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好习惯伴我成长演讲稿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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掇刀区交通小学开展“宪法伴我成长”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活动
&&&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区“六五”普法规划,根据掇刀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和掇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宪法伴我成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掇刀区交通小学于12月3日下午开展了 “宪法伴我成长”为主题的法制教育队会活动。&&& 本次队会,大队辅导员号召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各班还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律伴我成长”主题班会,结合实际生活为同学们介绍了一些法律基本知识。本次法制教育主题队会,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培养了学生良好的法律品质,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也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 信息作者:李文亭 ]
[ 信息来源:掇刀区交通小学 124.156.65.204 ]
[ 上传时间: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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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秣陵中心小学
今天,我们班上了一节班会课,班会的主题名字叫&法律伴我成长&。
老师给我们讲一些相关法律的概念,让我们深刻的了解了法律,我们了解到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的,还了解到,中国十类主要部门法:宪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劳动法、自然资源与环境法、军事法、科教文卫法。
有一些法律常识是我们记在心里的,有一些人是因为不懂法才走向犯罪的,如果把人比喻成一棵树只有经常浇灌、修剪、培土、施肥才会长成一棵健康的大树。
所以我们要学习关于法律的知识,来让自己补充一些法律常识,让自己不至于犯法。
这节课告诉我们要知法、懂法、不要犯法,否则你会遭到法律对你的加管。
提到&法律&这个词,就会给人以一种权威、崇高、神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习惯、道德一样,都给人们做着榜样。正是因为这些&榜样&的存在,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序,人们的正常生活才会受到保障。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这个改革开放的年代。在改革开放期间,我们也见到了中国法制进度的突飞猛进。虽然法制已经到位,但我们还是要考虑在生活上怎样与法同行。有人说:&只要我们未到18岁,犯法也是可以的,法律根本管不到我们。&对此,我的回答是:&不!犯罪就如同一朵长满刺的玫瑰花,美丽诱人。既能让你流泪,也能让你流血!&还有人说:&那只要不杀人不放火,犯点错误总行吧?&不,当然不行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让我们从小养成好习惯,不危害自己,不危害他人,积极做一些对人民、对社会有意义的事。从今天起,让我们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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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每一次回到家乡的时候,我都会坐在静谧的夜晚,遥望着远山外华灯初上的天际,想起那些与灯相关的往事。有关灯的记忆,是断点的,是琐碎的,但却是深刻的……我的家乡是一个偏僻落后的小山村,村民们过着艰辛而贫穷的生活。最早烙印在脑海里的灯,是家里那盏污迹斑斑的煤油灯。夜幕降临时,父亲就点燃它,微黄的光线在屋子里摇摇晃晃,像一张黑白照片。那时候,距离油灯最近的人算是母亲了。借着微弱的灯光,她盘腿坐在炕头,不知疲倦地为我们姊妹几个纳鞋底、缝衣服。由于光线不好,他不止一次地被针扎破手指,急得父亲总是不断地拨弄着灯芯,企图让灯光亮些、再亮些。可是,我们并没有理解“慈母手中线”的含义,只是借着灯光,尽情地在墙上做着影子的游戏。后来,我上学了。为了方便晚上做作业,我成了油灯的“主人”。而母亲,也只能等我做完作业后,才能去做一些针线活。有时候,半夜突然醒来,发现母亲仍然坐在油灯前缝补衣服,我的眼角就渐渐地变得模糊了。这种感觉,让我知道自己长大了。我琢磨着用自行车内胎的气门嘴,制成了一个新式煤油灯,只要轻轻拧动螺丝帽,就能随心所欲地调节灯光。我的“发明”,让我和母亲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灯光”,也受到了大人们的夸赞,成了我儿时最大的骄傲。再后来,父亲从一位亲戚家里带回了一个叫马灯的东西,外面有着玻璃罩,点燃后亮堂堂的,不怕刮风下雨。“这是世界上最好的灯吧?”一天晚上,我问父亲。父亲把我拉到大院外,笑道:“傻孩子,咱山里穷,这是早已落后的灯了。”说着,他向远方一指,“你看,人家那才是灯呢!”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我看到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一排排亮晶晶的灯光,如点点繁星一般闪烁着美丽的光芒,使我怦然心动。从此后,许许多多的夜晚,我都会望着远处的灯光,不停地思索:它咋就那么亮啊?怎么能照那么远呢?它又要加多少煤油啊?……想着,想着,我就8岁了。1985年,我们村终于通上了电。当第一次看到那些玻璃制成的灯泡,不要煤油就能发出明亮的光芒时,孩子们都仿佛过大年似的欢呼雀跃,喜悦如山花一般在我们的脸上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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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演讲稿
