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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汉学,即《世界汉学》,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批准创办的学术期刊。1998年5月正式出版。它以研究世界各国汉学的历史与传统、理念与方法,介绍汉学家、汉学著作和汉学机构,传递汉学研究最新讯息为主要内容。欧、美、日、新加坡及台湾、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汉学机构参与合作,许多著名汉学家担任国际编委。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编辑,主编刘梦溪。副主编任大援。该书采用瑞典蒙肯(Munken)高级环保书用纸,不仅具有较高的学术和阅览价值,也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是《中国文化》杂志的姊妹期刊。语&&&&言汉语类&&&&别学术国内刊号CN11-2604/G2国际刊号ISSN
世界汉学——《世界汉学》是目前国内汉学方面唯一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她的编辑部设在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主编刘梦溪,副主编任大援。《世界汉学》是世界各国汉学家的园地,她同德、英、俄、美、日、荷兰、瑞典、葡萄牙、新加坡,以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汉学机构,有广泛联系,并有许多资深汉学家出任国际编委。
《世界汉学》——办刊及其目的:是给关切中华文明的历史经验事实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各国汉学家,提供一个自由演说的园地,祈望以汉语的方式建构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文化系统之间沟通与对话,建构研究的学术桥梁,为实现在21世纪的共同梦想而尽绵薄之力。世界汉学的刊首语是:“为了中国、为了过去与未来,为了东方与西方。”
《世界汉学》是研究世界各国汉学的历史和传统,交流汉学研究的经验,传递汉学研究最新讯息的资讯性、知识性、研究性、国际性的学术刊物。选题包括:
l、研究与介绍世界各国汉学的历史渊源、发展过程,梳理传统,总结经验;
2、介绍世界各国主要的汉学机构、汉学期刊和相关的出版物;
3、推介世界各国著名的汉学家,包括介绍其生平、履历和学术成就;
4、介绍和推荐不同历史时期具代表性的汉学著作、研究论文;
5、介绍和交流各国汉学研究的最新资讯、学术动态;
6、对世界各国汉学的传统、资源、观念、方法作比较研究;
7、探讨世界汉学在21世纪的走向及发展前景展望;
8、刊载与汉学相关的文物及机构、人物、刊物、著作的图版和书影。
《世界汉学》
国际标准刊号ISSN
国内刊号为CN11-2604/G2
国际大16开本
每年出版2期,每期约30万字
分别于5月、11月出版
北京新源里西一楼B座《世界汉学》杂志社
编辑者: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
出版发行: 世界汉学杂志社
地 址:北京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
美术设计:吕敬人 梁毅凡
排版制作:世界汉学编辑部
世界汉学-创刊号-目录:
世界汉学(第一期)
World Sinology?( Contents of First Issue)
【汉学新视域】
本土经验的全球意义——为《世界汉学》创刊访杜维明教授 (周勤)
汉学与社会人类学—研究范式变异的概观与评价(王铭铭)
【日本汉学专页】
汉学的临界点——日本汉学引发的思考 (孙歌)
论竹内好——关于他的思想、方法、态度 [日]代田知明
日本文坛三闻人——近代日本儒学史主流派学者述评 ()
日本的现代中国研究与现代中国学部
——访日本爱知大学加加美光行教授 (张萍 )
【法国汉学】
法国对中国哲学史和儒教的研究 [法]汪德迈 程艾兰
法国20世纪对中国史的研究 [法]鲁林
法国战后对中国占卜的研究 [法]马克
法国对汉传佛教研究的历史和现状 [法]郭立英
【美国与中国】
中国史大师费正清 [美]钱金保
理解过去的三个途径:
——作为事件、经验和神化的义和团 [美]柯文
【汉学史研究】
古代汉学的萌芽时期——葡萄牙人对中国的论述 (万明)
十六世纪葡萄牙的中国观 [澳门]吴志良
【汉学家】
安特生在中国华北的考古活动 (张静河)
艾兰博士的汉学研究 (张海燕)
【人物与书评】
关于“海外中国研究丛书”的一些断想 (黄平)
东西方汉学和《东西方汉学思想史》 (余英时)
《东西方汉学思想史》寄语 [日]三浦国雄
为了法国与中国的文化因缘----译坛骁将耿升 (谢方)
【汉学机构掠影】
法国汉学研究所 (戴仁)
海德堡大学汉学系 (萧瑟)
意大利那不勒斯东方大学及其汉学研究 (杨慧林)
美国哈佛燕京图书馆的在国古籍藏书 (沈津)
日本与中国学有关的学会和研究会 [日]代田智明
日本爱知大学现代中国学部 [日]绪形康
【汉学研究动态】
“现代中国文学场”国际研讨会 (荷兰)贺麦晓
“中西文化关键词”计划 (任可)
“海外汉学研究现状及其对策研讨会 (张西平)
80年代以来国内汉学出版物一瞥 (任大援)
(二)、世界汉学
世界汉学,指国外研究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历史、哲学宗教、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天文地理、工艺科技等各种学问的综合性学科。又称中国学。世界汉学,与汉学研究是两个不同的学术概念。汉代人研究经学注重名物、训诂,因而后世称“研究经、史、名物、训诂考据之学”为汉学。中国学,也称“中国研究”、“汉学”。国外对中国研究的统称。有广狭两义。广义指研究中国的哲学、宗教、历史、政治、经济、艺术、语言等各门社会科学和部分自然科学;狭义指研究中国的文献、语言和文学。在现阶段,中国学的研究重心是当代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
世界汉学,研究对象:从世界汉学发展的历史和研究成果看,其研究对象不仅仅是中国汉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实际上是研究包括中国少数民族历史和文化的整个中国的学问。由于汉民族是中国的主体,而且世界汉学最初发轫于汉语文领域,因而学术界一直将世界汉学的名称沿用下来。也有学者用中国学来称呼传统的汉学。世界汉学以整个中国为研究对象,其研究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世界汉学,包括了中国的社会科学和部分自然科学;狭义的世界汉学,只涉及哲学、宗教、历史、语言文字等部分社会科学,诸如传统的版本、目录、校勘、音韵、训诂、考证等。从课题方面看,世界汉学,已涉及中国社会生活中已经发生和将有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态,从学科体系看,世界汉学已经囊括了中国已经建立起来的所有知识形态。
世界汉学,学科历史:汉学的产生发展,同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殖民扩张有联系,又与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的普遍发展相关联。一般认为,汉学萌芽于16~17世纪来华传教的教士的著述中。400余年里,汉学经历了发轫期、确立期、发展期和繁荣期4个阶段:
(1)世界汉学发轫期(16世纪末-17世纪末) 西方对于中国的了解早在古希腊就已开始。但西方对中国的研究则始于16世纪末。第一本专门讲述中国的书是1585年在罗马出版的《中华大帝国史》(门萨多著)。该书出版后,立即被译成多种文字。有影响的早期著作还有《中华帝国志》、《中国改朝及中国基督教现状》、《中国度量衡考》等。这些著作大多出自教士之手,对中国的研究流于表面,缺乏系统性。
