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危险行为小课题研究的意义义

共同危险行为案例分析研究评析,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共同危险行为案例分析研究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论侵权法上的比较过错制度--《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博士论文
论侵权法上的比较过错制度
【摘要】:
比较过错是指为了谋求负损害赔偿义务的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公平,当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具有过错时,得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之金额的法律制度。通过对不同法域国家的比较观察,可以发现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比较过错制度朝着更全面补偿受害人的方向发展。在国际上加强受害人权利保护的背景下,中国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存在很多问题,立法不尽完善,司法实践不够统一,存在明显的减责倾向,严重损害了受害人的权益。而在理论上,国内学者对比较过错制度的研究不够充分,存在着很多尚待解决的问题。我国目前还没有对比较过错制度进行系统研究的成果,这也正是作者在本文中尝试突破之处。本文着眼于比较过错制度的原理和适用及其对责任分担的影响,以比较过错制度在当代的发展趋势为主线,试图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比较过错制度的理论沿革和不同问题的争点中形成据以指导实践的理论成果,进而构建适合中国司法实践的比较过错处理框架。
除引言和结论,本文分为两大部分,分别从理论和适用的角度对比较过错制度进行了论述。第一部分从理论角度分析比较过错,由对比较过错概念与性质的探析,比较过错的历史考察与实证分析,比较过错及其发展趋势的理论阐释三章构成。第二部分从适用角度论述比较过错制度,由比较过错的构成要件,比较过错的适用范围,严格责任中的比较过错和比较过错对责任分担的影响四章构成。
论文第一章对比较过错制度的概念和性质进行了分析,以作为下文研究的前提性论证。第二章比较过错制度的历史考察,阐释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比较过错制度都遵循了相同的发展趋势,即比较过错制度朝着更全面补偿的方向发展,其背后的原因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价值观念的演化和法律政策的变迁。第三章对比较过错制度自身及其发展趋势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详细论证。认为比较过错制度作为一项抗辩的合理理由是正义和公平。并指出比较过错合理性基础与侵权法功能之间存在潜在的紧张关系,特别是在严格责任中,这一紧张关系表现得更为明显,为避免这种紧张状态的存在,必须对比较过错的适用进行排除或是限制。而且在侵权法“及时填补受害人损失"这一发展趋势的影响下,现代各国基本上都选择了“受害人优位”的立法政策。比较过错制度向有利于受害人方向发展的趋势,在特殊情形下对比较过错抗辩进行限制或者排除都是这一立法政策的具体体现。
以发展趋势为指导,第四章对比较过错的构成要件进行了全面分析,认为比较过错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项:即受害人须具有过错能力,受害人必须具有过错,受害人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须有因果关系,并指出了其与过错责任各要件在性质和适用标准上的不同。
第五章论述比较过错制度的适用范围。第一节解决比较过错的主体适用范围,即在什么情形下,才能将第三人的过失归于受害人,从而看成是受害人一方的过错。本节着重对法定代理人之过失可否归于未成年人进行了论证,并得出以下结论:只有在那些具有辨识能力的儿童或者精神病人自身具有过失的时候,才能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第二部分分析比较过错适用的责任类型和排除比较过错适用的情形。
第六章分析严格责任中的比较过错制度,并对我国严格责任中比较过错制度进行了重构。指出在工伤事故领域,非机动车驾驶人遭受人身损害时的交通事故领域,核能等放射性物质造成损害的领域,当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导致受害人损害的巨大危险时,受害人的过错不应成为免除或减轻行为人责任的事由,除非受害人的过错属于不可原谅的过错,并且是损害发生的唯一诱因,或者,受害人是自愿追求他所遭受的损害的。第二节对几种具体严格责任中的比较过错进行了分析。
第七章对比较过错对责任分担的影响与实际操作方法进行了全面阐释,并认为应当区分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的不同情形来进行责任分担的操作。在过错责任原则中,应当主要考虑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过错比例,而把因果关系看成是“守门”概念。而在严格责任中,比较理想的解决方法是依各当事人的行为对于损害的原因力大小来决定损害的分配,当加害人具有明显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这时也要考虑加害人的过错因素。最后,在过错和原因力之外,在分配责任时还应纵观案情来考量其它因素,从而对责任承担结果进行“衡平调节”。
【关键词】: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学位级别】:博士【学位授予年份】:2008【分类号】:D913【目录】:
ABSTRACT6-12
一、选题意义与创新之处12-15
二、论证思路与研究方法15-19
第一部分 理论篇19-68
第一章 对比较过错概念与性质的探析19-31
第一节 比较过错的概念19-26
一、词语的选择:比较过错在侵权法上的意义19-21
二、比较过错的概念21-23
三、比较过错与相关概念之比较23-26
第二节 比较过错的性质与意义26-31
一、比较过错的性质26-29
二、比较过错的意义29-31
第二章 比较过错的历史考察与实证分析31-47
第一节 大陆及英美法系主要国家比较过错制度的沿革31-41
一、大陆法系中比较过错制度的发展31-35
二、英美法系中比较过错制度的发展35-40
三、结论及原因:比较过错的发展趋势分析40-41
第二节 我国比较过错制度的实证分析41-47
一、中国制定法现状42-43
二、中国制定法适用现状43-45
三、对中国立法及司法现状的评析45-47
第三章 比较过错及其发展趋势的理论阐析47-68
第一节 对比较过错合理性基础的分析47-52
一、各国学者对比较过错合理性的总结47-48
二、比较过错合理性基础的理论分析48-52
第二节 侵权法功能变迁对比较过错发展趋势的影响52-62
一、侵权法的功能与责任基础52-59
二、侵权法功能与比较过错合理性基础之间的冲突59-61
