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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话: 吕梁民进邮箱:吕梁市市委大院 邮编:033000  给廊坊市领导们算一笔账,春河小区搬迁我们还怎么生活:大家算一笔账 100平米楼房 假如同意对换 那么出现这样的问题, 1、公摊面积 新的高层 20%左右,政策给补助10%,其余10平米安2750收费,在超过就按市场价6000计算,估计最少超出8平米以上,(不然你就自愿住小房)装修费用不给(自己预算5万),地下室另外算 住房维修基金2%,其他车位费 物业费 开口费等等另算, 这样按顺序加起来,27500(优惠)+48000(超面积)+50000(装修)+15000(维修基金)+25000(地下室)+10000(其他)=17。5万 2、 那么政府给我们补助现金多少拿?房租600元x18月=10800元 一次性补贴每平米500元,计50000元,加其他电器拆迁1000元 共计给我们61800元,扣除我们真的去租房的租金,1200元x18月=21600元,实际到手现金40200元。 也即是说我们用现在的100平米的房子去换,周转房,我们凭空 要拿出13万4800元,才能住进去 这是最低的换算,请问政府领导 我们老百姓养老的钱,凭什么就被你一句话抢走了。我们仅有的这点积蓄,被你相中了,要抢也要给一个充足的理由好不好。盗也有道,但那是侠义之道,是为不公平而争。你们这算是什么??? 抢--? 偷----? 夺----?   
   尊敬的先生/女士,    我是河北省廊坊市春和小区的一位业主。    号,廊坊市政府在没有事先通知,征求意见的情况下,下达了拆迁位于市区繁华地段的“春和”小区的通知,还冠以“打造廊坊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    春和小区所处市中心繁华地段,建成也就12年,却被政府以“已建成30年的危房”上报拆迁,况且去年刚刚对小区环境进行了重新装修。现在小区及周边房价已达7000一平,而拆迁补偿却只给4500一平。开发商给政府的是18000一平,看来巨大的利益是驱动政府拒老百姓的利益于不顾真正源泉!                上面这2张照片是我们春和小区目前的照片,这就是所谓的危楼吗?恐怕就算瞎子都能看得出来吧!!!!!!    去年刚刚装修一新,仅仅居住12年的楼房被市政府报为危楼要强行拆除,建造商业区,小区业主怨声载道,听听我们的呼声吧,帮帮我们这些老百姓吧,谢谢你们了。    对于政府发展经济,我举双手赞成,但是刚满12年的房子怎么被当作危楼了呢?!况且,去年才刚刚对小区道路、外观进行了重新修复、装修,这几百万的装修费用可也是我们纳税人的血汗钱啊!    再看看赔偿条款,拆迁补偿却只给4500, 补贴房租每平米5元。现在我们贷款还没还清,但三代人住的是三室的房子,够住能生活下去,一但搬迁要不就给个两室的,有人要睡客厅,要不多贷款几十万给个三室的,还得多还贷10年,这样的话我们实在没法活了。    春和周边房价7000左右是实情,廊坊新房价格6000+是实情(但是都在2环以外),政府的4500拿得出手??不说18000怎么来的,总之4500这个数太可笑了。    还有,从通知搬迁到搬迁结束一共35天,从通知搬迁到搬迁结束一共35天,事先都没通知小区的住户就这么决定,他们有这权利么?房租每平米5元,太可笑了,难道他们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不知道现在的房屋价格和租房价格?按70平米计算,350元一个月想租下来,简直是天方夜谭。我说他们是鬼,财迷心窍的鬼!    两年后给不了我们房子,就说让我们体谅政府,试问政府体谅我们这些平头百姓吗?辛苦半辈子,年轻人甚至要“肯老”,贷款买下来的房子,七十年的产权,十二年就拆,公平吗?    我们老百姓不希望通过拆迁发财,我们只想要一个舒适的家,安静的生活,这次在没有做好任何前期工作的情况下对我们的房子进行拆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使老年人食不稳、睡不安,感觉无家可归;使学生的精力受到干扰,分散了那些正处于中、高考阶段的学生的精力,影响了学习成绩;使青壮年无心工作。。。。。。     有廊坊人题诗如下:        廊坊大地,      千人蜗居,万人离散。      望新华金光,高楼大厦。      城中飞土,狼籍一片。      祖孙三代,倾尽所有,欲在春和度过。      忽一日,      拆迁公告出,分外心焦。      平静生活被打扰,      逼千户家庭离了。      昔黄金宝地,补助寥寥;      谁敢动我的奶酪,双拳不饶。      面对强拆怒号,居民挽手不倒,战斗到底不动摇。      俱往矣,      历史由人民创造,再看春和今朝。        要挟住户搬迁,已经成为廊坊全市的政治任务,各机关部门的业主如果不配合就会被免职、劝退;还要停电停水以此逼迫老百姓搬迁,从而给开发商低价滕地,太无耻了!    我们坚决反对政府的违法违规行为!!!      我们所有春和小区业主联合声明,我们拒绝搬迁,理由如下:    1、 政府虚报小区使用年限,存在弄虚作假嫌疑;    2、 政府拆迁前没有充分调查小区业主意愿,对于听证会问题,一个也没有给予回应,单方决定拆迁,不符合民众意愿;    3、 春和小区乃至市政府都是刚刚装修一年,小区车位、水管道都是刚刚改造完,拆迁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党中央反对浪费建设和谐社会相违背;    4、 党的宗旨是服务于民,拆迁春和小区使上千户居民居无定所,丧失居民基本权利;    5、 拆迁补偿办法与实际相差甚远,小区业主无法正常生活;    6、 在政府机关工作的,由单位出面谈判,试问可有如此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春和小区业主不同意政府单方下达的拆迁通告。     水深火热的春和业主    日
    我们所有春和小区业主联合声明,我们拒绝搬迁,理由如下:      1、 政府虚报小区使用年限,存在弄虚作假嫌疑;      2、 政府拆迁前没有充分调查小区业主意愿,对于听证会问题,一个也没有给予回应,单方决定拆迁,不符合民众意愿;      3、 春和小区乃至市政府都是刚刚装修一年,小区车位、水管道都是刚刚改造完,拆迁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党中央反对浪费建设和谐社会相违背;      4、 党的宗旨是服务于民,拆迁春和小区使上千户居民居无定所,丧失居民基本权利;      5、 拆迁补偿办法与实际相差甚远,小区业主无法正常生活;      6、 在政府机关工作的,由单位出面谈判,试问可有如此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春和小区业主不同意政府单方下达的拆迁通告。       水深火热的春和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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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廊坊大地,        千人蜗居,万人离散。        望新华金光,高楼大厦。        城中飞土,狼籍一片。        祖孙三代,倾尽所有,欲在春和度过。        忽一日,        拆迁公告出,分外心焦。        平静生活被打扰,        逼千户家庭离了。        昔黄金宝地,补助寥寥;        谁敢动我的奶酪,双拳不饶。        面对强拆怒号,居民挽手不倒,战斗到底不动摇。        俱往矣,        历史由人民创造,再看春和今朝。  
  团结就是力量。
  我们所有春和小区业主联合声明,我们拒绝搬迁,理由如下:        1、 政府虚报小区使用年限,存在弄虚作假嫌疑;        2、 政府拆迁前没有充分调查小区业主意愿,对于听证会问题,一个也没有给予回应,单方决定拆迁,不符合民众意愿;        3、 春和小区乃至市政府都是刚刚装修一年,小区车位、水管道都是刚刚改造完,拆迁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党中央反对浪费建设和谐社会相违背;        4、 党的宗旨是服务于民,拆迁春和小区使上千户居民居无定所,丧失居民基本权利;        5、 拆迁补偿办法与实际相差甚远,小区业主无法正常生活;        6、 在政府机关工作的,由单位出面谈判,试问可有如此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春和小区业主不同意政府单方下达的拆迁通告。         水深火热的春和业主  
  廊坊市政府祸害百姓,制造紧张气氛,谋取暴利
   可能廊坊的大部分市民不知道春和拆迁的情况~~部分市民可能还都以为春和业主由于这次拆迁都发财了~~呵呵~~我说下实情吧~~    春和小区拆迁以后如果不想再要房子~~按4500元每平米~~请问这个价现在到哪能买到房?~~    过渡安置期最短两年~~租房子费用每月每平米5元给18个月~~咱先不说安置期这事靠不靠谱~~请问眼前这个价钱到哪能租到房子?~~    搬家费6元每平米~~这个价到哪能找到搬家公司?~~    想要房子的面积1:1~~补大约9%的公摊~~回迁房屋面积多出的10平米按经济适用房价~~再多的面积按市价~~按现价本人最少还要补5万多~~谁知道两三年以后的市价呢~~可能本人都补不起~~这还只是毛坯房根本都不算装修~~    或许有人说~~你可以换个面积小点的啊~~那我告诉你~~回迁房塔楼公摊占30%左右~~我们现在公摊只占6%~~你懂吗~~也就是说如果房本面积一样~~我换来的房子使用面积也就是现在的三分之二左右~~60平米使用面积就变成40平米使用面积了~~    小区现在都是免费停车~~两年后新建的小区停车位会怎么样?~~    好多家新装修的只能自己找地哭去吗~~楼下新装的花了30多万就打水漂了~~无论怎么说那也是人家自己的亲钱~~    小区只有两栋普安楼是比较老的~~30年左右~~其余的12栋楼都是12年左右的楼~~为什么报到省里都成了30多年的危楼?~~    现在回迁不了的人多的是~~蔡庄部分人已经8年了还没回迁~~凭什么让我们相信ZF~~    小区整体也是在去年刚刚收拾的~~小区内新修的加宽的柏油路~~小区统一粉刷的外墙和楼道~~把部分绿化带整理变成了规矩的停车场~~各家各户去年冬天刚刚都花了亲钱进行了暖气改造~~07年进行的整体楼顶防水~~    小区老年人居多~~大部分老人都说~~或许等不到自己搬进新家的那一天就在别人家里一命呜呼了~~而且谁出租房子愿意出租给这些老年人呢(实话而已)?~~    这里有没有官/商勾结咱没有真凭实据~~不敢妄加评论~~    廊坊也是本人的故土~~我一直以自己是廊坊人骄傲~~没想到竟然也有这样的事情~~廊坊某些人太让市民失望了~~顺应民意成了空谈!!    小区的业主有一部分是机关单位的公务员~~他们大部分都已经被单位领导找过了~~大部分都以工作作为威胁~~不拆迁你就会失去饭碗~~只有少部分单位比较通情达理的领导很清楚这次拆迁政策的不公平~~并没有勉强自己单位的员工进行搬迁~~工作跟拆迁相关吗?~~真TMD~~    由于气愤语无伦次~~各位看官海涵~~大家觉得怎么样~~好玩吗~~    有一部分盼着拆迁的人~~你们还盼着拆迁吗~~  
  我们所有春和小区业主联合声明,我们拒绝搬迁,理由如下:          1、 政府虚报小区使用年限,存在弄虚作假嫌疑;          2、 政府拆迁前没有充分调查小区业主意愿,对于听证会问题,一个也没有给予回应,单方决定拆迁,不符合民众意愿;          3、 春和小区乃至市政府都是刚刚装修一年,小区车位、水管道都是刚刚改造完,拆迁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党中央反对浪费建设和谐社会相违背;          4、 党的宗旨是服务于民,拆迁春和小区使上千户居民居无定所,丧失居民基本权利;          5、 拆迁补偿办法与实际相差甚远,小区业主无法正常生活;          6、 在政府机关工作的,由单位出面谈判,试问可有如此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春和小区业主不同意政府单方下达的拆迁通告。           水深火热的春和业主  
  业主们自发张贴的条幅,被人在深夜偷偷扯下,为什么见不得光呢,既然你觉得是正确的,为什么不敢光明正大的来,和业主们见面呢。
  现在警车每天在小区外面转来转去,我们敬爱的警察叔叔呀,抓贼的时候怎么不见你们呢?你们不是人民的保护神吗,你们现在在保护谁呢?
