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被冤枉投诉邮件怎么写要写报告怎么写

網曝出租車司機“調情門” 當事人被停職稱冤枉
當事人現身喊冤,希望女子現身還其清白
新快報訊(中新)一個曝光福州某路公交車上司機與女子調情的帖子前天出現在海都網海角社區,隨後被福州各大論壇紛紛轉載。發帖人說,5月29日中午12時半乘坐這路公交車回家,發現該路公交車上司機與一名女子“親密接觸”,還時而和女子親熱幾下。此帖一出,網友幾乎是一邊倒地抨擊司機的這種行為。
前天,帖子的主人公曹師傅,帶著“澄清信”現身,並希望能夠找到當時在他旁邊的女乘客,還他一個清白。
網帖︰此種場合“親熱”易引發事故
前天上午,記者在海角社區論壇上看到這個帖子,帖子里說道︰“昨天(29日)中午12時半左右,本人乘坐公交車回家……該司機旁邊坐著一名女子,就坐在司機的駕駛台旁邊,和司機幾乎是親密接觸,如果女子由于慣性往里面栽,司機就很難再把控住方向盤,很容易出事故。更要命的是,該女子一路上和司機聊天,而司機在開車時也偶爾和這名女子親熱幾下……”發帖人還上傳了三張手機照片,照片是對著車內後視鏡拍攝的,從後視鏡看,這名女乘客和司機並排坐著,但表情看不清楚。
司機︰工作已經被停,不認識女子
隨後,記者向福州公交公司負責這路車的公交車隊求證。一名負責人說,他們已經接到投訴,也看到了照片。照片內的司機姓曹,當天他是替班司機。“我們停止了該名司機的工作,進行調查,司機解釋是,與這名乘客不認識,但因為擁擠,乘客不听勸告,不願意往後移動,還坐在了駕駛室的隔離欄桿上。”前天下午3時許,司機曹師傅帶著自己的“澄清信”現身。針對帖子里的質疑,曹師傅說,“我沒有與她調情”。
曹師傅說,自己的工作被停了,壓力很大,很擔心失去這份工作。“老婆孩子都等著我賺錢養活。”曹師傅希望照片中的女子能站出來,為他作證,還他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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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武汉万余爱丽舍出租车刹不住 政府指定采购遭疑 时间: 16:47日前有武汉出租车司机投诉,武汉市目前新换的一万多台新爱丽舍出租车刹车不好使,经常发生追尾事故。记者调查发现,这批出租车是统一采购的指定车型,配置比公开发售的最低版爱丽舍还要少很多,价格却更高。这些出租车的刹车系统到底合不合格、到底安不安全,在采购过程中到底有没有幕后交易,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诸多问题引人关注。
一万多台新车
制动不灵 出事率高
前不久,一位武汉的出租车师傅投诉称,武汉新换了大概一万多台新爱丽舍出租车,这批车的刹车不好使,经常发生追尾事故,尤其是在下雨天里很难控制。
记者随即来到武汉,在长江二桥上拍到了奇怪的一幕:当天下雨,下坡行驶的出租车都刻意保持与前车的距离,有些甚至在三四十米以上。这在当时下班高峰的拥堵路面上,显得尤为格格不入。
带着疑问,记者随机选乘了几辆不同公司的出租车,师傅们的说法如出一辙:这种车出事率相当高,车要跑起来有时掌控不了,根本刹不住。
据司机们说,武汉市从2011年4月起,出租车行业开始陆续更新换代。2011年9月至今年3月,是换车的高峰期。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在武汉市有4家保险公司为出租车承担保险业务,其中有一家公司的承保份额占了半数以上。记者辗转从这家公司获得的内部数据显示,从2011年4月至2012年9月,出租车的出险率从每月90%左右,逐步上升到了约130%。经业内人士分析,像这样突然出现出险率大幅上升的现象非常反常。
出租车型配置
比大众版最低配还低
为了找到新爱丽舍出租车事故高发的原因,记者请来国家质检总局汽车召回中心的专家阚有波协助调查。专家在对比出租车和向普通大众公开发售的新爱丽舍最低配置车型后发现,同样出厂年限的出租车版的配置比公开发售的最低版爱丽舍还要少很多,不但缺少了ABS自动防抱死系统和EBD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轮毂的铝合金钢圈被换成了铁钢圈,就连后轮的刹车鼓和压力泵也比公开发售版小了一大圈。
缺少这些配置对车的性能和安全有哪些影响呢?专家在不同的路面条件和天气条件下,采用国际上普遍使用的检测设备和检测方法,对出租车版和公开发售的最低配爱丽舍进行了多组对比实验。
一组实验数据显示,在晴天干燥的沥青路面上,当两种车辆后轮刹车系统的温度都在100℃左右、以时速56公里踩刹车至车辆完全停下,出租车版的制动距离是22.2米,公开发售版的只有14.5米。在制动时间上,出租车版用了2.92秒,公开发售版只用了1.88秒。从平均制动减速度来看,出租车版要比公开发售版慢了近一倍。
专家表示,如果在城市高度磨损的光滑路面或雨雪天气情况下,这些出租车的制动效果会更差,安全隐患也会更大。
减配版出租车
销售价格远高大众版
记者调查发现,缺少了诸多安全配置的出租车的售价却毫不“简陋”。有出租司机称,他们从公司里拿车花了12.5万元。而公开发售版的新爱丽舍最低级别标价7.38万元,参与对比实验的私家车只用了6.2万元。
据了解,由于营运许可的限制,武汉市绝大多数的出租车营运牌照由出租车公司持有,大部分司机只能通过向出租车公司承包车辆的方式来参与营运。承包人可选择缴纳2万元押金的同时,每月缴纳5000元到7000元不等的份子钱;另一种方式是花12万到15万元不等的价格,向公司“买断”车辆,但每月仍需缴纳一定数额的份子钱。
出租车公司
购车基本没有自主权
记者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发现,出租车公司在买车的时候,在车型选择和价格方面都基本没有自主权。
某出租车公司老板:武汉市出租车是由市政府指定的,政府说我现在就给你用这个车,要么你就不开,就这么简单。