三、侵权法功能变迁对比较过错制度发展趋势的影响61-62
第三节 从利益衡量角度看比较过错制度的发展趋势62-68
一、利益衡量方法及其适用62-65
二、利益衡量方法在比较过错案件中的具体应用65-68
第二部分 适用篇68-126
第四章 比较过错的构成要件68-85
第一节 受害人须具有过错能力68-73
一、过错能力概说68
二、各国学者对受害人过错能力的态度68-69
三、受害人过错能力的学说分析69-71
四、未成年受害人的过错能力71-73
第二节 受害人必须具有过错73-81
一、过错及其与受害人过错间的关系73-75
二、受害人过错的性质75-77
三、受害人过错的注意标准77-79
四、受害人过错的类型79-81
第三节 受害人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须有因果关系81-85
一、因果关系概说81-83
二、比较过错中的因果关系83-85
第五章 比较过错的适用范围85-95
第一节 比较过错的主体适用范围85-91
一、法定代理人的过错86-89
二、雇员的过错89-90
三、直接受害人的过错90-91
四、配偶的过错91
第二节 比较过错的责任适用范围91-95
一、比较过错适用的具体责任类型91-93
二、排除比较过错适用的情形93-95
第六章 严格责任中的比较过错95-111
第一节 严格责任中比较过错制度的比较考察95-100
一、严格责任的基本理论95-97
二、严格责任中比较过错制度的比较考察97-100
第二节 我国严格责任中比较过错制度的重构100-104
一、立法和司法实践现状100-101
二、我国严格责任中比较过错制度的理想选择101-102
三、严格责任中限制比较过错适用的理由102-104
第三节 几种具体严格责任中的比较过错制度104-111
一、产品责任中的比较过错104-105
二、雇主承担责任时的比较过错105-106
三、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比较过错106-111
第七章 比较过错对责任承担的影响与操作方法111-126
第一节 加害人或者受害人可能单独承担责任的情形111-115
一、一方当事人故意时111-113
二、一方存在严重疏忽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113-114
三、受害人对损害或者损害风险的同意114
四、公共政策禁止获得赔偿114-115
第二节 受害人的过错与加害人的过错共同导致同一损害的发生115-122
一、受害人一方遭受损害115-121
二、受害人与加害人都遭受损害的情形121-122
第三节 特殊情形下的责任承担122-126
一、人身伤害案件中的责任承担122-123
二、加害人为数人时的责任承担123
三、受害人行为违法时的责任承担123-124
四、多种原因竞合场合的责任承担124-126
结论126-128
一、本文的启示126-127
二、对中国比较过错制度的立法建议127-128
参考文献128-133
欢迎:、、)
支持CAJ、PDF文件格式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李玲;[D];烟台大学;2010年
杨喆;[D];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李华;郑立东;刘黎;;[J];湖南社会科学;2006年03期
孙公幸,邢乐勤;[J];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2002年05期
郑才城;;[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6年03期
杨静毅;赵璇;;[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6年03期
梁慧星;[J];法学研究;1995年02期
梁上上;[J];法学研究;2002年01期
杜海英,张瑞芳;[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2年07期
杨育明;[J];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02期
程啸;;[J];清华法学;2005年01期
李晶;;[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03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杨鹏艳;[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3年
顾向阳;[D];苏州大学;2002年
黄晶晶;[D];西南政法大学;2006年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韩兆柱;许占鲁;;[J];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04期
杨海坤;;[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1年00期
叶金强;;[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2年02期
翟继光;;[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3年02期
李勇军;高利红;;[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3年02期
余延满;冉克平;郭鸣;;[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01期
叶金强;;[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01期
王晓林;;[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01期
韩秀桃;;[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01期
吴建农;邵小平;;[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02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姚辉;;[A];中国道路:理论与实践——第三届北京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学者论坛(2009)论文集[C];2009年
吴穹;;[A];中国传媒大学第五届全国新闻学与传播学博士生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11年
温辉;;[A];第三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C];2007年
张黎明;杨国章;;[A];第五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C];2009年
和育东;;[A];专利法研究(2010)[C];2011年
李秀娟;;[A];专利法研究(2010)[C];2011年
李道刚;;[A];边缘法学论坛[C];2005年