  (参与网日讯):4月17日下午,针对两天前警察进入小区恐吓居民以及廊坊官方媒体称春和小区拆迁顺利、只有5个“钉子户”的虚假新闻,河北廊坊春和小区业主在小区内开始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对政府的拆迁通知表示疑问和抵制。  
日,在没有事先通知并征求意见的情况下,廊坊市政府下达了拆迁春和小区的通知。春和小区位于廊坊市区繁华地段,绝大多数居民楼建成约10年(只有两座楼建成20多年),目前完全可以继续使用,但廊坊市政府以“打造廊坊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理由,将该小区上报为“已建成30年的危房”。目前,春和小区周边房价达每平方米7000元,居民得到的补偿却只有4500元,而且装修费用得不到完整补偿。如果选择还建房,居民发现:画在草图上的房屋公摊面积过大,住户搬迁后要保持目前居住条件,必须再花一大笔钱,而小区居民很多人拿不出这笔钱。另外,还建房目前只是草图,参考该市其它地区拆迁安置的情况,春和小区的居民担心即使是这样的住房,他们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够看到,比如,廊坊蔡庄地区的几百名被拆迁户,房屋被拆迁八年后还无法得到安置。  
综合而言,春和小区居民反对搬迁的理由主要包括:  
1、 政府虚报小区使用年限,弄虚作假;   
2、 政府拆迁前没有充分调查小区业主意愿,对于听证会问题,一个也没有给予回应,单方决定拆迁,不符合民众意愿;   
3、 春和小区整体环境和许多房屋刚刚整修不到一年,小区车位、水管道都是刚刚改造完,拆迁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4、 无现房安置,而且过渡费、搬迁费过低,拆迁将使上千户居民居无定所;   
5、 拆迁补偿办法与实际相差甚远,小区业主无法正常生活;   
6、 小区居民在政府机关工作的,由单位出面谈判,各单位领导威胁说,春和小区拆迁已经成为廊坊全市的政治任务,业主如果不配合就会被免职、劝退。  
4月18日,小区内居民贴出更多标语,主要意见包括:“民心不可辱”、“我的房产我做主”、“反对不合理拆迁”、“我们要和开发商谈,政府滚远点”、“拿我们的楼房赚钱,政府腐败”、“誓死保卫家园”、“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反对霸权拆迁,保卫春和家园”等。还有人仿毛泽东《沁园春·雪》写了一首词,在居民中广为传颂:  
廊坊大地,千人蜗居,万人离散。      
望新华金光,高楼大厦。      
城中飞土,狼籍一片。      
祖孙三代,倾尽所有,欲在春和度过。      
忽一日,拆迁公告出,分外心焦。      
平静生活被打扰,逼千户家庭离了。      
昔黄金宝地,补助寥寥;      
谁敢动我的奶酪,双拳不饶。      
面对强拆怒号,居民挽手不倒,战斗到底不动摇。      
俱往矣,历史由人民创造,再看春和今朝。     
由于几位组织者被警察带走,原定于18日上午9点召开的全体业主大会没有开成,民众聚集现场有政府工作人员摄像偷拍。但是这种做法引起了居民更大的愤慨,目前,居民主动集资筹款,印制标语条幅并开始寻求法律援助,基本没有居民愿意在拆迁协议上签字,至少300户居民已表明在目前拆迁补偿条件下把“钉子户”做到底的决心。(刘芸)  
  拆、拆、拆,政府这样拆下去,难道真要把民心拆散吗?
  春和小区三月出售71套,均价6281元/平方米,当地政府以4500元/平方米拆迁人家的房子,也太那个了吧。  我是南昌的,我特意查了一下“廊坊搜房网”再来发言,虽说可能会有点出入,但不会如此之大吧,税钱本来就是老百姓出的,到拆迁时老百姓不要指望赚,但也不能亏太多了吧,即便是所谓的危房,也要人家愿搬啊。既然是为了城市形象,花的反正是老百姓的钱,与其造成这样尖锐的矛盾,不如按市场行情给了吧,省下这个钱来干嘛呀,难不成省下来的钱放官们自己口袋里?  唉,这人治社会啊,法律就是TMD婊子,有钱的有权的想用的时候就拿来CAO一下。这下好了,还是3P,权+钱+婊子,民众是帮他们抬腿的,费老力又上老火。  温T总M理,过来流两滴眼泪撒!
  廊坊市委市政府做事天下独一无二,连自己政府拆迁办的人都说,老百姓跟街道办事处签协议本身就是违法、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更为严重的是,拆迁办的人甚至有脸说,新房子两年可能没建好,五年也可能没建好,你们就慢慢等吧,真他妈一群混蛋,大家都来揭露这帮出尔反尔的廊坊的政府行为和丑恶嘴脸
  楼上的,人家也可能是在暗中提醒你.
  .cn/info-14051.html
  廊坊市市政府大楼上有人跳楼,我赶过去的时候正有几个人把那人抱住了
  拆迁协议签定过程:一进门,先把户口簿、房本扣下,然后才掏出协议让你签字、也就是说,除了签字,事前都不让看,等你看到也就只有签字了。该协议就是一个霸王条款,不,是卖身契。首先,对于回迁小区的地址,是空白的,不让填,这是第一个天大的漏洞。也就是说等你签字了,政府再去填位置。到时候他写在哪就是哪,周各庄的楼很有可能没影。第二,该协议没有具体的户型、交付标准还有交付时间,这是第二个漏洞。第三,等你签字了,房本给人家了,5天之内必须搬走。否则去法院告你。另外搬家费自理,等办完了,政府确认了,才让你领钱。最后,如果政府违约,房子到期不能回迁,甚至不给你盖房了,政府的违约责任就是一平米多给几块钱的租房费。也就是说到头了,超期2年以上还不回迁,最多给你一平米10块钱的房租。直到永远!。但是你的家已经没影了!别心存幻想,等你踏进签字的大门,就等于被控制人身自由了,也彻底把自己的未来卖了。请大家尽快转告身边的家人朋友!   
  拆迁协议签定过程:一进门,先把户口簿、房本扣下,然后才掏出协议让你签字、也就是说,除了签字,事前都不让看,等你看到也就只有签字了。该协议就是一个霸王条款,不,是卖身契。首先,对于回迁小区的地址,是空白的,不让填,这是第一个天大的漏洞。也就是说等你签字了,政府再去填位置。到时候他写在哪就是哪,周各庄的楼很有可能没影。第二,该协议没有具体的户型、交付标准还有交付时间,这是第二个漏洞。第三,等你签字了,房本给人家了,5天之内必须搬走。否则去法院告你。另外搬家费自理,等办完了,政府确认了,才让你领钱。最后,如果政府违约,房子到期不能回迁,甚至不给你盖房了,政府的违约责任就是一平米多给几块钱的租房费。也就是说到头了,超期2年以上还不回迁,最多给你一平米10块钱的房租。直到永远!。但是你的家已经没影了!别心存幻想,等你踏进签字的大门,就等于被控制人身自由了,也彻底把自己的未来卖了。请大家尽快转告身边的家人朋友!   另外搬家费自理,等办完了,政府确认了,才让你领钱。  最后,如果政府违约,房子到期不能回迁,甚至不给你盖房了,政府的违约责任就是一平米多给几块钱的租房费。  也就是说到头了,超期2年以上还不回迁,最多给你一平米10块钱的房租。  直到永远!但是你的家已经没影了!  别心存幻想,等你踏进签字的大门,就等于被控制人身自由了,也彻底把自己的未来卖了。请大家尽快转告身边的家人朋友!  连回迁的地址都是空白,就让你签字,不签字户口簿和房本都被锁进抽屉。这是协议么?这是旧社会给地主的卖身契!  如果我是政府,我完全可以把周各庄的地改成商用地!  现在告诉大家,踏进那个大门也就等于进了鬼门关。该协议的不平等、无耻几乎登峰造极!     
