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部社科基金申请书网上传申请书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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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官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有重大调整。从2012年起,下达立项、拨款时间都提前至年初。2012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于今年9月启动评审,10月10日结束网上申报,10-12月进行评审,明年年初下达立项和拨款。
请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传达,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将我院的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要求
1.各申报人着手申报前应结合本通知,仔细阅读以下有关文件/文档/通知的规定: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2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申请书填写(简要操作说明)》
(4)《申报流程》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填写预算时用得着
(6)《申请书》的“填表说明”部分――即“2012年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doc”文档的“填表说明”。需将2012年版申请书《projectApplication2012》解压后生成
(7)《国标《学科分类与代码》(2009年版)》
(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2.申报人必须使用2012年版申请书《projectApplication2012》进行填写。
3.各申报人必须于日(星期日)前到科技处报最终修改好的电子版《申请书》和一式2份纸质《申请书》(A4纸打印,左侧装订)。过时不予受理。
4.建议申报过2011年度国家社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未中标者,符合条件的,修改完善后,再次申报。
二、项目类别、资助额度、研究期限
1.2012年度一般项目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7万元(必须在《申请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校内资助的项目不能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的到帐科研经费不得低于7万元。);
(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申请评审书、申报时间、申报条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与其他一般项目相同,只是在评审结果中单独划线,面向西部和边疆地区、新疆西藏地区高校择优确定。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资助范围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古、广西十个省(区、市)的普通高等学校。新疆、西藏项目专门资助新疆与西藏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即,填写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别”时,只按“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之一选择填写。
本次项目(不含专项任务项目,下同)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一般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得超过1年,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申请延期者须填写《变更申请表》,经依托学校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备案。若涉及“研究的起始期限”,建议填写日―日
三、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门类按照以下范围填写:
(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
(2)哲学;
(3)逻辑学;
(4)宗教学;
(5)语言学;
(6)中国文学;
(7)外国文学;
(8)艺术学;
(9)历史学;
(10)考古学;
(11)经济学;
(12)管理学;
(13)政治学;
(14)法学;
(15)社会学;
(16)民族学;
(17)新闻学与传播学;
(18)图书情报文献学;
(19)教育学;
(20)心理学;
(21)统计学;
(22)港澳台问题研究;
(23)国际问题研究;
(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交叉学科/综合研究要按照“靠近优先”的原则,根据选题方向和研究重点,填报最为相关或最为接近的人文社会科学类二级、三级学科。以自然科学为主的项目将不予受理。要选择最多三个研究方向(二级学科,包括理工类二级学科)。以自然科学为主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研究方向按《国标代码》中三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填写,如没有三级学科按二级学科填写。
体育学在本次申报时,按相同或相近的学科申报,如涉及体育经济问题的按经济学申报,涉及体育教育问题的按教育学申报等。
四、申报条件
1.本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我院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均可申报,代码11392;
2.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指主持人),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3.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5.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日以后出生),青年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没有年龄及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6.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7.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可以作为负责人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但在教育部一般项目批准立项前获得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视为在研项目,将取消教育部立项资格。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9.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评审书》要确保一致;
10.《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11.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五、申请书的填写
1.必须使用2012年版申请书填写,即本通知“相关材料”
中的 “projectApplication2012.exe”,也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下载;
2.将“projectApplication2012.exe”解压缩,得到“2012年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doc”、“base.dat”、“msxml3.dll”、“简要操作说明.doc”四个文件,其中“2012年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doc”即为需要填写的《申请书》,注意该四个文件应置于同一个文件夹,否则无法填写;也可直接使用本通知“相关材料”中的文件夹“2012年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
3.填写《申请书》前,应启用word的“宏功能”:
(1)如果您是Word2000,word XP,word 2003用户
A)请把Word宏的安全性设为:“中”
方法: Word菜单-&工具-&宏-&安全性-&安全级,设置为“中”
B)关闭本文档,重新打开《申请书》,点击“启用宏”&按钮,即可开始填写《申请书》
(2)如果您是Word2007,Word2010用户,点击word左上角“安全警告”处“选项”中的“启用此内容”,即可开始填写《申请书》
4.填写申请书:
(1)项目基本信息、申请人基本信息、课题组成员信息、经费概算在第一页点击相应按钮填报
(2)课题论证内容在表中直接录入
5.检查保护申请书:
《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随时“保存”,《申请书》填写完毕后,应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以检查填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并对本word申请书进行保护。为了防止申请书被他人篡改,可以在保护过程中设置密码,但请牢记以便在修改申请书时使用。“检查通过后”,点击“保存”申请书才可以在申报网站上传。
6.打印和提交申请书:
(1)检查保护后,保存,请使用word打印功能打印申请书
(2)为了保证电子版和纸质申请书一致,请在最后一次检查保护后,保存,再正式打印上传的申请书
(3)请将最终版纸质《申请书》提交给科技处
(4)《申请书》电子版可直接在网站上传,也可交由科技处上传
7.所涉及“学科代码”按“学科分类与代码(GB/T)”(简称《国标代码》)填写;
8.“项目类别”选择“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其中之一填写;