(2)世界汉学确立期(18世纪初-19世纪初) 18世纪初清王朝和罗马教皇有“仪礼”之争,刺激西方各派传教士对中国礼俗和文化的研究。尤其是法王路易十四时期,法国科学院派来的优秀传教士,拟定了具体而系统的中国研究项目:中国的天文学和地理学史;中国古今通史;汉字的起源;中国的动植物和医学等自然科学史;中国各门艺术的历史;中国现状 ,国家治安、政局和习俗,矿产和物产等。其结果出现了一批汉学成果:《中国仪礼论》(李明)、《鞑靼史》(刘应)、《书经以前之时代与中国神话之关系》(马约瑟)、《中国通史》(冯秉正)、《 成吉思汗及蒙古史 》(宋君荣)、《大唐史纲》(宋君荣)。而作为18世纪汉学双璧的是杜赫德编著的《中华帝国史全志》(共 4 卷)、当时北京教士研究中国成果汇集《中国杂纂》(共16册)。在18世纪法国教士汉学 成果的 基础上,19世纪初出 现了法国雷慕沙()和德国克拉勃罗德()两位博学多才的汉学大师。他们的研究成果涉及中国历史、语言、文学、宗教、地理学等众多领域。两人于1818年联合发起成立亚洲协会 ,发行期刊《亚洲学报》,主要刊发汉学研究成果。随后英国皇家亚洲学会成立(1823),刊《皇家亚洲学会会报》。以此为标志,汉学作为一门学科正式确立。
(3)世界汉学发展期(19世纪中后期) 这一时期正是西方试图将中国殖民化,与中国政府发生政治、军事冲突的时期。西方各国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的研究,改变了法国垄断汉学的局面。英国、荷兰、德国、瑞典、奥地利、俄国都有一批卓有成绩的汉学家:法国继雷慕沙之后有儒莲、毕瓯、巴参,荷兰有霍夫门、施古德,德国有奚伯尔特、晓特、甲柏连,英国有理雅格、毕尔、卫烈亚力,俄国有萨哈诺夫、帕底雷阿斯 、白莱脱胥乃德、伊凡诺夫斯基,瑞典有多桑,匈牙利有乔玛等。他们的研究成果涉及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各个方面。其中施古德最早研究中国天文学,晓特的中国边疆民族研究仍有价值,毕尔开中国佛教文献学的先河,乔玛成为公认的藏学创始人。这一时期的另一特点是不少汉学家集中毕生精力翻译中国古代典籍,译文水平较前有大幅度提高。如牛津大学首任汉语教授理雅格以他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力求准确地翻译了《论语》、《大学》、《中庸》、《书经》、《诗经》、《孟子》、《 春秋左传 》、《 易经 》、《孝经》、《道德经》和《离骚》,成为汉籍西译大家。
(4)世界汉学繁荣期(20世纪-现在) 20世纪近百年的汉学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20世纪初期,甘肃敦煌石窟藏经洞被发现,其中保存大量古代汉文、藏文、蒙古文和其他文字的写本卷子及文物。西方一些汉学家来到敦煌考察,并掠走大批文物文献。这批珍贵的文物文献令汉学界震惊。以此为契机,促进汉学研究的新发展。西方一些大学纷纷设立汉学课程,成立专门的汉学研究机构,出版专门的汉学研究期刊。如法国巴黎大学高等中国研究所、荷兰汉学研究会、莱顿大学中国研究所、法兰克福中国学院、美国中国研究所、美国中国学会、美国汉学促进委员会、日本支那学社、日本中国研究所、日本中国学会,前苏联中国学家协会等。此外还有藏学和敦煌学的一些专门组织、机构,这些汉学机构或团体都有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门汉学杂志。还有研究东方或亚洲的学术刊物也是发表汉学成果的重要阵地。
世界汉学概况:世界汉学可分为三大板块:周边国家的汉学、俄罗斯汉学和西方汉学:
(1)、周边国家的汉学:主要是日本、韩国和越南。就日本文学来说,它接受中国较早,不仅借用中国的语言符号,而且刻意模仿中国古典诗文的内容和形式:袭取意匠,因承手法,摹拟题目,采撷成句。这种用汉语创作的文学作品,被称作汉文学,后来才有了以假名创作的文学——和文学。所以,日本的学术也深受中国传统学术的影响。他们的汉学研究以编纂、译注、训诂、考证、梳理发展史为特色。
(2)、俄罗斯汉学:由于地理和历史的原因,一方面面向西欧,间接获得汉学信息,一方面注重发展该国的汉学研究。它视野阔大,兼顾东方和西方。十月革命后,以马克思主义学术观研究中国,也是它的特色。
(3)、西方汉学:西方汉学具有浓重的西方学术的色彩,与日韩汉学、俄苏汉学相比,它有着独特的价值和意义。具体来说有如下数端:中西文化属异质文化,西方接受中国颇多曲折,汉学研究忠实地记录或者真实地反映了这一历程;西方学术不断求变,代有新学,这也影响到了汉学研究,如撰写中国文学通史、敦煌学研究、中亚交通史研究等等,均早于国内同类研究;西方汉学研究的方法论极为活跃,它明确反映出“西论中用”是否可行,如何正确操作,可为国内研究提供借鉴。
相关词汇链接:
国学:该词,古已有之。《周礼.春官.乐师》:“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孙诒让《周礼.正义》:“国学者,在国城中王宫左之小学也。”周代的“国学”只是国家所办的“贵族子弟学校”。国学,又称国故,可译“ GuoXue ”(音译)、“ Sinology ”(意译,指中国学, 汉学 ,因无别于汉族学而有争议)。狭义的是指以儒学为主的中华传统思想文化与学术,包括古代诸子百家。广义主要是根据胡适:“中国的一切过去的历史文化”的说法而拓展外延和内涵,指以先秦经典及诸子学为根基,涵盖(两汉)经学 、 (魏晋)玄学 、(隋唐)道学、 (宋明)理学和同时期的汉赋、六朝骈文、(唐宋)诗词 、 (元曲)与(明清)小说 并历代史学等一套特有而完整的文化 、学术体系。因此,中国古代和现代的优秀文化和学术成就,包括 历史 、 思想 、 哲学 、 地理 、 政治 、 经济 乃至书画 、 音乐 、 术数 、 医学 、 星相 、 建筑 等都是国学所涉及的范畴。另外国学还指学府 ,如太学、国子监。国学也是一门学问,兴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 1920年代 始盛。简而言之,国学,就是中国学,就是中国优秀的传统文明。此后朝代更替,国学逐步由小学演变为高等学府。
国故学:相对于洋学,而有国学,国故学最简单的说法,就是中国学、汉学。国学一个特点是概念模糊性。国学原指国家学府,如太学、国子监。国学指学问一说,产生于西学东渐、文化转型的历史时期。“国学”一词,古已有之。《周礼.春官.乐师》:“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孙诒让《周礼.正义》:“国学者,在国城中王宫左之小学也。”周代的“国学”只是国家所办的“贵族子弟学校”。国学是指以儒学为主体的中华传统文化与学术。包括医学、戏剧、书画、星相、数术等等,是国学的外延。国学又可称国故,是以先秦经典及诸子学为根基,涵盖了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道学、宋明理学和同时期的汉赋、六朝骈文、唐宋诗词、元曲与明清小说并历代史学等一套特有而完整的文化、学术体系,构成了恢弘的经、史、子、集四部。国学,兴起于二十世纪初,而大盛于二十年代,八十年代又有&寻根&热,九十年代&国学&热再次欣起遂至今。(中国学、汉学、汉族学)。狭义:以儒学为主的中华传统思想文化与学术,包括古代诸子百家。广义:“中国皠一切过去的历史文化”的说法而拓展外延和内涵,指以先秦经典及诸子学为根基,涵盖(两汉)经学 、 (魏晋)玄学 、(隋唐)道学、 (宋明)理学和同时期的汉赋、六朝骈文、(唐宋)诗词 、 (元曲)与(明清)小说 并历代史学等一套特有而完整的文化 、学术体系。中国古代和现代的优秀标化和学术成就,历史、思想、哲学、地理、政治、经济、书画、音乐、术数、医学、星相、建筑都是国学范畴。国学严格定义,目前为止,学界没统一界定。
汉族学:作为中国的主体民族、全世界人口最多的民族,汉族正面临着严峻的双重挑战:一方面要恢复和弘扬本民族固有的优秀文化传统,形成有本民族特色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还要追赶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步伐,早日融入国际社会。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汉族自身存在着诸多问题,人口太多,生活太差,在世界范围内,无论在经济或是文化上,汉族仍然属于弱势民族。不少汉人缺乏民族意识,对历史知之甚少,再加上当前社会思想衰微,学术陵夷,所以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已是不绝如缕。因此提议,创建一门全新的学科——汉族学。汉族学的任务旨在研究汉族的过去、现状和将来。这将是一门涉及多个学术领域的交叉学科。大体可分三部分:汉族文化学:汉族社会学汉族未来学。文化学研究汉人的历史与文化,继承并利用先人的文化遗产,塑造当代汉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社会学专门研究汉人的身体生活水平、受教育程度、思想方式和行为习惯,展示汉族的生存状况,指出问题,并研究解决办法;未来学给合国际形势,探讨汉族今后的发展走向以及在世界的地位等。