记者:那他为什么选这么低配置的车?
老板:这是他跟东风合作的事。
这位老板说,公司以每辆10万元左右的价格将车款交到客管处,这也要高于公开发售车型的市场价。
记者:配置那么低,卖那么贵,这利益谁拿走的?
老板:政府啊。
记者:是客管处把钱拿走吗?
老板:客管处拿不了,是武汉市财政局的事儿。
目前,客管处从神龙公司购车价到底是多少还不得而知。
个体出租司机
不能按意愿自行买车
如果作为个人持有营运牌照的个体出租车司机,是否有可能随自己的意愿,买到质量好而价格实惠的车辆进行营运呢?
武师傅是武汉市417名个体出租司机之一,去年10月换车前,他得知新车的制动效果可能不好,于是到4S店买了一辆私家版新爱丽舍,但却没能完成上牌程序。在税收征稽的地方打不出发票号码,4S店通知他非退不可,“我们补偿你”。
武师傅最终买了减配的出租车,“到现在出了两回较大的事故,前后赔了1万块钱,损失不小。”
东风雪铁龙4S店
不能卖车给出租司机
为了搞明白汽车销售商为何宁愿补偿也坚持让武师傅退车,记者陪同一位同样试图自行买车的个体出租师傅在武汉走访了多家东风雪铁龙4S店,结果都碰了钉子:没有4S店会把向社会公开发售的车型卖给出租车司机。
记者走访多家4S店,销售人员均表示他们有一份来自客管处的个体出租车车主花名册。也就是说,这份名单的存在使得司机根本没有可能买到自己想买的车。
对于低配车却高价销售的现象,神龙公司一名客服人员的说法很耐人寻味:“这个出租车是通过政府来决定的,它是按照统一的价格包括相应的配置来适应相应的需求的。”至于谁的需求,他没有办法回答。
出租车管理方
在买车环节上设障碍
被多次提及的客管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单位,为何在所有环节中都有它抹不去的身影?经过了解,客管处全称为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隶属于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是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部门。
记者来到武汉市民之家的交通委办事窗口,数次问及出租车司机是否能根据意愿自行选购车型时,一位工作人员做出这样的解释:“你自己买车子,也不能说是不允许,但是你必须要符合出租车管理条例规定的车辆,然后在车辆管理处能给你上牌的车辆,你能保证这两点,你在全国各地哪里买都可以。”
调查至此,终于明白,虽然客管处并不直接否定个体司机可以自行买车,却在买车的环节上设下了障碍,司机们最后不得不购买指定车型。
感觉给我的是杀人工具
武汉出租车司机刘师傅在换了这种减配出租车之后,一年里就出了5起离奇的追尾事故。有一次,他离对方二三十米远还刹不住车,把人撞成了骨折。事故后,刘师傅的车在武汉市交管部门的安排下进行了司法鉴定,结果显示,他的出租车制动有多项数据不符合国家标准,整车制动系不合格。
“我开出租车开了十几年了,感觉现在给我的就是一个杀人的工具,因为刹车不好,他会殃及到无辜的乘客和行人,包括私家车。出租车后面(有)天然气罐,受了撞击以后,很容易引起爆炸,很危险的,伤害啊,相当于一个炸弹。”
据资料显示,截至目前,武汉市超过七成出租车都进行了“油改气”改装,这些车辆的后备厢里,都放着一个规格约为80到100升的天然气罐。而同时,在这个城市里,有接近13000辆的新爱丽舍出租车的刹车性能可能存在问题,对于城市交通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 这种行为扰乱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而且它扰乱了采购者包括出租公司在选购汽车时候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损害了购买汽车的用户或者运输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它还严重地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
(京华时报) [来源: 东方网] [作者:] [编辑:王小畅] 北京出租车司机1年被投诉3次将停岗3年|北京|服务|出租车司机_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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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车司机1年被投诉3次将停岗3年
  本报记者 刘冕
  出租车投诉,15天内必须有反馈。被投诉后,驾驶员可能面临3年内不准开出租的惩罚,出租汽车企业也将“连坐”,最高被罚2.8万元。昨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消息,为了加强对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北京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
  《办法》中具体规定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投诉方法、受理制度及投诉的处理,并强调处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谁受理谁办理的原则。本市将建立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的24小时受理制度。