  耳边传来廊坊市市长王爱民的笑语:“开发商赚了是自己的,赔了是我们的”现在终于明白了;这句话应该改成:“开发商赚了是自己的,赔了是我们廊坊人民的”。赚了当然没说的,赔了我政府也不会多掏一分钱,还有几十万老百姓买单呢;我政府税收、业绩一点也不会减。老百姓不买单怎么办,那我就拆你的房,让你不得不买新房;今天拆春和小区赚不了,明天我就拆统建楼;我连市政府都拆,我们政府搬新家也不掏钱,环境还能更好;上面查,我就说是为了廊坊的发展;不查,业绩也有人会报道;反正媒体听政府的,我怕什么?也不会因为我为了廊坊的发展就撤职吧,发展好了,手段硬了,还有可能进国务院呢!天塌下来,我也是共产党员!     苦哉!廊坊老百姓!
  看了廊坊的总体规划,根本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市委市政府规划上变成了商业金融区,而春和小区到2020年还是春和小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4月初突然变成了现在这样的规划,而且被当做了廊坊划时代的项目,举全市国家机器之力来攻克春和小区的普通居民,并把在此次拆迁工作中的表现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指标,弄的天怒人怨,依旧不择手段,“勇往直前”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拆除完毕。真的很奇怪!
  市委、市政府大院拆迁我们老干部坚决抵制到底,装修的好端端的年限又不久为什么拆?既不符合党的原则,又违背廊坊人的意愿,前辈的创业怎能由你败家。这是国家财产,不是你书记市长的私产,不要以为愿意怎么处理就怎末处理。廊坊干部尤其是老干部心疼呀!逼得我们要骂娘!我们要抗争!省委不管我们告到中央,总有人能管你。
  一个连回迁的时间地点都不确定的拆迁协议,是世界上最无理的协议,而且更可笑的是,被拆迁人竟然是跟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拆迁协议,一个就根本就没有法律效力,让人们怎么相信你?现在廊坊政府的公信力已为零。
  廊坊市商业中心区(一期)改造工程  
拆迁补偿协议书    甲方:(拆迁人)    乙方:(被拆迁人)    为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根据廊坊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安排部署,遵照城市总体规划,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廊坊市商业中心(一期)拆迁改造工程。根据《国务院拆迁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及《廊坊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及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就拆迁补偿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拆迁补偿协议:    一、 被拆迁房屋现状  乙方被拆迁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产权归属为(
)产权。    二、 拆迁补偿安置  1、 被拆迁房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2、 公摊面积补助____________平方米。  3、 按经济适用房价格,补差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 按市场面积补齐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5、 共计安置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 安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具体安置位置:_______幢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    三、 拆迁补偿款  1、 搬家费  原房屋拆迁面积_____________M×6元/M×2次=________________元。  2、 过渡费  原房屋拆迁面积_____________M×5元/月×24月=________________元。  3、 电话移机补偿费  固定电话_______部×88元/部×2次=_____________元。  4、 电视移机费  主机_____台×250元/台×2次=____________元。  分机_____台×70元/台×2次=____________元。  5、 空调移机补偿费  柜机空调_________台×200元/台×2次=__________元。  挂机空调_________台×120元/台×2次=__________元。  6、 其他补偿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拆迁补偿费合计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我也看到拆迁协议,安置地址是空白的,回迁时间也没有明确规定.而且居然是和街道办事处签字,这合法吗?ZF把春和小区人民当小孩子哄弄吗?
  四、 增补面积款  乙方按经济适用房价格(2740元/平米)补差面积应交___________元;按市场价格(6000元/平米)补齐面积,应交____________元,两项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元。    此款项待办理入住手续是一次性交纳结清,并办理产权手续。    五、 付款方式  此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在协议生效后五日内自行将应拆房屋内物品搬离,经甲方确认后,将以上补偿费一次性拨付给乙方。    六、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协议生效后,不得已任何借口拖延拆迁日期,如不按期完成拆迁,甲方可依法向人面法院起诉。  2、 因甲方责任延期回迁的,按照《廊坊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拆迁监督管理部门一份,一份存档备查。    甲方:(拆迁人)
(盖章)    乙方:(被拆迁人)
(盖章)      银河北路街道办事处:
(盖章)      
日            附:《廊坊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延长过渡期限的,按下列标准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自行过渡或者由其单位安排过渡的,从逾期之日起以规定标准为基数,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满半年的增加25%;逾期满半年不满1年的增加50%;逾期满1年不满2年的增加75%;逾期满2年以上的增加100%。  增加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时间分段计算。  
  我们80后小夫妻,花光父母一辈子的积蓄,买了一套房子,ZF说征收就征收,还让我们活吗?  
  我的孩子刚刚出生,就要失去家园,还有没有公理?  
  可能廊坊的大部分市民不知道春和拆迁的情况~~部分市民可能还都以为春和业主由于这次拆迁都发财了~~呵呵~~我说下实情吧~~    春和小区拆迁以后如果不想再要房子~~按4500元每平米~~请问这个价现在到哪能买到房?~~    过渡安置期最短两年~~租房子费用每月每平米5元给18个月~~咱先不说安置期这事靠不靠谱~~请问眼前这个价钱到哪能租到房子?~~    搬家费6元每平米~~这个价到哪能找到搬家公司?~~    想要房子的面积1:1~~补大约9%的公摊~~回迁房屋面积多出的10平米按经济适用房价~~再多的面积按市价~~按现价本人最少还要补5万多~~谁知道两三年以后的市价呢~~可能本人都补不起~~这还只是毛坯房根本都不算装修~~    或许有人说~~你可以换个面积小点的啊~~那我告诉你~~回迁房塔楼公摊占30%左右~~我们现在公摊只占6%~~你懂吗~~也就是说如果房本面积一样~~我换来的房子使用面积也就是现在的三分之二左右~~60平米使用面积就变成40平米使用面积了~~    小区现在都是免费停车~~两年后新建的小区停车位会怎么样?~~    好多家新装修的只能自己找地哭去吗~~楼下新装的花了30多万就打水漂了~~无论怎么说那也是人家自己的亲钱~~
  灾区人民是同胞,我们即将失去家园的百姓,也是大家的同胞,大家也帮帮我们吧
  强烈反对这样拆迁,这和明抢有什么区别吗?
  我的宝定马上就要出生了,可我却要失去自己的家了,做为妈妈真的觉的很对不起他啊!我可怜的宝宝啊!
  现在ZF是拿个纸上画的房子就来说服咱们把真房子扔了,到时候咱们又不能住纸上去   
      茶()
10:59:30  现在他们是拿个纸上画的房子就来说服咱们把真房子扔了,到时候咱们又不能住纸上去   茶()
11:00:15  就算是能回迁,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回迁,谁敢保证自己就不是那倒霉的未回迁户啊   茶()
11:00:44  尤其是象我们这种没单位的,利益更是没法保证,到时候真是哭都找不着坟头儿   听听这些春和业主的心生吧!
  帮我们留住自己的家吧!
  小偷,强盗只能偷走、抢走我们一部分财产,ZF却夺走我们的全部!
  请政府给老百姓一条生路!妥善考虑!
    疑问:  1、 安置地点一项空白,签字时不让填,什么意思?    2、 为什么房屋落成时间、户型图、交付标准在协议中完全没有体现?    3、 小区居民面临不能按时回迁甚至不能回迁的风险,而拆迁人的责任就是适当的增加租房费。假设过渡期为18个月,那么逾期2年(总共3年半)之后,过渡费最多增加到10元/平米,这对双方是否公平?  
  希望政府妥善考虑,从老百姓的角度出发!
  一个老党员劳动模范与市委秘书长一席谈    昨天,一位市委副秘书长就春和小区拆迁问题,找春和小区的住户,七十八岁的老党员省级老劳模范老牛同志进行了谈话。谈话内容根据录音整理如下:  秘书长:老牛啊,在半个多世纪的革命岁月里,你一直站在革命队伍的前列,为党和人民做出了重大贡献。这次春和小区拆迁也是一场革命,对这场轰轰烈烈的拆迁大革命,绝大部分人不支持,不理解。春和小区的居民阻力很大。越是在革命困难的时候,共产党人越应该冲锋在前享受在后,老牛啊,希望你在这件事情上也带一个好头。  老牛:唉!带什么头啊,我老了,没有能力再为国家出力了。要说贡献,现在也就只剩这一套养老的房子可以贡献了。你是不是让我把最后这点财产也无偿奉献给国家?  秘书长:老同志,你理解错了。这次不是无偿奉献,拆迁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政府的《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您看了吗?  老牛:看了,看了。  秘书长:有什么想法?  老牛:您是让我实话实说呢还是说违心的话?  秘书长:当然是实话实说了。共产党员嘛,从不懈于隐瞒自己的观点。  老牛:照直说,这个补偿办法是典型的霸王条款。这样的办法只有强盗才想得出。  秘书长:你……你……,老牛,你是优秀共产党员,是多年的劳动模范,怎么能够说出这样的话。你这是站到反革命的立场上……  老牛:你别给我扣帽子,告诉你,我革命的时候,你还在你爹脚肚子里转筋呢。你今天找我谈,别再把我当一个老党员,即使我还有一点革命理想,请问,这是为革命做贡献吗?这是典型的为开发商做贡献。  秘书长:这是三年大变样的需要。  老牛:不要拿大变样说事,以为一切不合法的行为跟大变样沾上关系就有了尚方宝剑,迈达建商业广场,这完完全全是商业行为。大变样的初衷是让你们把坏的地方改好,不是让你们把建成十几年的小区全拆了。  秘书长:春和小区的房子三十多年了……  老牛:这是睁着眼说瞎话。完全违背了共产党的原则:讲实事求是。我知道你们向省是汇报时就是用那三栋旧楼做为理由。这是典型的弄虚作假。小区的房子就在那里立着,你们都敢如此明目张胆欺上瞒下,愚弄世人,胆子太大了吧。  谁不知道春和的房子才十二、三年,去年政府还为小区民粉刷了楼房,重修了道路和管道。一年后怎么说诉就诉?做为市里的规划也太缺少前瞻性,太随意了吧。我问你,你们家的房子会今年装修明年拆毁吗?  
  居民用地改成商业用地,是否违法?    没有经过任何协商就强迫百姓签字,是否违法?    不在安置房和拆迁补偿上下功夫,却动用行政权力强迫国家在职员工签字,是否违法?
