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城管中队管理制度执法第八中队大队长是谁

市城管执法局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全市城管执法系统11月份执法业务考评结果和1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分局、直属各支队、机关各处室:
《全市城管执法系统11月份执法业务考评结果和1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已经日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办公(扩大)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全面完成2012年各项工作任务。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全市城管执法系统11月份执法业务考评结果和1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1月份,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履行城管执法职能,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重点,迅速组织开展针对车辆乱停放、占道经营、野广告、流浪乞讨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改善了重点区域的城市环境容貌秩序。
一、11月份主要执法业务工作
截止11月25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共清理取缔各类违法占道(出店)经营8762户,暂扣违法工具1337件;查处违规占道户外宣传(咨询)站点245处;检查建筑工地23个(次)、建筑渣土车辆1849台(次);督促整改、拆除违规设置的门头牌匾340块;查处沿街商业门店音响噪音扰民777户、饮食烧烤门店未使用清洁燃料137户;查处乱张贴、乱涂写、乱散发违规行为3060起,强制追呼“野广告”联系电话1442个;劝离引导流浪乞讨人员384人(次),护送至救助站16人。对22期《城管执法督查通报》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上级领导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迅速贯彻落实
针对赵正永省长在我市调研讲话时指出的“城市精细化管理还有待加强”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城管执法局迅速组织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分析研究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11月6日印发《西安市城管执法系统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动员大会,要求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结合前期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着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积极参与《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圆满完成了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动员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务实的工作措施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市领导的肯定。
(二)城管执法区域层级管理工作全面启动
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在总结完善雁塔区层级管理工作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印发《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行城管执法区域层级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市城管发〔2012〕92号),就城管执法层级管理区域设置范围、层级管控标准、工作阶段划分和要求等进行明确。一个月来,各单位依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全面启动区域层级管理工作,有序组织开展调研摸底和区域划分等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散发野广告、过街天桥违法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和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及时展开
针对入冬以来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市城管执法局11月12日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针对随意散发野广告和过街天桥违法占道经营开展为期15天的集中整治活动。接到《通知》后,各单位迅速组织对易出现散发野广告现象的区域和存在违法占道经营的过街天桥进行摸底登记,以空挡时段和双休日(节假日)为重点,强化定点值守和往返巡查,有力地遏制了沿街散发野广告和过街天桥违法占道经营现象。11月28日起,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市城管执法局的统一安排,各单位抽调专人成立救助分队、配备救助车,加强对热力井盖、桥涵隧道等重点位置的巡查,迅速展开冬季沿街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劝离引导100人,护送至救助站19人,送精神病院收治27人。依托城管“12342”特服热线,及时与卫生“120”、公安“110”以及民政救助站特服电话进行协调联系,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闭环式通信救助体系。