蒋光辉;;[A];2008年度(第六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论文集(上)[C];2008年
廖建求;姜孝贤;;[A];2009年度(第七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论文集[C];2009年
杨志利;;[A];2009年度(第七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论文集[C];2009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夏秀渊;[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解锟;[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吴旅燕;[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吴晓晖;[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迟君辉;[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潘晓宁;[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徐子良;[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李长坤;[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李国庆;[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赵宁;[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胡小伟;[D];华中农业大学;2010年
滕雅婷;[D];南京医科大学;2010年
张尉龙;[D];河北大学;2009年
李研;[D];河北大学;2009年
王若蓓;[D];河北大学;2009年
董海宁;[D];山东科技大学;2010年
张念明;[D];山东科技大学;2010年
王国涛;[D];山东科技大学;2010年
李颖;[D];山东科技大学;2010年
张园;[D];山东科技大学;2010年
【同被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张平华;;[J];比较法研究;2006年06期
蒋志培;[J];法律适用;2000年10期
吴汉东;[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2001年05期
万毅;;[J];法商研究;2008年04期
叶金强;;[J];法商研究;2009年03期
郭平宜;;[J];法学杂志;2008年01期
刘铭;;[J];法制与社会;2008年23期
曹瑛族;;[J];法制与社会;2011年04期
孟亚生;;[J];记者观察(下半月);2006年06期
郑成思;[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1年02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雷敏敏;[D];北京化工大学;2011年
韩琳;[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4年
何新华;[D];吉林大学;2004年
周其巍;[D];吉林大学;2005年
米建思;[D];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
宋辉;[D];四川大学;2006年
钱锋;[D];华东政法学院;2006年
【二级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许传玺;;[J];比较法研究;2006年01期
李国光;[J];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0年06期
刘保玉,秦伟;[J];法学研究;2001年02期
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J];法学研究;2002年02期
信春鹰;[J];外国法译评;1995年02期
张佩霖;[J];政法论坛;1990年02期
徐伟;[J];政法论坛;1993年02期
许传玺;[J];政法论坛;2002年01期
张新宝;[J];政法论坛;1994年04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顾向阳;[D];苏州大学;2002年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杨小勤;;[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05期
俞欣妙;;[J];法制与社会;2008年23期
刘秋岑;;[J];法制与社会;2010年16期
扈家瑜;;[J];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11年01期
贾国凯,罗拥军;[J];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年02期
邹容芳;[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年07期
欧阳伟;;[J];法制与社会;2006年19期
宋博赟;;[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S1期
卞化蝶;武静;马慧;;[J];环境科学导刊;2008年03期
田楠楠;;[J];法制与社会;2009年14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李刚;;[A];湖北省行政管理学会2001年年会暨“加入WTO我国政府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研讨会论文集[C];2001年
温卓文;;[A];贵州省社会学学会“民族、区域、社会发展研讨会”暨2002年学术年会论文集[C];2002年
孟俊驰;刘满福;;[A];中国环境保护优秀论文集(2005)(上册)[C];2005年
李晔;;[A];水污染防治立法和循环经济立法研究——200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第一册)[C];2005年
廖柏明;;[A];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与环境资源法的热点问题研究——200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四)[C];2006年
张宏久;;[A];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论文精选(下卷)[C];2000年
张涛;张印;;[A];当代法学论坛(二○○九年第3辑)[C];2009年
朱清;;[A];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论文精选(下卷)[C];2000年
