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车链条保养脚踏往后蹬链条就松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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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链条容易掉,怎么回事?
我的自行车在用前面大盘的时候链条容易脱离掉到中盘上是怎么会事啊?是因为链条疲劳的原故吗?特别是前面大盘后面飞轮中大飞档速时。求高手指点!!!
检查拨插拉线,也许锈了,一直卡住绷这劲哪。
26老永久凤凰掉链条,俺晓得如何修,这铁三洋玩意儿,俺还是不开口为好,免得让大伙儿笑
变速车规则:用大盘的时候不要用大飞,用小盘的时候不要用小飞。
1.检查链条是否不够润滑;
2.前、后变速器定位是否准确;
调一下前拨上的螺丝
宝中宝 发表于
检查拨插拉线,也许锈了,一直卡住绷这劲哪。
那如果是锈了是不是需要换变速线和变速线管啦
luz 发表于
变速车规则:用大盘的时候不要用大飞,用小盘的时候不要用小飞。
学习了,但是前后变速的定位确实不是很懂!
前后变速器有问题,须会的师傅调节!
呵呵,好帖一定要顶,支持
luz 发表于
变速车规则:用大盘的时候不要用大飞,用小盘的时候不要用小飞。
补充解释一下,就是链条尽量前后对直,不要斜的太厉害,那样磨损很大。
木目宏 发表于
那如果是锈了是不是需要换变速线和变速线管啦
锈了也看程度,严重肯定要换,轻的打油即可,技师会掌握。另外,线管中细小夹砂也会造成拨叉不顺,要吹气。我买的山地自行车后档挂不1档,而且前档太靠链条,怎么办?跪求方法!_百度知道
我买的山地自行车后档挂不1档,而且前档太靠链条,怎么办?跪求方法!
怎么办?跪求方法我买的山地自行车后档挂不1档,而且前档太靠链条
当地的专卖店去挑一下吧。后拨还是到店里调一下比较好,前档你也可以自己调,那里有两颗螺丝,你试着转转,不是大问题
在校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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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自行车老了会喜欢什么样的归宿?
2011年秋天,我在西门外的车铺遇到了一辆深蓝色的飞鸽牌买菜车,大概用300块彩礼就把她牵回家了。那时她的嫁妆是一把精致的小锁。我对她并不算好,有时我会让她一个人在大雪里等我一个晚上,有时我会让她带上100斤姑娘加速穿过减速带。但她一直很懂事,方圆50米没有修车铺的地方她从来不掉链子,也不在我着急上课或考试的时候泄气。今天,正好在9号楼修车铺的门口,她的链子突然卡住了。师傅提起车架摇了摇,车轱辘晃晃悠悠的像是要掉下来。师傅当着她的面就说:“两个轴都坏了,修的话大概七八十吧,这钱买个四手的也比这个强。”我很难过。真特对不起她。一年以后我就会离开这个城市。但她真的有些老了,我问过好些人,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我觉得被她带着又亲切又放心,也许不会有谁愿意带她回去了。所以,我就是想问问:一辆老了的自行车,会喜欢什么样的归宿?她还在车铺等着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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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1995,自行车墓地》11995年,我朱克芳,还是个刚走上科考战线的年轻人,我的老领导王直王老告诉我,科考探险,是需要有奉献意识的,我们的同行彭加木殒命戈壁,就是最好的诠释。那一年秋天,研究所接到最新指示,让我们立刻执行711号项目,这个项目,在保密序列里是第一位,既然国家需要我们,我们自然义不容辞。我永远忘不了号的下午,王老将我领至办公室,拿出一份红皮报告,写有内参二字,阖上门。《711工程提案,论自行车大国的自行车墓地位置》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我国作为自行车大国的悠久历史,虽然自行车并非诞生于华夏,却发扬于华夏,每年万万辆自行车神秘失踪,有人说亡于贼手,有人说毁于风雨,但试问读者,一生之中,可还记得自己的自行车,现在何处,非也,不是不记得,乃是自行车自己遁隐罢了,遁隐之处,必然是我国的自行车墓地之所,大量珍贵的自行车链条曝尸荒野,是国家的重大损失。“这是...”我面色平静,内心中却如擂鼓,万千个铜锣哗哗作响。王老说,自古以来就有一种传说,凡物必有命,自行车亦有寿命,寿寝之前,乃会自发行驶,去到一处秘密的墓地,迎接自己的末日,约莫半个世纪前,法国的一支科考队,就在巴黎地底发现了一处自行车墓地。“看来国家终于重视我们的研究了。”王老摸出一根软壳玉溪,香烟袅袅,含泪说,在自行车墓地,有许多珍贵的自行车链条,每一根,都可以拍卖到上百万美金,是盗链者眼中的肥肉。“常言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盗链者心狠手辣,为了自行车链条,往往徒手敲碎自行车锁,再将链条抽去,空留一具自行车尸体,老夫曾见过,一辆刚死不久的凤凰二八大杠旁,嘤嘤啜泣的三轮童车,其状非惨不足以形容。”我抬起头,正色道,王老,与其在这里悲天悯人,不如赶紧行动,找到我国的自行车墓地,挽救自行车链条,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手中,正好,我们研究所最近经费也短缺。王老摆摆手,两目微张,吐出一缕薄烟。“明晚飞广州。”“为什么?”“已经找到了。”2大雨夜,我和王老,在当地向导的带领下,一行三人,走进了广州市自行车批发市场旧址。岭南温湿,我颇不习惯,这个向导说粤语,来自当地的孝感村,据说祖辈都是原自行车批发市场的工作人员,一听说我们要去批发市场探险,露出恐惧的表情。“批发市场荒废了好多年,一大块儿地皮,植被茂盛,毒虫蟒兽滋生,你们要小心呐。”“这尼玛还没出市区吧。”从广州机场下来,走了一天一夜,星夜兼程,才赶到批发市场外围,我勾头望去,果然是密林从生,绿化氛围很好,王老拿出柴刀,在前方领路,我与小陈垫后,向导走在最先,四人一行,踏入了神秘的广州市自行车批发市场旧址。首先进入眼帘的,是硕大的自行车销售厂房,原本这里摆满了各种款型的自行车,商家鳞次栉比,如今却只剩一人高的蒿草与叫不出名字的怪藤,我四人小心翼翼,忽然听得草中悉悉索索。“嘘。”向导早年修自行车,食指受伤残缺,只得以中指封唇,姿势略显浮夸。王老不愧是老探险队员了,一个星步上前,柴刀挥舞,草叶刷刷落下,便有一阵男女尖叫之声,一对裸体男女,窜出草丛,赤身跑了。“不要怕,这是我国特有的野炮男女,喜欢在草丛,山头等地交合,是一种无害的野生动物。”我不禁佩服王老的学识,心中暗暗竖起了大拇指。随后,我三人深入批发市场,越往前,天光越暗,抬起头,密林繁茂,头顶的厂房大门遮蔽了日光。忽然领先的向导停下脚步,抬手噤声,我一干人等伏地弯腰,只觉周围都是风声,有些空灵。“看。”顺着向导中指,我看去,数片草叶齐齐左右分开,在那一片翠绿与斑驳的水泥残骸之中,有什么东西正在缓缓出来,发出吱呀声响。“我操。”竟是一辆凤凰牌自行车。3我众人正要欢呼,却觉得后脑冰凉,回身一看,正对着枪口。密林中走来树十个全副武装的男女,强光手电照在我的天灵盖上。“是盗链者。”那领头的自称强子,举手投足,俨然老手,手中一把紫金插锁,乃是捕杀自行车的利器。“你们想干什么?”“不干什么,你们是老专家,有钱大家赚,带路吧。”看来这伙盗链者,是希望我们带路,去向自行车墓地,王老义正言辞,表示自行车是国家保护车辆,我们不能做这种事情。