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有义务向村民土地纠纷出示土地利用规划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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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福禄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
穆棱市福禄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
福禄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制定本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在《穆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指导下,福禄乡人民政府编制了《穆棱市福禄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简称《规划)。
《规划》适用于福禄乡行政辖区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是新一轮土地规划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的阶段性成果,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穆棱市福禄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包括19个村(福录村、光明村、五林村、高峰村、四方村、国光村、广太村、康乐村、自平村、东新村、成德村、巨丰村、纯盛村、福生村、平盛村、新明村、黑山村、五丰村、桦木村)、3个林场(自平林场、二段林场、桦木林场)、一个供电局(鸡西供电局)和一个良种场(福禄乡第二良种场)。
规划期限为年,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远期目标年。
福禄乡位于穆棱市东北部,东与俄罗斯和东宁县、南与绥芬河市、北与鸡西市接壤,拥有边境线41.8公里。乡政府所在地位于八面通镇东6公里处,地势东、南部高,西北部低,鸡马公路纵穿全乡腹地12公里,亮子河流经全境注入穆棱河,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乡有19个村、3个林场,一个供电局和一个良种场,共有人口18159人,其中农业人口17347人。
 福禄乡境内山多水阔,矿产资源种类多,储量大,目前已发现并开采的主要有沸石、红蓝宝石、灰质页岩等十余种资源。森林资源有红松、水曲柳、黄菠萝等十余种名贵木材。山产品资源品种多,质量优,有人参、党参、黄芪等五十余种药用植物;有蕨菜、薇菜等二十种山野菜。
福禄乡是一个以种植业为主的纯农业乡,全乡以种植烤烟为核心,充分挖掘比较优势和区域特色,乡域“两黄一绿”(烟、牛、绿色食品)三大主导产业基本形成规模。
2009年福禄乡土地总面积为47591.4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591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6.5%;建设用地面积71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其他土地面积95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
一、农用地
农用地主要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其中耕地1423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9%;园地9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林地3125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7%;其他农用地33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63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交通水利用地7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其他建设用地6.0公顷。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包括水域和自然保留地。其中水域面积30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自然保留地面积为65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
一、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为主
2009年农用地面积4591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6.5%,林地面积3125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7%,这与全县自然条件基本吻合,这种结构对维护生态平衡有很大好处。
2、土地利用率高,宜耕后备资源十分有限
福禄乡土地利用程度高,2009年全乡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总共46635.3公顷,占全乡土地面积的98.0%,而其他土地仅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0%,易耕后备资源有限。
二、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1、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较大,利用效率低
2009年底全乡城乡建设用地632.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581.5公顷,占城乡用地面积的91.9%,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335平方米,利用效率低下,部分存量建设用地没有得到充分合理有效的利用,部分村庄建设存在占新不拆旧的现象,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2、牧草地严重不足
2009年福禄乡土地利用类型中没有牧草地,主要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近几年优质牧草地被开垦成耕地,严重影响畜牧业发展和生态平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福禄乡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以促进福禄乡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发展为出发点,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安排退耕还林,推动福禄乡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划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坚持建设占用耕地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保持耕地总量平衡;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相对稳定。
2、实行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坚持建设用地内涵挖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3、坚持三大效益统一
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总体方针,坚持生态体系建设和产业体系建设协调发展,坚持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相统一。
4、坚持相互协调原则。
城镇发展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旅游规划等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既要做好用途管制,又要起到保证城乡统筹发展。
5、坚持公众参与原则
对规划编制中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的决策,坚持要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
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措施,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一、总体目标
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非农业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对建设用地进行有效的空间管控,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有序推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土地利用方式得到明显转变,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得到协调发展。
二、主要调控指标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规划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279公顷,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380.2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976.7公顷。
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利用综合农业措施,不断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建设的投入,发展特色农业,提高产出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化。
