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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日起至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对于股票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65%,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的股票比例至少高于股票投资的8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日合同生效日起至日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止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19只开放式基金,包括管理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控,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岗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1日内、3日、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次,均为ETF基金因被动跟踪标的指数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2年的国内经济情况,2012年初的政策放松低于预期,导致前三季度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上市公司盈利持续恶化;从外部看,欧债危机持续恶化也成为市场的不确定因素,致使投资者信心不足,因此全年大部分时间市场表现较差。4季度,由于2季度时政府加大基建投资力度的影响逐步体现出数量和价格向好信号,经济筑底信号出现,市场逐步回暖。相应的,2012年中国A股市场也就呈现大幅震荡走势,1、2月份市场出现反弹,3月份到11月份市场持续下跌,到了12月份市场在股的带动下大幅反弹,全年A股市场略微上涨。
  本基金在2012年保持相对较高的股票仓位,自下而上选择公司。年初配置相对均衡,年中开始减持周期行业,逐步加大对医药、、汽车、食品、家电、装饰园林以及电子等成长类股票的配置,低配有色、工程机械和煤炭等强周期股票。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2年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6%,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5.14%。
  4.5 管理人对、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3年,中国经济在2012年第4季度触底回升后,全年经济将延续温和复苏态势,GDP增长将会回升到8%附近,通胀处于可控状态。随着地产销售回暖,将带动建设活动温和复苏;中央政府换届之后,将会加大力度推进城镇化建设;企业的去库存基本结束,企业盈利有所恢复;虽然全球经济增长前景仍然较弱,但下降趋势将大幅改善,美国经济的复苏也会一定程度有利于中国的出口,净出口在2013年不再对经济增长形成拖累。2013年中国经济良好的复苏态势和企业盈利的好转有利于中国A股市场估值提升,提振投资者信心,有利于证券市场的表现。
  2013年本基金将继续自下而上选择具有和垄断地位的公司。行业和个股方面重点关注:长期看好持有成长性好、符合产业升级政策的消费、医疗、环保、园林装饰和智能手机等行业;重点关注低估值、高ROE、高净利润率的银行、地产、汽车、家电等行业;也适度关注产业升级过程中的具有竞争优势的中上游制造型企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估值小组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估值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小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意见及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以求公平对待投资者。
  估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投资部、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法律、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岗等相关人员。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小组的运作。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由投资部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小组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控制人员根据投资部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部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小组。估值小组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小组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小组核心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在需要时出席估值小组会议,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估值小组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小组将充分考虑基金经理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估值方法。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与定价服务机构签署任何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至日,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30,522,124.15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于日完成权益登记,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元,详细信息请查阅相关分红公告。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至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内,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日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日,基金份额净值0.674元,基金份额总额8,964,082,307.53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 日至日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日至日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许义明______ ______吴建军______ ____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第179号《关于同意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154,861,946.8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55,234,378.9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72,432.1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06]第24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18,634,653.00份基金份额于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拆分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于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拆分,拆分比例为2.,并于日进行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工具。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类资产,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65%,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富时中国A200指数(原名为新华富时2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2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1.5%/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25%/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和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9 期末(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期末,本基金未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期末,本基金未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5,151,612,301.51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121,574,827.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日:第一层级5,371,623,245.66元,第二层级7,132,229.12元,无第三层级)。
