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布尔写的穿拖鞋开车怎么处罚出去的故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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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需要穿着拖鞋出走的心情
期货,需要穿着拖鞋出走的心情
穿着拖鞋出走的故事来源于捷克诗人塞布尔笔下的人物保尔?魏尔伦。故事说,魏尔伦的妻子患病了,他就到附近的药店买药。那时,他穿着拖鞋,完全没有远行的准备。在途中,他遇到诗人韩波,韩波没费什么口舌就说服了魏尔伦,他们径直去比利时旅行了。
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有些感动,一直喜欢一句歌词:让我唱让我忘,在我还未白发苍苍时流浪。或许流浪的情结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些,那样自由自在地在天地间游走,从一个城市到达另一个城市,永远都有未知的诱惑在下一个转角等着我们。
对我而言,喜欢期货或许也跟这种情结有关。超越人际的束缚,超越现实的羁绊,期货展示了一种可以很自我的生活方式,而且这种生活还充满了冒险,每天都有新鲜的感觉,每天都有未知的诱惑。
然而,身陷其中才知其味,正像《十年一梦》中所言,当我们以自由的名义投身其中,却发现受到的约束越来越多。市场有它自己的轨迹,个人不过是这滔滔洪流中的一颗小石子,在渐次的流水冲刷中,失去了棱角。
于是我们变得战战兢兢了,悲喜全不由自己。每日困在涨跌中,在人际与现实之外,接受另一种折磨。有人说,期货是人生的魔界,让你不停地在成就感与挫败感之间摇摆,一年之内经历一生的传奇,天上人间不过是瞬间而已。期货,让我们更深地理解了胜负的含义、人生的无常、大千世界的变化多端。期货,也让我们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初衷。
然而,当生活只剩下涨跌的时候,生活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或许生活永远都在别处,在现实之外,心灵也需要一个家,这里安宁、平静、风景优美、阳光和煦。重新拾起穿着拖鞋出走的心情,抛下现实的羁绊,让灵魂出发,去感受更多的悲苦与欢乐,或许才能更深地理解生命本身。
而期货,其实也需要一些穿着拖鞋出走的心情。超脱其外,才能更好地看清其实质。期货不是押大小,期货不是一夜暴富。期货浓缩人生,却也是人生。如其他工作一样,期货只是经营人生的一种方式。人类用其伟大的智慧创造了分工的合作方式,期货就是这分工中的一种。期货人无需顾影自怜,无需孤芳自赏,或许更多地融入这社会中,才能看到期货更广大的发展空间。
而对于期货操作,或许也具有相同的意义。穿着拖鞋出走,是一种对自我的认可,是一种一无所有却又拥有整个世界的气概,充满自信,充满激情。想起《恰同学少年》中的一个情节,少年毛泽东带领湖南师大的学生,在没有一枪一弹的情况下,用勇气和智慧击退了流窜的寇匪,保护了长沙城。 当时看到这一幕的时候, 深深地为其折服。有名的《沁园春?雪》是毛泽东在红军长征后从30万减员到3万的情况下写的,在那样的艰难中,他仍有“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气魄。这是什么样的胸襟什么样的钢铁神经什么样的深邃眼光!用这样的胸怀来应对期货操作中的失利,我们 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
当鞋子合适的时候,脚被忘却了。当期货如身边的一杯水一样自然的时候,我想我们可以更从容地面对它。穿着拖鞋出走,用更洒脱的心情面对生活,面对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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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之教皇+番外――metempsy
文案:我们目睹的不一定是真相,想要追寻的也不见得是事实。也许不知道比知道更美好。但我宁愿,因真相而悲伤,也不要被虚假的事实蒙蔽。第一章:火火是从他的卧室开始烧起来的。最先发现火势的是那些到院子里纳凉的
我们目睹的不一定是真相,想要追寻的也不见得是事实。
也许不知道比知道更美好。
但我宁愿,因真相而悲伤,也不要被虚假的事实蒙蔽。
第一章:火
火是从他的卧室开始烧起来的。
最先发现火势的是那些到院子里纳凉的宾客。因为主人离开太久他们感到不耐烦起来,而这个初夏的伦敦却又是特别闷
热的,即使中央空调也解除不了挨挤人群合力制造的那股潮湿的暑气。抱怨声渐渐从角落扩散,惹得每个人都不耐烦起
来,最后安吉利娜不得已而为之,打开了通往游泳池和花园的角门,请宾客到庭院里乘凉饮酒,以消磨时光。
她匆匆吩咐佣人准备点心和饮料,为那些饥肠辘辘、肚子里只装满牢骚的客人送上餐点&&在她的计划里这些点心原本
是为正餐之后的游园会准备的。安吉利娜阴沉着脸忙进忙出,所有人都小心翼翼不去惹她。她精心设计的这个夜晚看来
已经一塌糊涂,也难怪她心情不好。
「他去了哪里?他应该在这里的!我们为他准备一切,他却躲进房间里不肯出来?!」
我默默承受了这些抱怨,怀里抱着大把烟花,几乎挡住我的视线。安吉利娜决定把焰火表演提前,她不能忍受让自己的
客人无所事事等在那里。作为一个前专业婚礼策划员、以及现任克拉肯爵士的女管家,她不能接受这样的失误。
尖叫声就是那时响起来的。
不知是谁恰好抬起头来,看到火焰已经映红了三层的那个窗口。像是应合着那声尖叫似的,爆炸声骤响,窗口的双层防
弹玻璃应声而裂,碎玻璃噼里啪啦落了一地。赤红火舌迫不及待地破窗而出,向着天空伸出利爪,张牙舞爪地嘲笑着楼
下这一群目瞪口呆的人们。
人群彻底乱了,有人喊叫、奔跑,有人在忙着打电话报警,也有人抓起离自己最近的昂贵装饰品揣进怀里&&我不知道
被谁撞了一个踉跄,才发现自己怀里的烟花不知什么时候落在地上,已经被踩得不成样子。安吉利娜绷着她那张混血印
第安人深色的脸对着手机大吼大叫,声音里已经带了哭腔。火焰转瞬间弥漫了大半个楼,我站在这里也感到灼热。
双脚软得像不存在似的,我试着后退,却只是摔在原地。
