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东府办 2015 18号发[2015]5《关于稳定住房消费实施细则》文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5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5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的通知
内府办发[2015]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应急救援工作,现将《内江市2015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切实站在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应急演练的重要性。要严格按照演练计划规定的时限、内容及要求精心准备,周密部署,把情况设想全,把问题考虑细,把困难估计足,把措施制定实,注重演练安全性、实战性、规范性、多样性、联动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演练要做到亲自研究、亲自检查、亲自参与、亲自指挥,通过对设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完善准备,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总结经验。
  二、突出实战,广泛参与。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围绕暴雨洪涝、地质灾害、防震减灾、安全生产、环境污染、消防卫生、群体事件(堵路、堵桥、医疗纠纷)、公共场所及节庆活动反恐防暴等方面内容开展实战演练、桌面演练。街道社区、乡镇村组、学校主要开展以自救互救、逃生避险为内容的单项演练,企业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单项或综合性演练,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重点开展保通抢通恢复正常运转秩序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大中型水库、河流、地质灾害易发点所在地政府重点开展次生灾害的应对处置演练。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宣传栏、墙报、标语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普及防灾避险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对演练成果的宣传,扩大演练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更多群众受到教育。每次演练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搞好总结评估,针对暴露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着力抓好应急预案的修改完善,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有计划更新应急物资装备。
  2015年应急演练工作将作为年度应急管理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市政府应急办将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演练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各单位在演练前5日内,须将演练方案、脚本等有关资料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演练活动结束后,须将演练评估报告、现场图片、音像资料及修订后的预案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市政府应急办。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内江市2015年度应急演练计划
演练组织及责任单位
市中区政府
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演练
市中区某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出现险情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
四川徳意化工
  有限公司
化学品泄漏,环境受到污染
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突发暴雨,引发山洪地质灾害
东兴区政府
森林扑火应急演练
突发森林火灾
建筑工地脚手架垮塌应急演练
建筑工地发生脚手架垮塌
资中县政府
氯气泄漏应急演练
资成化工氯气库
发生氯气泄漏事故
重大交通及消防事故应急演练
资中滨江路
突发交通事故,车辆起火
医疗纠纷应急演练
发生医患纠纷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隆昌县政府
森林防火应急演练
林区某镇(街)
突发森林火灾
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
突发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等
威远县政府
森林防火应急演练
突发森林火灾
危化品泄露应急演练
四川省煤焦化集团
发生危化品泄漏事故
燃气泄漏应急演练
天然气管道发生泄漏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
内江经开区管委会
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内江巨腾国际
突发火灾事故
地震疏散应急演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管委会职工食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市公安消防支队
抗洪抢险应急演练
暴雨引发洪灾
密集场所灭火应急演练
黄桷井商城
黄桷井发生火灾
市公安交警支队
交通事故应急演练
因交通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
交通秩序维护应急演练
大面积车辆拥堵
人员救援及临时安置应急演练
突降暴雨,靖民水库小岛有群众被困
军供站野外供应应急演练
为临时安置人员提供伙食
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肺炎疫情应急演练
不明原因引起肺炎疫情
市国土资源局
地质灾害专项应急演练
出现崩塌、滑坡灾害
地质灾害综合应急演练
突发地质灾害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突发水污染事件
森林扑火应急演练
威远县镇西镇
突发森林火灾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煤矿火灾事故应急演练
救援大队基地
煤矿突发火灾事故
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演练
救援大队基地
矿井突发瓦斯爆炸
娱乐设施故障处置应急演练
大自然景区
娱乐设施突发故障
防震救灾综合应急演练
发生地震,需迅速组建指挥部、集结救援部门
野外生存及通信对接应急演练
突发事件发生后通信不畅
市城管执法局
执法受阻应急演练
城西工业园
执法工作中受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地事故应急演练
城南新区建筑工地
建筑施工现场突发安全事故
燃气泄漏综合应急演练
某地燃气泄漏
市城乡规划局
电梯故障应急演练
电梯出现故障
防洪疏散应急演练
突发洪水,需转移安置受灾人员
消防灭火应急演练
办公楼突发火灾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景区游客疏散应急演练
隆昌县石牌坊旅游区
景区发生突发事件
反恐防暴应急演练
高速客运中心
客运中心发生恐怖暴力事件
旅客转运应急演练
椑木至史家段
发生突发事件须及时转移乘客
储备冻猪肉出库应急演练
福元食品有限公司
猪肉价格上涨,亟需保证市场猪肉价格平稳
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甜城糖酒有限公司
办公楼突发火灾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人员疏散应急演练
内江正大公司
突发地震、火灾
防液氨泄露应急演练
四川佳美公司
突发液氨泄漏事故
市科学技术和知识
  产权局
自然灾害逃生应急演练
局机关办公楼
突发自然灾害
食品中毒应急演练
机关宿舍区
发生食物中毒
市人口计生委
消防逃生应急演练
办公楼突发火灾
市水产渔政局
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突降暴雨导致捕捞渔船作业人员被困
火灾疏散应急演练
办公楼突发火灾
地震疏散应急演练
人员疏散应急演练
国家司法考试
  内江考场
司法考试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须及时疏散考生
反恐防暴应急演练
办公楼发生恐怖暴力事件
防洪应急演练
暴雨对地下车库设备产生危害
消防灭火应急演练
内江工商大楼
突发火灾事故
电梯救援应急演练
人员被困电梯
公路水毁抢险应急演练
史家至银山镇
突发洪水,公路损坏
水上搜救应急演练
船舶失控起火,人员落水
消防灭火应急演练
市总工会机关
市烟草专卖局
人员疏散应急演练
突发自然灾害
消防灭火应急演练
电信内江分公司
C网无线故障应急演练
大话务集中或话务突然中断
通信保障应急演练
暴雨导致通信阻断
联通内江分公司
网络通信故障抢险应急演练
太白路机房
突发网络故障
人员疏散应急演练
公司办公楼
移动内江分公司
防汛应急演练
发生洪涝灾害
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演练
东兴区公司
发生大面积停电,通信设备无法运转
农行内江分行
人员疏散应急演练
办公楼突发火灾
防抢劫应急演练
现金中心院内
自助设备加钞途中遇歹徒抢劫
中行内江分行
消防灭火应急演练
防汛应急演练
营业网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内江及三县
模拟防抢、防盗、防爆场景
邮储银行内江市分行
防抢、防盗、防诈骗、消防
  等综合应急演练
各营业网点
实战演练桌面推演
模拟防抢、防盗、防诈骗、消防场景
消防灭火应急演练
内江日报社
办公楼突发火灾
备注:表内未涉及市级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演练,并及时上报演练有关资料。凤冈县人民政府主办 (黔TCP备号)凤冈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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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贤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进府办发【2015】3号)
发布时间:
16:15:07 &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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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进贤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2015年第1次全体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进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2015年元月22日
进贤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和谐社会,真正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社会保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4]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和谐社
  会为目标,统筹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坚持低水平起步和城乡居民自愿的原则,从制度上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一是从城乡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二、目标任务
  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到&十二五&末,在全省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江西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四、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县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
