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题报告格式要求给林改办要求重新勾图怎样写

临稷办发〔2010〕18号关于呈报稷下街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报告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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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稷办发〔2010〕18号关于呈报稷下街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报告|临​稷​办​发​〔00​〕8​号​关​于​呈​报​稷​下​街​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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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改革l林农的山林界线没有纠纷或错误,但林改勾图出现误差咋办。
提问者采纳
权属纠纷实行属地管辖,分级调处。即处理林权纠纷: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镇府调处办处理;同一县内发生的单位之间权属纠纷,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林改勾图出现误差”,在管辖区申请更正。
提问者评价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我会参考你们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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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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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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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跟踪观察报告发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日 20时00分   来源:林业局网站
【E-mail推荐
    7月11日,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研究基地在北京发布2011年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跟踪观察报告。报告显示,118个样本村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各项强林惠林政策正在逐步落实,改革正在深化,“资源增长、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的改革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该报告以全国12个省(市、区)的118个村庄所获得的1050份有效问卷和专题调研访谈资料为研究基础,对全国集体林改的状态和成效进行了分析和评价。研究结果表明,在这次改革中,林农是林改的决策主体,八成多农户参与了林改决策,且对林改政策满意度高;近九成五的集体林地通过各种方式确权到户,近七成农户拿到林权证;林权纠纷调处率高,乡村治理结构得到改善,林改的实施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供了多种工作思路。
    报告显示,通过林改,12个省(市、区)营林面积增加,森林抚育得到加强,营林投入翻了一番,吸纳劳动力特征明显,平均每位样本农户3年来林业劳务投入达64.81天,近七成样本农户林业收入增加。随着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改对我国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提升了农民对集体林地林木生态价值的认识,促进了村落生态修复进程,促进了各地农村生态示范区建设进程等方面。
    调查结果表示,有81.5%的样本农户在获得林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对林地林木的生态价值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意识到森林产品相对于当地水土保持以及耕地保护的意义;而在没有“分山到户”之前,他们认为集体山林是“集体的”、是“大家的”?。问卷调查显示,有75.3%的样本农户在种植林木时,会“认真考虑所种林木对于周边耕地的影响”,为保护自己承包的山垄田耕地水源涵养,林地承包户会种植一些利于水源涵养的本地树种。此外,从主体改革进入深化改革的阶段,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林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各种配套政策正在农户中逐步实施,林改的成效将进一步显现。
    报告针对林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一是建立综合调处机制,解决历史遗留林权纠纷问题;二是建立农民、集体、外来投资者、国家等多方的利益共享与多赢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国家惠林强林政策支持力度;四是进一步推进林业管理体制改革。
    2009年,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研究基地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课题研究。2009年至2011年,项目首席专家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贺东航教授和项目主要合作者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朱冬亮教授分别组成两个专题调查组,以林改政策的村庄实践为考察重点,连续3年开展“中国林改村跟踪观察项目”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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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审议意见宣讲报告
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审议意见宣讲报告
国家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督导组组长:刘拓
(2011年6月24日)
大家上午好!这次国家林业局派出10个督导检查组,分赴全国31个省(区、市)督导检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督导检查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精神。进一步督导检查各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督导各地如期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基本任务,确保全国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
下面,根据国家林业局党组统一部署的精神,我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主要情况和要求作宣讲:
一、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基本情况
4月2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全体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由贾治邦局长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4月2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代表分成6个组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共有47 人次发言,一致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得到了与会人员的普遍赞同。委员们普遍认为:贾治邦局长所作的报告既实在又生动。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历程、主要内容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都有很好的描述。报告总结成绩恰如其分,分析困难和问题客观实在,提出的工作打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反映全面,数据详实,事例鲜活,内容生动。据全国人大的同志反映,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一项专项工作报告给予如此一致的肯定和这么高的评价,是少有的;提出工作建议之踊跃,内容之全面,针对性之强,也是少有的,社会对报告反响大、评价高,人大常委会的这次审议成为宣传我国林业、宣传林改的一次重要机会,为林业改革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为党分忧,为民办事的大好事,为进一步解放农村社会生产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激发山区后发优势,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推动基层民主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继土地家庭承包后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对于实现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应对气候变化、应对金融危机、解决&三农&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乃至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二、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