再后来,再次感觉到周围一切是被急救人员搀扶着坐在车上,他们给了我一杯加白兰地的热巧克力,为我披上毛毯,我
这才稍稍缓过神来。只不过短短的半个小时,整座别墅就已经烧成一片废墟,新建的L型三层小楼在这一天早上还闪着崭
新的微光,这时候却变成了一片挂着水珠的残垣断壁。戴着头盔的男人们在废墟里走来走去,彼此低声交谈,最后,其
中一个来到我面前,摘下头盔。他是个黝黑粗壮的高个子,却有一头耀眼的金发。
「这房子的主人是谁?」
「克拉肯爵士。」
他轻蔑地笑了笑,「克拉肯&卓,龙衔馆的BOSS。」
我不想回答。
他显然并不在意我的态度,只掏出警徽在我眼前一晃。「你和他什么关系?」
「我为他工作,他喜欢我做的巧克力蛋糕。」
这个诚实的回答让他更加不屑。「你是想说,他在这里大宴宾客,请所有人吃巧克力蛋糕?」他嘲弄地说,高挺的鼻梁
皱起来,仿佛闻到了什么怪味道。其实这位刑警模样算是英俊,可惜就像所有电视剧集里的坏警察一样,说起话来刻薄
狡诈、挤眉弄眼。
我讨厌他。
「听着,小鬼,我要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他居高临下瞪着我,「即使克拉肯&卓是个无可救药的社会垃圾,我也要
知道他为什么会被烧死在自己的新别墅里。」他瞥了一眼被烧得焦黑的房子的残骸,「老实回答我,事情发生的时候这
里到底出了什么事?」
我捂着嘴,一时不能发出声音来,眼前一片模糊。
上帝。他死了。上帝。
刑警哼了一声,执拗地站在原地。
这场火一共烧死了八个人。
五个和我一样的帮佣,还有去洗手间而对外面的事情一无所知的妇人和她的女儿。
克拉肯&卓。他的汉语名字叫做卓龙熙,街上称他为龙王,再敬重一点的,是龙爷。
那一天,是他四十岁的生日。
他请客,把所有他认识、或是认识他的人请到他位于伦敦西区的新别墅里,那些人中有一半知道他是一所高级赌场的老
板,而另一半则深知这个男人在街面上所拥有的地位和尊崇。他把这些人统统请到家里,为的是当众宣布他从此金盆洗
手退隐江湖的消息。
可是他再也来不及这么做了。
警方在他的遗骸上发现了弹孔,某个人持枪射穿了他的心脏,又不解恨地照着他的脸开了数枪,然后放火焚烧。尸体被
烧得不成样子。那个黝黑的金发刑警带我们去认尸的时候带着完全出于义务的漠然,否则我很怀疑他会笑出声来,特别
是看到我们作呕却不得不强自忍耐的模样。
我可以理解。警察们恨透了他,他们一辈子都在试图抓住他,却从没有成功过。
哪怕是到他死的这一刻。
龙爷没有牙科记录,和很多中帛人一样,他对自己的口腔健康相当引以为傲,因而怠于光顾医院。警方为此大伤脑筋,
最后在反复质询下确认尸体的手臂上有一处与我们描述相符的骨折旧伤。那道伤他以前给我看过,折断的骨头刺穿肌肉
留下的伤痕,像一只深红色的蝎子蹲在他臂上,耀武扬威的狰狞。
警方由此认定死者的身份,开具了旅居英裔华人克拉肯&卓的死亡证明,连同他的骨骸一起发还给我们,另外立案侦查
谋杀,仿佛一切板上钉钉,「杀人者必死于刀下」,毋庸置疑。
我多么希望这不是真的。
无论别人怎么看待他,对我来说,他都是我的救命恩人。
从父亲瘫痪在床到母亲失踪,只有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那时候我七岁。没有社工来试图带我走,因为没有人知道我的存
在。在我住的这个街区,有太多像我这样既没有户籍也没有国籍的孩子,我一直不明白像我父母这样的人到这个国家来
做什么,他们总是感叹生活境遇的险恶,怀念祖国和旧日子,却仍然千里迢迢来到这里,过每天担惊受怕的生活。
那时我在街上,和一群乞丐混在一起,靠捡来的垃圾养活父亲和我。后来有人给我钱,让我去做一些事情。这些事情包
括给别人望风、爬进狭小的窗口或者管道并为其他人打开大门、还有在街上去摸某个人口袋里的某些东西,简而言之,
我很快开始做一个小贼&&他们如此定义像我这样有孩子得天独厚的小个子和灵敏手指,专门为那些偷儿打下手的人。
后来,我第一次看到有人被杀。
那次是偷儿们搞错了。赫尔辛基的大雪延误了房子主人的行程,他们进入卧室时与那个人撞了个正着。杰拉德便动了手
,一刀刺穿心脏,他有那样的好身手。之后他们用棉被把尸体裹起来塞进车里,准备到海边丢弃。我坐在后备箱里,那
具尸体近在咫尺,死亡带着一种莫可名状的古怪味道充斥我的鼻腔,被我吸入肺中,渗透身体,那种感觉太可怕了。
我吐了,哭着求他们让我下车回家。我向他们保证谁也不会告诉,可他们只是哈哈大笑。
尸体丢进水里前,杰拉德扯住我,「看着,」他低语,「否则你永远成不了我们中的一个。」
深夜的河面寂静漆黑,我们远离港口和城市,在一个我不知道的街后面。车停在堤上,费尔顿和拉夫拖着尸体,他们在
他脚上捆上砖块,再推下水去。水面荡开一丝涟漪,就这么悄无声息的吞没了他。杰拉德点点头,似乎对眼前的一切感
到满意。我恐慌地看着那些人,他们带着惬意的微笑舒展身体,彼此嘲弄,似乎这只是一次愉快的旅行,现在结束了。
他们回到车上,我却无法迈开脚步跟上去。以前我从未害怕过杰拉德,他从不打我,也很少骂脏话,像传说中的侠盗一
样彬彬有礼。可是现在我看到他的笑容、他嘴唇下露出的洁白牙齿就浑身发冷。他疑惑地看着我:「上车,小鬼。」他
对我招手。
我扭头就跑。
我不知道他们追了没有。也许有,也许没有,这无关紧要。总而言之,当我跑过几条街道,筋疲力尽、眼冒金星地停下
来的时候,他们已经不见踪影。
而我则彻底迷了路。
我站在街头,茫然得好像突然闯进了另一个国度。我不敢接近任何人,也没有人靠近我,那些街面上的人,从帮会成员
到老弱的乞丐,都像看一条闯入他人领地的狗一样瞪着我,他们的视线跟随我到每一寸我走过的土地,爬过黄色的伦敦
砖,压得我透不过气来。
至于警察,从小的生活告诉我,警察比街面上所有流氓、强盗甚至杀人犯都更可怕。我不敢冒险接近他们,不能让他们
把我送走,离开这个国家,父亲在家里等着我,我必须回去。
我知道他会很担心,我从来没有这样彻夜不归。无论工作到多晚我都会回家,而父亲也会尽量撑起身体。他很少说话,
也很少笑,自从双腿失去知觉他开始接一些手工活,粘纸盒、装火柴,什么都做,满床都是他工作留下的痕迹,他总是
在一堆成品和半成品中炯炯的看我一阵,然后点点头,这才睡下。无论多晚,都是如此。
我不知道他怎么样,也不知道杰拉德会不会到家里找我,对他做什么。
以前我从未如此害怕,现在只要想到杰拉德出现在我家的一幕,就恐惧到无法呼吸。
就在那时,我遇到了龙爷。
我在街上游荡了整整一天,凭着来时的微弱印象寻找回家的路。恐惧感催促着我,饥饿和疲惫却拖住我的脚步。夜色已
深,我蜷缩在街灯照不到的角落里,不远处是座赌场&&那时候的龙衔馆是一座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小楼。门外有人站岗