  (二)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我县按中央确定的60周岁以上人员人月均55元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省、县财政对于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给予30元的基本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县财政按6:4负担。
  对于选择2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在基本补贴30元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其中,参保人缴费200元至400元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在30元基础上分别增加5元(即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的,补贴60元;600元及以上档次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在60元基础上增加5元,最多补贴95元(即缴费600元补贴65元,缴费700元补贴70元,依此类推,缴费2000元补贴95元)。对200元至2000元缴费档次超出基本补贴30元的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县(市、区)财政按2:8负担。
  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省、县财政为城乡重度残疾人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由省、县财政按6:4负担。
  (三)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五、建立个人账户
  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农保局)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生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专项用于参保人的养老金支出。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生。
  (一)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按中央确定的标准执行。建立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县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我县基础养老金。为鼓励参保人长期缴费,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每月增发2%的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县财政支出。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在领取养老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从其死亡的次月停发养老金,将个人账户本息余额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赣府发[2014]38号文印发之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赣府发[2014]38号文实施之月起,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保险基础养老金;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应按年缴费而中断的,允许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补缴中断的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
八、根据中央、省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适时调整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按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帐、核算,实现保值增值。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以县级为统筹单位,实行预决算制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县财政部门编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预算,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将年度决算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十一、基金监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核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县财政、县审计、县监察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村(居)委会每年在行政村和居委会范围内对其居民的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
  十二、经办管理服务与信息化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充实基层经办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的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记录参保人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按规定妥善保存;要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按照省级数据大集中的模式,进一步完善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相衔接,纳入&金保工程&建设,将信息网络向基层延伸,实现县、乡镇(街道)、社区实时联网,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完善村(居)金融服务网点建设,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参保信息。
  十三、经费保障
  (一)县、乡两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二)县农保局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每年年初按全县应参保人数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三)各乡镇按每年本辖区应参保人数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并由县财政直接划入县农保局工作经费专户,实行全县统一管理,由县农保局根据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按一定比例拨付到乡镇人保所。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要坚持不懈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政策,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注重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活动,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
本实施方案自日起施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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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委=-
中央人民政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人口计生委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
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国家旅游局
国家海洋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粮食局
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气象局
-=省级人事系统=-
-=省会人事系统=-
-=市直属部门=-
市委办公厅
市委统战部
市委政法委
市委农工部
市委史志办
市委保密局
人口计生委
新闻出版局
中小企业局
行政服务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路运输管理处
社科联(院)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新闻媒体=-
国际广播电台
中国人事报
中国劳动保障报
华夏经纬网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中国新闻周刊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
中国文明网 南昌站
南昌文明网
中国文明总网
南昌志愿服务网
文明传播网 南昌站>>>>>>>>>>正文
息府办发〔2015〕10号关于印发息烽县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作者:&&&&编辑:政府办&&&&来源:&&&&阅读:
息府办发〔2015〕10号
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息烽县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息烽县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息烽县农业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息烽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筑委厅字〔2014〕92号)、《中共息烽县委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息烽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息党发〔号)精神,保留息烽县农业局。县农业局是主管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烟草、农产品加工企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预测及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统计、动态分析、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工作,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工作、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扶贫开发综合性文件;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的建议;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拟订;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县农业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发展农业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计划拟订、审核立项及跟踪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土地出让金用于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负责项目规划拟定、实施方案审查及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四)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总量平衡。强化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出口的建议;研究制定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六)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参与拟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负责农产品从种植养殖、贮存、运输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依法开展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备案登记,负责农业投入品质量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八)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开展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信息服务;负责省、市扶持乡镇企业发展项目的申报及农产品企业的协调服务和新、改、扩建项目的跟踪、督促。