枪响,向导捂着胸口倒在了血泊之中。“卧尼玛,为个自行车你们值得吗?”“值得,一条自行车链条,就能送我们去美利坚。””强子嘴角冷峻,直直盯着我们,像老虎,我和王老别无选择,双手投降。“想要找到墓地,就得跟着这辆凤凰牌自行车,如果我看得没错,这辆车通体破损,后胎已爆,铃铛残缺,行驶起来,吱呀作响,想来已有十年的寿命,确实是往墓地去的不假。”众人旋即上路,那一伙人,个个手里拿着自行车锁,老虎钳和气筒,都是对付自行车的武器,看来是下足了血本。也不知过了多少天,我们尾随这辆凤凰牌自行车,在批发市场的密林里徘徊,随着探险的深入,周围草木越发繁茂,白天几乎和夜晚无二,我不禁有些担心。就在最后一天,所有人精疲力尽之时,那台凤凰牌残缺的铃铛忽然叮叮作响。“到了!”眼前出现一片深谷,王老掏出手帕,擦了擦泪,快步跟上,奈何脚下一滑。“小心!”王老滚下了谷底,瞬时没了声音。4等我们抵达谷底的时候,王老捂着腿伤,正在地上喘气,我忙扶起王老。“领导,你怎么样?”“克芳啊,你看。”王老抬手指去,我回身,看到了毕生难忘的景象。一排排的自行车,永久,凤凰,吉安特,甚至还有国外的DAHON,Trek与Huffy,错落有致的停留在一起,他们彼此品牌不同,但唯一不变的,是他们年久失修的车身,有的没有铃铛,有的挂着早被撬开的地锁,有的,干脆连笼头也没了,许多或长或短的自行车链条堂而皇之的裸露在外。在盗链者眼里,这些都是白花花的美金。我抬起头,头顶是一片青蓝色的顶棚,忽然觉得这场景十分熟悉。“王老,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大的自行车棚。”王老点头,是啊,自行车棚,是自行车们夜晚安睡的洞穴,生前如此,死后如斯,这自行车墓地就是个巨大的车棚,也在清理之中。我们看去,见方才那辆凤凰牌自行车找到了自己的空位,铃铛发出最后的悲鸣,链条咯咯转动,终于,身子一歪,倒了下去。车之将死,其铃也善啊。“哈哈哈哈,终于啊!”强子大笑,手下人飞奔向一具具自行车残骸前,从包里摸出一把老虎钳,三下五除二,剪开自行车钢丝,伸手一扯,一条条油渍未干的链条就拿在了手中,场面血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自行车不会放过你们的!”王老忍着伤痛大吼。“谢谢,你们的任务完成了。”强子举起冰冷的手枪,直指我与王老,看来探险队的生命,到此为止了。说时迟那时快,忽然一阵铃声大作,数十辆自行车从草丛中冲了出来!看见自己神圣的墓地被侵扰,自行车们愤怒了,当先一辆二八大杠,通体墨绿,看来是一辆邮政自行车,不消说,具有丰富的行驶经验,自然是他们的车王。车王虽然老迈,但仗着车身高大,竟然后胎使劲儿,飞了起来,强子哪见过如此愤怒的自行车,慌乱中连开数枪,自行车链条中弹,一阵金属鸣响,车油涌出,二八大杠扑腾了几下,死了。“我操。”我大呼,拔出秋裤里藏好的折刀,扑向强子,趁其不备,一刀扎在他大腿上,这把刀常年藏在我的秋裤中,削铁如泥,顷刻间,强子大叫一声,跪了下来。就在此时,从四面八方涌来了不少山地自行车,向强子等人扑去,这些年老的自行车,发出最后的怒吼,用钢丝,用笼头,用车轱辘和脚踏子,攻击着这些不速之客,后者惨叫连连。“王老,跑吧!”我趁机搀扶王老。王老摆摆手,原来刚才一跌,一块儿尖锐石块刺破了王老的脊椎,他已经站不起来了。“克芳啊,我活够了,我研究了一辈子自行车,死了埋在自行车墓地里,我很开心。”“领导!”我泣不成声。“答应我,出去以后,不要告诉别人这里的秘密,人心难测啊!”我点点头,逃离了现场,只觉身后无数自行车铃铛作响,枪声齐鸣,最终,没有了声音。5“克芳啊,王老的死,我们很难过。”所长拍了拍的肩头,葬礼上,由于找不到王老的尸体,我们选择在棺材里放进一辆永久自行车。众人肃穆,忽然,所长偷偷塞给我一份报告。“你看看吧,这是你下一个任务。”我打开,不觉心头一震,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天,王老最后矍铄的目光,是的,国家又需要我们了。《811工程提案,论电动车在我国的大型墓葬群》链条在转,铃铛在响,骑车人的心,永远飞扬。完
上中学时,我好几次故意路过那家商店,就为看他一眼,店铺临街,店门口的形状是长方形,店内常年不开灯,像个仓库,店门口有不少台阶。望了他一眼,再一眼,一眼比一眼醉人,我就买了他,骑在他身上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个少年。那时校园最威风的事,是有穿着T恤的少年,载着长发女同学,女同学笑起来像高圆圆,少年不用像谁,一抹斜刘海耷拉在额头,骑车的时候在前面使劲颠。据说这样能让再害羞的女同学,都能抱住少年的腰,抱住了,革命就成功了一半。前面的路有点抖,喂你抱紧一点啊。凌乱的少女捂着裙子,脸上是又痛苦又带笑的表情,很难琢磨她在想什么,因为男同学这么颠过我一次,我还没来得及体会那种又痛苦又带笑的表情,我就掉了下去,四仰八叉,我觉得他是故意为之,因为我不像高圆圆。总之我买了自行车,即使没有人愿意载我,我骑在他身上,走几步,摩擦摩擦,再蹬上来,转一圈,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家这个四方古城,到处都是草原。我骑上他拍了李雷的后脑勺,李雷的后脑勺太鼓,斡旋偏低,看着很碍眼,我曾说李雷,你让我拍拍吧,拍拍就下去了,李雷说滚蛋,他不让,现在他得知道,碍眼的东西我们要捣乱,要反动,要让他懂,不服气是要吃巴掌的。我骑上他去追小红的背影,小红爱穿裙子,我喜欢的男同学,好像喜欢她,因为做完早操后黑板上就有人写了她的名字,歪歪斜斜的,我一看就是他的字,这不怪他,小红太像高圆圆,所以我看到小红就来气,现在我飞速地从她身边踏过去,小红的裙底,春光无限。再后来,我们的故事很平凡,他已熟悉我的汗,成了我胯下的指环。我骑上他去追夜色,行人两三,古墙青瓦,高考前的夜晚都像深渊,路人啤酒烤串砰地叮当响,我穿过黑夜,穿过泔水,又穿过一道又一道霓虹,七彩的灯光在我身上流转,我不知道高考后的世界有没有这些,会不会有七彩光流淌。我骑上他去追时间,爸妈的脸由褶皱变光滑,书柜里的青春读物黄纸转青卷,我的长发齐肩到露耳短,隔壁的男同学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的不是分手是做我女朋友吧。追着追着,家门口的早点还是多放葱花少放盐,他锈了。我知道他追不动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把他搁置在家里的楼底下,也锁着,后来锁上长锈斑了,我解开了,就去读了大学,每次过年回来,他好像更锈了。没有人偷,这么破的一辆车,你把他砸了卖了,拿去回收站处,张师傅笑笑,没蹦一个字,转身就去数他的易拉罐去了。爸妈要我丢了,我不肯,反正楼底也没人放车,我乱扯,锈成一件艺术品,还是挺好看的,90年代的钢铁侠,我们家的装置艺术,名字就叫“不三不四”,就放那吧。我爸妈没有理解我的意思,他们自作主张把他送给了楼下老王,老王有一乖孙,正上幼儿园,老王觉得这车改改还有救,他正好骑着他,送学,老王将他的后座加了一个座,乖孙坐上去,正好卡住,老王又将他的前座加了一个篓,一个铃,这样乖孙坐上去卡住的同时,他还能一路按着铃,去一趟菜场,买些萝卜排骨鲫鱼豆腐。老王笑眯眯的,上车的姿势是老年人的那种姿势,左脚踏上左踏板,右脚平地蹬了几下,一个大飞腿,大屁股坐了上去。每看到这个瞬间,我感觉有些空落落的。曾经炫酷的他,配上我耍酷的上车姿势,那好像叫愚蠢又燃死的青春,如今车到中年,竟也搭配上老气横秋的老王和他吵闹无比的孙儿,这叫什么。一辆跟随了自己五六个年头的自行车,他就是我的武器,我的盔甲,任我还在混沌的时候横冲直撞,我脚下流星,飞速前进,我感觉我不在地平面,在风里,我好像醉了,我应该能飞。虽然我没有体会过,后座上,裙袂扬起,心爱的少年在前面攥着笼头,回望了你一眼,那个时候的醉,心也似在飞,我却像一个少年一样,骑着心爱的单车,在大小巷扫街,做坏事、戏弄同学、比赛、聚会。这种情绪,我比坐在心爱的少年车后,还要感动。就是这样,连自行车也成了代表年少类的一物,你大了,长成了,他就像长在植物外面的茎叶,你簇簇地向上长,他说要剥落自己,你才能长的更高,看地更远。泛黄的那些东西,不仅有车锈,有卷,衬衣裙子,床单上的一块斑,还有回忆。有时你多想带他们一块走。所以我后来有想过找老王要回那辆车,即使爸妈说年底搬家,我们不可能带上他,但是当你看到他爷俩在车上,笑地很开心的时候。有一些东西还是亮了,比如当时我问自己,他搭配上老气横秋的老王和他吵闹无比的孙儿,这叫什么的那个问题。自行车老了会喜欢什么样的归宿?也许是传承。“为什么你会给那辆车取名叫不三不四?”“因为青春的时候,我们拥有过的东西,他们都独一无二。”