吕江;;[A];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论文集——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分册[C];2008年
陈淑华;;[A];湖北省行政管理学会2006年年会论文集[C];2007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郑冰 孙浩明;[N];江苏法制报;2010年
闻铭;[N];江苏经济报;2005年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章豪杰 沈永健;[N];人民法院报;2010年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
张玉霞 张莉;[N];人民法院报;2011年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徐进;[N];人民法院报;2010年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杨亦兵;[N];人民法院报;2011年
杨德民;[N];江苏经济报;2001年
谢肇荣 肖丕国;[N];人民法院报;2004年
申艾;[N];江苏经济报;2000年
案例编写人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向亮;[N];人民法院报;2011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李颖;[D];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
刘建鸿;[D];华东师范大学;2009年
杨斌;[D];中国海洋大学;2007年
钱晓燕;[D];南开大学;2009年
贾希凌;[D];华东政法学院;2006年
张凌寒;[D];吉林大学;2010年
杨柏勇;[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年
葛洪涛;[D];山东大学;2008年
刘国祥;[D];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
刘新辉;[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王海凤;[D];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
周美春;[D];苏州大学;2005年
刘丽芳;[D];上海海事大学;2007年
新薇;[D];大连海事大学;2009年
孙大林;[D];吉林大学;2005年
黄雪梅;[D];安徽大学;2007年
赵玉梅;[D];黑龙江大学;2007年
胡小炳;[D];复旦大学;2008年
彭彧芳;[D];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
王国宾;[D];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
&快捷付款方式
&订购知网充值卡
400-819-9993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 84-48信箱 知识超市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新出发京批字第直0595号
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订购热线:400-819-82499
在线咨询:
传真:010-
京公网安备74号关于共同危险行为的一道题目_百度知道
关于共同危险行为的一道题目
甲请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出B、C、D三人前往。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电脑遗落在一角,便偷偷藏入自已腰包;C与D在搬运甲最珍贵的一盆兰花时不慎将其折断,为此甲与C、D人争吵起来,争吵之时不知是谁又将甲阳台上的另一盆鲜花碰下,砸伤路人E。B、C、D见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请问: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名贵兰花被折断造成的损失B.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没有履行搬运任务的违约责任C.路人E可以要求甲、C以及D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甲可以就丢失掌上电脑的损失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请问D项正确吗?为什么?对于D项,我认为甲也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因为毕竟掌上电脑是A公司在履行搬家合同义务的过程中丢失的。A公司可以在赔偿甲后向B追偿。
书中给出的答案与理由如下:答案:ABC。本题必须区分违约责任、职务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甲与A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因此,当A公司不履行义务时,当然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B正确。B、C、D是A公司的职员,根据《民法通则》第43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对其职员的职务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故选项A正确。B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非职务行为,因此,A公司不承担责任,故选项D错误。因为不清楚是谁把花盆碰下,甲、C、D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当对路人E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C正确。
提问者采纳
B虽然是在履行职务的时候的行为,但是他的盗窃行为却不属于职务行为,所以个人认为甲应该要求B承担赔偿责任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按默认排序
其他5条回答
同意你的观点~~A公司承担了雇主责任以后可以向有过错的雇员B追偿~~~
是不能要求雇主承担责任的 因为B偷东西是个人行为 并不是职务行为 只能有B来承担责任 同时该掌上电脑价值较大 B也构成了盗窃罪
D选项不正确。因为甲丢失的电脑是被B盗窃,属于B的个人行为。不能要求A公司承担责任。
与职务行为无关,是盗窃罪。
盗窃罪,是个人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的相关知识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共同危险行为制度研究--《复旦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