  秘书长:当然不会。  老牛:是啊,为什么国家财产就没人心疼呢?市政府就是全市的当家人,这样当家,就是败家子儿行为。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说你们为了政绩为了开发商的利益非要拆我的房子,我也没必要非挡了官爷的官路,老板的财路,可最其码你得跟我商量商量,不能扔给我一个〈〈拆迁补偿办法〉〉让我必须签字同意。现在是你求我拆房为你腾地方,即使我不站在有利位置,咱也得是平等,只有平等来谈才能做到双方满意。  秘书长:我找你,就是想心平气和地谈,没想到你这个大火气。  老牛:(哭了)年轻人啊,我都快八十了,一生都献给了国家,现在老了浑身是病,本来想在这里安度个晚年,没想到老了老了连老窝都被人端了。拆迁补偿规定:四千五一平米,租房补助五块钱一平米,这不是欺负百姓是什么?你认为四千五我能买到房吗,五块钱我能租到房吗?要能买到,租到你帮我买,帮我租。  秘书长:(很尴尬)  老牛:再说,象我这个年岁,经不住折腾了,你两年后才能让我们住上房子,我还能活到那时候吗?你也有爹有妈,也应该是我这个岁数了,让你年迈的爹娘去漂泊两年试试,你会是什么滋味?你们这些父母官怎么就不为百姓想想呢?中央提出政府工作的标准就是“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现在春和小区的人民都不满意,都不答应,你们却用权力强制推进拆迁,你们弄得民心涣散,与党离心离德,你们这样做不仅是百姓的罪人,也是共产党的罪人啊!  秘书长:(也流泪了,声音哽咽)牛伯伯,您别激动。咱平心静气地谈,你把你的意见提出来,我也好向市委和政府如实反应。  老牛:嗯,这才象共产党干部说的话。你代表市委和政府跟百姓谈话,我得先问问你,咱是平等的吗?你不能用政府来压我,要讲理,不然就没法谈,谈了也没用。  秘书长:当然是平等的。  老牛:那就好。不过在谈之前咱有两个前提要说明。  秘书长:你说哪两个前提。  老千:第一,你得告诉我,是市政府大还是国法大?是市政府管着国法还是政府必须依法办事?  秘书长:政府当然要依法办事了。  老牛:好。第二,你再告诉我,我的房子是政府的还是我自己的财产?  秘书长:当然是你的私产。  老牛:别人要动我的个人财产是不是需要和我事先商量,征得我的同意?  秘书长:当然。  老牛:你们出台这个〈〈补偿安置办法〉〉事先跟我商量过吗?没有。而是你们一厢情愿地写出来强加给我们的。法律对于私有财政的保护写得很明确。《拆迁法》第三十一条这样写的:房屋价格由双方确定评估;《物权法》第四条,私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害;《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你们的决定至少违反了以上三条法律。  秘书长:老牛啊,你有所不知,你们春和的房子用地,当初是政府无偿划拨的。你们只有百分之五十九的土地使用权。  
  耳边传来廊坊市市长王爱民的笑语:“开发商赚了是自己的,赔了是我们的”现在终于明白了;这句话应该改成:“开发商赚了是自己的,赔了是我们廊坊人民的”。赚了当然没说的,赔了我政府也不会多掏一分钱,还有几十万老百姓买单呢;我政府税收、业绩一点也不会减。老百姓不买单怎么办,那我就拆你的房,让你不得不买新房;今天拆春和小区赚不了,明天我就拆统建楼;我连市政府都拆,我们政府搬新家也不掏钱,环境还能更好;上面查,我就说是为了廊坊的发展;不查,业绩也有人会报道;反正媒体听政府的,我怕什么?也不会因为我为了廊坊的发展就撤职吧,发展好了,手段硬了,还有可能进国务院呢!天塌下来,我也是共产党员!       苦哉!廊坊老百姓!         
  老牛:啊!你这话说得我透心凉。我革命了一辈子,到头来才知道我仅剩的养老的房子竟然不完全属于自己的,我的房子政府可以随意处置。想当初,房改的时候,我们按国家规定交了钱,我们取得了百分之百的产权。当初也没人跟我们说过土地问题,我们小区的房子许多都二次出售了,在出售过程中也没有土地使用权的纠纷。这次你们怎么会想出这样一条理由来?如果当初房改时你们要是说明:春和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在政府,政府随时可以拆除这块地上的建筑,我们也不会买,谁会买一个随时会被人拆除的房子呢?从你们找的这个理由,就表明你们为了达到目的无所不用其极。房改的房子是比商品房便宜,但为什么会便宜?因为我们工作了几十年,工资收入里从来不包括住房这一项,房改的优惠不过是补偿以前工资上的亏欠,所以才以工龄计价。如今你们把十几年前的优惠做为要协我们拆房的条件,我觉得很卑鄙,总让人感觉政府是在插圈弄套糊弄他的人民。一个愚弄人民的政府能够得到人民的拥护吗?  秘书长:(无语)  老牛:我告诉你,我活了快八十了,什么都不怕。你们别把一个老革命逼成“反革命”。要是你们不怕违法强制拆除,我就去告你们,廊坊法院不敢受理,我就去北京上访,到最高院控告你们,我不信共产党的天下没说理的地方,如此明显的犯法行为没人管,我相信胡主席,相信党中央。  秘书长:老牛同志,您千万别带头上访。  老牛:你们不跟我平等地谈,我只能走这条路。  秘书长:你说说你的条件,我也好向领导反应。  老牛:我并不是反对市里的决定,但市里的决定不能让我的生活受到太大影响。我就提这几条,第一,要有现房让我搬进去。现房换现房,这不能算我不说理吧?第二,我这辈子就搬这一次家了,房子面积和楼层我得有选择的权力,面积多余部分,我按市场价买。我自己掏钱买面积,公平吧?还有装修补偿问题……  秘书长:好吧,我一定向领导反应,尽快给你答复。老同志,请告诉春和小区居民,不要错误地理解市委、市政府的好意,市委和政府始终是为人民着想的,万达广场是改变廊坊城市面貌的一个大动作,市领导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引进了这个项目,我们必须支持。我承认我们的工作操之过急,对百姓利益考虑不够周到,究其原因,是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还不到位,没有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我们工作是否合格的标准,在此我向你检讨。请相信市委和政府,一定会给你和春和小区的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老牛:秘书长,你这话让我高兴,从你这样的年轻干部身上,我看到了我们共产党的希望。  秘书长:不,我们做得很不够,因为我们的工作不够细,让春和小区三千多人的生活陷入混乱,在此我代表市委和政府表示欠意。不过老牛同志,我有一件事拜托你。  
  老牛:说。  秘书长:“世博会”和“五一八”经贸洽谈会在即,无论如何不能进京闹事,那样不仅毁坏的是廊坊的形象,也在外国人面前毁坏了中国人的形象,会让市委和政府陷入非常背动的地位。  老牛:你有时间跟春和小区的人聊一聊,看看小区的人是不是不讲道理,不顾大局。如果政府真诚相待,我打保票,没人会做出有损中国人形象和廊坊形象的事,如果满足我刚才提出的合理的拆迁条件,谁敢跟市委和政府无理取闹,不用你们管,我老牛拼了命也要和他斗。  秘书长:太好了。老牛同志,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廊坊美好未来共同努力!!!!  
  我们不要误会市委市政府的好意,可是他们拍拍自己的良心,他们真正站在百姓的立场上为百姓着想了吗?
  不要总把百姓形容成刁民,百姓只求公平,只求安家乐业。真正不讲道理的不是老百姓。    每次都是逼的百姓上访、跳楼,再用维稳的帽子把人民内部矛盾转化成阶级矛盾,这样下去社会稳定的了吗?民主和法制,什么时候才能为老百姓撑腰啊。
  只有去北京旅游或散步能解决问题!  做不做就看你们自己  这年头谁都别想靠  要靠就靠自己
  转自复兴论坛:/thread--1.html        “爱民”市长对开发商慷慨“言而有信”       廊坊市中心商业开发强拆小区将致千户居民无家可居  拆迁被株连:老子和儿子要断绝关系
公职人员要离婚
    “房地产开发商来我市投资,赚了算他们的,赔了算我们的”。这是地处北京南部一个小城市河北廊坊市长王爱民去年两会期间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的“慷慨”之言。也正是这样一句话,爱民市长荣登2009年十大官员 “雷人语录”之列。如今,刚刚过去一年,公众热议尚未平息,这句话真的就要付诸实施。4月12日,在没有与市民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廊坊市政府发布公告,地处廊坊市中心的春和小区即将改造为廊坊市商业中心,要求近千户居民限时搬出,爱民市长用行动验证了他对开发商的承诺。但遭到居民们的强烈抗议:要人权要生存!  市民说:这么多刚刚装修的机关大院、10多年小区拆迁,政府决策者为什么糟蹋百姓的钱不心疼  在《廊坊市商业中心区(一期)居民住宅及商业门店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称: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根据廊坊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安排部署,遵照城市总体规划,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廊坊市商业中心区(一期)拆迁改造工程。而即将拆迁的春和小区又是怎样一个小区呢?廊坊市春和小区位于廊坊市委、市政府的后侧,是原来为安置政府工作人员建设的住宅小区,原称机关三宿舍。1994年平房改造,现居民近800户,目前居住对象大多为离退休人员。该小区毗邻市直属第一幼儿园、市第六小学、市第三中学、明珠超市,属于配套设施齐全的生活圈。作为廊坊市的“样板小区”标准,2009年秋季,市政府专门拨款几百万元,对该小区进行了道路平整、院内绿化、墙壁粉刷和暖气管道改造(部分用户则承担了3000元,少则1000元的管道费用不等费用),该小区廊坊社区整体综合评分中位居中等以上水平,去年底,省市领导曾来参观。
  而现在不到半年,该小区就要进行拆迁,而且是在没有与居民任何沟通的情况下,一个月内限期搬迁。  不仅如此,在这个拆迁规划范围内,布局着“廊坊市委、市政府两个大院、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商务局、廊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廊坊市审计局、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公安局、共青团廊坊市委、廊坊市信访办等诸多刚刚装饰一新的机关办公场所。此外“市委、市政府离退休老干部二层别墅楼、廊坊明珠集团春和超市、廊坊科技局宿舍楼等均在被拆迁之内。  廊坊众多市民质问:难道现在的政府城市建设就没有一点规划吗?糟蹋我们百姓的纳税钱就一点不心疼?人大的监督在哪里?花费的哪些钱谁来买单?  