放在花园里,上面挂上花花草草,当个花架。
我校每到毕业季,都会有成山的自行车被遗弃在围合。你们可以感受一下图片上的,只是冰山一角。图片上的,只是冰山一角。因为废弃的车子太多,单纯靠学校的那点人完全处理不完。于是我们学校多了一处自行车墓地。。。不过今年机智的校领导发现学生经常吐槽生活区和教学区离得太远,走路要走十多分钟,骑车的话又容易被偷。于是校方将废弃的自行车简单维修了下,重新刷漆,并且在校内开设了几个停放点。将废弃自行车变成了公益自行车。仔细想想,中秋发月饼,校庆发票子,三八给妹子们发毛巾和袜子。为了给单身娃创造机会,每年的返校都定在正月十五前。我校其实还是蛮有情怀的
我以为我错打开豆瓣了(?_?ヾ
擦擦干净,挂起来
不请自来,这个问题我想到06还是07年《萌芽》上一篇文章《马贼》。高中看《萌芽》、《九州》、《奇幻世界》时最喜欢三篇文章之一。以下是转帖,如涉及版权请告知,我会及时删除。附上亚马逊电子书的链接,喜欢请支持作者。马贼
—— 作者:王若虚  我是个大学生,一个负责任的大学生。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所在的这个学校住着一万两千六百八十二个学生,而停在学校各个角落的自行车,则有一万五千五百多辆。好,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那多出来的两千九百多辆自行车该怎么办?  问题的答案是:有我。                       一  你不必费心思去打听我叫什么名字,我可以自己告诉你,我叫骆必达,信不信由你。  但我不会告诉你我现在几年级,哪个学院哪个系哪个专业,住哪栋楼的几零几,或者长得怎么样,因为这一切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是个马贼。  马贼是个极富古典主义色彩的称谓,当然,你也可以按惯例叫我偷车贼,只要别被我听到。  前面你已经知道,我们学校人口繁茂,加上占地面积实在太大,学生上课下课吃饭洗澡无一不要用来代步,除个别抱着走路能减肥的信仰的胖子和一小部分有条件骑助动车的学生。每天早上这些自行车骑士们赶着上课的景象只能让你想到一部电影——《指环王III》。  但是面对早晨这千军万马般的场面,我一点也没有内心波澜壮阔的反应,我唯一考虑的就是,这些人毕业后会把车子带走么?  答案是:十个人里面有三个人不会。  而我则专门偷这些被人遗弃的车子,然后把他们低价转手掉。反正是没人要的车子,我偷起它们时问心无愧,所谓盗亦有道,有道则行天下,也许就是这个意思。  至于怎么判别哪些车属于没人要,说起来简单的有些令人发指。我每天骑着自己的三斯仿山地车慢悠悠地经过校园里那些地处幽静的自行车停放地时,都会看似漫不经心的瞟上几眼——就这几眼,却像牧民检阅自己放养的马一样,能认出哪辆车在哪里已经停了第几天,有没有移动过位置。一般超过一礼拜没动过位子,就说明是被人扔在那里了,只等着我去拿。  我背英语单词的超强记忆力在这里被用上了。   迄今为止我已经拿下不止三十多辆车,却从来没有见过学校方面有任何举动,说明我偷的全是弃车。当然,也有可能其中会有一两辆出现失误,但是我拿的这二十辆车里没有一辆不是式样陈旧布满灰尘,就算有失主,也不会当回事情,更不会报案。唯一对这点颇有微词的倒是收我车的那个外地人,但我立场坚定,从来不对新车和有主人的车子下手,即使是那次在女生食堂边上发现一辆人家粗心大意忘了上锁的九成新的捷安特女车,也没有顺手牵羊。  我不是好人,但我有我的原则,马贼的原则。           
 二  待在大学的两年里我只看到过一个同行。  那天上午我骑着自己的三斯和另一个骑车的男生在报告厅大楼西面的马路上撞在了一起,似乎我们两个都在走神。好在人和车都没什么事情,那个男生很客气的讲了句不好意思,我也讲了句对不起,就各自走了。整个过程大概不到二十秒钟,但我记住了他骑的那辆银白色捷安特跑车,市价大约一千多,是辆好车。  无巧不成书,当天夜里我推着一辆满是灰尘肮里肮脏又憋着轮胎的永久城市车到学校北门外面的自行车摊头上给车打气,结果发觉他也在摊头上给一辆和我手里的车差不多气质的杂牌女车后轮打气。  我相信我们眼光相撞的那五秒钟里脑筋都转得飞快,然后心照不宣地笑笑,像两个偶遇的老熟人一样,点点头,互相打量了对方手里的车子一眼。  能想到做这种马贼勾当的人都不是笨蛋,一万两千六百八十二个学生里只出了我们这两个马贼,又会在相同的时间短选择相同特征的车子下手,又到相同的校外车摊打气来掩人耳目,不能不说是种心意相通,不由有些惺惺相惜。  他打完气,把气嘴递给我,又拿出一个五角的硬币扔到车摊上那个补胎用的清水盆子里,跟老板指指我,讲了句一起的,便不再多说一句话,也不再多看我一眼,独自骑上车往学校东门方向走了。  和他相反,我则习惯把我拿来的车停到西门附近用自己带来的环形锁锁好,然后在已成惯例的每个礼拜三晚上八点半再到那里跟收车的人见面。那个收车人是我在附近的自行车交易市场结识的,年轻人,话不多,出价也不高,但我从不计较。  我打完气,却没有想过要去追上他。  也许马贼就像豹子,习惯了独自行动,也没有互相加深了解的必要,因为那样反而会更危险,毕竟这是见不得光的事情。  但反过来想想,没有我们,就像草原上没有了食腐的秃鹫,大地上没有了清粪的黑甲虫,这些自行车的尸体便会在各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慢慢变为一推废铜烂铁。人们制造了它们,使用了它们,最后丢弃它们,不能不说是另一种形式上的犯罪。  听上去有点像狡辩?也许吧。                      三  马贼的世界总是孤独的,加上我本就不是个爱说话的人,所以哪怕我是一个大学生,哪怕我有三个室友。不过我的室友们并不孤独,各有各的女友,她们分别叫魔兽、魔兽世界和街头篮球。这三位把他们成天搞得五迷三道的,乐不思蜀,一律过着白天睡觉晚上泡网吧的生活。  所以比起那些不孤独的人,我有着更加自由的空间,这对马贼来讲未必是件坏事。  我在这所学校唯一比较谈得来的朋友叫陈镇,和我一届,是学机械自动化的,可惜直到现在他连最简单的把自行车脱位的链条复位回去都做不到。  陈镇不知道我是马贼,也许他这一辈子接触到的最大罪恶只是买到质量不好的盗版电影碟。  我和陈镇会认识纯属偶然,只因为当初我们在学校的大一新生QQ群里叫同一个名字。由于学的专业不一样,直到大学第二年我们才有机会上同一门课——社会学概论,是全校的公共基础课。  在那堂课上我第二次看见简若宁。  简若宁真名不叫简若宁,这只是我随便给她起的称呼,因为我不知道她叫什么,我只是觉得简若宁这个名字很好听,很配她的气质和脸形。有时候我反倒不想知道她的真名,生怕万一名字和气质的相去十万八千里破碎我大学里唯一的美好梦幻。  是的,谁说马贼不可以有喜欢的人。  我第一次看见简若宁是在大一的十二月,而那天晚上又对我意义非凡——那是我第一次开始自己的马贼生涯。在那之前我暗中仔细观察了足有一个月来作可行性分析,又精心策划了一礼拜,祷告上帝十六次,拜佛二十三次,然后用最简易的丁字刀在三秒钟里弄坏了那辆五成新的城市车的锁心。  从东门那里回来后我发现整个人的后背都湿透了,粘住了一层衬衫。