(四)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各单位按照市城管执法局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整治有关方案要求和年度目标任务,持续加大对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执法力度,东、西、南、北大街和解放路禁停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小区周边人行道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和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百日整治行动等工作深入推进。11月份,各单位共贴发《违法停车通知单》18722张,行政处罚12452起。根据我市缓堵保畅工作要求,市城管执法局完成了第一批人行道临时停车场备案、停车泊位标线施划和停车标识牌设置任务,并按照“四统一”的要求完成了全市人行道临时停车场的规范设置和信息公开工作,拆除原有的停车标识牌625个,设置隔离墩375个,对和平路、雁塔路等路段的停车资源进行了摸底调研。
(五)户外广告和园林绿化执法工作有序进行
各相关单位结合第四季度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重点,组织对三环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案件9起,拆除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30块、5770平方米;拆除违规设置的LED滚动字幕显示屏7块,行政处罚9起。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市容园林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执法工作的衔接意见》,为我市园林绿化执法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11月份,各支队共查处毁林毁绿及侵占规划绿地案件5起,教育劝离践踏草坪等不文明行为4132人(次)。
(六)城六区年度违法建设拆除任务提前超额完成
截至11月26日,城六区城管执法局共拆除违法建设及乱搭乱建439025平方米,提前超额完成年度40万平方米的拆除任务。其中新城区城管执法局完成任务量的102%,碑林区城管执法局完成任务量的127%,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完成任务量的102.5%,雁塔区城管执法局完成任务量的121%,未央区城管执法局完成任务量的102.4%,灞桥区城管执法局完成任务量的109.8%。
(七)干部教育培训及依法行政等工作持续深入
党的十八召开后,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在做好十八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的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在全系统掀起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11月16日,第八期“城管文化大讲堂”在市委党校礼堂顺利举办,市委党校李清芳教授作了题为“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延安精神”的专题讲座。11月份,市城管执法局协助市法制办组织西安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十期;组织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各单位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人员参加了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无纸化普法考试;协助调取违法车辆信息576份,向未央法院移送强制执行案卷315套。
(八)数字化城管建设进一步加快
市级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建设中,按计划完成了26路远程视频监控点建设、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服务采购方案》和《软硬件平台综合评测服务采购方案》的起草工作,以及车辆违停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12342”呼叫指挥系统的分项验收。网上办案系统建设基本完成,调试完成后进入试运行。市、区两级数字化城管平台软件对接工作有序进行,未央区完成两个主体接口的软件开发;高新区完成对接工作。
(九)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11月20日,市城管执法局在国际港务区召开了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汇报会,对各分局、直属各支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创文工作资料进行了检查考核。26日,圆满完成市文明办2012年度创文专项考核检查迎检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创文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受到检查组好评。11月份,及时向市纪委上报了市城管执法局职权目录、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初步完成了市城管执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清权确权工作,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第二阶段工作进行细化安排。督察大队巡查暗访11次,受理群众投诉11起,受理群众上访1起。
(十)宣传舆论情况分析
11月份,各类媒体共刊发城管执法系统正面报道35篇,省市主要媒体围绕城管执法系统各单位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狠抓缓堵保畅工作落实等方面进行了广泛宣传,营造了共同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执法工作舆论氛围。但在11月份媒体舆论报道中,有关经开城管执法分局的负面报道由于应对不力,对我市城管执法队伍造成了不良影响。
(十一)投诉受理情况分析
截止11月25日,“12342”城管特服热线共受理咨询、投诉事项5966件,其中咨询类3807件,投诉类2159件,办结率100%。市城管执法局受理网上投诉咨询49件,全部按期办结;受理市长电话专线转办件16件,办结15件,1件正在办理中。“12342”城管特服热线本月受理量同比上升2708件,上升约82.7%;环比上升了1481件,上升约33%。2159件投诉件中,占道经营1201件,市容环境卫生166件,环境保护171件,建筑工地200件,城市规划36件,车辆清洗5件,机动车停放管理364件,户外广告4件,城市绿化28件。其中占道经营投诉占投诉总量的55.2%,重复投诉问题347件,约占投诉总量的16%。