2、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到2010年控制在717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721公顷以内。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到2010年控制在630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622.6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规划到2010年控制在54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59.3公顷以内。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到2020年控制在23.3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划到2020年控制在22.8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划到2020年控制在14.4公顷以内。
3、积极推进土地整治
到2020年全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22.8公顷和14.4公顷以内;全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不低于252.8公顷。
4、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通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资源保护等措施,增加森林涵养量,保护森林植被以及野生动物,防止水土流失,使城市和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5、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电力等,规划到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控制在92.4公顷。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
(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原则
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统筹区域和城乡各类用地。
(二)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原则
加强耕地保护建设,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三)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提高集约利用水平
坚持城乡工矿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实现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优化。
(四)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用地
保护利用好水体、山体和森林景观,实施生态退耕,发挥土地利用的最大效益。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9年农用地面积为45919.4公顷,规划到2010年调整为45989.5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46158.4公顷,期内增加239公顷。
2009年耕地面积为14238.8公顷,到2010年调整为14279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14380.2公顷,期内增加141.4公顷。
2009年园地面积为92.2公顷,规划期园地面积没有调整,到2020年保持现状面积92.2公顷。
2009年林地面积为31251.1公顷,到2010年调整为31264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31293.5公顷,期内增加42.4公顷。
——牧草地
2009年牧草地面积为0.0公顷,到2010年调整为17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55.2公顷,期内增加55.2公顷。
——其他农用地
2009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37.3公顷,规划期其他农用地增减平衡,到2020年面积为337.3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9年建设用地面积为715.9公顷,规划到2010年规模控制在717公顷以内,到2020年规模控制在721公顷以内,期内净增面积5.1公顷。
1、城乡建设用地
2009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32.8公顷,规划到2010年控制在630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622.6公顷以内,期内净减10.2公顷。
——城镇用地
2009年城镇用地24.6公顷,到2010年控制在26.1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28.6公顷以内,期内增加4.0公顷。
——农村居民点
2009年农村居民点面积为581.5公顷,到2010年控制在576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563.3公顷以内,期内减少18.2公顷。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009年面积为26.7公顷,到2010年控制在27.9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30.7公顷以内,期内增加4.0公顷。
2、交通水利用地
2009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77.1公顷,规划到2010年控制在81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92.4公顷以内,期内增加15.3公顷。
3、其他建设用地
2009年其他建设用地6公顷,规划期内其他建设用地保持现状不变。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09年其他土地面积为956.1公顷,规划到 2010年调整为884.9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712公顷,规划期内减少244.1公顷。
2009年水域面积为304.4公顷,规划期水域面积保持现状不变。
——自然保留地
2009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651.7公顷,规划到2010年调整为580.5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407.6公顷,规划期内减少244.1公顷。
一、农用地布局优化
1、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本轮规划福禄乡耕地布局重点将一部分不稳定耕地以及小片的不利于机械化作业的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对集中连片的农用地以及适合耕作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耕地质量,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耕地各乡镇均有分布,规划期主要对自平林场、城德村、巨丰村、平盛村、四方村等村的耕地进行调整。
参照福禄乡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大面积、集中成片、高质量等级耕地以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规划期基本农田主要集中在福禄乡东南部的光明村、四方村和成德村。
规划期内园地发展以调整现有果园质量为主,到2020年园地面积保持现状不变,主要分布在福禄乡东部五丰村。
规划期内努力扩大林地面积,着重加快建设水源涵养林、生态林和防护林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对福禄乡东北部的自平林场实施退耕还林,对五盛村和黑山村的居民点进行整理,到2020年林地面积落实为31293.5公顷。
规划期增加牧草地面积,发展畜牧业,进一步优化福禄乡农用地用地结构和布局,规划期在平盛村西侧增加牧草地55.2公顷。
4、其他农用地
规划期主要对自平林场西部后备资源进行整理,同时对废弃的农村道路进行整理,优化其他农用地结构与布局,到2020年福禄乡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37.3公顷。
二、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1、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福禄乡位于穆棱市东北部,是穆棱市商品粮集散地。福禄乡紧紧依托乡域资源、产业和技术等优势条件,全面构筑优势产业体系,强农富民,兴绿富乡,全力打造福禄乡绿色特色产业经济新格局。规划期内主要在靠近福禄村东侧的平盛村新增城镇用地4.0公顷,在福禄村新增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4.0公顷,同时在福禄村和平盛村划定有条件40.4公顷。
2、居民点用地布局
福禄乡规划期内主要是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引导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集聚。结合村镇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规划期拆除分散居民点,规划期在五丰村、广太村、黑山村等拆除居民点18.3公顷。
3、交通水利用地布局
规划期交通用地主要扩建鸡西交界-八面通镇(福禄乡段)和八面通-十文字(福禄乡段)线路,实现福禄乡东西南北贯通的交通布局;水利用地主要是全面进行中小河流治理,全面进行灌区配套改造工程,加快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主要项目是在修建亮子河提防。
4、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福禄乡其他建设用地主要是规划期内深入发掘福禄乡特色旅游资源,把观光农业等资源优势变为产品优势、经济优势,形成加快发展的后发优势。
一、耕地保护