中学:清末称中国传统的学术(区别于“西学”)。西学亦称“新学”。与“中学”相对。泛指西方文化,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特指西方近代资产阶级文化,成为当时先进人士寻找救国救民真理的根据。书 名: 世界汉学
作 者:杨煦生耿幼壮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年10月
开本:16开
定价: 58.00 元《世界汉学(2009秋季员)》内容简介:“汉学”之与“世界”相关,是题中本有之意:究其终极,汉学作为一门关于中国和中国文化的学问,本是一门“世界”的学问——汉学学科的传统主体乃是中国本土学术圈之外的其他文化中人(当然也包括海外的华夏苗裔),汉学的话语场域,主要发生在中国本土之外。汉学历史上的诸种研究范式,也都是在异文化的背景中形成。汉学是什么——在中国人民大学“世界汉学大会2007”开幕式上的讲话
化解21世纪人类面临的冲突和危机的和合学
跨文化对话与一个和谐世界
汉学:一个中西对抗的场域——试论有关汉学的批判、论争及其文化相对主义根底
作为古典研究的汉学及其当代意义
对话的汉学与汉学的对话——“世界汉学大会2007”综述徐梵澄先生在南印度的汉学传播
西学从东方来一看日本成为中国近代新知识之源德国哲学中的老子
论理雅各的《道德经》翻译
西方对《文子》的发现与探究在中国从事汉学研究:戴遂良著述回顾
论卫礼贤的传教方法
俄国传教士眼中的中国文化:翻译与阐释
现代性的交汇处:马克斯·韦伯论清教的极端恶范式及其在儒教、道教中的缺失的再思考传教与新闻的角色转换——从卢斯和《时代》看
美国影响中国方式的历史变化文化转型与欧洲汉学——瑞典汉学家马悦然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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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國立清華大學中文系徵聘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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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國立東華大學歷史學系徵聘教師公告
徵才: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徵聘100學年度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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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東海大學哲學系徵聘專任教師1至2名
徵才:輔仁大學哲學系誠徵專任教師3名
徵才: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徵聘助理教授
獎助:外交部「臺灣獎助金」作業要點-1
獎助:外交部「臺灣獎助金」作業要點-2
獎助:中央研究院2011年度國際研究生學程(TIGP)開始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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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中央研究院2011年度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即日起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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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國史館國史研究獎助開始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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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稿: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雲漢學刊》第23期徵稿
徵稿:《東吳哲學學報》第24期徵稿
徵稿:《輔大中研所學刊》第26期徵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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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專任教師徵聘啟事
一、徵聘單位:文學院(華語教學碩士學位學程)二、職稱:專任教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三、名額:1至2名四、應徵時間:即日起至日止五、預定起聘時間:日六、資格:(一)國內、外相關系所畢業,並取得正式博士學位證書。(二)研究專業屬下列其中一項者:華語語法、華語音韻、華語詞彙與語意、華語教材教法、華語閱讀與寫作、華語測驗與評量、其他與華語教學相關之領域。七、工作項目:教學、研究、相關業務 教授科目:華語教學相關課程。八、檢具資料:(各項資料請分別檢附,切勿裝訂成冊。如需退件,請於接獲通知後十日內至文學院取回)(一)個人學經歷表及自傳2份(須填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地址)。(二)送審著作目錄2份。(三)博士學位證書影本2份。申請助理教授者另附博士班歷年成績單2份。(四)曾任職於大專院校及研究機關者,請附教師證書及歷年聘書影本。(五)3年內以中、英文撰寫之代表著作一式7份(1.須是2008年8月(含)以後已出版者。2.中文著作請附500字以內提要。英文著作請另附5000字以內中文概述)。(六)5年內參考著作一式7份(須是2006年8月(含)以後已出版者)。(七)未來教學、研究計畫(每門課程及未來研究方向以各不超過2張A4紙為原則)。(八)曾授課之大綱(以各不超過2張A4紙為原則)。(九)推薦函2份。九、郵寄地點:日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達(106)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封面務請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華語教學碩士學位學程專任教師字樣)。逾期不予受理。十、注意事項:(一)申請人之資格,由本學程教師評審委員會認定。(二)初審通過者,本學程將另行通知來院訪談(旅費自理),若未克參加,視同放棄應徵。十一、聯絡人:文學院陳佩玥小姐,電話:886-2-傳真:886-2-,電子郵件地址:pattychen@ntu.edu.tw
&徵才:國立清華大學中文系徵聘專任教師
一、職級: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二、名額:三名三、資格:獲有國內外各大學相關領域博士學位者(應屆畢業者,需已完成論文並檢附指導教授具名之畢業證明函)四、專長:古典文學(詞、曲優先)語文學(聲韻學優先)近現代文學或文化研究(中國現當代文學優先)五、起聘日期:日六、檢附資料:1.申請表(一式一份,請至本系網站表格下載→徵聘教師處下載表格)(1)個人資料表暨著作目錄(2)研究方向與教學理念說明(3)可開授課程(4)代表作或博士論文摘要2.代表作(需標示)及參考作(至多五件)一式六份3.推薦信二封4.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一份七、截止收件日期:日(週四)下午五時前寄達。八、聯絡方式:請以掛號郵寄至新竹市30013光復路二段101號國立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系主任收(請註明應徵教師資料)電話:(03)571-3677傳真:(03)572-5973E-mail: cl@my.nthu.edu.tw網址:http://www.cl.nthu.edu.tw/
