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兰陵特殊工种退休新规定名单公示

特殊工种退休新规定,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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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从事特殊工种劳动者从事特殊工种达到累计规定年限,且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即可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但不少人对于特殊工种政策不是很了解,有市民问,什么是特殊工种?特殊工种范围包括哪些?  特殊工种有哪些?  【答】:目前我国特殊工种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其范围如下: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或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问题解答专区】  【问】:企业上下班接送班车司机能否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属于特殊工种作业吗?  【答】:根据鲁劳社[2001]29号文件规定:特殊工种的范围,严格按照本行业经原劳动部认可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不得参照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执行。按政策规定特殊工种名录中只有交通行业专业运输的长途客货运营汽车驾驶员,连续从事本工作15年或累计20年,男职工年满55周岁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企业中的班车司机不属于特殊工种范围,不能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问】:取得了维修电工证书能否从事电工类工作?电工属于特殊工种吗?  【答】:维修电工证书是职业资格等级证,不是电工上岗证。电工作为特殊工种,作业时必持有低压电工上岗证;若涉及有带高压电作业的岗位,还需要持有高压电工上岗证。因此仅持有电工初级证书,是没有资格从事电工类岗位的。  【问】:在上海特殊工种如何确定?到哪里确定?咨询电话多少?  【答】:单位(含中央在沪单位)按原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1992年底前已确定,并经原市劳动局或本行业主管局批准的特殊工种确认,行业特殊工种和适用范围只适用本行业所属单位,其他行业和单位不能参照执行;区县属单位按原市劳动局批准并经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认定的特殊工种确认。详情咨询&021-12333。
  退休(retire&),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前退休规定:  工种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北京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流程  【承办机构】:北京社保局及分局  【办理事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备案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咨询电弧】:010-12333  提前退休办理条件: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备案已经审核通过;  2、原工作单位有北京市劳动局养老保险处特殊工作批复;  3、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达到特殊工种工作年限:  a、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十年;  b、从事井下或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  c、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  提前退休办理资料:  1、退休人员档案;  2、《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  3、《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  4、《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  5、户口本;  6、营业执照;  7、提前退休申请;  8、特殊工种批复。  提前退休办理流程:备案-申报-审核-公示
 哈尔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工作即将开始  近日,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为加强企业退休审核工作的管理,哈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工作即将开始。  据了解,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预批制度。哈市本级参保企业和档案管理部门要在当年6月25日前完成全年特殊工种申报工作;各有关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在当年5月25日前完成全年特殊工种申报和初审工作。各申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申报和办理即将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预批手续。  哈市本级参保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退休审核窗口进行申报。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查阅存档人员档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申报的,相关待遇不予补发。各申报单位要做好相关佐证材料的归集建档工作,在提供原始佐证材料(如工资台账等)的同时,要将工资台账等佐证材料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劳资人员名章后装入档案备查。下面是应届求职网小编收集的信息,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申报材料】  1.原始职工档案材料;  2.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网上审核申报名册(一式两份,需填写单位劳资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3.特殊工种申报公示表;  4.公示结果报告;  5.工资台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地址】  哈市道里区友谊路425号2号楼3楼退休审核窗口  哈市南岗区和兴路38号3楼退休审核窗口
  女干部退休年龄和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相关问题解答  问:女干部的退休年龄如何规定?   答:对于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单位,女干部在管理岗位工作不满20年、在工人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退休时仍在工人岗位的,可按工人的退休年龄和条件办理退休。(高旭光)  问: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这一者,均可按规定办理退休。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上述年限是指从事每项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宋坤)
  特殊工种对工伤待遇数额计算是否有影响   金某于日到日照某建材公司工作,担任锅炉工。日,金某在工作中右臂受伤,后被认定为因工受伤,伤残程度为5级。在此期间,建材公司未依法为金某缴纳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费。金某向建材公司求偿未果,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解除与建材公司的劳动关系,由建材公司支付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元。   建材公司辩称,根据相关规定,从事井下、高温和繁重工作等特殊行业的男职工,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金某担任锅炉工,属于从事高温和繁重工作,故金某的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金某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要求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法应当递减。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5级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本人22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4款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第5款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本案中,建材公司未提供金某从事特殊工种登记表及其他能佐证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经历的材料,也未提交金某属从事特殊工种并可适用《国务院关于工人退职、退休的暂行办法》规定,且符合提前退休等条件的相关证据,所以,建材公司应对该辩称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建材公司对金某有关法定退休年龄的辩称系对职工相关退休政策的误解,职工如因从事特殊工种而提前退休,需要满足职工退休时年龄与其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连续工龄等条件。金某主张与建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故建材公司应全额支付金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最终,仲裁委裁决建材公司支付金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共计元。
  黑龙江牡丹江市2015年企业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申报审批已开始,此次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6月10日起,黑龙江牡丹江市2015年度企业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申报审批工作正式开始。此次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在此期间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符合规定条件人员进行人事档案及相关原始资料的全面审查。   据了解,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按特殊工种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9年;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8年。近年来,我市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申报审批量每年稳定在1500人左右。   目前,我市2015年度企业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申报审批工作已正式开始。申报具体要求为:企业用人单位需填报《从事提前退休工种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职工人事档案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须向档案托管服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档案托管服务部门填报《从事提前退休工种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受理申报地点为平安街12号社保服务大厅二楼21服务窗口。