规划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14279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14380.2公顷,其中,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14.4公顷,通过土地整治增加耕地252.8公顷,耕地调整为林地41.8公顷,调整为牧草地55.2公顷,耕地净增141.4公顷。
规划期内对耕地实行严格保护,按照建设项目选址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的原则,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若必须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质量较差的耕地,同时按照“占一补一,占补平衡”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义务。规划期安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4.4公顷,其中到2010年建设占用耕地2.7公顷,
规划期内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综合治理,改造中低产田,加大资金投入;种地养地,科学施肥,培肥地力,从根本上改善耕地的生产条件,逐步提高耕地质量,并将一部分不稳定耕地以及小片的不利于机械化作业的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规划期安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52.8公顷,其中到201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71公顷。规划期安排生态退耕、退牧97.0公顷,其中2010年安排生态退耕11.1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
(一)基本农田调整原则
基本农田调整应该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依规,规范调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新一轮规划目标任务,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
2、确保数量,提高质量。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一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或调整部分的质量等别有提高;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安排应协调一致。
3、稳定布局,明确条件。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交通沿线、城镇工矿、集镇村庄周边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应当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调整
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规划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了局部调整。将不适宜再作为基本农田的地块调出,并补划基本农田,共调出基本农田75.5公顷,调出基本农田主要为低等别、质量差、城镇村规划用地内的基本农田。全乡共调入基本农田203.5公顷,调入基本农田主要为集中连片、质量等别高的耕地,主要集中在四方村和黑山村。到2020年全乡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1976.7公顷。
(一)城镇工矿用地安排
2009年福禄乡城镇工矿用地面积51.3公顷,规划到2010年控制在54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59.3公顷以内,规划期内增加8公顷,其中新增城镇用地4公顷,主要在福禄乡政府东侧平盛村安排4公顷;新增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4公顷,主要在福禄村南侧安排4公顷。
(二)发展方向
充分发挥城乡结合部的优势,接受中心城区的带动和辐射,实现资源共享,提升该范围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水平,规划期内积极向八面通镇方向发展。
(三)城镇建设用地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防止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
2、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过快扩张
严格执行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独立建设用地低效扩张,优先保障技术含量高、社会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发展用地,重点保障与地区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主导产业用地,科学配置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用地,提高独立建设用地综合效益。
3、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
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对闲置零散的独立建设用地整合,鼓励低效用地改造和深度开发;积极推行节地型改造,重点加快土地利用率低的企业改造,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一)农村居民点用地安排
2009年农村居民点面积为581.5公顷,规划到2010年控制在576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563.3公顷以内。规划期主要在五林村拆除居民点2.3公顷,高峰村拆除4.1公顷,四方村拆除0.1公顷,光太村拆除1.1公顷,纯盛村拆除0.4公顷,平盛村拆除0.5公顷,黑山村2.2公顷,五丰村7.1公顷,自平林场拆除0.4公顷,全乡居民点共减少18.2公顷。
(二)发展方向
规划期内,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实行旧村改造。集中精力进行合村并点工作,以建设中心村为重点,基层村为纽带,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实施过程中,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实现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
(三)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措施
1、逐步实行合村并居
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局部撤销规模小,基础设施差,交通不便、位置偏僻村庄。通过村庄整理缩减居民点用地规模,逐步形成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村居布局体系。合并后的居民点应按照规划进行建设,配套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对旧村进行有序改造,逐步消除“空心村”现象,对合并后闲置不用的宅基地进行复耕。
2、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的宅基地。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批准宅基地。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农村居民点向农村居住小区集中,实现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利用。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合理布局各类交通水利用地规模、结构,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规划期内主要扩建鸡西交界-八面通镇(福禄乡段)和八面通-十文字(福禄乡段)线路,修建亮子河提防;规划年安排新增交通水利用地15.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8.9公顷;到2010年安排新增交通用地3.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2公顷。
根据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将福禄乡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
一、允许建设区
(一)范围
允许建设区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农村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允许建设区面积63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按规定报批。
二、有条件建设区
(一)范围
有条件建设区是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区域。在不突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或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进行建设。有条件建设区面积40.4公顷,主要位于福禄乡政府东侧和平盛村东侧。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进行建设的,必须坚持先拆旧复垦后使用的原则;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 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按规定报批。
三、限制建设区
(一)范围