  5个工作日内反馈是否受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将建立服务质量投诉的24小时受理制度,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服务质量投诉的登记;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明确一名领导主管投诉工作,并应当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服务质量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回复。
  《办法》规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后,应当全面审查投诉材料,并自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还应当同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市交通委介绍,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况一般有五类。比如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再次投诉的;治安、交通事故等应由其他行政机关受理的投诉案件;出租汽车经营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民事纠纷;其他不属于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投诉案件。
  10天内答复受理意见
  乘客对出租汽车服务质量问题的投诉,可以向出租汽车经营者提出,也可以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同时向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按照规定,投诉人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投诉人通过书面形式投诉有困难的,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提出。市交通委提示,投诉人提出投诉请求的,应当说明自己的姓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和理由。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方便核实情况以及快速反馈信息。
  《办法》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对乘客提出的服务质量投诉应当自乘客提出之日起10天内调查完毕并答复投诉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乘客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投诉办理情况告知投诉人。同时,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服务质量投诉情况的月报制度,按照规定于每月5日前向属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本单位投诉案件的受理和办理情况。
  1年被投诉3次入“黑名单”
  《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1年内被投诉严重服务质量事故且经查证属实3次以上,计入“严重违法信息库”,并将公示信息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信息系统中保留5年。前3年,驾驶员将不能从事出租运输。
  同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案件受理、办理情况的监督,每月对全行业服务质量进行定量分析并向全行业通报。对违反本《办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出租企业也将承担责任。《办法》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因管理不善,本单位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行为严重、服务质量低劣的,依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其中,本单位出租汽车驾驶员半年服务质量投诉率达到行业半年平均投诉率3倍以上的(含),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2.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单位出租汽车驾驶员半年服务质量投诉率达到行业半年平均投诉率2倍以上(含)且不足3倍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单位出租汽车驾驶员半年服务质量投诉率达到行业半年平均投诉率1倍以上(含)且不足2倍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单位出租汽车驾驶员半年服务质量投诉率超过行业半年平均投诉率且不足1倍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可给予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原标题:的哥1年被投诉3次将停岗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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