9.“学科门类”选择上述24个学科门类之一;
10.“研究方向”按《国标代码》中三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填写,如没有三级学科,按照二级学科填写。交叉学科/综合研究要按照“靠近优先”的原则,根据选题方向和研究重点,填报最为相关或最为接近的人文社会科学类二级、三级学科,要选择最多三个研究方向(二、三级学科,包括理工类二级学科)。以自然科学为主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11.“研究类别”: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与发展”三类;
(1)基础研究――为“获取新知识”,且“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2)应用研究――为“获取新知识”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但“不针对某一特定的目标或目的”,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简言之,就是对基础研究的成果在某一特定应用领域作设计。成果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
(3)实验与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做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其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具有新产品基本特征的产品原型或具有新装置基本特征的原始样机等。在社会科学领域,实验发展是指把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获得的知识转变成可以实施的计划(包括为进行检验和评估实施示范项目)的过程。人文科学领域除了个别学科的特定领域如艺术学的乐器方向等外,一般来说没有对应的实验发展活动。
综上,在研究类别的选择上应结合项目主攻方向进行确定,原则上多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12.资助经费――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7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中不包含研究成果的出版资助。
13.一般项目的管理费每项不超过2000元;
14.最终成果形式――著作、论文、咨询报告、电子出版物、其他(需要注明具体成果形式);
15.课题组主要成员最多填写9人;
16.“本课题研究的理论和实际应用价值,目前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和趋势”限填2页;
17.“本课题研究的目标、研究内容、拟突破的重点和难点”限填2页;
18.“本课题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计划进度、前期研究基础及资料准备情况”限填2页;
19.一般项目研究周期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但须经依托学校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备案。若涉及“研究的起始期限”,建议填写日―日。
20.《申请书》B表“资料准备情况”――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表述:
(1)用描述性的语言进行概括式表述
(2)二用清单的方式进行罗列式表述
21.为保证评审专家能够充分了解申请课题的研究基础,同时保证评审的公正,《申请书》B表可以出现申请者已发表文章的期刊名称、文章题目及作为负责人主持承担的课题名称,但不得出现本人所在单位、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
22.《申请书》A表:“申请者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不包括作为项目参与者参加的研究项目。应填写申请者作为负责人主持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
六、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流程见“申报流程.doc文档所示”。
2.申请者可自行通过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栏目提交《申请书》,提交前用自己的E_mail邮箱名先注册,再提交。
3.申请者也可将《申请书》电子版交由科技处通过网上提交。
七、时间安排
(1)2011年10月7日前:申请者填写申请书,并作自我形式审查――要点包括:
①填报的项目类别、学科门类、研究方向及其他申请书内容是否齐全、正确;
②申请者本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包括申报规划基金项目的专业技术职务是否符合规定,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的年龄是否超龄,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的是否有到款证明,申请者是否有在研的国家社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
③申请者是否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
④申请者是否在封底签字;
⑤上报的纸质《申请书》与网上上传的电子版是否一致;
⑥《申请评审书》B表是否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2)2011年10月8日(星期六):申请者打印一份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送科技处,作形式审查;
(3)2011年10月9日(星期日):申请者将最终修改好的电子版《申请书》和一式2份纸质《申请书》(A4纸打印,左侧装订)送科技处;
(4)2011年10月9日(星期日):科技处上传、网上审核,;
(5)2011年10月10日(星期一):科技处整理申报材料,盖章,报教育厅科技处。
各部门教师务必按上述时间安排做好相关申报工作,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义平
联系电话:5137554
联系地址:科技楼510室
&&&&&&&&&&&&&&&&&&&&&&&&&&&&&&&&&&&&&&&&&& 云南警官学院科技处
&&&&&&&&&&&&&&&&&&&&&&&&&&&&&&&&&&&&&&&&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通知与公告
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系部及申报者: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3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及申报程序见附件8、9、10、11的通知。
本次项目(不含专项任务项目,下同)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扣学术前沿,特别是要结合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 )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注:《学科分类与代码表》可学院网站-学术科研-资料下载-项目申请”栏目查询并下载栏目中查询并下载。
三、申报条件
1.一般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亲笔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专项任务项目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项目:
本次项目分为:①一类课题,每项资助5—8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②二类课题,每项资助2—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努力发挥自身研究专长,既可自拟题目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选题申报(课题指南不分一类、二类,详见附件)。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所高校限报5项,每名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本次项目分为:①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6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②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3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③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抽象。每所高校最多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申报。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其中,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 工程技术人才培养研究专项:
本专项设立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题目参照指南(见附件)。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 教育廉政专项:
申请者应围绕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个总任务,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积极探索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对策,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做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申报课题要着眼于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注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增强前瞻性;要紧贴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的研究,注重实用性。
