 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二是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布局,原则上按照一乡一院设置,但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要综合考虑当地居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等因素来设置。三是全面加强乡镇卫生院设施设备建设,按照&实用、够用、管用&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步实施建设规划,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的培训,提高其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 3、要重视村卫生室的建设和管理。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我省绝大部分村卫生室属于乡村医生个体承办,存在管理不到位、服务不规范和村级公共卫生工作难以落实的问题。村卫生室建设应以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实行建、管结合,重在管理。一是按照一村一室的原则,规范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布局;二是引导和督促村卫生室按要求搞好建设;三是要求村卫生室履行职责,实行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四是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努力解决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劳务补助,并依法规范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 农村公共卫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农村公共服务的重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府部门要着力改善农村最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条件,保证农民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一是要完善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重点加强县乡两级疫情报告网络和县、乡、村三级疫情监测网络,实现乡镇卫生院疫情网络直报,实现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报告、反应和处理。加强急救建设与管理,健全县、乡、村急救网络和工作程序、规范,实现对目标人群的及时有效救治。 二是加强非典、人禽流感、霍乱、乙型肝炎、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认真落实 &四早&防治、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和结核病现代控制策略,努力控制重大传染病的发生。加强计划免疫工作,计划免疫&五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继续抓好地方病防治。加强职业病防治,进一步提高职业病监督覆盖率。切实加强血防工作,压缩垸内钉螺面积,降低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对晚血病人实施有效救治。 三是加强妇幼卫生工作,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保障水平。抓好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产科建设,全面推行母婴保健技术准入和助产技术规范化服务,建立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提高孕产妇紧急转送和难产应急处置的能力。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技术队伍,认真落实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到2010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得到继续下降。依法规范婚前医学检查,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产前诊断等重点干预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农村出生人口素质。 (三) 创新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与卫生条件 要结合乡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地开展卫生乡村创建工作,改善村容村貌,实现村容整洁。要切实关注农村饮水卫生安全问题,加强政府部门间协调,结合现代农业建设,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广泛开展除&四害&活动,大力抓好科学除害工作。大力开展创建卫生城镇活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保护和增进农民健康。 要围绕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重大疾病和农民关心的健康问题,以健康教育为先导,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到2010年,农村卫生知识普及率不低于80%。继续组织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发动农民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开展农村中小学清洁卫生、促进健康、爱护环境、文明生活、疾病防治等卫生知识教育,使广大青少年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关爱他人健康的良好品德。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设立卫生宣传栏目,广泛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关注群众关心的公共卫生问题。 (四)普及、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 把建立和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要在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到全省122个县市区,农民参合率达到80%以上,在全省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民真正从中得到实惠,让农民看病就医有个保障。 加大政府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支持力度,推进农村医疗救助,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好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医疗救助问题。医疗救助资金除政府投入外,还要通过发动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 (五)统筹城乡和地区之间卫生发展, 加强卫生扶贫与对口支援工作 建立政府扶持机制,按照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实现共同发展。把卫生扶贫作为政府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步加大对卫生扶贫的投入,帮助贫困地区重点解决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妇幼卫生和防治传染病、地方病等方面的困难。认真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重点抓好对湘西地区卫生、少数民族地区的卫生扶贫,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湘西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建设,2008年以前完成其配套建设任务。 建立对口支援机制,发达地区采取多种方式帮助欠发达地区。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继续组织城市医疗机构,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建设,重点解决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学科建设和技术装备等实际问题。省直和长沙、株洲、衡阳、岳阳、湘潭、常德等6市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对口支援湘西自治州农村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城市医务人员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鼓励城市医疗机构到农村开展技术合作,支持城市医院主治医师以上的离退休人员到农村卫生机构继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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