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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申报居住信息,请登录互联网“山东**民生服务在线”网址:或“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网址: 。 如果您是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请直接点击“个人居住信息申报”,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即可完成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申领。 如果您是社会用户(用工单位、中介、物业、出租房主或代理人、大型集贸市场和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以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第一次登录时请先注册。注册后,即可用自行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具体操作如下: 一、流动人口申报居住信息 输入网址:,显示内容如下:点击左侧 “个人居住信息申报” 按钮,显示内容如下: 请如实填写流动人口申报信息,带红色“*”项目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目。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并提交”按钮。如下图所示: 提交后,出现下图提示,点击“确认”,即可完成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申报。 温馨提示:如果您需要办理居住证,请到辖区***提交有关材料后,即可办理。 二、社会用户注册 输入网址:,显示内容如下: 点击右侧 “注册” 按钮,显示内容如下: 如果您是用工单位、中介、物业、大型集贸市场和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以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等用户,请点击“单位用户注册”。如果您是出租房主或代理人,请点击“出租房主注册”。 (一)点击“单位用户注册”后,请填写相关信息。如下图: 点击“确认并提交”后,显示如下: 点击“注册完成并登录”,即可完成注册。
(二)点击“出租房主注册”后,请填写相关信息。如下图: 点击“确认并提交”后,显示如下: 点击“注册完成并登录”,即可完成注册。 怎么一次还不让长传多张照片、、、
三、社会用户申报流动人口信息 输入网址:,显示内容如下: 在右侧社会用户登录框内,输入注册时预留的“用户帐号”、“密码”,并输入右侧“验证码”后,点击“登录” 按钮,显示内容如下: 点击“流动人口信息申报”,即可填写流动人口信息项目。带红色“*”项目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目。 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并提交”按钮。如下图: 如果继续填报流动人口信息,则点击“下一个”继续按照要求填报。如果完成流动人口申报,则点击“完成”。如下图: 如果要对已经申报登记的流动人口进行信息变更,可以点击左侧“历史记录查询”,根据提示进行“变更”或“注销”操作。 如完成以上操作,点击右上角“退出系统”,即可退出该信息系统。
好孩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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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6万余人领到济南居住证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1月20日讯(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王文倩) 截至目前,济南市已有6万余名流动人口领到了居住证。  自10月1日起,《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在全省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租房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免费申领居住证。对手续齐全的,证件自受理之日起,公安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发至群众手中。  流动人口或具有申报责任的单位、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网址http://123.232.43.169),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  根据相关规定,流动人口持居住证应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办理居住地常住户口、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申请工商营业执照、乘坐公交车、办理游园年票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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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邮编:250014&&&E-mail: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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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六万多人领到居住证 流动人口不办证最高罚百元
http://sd..cn|日 09:00|山东商报
  10月1日起,《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正式施行,在全省全面推行了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截至目前,济南市已有6万余名流动人口领到了《居住证》。
  足不出户即可申报居住登记登录官方网址可进行网上申报
  昨日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获悉,目前公安机关专门建立了依托互联网的居住登记申报渠道。广大出租房主、聘用流动人口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与流动人口具有合同约定关系或负有服务管理职责的小区物业公司、房屋中介机构、职业中介公司、市场管理机构等,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对房屋承租人、雇用人员、职责管理范围内的流动人口,以及与自己签订合约的流动人口进行信息居住登记申报。同时,流动人口本人除采取到派出所或警务责任区申报居住登记的渠道外,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自行进行网络申报登记,从而实现了足不出户即可申报居住登记,为广大流动人口和具有服务管理义务的单位、个人提供了方便。
  流动人口或具有申报责任的单位、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网址http://123.232.43.169),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同时,济南市公安机关目前正在不间断的深入到广大出租房屋和负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的用工单位、小区物业公司、房屋中介机构、职业中介公司、市场管理机构等单位,培训、指导、帮助开展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工作。
  持居住证可享市民权利警方提醒:请及时免费办理居住证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和济南市政府相关文件,对流动人口持《居住证》应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办理居住地常住户口、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申请工商营业执照、乘坐公交车、办理游园年票等权利,给予了明确规定。
  同时,法规规定,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租房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免费申领《居住证》。对手续齐全的,证件自受理之日起,公安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发至群众手中。
  济南市《居住证》有效期限为3年,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如居住地址不发生变动,流动人口不需每年再换领居住证;居住地址发生变动、证件有效期满以及《居住证》丢失的人员,免费换领、补办居住证。
  流动人口未申报最高处罚百元责任单位违规情节严重最高罚5000元
  根据规定,出租房主、用工单位、物业企业、房屋中介和职业中介机构、市场管理机构都具有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责任,对招聘、留宿、建立合同关系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申报流动人口信息,并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如不履行相关责任,公安机关将依照规定,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治安拘留等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流动人口本人,也应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
  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流动人口未申报居住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者与流动人口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未报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记者 孙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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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需要啥资料,去济北派出所?还是去哪?多久能办出来
123.232.43.169 输进去直接在网上注册就行了,哪也不用跑
你不是在烟台呢吗?谁办?