共同危险行为制度研究
【摘要】:
共同危险行为制度自《德国民法典》创立以来,至今也不过才百余年的历史,在具有几千年发展历史的侵权法中也算是个新生物。在我国的侵权法领域内,共同危险行为一直是立法上的一大空白,相关的理论研究也不够系统和深入,从而导致司法实践的不统一。
本文采用历史研究、比较分析和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对共同危险行为作系统的研究,着重分析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构成要件、归责、责任承担,同时对理论争议焦点作深入探讨,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共同危险行为制度,并对共同危险行为的立法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引言部分简要介绍了共同危险行为产生的背景、国内外发展状况以及研究该问题的实际意义。
正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阐述共同危险行为的概述。第一节介绍我国学者关于共同危险行为概念的表述,对诸多学说作出评析,并对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作出重新界定,认为处于共同危险行为中的数人中的一人和多人的危险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损害,因不能判明何人实际造成损害而由全体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第二节是共同危险行为的起源和发展。笔者通过对德国、法国、英美国家、我国的立法的比较,对共同危险行为的产生、发展作了考察。
第二章探讨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第一节对国外及国内的关于构成要件的观点作了介绍,并对上述观点作了分析,提出构成要件需要从五个方面论述:(1)数人均实施了具有危险性的行为;(2)数人的行为具有一定时间与空间的关联性,该关联性应基于客观中立的一般人的立场;(3)数人的危险行为均有可能造成损害结果;(4)实际致害人不明确;(5)共同危险行为人间主观上具有推定的共同过失。第二节从行为的共同性和危险性进行阐述行为要件。笔者认为行为共同性是指数人的行为具有一定时空的关联性;行为危险性是数人实施的行为均具有致人损害的可能性并导致一种危险情势的形成,这种危险所威胁或可能损害或正在损害或已经损害的客体是合法的民事权益。第三节阐述因果关系。笔者对必然因果关系说、择一因果关系说、推定的因果关系说、拟制的因果关系说逐一作了分析,认为共同危险行为人都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具有潜在的因果关系,所以法律推定所有行为人的行为都与损害具有因果关系。第四节对主观要件中的三个问题作了探讨。一是共同危险行为人是否有共同过错?笔者认为基于共同危险行为本身是一种因果关系的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间主观上具有推定的共同过失;二是共同危险行为人之间没有意思联络;三是共同危险行为人主观过错的内容,应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第五节从实际致害人不明的特点进行阐述损害后果。第一分析了损害结果与行为人的危险行为之间的关系,笔者举例说明在实际造成损害时,可能行为人的危险行为都已实际存在,也可能部分行为人的危险行为已经存在而其他行为人的危险行为尚未实际存在;第二参与份额不明不属于共同危险行为,笔者认为致害部分不明的数人侵权行为不符合致害人不明这一基本特征。
第三章阐述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基础和归责原则。第一节概述归责、归责基础、归责原则、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的概念。第二节从两方面分析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基础。笔者首先分析了由全体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基础的理由:受害人充分救济的政策性要求、符合公平正义理念、危险来源理论、危险控制预防理论;其次分析责任连带性的归责基础,认为从事实上看连带责任所依据的事实必然具有某种共同性,从法律上看,责任后果具有不可分性。第三节阐述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原则。对我国学者关于共同危险行为归责原则的观点作了介绍,并对上述观点进行评析,笔者赞同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原则是因果关系推定的过错推定原则。
第四章论述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承担。第一节阐述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后果。笔者介绍了德国、日本、希腊、中国台湾及中国对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对责任分担有两种观点:平均分担说和综合因素说。笔者同意综合因素说。第二节对共同危险行为责任免除作了分析。共有三个观点:肯定说、否定说、折衷说。笔者赞同肯定说,即行为人只要能够举证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就可以免责。
第五章是我国关于共同危险行为的立法完善。在前面四章分析的基础上,第一节中首先提出我国立法中确立共同危险行为的必要性,并针对我国现行共同危险行为的立法作出评析,指出我国立法中存在的不足,具体表现在:调整范围的不全面性、司法解释的简单规定难以准确界定共同危险行为、司法解释的逻辑困境。第二节是对我国相关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共同危险行为规定的评析。笔者认为三个草案的相同点在于立法目的,不同点在立法形式、行为要件、免责条件。第三节对我国共同危险行为立法的完善提出具体的意见。笔者首先认为共同危险行为制度在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同时,也应给予行为人自由的空间;其次,进一步提出行为的危险性与关联性作为认定共同危险行为的两个最为重要的标准,以此来区分共同危险行为与高空抛物;第三,将受损害的财产也归入共同危险行为的适用范围;第四建议共同危险行为中的免责理由为共同危险行为人只要能举证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最后笔者提出两条具体的立法条文。
结语部分对全文的内容作了简要总结,提出我国应该加强对共同危险行为制度的研究,尽早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共同危险行为制度。
【关键词】:
【学位授予单位】:复旦大学【学位级别】:硕士【学位授予年份】:2008【分类号】:D913【目录】:
