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申请困难工资补助有哪些需要哪些资料?

Copyright &
公文易文秘资源网 All Rights Reserved国家对复员退伍军人有什么困难补助_百度知道
国家对复员退伍军人有什么困难补助
那位网友知道。1973年参军在83020部队服役我是甘肃省平凉市边远山区的一位农民,谢谢。现在不知道国家对我们这些退伍人员有什么政策性的困难补助?我还听说其他地方对复员军人发放生活补助,不知道每月有多少,请告诉我,1980年退伍回到农村。生活困难。现在病魔缠身
所谓年老是指年龄60岁以上,复员军人依法享有民政部门定期定量补助的条件有3个方面,因年老体弱,参加了正式工作的无权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依法有权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定期定量经济补助复员退伍军人没有参加工作的,并逐步改善他们的生活待遇,由当地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2)年老体弱、第三个条件之一的,是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根据上述规定:(1)复员军人复员退伍回乡没有参加正式工作的。只要符合第一个条件和第二。(3)家庭生活困难。所谓生活困难,依法有权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定期定量补助。国务院颁布的《军人抚恤忧待条例》第38条规定,家庭成员生活困难的,因年老体弱多病:“复员军人未参加工作
其他类似问题
退伍军人的相关知识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请扫描分享到朋友圈受伤退伍军人有补助吗?? 中国?宜昌 政风行风热线
 |  |  |  |  |  |  |  | 
编号:&&&&状态:已解决
标题:受伤退伍军人有补助吗??
提交时间: 22:51:19
我爸爸是退伍军人,以前在部队受伤住过院,请问待病回乡有补助吗??我听说在外地都有补助的。
提问者:鲁胜情&&
市民政局回复
“鲁胜情”网友:
来信收悉。欢迎您对民政优抚政策进行咨询。关于带病回乡有无补助等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部分参战和参加核试验部队(个人档案中有参战和参加核试验文字记载)退役人员,目前享受生活补助待遇的对象是: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并经上级认定的部分参战和参加核试验部队退役人员。目前补助的标准是每人每月220元。您父亲如果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参战或参加核试验部队退役人员,可持个人的复员退伍证、个人身份证、以及个人保存的和档案中查找到的有关参战或参加核试验的文字记载资料,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确认后,提出享受参战或参加核试验部队退役人员补助待遇申请。
二、如果您父亲在部队服役期间曾经从事过国防战备施工(如坑道、隧道作业,担任过风枪手等)且档案中有记载,现经检查患有矽肺病的,可以携有关证件资料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出评残申请。
三、如果您父亲曾在部队服役期间患慢性疾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有军队医院证明、且回乡时尚未治愈,又没有安排工作的,可以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待遇申请,经所在县级民政部门认定、批准后,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待遇。
四、如果您父亲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战或因公负伤(个人档案中或个人自己保留的部队医院诊断治疗的原始文字资料并盖有部队医院印章的材料),可以持个人的复员退伍证、个人身份证及相关部队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到您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出评残申请,按民政部门评残程序,提供相关资料,经指定医院进行残情鉴定,符合评定伤残等级条件的,按程序逐级上报省民政厅审批。然后按省厅批准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抚恤待遇。
五、如果您父亲既不是伤残军人,又不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也不是参战或参加核试验部队退役军人,而是一般的复退军人,国家目前尚无补助政策。
六、您父亲如生活有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可以直接向其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低保申请,经所在街办或乡镇审核并报所在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享受低保待遇。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欢迎向市民政局优抚科伍大年咨询,联系电话6233260。地址:桃花岭6号。
宜昌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来件人对市民政局回复的评价
其他人评价
回答者:.*..*.
我来解答:
输入验证码:
Copyright @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鄂新网备0202号  版权所有当前位置:&>&&>&&>&
  什么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符合带病回乡政策的退伍军人申请定期定量补助的程序和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这里的&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生活困难,申请定期定量补助主要有以下程序和材料:
  (1)当事人写出书面申请,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退伍时部队军以上单位指定医院作出的相关医疗结论或原始病历,交县民政局优抚股。
  (2)县民政局优抚股根据《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退伍军人证、军队医院证明以及就诊病历、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交予申请人;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报送市民政局。
  (3)申请人根据市民政局安排,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到市民政局指定的医院,对其服役期间军队医院证明的所患慢性疾病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由医院直接送市民政局。
  (4)市民政局根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意见,做出是否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的结论,告知申请人,并通知县级民政部门,同时将有关材料报省民政厅备案。目前我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是每人每月290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困难补助申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