&徵才:國立成功大學臺灣文學系100學年度第1學期徵求專任教師
學歷具以下資格之一:(一)具國內、外大學臺灣文學、語言、文化相關學門博士學位者(投件時需檢具博士畢業證書)。(二)具教育部核定助理教授以上職位者。(註)如經錄取,於日報到時,本國男性需繳交退(免)役證明。專長及經驗:臺灣文學、語言及文化相關領域。聯絡方式電話:06-600傳真:06-2766472E-mail:em52600@email.ncku.edu.tw網址:www.twl.ncku.edu.tw701臺南市大學路一號國立成功大學 臺灣文學系應徵資料(一)個人學經歷表一份(載明應徵專長、主要學經歷、黏貼兩吋正面半身照片一張。若曾擔任教職、載明曾開授課程名稱及校系)。【此項資料,請同時檢附紙本電子檔】(二)最近五年內學術著作目錄一份(按發表年份排序,載明著作名稱、出版處或期刊名稱、出版時間)。【此項資料,請同時檢附紙本電子檔】(三)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各一份〈本國人赴國外留學取得學位者,需附經過本國駐外單位認證之成績單及畢業證書〉。(四)與應徵專長相關之最近五年內學術著作及最高學位論文各乙份,並請自行自其中指定代表作一種。外文著作需附中文摘要。(五)若已具教育部助理教授以上資格,檢具教育部核發之證書影本各乙份。
&徵才:國立東華大學歷史學系徵聘教師公告
一、院、系所別: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歷史學系二、擬聘教師職稱: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三、起聘年度:100學年度(2011年8月起聘)四、名額:1名五、學歷要求:博士畢業六、專長領域:西洋史(歐洲史)七、檢附證件(恕不退件):1.履歷表(含著作目錄)。2.學經歷證件(含學位論文)【國外學經歷另須檢附:國外學歷證件、歷年成績單、國外經歷服務證明需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蓋驗證戳記及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位送審教師修業情形一覽表(持博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16個月;碩士、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24個月)、歷年入出境紀錄(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申請人為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各1份。3.最近五年內著作。4.三封推薦信。5.擬開設課程規劃。八、備註1.收件人:國立東華大學歷史學系2.收件截止日期:日3.地址: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國立東華大學歷史學系4.聯絡人:莊佳玲5.聯絡電話:03-8635322電子信箱:hist@mail.ndhu.edu.tw
&徵才: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徵聘100學年度專任教師
一、專長領域:民族學、人類學及相關人文社會學科領域。二、應徵資格:具有國內外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三、應徵職級:助理教授以上。四、起聘日期:;8月1日。五、名額:一名。六、應徵資料:1、個人履歷表一式三份(需含學經歷、專長領域、研究方向)。2、學經歷證件影本一式三份。(國外學歷證件請先於駐外館辦妥認證,申請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博士學位證書者,必須有指導教授證明將於申請近日內完成論文口試或相等程序之書函,並應於;5月31日前取得完成博士學位要求之校方證明)3、最高學位成績單一式三份。(申請副教授以上者免附)4、研究著作目錄一式三份。5、最高學位論文一式三份或近五年內具代表性著作一式三份,若論文為外文者,應附中文摘要。6、推薦信至少兩封。7、教師證書影本(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免附)。8、可開授至少三門課程之授課計畫書。七、截止日期:民國100&#日下午17時前,親送或掛號寄至11605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六十四號政治大學民族學系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教師),以郵戳為憑。八、聯絡電話:(02)轉分機50551 張助教
&徵才:國立清華大學人類學研究所招聘文化人類學專任教師
國立清華大學人類學研究所招聘文化人類學專任教師公告1.申請者學術領域專長:(一)文化人類學,優先考慮南島研究及公共人類學;(二)考古學。2.職級:助理教授級以上。3.起聘日期:最快於日起4.申請者必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1)任職於國內外各大學或研究機構之專職教學或研究人員(2)具備國內外相關領域博士學位者5.申請所需資料(除推薦函外,以下資料各一式六份。如未依照規定繳齊資料,一律視為資格不符):(1)詳細履歷(請註明欲申請之職級)(2)研究所成績單(僅限於助理教授申請者)(3)研究旨趣與教學理念之說明(4)可授課程之課程綱要(至少四門)(5)博士論文及出版之著作(6)三封推薦信,由推薦人直接寄至下列地址及收件人
&徵才:東海大學哲學系徵聘專任教師1至2名
資格:具教育部認可之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者。授課與專業領域:應徵者以具倫理學、中國哲學專長之一且能講授本系必修課程為優先。聘任日期:日起聘。應徵所需資料:申請書函。履歷表。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含博士學位證書、教師證書等)碩、博士論文及三年內代表著作各1份。「倫理學」或「中國哲學史」及一門「本系其他必修課程」之教學大綱。應徵時間及寄件方式:即日起至日前以掛號信將應徵資料寄達本校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寄件地址:台中市407台中港路三段181號東海大學人事室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科系、應徵專長,應徵資料恕不退件。聯絡方式:哲學系電話:(04)。哲學系傳真:(04)。E-mail:philo@thu.edu.tw。七、本徵聘之獲准發佈日期為日。
&徵才:輔仁大學哲學系誠徵專任教師3名
職稱:專任助理教授以上名額:3名學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哲學博士學位。收件截止日:日起聘年度:100學年度第1學期任教科目:理則學、形上學、知識論、倫理學、自然哲學、宗教哲學、哲學人學、西洋哲學史及其他西洋哲學課程。應具備要件:一、認同本校辦學理念及特色,亦願積極融入與學習。二、願遵行天主教大學倫理原則及相關傳統。三、學術研究領域在基本哲學或西洋哲學者。 四、外語能力佳,具兩種(或以上)外國語言能力者。 應繳交資料:(以下資料第一至六項一式五份,第七項一式一份)一、輔仁大學專任教職員履歷表、自傳(含完整學經歷資料,持外國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二、學經歷證明影本(須提交正式學位證書影本或於起聘日前提交正式學位證書)。三、著作目錄。 四、近五年內論文著作(無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者之著作內須包含博士論文)。五、預計開設課程之課程大綱(以兩門課程之設計為原則)。 六、如有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證書請一併附上影本。七、教授推薦函二份(格式自訂)。其他注意事項:一、男需役畢並檢附役畢證明或免役證明影本。二、信封上請貼上本校專用封面格式。 郵寄地址:「24205 新莊市中正路510號輔仁大學人事室收」聯絡人:輔仁大學哲學系李惠美小姐;電話:(02) 。