(十一)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内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加工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二)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拟订中央、省、市、县下达的各类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负责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备案审核、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检查验收。
(十三)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县外、境外帮扶我县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农业行业技术工人等级考核与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村干部、农业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专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十五)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渔事纠纷,维护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十六)负责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七)协调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业等服务业。
(十八)拟订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蔬菜生产的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开发、基地建设、蔬菜加工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蔬菜市场产销信息的收集、统计、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蔬菜生产、营销体系建设;参与蔬菜质量安全工作。
(十九)拟订水果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水果生产的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开发、基地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组织和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并协调相关事项;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相关工作。
(二十一)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农业贸易谈判和农业贸易规则拟订;组织开展对外农业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拟订,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项目。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农委,省、市扶贫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党务)公开、信息服务等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上述工作;拟订农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组织开展农民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技工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拟订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基地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规划、计划,提出县级支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农业各产业重点项目的综合平衡、申报审核,提出立项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住房增量、公积金核算管理、发放机关职工工资、计提各项基金等工作,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上述工作;提出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农业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与安全;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和政策采购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承担农业法制建设、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农业行政许可工作;编报地方性农业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立法调研起草和修改工作;承担农业系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承担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内部联络和综合协调;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农业保护政策意见和建议;参与农业农村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承担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预测及综合统计工作;起草农业农村工作、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综合性文件;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的建议。
(三)科技教育科
提出农业科技发展政策建议,拟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和实施农业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及农业重大科研项目,综合协调农业产业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及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行政许可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农业知识产权、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外来物种管理;指导农村干部、农业职业教育和农民从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引导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协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提出粮油发展政策建议,拟订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油生产优化布局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及产品品质改善工作;负责落实良种、粮食补贴政策;承担粮油生产救灾工作;指导实施粮油作物基地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参与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落实农产品生产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承办耕地保护、改良和补偿工作;指导种植业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组织种植业生产救灾,负责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和调拨。
(四)扶贫开发办
拟订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指导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工作;负责贫困村住户固定观测点建设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统计和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绩效考核。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负责相关组织和个人帮扶我县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定点帮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各界扶贫捐资捐物的投放和管理工作。负责贫困地区的综合治理、连片开发工作;负责整村推进、特色产业等扶贫项目的审查上报、跟踪管理和检查验收;指导整村推进规划的制定和年度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信贷扶贫项目审核上报、政策指导、跟踪管理和监测统计工作;负责草地生态畜牧业、蔬菜、优质干(鲜)果、竹(药)等科技扶贫项目、产业化扶贫项目、生态建设项目、重点扶贫项目的审查上报,组织实施并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承担上级有关部门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的产业化建设科技扶贫任务。
(五)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
负责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计划拟订、审核立项及跟踪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土地出让金用于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并负责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拟订、实施方案审查及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负责串户路、机耕道等项目建设计划制订、资金分配、实施管理,组织项目验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息烽县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长(主任)5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分工:
县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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