  都在拆迁,无房可租!60岁以上老人“被拒租”  “拆迁后往哪里去?”这是很多居民用户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据《说明》规定,此次政府拆迁是以现金补偿的方式,让拆迁户过渡,而每平米的补偿费用是5元。也就是说,100平米的房子得到的过渡安置费仅为500元,随意在廊坊市区的任何一份广告报纸的房屋租赁信息都可以明显看到,廊坊市区的房租价格都在千元以上,楼房一间的出租价格均也达到了300-400元/每月。而在廊坊春和小区同一地段的房租费,同等面积的实际租赁费已经达到了元/每月。特别是随着廊坊市“城中村”改造升级,目前在市区的如周各庄、董村均已经拆迁,市区租赁房源寥寥无几。而这也意味着,春和小区一拆迁,近千户居民将无房可租。而很多房屋出租户拒绝出租给60岁以上居住,因为是回迁没有准确期限,很忌讳老人发生的意外死亡。这一结果,也影响着另外一部分人群,那就是廊坊目前的租房群体。据说,有的租房户已经提前告诉他们,房租近段时间将会有所上调。    要房?还是要钱?他们不是开发,而是明抢!  本来拆迁是好事情,为什么会招致这么多众怒?《说明》规定,被拆迁户按照房产证建筑面积进行期房或现金补偿。补偿标准和比例为:期房置换为1:1,60平米以下的公摊补偿为5米,80平米为7米,100米以下为9米,而春和小区大多楼房实际使用面积均大于房产证登记面积。拆迁户需要提高住房面积的,购买10米的可按照每平米2740元购买,其它均应该按照6000元的出售价格购买。现金补偿的标准为4500元/每平米(政府的解释是划拨土地评估价格)。据房产交易部门数字统计,廊坊二手房均价已经突破了5000元,因地处市中心繁华地段,春和小区的二手房价已经突破了7000元/每平米。小区居民说:不知道政府是真不明白,还是装不明白,用这样的拆迁办法来愚弄百姓,真不知道政府某些人居心何在?他们不是开发,而是明抢!    回迁?对政府没有信心!8年被拆迁户,至今回迁无望  《说明》规定:被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期的,以过渡费标准为基数,增加过渡费,逾期不满半年的增加25%,逾期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增加50%,逾期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增加75%,逾期二年以上的增加100%。  《说明》规定,春和小区的拆迁户将在两年后被安置在“城中村”的周各庄。而该村因拆迁问题没有圆满解决,被政府欺骗的村民至今仍集体上访。因为在这些拆迁户的手中,只有一张没有任何法律效应的盖有拆迁公司和街道办事处的公章协议书,丝毫找不到任何字迹的回迁条款合同。分班始于8年前和6年前的廊坊顺安街、廊坊蔡庄村的改造拆迁,政府至今没有实现对拆迁居民的承诺,原居住户回迁无望。也就在2010年春节前后,周各庄一对年轻夫妻在拆迁中被致残。  如今,早在去年8月份就开始拆迁的周各庄,因种种原因,刚刚开始动工建设。至于两年后,政府能否让拆迁户顺利回迁,大多居民心底没数,他们说:现在人们已经对政府的承诺失去信任。只有手中握有自家的房产证,心里才踏实。    房地产开发商蓄势以待,只等涨价?  因为地处市中心,比邻市委、市政府,有人把春和小区的位置比作北京的“王府井”,它的房价就是廊坊房价的风向标。据悉,当廊坊市政府决定进行商业中心开发的消息传出之后,廊坊的房价就一天一个价,从5000元一平米很快上涨到了目前的8000多元,在廊坊西郊的“华夏奥韵”已接近9000元。廊坊大多数的楼盘,开发商均“捂盘惜售”,等待着春和小区拆迁后涨价。有春和小区居民说:“别说是政府给我们补偿不多,就是给再多,转眼手中的钱,就买不到同样面积的房子”。  政府“躲猫猫”,补偿方案一天三变,公职人员“被株连”说,逼急了我就离婚!  
  从拆迁布告公布之日起,政府就没有公开拆迁补偿说明,方案总是一变再变。先是说现在房本刊登的面积,给与补偿,后来又说按照实际测量的面积补偿;先是说不够面积的房屋置换只能是换小不能换大,后面又改为可以换大。每户居民手中拿到的都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应的拆迁说明书。当很多人提到,被拆迁户在约定期限内,有何保障时,政府的答复是“先拆除,第二部才是解决回迁的问题”而很多有心人发现,政府的规划图是一天两变。政府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承诺,和市民玩的是“障眼法”和“躲猫猫”。  参照很多地方的拆迁做法,春和小区的拆迁方式也不例外。4月12日,全市的廊坊市拆迁动员大会上,市委、市政府要求,凡是涉及到拆迁的小区住户的各级部门,要成立拆迁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拆迁区域的拆迁工作。4月13日,春和小区涉及被拆迁的公职人员已经被领导“谈话”,要求配合市政府的拆迁工作,并威胁说“只有两种选择:一是接受拆迁,二是离岗。一位被谈话的公职人员坦诚:目前自己的压力很大,如果自己放弃权益,就意味着失去本应获得的更多利益,而如果想争取更多的利益,就意味着很有可能离岗或下岗。还有的公职人员说,大不了我和爱人离婚,让没有公职的一方去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一位退休在春和小区居住的老人说:如果孩子们因为我的拆迁工作没有做通要下岗,我愿意和他们协议断绝父子关系,也要保护自己的房子。  而没有公职身份的小区住户则发誓,一定要捍卫自己的家园。他们再联合更多的人,采取聚会签名、扯条幅、发帖子、发传单、挂国旗、寻求外地媒体声援等多种形式,准备对抗可能的强拆。  目前,小区人心惶惶,在春和小区居住的80多岁的离休老人,因面临被拆迁而惊恐地吃不下去饭,睡不着觉,一谈拆迁就哭。他们有的是四几年的就参加工作的老革命,如今连个养老栖身之地都即将失去而悲痛不已。愤怒的居民在小区扯起“给老人们一个栖身之地”、“要人权要民主”的条幅,(但凌晨就被政府人员扯掉),写有有关法律条款和抗议的小字报贴满了整个小区的街道和角落,百余名群众在政府规划图上涂鸦,以表达自己对被拆迁的愤慨。  对于被拆迁小区居民的情况反映,河北省内媒体集体沉默,态度暧昧。从4月13日起,拆迁工作小组成员已进入被拆迁小区开展做入户动员工作。政府行使自己强大的“话语权”,要求各大局“一把手”领导在电视台上表态:一定要贯彻市委、市政府的精神精神,全力打赢拆迁“这场决战” (引用廊坊媒体语言)。    居民质疑“拆迁人”的合法身份,政府热衷商业拆迁,都是钱“惹的祸”  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拆迁安置办公室编辑的房屋拆迁办法上明确规定,几类人不得作为拆迁人身份出现:一是政府;二是拆迁管理部门;三是政府及有关部门组建的指挥部和指挥小组等临时性部门;四是个人。拆迁人在拆迁前,应该履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实施补偿和安置协议等责任。而指派的拆迁公司根本没有履行任何责任,政府完全靠高压政策,违背民意,强迫小区居民搬迁,充当了开发商的“帮凶”和“爪牙”。    
  物权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而作为一级政府为什么致这么多居民的反对而非要强制执行呢?有政府内部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政府土地出让的价格是每平米是18000元,给小区居民的拆迁价格是每平米4500元,再加上购买6000元一平米的回迁房,这里外都有差价可赚。其二,政府鼓励居民回迁,全国目前的楼市泡沫已经显现,在廊坊这个不足40万人口的小城市,即将开发的几十万平米的高层住宅,也只能用回迁的方式解决。而且,这里面最大的好处就是,政府不用给现钱。这样一来,开发商拿地赚钱,政府卖地挣钱,最终苦了百姓。古人云:无利不起早,看来政府这么不顾人们反对,执意开发,原来都是有利益在里面,都是“钱”惹的祸。    廊坊“一轴”是不是“拍脑袋”规划”  几年前,廊坊市委、市政府耗资几百万元,聘请北京专家为廊坊号脉定位,并在廊坊建起了“规划山”,2004年经廊坊市人大会议讨论通过,任何人和政府都不能随意改变廊坊规划。前几任领导也一直遵循这条原则,使廊坊这所毗邻京津的小城,短短几年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今,本届政府却在没有经过任何前期调研的情况下,凭空想象,提出了廊坊“一轴一廊两环八中心”的重新规划。即在北至廊坊尖塔区域南到廊坊龙河次中心区几十公里长的“一轴”规划带上进行商业开发。从商业角度上讲,而早在2006年,廊坊建起了全国最长(5公里)的步行街1-5大街。因为廊坊只有常住人口不足40万(含开发区),消费力不足,致使现在商业步行街也火爆不起来。因这条规划带上密布着机关大楼、幼儿园、学校、大型商场、新建的多处居民楼,不仅开发成本上极大,而且社会资源损失严重。如此劳民伤财,不管百姓死活的大规模商业开发,唯一能合理解释的理由就是“要政绩”、“好大喜功”。  拆!拆!拆!廊坊市区的很多地方仍在大面积的进行,只见拆迁,不见建设,廊坊政府真不知道发的是什么疯?!  从4月18日起,政府已经责成有关部门,在春和小区附近安装了摄像头,小区居民的活动已经受到了监视。公安110以维护小区治安为由,昼夜在小区巡逻。小区一老人因生气,心脏病复发住进医院。一名41年入党的老革命因害怕工作人员做工作,而精神恍惚。  
  特别说明:上面的文章转自复兴论坛/thread--1.html
  4月9日星期五1天之内办下各种前期手续,并当天召开所谓的听证会,4月10(星期六)拆迁办公室就颁发了拆迁许可证,4月11(星期日)市政府组织了数百人的涵盖各部门的工作组,召开了拆迁动员大会。直到4月11日下午,春和这个刚建成10-12年的小区里贴满了公告,居民才知道自己被拆迁,所居住的地方要改建商业中心。  而早在4月6日廊坊常委会上,书记就下达了死命令:此次拆迁工作中各级干部“要把能不能与市委保持一致,能不能在拆迁建设中建功立业作为今后能不能培养、能不能重用的重要参考”。  这么一个改变了原城市规划,肆意践踏老百姓民权民意的项目,被政府冠以堂而皇之的借口,以如此高效的方式推出,并动用各种国家机器推进,不知道背后存在些什么  
  政府机关被迫签字的人你们现在心里难受不?