也就在路过图书馆后满那片大草坪回寝室的时候我看见了独自蹲在草坪边上的简若宁,她正拿着鱼片干在喂猫,并伴随着猫咪心满意足的喵喵声发出银铃般的轻笑声。  那片草地倒是常有野猫出没,我之前后之后也看过无数滥发慈悲心肠的女生拿着零食去喂它们,但唯独简若宁的脸和声音被我死死记在了脑海里,忘也忘不掉。  我说过,我记忆力很好。  然而在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直到九个月后在这堂新学期的社会学概论课上。  我也说过,我们学校实在太大,人也实在太多。  陈镇不懂得含蓄,上课的时候指着坐在第一排的简若宁的背影道,你看,美女。  不知为什么我偏要装作不在乎,撇撇嘴,讲,看多了,不稀奇的。             四  大学的生活里,我的生命中称得上留下痕迹的只有三个人:陈镇,简若宁,还有那个同行。可惜,这三个人里面却有两个的名字我是不知道,这也许就是马贼的代价。  他们三个唯一一次出现在一起,是那年的圣诞节。  原本以为大学的第二个圣诞节会和第一个圣诞节一样无趣,我甚至还准备再到校园各处去遛遛,看能不能再拿辆小车什么的,陈镇忽然打电话给我,问我去不去学生会在艺术中心舞厅办的圣诞晚会。自从进大学我还没参加过任何大规模的娱乐活动,却鬼使神差了一下,讲,我去。  说是晚会,其实就是个比较大的派对,做做游戏,再歌舞助兴什么的。当中我和陈镇去了次厕所的功夫,回来就看见简若宁坐在舞池中央的高脚凳上拿着话筒在唱侯湘婷的《暧昧》,那个看着猫咪吃鱼干而轻笑的悦耳声音在耳边熟悉的响起:  “我心中延续和你的情感  有一种暧昧的美满  忘记了思念的负担  听不见你们相爱近况  我自私延续心中的期盼  有一种暧昧的晴朗  站在这城市某一端  寂寞和爱像浮云  聚又散”  在众人静静沉醉于歌声的同时我则在暗自埋怨因为膀胱的不争气再度错失知道她名字的机会。  上次则是社会学概论课趁她去厕所的空当想路过她的桌子看一眼她的课本,未曾想那课本被她同学的一本杂志给盖住了,功亏一篑。我唯一能知道的就是她平时骑一辆粉红色的捷安特女车上下课。  陈镇从洗手间回来,看着简若宁惊呼:社概课的美女!要是认识她就好了。  我讲那是不可能的:一是因为凭我对陈镇的了解,他虽然为人老实性格好,但向来有色无胆;二是因为简若宁一曲刚尽,就有一个帅气的男生抱着鲜花上去献给她,然后抱着她走下台。  估计当时场内至少有好几个陈镇在唉声叹气。  我则在将目光故意从简若宁身上搬开的同时,看见了自己的那个同行。他显然也看到了我,或者也许早就看到了我。他颇有意味地冲我笑笑,起身带着一个女生离开座位朝艺术中心的门口走去。  我忽然感到好奇,便找了个借口离开陈镇,跟着他们来到外面。艺术中心的门口正好停着两排自行车,都是来玩的学生的。他像没看见我似的,留下女生在一边,径自走向其中一辆车,从裤袋里掏出什么东西打开了车锁。  那不是他原本骑的跑车,而是价格便宜许多的城市车。但他开锁的时候我看得分明,不是丁字刀,而是正宗的自行车钥匙——看来他换车了。  至于他换车的理由,看看此刻坐在他车后座上那个妆画得有点夸张但衣着价格显然不菲的女友,我还是猜出来几分的。  男生对着站在台阶上的我又微微点了下头,脚一使力,车子便消失在黑暗之中。             五  同样是马贼,他做这个的理由看来和我不一样。他是为钱和他的女朋友,我为了什么呢?  我找不到答案,也许只是为了好玩。  我是个喜欢车子的人,我的三斯仿山地车陪了我五年半,比我所知道的所有情侣待在一起的时间要长很多。  我想自己偷车的唯一比较冠冕堂皇的理由,只是看着那些车子丢在那里慢慢坏掉会觉得很可惜,因为人们总是那么自私和不负责任,好端端的车子就这样扔在车棚或者什么阴暗角落里,让灰尘蒙住它们本来闪亮的光泽,让铁锈摧毁它们曾经旋转不息的双脚。  也许它们从来就不是什么价格不菲的好马,但它们也有渴望奔驰的灵魂。  相比之下,我们楼倒有个人每天骑着好马进进出出,他叫劳凯,家里条件似乎不错,所以总是骑着大功率的二轮小摩托在校园里驰骋,并且坐骑总是常换常新。  不用作猜测我也知道他其实究竟是干什么的。马贼有马贼的思维,也有马贼的经验和直觉。  但这不是我诟病他的原因,马贼不喜欢被人干涉,也不喜欢干涉别人。  问题的关键在于,劳凯就是那天献花给简若宁的男生。  一个每礼拜都会换辆车的男人对于女人的忠诚度是很值得令人质疑的,哪怕他是个车贩子。  有时候简若宁会到我们楼下找劳凯,似乎是因为内敛,总是站在楼门斜对过的小草地边上,两只手拎着小包,脚尖悬空在水泥路沿上,一点一点的,头也很低,从来都不敢正眼抬头看从我们楼里出来的其他男生,和舞台上判若两人。  只有一次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把头抬起来,把目光停留在楼里出来的一个男生的脸上。那个男生叫骆必达,长相平平,全无特质,却是个马贼。  马贼面无表情地骑着车和她擦身而过,就像作案时和那些华丽高级的避震山地或公路跑车而身而过一样,心里默念那句“Something doesn`t belong to you.”,并且相信她在自己经过时又会垂下眼帘,继续等待自己真正在等待的人。  对于简若宁我唯一的非分举动是那次偷车。因为连着有两次我没看见她骑着自己那辆自行车来上社概课,全是步行,便心生疑惑。  后来碰巧有一天晚上我在图书馆东面那个僻静无人的停车区看见一个女生在停一辆粉红色的捷安特女车。   在我的眼里一辆被用过的车就像一个人的脸,有很多独特的细小特征可以用来辨认。等那个女生离开后我上去检查过了,就是简若宁那辆车无疑,只是换了把新锁。  那是我唯一一次偷一辆有主人的车,两秒钟内丁字刀就破坏了那把新锁。  我把车推到老地方的校外车摊,换了把结实的新锁,又特地加了根环形锁。但和以往不同,我没有把它放到学校东门那里,而是直接停到了简若宁她们寝室楼下,然后把两把锁的钥匙放到了车前筐里垫着的广告纸下面。  这是马贼的方式。  第三天上社概课的时候我看见简若宁终于又骑着这辆车来上课。问题是,又过了两天,我无意中听到我的室友说起这样一则奇闻:我们学校有个女生把她的自行车借给以前的高中同学,结果一天夜里那车被偷了,但第二天早上却又出现在那个女生的寝室楼下,而且还换过了新锁,钥匙就放在车筐里,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六  那个学期快结束的时候,有了三个新消息。  一是我去加拿大读书的事情快办妥了;  二是简若宁失恋了;  三是我的同行落网了。  同行是因为向一辆崭新的禧玛诺公路跑车下手时被当场抓住的,地点是在晚自修教学楼的外面。我听到这则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事发过后第二天,那时我才知道他的名字叫于世,居然还是他们那栋寝室楼的副楼长。  我比那些对这则消息议论纷纷的大多数人都要了解于世为什么会做马贼,也清楚他为什么会被抓住。他显然已经不满足一辆辆破旧自行车带来的小利益,而是听从了收车人的怂恿,向那些好车下手。  柿子拣软的捏,车子捡旧的偷。忘记这一点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不再是个合格的马贼,所以他就会得到应有的下场。  我自己的生活却依旧平静,好像完全是个局外人。  也差不多就在那个时候,简若宁不再出现在我们楼下,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装束很嬉哈风格的女孩子,站在楼下等劳凯用大功率的哈桑二轮摩托载她出去玩。  与之相对应的是,那几天的社会学概论课简若宁都没有来上。  “幸好老师没点名。”陈镇也发现这件事情后这样补充道。他真是个单纯的人,大学生活里除了机械工业课本、男生食堂的炸鸡腿、F1和盗版电影之外,只有一个叫骆必达的性格内向乖张的男生。  陈镇也是这所学校里第一个知道我要出国的人。我也只跟他说过我妈那支里就那么一个亲妹妹,而这个亲妹妹偏偏没有生孩子的功能,现在在加拿大混得不错,所以很早就要我过去念书。  