,穿着讲究的男人和女人走过铺着地毯的六层台阶,每一步都好像踏在云中,我连想都没想过靠近一点。
他的车在我身边停下来。那辆车很好,铁灰色的玛莎拉蒂,刹车几乎没有发出声音。他从车里走出来,似乎做了一个什
么手势,车便开走了。他有东方人略为扁平的面孔,深褐色的眼睛,好心好意地看我。我抬头望着他,连我自己都不明
白,我便哭了出来。
他立刻搂住我,轻拍我的肩背柔声安慰。
从那一刻,我的一切都改变了。
第二天一早,他派人接来我的父亲,把我们安顿在龙衔馆后面一幢独栋小楼里面。房间在最底层,卧室窗外便有一个小
花园。龙爷安排了一个婆婆每天过来照顾父亲。而我则去上学,一开始是公立中学,七年级顺利毕业后,如我一直梦想
的那样做一名糕点师。
我有天赋。
很快,为龙衔馆的客人提供的下午的茶点心,便成为我的工作。
我在那里生活了七年,工作一年。结束营业后,我选择继续做他的厨师,为他服务。
我原本以为我的一生就这样了。可他却死了,被人杀死了。
在安吉利娜的公寓里,我和她对坐在桌边,面前摆着他的骨灰,一个小小的黑色盒子。那是事情发生之后的一周。我们
刚刚从警察局回来。我希望按照中帛传统,在唐人街的寺庙里为他准备一个灵位。龙爷出生在香港,据说那里是个极其
讲究民俗传统的地方。龙爷的一个老乡告诉我,唯有这样,死者才能安息。
我不信。唯有复仇,死者才能安息。
「汤米,你以后要怎么办?」
安吉利娜抬起眼睛,她脸色灰暗,眼圈还红肿着。我曾经以为她与龙爷是一对&&她差不多巨细靡遗地照顾他。但安吉
利娜否认了,她告诉我,她的前夫是个赌鬼。那时候唐人街上有很多见不得人的地下赌场,他深陷其中,最后葬送了性
命,留给她一屁股还不清的高利贷。她说,如果不是龙爷替她偿清债务,她已经死了。只为了这一点,她为他做什么都
现在我想,也许不仅仅是这一点吧。
「昨天早上,警察侦讯了我,他们派了辆车带我去,那个大个子的格雷纳警探暗示我,龙爷和某个人有个约会,他们在
房间里见面。」我试探着说,没有去看她的眼睛。安吉利娜没有搭腔,不过视线余光里我注意到她的手渐渐握紧,褐色
的手指彼此交叉,合拢在胸前,我知道自己已经成功吸引了她的注意力,那让我稍稍松了一口气,这个开始很好。
格雷纳警探就是那个一开始承担案件的金发男人,他并非凶杀案的调查警官,而属于有组织犯罪调查组,这让我每次见
到他都觉得很别扭。在他看来,龙爷的死不过是黑帮火并的又一个必然结果,他甚至有些幸灾乐祸,并且毫不掩饰这样
的态度。我听到他和警察同事拿这件事开粗俗的玩笑,不负责任地宣称当时在场的那些全军覆没让人惋惜不已。我坐在
讯问室里那把不舒服的椅子上听他大笑,恨不得冲出去狠狠揍他一顿。
「你知道这件事么?」
「是我。」
她突然哭出声来。「&&哈里告诉我龙爷有位客人,他要晚一点下来&&」
「哈里死了。」
哈里&哈维奇,被烧死的人中的一个。他是个有点残疾的年轻人,听说小时候得了病却没有及时治疗,总是拖着左腿、
走起路来一摇一摆。但他很擅长吹奏萨克斯管,每个黄昏用餐时他会上台为客人演奏。客人们很喜欢他,随着时间的推
移,身体上的那点小缺陷也变成了某种可爱的特征,只要他一摇一晃地慢慢出现在舞台边就能赢得掌声。
他是个老实腼腆的好人,除了吹奏的时候几乎不开口。
可是他也死了。
「&&那天晚上哈里来告诉我,卓约了客人在房间里,想要一些酒和点心送上去。」她看着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我当时没有在意,可是现在想起来,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他。是那个人,是那个人杀了卓、又放了火。我这样告诉警察
的,但我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这已经足够了,和我的猜测差不多。虽然那个格雷纳警探不肯承认谁是他的消息来源,但我可以猜到。他用「汇报」这
个词。我坐在那把坐上去总会滑下去的木头椅子上,只能用双手撑住面前的桌子。他则舒服地翘着腿,把香烟掐熄在桌
上的塑料盘子里,那个盘子由于反复被烟头灼烧而变得千疮百孔,他黝黑的脸上带着微笑,眼神却毫无笑意。
他说:「你们那里有个人告诉我,有人向他汇报说,克拉肯&卓当晚有位神秘客人。」
尽管他试图掩饰,甚至将「她」说成了「他」,我仍然猜得到。
安吉利娜是负责人。
警探问我是否知道这位客人的身份,我摇头懵然不知。
他失望地看了我一阵,大概最终决定相信,挥手叫我离开。
我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糕点师,从一开始他就不会指望从我嘴里挖出什么内幕消息。
「我知道那个人是谁。」
安吉利娜吓了一跳,「是谁?你告诉警察了么?」
「我不会说。」
「你应该告诉他们。」
你看,这就是女人。她们宁可相信那些穿制服的,也不肯更看重自己一些。
「他们不会。他们根本不在乎。」
「我们别无选择。」
「不,我们有。」我咬咬牙,尽管知道不该说,我仍然想要知道她的看法。
「我要去调查。我自己查,我要找到那家伙,让他付出代价。」
「别这样,汤米。你我都知道,这不是我们能处理的事情&&无论那个人到底是谁。抓到他是警察的工作,你不应该去
冒险,不要把生命浪费在这里,卓救过你,是希望你过得比从前好,而不是更差。」她哀愁地看着我,像在看一个闹别
扭的小孩,眉头紧锁。
我不由得怒火中烧。
「我告诉你这会是什么结果!他们知道这个消息,然后束之高阁。他们既不会相信我,也不会把那些话当回事&&他们
甚至不调查,就已经把整个事件看作该死的悬案了!」
她好像被吓到了似的,瞪着我。慢慢的一丝被伤害了的悲伤表情浮现出来,她有拉丁裔独特的脸孔和嘴唇,眼睛却像法
国人一样碧绿水润,眼角一丝细微的皱纹挑入鬓边。长而浓密的睫毛垂落,她没有化妆,看起来却仍然年轻美丽,高耸
的胸脯微微起伏,她用一只手按住领口,轻轻喘息。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粗暴和幼稚,脸涨得发烧,说不出一句话。
最终,还是安吉利娜先开了口。
「你认识那个人?」
她问,似乎是为了缓和刚才的紧张气氛而故意压低了声音。
我低下头,「你也认识。」
她的声音变得更低更细。「谁?」
「洛&唐克斯。记得他么?」
「不可能!」
我直视她的眼睛,「我没有看错。我看到他和哈里在一起,那天晚上。」
我并没有故意窥视任何人的行踪,那只是个意外。帮厨的东尼&安笨手笨脚打翻了整瓶匈牙利红葡萄酒,洒了我和艾德
一身。我只得回房去换衣服,这些年我了解到,当我送出糕点的时候,最好让自己看上去像刚下的新雪一样洁白无瑕,
客人不会喜欢脏兮兮的厨师。