&徵才: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徵聘助理教授
應徵者須(i)持哲學學科之博士學位;(ii)專研歐陸哲學;及(iii)兼及其他哲學範疇者尤佳。為配合學系的雙語教研傳統與發展,能操雙語或多種語言者將獲優先考慮。受聘者將(a)講授本科及研究院哲學科目,及與哲學相關的大學通識教育科目;(b)從事學術研究工作;及(c)協助學系行政事務。先以合約形式聘用,任期可達三年,期於2011年8月到任,約滿經雙方同意可以較長期合約或長職續聘。本職位接受申請至聘任合適人士為止。薪酬及福利起薪點視受聘者資歷與經驗而定。大學並提供優厚福利,包括醫療,以兩年或以上合約聘任者,可獲約滿酬金,合資格之受聘者並可享有房屋福利。有關大學及服務條件資料可於http://www.cuhk.edu.hk/personnel查閱。廣告所列服務條件僅供參考,大學可不時調整。應徵手續請將履歷表連同學歷證件副本、近期著作或文章及三封推薦函寄交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系主任。封面請註明「應徵-密件」及職位編號。(相關表件請逕至相關網址處下載)
&獎助:外交部「臺灣獎助金」作業要點-1
一、外交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全球對臺灣、兩岸、中國大陸、亞太區域及漢學研究有興趣之專家學者來我國各大學院校或學術機構進行研究,促進學術交流,特訂定本要點。二、本要點獎助研究之對象為國外大學相關系所之外籍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博士候選人及學術機構同等級別之研究人員。三、本要點獎助之研究領域以臺灣、兩岸研究、中國研究、亞太研究、漢學研究之社會科學領域為主。四、獎助金待遇及期限如下:(一)提供最直接航程之經濟艙來回機票一張。現已在臺從事研究者,不予補助來臺機票。(二)研究補助費於每月月初發放,計分二級如下:1.教授、副教授、研究員及副研究員:新臺幣六萬元2.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員及博士候選人:新臺幣五萬元(三)受補助期限最短三個月,最長以一年為限。(四)提供在臺研究期間意外傷害保險新臺幣一百萬元(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五、獎助金名額由本部視每年經費額度訂定。 六、申請人應備妥文件,向其國籍或學籍所在地之我國駐外館處提出中文或英文申請文件如下:(一)申請表。(二)簡歷表(含著作目錄)。(三)研究計畫(字數不限,構想應清楚分明,作為審查委員決定獎助及獎助期程之依據)。(四)獲我國大學院校或研究機構同意來臺進行研究之書面文件。(五)推薦信(正本)。現已在臺從事研究者,可逕向本部提出申請。七、申請及遴選作業程序如下:(一)駐外館處依本要點訂定申請簡章,接受申請,並於查核申請人所提資料後,評估其學術影響力或潛力後,決定是否推薦。(二)駐外館處推薦人選時須敍明理由報部,以作為遴選之參考。(三)本部聘請學者專家及各地域司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遴選事宜。八、獲獎學人應遵守之規定如下:(一)獲獎學人於甄選時所提之研究計畫及研究領域原則上不得變更。如未經本部同意任意變更者,本部得停止發給該項獎助金。(二)獲獎學人應於計畫結束後三個月內送交研究結果大要予本部,在臺期間應出席本部就其研究主題所舉辦之演講會或座談會擔任發表人或與談人。(三)獲獎學人於獲獎期屆滿後二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四)獲獎學人受獎助期間不得同時受領我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其他學術機構所設置之全額獎助金。九、計畫執行如下:(一)本部於遴選結果核定後請駐外館處轉告獲獎學人,駐外館處依據本 部核定文件,請獲獎學人簽署遵守相關權利義務之承諾書。(二)獲獎學人申請簽證規定為:1.受獎期限六個月以下者,駐外館處核發停留簽證;2.受獎期限六個月以上者,駐外館處逕發居留簽證;3.以上均免收簽證費用。(三)獲獎學人應自行規劃安排來臺研究訪問事宜。(四)獲獎學人應於出發前將其抵、離臺程期及駐點研究單位資料送駐外館處備查,機票由駐外館處協助購買。(五)駐外館處於每案辦理完一個月內完成經費核銷事宜。倘遇會計年度終了未及辦理,請依規定辦理經費保留事宜。(六)駐外館處將獲獎學人之機票影本及收據報部黏貼於支出黏存單,送部辦理核銷。十、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本部得另行研訂規範。
&獎助:外交部「臺灣獎助金」作業要點-2
Guidelines to the Taiwan Fellowship ProgramI.To encourage the experts and scholars worldwide who are interested in Taiwan, cross-strait relations, mainland China, Asia Pacific, and Sinology to conduct research in Taiwan’s universities or research institutes and promote academic exchanges,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OFA) of Republic of China (ROC) has regulated the following guidelines. II.The fellowship recipients should be foreign professors, associate professors, assistant professors, and doctoral candidates of related departments of overseas universities, and research fellows of the same level in academic institutes abroad. III.The field of study should be social sciences, such as Taiwan studies, cross-strait studies, China studies, Asia Pacific studies, and Sinology.IV.The granting and duration of the fellowship:1.An economy class roundtrip ticket flying the most direct route will be provided. Tickets will not be provided to recipients who are already in Taiwan. 2.Research stipends are granted in the beginning of each month in the following two categories:(1)Professors, associate professors, research fellows, and associate research fellows: NT$60,000.