我等简若宁分手等了一个月终于等到了,但同时我也要离开了。  马贼的报应。            七   我在学校待的倒数第二天,那个星期三晚上,做了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是我寄出去了一盒DV的录影带,收件人是学校的保安处。带子的内容是劳凯在学校南门小草坪那里怎么和学生做黑车买卖的,他生意兴隆,当时转手掉两台车。而我借的那台DV质量很好,可以拍得很远,在夜里也能把劳凯的脸拍得很清楚。  和影带一道寄去的还有劳凯的寝室地址。  本来我并不准备为难他,但是有一天晚上我碰巧看见劳凯在学校南门外面的小饭店门口当着一个女生的面给了于世两个耳光,而那个女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于世的前女友,也是现在取代那个嬉哈女孩站在我们楼下等劳凯的人。  那时的于世已经被学校开除,早已没有我前两次见他时的自信和机灵。他被高大的劳凯打倒在地,那个女孩则高傲地别过脸去,跟着劳凯骑上那辆蓝色的HONGDA扬长而去。  我不是正义的化身,我只是个马贼。  但马贼有自己执行正义的方式。  第二件事情是我把我那辆三斯仿山地推到东门那里,跟那个收车人讲我要走了,然后把自己的坐骑卖给了他,价钱是三块钱。  我讲了三遍三块钱,因为那个收车人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我有史以来卖给他的最低价。  用这三块钱我在东门外的公共投币电话亭给简若宁的寝室打了个电话。  我那天问办圣诞节晚会的学生会干部打听简若宁,他们说只是朋友介绍来助场的,忘了名字,担有寝室电话号码。  电话就是简若宁本人接的,我听过她唱歌,认得出她的声音。我说你好,我想你应该不认识我,我就是那个偷过你自行车的人。  简若宁沉默了一会儿,却问了一个有些顽固又有些笨的问题:“你究竟是谁呵?!”  我说你真的不认识我,我只是好心办坏事,明天我就要走了,走之前特别跟你道个别。简若宁那边又寂静了好一会儿,但却没有挂电话,其间我加投了一枚硬币。最后她忽然口气温和地问我: “我能见你一面吗?”             八  我在学校的最后一天,在北门外面的那个车摊买了两把环形锁。   我把第一把锁给了当初令于世落网的那辆禧玛诺跑车,那真的是一辆很亮眼很好的车,价格不菲,在古代肯定属于千里马。其实我很早就认识了它,甚至知道他的主人住哪栋楼,但从来没想过要下手。他的主人自从于世事件后就格外小心,给车上了四把各个类型的锁。   我在他们楼下的车棚里找到了它,拿环形锁把它和车棚立柱锁到一起,整个过程不消一秒钟,锁的钥匙则被我扔到了附近的花坛里。   我现在才发现,其实上锁可以比撬锁快很多。   第二把锁用在教学楼那里。我在教学楼的底下车库里找到了陈镇的那辆凤凰牌城市车,感谢上天它停得离简若宁的女车很近,不必我搬出很远就能将两辆车子靠一起,然后将它们的前轮锁在一道。   十二分三十九秒后,这学期的倒数第三堂社会学概论课下课。   学校里的树很少,就像真正的适合骑兵流动作战的大平原,所以我只能站在旁边那栋教学楼的阴影里面,静静的看着十五分钟后陈镇狼狈而又拼了老命的架着两辆自行车的车头,简若宁则在后面负责推着后轮,二人二车缓缓前行,还不断做着交流,四周则是下课学生川流不息的自行车车河,整体上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学校里最近的自行车摊距离这里有十五分钟左右的步行距离,我相信在这十五分钟里,很多事情都会发生。   前一天晚上我没有答应和简若宁见面,因为已经没有必要。   但在挂电话之前我问了她最后一个问题:   “走之前,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她犹豫了一下,讲,我叫骆英纷,骆驼的骆,英雄的英,缤纷的纷。   骆英纷,落英缤纷,美丽极了的名字,而且和我一个姓氏,真巧。   “你呢,你叫什么名字?”她反问我。   我缓缓叹口气,说,谢谢你的名字,我走了,再见。   然后挂断了电话。   看着陈镇和简若宁,不,骆英纷的身影渐渐被车海所埋没,我慢慢走出自己藏身观察的阴暗处,手里握着的那串环形锁的钥匙轻轻的发出金属质特有的清脆碰撞声音。   当初刚进大学的时候,学生会搞过一个很无聊但规模浩大的寻找你同名或者同姓的伙伴的活动,那时室友还们没有被网络游戏所污染,讨论着要不要参加。我对此嗤之以鼻,没有产生任何兴趣,相反开始研究起了自行车。   后来参加了那个活动的室友说活动里姓骆的只有一个女孩子,和我们一届,长得不错,歌也唱得好,我不去真是可惜了。我当时的反应是,他无非是想编个人出来让我后悔罢了,真是小孩子气。   我转身向学校正门口方向走去,很多的学生和很多的自行车在我身边擦肩而过,像多彩又快活的鲤鱼潮,谁都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就像当初我四处观察角落里的旧车一样。   快走到大门口的喷水池这里,我看到一个男孩用自行车的后坐载着一个穿裙子的女孩子从校外慢慢悠悠地骑进来。两人显然还是大一新生,脸上还带着刚走出中学校门后残留的青涩。   这个学校,再也没有马贼了。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和我擦身而过,然后停住步子,却没有回头,只是右手轻轻一松,那串此刻背负着重要使命的环形锁的钥匙连同那把陪了我快两年的丁字开锁刀,一起陌声沉入了那个清澈的喷水池,最后安静的躺在了池底,像两块微型的金属墓碑,宣告了最后一个马贼的孤独离去。
这个问题很情怀,我也情怀一下,缅怀一下我生命里那些个自行车。1990年,我四岁,人生中第一辆自行车,金狮牌童车,当时混得不错的父亲去金狮样品陈列室拿的。后车轮两边还有辅轮,防止摔倒。父亲把车带回来那一天,从后面扶着我在家附近骑了三圈。一周后,我就会骑了,然后,两个辅轮自然拆掉了。父亲扶着我教我学车的记忆,是童年里最美的片段。2009年,大学毕业,当了农村干部。上班第一天,在老村官带领下,去镇子上的车行买自行车。两个小伙伴200块买了辆普普通通的,我花了400买了辆凤凰。从此风里来雨里去,农村干部的生活就此展开。无比爱惜我的这部座驾,每天从村里回到镇上,都把她停在镇上的地下车库里,每个月都擦擦,定期给她上油,自行车这种东西,你对她好,她也对你好,我这辆凤凰,几年里从来没有掉过链子,骑起来非常轻快,就那么带着风,在鱼米之乡的乡间小路,歌唱着我的青春。相比之下,同事那两辆车轮变形,钢架锈蚀……有的时候老牌子确实有它贵的道理。很遗憾,天有不测风云,13年,这辆车不知道被谁骑走了(因为我的车就放在单位地下车库,而且比起同事们的更好骑,但凡几步路的近处,同事会借去买菜办事什么的,我干脆就不锁了)。希望后面的主人能像我一样爱惜她。
不会写故事,回答点实际的——改造成装饰品摆放在家里纪念青春 (以下图片均来自网络,侵删)这是改造的工艺品: 如果觉得难度太大有简单实用的改法:比如改成桌子或者大托盘:再比如改成放置厨具的架子:或者表:改成椅子也不错:或者放在花园里:(现在这种车连卖废品都买不了几个钱,自己的青春还是自己收藏吧)
忘记她。忘记她。还记得那年冬天,在土门和她第一次相遇。 那年冬天很冷,地上铺满了前夜的积雪,久久不能融化,踩在上面发出嘎兹的响声,看样子还结冰了,室友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选择在这么一个糟糕的天气去买车。于是乎我们两个人漫步在雪地上,他妈的竟然还想牵我的手!天也灰蒙蒙的,西安的冬天总是这么肃杀,同时陪伴着个基佬一同走在路上,那种场景让人有种绝望在心头蔓延。我原本只是陪伴而行,一边感叹天气的糟糕,一边行走在土门的大道上,左右打量着身边两旁的车。我迎着寒风,望着迎面走来的行人,打着哈欠,不耐烦的向前走着,期待着能在路上看到几个美女来缓解下我被室友恶心到的心情。不经意的一瞥,绝度是惊鸿一瞥!