与去年同期相比,碑林区、高新区、经开区投诉量上升明显,其中碑林区上升94件,上升了49%;高新区上升145件,上升了149%;经开区上升36件,上升了55%。本月受理量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行道机动车停放执法所引起的咨询大幅增加。
二、11月份执法业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市城管执法局日常检查统计和“12342”城管特服热线投诉受理情况分析,11月份执法业务工作中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部分区域在违法占道经营监管中存在明显问题
碑林区友谊西路、太白路边家村天桥周边;莲湖区自强西路、星火路丰禾路天桥;经开区凤城一路。
(二)散发“野广告”现象较为突出的路段
高新区西沣路、高新路;经开区未央路凤城二路至凤城五路之间。
(三)部分路段重复投诉5次以上
碑林区东大街开元商城门前商贩占道经营(碑林区城管执法局一中队,中队长张力);莲湖区北曹家巷与立新街十字卖菜商贩占道经营(莲湖区城管执法局青年路中队,中队长杨朝辉);雁塔区咸宁东路田家湾村口卖羊毛衫商贩占道经营(雁塔区城管执法局等驾坡中队,中队长祁建波);高新区高新二路亚美大厦门前卖早餐商贩占道经营(市城管执法局高新分局二大队,大队长李智)。
以上存在问题,请各相关单位于日前整改到位或提出整改措施,市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三、11月份城管执法工作考核评比情况
(一)城六区城管执法局前二名:灞桥区城管执法局、新城区城管执法局;
(二)五个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前二名:市城管执法局航天分局、市城管执法局曲江分局;
(三)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各支队第一名:直属支队;
(四)11月份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执法中(大)队名单(见附件2)。
四、1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2月份,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要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重点抓好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动员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有关工作任务的分解细化,认真做好圣诞节期间和元旦前的城市环境容貌秩序维护工作。要在12月17日前全面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并积极做好有关资料整理和考核迎检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动员大会精神
各单位要按照上级安排,组织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干部要结合单位实际,亲自到基层组织十八大精神宣讲,将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工作深入到一线、贯彻到一线。要将贯彻落实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动员大会精神作为城管执法系统践行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结合职能和辖区实际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细化分解和落实工作。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把推行城管执法区域层级管理模式作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按要求抓好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意见建议、发现问题等及时报市城管执法局,为全系统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提供有益的信息和依据。督查二处、督查一处、停放办要深入调查研究,针对不同层级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具体的执法管控标准。(吕局长、张玉成副局长、刘希顺副巡视员负责,督查二处、督查一处、停放办落实,相关处室配合)
(二)扎实做好年度城管执法目标任务考核有关工作
根据市考核办要求,市城管执法局将在12月下旬组织对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年度城管执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要抓紧准备,尽快印发考核预通知,拟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方式,全面做好考核有关准备工作。机关各处室要按照考核领导小组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资料考核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提前准备考核有关资料和工作总结,力争取得好成绩。局办公室要及时做好考核成绩汇总和上报工作。(吕强局长、局纪委书记冯银章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落实,相关处室配合)
(三)全力做好目标责任市考迎检工作
根据通知,市考核办将于12月20日后开始对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各部门进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单位要对照2012年目标责任,加快工作进度,务必于12月17日前全面完成2012年各项目标任务,并于12月18日15:00前上报工作数据(数据统计至12月17日)更新后的总结材料。机关各处室要在12月20日前按照市考核办的要求,准备好各种迎检工作资料,统一交组织人事处装订;办公室要提前联系会场,完善2012年工作总结,起草好考核汇报材料,做好考核迎检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机关各处室务必于12月18日下午17:00前将全年有关工作统计汇总数据报局办公室。(吕强局长、局纪委书记冯银章负责,组织人事处、办公室落实,相关处室配合)
(四)提前部署平安夜、圣诞节及元旦前城市秩序维护工作