国家取消了吗不都
单位的证明
住房的证明
找个人的话更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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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1、居住证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是2012年5月11日省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2、哪些人员属于青岛市流动人口?
答: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青岛市流动人口的范围是指:外地来青居住的;本市七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户籍人口到五市居住的;五市户籍人口(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离开户籍地县级市到本市其他区、市居住的人口。
五市市内跨乡镇以及崂山、黄岛、城阳、高新区与市内四区之间流动居住的本市户籍人员,不再作为流动人口登记范围。
3、流动人口有哪些义务和法律责任?
答: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等旅馆业内住宿以及在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或者住院登记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流动人口未申报居住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下罚款。
4、流动人口如何办理居住登记?
答: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方式有两种:一是流动人口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务工、经商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现场申报;二是通过互联网登陆,点击&个人居住信息申报&申报居住登记,申报时要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和联系电话,便于社区民警对您申报的信息进行核实。
5、流动人口如何申领居住证?
答: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必须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到居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用人单位、社区、村(居)委会现场申报居住登记后,方可申领居住证。
6、申领一年有效期居住证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流动人口申领一年有效期居住证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二)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三)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
上述(二)、(三)项只需提供其中材料之一即可。
7、申领三年有效期居住证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流动人口申领三年有效期居住证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
(四)已购买房屋证明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五)居住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二)、(三)、(四)项只需提供其中材料之一即可。
8、办理居住证需要交费吗?
答:办理居住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9、居住证有有效期限吗?
答:居住证有效期限有一年和三年两种。
10、变更居住地址的,是否需要重新申领居住证?
答:流动人口在区(市)范围内变更居住地址的,不换领居住证,但需要到变更后的现居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更新居住地址;跨区(市)变更居住地址的,需要携带有关材料到变更后的现居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重新申领居住证,并交回原有居住证。
& 11、居住证有效期满怎么办?
&答: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居住的,流动人口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换领居住证时应当交回过期的居住证。
& 12、申领居住证后多长时间能拿到居住证?
& 答: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流动人口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的,公安派出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13、 暂住证持证人在证件有效期内必须换领居住证吗?
& 答: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流动人口在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依法申领暂住证的,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并享有本办法规定的居住证持证人享有的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
14、外国人、无国籍人和港澳台居民是否要办理居住证?
答: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和港澳台居民不属于居住证的发放对象,不须办理居住证,只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登记。
& 15、 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和法律责任?
答: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房屋出租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报告,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自流动人口离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
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屋出租人未登记、报告流动人口居住或者终止居住情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6、房屋出租人如何申报出租房屋和承租流动人口的信息?
答:房屋出租人申报承租流动人口信息有两种方式:一是持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或者承租公房证明等)、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租房屋和承租流动人口信息;二是通过互联网申报出租房屋和承租流动人口信息。具体方法是:登陆,点击社会用户登录中的&注册&,选择&出租房主注册&,进入房屋出租户注册界面,设定用户名和密码,录入相关信息项目,核实准确后点击确定并提交,您的出租房屋用户就注册成功。然后再根据您用户注册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社会用户登录中的&登录&,进入承租人信息申报界面,录入承租流动人口的相关信息,点击确定并提交,您的承租流动人口信息就申报成功。同时对于一人多处出租房屋的房屋出租人还可使用&出租房屋添加&界面。录入信息时要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和联系电话,便于社区民警对您申报的信息进行核实。
17、承租流动人口发生变动,房屋出租人是否需要重新申报?
答:需要。承租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发生变动,房屋出租人需要重新申报承租流动人口的信息。
18、用人单位有哪些义务和法律责任?
答: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聘用流动人口,应当自聘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与流动人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
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者与流动人口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未报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9、用人单位可以集中为聘用的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吗?
答:可以。用人单位为聘用的流动人口集中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居住证方式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携带聘用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证明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集中办理。办理结束可由民警现场为单位开通网上申报注册,以后通过互联网及时申报流动人口信息,办理居住证;二是通过互联网集中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居住证。具体方法是:登陆,点击社会用户登录中的&注册&,选择&单位用户注册&,设定用户名和密码,录入单位相关信息,点击确定并提交后,社区民警将对您提交的信息进行实地审核。待审核通过,单位根据用户注册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社会用户登录中的&登录&,进入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申报界面,录入单位聘用流动人口的相关信息,核实准确后点击确定并提交,您的信息就申报成功。同时对于多名流动人口同时申报的单位可使用信息批量导入功能。录入信息时要准确填写聘用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便于民警对您申报的信息进行核实。
居住证办理热点问题解答
发文日期:【 10:50:09.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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