国务院的报告共分为四个部分: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二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三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初步成效,四是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的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改革主要有五个环节:一是明晰产权。二是勘界发证。三是放活经营权。四是落实处置权。五是保障收益权。改革的目标是,从2008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形成充满活力的集体林业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一是各地党委政府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实践,真正摆上了全局工作的战略位置。各省(区、市)党委书记、省长亲自调研、谋划、部署,坚持五级书记抓林业、五大班子搞林改。二是各级林业部门大力加强工作指导和宣传培训,为推进林改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级林业部门坚持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宣传培训,深入千家万户,宣讲政策,强化对关键环节的指导与服务。三是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支持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了推动林改、服务林改的强大合力。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农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围绕林改开展工作,采取或出台了多项具有很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四是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衷心拥护、积极参与,确保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各地坚持尊重农民意愿,把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交给农民。农民群众自主决定方案、自主确权勘界、自主调处纠纷,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确保了林改稳妥、顺利推进。五是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实施改革。严格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关于林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操作,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初步成效。截至2010年底,已有20个省(区、市)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全国共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24.31亿亩(林木蓄积40亿立方米),占总面积的88.6%,发证面积20.1亿亩,占总面积的73.4%,7260万农户拿到林权证,3亿多农民直接受益,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成效逐步显现。一是激发了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热情,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广大农民&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效益显著增长。全国林地直接产出率由2003年的84元/亩提高到2010年的198元/亩。森林资源持续增加,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截至2008年底全国森林面积达29.25亿亩,比上次清查净增3.08亿亩。二是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就业渠道得到有效拓宽。全国林业总产值由2006年的1.07万亿元,迅速增加到2010年的2.09万亿元,五年翻了一番。同时,为大量返乡农民工就业创造了条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三是增加了农民的财产和收入,农民群众得到巨大实惠。27.37亿亩集体林地经济价值达数十万亿元,分山到户后,户均拥有森林资源资产近10万元。全国2550多个林改县农民人均年林业收入占年收入的比重达到14.6%,重点林区县超过60%。四是调处了大量林权纠纷,农村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改善。全国累计调处山林权属纠纷80多万起,调处率达97%,群众满意率达98%,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五是改善了农村干群关系,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全国共有2000多万基层干部和技术人员投身林改一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同时,通过林改,丰富完善了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提升了农村社会管理能力。
4、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改革进展不平衡,林地林木流转不尽规范,新的林木采伐机制不健全。二是强林惠林的政策还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林区道路建设十分滞后。三是农民发展林业的资金不足、技术缺乏、信息不灵。下一步,将按照中央要求,力争今年完成林地确权任务,明年完成林权证发放任务,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加强森林抚育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和碳汇能力。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构建支持林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金融保险服务,吸引社会资金发展林业。四是规范林权流转行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五是加快发展林业产业,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六是加强林业合作组织建设,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评价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普遍表示赞成&。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功实践充分说明中央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林改是继耕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重大变革。林改从全面推进到现在仅两年时间,取得了明显成效,3亿多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科学发展的一场伟大实践。林改调动了广大农民保护森林资源、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现代林业的积极性,整个改革贯彻落实了科学发展观,体现了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要求,为现代林业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是推动中国特色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
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深化农村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林改起步比耕地改革晚,但步子更大。农民在改革中获得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具有资本功能,可作为入股、抵押或出资、合作的条件,可以流转,这是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重大突破,也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突破,改革力度大于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改革,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和空间。