中文摘要5-8
英文摘要8-11
第一章 共同危险行为概述12-19
第一节 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12-14
第二节 共同危险行为的起源和发展14-19
一、共同危险行为制度的起源14-15
二、德国的共同危险行为法律制度15-16
三、法国的共同危险行为法律制度16-17
四、英美法下共同危险行为制度17
五、我国关于共同危险行为制度的规定17-19
第二章 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19-35
第一节 共同危险行为构成要件的各种观点19-22
一、外国法的构成要件19-20
二、中国关于共同危险行为构成要件的观点20-21
三、对上述观点的评述21-22
第二节 共同危险行为的行为要件22-26
一、共同危险行为主体的复数性22-23
二、共同危险行为的共同性23-25
三、共同危险行为的危险性25-26
第三节 共同危险行为的因果关系要件26-29
第四节 主观要件29-32
一、推定的共同过失是共同危险行为的主观要件29-30
二、共同危险行为人之间的意思联络30-31
三、共同危险行为人主观过错的内容31-32
第五节 损害后果要件32-35
一、损害结果与行为人的危险行为之间的关系32-33
二、参与份额不明不属于共同危险行为33-35
第三章 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基础及归责原则35-43
第一节 共同危险行为归责概述35-36
一、归责35
二、侵权法的归责35
三、归责基础及归责原则35-36
第二节 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基础36-41
一、全体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基础36-37
二、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归责基础37-41
第三节 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原则41-43
一、归责原则的几种观点41
二、对上述观点的评析41-43
第四章 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承担43-50
第一节 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分担43-46
一、共同危险行为人之间的连带赔偿责任关系43-44
二、共同危险行为人之间的责任分担44-46
第二节 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免除46-50
一、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免责事由46-48
二、受害人对部分共同危险行为人民事责任的免除48-50
第五章 我国共同危险行为立法之完善50-56
第一节 我国共同危险行为立法50-51
一、确立共同危险行为的必要性50
二、对我国共同危险行为立法的评析50-51
第二节 我国相关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关于共同危险行为规定51-52
一、相关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共同危险行为规定51-52
二、对相关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共同危险行为规定的评析52
第三节 我国共同危险行为制度构建的建议52-56
一、共同危险行为的构建53-54
二、立法建议54-56
参考文献61-63
欢迎:、、)
支持CAJ、PDF文件格式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陈果;[D];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张庆东;[J];法学;1994年07期
张瑞明;[J];河北法学;1999年02期
杨立新;;[J];法学研究;1987年05期
原永红;[J];法学论坛;2000年04期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谢肇荣 肖丕国;[N];人民法院报;2004年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叶金强;;[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2年02期
李勇军;高利红;;[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3年02期
叶明;吴太轩;;[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5年02期
颜良伟;陈慰星;;[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6年02期
刘沛佩;;[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9年02期
冯江山;[J];安徽电力职工大学学报;2003年01期
李明发;[J];安徽大学学报;2001年05期
郑晓剑;陶伯进;;[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02期
胡瑾;[J];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2年05期
张宗高;[J];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5年05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李秀娟;;[A];专利法研究(2010)[C];2011年
廖建求;姜孝贤;;[A];2009年度(第七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论文集[C];2009年
杨志利;;[A];2009年度(第七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论文集[C];2009年
李井奎;史晋川;张利风;;[A];2012年度(第十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论文集[C];2012年
杨立新;王轶;王竹;王天凡;赵可;;[A];中国法学三十年()[C];2008年
易凌;刘定洋;;[A];2005中国制度经济学年会精选论文(第二部分)[C];2005年
岳彩申;符勇;唐泽兵;;[A];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保险与社会保障的角色——北大CCISSR论坛文集·2004[C];2004年
冯克乃;;[A];中国新时期思想理论宝库——第三届中国杰出管理者年会成果汇编[C];2007年
林国荣;;[A];福建师大福清分校2003年会议论文汇编[C];2003年