我的房间在一层的靠近小楼梯的地方,远离客厅而靠近厨房。平时没事我喜欢呆在厨房里看书或者试做新口味的蛋糕,
有时候龙爷会跑来看,甚至有几次试着跟我一起做。
结果当然不堪设想,但和他一起玩闹让我错觉是和父亲在一起。尽管在父亲因病去世之前,我们几乎没有一起做过什么
事情,印象最深的只有父亲费力地为我缝补衣服的样子,那样大而粗糙的手指几乎捏不住缝衣针,这不是男人的工作,
他为了我却一心一意地缝着。
是那种想起来就胸口微微发痛的印象。
我叹了口气。
「他距离我只有两个台阶那么远,我不可能看错。你知道,他的眼睛&&」
洛&唐克斯有双奇怪的琥珀色眼睛,接近金黄。那天晚上我换好衣服离开房间,迎面便撞上他站在小楼梯上,高我两个
台阶,若有所思地看过来。他个子小,站在台阶上才几乎与我平视。我吓一跳,还来不及出声他便转身而去,消失在螺
旋楼梯的上层。
金黄色的眼睛里笑意微微,反而显得冷。
我几乎在原地足足站了有一分钟,才反应过来自己看到的并非幻象,而是实实在在的他。
洛&唐克斯原本也是龙衔馆的一员,手下有几十号人。在龙衔馆,他的地位仅次于龙爷,赌场的安保和所有发牌员都归
他管理。我初到龙衔馆的时候他大概二十六七岁,削薄薄的金发,目光总是轻蔑又锐利的玩世不恭。他很少搭理我们,
也很少和龙爷交谈,关于他们不睦的传闻便由此而来。但是我知道,遇到我那天开车的人就是他。
后来他消失的时候,那辆车也跟着不见了。
「他杀了龙爷。」
「我不相信。他不会&&这不可能。」
我没有再争辩:「我会查出来的。」
第二章:他
他软硬兼施,我终于让安吉利娜拿出相册,找到一张洛&唐克斯的照片。那是张侧面近照,似乎是用远焦镜头抓拍的,
背景是深夜的街头,并未目视镜头,金眸在迎面打来的光线里闪闪发亮,车灯照亮了他的脸。照片里的他比我认识的更
年轻一点,头发留到垂肩,在耳侧形成一个时至今日仍然很流行的弧线。白衬衫敞开衣领,露出喉结下面一道粉红色的
安吉利娜没有解释这张明显有偷拍嫌疑的照片,于是我也没有问。
我带着这张照片去找丹尼尔&博斯。这家伙是我的中学同学,和学习不灵光的我不同。他顺利考上大学,获得博士学位
,如今在一家网络公司里任技术小组负责人。
有时候这个职衔的意思也代表,他是一个不错的骇客。
小时候我们一起干了些偷电话线路,破坏超市监视器的荒唐事,毕业之后也偶有联系。我找到他时,他正一边嚼着硬饼
干,一边快快乐乐地一目十行扫视程序,看起来漫不经心,但我相信他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不过他一向都是这个
样子。我在他旁边坐下来。
「我有事找你帮忙,伙计。」
他吓了一跳,「你怎么进来的?」他抬头张望,发现所有人都在各忙各的,没有人注意我们,这才压低了声音,「该死
的,你该到我家里去,老板可不喜欢我在工作时间会朋友。」
「我以为你会说「嗨,汤米」。」
「那我就得说「再见了,奖金」!」
他不安地在椅子上蠕动,一面紧张地搔着肚子。这几年他益发肥胖,昼夜颠倒的工作和不良饮食带给他足以罩住一面鼓
的肥硕肚皮,他酷爱甜食,这也是他喜欢我的原因之一。
「听着,老兄,我有急事!」
「等我下班,下班。」
「如果我不来找你,你根本不会下班。」
他烦恼地看了一眼手表,「我会准时的,六点钟,不能再早了。」
我站起来,「在特蕾莎酒吧见。」
特蕾莎酒吧离丹尼尔的公司很近,只需要拐过一个街角,我们偶尔约在那里会面。这里的常客也大多是附近几家网络技
术公司的职员,他们大部分互相认识,其余的也看着眼熟。我走进门时,那些人就不约而同地抬起头来,一直到我走到
吧台前坐下,才纷纷转开视线。
我并不在意。因为我知道,所有人&&街上或者家里的,都是领地动物。在他们看来我侵入了他们的空间,即使这是一
家公开营业的娱乐场所也罢。这种违和感一直持续到丹尼尔抓着甜甜圈匆匆跨进酒吧,酒保看到了,却没有阻止。他奔
到我身边,一屁股坐下来,一面回头对几个熟人扬手招呼,那些人立刻变得毫不在意我的存在了。
「好了,什么事那么急?」丹尼尔问,一面招手示意酒保,很快一杯加奶的甜酒就被推过来。「咱们简单明了,我还要
回去接着干呢。这个月我有三个项目,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端起酒一饮而尽,像是已经渴极。「我没时间坐下来
好好跟你喝一杯。」
我也没有。
但我没有说。想了一下,我压低声音。「你上次对我说,你帮一个侦探搜索某人的信息?」
丹尼尔的表情立刻变得警觉起来:「嘘。」他对我示意,同时环顾左右,确认酒保正在吧台的另一边,没有机会偷听我
们谈话,「在这里我们不提那个,公司里没有人喜欢被和那个相提并论。很多外人都不懂,因而惹翻了他们。那些是粗
鲁事儿,对他们来说。」
骇客。攻击。非法入侵。我第一次听丹尼尔以这样的口气提及这些事。
他总是炫耀的向我描述他参与的一次次娱乐,他和一些人在网络上组织了一个「骑士团」,我不知道确切名称,却知道
首领叫埃恩&伊梅特,丹尼尔对他十分推崇。他们不谋取财物,只是恶作剧。丹尼尔常常为了随团出动晨昏颠倒,但他
乐在其中。
我低下头,突然觉得有点气闷。这间酒吧又小又矮,顶棚几乎压在吧台顶上。射灯从各个方向投向酒架,却衬得房间其
他部分越发漆黑,其间点点灯火暗如萤烛。「那我们出去说?」
丹尼尔摇摇头,咧嘴一笑。「没关系。」
我抽出照片,自吧台下塞进他手里。「他叫洛伽诺&唐克斯,中间名首字母是个M,但我不知道是哪个词。六七年前他曾
经在一家叫龙衔馆的赌场工作,之后失踪了。我要找他。
「我要知道他在哪里,现在在做什么,有谁和他在一起。求求你了,丹尼尔。」
丹尼尔低头端详照片,露出了一点很奇怪的表情:「你不想我问这是怎么回事对不对?」
「暂时不想。但是这很重要。对我。」
「你欠我&&」
「一百个草莓蛋糕。」
「五十个就好,另外要五十个蛋黄派。」
「一言为定。」
丹尼尔耸耸肩,「你想什么时候要?如果你不介意我把这些给别人看&&」
「无所谓,越快越好。」
「那么我会给埃恩看,如果他感兴趣,也许这周就能有结果。」
我松一口气,「上帝保佑。」
我们在酒吧门口道别,丹尼尔回单位继续工作,而我无事可做便回了旅馆。那场大火里我所有的财物都被烧个精光,仅
剩下一块西铁城手表和一身厨师装,当时穿戴在腕上。安吉利娜借给我一些钱让我去买了衣服并在她家附近租下一个小
房间,她说过我随时可以到她那里去,可是之前的争执让我有点别扭,我在街上买了汉堡,便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发呆。
这样回想起来我才察觉。我对唐克斯的了解真的太少了。
虽然我口口声声说要调查,却连从何查起都不知道,这样的认知让我备感失落。
在等待丹尼尔的消息的这段时间我又能做什么呢?