(2)Assistant professors, assistant research fellows, and doctoral candidates: NT$50,000.3.The minimum duration of scholarship is three months, and the maximum is one year. 4.Accident insurance of NT$ 1,000,000 is provided during the term of research in Taiwan. (This sum is also to cover the expenses incurred from the treatment of injuries.) V.The quota of recipients is determined in accordance with MOFA’s annual budget. In principle, 30 recipients are selected each year. VI.Applicants should submit the prepared English or Chinese documents to the ROC Embassy or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ir home countries or where their research or study is based. The documents include:1.Application form.2.Resume (including a publication list).3.Research proposal (No word limits. The proposal should be well-organized, and will serve as the reference for the committee to evaluate the granting and duration of the scholarship).4.Documents from Taiwan’s universities or research institutes granting admission to the recipient to do research in Taiwan.5.Letter of recommendation (original).Those who are currently doing research in Taiwan can submit the application to MOFA directly. VII.Application and Selection Process:1.ROC Embassies and Representative Offices abroad will provide the application form based on these guidelines and accept applications. They will then review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the applicants, evaluate their academic influence or potentiality, and decide whether to recommend the applicants.2.ROC Embassies and Representative Offices abroad should provide reasons for the recommendation, which will be the references for selection.3.MOFA will invite scholars, experts and representatives from departments in charge of different regions to form a reviewing committee, which wi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election. VIII.Recipients of the Fellowship should obey the following regulations:1.The research proposal and research area provided in the application should not be changed unless approved by MOFA. Otherwise MOFA may terminate the fellowship.2.The recipients should submit a solid and concise article or monograph to MOFA within three months after the end of the project. During their stay in Taiwan, the recipients should participate in the lectures or seminars related to their research topics and hosted by MOFA as speakers or discussants.3.The recipients are not eligible to apply for the fellowship again within two years after the end of the project. 4.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fellowship, the recipients are not allowed to receive any full scholarships granted by the governmental agencies, public or private education institutions, and other academic organization in Taiwan.IX.The execution plan is as follows:1.After the result of selection is approved, ROC Embassies and Representative Offices abroad will notify the recipients, who will have to sign the terms of agreement according to the approved documents. 2.The recipients have to apply for visa to enter Taiwan.(1)For those awarded with fellowship shorter than six months, ROC Embassies and Representative Office abroad will issue visitor visas.(2)For those awarded with fellowship over six months, ROC Embassies and Representative Office abroad will issue residence visas.3.The recipients should arrange their research and visits in Taiwan by themselves.4.Before departure, the recipients should submit the information about their itinerary (dates of arrival at and departure from Taiwan) and affiliate research institutions to ROC Embassies and Representative Office abroad for reference. ROC Embassies and Representative Office abroad will assist in the purchase of the flight tickets.5.ROC Embassies and Representative Office abroad should complete the cancellation upon verification within one month after the end of each case. If it is not possible upon the end of the fiscal year, the aforesaid office should reserve the allocated fund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6.ROC Embassies and Representative Office abroad should attach the photocopies of the recipients’ flight tickets and receipts onto the Expenditure Reimburse Form, and submit it to MOFA for cancellation upon verification.X.MOFA shall set other regulations for matters not covered under these guidelines.