“是~谁~在敲打我窗”在车群中多看了她一眼,便再也忘不了她倩丽的身影。室友喊我往前走,我呆呆的站立不前,若有所失的样子,呆滞的从牛仔裤背后的口袋掏出空空的钱包,又看了看前面膀大腰圆的室友。“这逼绝对有钱!”我心想,顺带着拽住了他,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你对我笑什么……难道你是……”室友看见的我的笑容之后露出一副娇羞的表情。 “其实,我对你也是有……”他话没说完,我就堵住了他的嘴。“三百块钱有吧?借我,别和我说你没钱哦,没钱来买个锤子的自行车。”“三百块不是问题,只要你……”我没等他说完,从他口袋里顺出了他那鼓鼓的钱包,抽出三张红老头。“下个学期还你,相信我会还的。”我拿了钱径直走向那车摊。“你上个学期就是这么说的!”留下胖子一人独自嘟囔着嘴,喃喃着。我一步步走向她,她的身影也逐渐变得清晰,讲究的蓝色烤漆,工业设计的三脚架,被特意拆去的挡泥板,还有那极有质感的螺纹手柄,以及那个3X10档的概念化的变速器,我耳边逐渐响起了一首歌“你说她为人称道的美丽,不及她第一次遇见你”缓了缓神,一个三十来岁,中等身材,尖下巴,秃顶,眼中露出狡黠的目光的男人向我走来。“这么帅哥好眼力啊,这辆车上午才到,抢手货呢,喜欢的话你说个价,好商量。”说完,痴痴的笑着,但是怎么都掩盖不了他奸商般的外貌。“三百,我就带了这么多。”“三百?这价也太低了,您看这可是UCG的啊,上午刚到的,怎么也不止这价啊。”“什么UCG,听都没听过,这不像新车,偷来的吧。”其实我了解的很。“这话你可别乱说,我们这可是正经买卖,不买你别处看去,别耽误我做生意。”一听没钱,立马翻脸。“这车真有这么好?那要不这样,我朋友正好在前头,我喊他过来问他借点,您说个实诚价。”我脑子一转突然想到一计。“那你确定买吗,那一口价2000,这原价至少得7000多呢。”“行,那这三百先给你做押金,可别盘给别人了。”“是是,那你放心,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一个信字,骗不了你。”我冲着前面大声嚷,叫胖子过来,胖子听到我的声音往我这走,我向他做了个手势,他立马就懂了,那老板迎上去接待,我立马骑上车,翻身扭头就开始飞奔,这边卖贼车多半有黑道背景,得赶紧跑。胖子那边。那奸商看我扭头骑车跑了,立马死死的拽住胖子,可胖子是个体重两百斤往上的大汉,丝毫不怵他。“你他妈拽着我干嘛!”“你他妈的合伙骗老子,你不打听打听我是在哪混的!”奸商穷凶极恶,声音一嚷立马就有人围了上来。“放你妈的屁,那个人他妈的不是你伙计吗,刚还问我要不要车。”胖子道。“你以为我和他合伙骗你?我傻吧,我不跑还在这儿,土门这儿什么情况我不知道,在这敢玩这花样?”那奸商听完之后还信以为真,胖子的表现绝对够拿三个小金人,看着虎背熊腰的胖子,奸商只能悻悻的走开。回到我这边。二十分钟的飞奔,我确定是没人追上我了。我下了车,慢慢的推着她,向先缓缓的行走,经过这二十分钟的骑行,我在这冬日汗流浃背,两腮通红。我深深的吸了口气,心里感受到一种难以形容的宁静,雪又开始下了,我独自一人一车漫步在大道上,伴随着晶莹剔透的雪花,看了看身边的她,感觉这一切都值了。 不知道走了多久,反正我已经是银装素裹的到了北雷,我小心翼翼的帮她擦拭掉厚厚的积雪,路过校门,门房李大爷冲着我打了个招呼“这是买车去了?” “算是吧。”我苦笑道,心里打量着等会把她安置到哪去。 我走过李大爷的身旁,他突然一把拽住了我,凑到我耳边“你就没感觉哪不对劲吗?”他狐疑的看着我,眼里流露出奸诈的神情,突然又想到李大爷年轻的时候好像是干刑侦的,后来因伤被调来做保安,难不成他看出来了我这车是偷来的?
我心里直哆嗦,这要被学校发现说不定是要开除的,李大爷该不会难为我吧。我颤颤巍巍的从另一个口袋里拿出来一包软中华,就这还是上次在老师办公室里顺出来的,递到大爷手里。
”大爷,你说我也没什么孝敬您的,这包中华您就收下吧,看在咱们平常的关系上,饶我一次吧。“
大爷突然哈哈大笑,和我四目相对,瞪的我无处适从,然后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说道:“傻小子,是不是又在外面骗了哪个姑娘啊。哈哈哈,你自己看看你背后!”
我转过身来,看了看后面,除了鹅毛般的大雪和凄凉的大门什么也没看到,心里突然一颤,难不成李大爷还能通灵?看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跟着我?
“大爷,您指个明路行不行,我知道您是高人,我真没明白您的意思。”我真是被吓的够呛。
“难道你没发现你背后一身的泥吗?”大爷迟疑的说道。
擦!没有挡泥板!!!!!!!!!
我把车推回了宿舍,找了一个车子比较密集的地方,塞了进去,因为没有锁,我特意把她放在最里面,希望别被人发现。我拖着疲惫的身子爬上了六楼,心里想着为什么这车没有挡泥板,想想自己的背后那个狼狈样,就觉得好生郁闷。不过还好今天是周末,没什么人,要是被女神看到我这样子还得了。
“这是从哪回来啊,怎么大雪天还在外面乱跑啊。”
说曹操,曹操到……
“啊,我是陪胖子买车去了,嘿嘿。我也不知道那货怎么挑了个这种日子过去。”我顿时尴尬的不知道什么好了,呼吸加快,脸涨的通红,不敢看着女神的脸。
“骗谁呢,胖子不都已经回来吗。”碧颖皱着眉头,假装着生气的指向另一边。
没想到胖子已经到了,他站在门口,还满脸淫笑的对我招了招手。“你怎么就回来了?”我一脸震惊的看着胖子。 “打车,那辆车你要分我多少钱……“我立马把他推进门去,以防他说漏嘴,我转过身来面对着碧颖,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洋装,戴着一顶俏皮的棕色画家帽,系着一条她男友送过她的围巾,穿着一双可爱的雪地靴,她嘟囔着嘴看着我。 ”下周要不要一起去滑雪啊?我男朋友下周末来看我,一起来玩吧。“看着她深邃的眼睛我一时竟呆住了。 “好……好……”话刚说出口,我发现不对头,我这不是过去当电灯泡吗? “那一言为定哦!你要不来,我肯定记恨你一辈子!”说完她做了个鬼脸就离开了。
我目送她消逝的身影,又再一次摸了摸空空的口袋。
“滑个哪门子的雪啊……”一声叹息。 我叫田空,你也可以叫我填空,其实我的人生也是这样,一直负责填满别人的空白,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我是个南方人,却没有南方人该有的圆滑,我不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只是个负责填补空白的角色。我并不期待着成为故事的主角,我对一切英雄主义都嗤之以鼻,我只想默默的追寻我自己的幸福,就好像看到碧颖甜美的笑容,就能填补我内心的缺失。对了,我出生在一个商贾之家,儿时还过了一段好日子,后来父母生意失败后就莫名失踪了,我很好奇为什么没有带上我,他们给我留下一套老房子还没有被追债的人发现,我从12岁开始就靠着这套房子的租金活到现在。所以能够一个人存活到现在也挺不容易的,什么坑蒙拐骗,小偷小摸也必定是我的必修课,刚刚那辆车就是我偷来战利品之一。其实你并不能理解我这种人,我既不是一个小混混,也不是个好学生,我只是一个在生存和梦想间挣扎的路人。——————先占个坑,我会把故事讲完,一个和自行车有关的爱情故事——————