  (iii) 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v) 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均按买卖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蔡宝美女士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2、本基金管理人于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20号文核准,聘任邓体顺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3、本基金管理人于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Patrick Song Liu (刘颂)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经连续7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148,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LOF)(基金场内简称:景顺资源)
  基金主代码
  162607
  交易代码
  16260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964,082,307.5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长期看好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为立足点,重点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股票,以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至少高于股票投资的80%。从业务价值、估值、管理能力、自由现金流量与分红政策四个方面结合必要的合理性分析对上市公司的品质和估值水平进行鉴别,选择目标股票构建组合。债券投资部分着重本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富时中国A2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杨皞阳
  李芳菲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investor@invescogreatwall.com
  lifangfei@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nvescogreatwall.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62,190,880.36
  -369,906,379.57
  428,654,560.07
  本期利润
  195,226,042.17
  -1,810,064,385.41
  -124,507,698.0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12
  -0.1901
  -0.011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06%
  -22.86%
  -0.9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2年末
  2011年末
  201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57
  0.1410
  0.206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044,636,590.86
  6,153,654,642.00
  8,607,046,173.3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674
  0.654
  0.873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37%
  1.11%
  8.85%
  1.02%
  -5.48%
  0.09%
  过去六个月
  -2.32%
  1.12%
  2.70%
  0.97%
  -5.02%
  0.15%
  过去一年
  3.06%
  1.17%
  8.20%
  1.00%
  -5.14%
  0.17%
  过去三年
  -21.26%
  1.25%
  -20.80%
  1.09%
  -0.46%
  0.16%
  过去五年
  -39.16%
  1.62%
  -41.37%
  1.56%
  2.21%
  0.0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64.99%
  1.65%
  117.72%
  1.56%
  47.27%
  0.09%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0.250
  146,798,961.32
  98,923,952.48
  245,722,913.80
  0.150
  96,448,626.73
  64,228,821.96
  160,677,448.69
  0.400
  243,247,588.05
  163,152,774.44
  406,400,362.49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本基金基金经理,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英国爱丁堡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国信证券,担任部行业研究员、投资经理;2005年1月加入本公司。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银行存款
  737,380,742.36
  786,671,158.73
  结算备付金
  4,225,351.30
  9,523,302.79
  存出保证金
  6,146,330.23
  4,508,287.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5,273,187,128.51
  5,378,755,474.78
  其中:股票投资
  5,273,187,128.51
  5,378,755,474.78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49,631,499.47
  25,842,366.55
  应收利息
  150,473.57
  184,263.56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9,470.76
  97,061.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6,070,730,996.20
  6,205,581,916.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8,200,577.55
  35,513,244.20
  应付赎回款
  2,987,616.09
  669,037.39
  应付管理人报酬
  7,135,846.42
  8,031,144.58
  应付托管费
  1,189,307.73
  1,338,524.12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
  3,558,075.06
  3,853,647.18
  应交税费
  19,054.30
  19,054.30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3,003,928.19
  2,502,622.37
  负债合计
  26,094,405.34
  51,927,274.1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894,732,153.52
  4,089,648,482.21
  未分配利润
  2,149,904,437.34
  2,064,006,159.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44,636,590.86
  6,153,654,642.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070,730,996.20
  6,205,581,916.14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000527
  重大资产重组
  9,768,300
  139,065,490.23
  94,654,827.00
  附注号
  日至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日
  一、收入
  345,838,728.56
  -1,629,426,968.45
  1.利息收入
  12,931,619.75
  7,793,774.9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264,923.59
  7,343,312.45
  债券利息收入
  8,604,549.18
  11,816.9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2,146.98
  438,645.51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24,538,605.62