12月24日、25日晚,各单位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区域,提前安排执法人员上街值勤,重点防范各类出店占道经营现象的发生,严禁饮食摊贩携带煤气罐上街经营,及时劝阻市民群众放飞“孔明灯”的行为,确保繁华区域和室外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全体执法队员在工作中要以教育劝离为主,注意自身安全,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届时,市城管执法局领导将分组带队进行检查。12月底,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元旦前环境容貌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张玉成副局长负责,督查二处牵头,各位局领导、处室负责人分区督导落实)
(五)扎实做好缓堵保畅有关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以小区周边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和人行道机动车辆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全力维护良好的人行道静态交通环境;积极配合市交委会组织开展“百万学生平安行,百万家长共缓堵”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缓堵保畅工作氛围。市城管执法局有关处室要认真做好2012年度缓堵保畅专项考核迎检有关准备工作,客观评估总结各相关单位缓堵保畅工作成效,结合实际科学谋划2013年缓堵保畅工作。(张玉成副局长、刘希顺副巡视员负责,停放办落实,相关处室配合)
(六)持续加强户外广告和园林绿化执法工作
做好全年户外广告整治的收尾工作,组织开展户外广告摸底排查工作,完成全市户外广告设置情况的分类登记工作,为2013年户外广告整治拆除任务的制订打好基础。结合往年圣诞、元旦、春节期间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现象有所增加的特点,加大日常巡查执法力度,严防借节假日突击设置户外广告现象的发生,及时查处并坚决拆除新设置的违法户外广告和LED滚动字幕显示屏。各相关单位要针对入冬以来违法毁林毁绿案件增多的趋势,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毁林毁绿案件的查处力度,并积极联系媒体进行曝光。督查一处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张玉成副局长、刘希顺副巡视员负责,督查一处落实)
(七)完成年度数字城管建设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快数字城管建设进度,月底前完成短信平台分项验收和“执法通”硬件采购、软件开发工作;组织对市级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进行第三方检测;完成数字城管市级平台与高新区、未央区两级平台的对接调试工作。召开网上办案系统试运行动员会,在直属支队、一支队、二支队开展网上办案系统试运行和应用培训工作。(局纪委书记冯银章负责,信息中心落实,相关处室配合)
(八)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综治维稳相关工作
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检查迎检工作。在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中开展述廉述德工作。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继续抓好城管执法系统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预防并严肃查处各种不廉洁行为,从严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粗暴执法等问题。坚持抓好维稳形势周研判报告制度的落实,依法冷静应对处理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对抗行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社会大局。(局纪委书记冯银章负责,监察室落实,相关部门配合)
附件:1.11月份城管执法岗位目标考核情况统计表
& & & & &2.11月份优秀执法中(大)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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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SMG   发布时间: 日
“城管大厦”4个字已被拆除。
昨日傍晚,延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5月31日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执法冲突事件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延安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强在新闻发布会上称,根据延安市委、市政府的调查结果,决定对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大队长赵振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大队长职务;对涉嫌违法的城管协管员景鼎文处以刑事拘留,城管协管员刘兆瑞处以行政拘留。
会议公布了调查核实后的“5·31”城管执法冲突事件经过:5月日下午3时,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稽查一中队对市区旅游景点周边流动商贩进行例行检查。下午5时,当执法车辆巡查至杨家岭附近时,发现“美利达车行”违章将数辆自行车摆放在人行道上维修和经营,决定暂扣该店违章摆放的车辆。在实施暂扣过程中,执法人员与该店店主刘国峰等当事人发生冲突。店主刘国峰在冲突中被踩踏致面部出血,1名女执法队员郑媛媛也在冲突中受伤。之后,110巡警到达现场制止冲突,并将相关人员带离调查。
会议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延安市城管局对现场参与的8名执法人员,3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市公安局对2名涉嫌违法的工作人员给予刑事和行政拘留(见表格)。