  依法治国(一)    法律就是秩序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 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 ”。直到交警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像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分子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应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遵守法律和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的权利。但你知不知道,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 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你要知道因为重要,所以学法;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    同志们,亲爱的朋友们请拿起法律的武器吧,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最后,我想用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那就是“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好的秩序,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法律。    谢谢大家!    依法治国演讲稿(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点感想》。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新时期法制建设的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999年,“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2011年,全国人大负责人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日至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第一次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国家建设目标,从顶层设计为法治国家建设指明了方向,极大地丰富了“依法治国”的理论内涵,也进一步拓展了这一理论在中国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实践空间,必将对我国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漫长的传统社会中,中华文明形成了较为独特的治理模式。庙堂内的皇帝、官僚士大夫与庙堂之外的乡绅、儒生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联盟关系,也逐渐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行为模式。虽然法律在当时的社会治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因法律难以规范千差万别的具体事务,因而在实践中往往需要治理者临机决断和 自由裁量,官员们的的主观意志成为行政和司法决策中的决定性力量。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各级党政机关都是依靠“红头文件”来指导和规范自身的工作。因为这些“红头文件”,给予各级党政机关的只能是对某些问题的原则性指示,其规范类型与法律原则相近,远不能具备法律规则所特有的具体而微的规范效力。因此,事实上各级党政机关仍然有较为宽泛的自由裁量权。&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甚至曾经提出过要废止宪法。当时我们是有宪法的,宪法规定的民主制度也是健全的,但是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宪法薄弱了。国家主席刘少奇也遭到批斗,他举着宪法抗议,说我这个国家主席是人民选的,红卫兵怎么能随便拿我批斗呢?但红卫兵根本不听。&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告诉我们,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党要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代替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没有法治作保证是不可靠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立法进程有了跨越式的发展,包括规在内的各种法律规范逐步地建立健全起来。但是,由于改革本身所具有的创新性和革命性,在突破条条框框束缚的同时,难免会有超越现行法律规范界限的可能。再加上各级党政机关在推动经济建设过程中,为了能够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社会矛盾,也很少考虑现行法律规定,往往选择法律以外的解决途径,有时甚至为了维稳不惜通过法外交易来化解矛盾。    以上之治理方式,在本质上讲,仍带有明显的中国传统儒家的人治特征。客观地说,当今中国,依法治国的最大障碍已经不是法律制度的缺失,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进而导致执法环境的不断恶化。&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因此,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党中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适应时代潮流,可谓恰逢其时。    当此之时,我们作为国家公务人员更应该不断提升个人素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时刻践行党的宗旨。我们相信,我们应该相信,我们也有理由相信,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会实现。    谢谢大家!    依法治国演讲稿(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你们好!    古人说:“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是每一个社会公民的行为准则,更是我们富国强民安邦治乱的必要方略。一个国家要建设,要前往小康未来,无疑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一个人要获得安宁的生活,要实现个人的价值和自由的追求,也离不开法律提供的公平环境以及全面保护。我们这些工作在医疗战线上的医生护士,为了更好地救死扶伤,为了更好地展示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为了更好地解救人民于疾病的痛苦之中,也应该知法讲法。在我们的心中,不仅要有一个人道主义的医护理念,不仅要有一种救死扶伤的白求恩精神,在这个现代化的新时代,在我们的心中,还应该有一样东西,它就是法律,就是法制。表现在我们的行为中,我们应该让医疗事业的职业准则与道德规范,和社会的法律以及国家的法规紧密地结合起来。    中国的法制教育,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中国人的法律意识,正在慢慢地觉醒,而国家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已经从城市扩展到了广大的城镇和农村,并且日益深入人心。当然,法律,连同着它的,也已经深入到了我们的医院。