  -197,195,991.9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018,598,741.81
  -261,214,960.46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47,250.00
  3,623,454.5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94,107,386.19
  60,395,514.0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57,416,922.53
  -1,440,158,005.8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8,791.90
  133,254.38
  减:二、费用
  150,612,686.39
  180,637,416.96
  1.管理人报酬
  92,865,491.26
  113,105,613.55
  2.托管费
  15,477,581.81
  18,850,935.53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
  41,738,117.99
  48,132,612.17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其他费用
  531,495.33
  548,255.7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5,226,042.17
  -1,810,064,385.41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5,226,042.17
  -1,810,064,385.41
  日至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089,648,482.21
  2,064,006,159.79
  6,153,654,642.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195,226,042.17
  195,226,042.1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94,916,328.69
  -109,327,764.62
  -304,244,093.3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578,112.15
  11,486,255.08
  32,064,367.23
  2.基金赎回款
  -215,494,440.84
  -120,814,019.70
  -336,308,460.5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894,732,153.52
  2,149,904,437.34
  6,044,636,590.86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283,716,774.95
  4,323,329,398.39
  8,607,046,173.3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1,810,064,385.41
  -1,810,064,385.4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94,068,292.74
  -203,535,939.39
  -397,604,232.1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0,218,419.42
  175,676,801.63
  405,895,221.05
  2.基金赎回款
  -424,286,712.16
  -379,212,741.02
  -803,499,453.1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45,722,913.80
  -245,722,913.8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089,648,482.21
  2,064,006,159.79
  6,153,654,642.00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关联方名称
  日至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472,631,199.68
  1.73%
  2,803,234,567.60
  8.90%
  关联方名称
  日至日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406,725.54
  1.74%
  72,824.10
  2.05%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日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2,314,409.89
  8.82%
  253,320.61
  6.58%
  日至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2,865,491.26
  113,105,613.5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4,852,713.57
  18,354,163.85
  日至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5,477,581.81
  18,850,935.53
  关联方
  日至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737,380,742.36
  4,083,975.47
  786,671,158.73
  7,117,505.66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期末估值单价
  (单位:股)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600166
  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
  4,000,000
  28,000,000.00
  26,920,000.00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
  5,273,187,128.51
  86.86
  其中:股票
  5,273,187,128.51
  86.86
  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41,606,093.66
  12.22
  其他各项资产
  55,937,774.03
  6,070,730,996.20
  100.00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
  56,604,000.00
  274,389,615.34
  2,570,789,800.32
  42.53
  食品、饮料
  539,593,193.40
  纺织、服装、皮毛
  81,810,000.00
  木材、家具
  造纸、印刷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170,151,679.51
  金属、非金属
  83,772,225.00
  机械、设备、仪表
  785,872,819.88
  13.00
  医药、生物制品
  909,589,882.53
  15.05
  其他制造业
  332,333,765.75
  305,446,291.85
  535,410,357.34
  764,764,070.82
  12.65
  房地产业
  287,798,655.48
  54,821,698.61
  90,828,873.00
  5,273,187,128.51
  87.24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600079
  359,002,151.64
  000568
  353,307,013.06
  600406
  322,914,087.50
  600827
  312,085,216.98
  300027
  298,137,630.17
  000417
  292,077,624.75
  000024
  283,188,267.52
  600104
  266,200,043.09
  000423
  260,738,112.43
  600518
  246,744,292.27
  300146
  245,785,169.04
  002299
  241,294,162.95
  600547
  239,484,397.61
  002415
  234,625,440.66
  300115
  210,009,675.07
  002024
  209,392,908.03
  601699
  203,996,821.47
  002310
  197,129,881.99
  002038
  191,629,060.67
  601601
  188,979,819.04
  600859
  183,460,655.43
  600252
  178,357,584.45
  002081
  金 螳 螂
  177,514,301.07
  002405
  176,050,023.67
  002007
  173,992,962.78
  600048
  172,761,099.62
  000063
  162,746,536.27
  600123
  159,636,452.51
  000527
  美的电器
  154,347,791.55
  002419
  152,410,574.29
  600276
  151,967,604.29
  002273
  149,798,585.68
  600875
  146,602,008.05
  002223
  143,162,318.83
  000049
  141,380,067.44
  600582
  138,014,073.80