有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政府干部称:“城管打人这件事,对延安的城市形象影响太大,伤害很深。”
昨日,延安市城管局称,今日还将召开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通报调查情况。延安市也将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业作风整顿。
11人受处理
&&参与现场执法人员
●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稽查中队中队长张奇-撤销职务、行政记大过
●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稽查中队队员南小波-行政记大过
●马瑞、康文宝、郑媛媛、刘兆瑞、马明、景鼎文等6名协管员-予以解聘(涉嫌违法的景鼎文处以刑事拘留,刘兆瑞处以行政拘留)
&&负有领导责任人员
●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主管副支队长高丹-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
●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大队长赵振刚-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大队长职务
●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副大队长李志成-行政记大过Copyright@http://www.yimengwa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青岛市八大湖城管中队卢队长是谁的保护伞?  日,青岛市福州北路78号公共花坛被青岛摩圣汽修厂将用挖掘机毁坏,现场一片狼藉。青岛早报记者给与采访并报道了《居民护绿以身阻挡挖掘机》。  日青岛早报再次采访并报道了《毁绿留下的乱摊子谁管》。至今毁绿留下的乱摊子依旧哭泣着向全市人民诉说被遗弃的情景。居民感到非常气愤,并多次向八大湖城管中队卢队长反映,但此人不是搪塞就是推卸责任。  日晚7时,青岛摩圣汽修厂再一次向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法力挑战,悍然出动挖掘机将福州北路依山雅居小区和敦化路537号金港花园小区之间的消防通道毁坏了60平米。  日日早8时,摩圣汽修又用挖掘机将金港花园小区公共面积的绿地和自来水管道井毁坏地一片狼藉。居民们面对毁坏公共设施的恶劣行为,纷纷到现场义愤填膺地进行谴责,违法的施工才暂时制止。但对八大湖城管执法中队的电话投诉后,他们却迟迟不到现场处理。其后在生活在线记者的敦促下才姗姗到来,装模作样地查扣挖掘机。13日被卢队长查扣的挖掘机居然被人开走,而对居民向其提供的线索却置之不理。  2012年青岛摩圣汽修厂又将依山雅居小区公共活动场地占为己有,建起钢结构。  为什么“摩圣汽修”会如此猖獗、胆大妄为,视法律法规如同草纸、视新闻媒介瞎忽悠、视城管执法形同虚设呢?  试问:是谁给了他们这种权利?八大湖城管中队的行政不作为、卢队长的阴奉阳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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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了要求政府严肃查处
  严肃查处,还政府公信力。
  快看看我们家的情况吧,都是天涯沦落人啊!!!  我是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吴兴路3号居民张兴安、孟平,现向您反映市南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八大湖中队丁海涛执法犯法的严重错误,请求领导能给予高度关注。  我们家位于市南区吴兴路3号的房子是经过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许可的,是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子,2002年因东西快速路二期工程建设时,通知通告上没有吴兴路3号,拆迁方想用我家的房子当办公室,因为我们不同意他们一怒之下才错拆了我家的房屋,(当时吴兴路1号的房屋全拆除,我的房子一直没拆站着四个多月有照片为证)。经过多年的上访,市信访局召集多方协调会,最终由市信访局牵头、市建委责成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市规划局经查证核实后出具了相关证明,再一次说明我们的手续合法有效,准予重新修复。  近期在修建过程中,由于个别老百姓误认为我们的房子和吴兴路1号一样,我们沟通的也少些,个别人就无理取闹,反映到八大湖办事处和市南城市行政执法局,执法局以维稳的名义,也没有给我们任何通知的前提下,强行野蛮的拆除了我家的合法房屋。一是他们执法犯法,违背程序执法,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前提下,仅从电话里说,(10月6号通知 10月8号就拆除我家的合法房屋,况且我们是合法的)。二是他们野蛮粗暴打人,至今身上的伤还有淤青,市南区行政执法局倪同志、李同志、市信访局马同志(女)、市行政执法局于同志、袁同志他们都已见证,还有照片为证。丁海涛忽视法律,忽视上级领导,在现场我们让他签字,他推脱不给签,八大湖办事处副主任成了缩头乌龟,让他签字,他往人群里钻,这样的领导能办事吗?问他们为什么要拆既有手续而又合法的房子,他们不作答,我们照相不让照,十几个围攻我们,夺我们的相机打我们,在现场的老百姓都说这不是黑社会的行为吗?和土匪一样。为什么不给人家说明情况呢!还打人呢?!我们屋内的床、家具、锅碗瓢盆等都给砸在里面,几个脚手架也给砸烂,他们是真的执法吗?丁海涛不穿制服带着墨镜,和黑社会老大没有两样。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我们是法制国家,岂能让这些人践踏法律呢,因此我们要投诉他们,让这些人应调离这个岗位,免得其他人也深受我们这样的伤害,希望领导给予关注,公平处理。  敬爱的领导,现已过去半个月了,至今没有给我们一个答复。老百姓都说官官相连,互相包庇,我们真的不想让这事情石沉大海,让我们老百姓再继续流泪了。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我请求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我这个大事吧,这个事情在你们领导眼里是小事,可在老百姓眼里是个大事呀,别再逼我们跑趟北京申诉了,我也不愿意给领导添麻烦。请领导给个合理答复,帮帮这个大忙吧。  上访人:张兴安 孟平  联系电话: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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