限制建设区指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该区面积为4691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8.6%。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一)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对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自然保留地的整理,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规划期内净增林地42.4公顷。
(二)统筹生态用地布局
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支持生态保护区和旅游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林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一)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
通过亮子河综合治理工程,实现雨污分离,对沿河各村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排放实行专道排污;节约利用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和工业,防止过分抽取地下水,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增强蓄水能力。
(二)保障绿化工程的建设、提高生态功能
在城镇主要道路和亮子河两岸增加绿化带,建立花卉苗木基地,推进沟渠路旁植树种草,在居住区增加绿地面积,提高城镇绿化率。严格保护生态作用显著的林地,加快自平林场、二段林场等地的绿化,保证国防林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提升福禄乡的整体生态环境。
(三)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严禁向亮子河和农田排放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和其他废弃物;集中处理农村固体垃圾和生活垃圾;增加公厕,改善卫生状况等,为农村人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
一、土地整治任务
通过土地整治,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加农用地和耕地数量,确保耕地面积不少于规划目标确定的耕地保有量,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同期减少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得到有效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年提高,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进一步增强。
规划期福禄乡土地综合整治任务为:年补充耕地252.8公顷,其中到2010年补充耕地71公顷。
二、土地整治安排与布局
由于区域间自然及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性,决定了土地整治区的非均衡性。在不同的区域,土地整治的主次和面积大小不同。为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穆棱市分区实施,以镇为单位,福禄乡主要是农用地整理区。
根据福禄乡土地综合整治的潜力以及福禄乡土地利用现状等因素,确定福禄乡农用地整理区规模为2433.3公顷,可新增耕地252.8公顷,整理区主要分布在福禄村、光太村、东新村、平盛村和成德村等。
根据土地利用的主导用途、限制条件,结合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将福禄乡土地划分为:的差异化用地管理和管制措施。
该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而划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区域,包含基本农田及为其服务的相关设施用地。本轮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12263.1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5.8%,在全乡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擅自转为非耕地;城镇、村镇等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
2、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应尽量避开基本农田区,无法避开的,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的审批权限与审批程序报批;
3、禁止在基本农田内建窑、建房、建坟或擅自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应培肥地力,防止污染;
4、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不得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其它类型的土地可保留现状,但不得扩大;有条件的应逐步改造为基本农田或农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
二、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包括发展果树和其他多年生作物需要的园地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410.1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5.1%,在全乡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设施农业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实现占补平衡。
三、城镇建设用地区
空间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城镇规划。
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四、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规划期内需要重点发展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以及保留现状、不再扩大规模的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该区土地面积572.3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2%。
管制规则:
1、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穆棱市规划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
2、划入村镇建设用地的面积要与村镇建设用地规模相协调。
独立工矿区是指独立于城镇村建设用地之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和规划期间已列入规划的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建设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面积31.7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1%。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建设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工矿建设用地的安排。
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存量、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状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5、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不能复垦为耕地的,要进行生态恢复建设。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福禄乡以林业用地区为主,该区土地总面积为31389.1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66%。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区内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七、牧业用地区
牧业用地区是指将现有成片的人工、改良和天然草地(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牧草地除外);已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牧草地;规划期间通过结构调整增加的牧草地;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道、栏圈、牲畜饮水点、防火道、护牧林等设施用地划入该区。该区土地面积55.2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1%,主要分布在二段林场和桦木林场。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
八、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包括以上用途区之外的水域及大片的自然保留地,其他用地土地面积84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
一、各村用地指标调控
根据本乡土地资源状况与利用特点,综合考虑各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分析等因素,确定的土地利用重点和发展方向,依照定性、定量、定位与定序的有机结合,兼顾效率与公平,统筹需要与可能,将福禄乡规划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与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分解到各村并落实到地块。
二、布局控制