反复思考着这样的问题,我不知不觉睡着了。
被电话惊醒时候已经临近午夜,一开始是梦中依稀有音乐丁丁冬冬的响,声音越来越高,像一只巨大而无形的手把我从
粘滞不动的沉睡的深渊中硬拉上来。我头痛欲裂、浑身发冷,爬起身来半晌不知所以,随后才摸过电话,「安娜?」宾
馆的号码我只告诉她一个人。
「汤米,你还好么?」她听起来焦急万分。
「没事,我在睡觉。」我莫名其妙,「出什么问题了?」
被我这么一问,她反而有点迟疑起来。「没有,没什么。汤米,你为什么这么问?」
「你听来很慌张。」
「我没事。」她立刻反驳,我可以想象她猛地摇头,一头长发披散在肩上,柔软如纱绢。我没有再问,安吉利娜不是容
易遇事失措的女人。对我来说,她就像母亲一样值得信赖。
果然,她停了一下便说,「我只是有点担心,汤米。你在做危险的事。」
「我只是和丹尼尔见了个面,你知道他,他可能是世界上最不危险的人了。」
「你知道我不是在说丹尼尔&博斯。警察在办这个案子,为什么不能等一等呢?」
「我不相信警察。从来没有警察值得我相信。」
「汤米,我们讨论过这些&&」
我开始不耐烦起来,「如果你只是想说这个,安娜,我要挂电话了。」
她静了下来。房间里一霎那寂静如玄冰下的深海,我几乎可以听到自己一阵强似一阵的心跳。我深深吸气,几乎想立刻
挂了电话,我有点害怕去听她下面的话。她会生气么?
可是她什么都没有说,我听到电话那边衣袖O@的滑动声,细碎的声音让我更加紧张。
「&&我很抱歉。我大概是太累了才会乱发脾气。我&&」
「是我管得太多,汤米。」她打断我的道歉,「别忘了,葬礼之后我们要和律师见面。」
「我知道。」
她挂了电话。
电话切断之前,我听到她温柔的叹息和低语,她的声音几乎是悲哀的。
我向后仰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
她提到的葬礼在两天之后。葬礼是在中国城里的一家寺庙举行的。警察从一大早就监控了整个寺庙和周边的街道,不过
让他们感到失望的是,和悲剧发生前那场盛大的晚会不同,那一晚的客人大多数没有到场。我早就告诉格雷纳警探我们
不打算搞得葬礼大张旗鼓,但他就是不信。于是现在他站在安吉利娜身边,一脸烦闷地盯着大殿前烟雾缭绕的铜香炉。
从那晚通过电话,我和安吉利娜便一直没有联系。
整整两天,我呆在房间里无所事事。我不知道该做什么,龙爷的死时刻啮咬着我的心,我迫切地想要做点什么,可是每
次穿好衣服走到门口,却又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又要做些什么。这样的无力感总是瞬间击溃了我,让我倒回床上。我
不擅思考、缺乏逻辑,不知道怎么才能做到我想要做的事。丹尼尔没有再与我联系,等待的空虚让我愈加烦躁。
而他的笑容一直出现在脑海里。他在台阶上,穿着黑色的、肥大的长风衣,那件衣服的剪裁完全不合他的身型,我现在
却意识到它可以完美地掩盖掉他身上任何一把手枪的痕迹。他双手插在口袋里,戴一顶棕色的贝雷帽,帽檐压低遮住了
小半张脸,眼睛却在阴影中发亮。
他对将要发生的事一定毫不迟疑。
每每想到这一点我便更加烦恼。我对洛&唐克斯一无所知,而安吉利娜即使知道什么,也显然不肯与我分享了。
笼罩在黑纱之下她的脸孔看不太清楚,只觉得比起前日更加憔悴。整个典礼中她都默不做声,僧侣最后将那一小盒骨灰
放入事先挖好的坑中,轻轻扫入泥土,墓碑是一块黑沉沉的木头,丧葬公司的接待员力图让我们相信这块木头价值不菲
,谁都没有力气去追根究底。
于是一切照单全收,包括墓碑上我看不懂的刻字。
仪式结束后我们在寺庙的客房里坐下。包括那个格雷纳警探,看起来一副铁了心不打算离开的样子。我不知道他是怎么
威胁律师才允许他旁听遗嘱宣布的,也不想知道。我在安吉利娜身边坐下,他立刻瞪了我一眼,我根本懒得看他。
特雷厄&斯塔布雷德是我见过的律师中年纪最大的一位,从七年前他的头发就几乎全部白了,连鬓胡子梳得干净整洁,
白如新雪。他从一开始就是龙爷及龙衔馆的事务律师,即使由于年事渐长他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痛风和前列腺问题
同时困扰着他&&龙爷也没有另谋他法的打算,而现在,甚至仍是由他来宣读他的遗嘱,这一点简直有些诡异了。
他轻咳两声,从公文包里取出信封的动作仍一丝不苟。信封封口上烙着龙爷的印章,是他的姓氏「卓」,另一侧则是他
的亲笔签名。特雷厄慢条斯理地撕开封条,看了我们一眼。
格雷纳警探瞪着眼,紧盯着律师的嘴,似乎直想把尚未念出的东西从他嘴里抠出来。
我的电话就在这时候响起来,房间的安静让提示音乐声变得格外刺耳,所有的眼睛都看过来,安吉利娜奇异地盯着我,
她这时已经取下面纱,碧绿的线条美妙的眸子一眨不眨。
我面红耳赤,掏出电话准备按掉,却赫然发现来电的是丹尼尔&博斯。
我等了良久的电话,偏偏在这一刻来了。
只有短短一秒钟的犹豫,我便跑出房间。我不在乎龙爷给我留下什么,他不必给我留下任何东西,他给我的已经足够多
了,对我来说没有任何事情比我要为他做的更重要。
丹尼尔的声音听起来就像很久没睡过觉,疲倦得语无伦次。
「我要杀了你,你这死小子,你玩大了。」
我莫名其妙。
「该死,混蛋!」他大骂,「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他是个警察!」
他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我奔出寺庙,跑过街口,冲上大街拦下一辆出租车,用被杀人犯追赶一样疯狂的语气催促司机快开。司机惶惶然看我,
又望了望我跑来的方向。我拍打着座位,简直想把他推下车,由我自己来开了。
幸好他最终还是发动了车子。
到丹尼尔家的这段路程也许是我一生之中最难熬的时刻了,即使等待厨艺学校年度甜品大奖颁布的那一刻,我都不曾如
此焦虑不安。洛&唐克斯是个警察?难以想象。我所知道的他是龙衔馆这个鱼龙混杂的小世界里最危险和不可靠的家伙
。我亲眼见他把一个撕破的海洛因塑料包塞进受害者的喉咙,那个人比他高一头且粗壮两圈,却被他治得动弹不得。
他根本不在乎那人之后死得何其凄惨,也不关心这么做给龙衔馆带来的麻烦。
对他而言,龙衔馆也好,龙爷乃至我们这些人也罢都毫无价值,这一点来说他或许像个警察。但是为什么龙爷会容许一
个警察在他身边,深入赌场的方方面面却不加干涉?
