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上县人才社会保障局儿歌视频大全全

您当前的位置:&&&&&正文
2013年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招聘教师公告
【网络综合-2013年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招聘教师公告】:这篇《2013年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招聘教师公告》是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屏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幼教师共1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其中,不面试的岗位必须在体检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  (7)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报名和信息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yb./)。网络报名时间:日至日17:00截止。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同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多报、重报。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yb./),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并登录,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要求上传JPG格式(15-2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审核,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现场资格审查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网上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4.网上缴费。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日23: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在填报信息并缴费成功后及时登陆宜宾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录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或退费时使用。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信息录入表的,后果自负。  (二)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日至15日前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约定和说明事项  1.报考者的年龄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最大年龄为30周岁的,是指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31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经历、经验、工作年限、基层服务年限、高校毕业生的服务期满年限等涉及年限的计算一律以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为计算截止时间,所有年限均指周年。  所有涉及经历、经验、工作年限等的计算均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  2.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笔试报名前考生可向招聘单位咨询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本人持有的有效证书证件所载内容与岗位表上要求的条件表述不一致的,请勿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3.岗位有特别和其他规定、约定的,按岗位表执行。  五、考试  考试包括操作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一)操作技能测试  对于播音主持、驾驶员等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岗位,可在网络报名前安排操作技能测试。需要在网络报名前进行操作技能测试的岗位,在“岗位表约定事项”中已明确。提前进行的操作技能测试的有关事项以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为准。对需要在笔试统考前进行操作技能测试的岗位,报考者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先参加操作技能测试,操作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操作技能测试成绩按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操作技能测试合格者须在网络报名期间登陆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yb./)进行笔试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心理素质测评三科,驾驶员(工勤)岗位暂不考专业科目。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  (1)《心理素质测评》是所有岗位必考科目。  (2)公共科目。教育系统所有教师岗位(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不含学校校医、财务等)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余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识》(2012年修订版)。  (3)专业科目分类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资料下载栏里。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日至6月5日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就近交到区县人社局或宜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宜宾市人社局802室)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信息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信息表》。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4.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30%《心理素质测评》×20%《专业科目》×50%政策加分。其中,不考专业科目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50%《心理素质测评》×50%政策加分。  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各科成绩于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yb./)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请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yb./)下载并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交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53号)。受理查分申请?间日9:00―12:00,逾期不受理。  (三)面试  面试岗位的面试方式见《岗位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其他形式的面试由各区县人社局和市属招聘单位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公布。  1.资格审查  各区县人社局和市级相关单位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其中,提前进行了操作技能测试的加上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取消招聘资格的,可在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和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已参加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提供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具体事项在三江人才网上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只进行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3.(操作技能测试笔试)岗位考试总成绩=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总成绩×60%。  4.(操作技能测试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操作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20%。  六、体检、考核、公示及递补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先进行操作技能测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公共知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由区县人社局和市属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岗位表有特殊体检要求的,从其规定。  (2)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3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3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3)除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行政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其中,在编在职人员应在聘用确认前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附件3)。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的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6。  九、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相关咨询电话  (一)报考区县及临港区岗位咨询电话  临港经济开发区:5108995  翠屏区:48  翠屏区:5166899(教育)8225375(卫生)  宜宾县:52(教育)6200842(卫生)  南溪区:49(教育)3327149(卫生)  江安县:15(教育)  长宁县:4623001  高县:19897  珙县:4318967  兴文县:25213  屏山县:5700223  筠连县:7728456  (二)报考市属单位咨询电话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2333484雷老师  宜宾市民政局2328139陈老师  四川省永兴茶场周老师  宜宾市康复医院2103001侯老师  宜宾市航道工程处5172291邹老师  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5109900兰老师  四川宜宾卫校8226343段老师  宜宾市职业技术学院50刘老师  宜宾市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381890凌老师  宜宾市市级机关幼儿园8231753刘老师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8255069杨老师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8215113左老师  宜宾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3544063肖老师  宜宾市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2316664廖老师  宜宾市畜牧科技推广中心8239759刘老师  宜宾市第一中学校邓老师  宜宾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5103579陈老师  (三)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28-  网上技术服务QQ号:  宜宾人事考试中心:8247086  (四)招聘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请拨打上述招聘单位电话。  (五)有关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六)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  (七)笔试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网站  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yb./)  附件:1.宜宾市屏山县2013年招聘190名中小幼教师岗位表
&&&&&&&& 2.加分证明材料(式样)
&&&&&&&& 3.在职在编人员证明材料(式样)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日
猜你还喜欢的文章
热点文章排行榜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您还有150字可以输入
更多资讯请点击
热门关键字:,,,
【打印文章】
军艺19岁校花黄筱婷清纯照曝光 舞姿柔软似水
19岁完美超模
棚拍-机车MM棚拍-机车MM
美摄影网站评选出年度令人叹为观止的照片
《二炮手》海清裸肩浴照曝光 镜头疑因尺度大被剪
最青春!杭州武汉艺考现场美女如云(组图)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水泊梁山人才网 - 官方网站
&技术支持:&您当前的位置:&&&&&正文
2013年四川泸州纳溪区教育局招聘163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网络综合-2013年四川泸州纳溪区教育局招聘163名中小幼教师公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招聘中小幼教师共1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不以成绩证明为准)。
4.年龄:日及以前出生――日以后出生。其中岗位编码为的岗位,在本区公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及以上(截止至日)的在岗(截止至日)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至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在职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要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日9:00至10月22日24: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本人情况及其电子数据信息、书面证件材料等,均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考生务必反复核实;尤其是对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更须谨慎,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在考生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由泸州市纳溪区人社局对相片质量进行审查。
(二)网上缴费
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日24:00。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笔试考试报名费: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4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于网络缴费截止前的工作日内(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纳溪区考试中心(联系电话:)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报名表
成功缴费后的考生,应?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日9:00至11月9日10:3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条件等要求应相符。考生报名前可通过政策咨询电话询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5.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一)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取消招聘的岗位不调剂、不改报,退还考生报名费。
1.笔试内容: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编码---)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他岗位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11月15日9:00前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查分的,请于日至11月18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日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纳溪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纳溪区政府办公楼306室,电话:),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区团委、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日纳溪区人社局通过网站(http:// :/)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至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均为100分。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编码---)的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政策性加分;其他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纳溪区人社局于日上午通过纳溪区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网站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形不成竞争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成绩为零分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日下午通过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11月28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有递补对象的,纳溪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11月29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时间为12月3日。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在职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报名信息表》2份。
1.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在1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2.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直接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纳溪区人社局牵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岗位要求,调查考生学校或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纳溪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纳溪区人社局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纳溪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1. 纳溪区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xls
2.五项目人员加分申请及证明表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
4.同意报考证明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8日
猜你还喜欢的文章
热点文章排行榜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您还有150字可以输入
更多资讯请点击
热门关键字:,,,
【打印文章】
军艺19岁校花黄筱婷清纯照曝光 舞姿柔软似水
19岁完美超模
棚拍-机车MM棚拍-机车MM
美摄影网站评选出年度令人叹为观止的照片
《二炮手》海清裸肩浴照曝光 镜头疑因尺度大被剪
最青春!杭州武汉艺考现场美女如云(组图)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儿歌大全100首视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