  难受啊,我昨天想去拿回协议,人家告诉我谁让你签字之前不想清楚的,拆不拆春和小区,你的房子都没有了
      我发誓:我一定用我的生命捍卫我的家园,我一定要让拆迁者的幕后老板付出生命的代价!    
  支持廊坊春和小区的居民拿起国家法律的武器,与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
   4月9日星期五1天之内办下各种前期手续,并当天召开所谓的听证会,4月10(星期六)拆迁办公室就颁发了拆迁许可证,4月11(星期日)市政府组织了数百人的涵盖各部门的工作组,召开了拆迁动员大会。直到4月11日下午,春和这个刚建成10-12年的小区里贴满了公告,居民才知道自己被拆迁,所居住的地方要改建商业中心。    而早在4月6日廊坊常委会上,书记就下达了死命令:此次拆迁工作中各级干部“要把能不能与市委保持一致,能不能在拆迁建设中建功立业作为今后能不能培养、能不能重用的重要参考”。    这么一个改变了原城市规划,肆意践踏老百姓民权民意的项目,被政府冠以堂而皇之的借口,以如此高效的方式推出,并动用各种国家机器推进,不知道背后存在些什么      
   4月9日星期五1天之内办下各种前期手续,并当天召开所谓的听证会,4月10(星期六)拆迁办公室就颁发了拆迁许可证,4月11(星期日)市政府组织了数百人的涵盖各部门的工作组,召开了拆迁动员大会。直到4月11日下午,春和这个刚建成10-12年的小区里贴满了公告,居民才知道自己被拆迁,所居住的地方要改建商业中心。    而早在4月6日廊坊常委会上,书记就下达了死命令:此次拆迁工作中各级干部“要把能不能与市委保持一致,能不能在拆迁建设中建功立业作为今后能不能培养、能不能重用的重要参考”。    这么一个改变了原城市规划,肆意践踏老百姓民权民意的项目,被政府冠以堂而皇之的借口,以如此高效的方式推出,并动用各种国家机器推进,不知道背后存在些什么      
  团结才能有力量,冲吧,春和小区的居民
  快来救救我们吧,还有没有说理的地方呢?
  总结经验 吸取教训
拿起武器 保护家园
  廊坊市里还有多少古老的平房没有改造?你们规划过吗?为什么要先规划建成仅十几年的楼房?规划者和决策者们,你们是为了老百姓安居乐业吗?你们是何居心?
  一个老党员劳动模范与市委秘书长一席谈        昨天,一位市委副秘书长就春和小区拆迁问题,找春和小区的住户,七十八岁的老党员省级老劳模范老牛同志进行了谈话。谈话内容根据录音整理如下:    秘书长:老牛啊,在半个多世纪的革命岁月里,你一直站在革命队伍的前列,为党和人民做出了重大贡献。这次春和小区拆迁也是一场革命,对这场轰轰烈烈的拆迁大革命,绝大部分人不支持,不理解。春和小区的居民阻力很大。越是在革命困难的时候,共产党人越应该冲锋在前享受在后,老牛啊,希望你在这件事情上也带一个好头。    老牛:唉!带什么头啊,我老了,没有能力再为国家出力了。要说贡献,现在也就只剩这一套养老的房子可以贡献了。你是不是让我把最后这点财产也无偿奉献给国家?    秘书长:老同志,你理解错了。这次不是无偿奉献,拆迁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政府的《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您看了吗?    老牛:看了,看了。    秘书长:有什么想法?    老牛:您是让我实话实说呢还是说违心的话?    秘书长:当然是实话实说了。共产党员嘛,从不懈于隐瞒自己的观点。    老牛:照直说,这个补偿办法是典型的霸王条款。这样的办法只有强盗才想得出。    秘书长:你……你……,老牛,你是优秀共产党员,是多年的劳动模范,怎么能够说出这样的话。你这是站到反革命的立场上……    老牛:你别给我扣帽子,告诉你,我革命的时候,你还在你爹脚肚子里转筋呢。你今天找我谈,别再把我当一个老党员,即使我还有一点革命理想,请问,这是为革命做贡献吗?这是典型的为开发商做贡献。    秘书长:这是三年大变样的需要。    老牛:不要拿大变样说事,以为一切不合法的行为跟大变样沾上关系就有了尚方宝剑,迈达建商业广场,这完完全全是商业行为。大变样的初衷是让你们把坏的地方改好,不是让你们把建成十几年的小区全拆了。    秘书长:春和小区的房子三十多年了……    老牛:这是睁着眼说瞎话。完全违背了共产党的原则:讲实事求是。我知道你们向省是汇报时就是用那三栋旧楼做为理由。这是典型的弄虚作假。小区的房子就在那里立着,你们都敢如此明目张胆欺上瞒下,愚弄世人,胆子太大了吧。    谁不知道春和的房子才十二、三年,去年政府还为小区民粉刷了楼房,重修了道路和管道。一年后怎么说诉就诉?做为市里的规划也太缺少前瞻性,太随意了吧。我问你,你们家的房子会今年装修明年拆毁吗?
  悲哀的廊坊ZF,肇事大老虎啊
   春和小区的老人
  支持春和群众
  我们有个温馨的家,身居闹市,却幽静清闲。孩子步行就可上学,爱人顺手就可买菜,老人闲暇散步,看病就医如同举手之劳。一家共享天伦之乐的时候,却转眼面对流离失所,或者全家蜗居。想想以上种种,再看看如同卖身契一样的协议,难道你还不知道该如何吗?    
————小区群上的留言
  这些王八羔子,你们祖宗子孙都招报应的
  支持春和小区人民的正义维权行为!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这种事谁都义愤填膺,但头脑一定要清醒。我们所作所为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我们自己,还有家人。每个都应该为张开双臂,为我们的家撑起一把保护伞。    我们不用去做什么出格的事,我们只要不签字,就是对自己负责,对家负责。    几年之后,政府可以换届,领导可以升迁,但我们还会在这里生活。想清楚自己干的每一件事,不要无言父母,愧对子孙。    
————小区群上的留言
  为这事上午有人市政府去跳楼,下午有老八路去市政府静坐!
  在很多老旧小区等待修缮,进而很多民生问题还未解决的时候,市政府为什么要把一个只有十年,却位于市中心的小区强行拆迁改造呢?    再说就算改造,面对一个近千户居民的小区,为什么不召开业主大会,协商拆迁事宜、具体细则,而是以闪电般的速度张贴布告,甩出一份漏洞百出却不容商量的协议,然后就强行让老百姓签字(在职人员如不签字会面临失业的危险)。请问这样做法理何在?    房价飞涨,人心焦虑的今天,“蜗居”、“房奴”已成为很多家庭真实的写照。先拆迁后安置无疑让居民面对着巨大的风险。周边多年不能回迁的事例就摆在眼前,但目前看不到任何强有力的保证能让大家吃下定心丸。如果一旦悲观的预测变成现实,难道叫百姓再受一次流离之苦?年轻人还可以出卖自己的青春和未来,那些为革命辛苦一辈子的老人呢?难道叫他们晚年落叶难归根吗?    古来一将功成万骨枯,那是在战争年代。在我们祖国繁荣富强、欣欣向荣的时代;在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大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指导下,廊坊市政府,我们还要为你的政绩付出多少?
  大家可以看看这个拆迁补偿协议,1、拆迁补偿安置第6、
安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拆迁办不让添。安置地点没确定?  2、这个协议上根本没有现金补偿那一条。。。。如果业主要现金怎么办?。。。。呵呵,原来ZF根本就没打算给你钱。。。。。原来这些只是一个圈套。。。。。  3、这个协议只对乙方进行了约束,而根本没有对甲方进行约束。漏洞百出:1、乙方按协议5日内搬家后,如果甲方不给你补偿费,如何来约束甲方?2、协议上根本没有规定回迁时间,那么,甲方永远违不了约,如何按照:《廊坊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执行?也就是说,不管你在外租住多长时间,3年也好,5年,甚至10年,你也就只能得到24个月每月5元的的过渡费,大家看明白了吗?      
号,廊坊市政府在没有事先通知,征求意见的情况下,下达了拆迁位于市区繁华  地段的“春和”小区的通知,还冠以“打造廊坊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    给出的拆迁条件又及其苛刻,完全没有考虑民生问题,一味制造业绩工程。    春和小区所处市中心繁华地段,建成也就12年,却被政府以“已建成30年的危房”上报拆迁,况且去年刚刚对小区环境进行了重新装修。现在小区及周边房价已达7000一平,而拆迁补偿却只给4500一平。开发商给政府的是18000一平,看来巨大的利益是驱动政府拒老百姓的利益于不顾真正源泉!    我们坚决反对政府的违法违规行为!!!  