我想不明白。
一路跑上丹尼尔住的公寓顶层。丹尼尔蹲在走廊里抽烟,门大敞着。这座新公寓的住客大多是晨昏颠倒的IT族或自由职
业者,这时间多数人刚刚起床,大约是听到动静出来看热闹,三三两两的聚在楼梯旁叽喳几句,又各自散了,匆匆去赶
自己的生活。
我顾不得那些人,两步赶到丹尼尔身边,只向屋里看了一眼,吓得差点跳起来。我虽然早就想到大约发生了什么不寻常
的事,却没想到如此夸张。「你被人抢劫了?!」我紧张地问,以前来过很多次丹尼尔的家,无论是他还在上学与父母
同住的小卧室,还是眼下这个一百坪的高级单身公寓,各种连接线和硬件星罗棋布,密密麻麻如同蛛网,从没有一刻如
此刻般干净&&或者不如说,空荡荡的。设备被搬空,落了一地纸片和食品包装袋,一片狼藉。
「受伤了没有?什么时候的事?你&&报警了么?」
我的最后一句话让丹尼尔勃然大怒:「报警?报你个鬼!」他甩手丢了烟蒂,跳起来抓住我的衣领,「你还要我报警?
不是你让我查那个鬼警察,那群政府狗才不会来,你看看现在倒好,我的设备!我的收藏!卖了十个你也搞不回来你知
他用手指戳我的胸口,很用力,唾沫星子溅到我脸上,我没有躲。他把我完全说愣了。
「你是说&&是警察搬走了你的东西?」我讷讷地问。
「搜查。哼,搜查。」
他对我嗤之以鼻,「你要找的那个家伙是只名副其实的金毛狗。」
「洛&唐克斯是个警察?」
「别逗了,你不可能不知道。」
「我不知道。」
他看了我良久,似乎终于决定相信,脸色渐渐缓和,半晌叹了口气,「他们在那里面查不出什么,希望能早一点把东西
还给我&&希望如此。」他拍拍屁股站起来,「进来说话。」
我们在厨房坐下,只有这里自浩劫中幸存下来,还保持着原先的模样。丹尼尔踢给我一把凳子,自己拿了另一把坐下来
,肩膀立刻垂了下来,他看起来仍然十分沮丧,肥厚的脸颊都耷拉下来,一瞬间仿佛老了几岁。我感到十分抱歉,特别
是我意识到,警察们很可能在掩盖什么事情的时候&&我竟然就这么毫无考虑的把我最好的朋友也扯了进来。
「我很抱歉,丹尼。我真的没想到&&」
「算了。」他打断我,随手撕开一包薯片,抓了一把塞进嘴里,这才有些放松了的模样。
「洛伽诺&墨文&唐克斯,确实是个「M」。」
我一怔之下大喜过望,「你查到了?」
「不多。他出生在伦敦,母亲是个法国人。七岁父母失踪,十七岁考入曼彻斯特大学药学系,二十一岁毕业后考入特警
中心,三级警司。」他闭上嘴,把薯片嚼得嘎吱作响。
我很久之后才意识到他说完了。
「就这些?」我狐疑地问,「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
我默然不语,这与我想象中的结果相差太远。丹尼尔或许也觉得这样的结果不太尽如人意,耸耸肩。「虽然不多,但你
想想,为了这点事情警察就可以带着搜查令冲进我家&&」
「&&意味着他的这点身世有内幕?!」
丹尼尔点点头,「我也这么想。政府的阴谋什么的,搞不好就着落在他身上。」
「他杀了龙爷。」
丹尼尔叹了口气,「我很遗憾。就我的了解,克拉肯&卓先生是个难得的好人。」
我勉强笑了笑,不想就这个话题与他谈下去。「我得回去了。」
「等一下,」他拉开橱柜,从一堆罐装食品下面拉出两三张纸,「警察来的时候我把这个藏起来了,上面有他的地址,
上大学之前他都和他的姨父一家住在那里,也许那些人还在。」
我瞥了一眼罐头堆下那一大叠打印纸,心有所悟。抬起头来,丹尼尔&博斯笑着耸耸肩。
「网络生存守则之一,永远别太相信你的电脑。」
我记住了。
坐在前往牛津郡的列车上,我给安吉利娜拨了一个电话,那样子从庙里跑出来,她肯定很担心。更何况虽然这么说不大
好,我仍然有些在意遗产的事情。如果那份遗嘱没有我什么事,斯塔布雷德先生应该不会特意嘱咐我要到场,龙爷会给
我留下什么呢?