这些年里,患者把医院告上法庭的案例接二连三地发生,而屡见不鲜的医患矛盾,正在越来越多地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着解决。整个社会已开始学法、知法、守法、维法、用法??法,已越来越坚固在扎根在人民的心中了,法,自然也应该越来越明确地铭刻在我们医护人员的心中。是的,法必须深入到我们的心中――而不是肤浅地吊在我们嘴上。我们不仅要知法守法,我们更应该对威严的法律保持应有的尊重 ――而不是对它心存蔑视。    心存蔑视,就会无视法律的存在,就会去钻法律的空子,就会因为对自己的智商过于自信而玩弄法律于鼓掌之间,就会收受红包,就会吃“处方回扣”,就会乱收费??就会不知不觉之间破坏了医患之间传统的良好关系。可是,法律不是游戏,玩法如同玩火。玩火者必自焚,玩法者,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跌入罪恶的深渊,葬送尊严和良知,甚至糟蹋自由和生命。德国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祟高的道德与法则。”道德是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自律,是自我约束,然而古今中外的大量人生事实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仅仅有个人的自律是不够的,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为了全体公民的平安与幸福,一个健康的国家必须强调法治,即强调对人的“他律”。他律是相对于自律而言的,他律是对自律的最终保证。我们在医院里工作的人,大部分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大部分都有着高贵的自律精神,都有着良好的职业道德 ――正因如此,我们的工作才得到了社会的承认与群众的肯定,可是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偏偏就是我们这些别人看上去不可能违犯法律的人,事实上却已经或者差一点触犯了法律。如果真有一天,当我们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地触犯了法律时,我们应该知道:这并不是说我们有多么罪恶,也不是说我们丧失了职业的道德,同样也不是说我们缺乏对自己的约束,而是我们对自己的自律能力太过自信了!对自律能力的太过自信,就是对他律的不够尊重,就是对法律的蔑视,就是没有让法律的精神入驻心间!    在这个法制的时代,我们必须明确的一个认识就是:并不是只有坏人才犯法。 有一个美国的女护士,甚至因为自己的善良而触犯了法律。这是一个很有名的故事,说的是一个老人实在忍受不了疾病的痛苦,他要求自己的护理帮助他早日解脱。这位各方面都十分优秀的护士也不忍看着这个老人治愈无望却要备受折磨,于是就给他注射了一支药,让老人无痛苦地死去了。从道德的角度看,应该说她做的其实是一件善良的事,可是,她还是被起诉了,因为她犯了法――她无权结束一个人的生命,可是她却结束了一个人的生命。    这个故事,触及到了道德与法律的矛盾冲突。美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于是他们在不断地思考着道德的力量,可是,我们中国却是一个法制并不是十分健全的社会,在我们国家的历史上,长期以来,是依靠传统的道德来治国安邦的,基于这样的一个现实,我们却应该大力地提倡法制,也就是说,我们迫切需要法律的力量。法律并不是远在天边与我们无关的东西,在这个一天一天走向现代化走向    法制化的国度里,我们时刻都有可能与法律迎面相遇,我们必须别无选择地面对法律,必须让法律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心中,我们必须正视并且尊重法律的力量。    我是一名普通的护理工作者。我常常在自己的心里这样想:人们为什么会把“白衣天使”这么美好的一个名字给了我们?难道仅仅是因为我们穿了一身白衣服么?长期以来,我们医护人员一直是善良与美的化身,曾经有人说我们医护人员:你们的微笑具有天使的魅力,具有天使的学养,你们的微笑是世上最好的药!可是,仅仅有微笑是不够的!如同道德不能代替法律,微笑也不能代替科学,更不能代替。表现在日常工作中,应该做的,我们自然要一脸微笑地去做,而不应该做的(比如人情免费),我们一定要严守法律而不苟循私情。法在我心中,法更要体现在我们的日常工作和一言一行之中去。我们要在专业技术上不断地提高自己,我们要在职业道德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我们也要在法律的意识方面不断地警戒自己。白衣天使,意味着完美,可是什么是完美,我认为:只有美丽的衣着与形体显然是不够的,甚至只有医护的精湛技术也是不够的,甚至只有一颗对患者的爱心仍然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学法知法,维法用法。只有法在心中,我们才能称得上实现了真正的完美!    曾经有人把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称为“最先拥抱太阳的地方”。太阳,在好多人的眼里,意味着一颗仁爱之心的温暖,也意味着一颗诚信之心的热情,意味着善良与道德,但是,在我看来,太阳更意味着一种普照万物的公平与不分贫富一视同仁的公正,意味着科学的严谨规律与尊重生命以人为本的准则。当太阳的光芒照进人的心中,它既是一种温暖,也是一种保护;既是一种安慰,也是一种提醒;既是一种出于道德似的善良,更是一种法律式的严肃。我们白衣卫士,应该是拥抱太阳的人,或者说是阳光的使者,我们只有深入地理解了阳光,才能给人以阳光般的温暖;同样的道理,我们只有深入地理解了法律,我们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维护患者的权利。    我们的人生才会更加完美!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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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11:49:25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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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提升素养
创新伴我成长
来源:张亚伟
阅读次数: 666
创意提升素养& 创新伴我成长
——淮河小学2014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届市民素养提升主题文化节系列活动
(此为基本方案,活动逐步细化中,最终以最后的活动落实方案为准)&
一、活动宗旨
二、活动内容
11261212&&&&&&&&&&&&&&&&&&&&&
8:08:308:309:00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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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11:20
三、活动奖励
20141120141231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淮河路57号 服务热线:0 浙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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