闫立宏;岳帅伯;;[A];WTO法与中国论丛(2009年卷)——《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08年年会论文集[C];2008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潘晓宁;[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沈强;[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杨健;[D];大连海事大学;2010年
邬先江;[D];大连海事大学;2010年
陈琦;[D];大连海事大学;2010年
石欣;[D];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
黄光辉;[D];华中科技大学;2010年
袁日新;[D];辽宁大学;2010年
魏树发;[D];福建师范大学;2010年
殷悦;[D];武汉大学;2009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滕雅婷;[D];南京医科大学;2010年
王若蓓;[D];河北大学;2009年
董海宁;[D];山东科技大学;2010年
李颖;[D];山东科技大学;2010年
张园;[D];山东科技大学;2010年
蒋士锋;[D];山东科技大学;2010年
乔淑惠;[D];长春理工大学;2010年
潘媛媛;[D];长春理工大学;2010年
张小磊;[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王佳俊;[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同被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高鹏;[J];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年02期
程啸;;[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02期
王竹;;[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04期
王利明;[J];法学杂志;2004年04期
冯彩虹;;[J];法制与社会;2009年04期
王会荣;;[J];法制与社会;2009年23期
张洪波;[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3年04期
袁康;罗旋;;[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09年01期
李锡鹤;;[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02期
金鑫;;[J];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01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吕媛媛;[D];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
李仙峰;[D];山西大学;2010年
【二级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邓大榜;;[J];现代法学;1982年03期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谭群,陈忠文,胡院生;[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01期
张铁薇;;[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4期
张琼戈;;[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09期
刘溪;;[J];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04期
刘树桥;王呈琛;;[J];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05期
宋国斌;;[J];长治学院学报;2008年01期
李传斌;;[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02期
任瑞芝;张涛;;[J];山西科技;2008年03期
谌文友;;[J];法制与社会;2009年32期
赵玉梅;杨丽艳;;[J];人民论坛;2011年24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汪飞;高腾;;[A];当代法学论坛(2007年第1辑)[C];2007年
张凤泉;方瑞祥;;[A];第六届全国人—机—环境系统工程学术会议论文集[C];2003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何劲松;[N];人民法院报;2002年
谢肇荣 肖丕国;[N];人民法院报;2004年
骆云桥;[N];西部法制报;2007年
李凤清 吴永波 整理 燕仁;[N];人民法院报;2009年
戴小霞;[N];江苏经济报;2011年
王瑛 朱益虎;[N];江苏经济报;2003年
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程 啸;[N];人民法院报;2003年
张晋邦;[N];人民法院报;2003年
聂宗莲 张水萍;[N];人民法院报;2005年
张善华;[N];人民法院报;2012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赵玉梅;[D];黑龙江大学;2007年
唐海山;[D];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
李世为;[D];吉林大学;2008年
黄蓉;[D];复旦大学;2008年
王娟;[D];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
卫丹;[D];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
姜昱;[D];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
崔华洁;[D];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
袁红霞;[D];内蒙古大学;2010年
韩雪扬;[D];兰州大学;2011年
&快捷付款方式
&订购知网充值卡
400-819-9993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 84-48信箱 知识超市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新出发京批字第直0595号
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订购热线:400-819-82499
在线咨询:
传真:010-
京公网安备74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本课题的研究意义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