按照他一贯的风格,大概是什么出奇不意的东西吧。
电话没有人接。我分别拨给她家中和手机,听到的却都是电话答录机的声音。现在不过是午后,她在做什么。沮丧地按
掉电话,我靠进柔软的座椅里,从丹尼尔家出来我直奔火车站,抢在列车出站前一刻跳上车。洛&唐克斯的地址显示他
住在牛津市的克莱登巷,毗邻埃可塞特学院。他七岁时父母突然失踪,半年后一位自称他姨母的法国女人将他带到这里
到如今已经二十六年过去了,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我捏紧手里的文件,警告自己不要抱太大的希望。却止不住胸口鼓胀
颤抖,手指冰凉火烫。我紧张得要死,却无法言说。
计程车在巷口停下来,我沿着阴凉湿润的石板街道走下去,他住在117号,门口摆着一座双手合十的大理石天使,小小的
,脸孔只有我的掌心那么大。我停下来,先看四周,确定无误之后再回过头来又仔细打量了一回117号狭小的门脸,一时
腿脚发软,差点坐倒在地。
这是一家小银器店。
玻璃门旁的橱窗里摆着一套银制茶具,零零落落雕着盛开的茶花,大约是手工制造,并没有标价。透过玻璃我看到有个
年轻人趴在柜台上,正全神贯注地摆弄手里的小玩意,我猜是一枚银戒指,房间里光线微暗,我看不太清楚。我长叹一
口气,虽然之前告诫自己不要抱太多希望,可现实还真是毫不留情又直截了当的一击K.O.,我靠着门廊坐下来,笑起来
是啊,我不过是个小小的面包师傅,有什么本事自以为能够找出杀手,替人报仇。
也许安吉利娜一开始就对了,我只是在做一件傻事,却不许任何人说出真相。
天气是这个季节难得的万里无云,我却只想痛哭一场。
不知道在门口坐了多久,有人拍我肩膀,我抬头看,是刚才在店里的那个男人。他站在眼前,比我以为的大一点,大约
二十五六岁,有棕色的头发和眼睛。他看起来困惑不安。
「先生,你不舒服?需要我为你叫辆车么?」
我看着他,他的表情给我的感觉是,他更希望叫警察。
我摇头,「没什么,我来这里找人,却什么也没找到。」
「也许你可以告诉我,我从小就住在这里,很少有陌生人搬来这个地方。」
我看了他一阵,他脸上带着近乎纯洁的微笑,很难想象,这个年纪的男孩会有这样的表情。他好奇地望着我,棕色眸子
温和老实,我决定相信他。「你知道一家姓哈金斯的人么?约翰逊&哈金斯和塞莉娜&哈金斯,他们十年前应该住在这
里,就是你的这幢房子&&」
他的表情变得有点奇怪,「&&现在也在。」
他向我伸出手:「我是布赖恩&邓肯,格雷丝&哈金斯是我妻子。」
我目瞪口呆,一时忘了去握他的手。
神啊。你给我怎样的恩宠啊。
我们在供客人休息等待的沙发上坐下来,邓肯给我递了茶,在我对面坐下。
「我觉得我必须要先问一下,你要找的是哪一位哈金斯。」他轻笑了一下,似乎有点轻蔑,「如果是老哈金斯,我建议
你现在就离开,以免待会儿我要把你赶出去。」
「我不是要找哪个哈金斯。我要找洛伽诺&唐克斯。」
「洛?」他警觉起来,「他不在这里。」
我当然知道。「你和他很熟?」
「我们是邻居,你是警察&&?这么多年了又来问什么,请你离开,我不希望你打搅到我妻子。」他陡然站起来,有点
激动地挥了挥手,动作不大,但我看得出他十分不快。
我赶忙解释。「我不是警察。」
「那你为什么来找他?」
「我是他的朋友,有一件东西要交给他。」
邓肯盯着我,一脸怀疑。
我继续说下去,「一件来自故人的遗产,我必须亲自交给他。」
巨大的遗产。来自地狱,来自血与火。
我努力保持自己面无表情,他看了我半晌,似乎放松了一点。
「他不在这里。自从他去上大学我就再也没见过他。」
我试探着追问:「也许他会给你妻子写信?他们是兄妹,或许还有来往?」
他看起来也不太肯定,我继续请求,「我真的需要尽快见到他,这件事很急,我答应过某人一定要办到的。」
「好吧。」邓肯最终叹了口气,「我去问问。」
既然上帝给了我这一线希望,我一定会得到什么。
我从来都不是虔诚信徒,但此刻我无比确信,我梦寐以求的线索就在这里。
我会找到他,我一定会。
第三章:她
她等到邓肯扶着妻子回到店铺里,我恍然明白他为何一开始不愿妻子与我见面。格雷丝&哈金斯&&不,应该是格雷丝
&邓肯怀着身孕,大腹便便地依靠在丈夫手臂上,显得步履蹒跚。是个小个子女人,有柔软的栗色短发,笔直贴在鬓角
。她看起来与洛&唐克斯并不相似,眼睛是温柔的茶色,脸颊绯红,见人便带着笑。若非丹尼尔给我的资料指明了她是
唐克斯唯一的表妹,我打破脑袋也找不到这里来。
她在丈夫的扶持下坐在我面前,未语又是一阵微笑。她看起来还像个未满双十的少女,带一身清新的草薄荷香气,腼腆
温顺。她看看我,又转头望向丈夫,露出一点疑问的样子。
「这位先生想知道洛的下落,我告诉他我们不知道,我们不知道对不对?」
邓肯哄孩子一样捧着她的手摇晃,语气却像在求证。我不禁多看了他一眼。
「我不知道我哥哥的下落。先生。」
格雷丝看着我,清澈的眼眸却有一点闪烁。我看到了,决心问下去。
「他也没有联系过你?你是他唯一的妹妹,对吧。」
「洛和哈金斯先生的关系不太好。」邓肯插话。我刚皱了眉,格雷丝便笑着点头,「爸爸从一开始就反对妈妈收留哥哥
,那时候我刚刚出生,他认为有我一个就够妈妈忙的了。」
「所以他去了曼彻斯特,就再也没有回来?」
「到哥哥毕业之前,他还会往家里写信。但他去了伦敦以后就不再与我联系了。上一次警察先生们来询问关于我哥哥的
事情,我就这么告诉他们的。」
「警察?」刚刚邓肯也提到了警察。我不明所以,洛&唐克斯自己就是警察,为什么警察要调查他的事呢?