灵活就业人员申报地点为江南卧龙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冀劳社办[2003]26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原行业统筹企业、中央直属军工企业:   省劳动保障厅冀劳社[号文件下发后,一些单位询问,曾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如何掌握等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企业原从事特殊工种且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职工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由于企业转产改制而脱离特殊工种岗位并在非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在达到国家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如果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原则上不应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但对于确因从事特殊工种而影响身体健康现在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仍可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   二、从事过特殊工种且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下岗或失业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可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重新上岗或再就业后在非特殊工种岗位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如果扣除其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后,脱离特殊工种岗位时间不满5年的,仍可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如果扣除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后,脱离特殊工种岗位时间满5年以上的,按第一条规定掌握。   三、日以前曾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以上、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以上,在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3%。从特殊工种岗位提前退休的,从到达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至正常退休年龄任何年龄段退休,都按此比例增发,但增发总比例不得超过7%;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不再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四、除原国家有关部委或我省有特殊规定外,本行业工种凡未明确为特殊工种的,一律不能参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   五、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本通知下发之前已按过去有关规定处理过的问题,不再重新处理。今后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二○○三年五月九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印发《关于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我厅《关于办理提前退休工种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办[号)下发后,一些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和企业以及职工一直对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原由是不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存有不同认识,实际工作中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对此,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今年3月下旬,在全省养老保险科(处)长座谈会上进行了讨论,在此之前也征求了省社保局的意见。根据各市和省社保局的意见,我们又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的掌握问题。在讨论中,一种意见认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国发[号文件的规定,应全部放开。另一种意见认为,我省按冀劳社办[号文件规定执行已经5个年头了,经过几年做工作,大多数企业及职工都已基本认可,如全部放开,对于以前按234号文件妨行未批准退休的,有可能找后账,引发不安定因素,另外,全部放开后,提前退休人数将大幅攀升(目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占退休总人数的比例在50%以上)。根据大家的意见,经过慎重研究,我们认为,在目前条件下,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还是应采取适当控制的办法,尤其是对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由于企业转产改制而脱离特殊工种岗位并在非特殊工咱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目前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又不愿提前退休的,应进行控制。但对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身体有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仍可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但必须有严格的控制措施和程序。根据各市的意见,我们设置了由县级以上医院或职业病 防治机构出具机构诊断证明、由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程序,以加强控制。另外,对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下岗基本生活费和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不计算为脱离特殊工种岗位的时间。   二、关于按特殊工种退休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问题。按特殊工种退休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我省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一项特殊政策,其源于国发[号文件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折算工龄,但国家对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时没有对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时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规定。原劳动部《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劳产发[号)规定:&从事井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缴费工资也多,退休时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就相应较多,因此,在退休时也不宜另外提高计发标准&。但我省为了保持新老办法政策的连续性,所以在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初期规定:1994年10月底以前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6%,从事高温井下工作满9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3%,新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不再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这一规定从冀劳[号文件开始,一直延续到冀劳[1996]7号、冀劳[1998]47号等文件。到冀劳社办[号文件时,对增发比例作了统一规定:1994年10月底以前从事井下、高温满9年以上、从事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的,每满一年都按0.3%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规定对增发的总比例进行控制,即:提前5年退休的(55周岁)增发的总比例最高不得超过7%;提前4年退休的(56周岁)不得超过5.6%;提前3年退休的(57周岁)不得超过4.2%;提前2年退休的(58周岁)不得超过2.8%;提前1年退休的(59周岁)不得超过1.4%;从事特殊工种到达正常退休年龄退休的不再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对于上述规定,各市和省社保局认为有鼓励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之嫌,并且,国发[号文件只规定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可折算工龄,并未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按正常退休年龄退休不折算工龄。   综合考虑我省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政策的连续性和各市的意见,我们提出:日以前曾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以上、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以上,在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3%。从特殊工种岗位提前退休的,从到达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至正常退休年龄任何年龄段退休,都按比例增发,但增发总比例不得超过7%。考虑到我们下发文件目前就是要适当控制提前退休,所以同时也规定:对脱离特殊工种岗们5年以上按特殊工种退休时不再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2015年有关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新政策吗?现在还不知道,不过我们可以先看看,现行的政策解读。   特殊工种对于身体有一定的要求,而有的工种或许会给工作人员带来身体上的伤害,所以不得不提前退休,那么特殊工种人员提前退休的一系列相关规定、程序、待遇等方面的怎样的呢?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行政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3、特殊工种的确认程序。特殊工种的确认,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是确认的方法。市属企业,包括中央在沪企业,按原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于1992年底前已确定的,并经原上海市劳动局或本行业主管局批准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这里要强调的是,行业特殊工种和适用范围确认后,只能适用于本行业所属的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能参照执行。区县属企业,按原上海市劳动局批准并经原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认定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二是确认的申报和审核。凡符合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列出明细,提出申报。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定后,由区县社保中心按规定负责办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三、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中国人才网温馨提示:由于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特殊付出,国家对于他们给予了政策上的特殊照顾,让他们享受比较优惠的退休条件和待遇。也正因为此,特殊工种人员的提前退休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为制止一些企业的违法操作,国家曾经明令一度暂停办理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提前退休手续