归宿?我的自行车丢了。那应该是去年的事,也该丢,崭新的天蓝色,流畅的线条,又碰着我家搬家,搁楼底下没人管,再回去找就丢了。 我妈那辆却还在,支腿有问题,以倾斜四十五度的样子摇摇欲倒,可我知道它不会。 我妈远远的喊「丢了吧?到时候再买,回家吧」 我扭头应了声,并无留恋的离开了。我骑自行车跟学旱冰鞋是一样快的,跨上去就能骑,穿上就能溜,不过玩的太顺当栽了很多回。比较深刻的就是有次在楼底下溜冰(虽然是水泥地,我们也管这叫溜冰),八九点钟正是熊孩子疯的时候,我没学过花样的,可我敌对的小伙伴学过,整个跟大蝴蝶似的转来转去,我在旁边恶狠狠的盯了一段时间,偷师几招开始练,也难怪在楼下教花样的老师没事就撺掇我去学,我只是练了几下,玩的顺溜了就飘乎乎的,冲的太猛没站稳,后脑勺着地整个人就倒了下去,可能是旱冰鞋又重又滑起了缓冲作用吧,我脑袋也没破,也不怎么疼,可总觉得自己傻了一样,躺在那半天才起来,敌对的那伙围过来幸灾乐祸,弄得我脸都丢没了,想我也是三年级的啊,居然在这群一年级的面前丢份了,那之后我再没在下面溜过。我改骑自行车了。我妈的自行车对我而言大了点,不过我妈身板小,我也只是费力一些,骑的还是很痛快的。稍微熟练点就开始追求花样了。单手我擅长,撒开两只手我怎么学也学不好,不过坐在后座伸长手去骑自行车也挺拉风的。再长大点我非逼着我妈坐后面,骑的时候碰到上坡我就不行了。我去小区门口的小卖铺都得把我妈的自行车捎着,作为小区一霸,几乎是我一个人拉扯大骑自行车的风气。而很快,我收到了挑战信。在我上学的路上有一块拆的差不多的楼房,可拆到后来不知怎么的,没人管了,成了废弃的地方。那地方到处都是四方的坑,雨水杂草钢筋积在坑里,坑坑相连的地方是比A4纸宽一点的水泥地,而我们商量来商量去的结果就是骑自行车通过这窄小的地。我那时候真的是天不怕地不怕,拿刀就敢往别人脸上画的那种熊孩子,三两句刺的敌方憋红脸要跟我一决高下。我先冲上去的,只要眼睛死看着前方不往下看,下面骑的就是一条直线,大概也是烧得慌,我骑了一个来回,停在小孩面前,没下车,杵着腿在那。后来路过大妈,毕竟这块地荒废也是荒废,连楼顶都能改造成菜园子的大妈什么干不出来?于是我赢了,反正跟我比的小朋友本来就怕,三两句就被大妈吓得认为自己干了十恶不赦的事,最后不了了之。那以后我骑自行车开始往极端骑了,直到有一次突发奇想,晚上借口下楼玩背着我妈从我家骑到我奶奶家,因为属于乡下了,路坑的特别狠,又没灯,两边是田地还各挖了一道沟,我是没栽沟里,心里还觉得自己挺牛逼,到拐弯的地方没刹住,冲进泥塘子里了,车还好,因为那块树木疯长拦着没掉下来,我整个人就摔进去了,不会游泳,抱着树玩命的喊。现在想起来那种害怕的感觉都忘得差不多了,居然还觉得挺刺激,不过有心没胆了。那之后我没瞎骑过自行车。再说那辆风离来雨里去的自行车,几乎是我妈时尚过的代表。在永久凤凰肆意横行的年代里,一辆不仅漂亮还能变速的外国货捷安特是多么拉风。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93年买的,我爸妈刚谈恋爱的时候,比我还大个四岁。我最后一次见到它,再过一年,我爸妈就离婚了,那些爱啊喜欢啊就跟这自行车一样,哪怕知道在哪,也懒得要。我是觉得挺邪乎的。我妈年轻时明星范儿十足,工作单位也好,对自己花钱也舍得,可搁那个时候花一千块买辆自行车的人到现在给自己买个几百块的衣服都会嫌贵,给我爸买却往上千走,也难怪我爸死活要闹离婚,跟我倒苦水嫌我妈这不好那不好的,指着我妈当着小三面说从来没有爱过云云。我觉得奇怪,翻相册看我妈年轻的照片,像极了眉目更清秀的王祖贤,到了现在这年龄也是出类拔萃的好看,就是头发被我一开理发店的姑姑烫成乡村大妈的样子。我抗议过不好看,可我妈特满意,因为免费。那自行车也特丢人,快二十年了,又旧又破,我骑出去跟同学玩总有些不好意思,撺掇我妈换一个她也不乐意。我没办法啊,幸亏后来上初中高中骑自行车的次数少,但碰到周六周日也得出去玩啊,自行车年龄大了老爱掉链子,我的强迫症又特别另类,非要修好,经常一个下午自暴自弃式的坐在楼下水泥地上修车,一手的黑,修不好就气的牙痒痒,不过修好又特别开心,骑着它出去逛几圈。再到后来这车掉链子频率越来越高,非得我骑的慢条斯理才行,车篓子也因为我骑快了摔倒啊又或者生气了撒气啊而变形了,后轮胎是不管换多少次就是打不足气,不过坐垫倒一直新的不行。就这样,还被偷过一次。但是这自行车的锁甭提多结实,跟自行车一体的,小偷硬生生锯开了,可没想到没钥匙,锯了也没用。我听我妈说有小偷偷这自行车,心里咯噔一下,吓得不行。后来听说没偷走,又觉得这家伙还真不赖啊。直到高中后,早上我看骑我妈自行车去轻轨站也不是办法,我妈也得骑车上班啊,换了单位没那么轻松了。于是我得到了我人生中第一辆自行车,太漂亮的折叠款,我几乎将我所有的空闲时间奉献给它。我妈那车我再也没骑过。直到我搬家了。新家环境太好,推开阳台的窗就能看见湖,我爸把车也换了,三十万的车好像才配这么好的房子。而那些自行车,我的被偷走了,我妈的因为实在是太破旧了,听说一直就在楼底下。后来他们离婚了,才住了一年的房子没还完贷款,所以给我妈,我爸出轨了,却开着车走了。这世界好像一直不公平,尤其对我妈。那辆自行车的归宿大约也就是被当成破烂收走了,可能会回炉重造,怎么折腾怎么来。可我一点感觉也没有,无所谓的,谁管他妈的归宿啊还?我活了才多少年,丢的东西已经数不胜数,哪有那么多作来作去的情怀。不过高兴的是,我妈现在很好,她再也不用为了我和我那个冷血的爸而委曲求全了,漂亮的不行,谈了一个比她小不少,长得又高又帅的男朋友,自己挣的钱都能给自己花了。可我妈不后悔,她从那么远的北方嫁过来,放弃了好工作,甚至我爸这最初的穷小子的学费都是我妈给的,而现在她一个人在没有亲人的城市里,她说她不后悔。「我有什么好后悔的,我最幸福的事,是上天把你给了我」我听这话好肉麻,决定用更肉麻的方式回复她「我爱你」
我爸的自行车是三枪,估计很多老人都听过,他85年结婚的时候买的,他一直骑着,每隔几个月都做次保养,像是他的老朋友一样,擦的锃亮锃亮,一直到去年被偷 骑了28年了 他伤心了好几天,感觉魂丢了一样,本来以为这位我的老哥会有个好的结尾,也许,老自行车留给老人的也许是老的回忆吧
终于是时候搬出我最喜欢的这部作品了,哇哈哈哈哈哈,
他大一时的某个周末,和几个同学坐702公交车去到红星大市场,这个世界那么多城市,城市有那么多自行车店,他却走进了我这家。在遇见我之前,他只在中学时练过一段时间。买下我的那天下午,漫天彩霞,我白蓝色的身子被映的通红,恰如他十八岁的少年脸庞。他带着我,扭扭捏捏,看着前面的同学骑车在夕阳下被拉得长长的影子,渐渐消失在转角处。我的主人,他真的不太会骑单车,稍微有点难度的路面,就不得不下来推着我走。我该跟他一样高兴吗,毕竟我是他的第一辆单车啊!我该窘迫吗,这小子在路上的丑态,丢人丢大发了。回到学校宿舍下的时候,已是弯月挂梢头,这还挺浪漫的,我想,如果有个姑娘坐在我后座的话。那段时间为了练车他也是满拼的。这里的道路很适合我,我的车轮压过学校的每一个角落,图书馆,田径场,教学楼,带着他吃饭睡觉打豆豆。我被锁在碎星桥的栏杆,云影湖的小树,汀香园报刊亭的柱子上。热闹的时候也跟别的单车锁在一起,最孤独的时候,在自己身上锁住自己。很快,我的后座有了女孩,她纯白素净,长发飘飘,笑靥如花,但她不是我的女主人,只算是我的入后座之宾。女孩换了又换,总是那么四个,她们都是他的女同学。我渐渐看出来了,他跟我一样都在渴望着那个能够总是只坐在我的后座的女孩,可是这样的姑娘从来没有出现过。曾经以为车生不过就是这样了,年少时候不切实际的梦,缓缓浸没在时光里。好不容易,大二的国庆节,几个室友决定一起骑行去另外一个城市。他没有带上我,他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身披金甲圣衣,去寻找他的心上人,可我不是他脚下的七彩 祥云。我猜中了开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他经常把我给遗忘了,直到某一天想起来,才满校园的找我。我并没有跟他玩躲猫猫,但他还是找不到。他不再那么需要我了,他一定在想找不到就算了,他有时候更愿意走路,或者是花一块钱坐校园电动车,他也越来越宅,玩游戏,叫外卖。嗯,他真的不需要我了。大三的时候,我被遗忘在东校门的樱花树旁一个月,风吹雨打,生锈了,老化了,偷车贼都不愿为我花撬锁的力气。喔!锁,它也生锈了。好几次,他从我身边一尺的距离路过,都没有把我带走,我想他已经嫌弃我了,或者是认不出我来了,anyway,每一个原因都让我伤心。你问我最喜欢什么样的归宿,我能想到最美好的就是,陪他到天长地久的宇宙尽头,欢喜如大一那年的下午,哪怕他老得只能推着我走。