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林改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改革平稳顺利,既推进了生态建设,改变了山区面貌,又促进了产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了林业的地位和作用。与会代表认为,改革使林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功能进一步强化,在特色产业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彰显。
四、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重大建议
委员们强调,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要把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建设现代林业有机结合起来。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引导改革不断深化,转变林业发展方式,走出一条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的现代林业发展之路。委员们提出的建议集中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1、深入抓好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工作。林改取得了很大成绩,同时也要看到各地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存在重安排部署、轻检查落实的情况,有的地方遗留的矛盾纠纷还较多。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林地确权率、家庭承包率、纠纷调处率、发证到户率情况,确保林农平等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高度重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坚决纠正不合理不合法流转行为。督促各级地方政府抓好农村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建立健全林权纠纷调处长效机制。
2、加大公共财政对林业的支持力度。要从林业的战略地位出发,加大公共财政对林业的扶持力度,构建公共财政支持林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营造林补助机制,对林木良种繁育、营林机械设备等给予补贴,对油茶等木本油料作物给予扶持、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加大林业投入,特别是对公益林的扶持、保护区的林农补偿,将林农的利益损失、管护成本等纳入补偿范围,或者通过征收生态补偿税等形式,加大下游对上游、工业区对林业区的反哺。
3、进一步强化涉林金融服务。尽快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办法,鼓励各级金融机构根据林业经济特点、林权证期限、资金用途及风险状况等,积极开发适合林业生产特点的长周期、低利率信贷产品,由公共财政对林权抵押贷款给予贴息,有效解决农民发展林业的资金难题。抓紧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扩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提高公益林保费补贴中央财政负担的比例。
4、积极推动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建设。引导林权交易双方进入市场流转,明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设立、评估人员资质认定的管理机构和程序,强化林权流转规范。逐步构建依据森林经营方案核定林木采伐限额的新机制,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程序,实行林木采伐许可证&一站式&服务。
5、大力推进和鼓励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要积极鼓励并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将林业专业合作社纳入整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扶持范围。加快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劳动力强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实施适度规模经营,逐步走上标准化、集约化的现代林业发展道路。
6、不断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研究制定扶持林业综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民大力发展森林培育、森林旅游、生态疗养等产业,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鼓励农民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林下种植业和养殖业、林下产品深加工等,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使林下经济成为富民工程、增收工程。林业部门要及时对农户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
7、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和基层林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等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规划,将林区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纳入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特别要加大对偏远山区、沙区和民族地区的投入。明确基层林业管理服务体系的公益性地位,从林权管理、森林保护、科技推广、防灾减灾等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完善基层林业站所建设,理顺管理体制机制,稳定林业管护队伍。
8、加快《森林法》修改进程。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现行《森林法》的很多条款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基层修改《森林法》的呼声非常强烈。加快《森林法》的修改进程,及时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成果上升为法律。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单独制定&林权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林权流转行为。改善执法条件和手段,增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
9、加快国有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力度。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面积很大(占40%),但职工很穷。体制机制不改革,长期下去,对生态建设和改善民生都不利。应积极试点,积累经验,明确改革思路,在国有林区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让新的体制机制发挥作用,激发国有林区职工群众造林、护林、育林的积极性,加快增加林区的财产和收入。大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减轻国有林场的债务负担。
10、提升林业管理部门的权威性。许多委员认为,林业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于中华民族的振兴和繁衍生息影响很大。国家林业局作为全国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着植树造林、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多项职能,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其地位和作用不亚于其他正部级单位,建议考虑将国家林业局升格为正部级单位,使其更具权威性,确保林业工作顺利开展。
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精神的几点意见和要求