2013年重点围绕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建立作风评价体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学风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发挥新型媒介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构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等内容开展研究。同时要关注自2009年以来已开展研究的有关课题,避免重复申报。申请者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每项课题资助7-9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半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本次项目限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设有教育廉政研究基地的高校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013年上述四类专项任务项目均需要网上申报。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般常规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点击右上角“2013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在线申报”进入“”,下载并查询申报资料,包括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一般常规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一)个人填写申请书流程:
1、点击页面左侧“申请书下载”,下载申请书软件;(注意区分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
2、双击下载的文件安装到指定文件夹;
3、双击该文件夹中的“2013年项目申请书.doc”文档,按提示填写内容;填写过程中,请不要修改第6、7、8、9页中关于项目论证部分内容的word表格结构,以免破坏脚本程序,最终造成无法“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
4、完成“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后,保存文档,打印申请书并签字,将打印稿交学校科研处;如果您使用非默认安装模式安装的Word 2003,可能在打印时会出现“隐含模块编译错误”的提示信息,遇此情况,请用典型安装模式重新安装Word 2003,再进行打印即可;
5、网上上传申请书电子版(只上传该文件夹中的word申请书文件),同时发送给科研处:
(二)个人上传申请书文件流程:
1、点击左侧“登录系统”栏中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本系统采用Email作为帐号,红色星号栏必须填写),必须实名注册,并保证姓名与项目申请书中的项目负责人完全一致;
2、注册成功后回到系统首页登录;
3、在项目申报页面中点击“上传申请书”按钮选择已填写好的申请书word文件,并点击“打开”(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电子文档与纸质申请书一致);
4、上传成功后会显示申请书的状态提示和基本信息内容。(初始状态为:“未审核”,随着学校科研处和省市管理部门的审核操作,状态会相应变化,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申请书)
(三)上传申报文件说明:
1、Word申请书上传之前务必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确认Word文档第一页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项目申请书”提示信息,并保存文档。
2、请保持word申请书的原格式,不能对其进行压缩等操作。
3、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个人自己上传。
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请参照本通知后(附件2)和(附件3)。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北京社科网。联系电话:010-,手机:,,电子信箱:。
五、申请书填写的其他要求
1、申请书前面的“填表说明”请申请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其要求来填写申请书,同时注意本通知上交材料的要求;
2、申请书中的“项目类别”、“学科门类”和“研究方向及代码”等栏目均是下拉菜单式,请仔细选择,不要选错;一旦选择准确保存后,《申请评审书》中灰颜色的相关信息是自动生成的,不能在申请书中直接修改,一定要到前面相应的“点击此处修改”栏目下才能修改。
3、“学科门类”一定要按照前述25个学科门类填写,填写范围依据《学科分类与代码表》(国标GBT 1)”,《学科分类与代码表》可学院网站-学术科研-项目申请-项目申请”栏目查询并下载;如果是“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在“研究方向及代码”栏目中一定要选择好相关学科。
4、第2页上面的“课题组其他成员情况及签名”,请课题组成员一定要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5、第10页的“项目承诺书”,请申请人一定要在此签章,否则不予受理;
6、一般常规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内每一项内容,请严格按照《申请评审书》所限定的字数和页数填写,如有的地方“限2页,不能加页”,您必须限在2页不能加页,有的地方“限800字”,您必须控制在800字以内,不得超过800字等,否则申请书不能网上提交,所以请务必保持申请书原有的的页码和格式。
7、《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和《专项任务申请书》均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8.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一般常规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的《申请评审书》B表中均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六、学校截止时间和上报材料要求
1、学校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5日(周六)请申请人严格遵守学校的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请于日(周三)交至科研处
2、申报材料:
(1)一般常规项目需上报完整准确的书面《申请评审书A、B表)》一式2份(包括原件1份);与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档,请发送至(请在邮件发送标题栏注明x××教育部项目申报表)。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除了上述两项以外,《申请评审书》后还需要附我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帐凭证或银行回执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教育廉政专项任务项目需需上报完整准确的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一式2份(A4纸打印,AB表装订在一起)。与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档。
(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项目专项任务项目需上报完整准确的书面《申请评审书》(A表)一式2份(包括原件1份);匿名评审表(B表)7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与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档。
(4)工程科技人才培养专项任务项目需上报完整准确的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一式2份(包括原件1份)。也需要上报与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等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档。
(5)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项目需上报完整准确的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一式2份(包括原件1份)。也需要上报与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等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档。
(6)上述所有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含A、B表)》等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装订。
七、其他事项
科研处& E-mail:& 图书馆楼619
学校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5日(周六)请申请人严格遵守学校的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请于<font color=#ff年1月9日(周三)交至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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