  600703
  136,441,242.09
  600828
  135,340,171.01
  000538
  134,810,244.39
  600585
  134,055,773.54
  300171
  123,240,934.06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000568
  泸州老窖
  6,850,000
  242,490,000.00
  002310
  东方园林
  3,636,263
  227,957,327.47
  300146
  汤臣倍健
  3,892,237
  226,528,193.40
  600000
  22,764,614
  225,824,970.88
  600406
  国电南瑞
  13,932,395
  223,336,291.85
  000423
  东阿阿胶
  5,152,572
  208,215,434.52
  600079
  人福医药
  8,509,823
  199,044,759.97
  601318
  3,850,000
  174,366,500.00
  000651
  6,748,438
  172,085,169.00
  002415
  海康威视
  4,799,581
  149,314,964.91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000527
  美的电器
  372,841,070.67
  600518
  康美药业
  354,897,935.57
  002273
  水晶光电
  329,229,049.72
  601166
  326,961,837.70
  600036
  263,205,429.30
  000024
  招商地产
  262,018,553.30
  600104
  上汽集团
  254,456,014.06
  002024
  苏宁电器
  243,365,608.37
  600000
  浦发银行
  243,063,097.29
  002405
  四维图新
  230,590,514.15
  000063
  中兴通讯
  223,993,964.50
  601607
  210,802,030.34
  600723
  208,522,696.80
  300027
  华谊兄弟
  207,169,321.60
  600048
  保利地产
  204,912,090.69
  300115
  长盈精密
  202,926,960.15
  000983
  200,992,942.19
  600276
  恒瑞医药
  191,145,783.94
  600827
  友谊股份
  186,483,115.44
  000028
  184,106,887.37
  000417
  合肥百货
  184,037,734.83
  600079
  人福医药
  181,348,965.44
  000568
  泸州老窖
  180,772,053.11
  600859
  王府井
  180,467,956.75
  000157
  177,386,741.09
  601699
  潞安环能
  176,055,239.33
  002007
  华兰生物
  174,329,209.60
  600547
  山东黄金
  174,215,134.30
  600362
  172,435,305.39
  002038
  双鹭药业
  167,833,781.71
  600828
  成商集团
  159,741,800.32
  600252
  中恒集团
  157,062,070.95
  600875
  东方电气
  147,013,898.15
  002299
  圣农发展
  145,170,200.53
  000538
  云南白药
  144,704,190.11
  000400
  142,515,197.77
  600703
  三安光电
  142,286,543.63
  002419
  天虹商场
  138,862,915.98
  300157
  129,691,926.99
  600880
  126,501,769.74
  601601
  中国太保
  125,319,106.76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3,591,478,577.29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3,935,865,104.28
  存出保证金
  6,146,330.23
  应收证券清算款
  49,631,499.47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150,473.57
  应收申购款
  9,470.76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
  55,937,774.03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379,093
  23,646.13
  291,453,631.25
  3.25%
  8,672,628,676.28
  96.75%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冯世杰
  1,501,050.00
  0.63%
  宋继仲
  1,203,135.00
  0.50%
  梁要梅
  959,033.00
  0.40%
  何秀芳
  900,000.00
  0.38%
  栾贵超
  852,581.00
  0.36%
  衣国霞
  846,012.00
  0.35%
  路海英
  785,500.00
  0.33%
  潘泽兵
  617,200.00
  0.26%
  张剑慧
  571,615.00
  0.24%
  郑志坤
  560,000.00
  0.23%
  基金合同生效日( 日 )基金份额总额
  1,155,234,378.9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412,682,818.6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7,361,394.4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95,961,905.5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964,082,307.53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58,620,001.63
  21.40%
  5,053,004.83
  21.58%
  未变更
  股份有限公司
  4,242,823,891.58
  15.50%
  3,612,031.22
  15.42%
  未变更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95,659,066.48
  13.50%
  3,155,232.09
  13.47%
  未变更
  股份有限公司
  3,125,355,844.83
  11.42%
  2,669,794.41
  11.40%
  未变更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45,123,707.08
  6.37%
  1,520,590.75
  6.49%
  未变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46,234,727.25
  6.01%
  1,378,997.76
  5.89%
  未变更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333,603,711.05
  4.87%
  1,123,559.69
  4.80%
  未变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90,638,314.27
  4.35%
  1,049,407.13
  4.48%
  未变更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62,124,121.48
  3.15%
  709,578.15
  3.03%
  未变更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01,208,551.54
  2.56%
  602,163.72
  2.57%
  未变更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3,187,272.72
  2.20%
  507,423.92
  2.17%
  未变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1,475,101.22
  2.09%
  505,698.88
  2.16%
  本期新增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2,631,199.68
  1.73%
  406,725.54
  1.74%
  未变更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6,374,795.51
  1.70%
  413,250.93
  1.76%
  未变更
  股份有限公司
  359,024,628.88
  1.31%
  301,348.24
  1.29%
  未变更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5,044,461.43
  1.11%
  247,849.80
  1.06%
  未变更
  股份有限公司
  195,673,529.51
  0.71%
  161,916.11
  0.69%
  未变更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未变更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新增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00.00
  1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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