&獎助:中央研究院2011年度國際研究生學程(TIGP)開始受理申請
中央研究院2011年度「國際研究生學程(TIGP)」即日起至2011年3月底受理申請,有關「國際研究生學程(TIGP)」之各項資訊和報名方式請至TIGP網站http://tigp.sinica.edu.tw/applying.html;或線上報名網址: http://db1x.sinica.edu.tw/tigp/。
&獎助:中央研究院2011年第2梯次博士後研究人員受理申請
中研院2011年第2梯次「博士後研究人員」自1月15日起至3月1日止受理申請,逾期恕不受理。本案採線上申請方式,不需另送紙本,網址:http://db3n2u.sinica.edu.tw/~textdb/program。申請人若未能於截止日前取得畢業證書,須上傳指導教授之證明信函,敘明可於起聘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申請人務請於申請截止日前,確認所有文件及三封推薦書,已傳送至學術事務組,否則不予受理。本梯次博士後研究人員聘期自日至日。研究人員(計畫主持人)申請博士後研究員額不受限制;數理組與生命組研究人員同一計畫每梯次僅可申請一般博士後研究人員1名,且不可連續梯次申請。非數理組所屬所(處)、研究中心之申請計畫若為數理科學相關領域,亦可申請數理組並參與其評比。人文及社會科學組之研究計畫書,務請具體詳述計畫內容(含計畫目的與價值、文獻評述與方法,以五、六千字左右為原則),若過於簡略,將影響評審結果。本院博士後研究人員之權利義務,依據本院人事室約聘僱人員之相關規定(http://hro.sinica.edu.tw/cbemployee/cbemployee.html),並依據主持人之規劃,參與研究計畫之執行;所屬單位得依據學科特殊需要訂定管理細則。博士後研究人員需簽訂工作契約及具結書(聲明本人非屬進用時之機關首長、單位主管或計畫(共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相關事宜請洽學術事務組宋述玲,電話:02-)
&獎助:中央研究院2011年度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即日起受理申請
中研院「2011年度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即日起受理申請,請參閱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規定,檢附博士班成績單、研究計畫書、相關著作、學經歷資料及所屬學校兩位教授推薦信函,向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各所(處)、研究中心提出申請(請勿1案向多所申請)。獎助期間博士候選人需有半數以上時間(即每週至少2~3日)於核定之所(處)、研究中心從事研究,由該所(處)、研究中心指導教授協助其博士論文之撰寫。申請截止日期請洽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各所(處)、研究中心。
&獎助: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1年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申請案
一、申請資格:(1)國內外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已修完課程並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之研究生,其研究主題與史語所研究範疇相關(歷史學、考古學、人類學、文字學),且計畫至史語所從事論文撰寫工作者。(限於法令,中國國籍者不得申請本計畫。)(2)申請者限未兼職之研究生。二、聘期:一年為期(日至日),必要時得再申請一次。三、應備資料及申請辦法:(1)史語所申請表一份(勿使用本院表格),申請人須請就讀學校之研究所所長在表格下方簽章。(2)碩士畢業證書(影本一份)(3)由申請人所就讀之學校或系所開立博士候選人資格證明(正本一份)(4)博士班成績單(正本一份)(5)履歷(三份)(6)著作目錄(三份)(7)研究計畫書(5頁以內〔含參考著作目錄〕,中文或英文,一式三份)(8)相關著作(最多三種,一式三份)(9)所屬學校二位教授推薦信函(由推薦人逕寄本所)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寄至: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30號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秘書室陳靜芬小姐收。四、截止期限:日。五、經費補助:每人每月支領新台幣35,000元獎勵金(外籍人士須扣除18%所得稅),在此期間不得重複領取他項補助(含工作酬金)。六、權利義務:1.申請案經史語所及中研院審核通過者,於獎助期間需有半數以上時間(即每週2-3天)在史語所從事研究工作,並至秘書室簽到。史語所提供研究室(以共用為原則,史語所得視實際需要加以調整),並商請研究人員予以指導,並得使用圖書館、公用電腦設備。其他未盡事宜,應遵從史語所規定辦理。2.入選學員每半年應提供研究進度供史語所指導教授參考。計畫結束前十天,應提交工作報告備查。七、史語所聯絡人:陳靜芬小姐,電話:886-2-,傳真:886-2-,E-Mail:
&獎助:國史館國史研究獎助開始受理申請
適用對象: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博、碩士學位者;國內外大學院校及研究機構之研究人員。受理申請時間:每年12月於本館網站公告,接受申請,至翌年2月28日截止,以郵戳為憑,6月於本館網站公布錄取名單。申請辦法申請人需檢具下列資料:1.申請表、切結書及著作提要各1份。2.未曾出版刊載及未曾接受其他機關(構)獎助之專書或學位論文1式各3份。3.著作以以中文撰寫為限; 字數在20萬字以內。請將上列資料,連同電子檔寄至「國史館國史研究獎助審查委員會」clio@drnh.gov.tw。聯絡人:林秋敏 02-。獎助名額與金額:每年錄取至多10名,獎助金每名新臺幣5萬元。受獎義務:得獎人應就其受獎助著作與研究心得來館發表學術報告。接受獎助之著作,本館有優先出版權。應於公布獲獎後6個月內完成修改,提交本館出版,不另致酬。
&獎助:行政院國科會2011年度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申請案
一、旨揭作業要點僅適用於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申請資格詳如作業要點第二點之規定),以獎勵具有研究潛力之博士候選人於博士論文寫作進入最後一年階段,專注於博士論文之撰寫,俾提升其博士論文品質與學術研究水準。二、旨揭作業要點每年獎勵人數至多以一百名為原則,獲獎人以獎勵一次為限,獎勵金新臺幣42萬元。2011年度獎勵期間自日起至 日止。獲獎人於獎勵期間不得支領計畫項下助理人員之工作酬金、本會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之公費、臺灣獎學金、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之補助、按月支領其他專兼職工作酬金或有勞務付出之獎金,以及其他我國政府所資助博士生赴國外研修之公費、獎助學金或相關費用。三、由於2011年度獲獎人之獎勵期間自日至日止,故預計於2011年7月底以前可以畢業者,請勿提出申請。四、有關申請人資格、獲獎人應遵守事項、申請機構應協助查核事項等,請詳閱作業要點。無法遵守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者,請勿提出申請。五、申請人可至本會網站(http://web1.nsc.gov.tw)進入「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項下查閱相關文件及申請表格。六、申請作業方式說明如下,未依規定辦理者,本會將逕予退件:(一)申請人務必至本會網站(http://web1.ns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製作及上傳申請資料。(二)指導教授亦請進入本會網站之「學術研發服務網」審閱申請人上傳之申請資料,若同意指導申請人進行相關研究及撰寫博士論文,請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上開「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係提供本會審查之用,申請人及學校承辦人均無法閱讀其內容。(三) 申請機構應指派專人負責承辦,承辦人員應先至本會網站進入「大專院校/研究機構」作業系統中設定申請機構之截止收件日期,並於申請機構自訂之截止收件日期 後再登入本會網站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作業系統切實審核申請人之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規定及所送申請文件是否完備,確認無誤後列印申請名冊一式2份,經相關單位審閱用印後,函送本會提出申請。(四)旨揭截止收件日期係指各申請機構將申請案函送達本會之日期,申請人(符合作業要點規定之博士生)務必依就讀學校規定之截止收件日期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五)線上申請系統之操作問題,請洽詢本會資訊小組(電話:02-377592,e-mail:misservice@nsc.gov.tw)。聯絡人:林翠湄聯絡電話:E-mail: tmlin@nsc.gov.tw