  城市要发展,那发展的目的是什么?是人民安居乐业。ZF代表的是谁的利益?百姓?开发商?没有百姓的任何话语权,媒体、电视,铺天盖地都是歌功颂德。法制、人权、公平、公开,真的太难了。人们不是贪婪,只是想还能弱弱的活着,起码要有尊严。
  4月21日有人跑到了市政府大楼上要跳楼~~僵持很久后被人劝了下来~~据说此人是科委的~~  科委居民楼在春和小区东侧~~面临着跟春和小区同样的命运~~难免有人会想不开~~但是我还是要说~~珍惜生命啊!~~  小区四周的安置图都安装了摄像头~~防止大家去乱涂乱画甚至撕毁~~唉~~如果拆迁顺应民意~~人们保护还来不及呢~~谁会去那乱涂乱画呢~~安装了摄像头好像作用也不是很大~~小区北门在电视台门口摆放的安置图依然被人扯的破烂不堪了~~  周各庄地下有流沙层这一说法已经被廊坊设计院证实了~~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楼层最高只能建到18层~~  周各庄安置图是廊坊设计院设计的~~只有18层~~但是发给春和小区的宣传手册以及小区四周的安置图上竟然出现了24层高层建筑~~是不是想让多建出的6层楼的居民当地下工作者啊~~也不知道那图纸都是从哪淘换来的~~  小区已有大约40户居民签字同意拆迁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目前这一比例约占小区总住户的1/25~~同意拆迁的居民90%以上都是普安楼的居民~~普安楼是30年左右的楼房了~~他们同意拆迁这也不可厚非~~况且普安楼的居民在机关单位工作的颇多~~他们确实压力很大~~不得不签~~  新楼这边有三四户签字的~~这些人无疑都是迫于压力~~因为他们如果官丢了~~就算把这楼卖了那些钱也换不回来他们现在的官职了~~可悲啊~~  这些签了字的人~~有些人后悔的痛哭流涕~~再去找拆迁办和工作组的人~~想要回房产证~~人家已经拒不受理了~~而且这些签了字的人必须要在5天之内搬出现在的家~~否则将会成为被告~~有句话不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知道那些人为什么会后悔吗~~因为他们签字的拆迁协议上没有任何应该注明的具体内容~~包括安置补偿金回迁日期回迁位置等等~~这些内容都没有~~更滑稽的是~~拆迁协议上的印章居然只有拆迁办和街道办事处的章!~~  唉~~这个拆迁工程是漏洞百出啊~~简直惨不忍睹!!!~~  
  廊坊市委整个拆迁协议漏洞百出,没有回迁时间和地址,此天下第一奇闻。此时,廊坊市委书记赵世洪更有惊人言论,拆迁措施可以更为严厉一些,请问赵书记,您已经下达命令所有机关单位领导,如果不搬迁,就停止工作的命令,您的措施已经逼的廊坊人民怨声载道,在全国人民都在沉痛悼念青海地震同胞时,您的公务员由于不堪拆迁压力,要在您的办公大楼自杀,请问赵书记,您难道非要廊坊整出大乱子吗?您也有父母,小区有很多为党奉献一生的老同志,老了却无家可归,如果您的政策如果深得人心,廊坊人民会到处怨声载道吗?所谓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您这样与人民对抗下去的结果又真能怎样?希望赵世洪书记从长计议,因为全廊坊人民都知道您在拆迁市委市政府这个问题上骑虎难下了,好端端的10年小区硬报上去30年,老百姓怎么看您,您知道吗
  希望王市长和赵书记不要再继续玩火了,春和小区人民支持拆迁,支持“三年大变样”,但是前提你们必须要尊重人民,尊重法律,请问你们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有哪一条体现了尊重人民、尊重法律?你们可以以权代法,可以把意志强加到人民头上,但是你们赢不了民心。如果你俩家的房子被拆,签这样无厘头、滑天下之大稽的协议,你们和你们的家人会签吗?希望你们不要再激进下去了,再大的政绩工程也是需要人民拥护的,一意孤行是没有好结果的
  “以更大的魄力、更高的水平、更强的力度来推进三年大变样”,这是河北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这让人想起了大跃进时期的“大干、快上”, 大搞群众运动,急于求成,不从实际出发,不实事求是,吹牛造假,严重违反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景象。大跃进过去半个世纪了,它的影响深远,惨痛教训不能忘记!  河北省的“三年大变样”的宏图,第一年是“大拆”,现在进入“拆建并举”的第二年。其效果怎样呢?  看看我们廊坊的情况。廊坊是在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在一张白纸上” 规划、设计、兴建起来的地级市。具有现代化城市的一些特点,有相当规模的经济开发区,楼房、民居也多是新建的,马路比较宽敞,绿化也比较好,有自然公园、人民公园,曾被称为“花园式的城市”。改革开放以来,廊坊的面貌已经大变样了,再搞“三年大变样”怎么搞呢?  2008年开始拆了许多房子,屡次被评为廊坊市乃至河北省“十强村”、“小康村”、“文明村”的周各庄,竟上报为“棚户区”, 拆迁时引起农民强烈不满,拆房的行动不断受阻。市府不得不赶在中央文件贯彻之前连夜赶拆,使得农民拉起横幅,说是“官商勾结,鱼肉百姓”,并多次上访,甚至进京告状。  廊坊市最主要的街道新华路北段超市京客隆门前路段被板墙拦截七八个月,说是修地下通道,接着南段明珠超市门前又被全封闭,也修地下过街通道,据说要到年底才竣工。近两年时间,行人、自行车、公交车及各种交通工具都绕道而行,造成交通堵塞,出行不便,上班族怨声载道。北段修好的地下过街通道并不适用,因为不需要,路面不太宽,人车也不多,而且南北都能方便地过街,修建地下通道真是多此一举。  一些路面没有损坏的马路刨开重修,修路过程中因破坏电缆而多次停电,每次停电都是一整天,严冬停电就停暖气,供电后要经三四天才能恢复原来的温度  搞这些大变样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劳民伤财,浪费资源,而且容易带坏社会风气,距离“以民为本”的方针远得很。  提出“三年大变样”的目标,河北省在全国是独一份。要让省内城市“大变样”,需要长期的多方面的工作,绝不是拆了再建那样简单。就像当年“大学城”,尽管建起了图书馆楼,实验楼,却没有什么图书和仪器设备,是个只能看不能用的空壳子。所谓“大变样”,往往只是表象变了,内质没变,经济没发展,文化没提高,仍旧是个空壳子。各位当政领导应该冷静思考,去掉浮躁,去掉盲目性。应该从实际出发,按照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客观规律,脚踏实地为河北省的百姓做些实事,改善环境、改善民生,造福百姓。大跃进的教训永远不能忘,“三年大变样”之后,不知需要花费多少时间和金钱,才能“调整巩固”,才能弥补缺陷,才能持续发展。一口气吃成的胖子,以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啊!  
  “以更大的魄力、更高的水平、更强的力度来推进三年大变样”,这是河北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这让人想起了大跃进时期的“大干、快上”, 大搞群众运动,急于求成,不从实际出发,不实事求是,吹牛造假,严重违反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景象。大跃进过去半个世纪了,它的影响深远,惨痛教训不能忘记!  河北省的“三年大变样”的宏图,第一年是“大拆”,现在进入“拆建并举”的第二年。其效果怎样呢?  看看我们廊坊的情况。廊坊是在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在一张白纸上” 规划、设计、兴建起来的地级市。具有现代化城市的一些特点,有相当规模的经济开发区,楼房、民居也多是新建的,马路比较宽敞,绿化也比较好,有自然公园、人民公园,曾被称为“花园式的城市”。改革开放以来,廊坊的面貌已经大变样了,再搞“三年大变样”怎么搞呢?  2008年开始拆了许多房子,屡次被评为廊坊市乃至河北省“十强村”、“小康村”、“文明村”的周各庄,竟上报为“棚户区”, 拆迁时引起农民强烈不满,拆房的行动不断受阻。市府不得不赶在中央文件贯彻之前连夜赶拆,使得农民拉起横幅,说是“官商勾结,鱼肉百姓”,并多次上访,甚至进京告状。  廊坊市最主要的街道新华路北段超市京客隆门前路段被板墙拦截七八个月,说是修地下通道,接着南段明珠超市门前又被全封闭,也修地下过街通道,据说要到年底才竣工。近两年时间,行人、自行车、公交车及各种交通工具都绕道而行,造成交通堵塞,出行不便,上班族怨声载道。北段修好的地下过街通道并不适用,因为不需要,路面不太宽,人车也不多,而且南北都能方便地过街,修建地下通道真是多此一举。  一些路面没有损坏的马路刨开重修,修路过程中因破坏电缆而多次停电,每次停电都是一整天,严冬停电就停暖气,供电后要经三四天才能恢复原来的温度  搞这些大变样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劳民伤财,浪费资源,而且容易带坏社会风气,距离“以民为本”的方针远得很。  提出“三年大变样”的目标,河北省在全国是独一份。要让省内城市“大变样”,需要长期的多方面的工作,绝不是拆了再建那样简单。就像当年“大学城”,尽管建起了图书馆楼,实验楼,却没有什么图书和仪器设备,是个只能看不能用的空壳子。所谓“大变样”,往往只是表象变了,内质没变,经济没发展,文化没提高,仍旧是个空壳子。各位当政领导应该冷静思考,去掉浮躁,去掉盲目性。应该从实际出发,按照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客观规律,脚踏实地为河北省的百姓做些实事,改善环境、改善民生,造福百姓。大跃进的教训永远不能忘,“三年大变样”之后,不知需要花费多少时间和金钱,才能“调整巩固”,才能弥补缺陷,才能持续发展。一口气吃成的胖子,以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啊!  