审议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已专门将审议意见送达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于1011年10月10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我们要充分认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和极为关切,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1、认真学习审议意见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国人大常委会站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审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审议意见高度评价党中央、国务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英明决策,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审议意见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是林业科学发展的一场伟大实践,为深化农村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是林业部门的事情,对林业有重大意义,而且是全国的事情;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关乎着国家政权的巩固,对国家、民族的稳定和发展都有重大意义。改革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既推进了生态建设,改变了山区面貌,又增加了农民收入,实现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改革使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功能进一步强化,在特色产业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彰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审议意见对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国务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普遍表示赞成。同时,对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和建议。各地各单位一定要认真传达学习审议意见,逐字解读,逐条对照,深刻领会审议意见的重要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明确方向,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打好明晰产权攻坚战。2011年是明晰产权的攻坚年。目前,全国集体林确权工作已经完成了24.31亿亩,占总面积的88.8%,发证面积20.1亿亩,占总面积的73.4%。各地要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扎实推进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确保2011年确权到位,2012年发证到位,再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全面实现&一个确立,两个到户&,既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确权到户,林权证发放到户。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改革的各个环节是否真实体现了农民意愿;检查林地确权率、家庭承包率、纠纷调处率、发证到户率的具体情况;检查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得到了合理解决,是否建立了林地承包经营纠纷的长效调处机制。通过&回头看&,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落实;对勘界发证质量不过关、档案管理不完善的,要认真整改,确保质量,不留隐患。
3、完善相关政策,建立支持现代林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按照审议意见要求,各地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强林惠农政策。结合实际,继续争取各方面加大对林业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建立和完善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等方面的基础建设。加大林区水利、电力、交通等设施建设力度。按照2008年中央10号文件的要求,争取将林业行政事业经费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大力改善林业金融服务,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办法,鼓励各级金融机构根据林业经济特征、林权证期限、资金用途及风险等级,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引导更多资金投向林业和林区。扩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建立健全森林保险制度。加快林权保护管理机构建设,规范林权流转及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逐步建立采伐限额管理的新机制,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实现采伐许可证&一站式&服务。积极总结研究,为尽快修改完善《森林法》建言献策。加快推进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
4、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按照审议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发展速生丰产林和珍贵用材林、木本粮油、林下经济、森林生态旅游、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等特色林业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要重点发展林下种植业和养殖业,实现长中短有机结合、上中下综合利用、林农牧复合经营,充分利用林地空间,提高林地综合产出率。各地要像五级书记抓林改一样,抓好林下经济,立足本地实际,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以推动林下经济发展为中心,力争在公共财政、金融扶持、科技支撑、市场引导、合作组织、采伐管理、规范服务等方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的更大的突破,为广大林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同时,也要善于发现和认真总结发展林下经济的经验和做法,为本地区、乃至全国发展林下经济提供鲜活的榜样,成功的实践借鉴。这里我要特别强调发展林下经济问题,国家林业局党组已决定今年下半年将召开全国林下经济现场会,发展林下经济是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重要战略举措。各地一定要从战略的、全局的高度,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
5、抓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促进林业规模化经营。审议意见要求,促进林业科学健康发展和林农持续稳定增收,要积极鼓励并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帮助农民解决好技术难题、经营难题、资金难题、市场对接难题;解决好森林保险、银行贷款的操作问题,能够在很多环节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各地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09〕190号),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服务、项目支持、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的落实,推进本地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林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我局2011年启动了创建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活动,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示范县的指导,重点落实国家有关扶持政策,推动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6、抓好宣传工作,让林改政策更加深入人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各地要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工作,根据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培训、宣讲、短信等多种途径,以及小说、文艺节目、专题片、宣传挂图等多种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载体,根据改革的阶段性任务,明确主题,突出重点,集中展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生动实例,用成功的实践引导改革,用鲜活的案例推动改革,努力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地要积极发现和培养典型,树立和宣传好典型,发挥&点亮灯一盏,照亮一大片&的作用。
7、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深刻的社会变革,加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组织领导,是改革顺利推进的根本保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取得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充实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导。继续坚持五级书记抓林改,积极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始终保持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完善和落实县市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完善基层林业站所建设,理顺管理体制机制,稳定林业管护队伍。
谢谢大家!
保定市林业局主办 地址:向阳北大街1036号 冀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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