一说老字就很伤感......那是母亲的自行车,凤凰牌。父母都是农村出身,母亲23岁嫁给父亲,比父亲大一岁。那时父亲家里比较穷,外婆怎么也不同意这门婚事,可是母亲仍然不顾任何人的反对,执意非父亲不嫁!结婚的那天,母亲把她留了7年多的头发卖了,卖了一辆凤凰牌自行车。那一天,没有人出来相送,只有跟母亲关系最好的四姨出来把母亲送到村口,怕外婆责骂,母亲让她早点回去。于是父亲就骑着那辆自行车把母亲从外婆家接了回来,而那辆凤凰牌自行车也是母亲的唯一嫁妆。结婚之后,爷爷嫌父亲太懒,就把他给分家了。他把老家留给了父亲,同时还有4分地和两袋粮食,他跟我二伯住,于是家里几乎所有的家具粮食和土地全都跟爷爷一块去了二伯家。到了冬天家里穷的揭不开锅,就只能问亲戚借吃的,就这样紧巴巴的直到过了一年多之后,家里有了我。父母为我的出生感到高兴,可我却一点也不争气,才出生没几个月就得了大病......从村里的诊所到镇上的诊所再到县医院......把所有的亲戚都借了一个遍......那时候父亲说他看尽了人情冷漠,或许也不是人情冷漠,只是因为穷吧。也是那时候,把人穷怕了!后来我的病渐渐好转,可是临出院前的那天,父亲还是拿不出那一点钱去办出院手续,于是出院前的一天晚上,父亲趁半夜裹了一床被子,把偷偷从医院把握抱回了家。出院之后,父亲就像是突然变了一个人,他拿着母亲从四姨那借的一百块钱,每天早上4点半,骑着那辆凤凰牌自行车就风风火火的去很远的地方批发一些蔬菜,再在附近的村子里卖,一个冬天下来,把四姨的钱给还了,还剩下两百多。过年的时候,家里买了肉,还给我买了新衣服,第二年,父亲又开始卖米,卖枣.......乱七八糟的卖各种东西,逐渐也把欠亲戚那些帐给还了。后来又和村里人合伙卖甑糕,一个冬天赚的和卖菜一年赚的差不多,家里的日子逐渐好转,和外婆关系也慢慢好了。小姨出嫁那天,父母带着我一家人去了,外婆也没说什么,反正就是抱着我串东串西,喜欢的不得了。就这样,春天卖菜,冬天卖甑糕......家里开始买了电视,甚至比村子里大部分人家要早,这令父亲非常得意的。好日子还没够,一天,大姨夫来找父亲,说是带他出去打工。父亲很犹豫,他怕离开母亲,离开我,他舍不得。而母亲态度很坚持,说他一个大男人不能老是守着家,于是她给父亲收拾好行李,就直接把他掀出家门,把门从里面关了。父亲在外面哭,母亲从里面哭。后来父亲就那么走了,母亲便推着那辆凤凰牌自行车,后面带着3岁的我,一路颠簸的去了外婆家。来来回回一个月,一个晚上,我睡的迷迷糊糊。做梦梦见父亲夜里抱我撒尿,第二天醒来,我身边放了一大堆的好吃的,我知道一定是父亲来看我了还给我买了好吃的,我开心的不得了。而我就这样,有时在外婆家,有时在自己家。这样一呆就是两年多,在这期间,我和母亲不知道来来回回外婆家多少回,母亲就那样带着我,用她的凤凰牌自行车。后来有一次,母亲骑完之后的自行车放在在外婆家的院子里爆胎了!而修它要把它推到县城去,于是那辆凤凰牌自行车就那样一直被放在了外婆家。而半年之后我开始上学,母亲便在家看着我,外婆家便也很少再去......于是便由那辆自行车在外婆家的院子里风吹日晒,日晒风吹......过了几年,市面上的自行车大量流行,折叠式的也是多的让人眼花缭乱,那辆自行车也没有人再把它拿去修,因为真的很久很久了......再过了几年给小舅结了婚,外公外婆也随着小舅一块搬了家,剩下的那些旧东西,包括那辆凤凰牌自行车也随之不知是卖给了收破烂的还是给扔了.......后来,父亲给母亲买了凤凰牌缝纫机......村子里那些妇女们经常来家里借用母亲的缝纫机,母亲借给她们,也获得她想要东西。或许,是因为当初穷怕了,自己拥有的东西,就会尽量的让给大家一起使用。再后来,家里住进小区,家里的家具几乎换了一个遍。现在,就连诺基亚都是淘汰了好几年的古董了....更别提什么缝纫机,自行车了...............如今,母亲五十多,体重一百二十,头发黑白掺半,个子也缩到了一米五,站我跟前足足低我一头!甚至上公交车腿都要抬的老高,自行车就完全骑不了,稍微走电路就累的不行。我知道每个人都会有老去的那天,我会,母亲会,缝纫机会,自行车也会......我们无力抗拒,我们无法改变,但是我们却可以做的是 ,在心里面找一个位置把它永远放好,用来怀念!
我會把架子拆出來,帶去新的地方,以後再裝起來,讓她繼續陪著自己,我就帶走了一個騎了三年多的車子的車架,現在雖然還沒有錢得有地方把她架起來,不過說不定還是會有這一天的
“凤凰”:我老了,你们谈论我,我也无所谓了,其实当我被爱的不再年轻的那时候,就已经活在“永久”里了,持守孤独,等待死亡。
事实上,在宇宙中的某個地方,和所有居住着人形生物、爬行类生物、鱼形生物、直立树形生物以及具有超级智慧的蓝色阴影的行星一样,还存在着一颗全部由自行车生命形式占据的行星。所有老了的、被遗弃的、丢失的、无人看管的自行车都会通过空间中的虫洞无声无息的滑向这个星球,他们知道在这个世界里自己能享受到一种独一无二的自行车形生命状态,享受到一种完全平等的美好生活。我曾经有幸到过那个星球,并且在那里工作过一段时间。但由于地球人大量进行核试验,导致地球附近空间中的能量不太稳定,有部分的自行车没办法找到回母星的道路。所以自行车星在地球设立了自行车回归协会,建立了回归的稳定虫洞。本人就是该协会的志愿者,如果大家有老了的自行车,请一定联系我,并把车交给我。让我们一起努力,让所有自行车回到他们温暖的家!
曾经我也有一辆自行车,因为她轻轻一蹬便飞速前进并滑行很远,一点不费力,于是我赐予她一个亲昵的爱称:风火轮。
记得刚买她那个下午,同寝室四个女生到市中心一人买下一辆。当时还不会骑车,想到从寝室走到教室走到哭的那段路,毅然决然买下了她。大一那会充分发挥了艰苦朴素的精神,我们四个把她们从市中心蹬回来了,早知道市中心到学校直达都要一个小时左右,四个屌丝硬是硬着头皮凭着坚强的毅力蹬回了学校。接下来的三天我不知道其他小伙伴是怎样的,反正我小号的时候都痛得不行。我想那是一种可以和蛋疼齐名的一种痛。
学车期间把铃铛摔坏过,也摔倒到沙子堆里,小内裤里面都是沙,不过她像为我量身定做一样,没过一周便学会了。
不到一年我便能够单手骑车,另一只手放包里藏着。我也磨破过裤子。有次天气看着要下雨了,于是蹬得太快,把鞋给蹬掉了,可是车都向前滑行了几米之远。无奈只好光着脚板回去找鞋子。突然一个男生路过,按照电视剧的剧情应该是他去捡起鞋子,缓缓的走过来然后温柔的给我穿上鞋子,可是童话里都是骗人的。他喵了我一眼,居然头都不回的走了,留下一个油腻的后脑勺给我。我想这就是看脸的世界吧,可是更悲剧的是我还在一个女人扎堆的文科学校。心塞。。。。
我很爱护她,会是不是给她洗洗澡,洗完后她像新的一样,可是她还是会生锈,那大概是她在记录自己的年龄。
我专门去买了打气筒,让她不和别的车一起吃大锅饭,四年来她从没进过一次医院,像掉链子这种小case我分分钟让她满地复活。
转眼四年过去了。大四一条街我变卖了很多家当,撑衣杆,各类书籍,连衣服裤子,当然是买了没穿过的,不过小学妹口味还挺独特,边卖边送都各自找到了下家。唯独那辆自行车,心里隐隐作痛。陪我走过的四年青春。
最后我把她送给了我的小学妹。我相信她会好好待她的。
估计还没老就被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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