(一)按照总体稳定,局部调整的原则,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布局进行适当调整落实到地块。
(二)按照区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分解到本乡的用地布局逐一落实到地块。
(三)按照农村居民点整理、挂钩规划落实到位;
(四)按照工业向产业聚集区集中的原则,将村庄内和周边的企业有计划的向产业聚集区集中。
三、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期内确定各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地块,2009年福禄乡耕地保有量14238.8公顷,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14380.2公顷。规划期内耕地在全乡各村均有分布。
规划期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1976.7公顷,规划期内,调出基本农田面积75.5公顷,调入基本农田面积203.5公顷。
按照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控要求,确定各村建设用地控制规模。规划期内,积极推进五林村、高峰村、四方村等村庄合并和旧村改造。
一、确定各村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边界
各村要在本规划原则、目标指导下,积极配合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根据乡级规划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合理布局城镇工矿、新农村建设、交通水利等新增建设用地,并分别划定城镇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二、签订乡规民约
乡政府与各村签订乡规民约,村与耕地和基本农田使用者签订保护合同,明确各自责权利,把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三、确保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得到优先落实
各村土地利用必须优先保障乡级规划重点发展区域的建设用地需求;同时对乡级规划确定的公路、能源等各类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明确项目的用地规模以及具体位置。
四、严格保障耕地和基本农田
根据本轮规划下达到各个村庄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并落实到各个村庄的具体地块和位置,严格限制建设用地占有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五、严格执行乡镇规划下达各项任务
规划期内,各村必须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农村建设用地规模,保证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通过具体措施保障旧村改造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规划实施列为干部任期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土地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付诸实施,并将规划的实施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严格执行占补平衡制度。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与土地综合整治相平衡制度,凡建设占用耕地单位或个人必须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用于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地区可以在福禄乡镇域范围内保证耕地占补平衡,但补充的耕地必须保证数量不低于被占的耕地面积,质量上不降低。
三、预留基本农田补划空间
规划期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对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认真审查,尽量不占,少占基本农田,但是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由于建设位置的不确定性,规划期难以避免占用基本农田,为了简化基本农田补划程序,规划期穆棱市在共和乡多划定680.4公顷基本农田,福禄乡的单独选址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可从共和乡多划定的基本农田中核减,无需另行补划基本农田。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严控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加强内涵挖掘,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特别是独立工矿用地的土地使用“门槛”。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的宅基地。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批准宅基地。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农村居民点向农村居住小区集中,实现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利用。
一是注重与上级规划的衔接,按照上级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认真落实;二是城镇、村镇、交通、水利、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预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未通过预审的建设项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严格按照本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审批、使用土地,切实维护和提高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用地、批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八、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示制度
通过新闻媒介(报纸、电台、电视台)或张贴公告,加大宣传力度,公布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通报有关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信息,向公众展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和图件,征集公众意见,并邀请相关部门和人士讨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九、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规划数据库,加强规划实施的系统管理。通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遥感监测等手段,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土地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掌握规划实施动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订有针对性的规划管理决策,实现对规划实施的有效调控。
表1&福禄乡土地利用结构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其他农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合计
自然保留地
表2&福禄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单位:公顷
基期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净增(+)减(-)
期末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表3&福禄乡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
规划期合计
占用农用地
占用农用地
占用农用地
一、城乡建设用地
2、农村居民点
3、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二、交通水利用地
表4&福禄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表
单位:公顷
调整至地类
其他农用地
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
3.土地开发(如荒草地、滩涂苇地等其他土地开发)
表5&福禄乡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其中占用耕地
亮子河堤防
福禄乡热电厂(供热站)
福禄乡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康乐煤炭资源开发项目
黑山村煤炭资源开发项目
亮子河近期治理工程
福禄乡沸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福禄乡页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福禄乡污水处理场
表6&福禄乡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土地用途区
辖区面积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般农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
牧业用地区
鸡西供电局
福禄乡第二良种场
穆棱市国土资源局技术支持: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黑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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