  转:“三年大变样”是“大跃进”的口号  “以更大的魄力、更高的水平、更强的力度来推进三年大变样”,这是河北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这让人想起了大跃进时期的“大干、快上”, 大搞群众运动,急于求成,不从实际出发,不实事求是,吹牛造假,严重违反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景象。大跃进过去半个世纪了,它的影响深远,惨痛教训不能忘记!    河北省的“三年大变样”的宏图,第一年是“大拆”,现在进入“拆建并举”的第二年。其效果怎样呢?    看看我们廊坊的情况。廊坊是在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在一张白纸上” 规划、设计、兴建起来的地级市。具有现代化城市的一些特点,有相当规模的经济开发区,楼房、民居也多是新建的,马路比较宽敞,绿化也比较好,有自然公园、人民公园,曾被称为“花园式的城市”。改革开放以来,廊坊的面貌已经大变样了,再搞“三年大变样”怎么搞呢?    2008年开始拆了许多房子,屡次被评为廊坊市乃至河北省“十强村”、“小康村”、“文明村”的周各庄,竟上报为“棚户区”, 拆迁时引起农民强烈不满,拆房的行动不断受阻。市府不得不赶在中央文件贯彻之前连夜赶拆,使得农民拉起横幅,说是“官商勾结,鱼肉百姓”,并多次上访,甚至进京告状。    
   好心人快去顶贴子,一定要把这贴子顶起来,这是春和人民的的救星,谢谢了!!!好心人的中国人快去顶贴子,一定要把这贴子顶起来,这是春和人民的的救星,谢谢了!!!好心人的中国人快去顶贴子,一定要把这贴子顶起来,这是春和人民的的救星,谢谢了!!!好心人的中国人快去顶贴子,一定要把这贴子顶起来,这是春和人民的的救星,谢谢了!!!好心人的中国人快去顶贴子,一定要把这贴子顶起来,这是春和人民的的救星,谢谢了!!!好心人的中国人快去顶贴子,一定要把这贴子顶起来,这是春和人民的的救星,谢谢了!!!  
  居民用地改成商业用地,是否违法?        没有经过任何协商就强迫百姓签字,是否违法?        不在安置房和拆迁补偿上下功夫,却动用行政权力强迫国家在职员工签字,是否违法?        
  春和人的愿望很简单,就是有个温暖的家,不必流离失所,不用寄人篱下。
  春和小区不是危楼被当做是危楼上报,是欺诈  新楼、新装、新修路、新改暖气,却临时改规划列入拆迁名录,是欺压  以廊坊的人口数量,一轴两廊八中心确实属于大跃进,空置多年的可能性很大,是浪费资源,如此巨大的投入,一旦建成可能会拖累廊坊经济发展多年不能翻身
  当权者请来春和小区看一看,不要再一拍脑袋就定政策了!
  规范拆迁行为应从规范拆迁协议开始
  -----------------------------------------------  尹富强       订立房屋拆迁协议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以威逼、利诱、欺诈等手段签署的协议理应认定为无效。    笔者在某一城市办理拆迁法律事务时,当地媒体报道称,五天时间拆除了一个区域,可谓是塑造了“拆迁速度”,这也是该城市引以为自豪的“(城市名)速度”。原有深圳建房的“深圳速度”,今有拆房的“××速度”。    “速度”让我们听到了政府引以为荣的自豪之声;但同时也听到了公众的质疑之声:政府向单位施压,不签就不让工作;社区中增加高音喇叭宣传车,严重扰民;雇佣“托”来忽悠、欺骗签约;在尚未签署协议的房屋外墙上粉刷“拆”字;甚至借助公安机关拘留一些积极组织、谈判的领头人,施加心理压力。这一系列的行为,加速完成了“拆迁攻坚战”,但无形之中却损害了政府形象。    拆迁的完成,主要依靠拆迁协议的签署。要构建“和谐拆迁”,拆迁协议的签署中,基层政府的行为就需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这些问题一旦解决不好,就会破坏公众和政府的关系,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法无授权,即为侵权”这是现代法治对政府行为的规范原则,政府借助公权力的威信从事某一行为时,应当适用这一原则:只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行为,政府才可为,否则不能为,为之则为侵权。由此可见,如果以上那个城市政府的所作所为属实的话,那政府的拆迁行为,就是赤裸裸的侵权行为。温总理曾提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治社会,首先是法治政府,要加大对地方政府的执法监督,要加重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让“法之必行”。    政府如何在拆迁协议签署过程中依法行政,首先就要明确:谁是签约主体?谁为拆迁人?谁来进行拆迁协议的协商和签订?    在该城市,政府基于“拆管分离”的原则,进行了创新,成立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来实施拆迁行为。但成立公司只是借其名,实际上,政府依然是拆迁行为的主体,由政府组织成立拆迁办,所有工作人员均以拆迁办的名义来做被拆迁人的工作,以政府工作人员的名义去动员。而不是以该公司工作人员的名义去与被拆迁人协商,可谓是“换汤不换药”。    笔者认为,政府在拆迁协议签署过程中,应当淡化其作为市场主体的角色。政府应当是城市管理、建设的协调机关,而不应担当城市建设的拆迁人,不能成为拆迁安置责任的民事主体。这一点不仅仅在形式上要做到,实质上也应做到。    要更好地塑造基层政府的公信力,就要减少基层政府为了完成某项工作“随心所欲”的行为。建议国家在修改拆迁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时,应当规范拆迁协议签署的过程,商业拆迁行为中,要限制基层政府对协议签署过程的介入和干扰,在拆迁协议签署过程中要考虑到后续的商业风险、法律风险以及社会风险。只有未雨绸缪,才能在协议签署的过程中防患于未然,减少将来的矛盾和争议。某一地区所签署的拆迁协议中,我们发现协议内容本身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拆迁人是由政府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营业执照有效期限的截止日期早于回迁安置房的竣工时间,而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被拆迁人却有1200多户,按照其注册资本来算,平均到每个被拆迁人对应的费用还不足3万元人民币,这种实力的拆迁人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法律风险显而易见,但却难以规避。在拆迁过程中,当地区政府负责拆迁工作,百姓基于对政府的信任签署了拆迁协议,一旦这一有限公司宣布破产等,从法律角度将会产生难以弥补的法律风险,从政府管理角度也会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不过在这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让法律人士值得欣慰的事情,百姓的“证据意识”提高了,官员的一些讲话或者工作人员的劝说过程和承诺,好多居民都进行了录音,保留了证据。    如果拆迁协议内容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就会给后续工作埋下“地雷”,为政府今后的管理埋下隐患。比如虽然确定了回迁安置,但回迁房具体规划却没有,房屋坐落何方?房屋何等结构?回迁安置房面积如何?……从风险防范角度来看,应当在签署协议时,对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综合分析,要在协议的签署中具体明晰化,把风险规避在风险发生之前。    对此,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拆迁协议示范性文本,以规避各种法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减少社会矛盾。另外要增加对签署不符合规定的拆迁协议的处罚,如果没有处罚,即使规定了具体条款,最终也很有可能沦为“宣言式的规定”。
  政府的职责是什么?为开发商服务?与民争利?
  dingxia
  玉树我的亲人们,你们要坚强,虽然天灾夺走了你们的家园、亲人的生命,但你们有全国人民在,大家会支持你们。玉树我的亲人,我们虽然帮不了你们,是因为我们廊坊市遇到了人祸,我们也将步你们的后尘,我们也将失去我们的家园。玉树你们是苍天一时的糊涂,抖动了一下身体。让你们流离失所,让你们忍饥挨饿。但你们有希望,你们会得到总理的问候,人民的支持,我的玉树。廊坊不能和你们相比,只因市长大人一句话,推翻了专家的“规划山”,我们春和居民,即将失去崭新的楼房,我们遇到的是人祸。可怜的春和人,却没有任何人来关怀,我们就要流离失所,我的玉树,我多么希望总理能在回家的路上,来春和做做客。我们是善良的子民,我们有妻儿老小,望着孩子那弱小的脸庞,我们欲哭无泪,孩子弱弱的问我,妈妈我们的家、真的就要被人霸占吗?我去哪里上学?我哽咽的说:孩子,好好学习,听妈妈的话,长大你要当科学家,为民造福,绝不能当市长,为害一方。通红的小脸点了点头,流下了几滴无辜的眼泪。我含着泪,抱着孩子轻轻的唱着-----我想有个家,一个不大的地方。。。。。。  
  我们春和小区的居民都是有涵养、素质高的人,我们拥护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但是请市领导们放下架子,走入我们的社区,看看我们的实际困难,倾听一下我们的心声。尊敬的市领导请问您,如果您的决策是英明的,您还用派出由500人组成的工作组来做大家的工作吗?????您还用把这个不合理的重担压到各单位一把的头上吗??????
  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
  作者:shit2012 回复日期: 12:55:36 
    难受啊,我昨天想去拿回协议,人家告诉我谁让你签字之前不想清楚的,拆不拆春和小区,你的房子都没有了.  
这不是有已经签字的居民了吗,瞧来老百姓拧不过政府的,尽量争取自己的工作升官吧!也许这是签字的唯一理由吧.团结才能有力量,只一两过钉子户是不行的....  
  玉树我的亲人们,你们要坚强,虽然天灾夺走了你们的家园、亲人的生命,但你们有全国人民在,大家会支持你们。玉树我的亲人,我们虽然帮不了你们,是因为我们廊坊市遇到了人祸,我们也将步你们的后尘,我们也将失去我们的家园。玉树你们是苍天一时的糊涂,抖动了一下身体。让你们流离失所,让你们忍饥挨饿。但你们有希望,你们会得到总理的问候,人民的支持,我的玉树。廊坊不能和你们相比,只因市长大人一句话,推翻了专家的“规划山”,我们春和居民,即将失去崭新的楼房,我们遇到的是人祸。可怜的春和人,却没有任何人来关怀,我们就要流离失所,我的玉树,我多么希望总理能在回家的路上,来春和做做客。我们是善良的子民,我们有妻儿老小,望着孩子那弱小的脸庞,我们欲哭无泪,孩子弱弱的问我,妈妈我们的家、真的就要被人霸占吗?我去哪里上学?我哽咽的说:孩子,好好学习,听妈妈的话,长大你要当科学家,为民造福,绝不能当市长,为害一方。通红的小脸点了点头,流下了几滴无辜的眼泪。我含着泪,抱着孩子轻轻的唱着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大的地方。。。。。。
  会议要求,各位业主在反拆迁工作中,要统一政策,全程跟踪,及时了解真象,确保稳定反拆迁。要把反拆迁安置政策说清楚、讲明白、做到位,让每一个反拆迁户都清楚拆迁政策的不合理、明白拆迁后果、了解回迁无时限,迅速形成推动反拆迁的强大合力。工作组要按照任务分工,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投入到反拆迁工作中,确保按无时限要求完成反拆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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