&徵稿: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雲漢學刊》第23期徵稿
本期《雲漢學報》將與「香港中文大學交流研討會」以及「天津南開大學兩岸三地中文博士生論壇」合併徵稿。請各位投稿人務必按照撰稿格式書寫論文,若經檢查有缺項或不符合撰稿格式,一律取消投稿資格。且投稿人務必填妥「意願調查表」,以利審稿作業進行。意願調查表及撰稿格式請逕至相關網址下載。本期投稿結果將於日公佈。感謝各位支持《雲漢學刊》。
&徵稿:《東吳哲學學報》第24期徵稿
《東吳哲學學報》為哲學及其相關領域之學術刊物,歡迎有關哲學之學術論文與專業書評投稿。注意事項1.本刊自第八期起改為半年刊,每年預定於二月及八月出刊。2.來稿請用電腦打字,並請提供列印稿與磁碟片,頁碼按序標明,以利作業。檔案請用Microsoft Word編輯,並註明檔名。本刊亦接受由電子郵件附加檔投稿之方式。3.文稿以未曾在他處刊出者為限。4.本刊接受中文(繁體字)、英文稿件。論文以不超過兩萬字、專業書評以不超過五千字為原則。5.來稿格式請依本刊撰稿凡例。6.本刊設有外審制度,來稿以匿名方式送相關學者專家審閱,故文中請勿出現足以辨識作者身份之資訊。7.經決定採用之稿件,本刊有權更改格式。若有其他必需修改之處,請作者依編輯委員會之建議處理。8.本刊不支付稿酬。稿件刊登後,致贈作者本刊兩本及抽印本三十本。9.文稿如發生抄襲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引起糾紛等情事,責任由作者自負。10.稿件經刊登,製版權即歸本刊所有,非經本刊之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載。本刊經外審同意刊登之稿件,將先行郵寄著作授權同意書予作者,作者若不予回覆或 未能於期限內回覆,則本刊將不予刊登該稿件。本刊得授權國家圖書館及其他學術研究機構以電子出版品方式發行該著作,供學術研究相關目的之利用。來稿請寄:台北市士林區(11102)臨溪路70號
東吳大學哲學系收件人請註明《東吳哲學學報》編輯委員會收或寄電子郵件至phstudies@webmail.scu.edu.tw聯絡人:《東吳哲學學報》編輯助理 楊雅婷電話:(02)3傳真:(02)
&徵稿:《輔大中研所學刊》第26期徵稿
一、本學刊以探討中國學術及相關作品為主,徵稿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博碩士班研究生。二、截稿期限:1、論文全文列印稿、電子檔案:日(週五)(以郵戳為憑)2、初次修改論文全文列印稿、電子檔案:日(週五)(以郵戳為憑)三、報名與投稿方式:請以郵寄加電子郵件方式處理。1、書面稿件(一式兩份)。郵寄地址:24205臺北縣新莊市中正路510號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輔大中研所學刊編輯委員會」或直接送交中研所辦公室。恕不接受任何理由之拖稿。2、電子檔案可存於光碟,與書面稿件一併郵寄或親送,亦可以電子郵件寄至:。並請註明「投稿《輔大中研所學刊》」。四、投稿須知:1、投稿時請繳交報名表,並附上論文題目及摘要。報名表請於另一A4紙上註明論文名稱、姓名、學校、系級、電話、地址、電子郵件帳號、研究領域或研究興趣等相關資料,以利聯繫。2、每篇論文字數以一萬至一萬五千字為限(含註釋、參考書目),最多勿超過兩萬字。凡字數超出部分,請作者自行刪改。3、來稿以未在任何公開研討會場發表或公開刊物發表之中文論文為限,已發表之論文請勿投稿。經本刊退稿之稿件,論文修訂幅度未達40%概不受理。4、來稿請先轉檔成正體字版,直式橫書撰打,論文請以Word2003格式儲存(附檔名.doc),並依撰稿格式書寫,撰稿格式請參見附件一。5、文樣格式一律採用A4 紙張列印,邊界設定上下:2.54cm、左右:3.17cm,內文使用新細明體、引文使用標楷體,字體級數12級。6、來稿以郵寄方式處理(含已通過初審之修正稿),請同時繳交書面紙本兩份及論文電子檔。書面紙本未交概不受理。7、表格部分因排版系統不盡相容,無法存成純文字檔,請於電子檔案中刪去,以免出現亂碼。請於文樣中特別標示清楚即可,將另行製作。8、凡論文格式不符本稿約之規範者,恕不收件。9、所有來稿將由主辦單位聘請校內外對該主題有深入研究之學者進行初審,通過者始予發表。論著一經刊登,將致贈當期學刊一本、抽印本十本以代稿酬。10、初審通過後,本刊安排舉辦公開形式之論文發表會,邀請校內外對該主題有深入研究之學者講評。投稿人應於會後針對講評與討論結果進行修訂,於兩週內將修訂稿送予講評者討論之後,再繳回本刊排版印刷。若未能於時限內完成修訂且經講評認可者,本刊將予以退件。11、論文發表會時間將待初審完畢後再行確定,並以寄發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而議程安排將視來稿論文方向及特約講評之時間而定。12、論文發表修訂完成後所繳交之修訂稿,請於提要後另行加入關鍵字,另於全文之後加上英文篇名、作者英文姓名、英文摘要、英文關鍵字,段落間各空一行。13、會議相關訊息,後續請參見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系所網站。(http://www.chinese.fju.edu.tw/)14、本稿約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佈。
&徵稿: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文所《臺灣學誌》第4期徵稿
一、《臺灣學誌》為臺灣師範大學臺灣文化及語言文學研究所出版之學術期刊,訂於每年4月、10月出刊。二、舉凡有關臺灣文化、語言、文學、歷史、傳播、政治、社會變遷等臺灣研究領域之學術性論文,均歡迎賜稿。三、徵稿類型:一般論文、專題論文、書評 四、本期專題:臺灣民俗書寫 (徵稿不限專題論文)五、本期主編:陳龍廷助理教授六、論文繳交須含紙本二份及電子檔一份七、繳交內容包含:(一)論文全文;(二)投稿者資料表 八、電子檔請寄:taiwancenter@ntnu.edu.tw
紙本請寄:10610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臺灣師範大學臺文所臺灣學誌編輯委員會九、詳細徵稿訊息務必參見附檔「徵稿說明」及本所網站「臺灣學誌」專區
&徵才:東海大學歷史學系誠徵中國史專任教師
本系擬於100學年度徵聘中國史助理教授或助理教授以上職稱的專任教師兩名,謹訂辦法如下:一、資格:中國史(任何時期和研究領域);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二、申請所需資料:1.履歷表(包括學歷、經歷、碩、博士論文名稱和完成年、學術論著目錄)。2.大學以上成績單影印及博士學位論文影印本各一份。3.擬開課程名稱及課程大綱。4.未來研究計畫。5.推薦函二件,由推薦人逕寄本系。三、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日止。四、聯絡地址、電話:40704臺中市臺中港路三段181號東海大學歷史系電話:(04) ext31300傳真:(04)E-mail:history@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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