  海南:2015年起特殊工种可申请提前退休   10月30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确认程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和海南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海南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审核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本《规程》自日起施行。   《规程》要求,个人人事档案应由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托管机构提交,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得受理已开封或个人自行携带的档案。凡人事档案中对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记载不清、材料不全的,应要求补充提供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对没有原始档案记载特殊工种经历的,或所从事工种不符合原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的,不得做出同意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处理意见。   据介绍,特殊工种是曾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长期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参保人员,距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不足3个月,且累计缴费年限已满15年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   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流程:  (一)市县参保人员  1.在职职工   (1)提出申请   职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海南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审核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审核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审核表信息及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人事档案等申报材料一并进行审核,在审核表上签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市县初审   用人单位于每月1日-10日向所在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提出本单位2个月后到龄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名单,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县人社局。市县人社局组织当地社会保险事业局(以下简称社保局)进行初审,对拟提前退休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类别、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年限、出生年月、累计缴费年限等,提出初步确认意见,于当月11日-24日在市县人社局网站及用人单位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审核表上签具初审意见,并于当月30日前派人将人员名单、审核表及其他申报材料等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办(以下简称厅行政审批办)。   (3)复核审批   厅行政审批办在25个工作日内,组织厅有关处室及省社保局,对申报人员的从事特殊工种类别、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年限、出生年月、累计缴费年限等进行复核,报厅领导审批并签具确认意见。复核过程中,发现职工转正定级表、调资升级表、工种变动单、工资发放表、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等有效原始资料不齐全的,厅行政审批办书面下达补充申报材料的通知,由市县人社局通知单位或职工进行补充。   (4)核发待遇   厅行政审批办审批后通知市县人社局领回经审批确认的审核表及其他申报材料。对批准提前退休的人员,市县人社局将审核表及其他申报材料交给市县社保局,由市县社保局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发手续;对不符合条件未被批准提前退休的人员,市县人社局要及时将审批情况反馈用人单位或个人,退还申报材料。  2.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   (1)提出申请   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于每月1日-10日向参保所在市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填写《海南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等申报材料;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原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国资委或其他主管部门),或当地就业局负责提交其个人人事档案。   (2)市县初审   市县人社局组织当地社保局进行初审,对拟提前退休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类别、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年限、出生年月、累计缴费年限等,提出初步确认意见,于当月11日-24日在本局网站及原用人单位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审核表上签具初审意见,并于当月30日前派专人将人员名单、审核表及其他申报材料等,报送厅行政审批办。   (3)复核审批、待遇核发的程序比照在职职工办理。  (二)省本级参保人员   1.提出申请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以下简称省社保局)参保的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于每月24日-30日直接向厅行政审批办申报,填写《海南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一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等申报材料。在职职工要由用人单位对审核表信息及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人事档案等申报材料一并进行审核,在审核表上签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原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国资委或其他主管部门),或当地就业局负责提交其个人人事档案。   2.复核审批   厅行政审批办组织厅有关处室及省社保局开展联审工作,对拟提前退休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类别、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年限、出生年月、累计缴费年限等,提出复核意见,报厅领导审批,在厅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再次报厅领导审批并签具确认意见。无特殊情况,复核审批工作应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   3.核发待遇   批准提前退休的人员,厅行政审批办将其审核表及其他申报材料送省社保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发手续;不符合条件未被批准提前退休的人员,厅行政审批办要及时将审批情况反馈用人单位或个人,退还申报材料。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本规程执行。
  如何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根据东莞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从事特殊工种劳动者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但有部分市民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不是很了解,所以我们小编对东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香港事项进行了归纳总结,以便大家加深了解。  东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流程   【承办机构】:东莞社保局及各区、镇社保部门   【办理时间】:每月25日前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  特殊工种退休办理条件:   1、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达到最低年限;   2、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即男工人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3、从事特殊工种达到规定年限:   a、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   b、从事井下高温作业:累计满9年;   c、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特殊工种退休办理资料:   1、《参保情况记录表》;   2、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3、身份证;   4、人事档案资料(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特殊工种退休办理流程:   1、特殊工种参保人或单位经办人提前3个月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出提前退休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发放《职工退休证》。   【温馨提示】:参保人在领取《职工退休证》的次月15日后,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到指定银行打印存折,领取基本养老金。  【问题解答专区】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是多少?男女一样吗?   【回答】:不一样,根据规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为男工人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二、打算帮单位一职员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不知怎么操作?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答】:单位经办人提前3个月备齐《参保情况记录表》、职工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职工身份证及职工人事档案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即可。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即可办理。   三、我是一名高空作业员,已经工作11年,今年56周岁,不知能否申请提前退休?如何办理?   【回答】:可以,根据规定从事高空作业累计10年,且男性年满55周岁即可申请提前退休。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退休手续即可,详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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