格雷丝低下头,顺滑的刘海沿着额头落下,遮住她的眼睛。「他们说,哥哥杀了人。」
邓肯接过话头,「他只是嫌疑人,没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不知道?」
他语气下掩盖的疑惑如此清晰。我想他并不相信我,只是天性温和不便直接发问。他的手臂紧拥着妻子娇小的肩膀,棕
眼睛紧盯着我,似乎生怕我对他的家庭造成任何伤害。
他俩真是很美好的一对。
格雷丝的声音在丈夫的臂膀下柔弱又模糊,「你是哥哥的朋友么?」
事到如今我也不能退缩了。我点头,没有出声。
格雷丝也点点头。凑在丈夫的耳畔低语了几句,我听不清,却很快便明白,她是劝丈夫离开让我们独处。因为邓肯很快
起身回到后面的房间,只留下她与我面对面。
「你是哥哥的朋友么?」她再次问。
我没说话,她却解嘲似的笑了笑。「布赖恩从不相信哥哥杀过人,他讨厌死那些警察了。」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什么?」
「谋杀调查。」
格雷丝犹豫了一下,「九年前。」
「我在那之后才认识他。那时候他在伦敦。他&&看起来不像凶手。」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这女子的表情让我不自在,我在撒谎,为了从她口中骗取情报,但是我并不想伤害她,
或者其它任何人。我想要安慰她,这让我觉得自己格外虚伪。
格雷丝笑了。
「有些事情,虽然布赖恩是我丈夫我却不想他知道,那会伤害他的自尊心。」
她向上摊开手掌,做了一个可爱的耸肩。「你看到这家店了。」
「布赖恩的父亲就是个优秀的银匠,但是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喜欢银器了。从我记事以来他家的情况就很困难。但是我喜
欢他,他很温柔,又诚恳。我爸爸可不这么看,他始终认为布赖恩对我好是因为我家里很有钱,而不是因为我是个颇有
魅力的年轻女人。」
她说到这里咯咯笑了起来。
「爸爸拒绝我和布赖恩结婚。我又哭又闹&&妈妈死后爸爸是那么疼爱我&&所以最后他答应,如果布赖恩能拿出市价
的一半购买这套房子,他就同意我嫁给他。
「可我们谁都没有钱。你可以想象,事情总是这样的。我们一筹莫展,直到突然有一天我的个人帐户上多了一大笔钱,
难以想象的巨额。我一开始甚至以为是银行的系统出了问题,结果不是&&」她停下来,笑容洋溢地看过来。我可想而
知其中的原因,不禁想要叹气。
「洛&唐克斯?」
「我几乎被吓死了。他甚至连签名都没留,如果不是我认出他的字迹来,差点就把钱退回去了。」思及往事,她便自然
而然地流露出被幸福笼罩着的甜蜜微笑。这女孩一生之中大概没有遇见过比这件事更大的挫折,我暗暗猜测,只有这样
的人才会如此微笑。
「他知道?」
格雷丝想了一下,「不,我想他完全不知道。他祝我生日快乐,虽然我的生日已经过了。」
「没有地址?」
「没有。」她摇头,「就像我说的,他不会希望见我的。」
我知道我该好奇起来,「为什么?」
「我刚才说了谎,」她摇了摇头,又微笑起来,只是这一次笑容中带点无奈。「爸爸并没有不同意收养哥哥。相反,他
很乐意,姨父和姨妈非常富有,他们失踪之后哥哥继承的遗产足以挽救爸爸工厂当时所面临的窘境,也让我家富有起来
。」她看我,「你从伦敦来这里是坐汽车还是火车?如果是火车的话,也许你注意到了城外有座很漂亮的私人庄园?有
高高的钟楼,像城里大学的塔楼一样。哥哥小时候就住在那里,只是现在,它属于我爸爸。
「虽然我很不想这么说,但爸爸是个吝啬又刻薄的人。他占有了哥哥全部财产,却连大学的学费都不愿意替他出。」
我恍然大悟。「你怕你丈夫知道?」
她垂下眼。「布赖恩很爱哥哥,他们从小一起玩,我不想他知道这些更加讨厌我爸爸了。」
无论老哈金斯是怎样一个人,他终究还是她父亲。
我点点头:「我不会告诉他的。」
格雷丝笑逐颜开。她真是个漂亮的女孩,美丽、而且直率,毫不掩饰自己的情绪。即使我多么想把洛&唐克斯碎尸万段
,却怎么也无法恨起她来,哪怕她那样憧憬地念着他。
她问我:「你一定会找到他,对么?」
我点头。「你等一下。」她说着匆匆起身离开,若非大肚子让她行动不便,她肯定会跑起来的。我坐在原地等待,不一
刻她回到外面,手里握着一只白信封,紧紧地压在胸前。
我站起来,迎上去扶住她。
「请你一定要把这个交给他。」格雷丝略喘着气说,「亲手交给他,求求你。」
「这是什么?」
她在沙发上慢慢坐下,把信封递到我手中。
「小时候哥哥就喜欢把东西藏在我房间里,也许是因为他觉得这样爸爸才不会注意到那些东西吧&&他甚至把他的第一
支枪也藏在我的衣橱里。」忆及往事她不可置信似的摇了摇头,「结婚之后我收拾房间,在我小时候的玩具房子里找到
这个,我想也是他留在那里的。」
我又问了一遍,「这是什么?」
「姨妈写给我妈妈的信。在他们前往美国之前&&也就是他们失踪之前。」
「信里的内容呢?」
格雷丝歪头想了想,「姨妈提到他们准备去帮一个朋友的忙,还有一些其它的事。我想信的内容没什么重要的,却是姨
妈的亲笔信,所以哥哥一定想要回去吧。请你到时交给他。」
我低头看,信封微微泛黄,显然已经放了许久,每一层破旧皱褶却都被细细抚平,爱惜地包在一层平整塑料封套中。信
封正面,褪了色的蓝色墨水写着这里的地址和格雷丝母亲的名字,字迹纤秀整洁,漂亮得简直像电脑印出来的一样。
「为什么?」我忍不住了,「为什么是我?」
为什么要相信我,让我来做这件事,我们不过初次见面而已。
「收到钱后,我曾经雇请私人侦探找寻哥哥的下落,却没有任何结果。我以为我再也找不到他了。」格雷丝轻声说,她
仍在微笑,我却能够看到她眼中蕴含的泪意。「也许你会认为我很傻,可我感觉到,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机会了。&&
你一定会找到他,对吧?」
她细细柔柔的声音中满是笃定,「无论你是谁,无论你到底为什么要找到他。我相信你,在那之前你会帮我把这封信交
给他,然后告诉他:我们想他,一直想着他。拜托你。」
我在她茶色水晶般的眸子里头晕目眩。
是的,这女人是他的妹妹,他们的眼神那么相像,透明、而且毫无疑虑。
我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只是逃也似的离开她。跳上火车,踏上返回伦敦的路途了。
格雷丝问我的时候我告诉她我叫汤姆&斯塔尔,那甚至不是我的真名。
坐在火车上我有数次想要转头回去告诉她我并非为了帮助她才去寻找洛&唐克斯的下落。我只是想要他为我爱的人偿命
,我不能、也不想帮她传递什么消息。我不要这样。
最终我什么都没做。
心情极差。回程中我已没有了来时的急切和期盼。那封信放在手边,我无聊地捏着它揉来揉去,却始终没法下定决心打
开。我到底在做什么?我骗取无辜的人的信任,只为了达成我个人的目的,这样做是不对的。我心如乱麻,怎么也没法
说服自己,就这样回了伦敦。
伦敦正下着小雨,整个天都灰蒙蒙的,让我更加压抑不安。在我眼前始终回荡着格雷丝&邓肯那双茶晶色的眼睛,她的
声音清爽又温暖,她对我说「谢谢」,诚恳得让我羞愧。
我是个混蛋,我自己知道。
这样心神不定,便觉得格外疲倦。我放弃晚餐转头直奔旅店,一心想着扑在床上好好睡上一觉,只盼着一夜酣眠能驱散
我胸口这股闷痛,忘掉那女人企盼又不安的眼神。
上帝保佑我,这不是我的错。
一进旅店事情便有些不对。店主等在门口,见到我一言不发,只从柜台后面拎出两个箱子。我当然认得,是我放在旅店
的行李。家里被火烧成一片瓦砾之后,我一无所有,是安吉利娜带我买了换洗衣物和日常的生活用品,用这两只箱子装
起来,住进旅店之后一直忙忙乱乱,这些东西也一直放在箱子里不曾取用。我困惑地看店主,那个爱尔兰人翻着白眼,
用口音浓重的英语对我说:「房间里没有你的东西了,先生。预付的房款也在这里。」
我愕然。「你要我搬出去?我付了钱,你没有这个权力&&」
「我们是小本生意,利薄经不起风浪,我不管你怎么惹上了条子,你不能住在这里。」
「警察?」
「警察来搜查你的房间。天,你快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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