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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故乡】时光不守时——回忆我的青春以及萧县的那片山那座城。一半文艺,一半荒凉
  自从回到家里就很想写字,但又不知道写些什么。记不起什么时候开始停止的,只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遗忘的,坐在电脑前呆呆地回忆,脑海中忽然出现安妮宝贝的话,爱过,伤害过,然后可以离别和遗忘。不知道为什么会忽然蹦出这句话来,应该是《七年》里的题记吧。然后回忆起那段听陆悦农的日子,他那时候在上海主持一档叫今夜不太晚的节目,大概在我一模的时候,在这档节目里开始读安妮宝贝的小说,从《告别薇安》到《七年》,再到《七月和安生》,那也是他人气最高的时候,每天都有很多来信。我想也只有他能把安妮的小说读出这种味道。恐怕这一生都很难忘记那种声音了,低低沉沉的带点磁性的颤音,在深夜如同一把马头琴,将剧情拉来拉去,伴随着我的廉价香烟气味,将过往沉浸在整个夜色中,把我灵魂中的桀骜不驯抚平,把我血液中的孤独释放,有时候会想生命中美好的东西是不是都是在夜晚达到它生命曲线的最高点,然后在日光升起的时候开始沉睡,比如自由,比如悲伤,比如回忆,我想他们是属于夜晚的。高中时候的《萌芽》被我无意中翻出来,厚厚的一摞,看着那些熟悉的封面,发黄的纸张,以及一些看了无数遍的文章,忽然一种失落的感觉涌上心头。在现在我所上的大学书店里是买不到这本杂志的,有时候想看了,就到网上看看电子版。但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那种上生物化学课时把书铺在课本上面,然后把脑袋埋在书堆后面一看一节课的感觉,那种看刘莉娜或是周嘉宁的文字心里温暖如春的感觉。从潮湿的纸张中散发出来的苍老的气味,那些文章后面熟悉的名字,在这个夏天的午后作为我最后的纪念郑重地放在纸箱中。这是一个时代,我想,一切如故。
  “鱼啊,”他轻轻地说出声来,“我跟你奉陪到死。”不知道海明威写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是怎样的决绝。“可是我杀死了这条鱼,它是我的兄弟”又是怎样的满足与落寞。这是我十岁以前喜欢读的小说。
  也是我二十岁以后经常回忆的小说之一。
  一直以为文字一定要写在纸上才能将作者想要表达的整个世界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是的,曾经就是这样固执的要命。日记写了厚厚的两本,还有用稿纸写的小说和乐评,在高考结束的时候都夹在卷子和书本中卖掉了。自己都觉得很搞笑,写了两年多的东西以这样的方式出售竟然只值几毛钱,用M的话说就是买墨水的钱还要好几块呢。但还是卖了,因为不想留下什么牵挂。记得我在一篇乐评里写到这样一句话,宁愿做一条鱼,在水底逆暗涌,看沧桑,听风声呜呜地滑过水面在大陆上穿行,躲在船底听爱人呢喃渔歌唱晚。有人问我让我记得刻骨铭心的东西是什么,我说是痛,因为只有痛才能穿过柔软到达心里最黑暗的地方,开花结果,温暖人生。
  我想这是我和鱼的渊源。我起了一个带有鱼字的网名,写了一篇关于鱼的小说,并且,近乎病态的讨厌吃鱼。
我的学校,这里相信很多人会记得
  接连下了几天的雨,看到杂志的封底有一个广告是卖张悦然的文集的,四本书,两本短篇小说集和散文集,另外两本是《水仙已乘鲤鱼去》和《樱桃之远》,心里隐隐地喜欢,决定买下来。这是我欣赏的文字,看《水仙已乘鲤鱼去》的时候是高二那年的春天,教室在六楼,能看到校外绿油油的麦田和远处的村庄,因为是文科班,所以通常班里人很少。书是从H那里借的,H的教室在三楼,要穿过一座教学楼,H的教室有着理科班教室一贯的特点,拥挤,沉闷,偶尔有学生戴着高度的近视镜片从书堆里抬起头,一脸的茫然与疲惫。这样的班级很难有漂亮的女生,即使有,也在书山题海的忙碌中忘记了画眉,梳头或是着装而显得埋没了美貌。H是一个例外,从她每天收到的小纸条或是抽屉里的苹果,巧克力的数量能够看到H是多么的出色,就像一只在鸭群中高高的扬起优雅的脖颈的白天鹅。当时是带着一点点私心去借这本书的,我和H初中时是同位,因此我和他们不一样,我起码是一只近水楼台的癞蛤蟆,也就是说我可以堂而皇之以借书之名去接近她。知道自己是没有希望的,但是有接近漂亮女生的机会谁都不想放过。谈黑格尔说叔本华这样高中大学通用的小把戏我也会,但H要是吃这一套她就不是H了。H一边惊讶我得到信息之快一边不情愿的把书从桌洞里拿出来,书上包了彩色花格子的书皮,这是H的习惯。这也是毕业以后我卖书只能到小贩那里论斤称卖二十五元而H却可以把书带到旧书摊卖了五十多块钱的原因。我说最近还好吧,H总是回一句死不了,笑笑走了。这是多年的默契。但有时候又觉得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知道没有希望,所以还是做朋友的好。
  跑题了。或者说我是压抑不住记忆的冲击一点一点地偏离了自己的初衷,直至思想溃不成军。继续说这本书,张用旁观者的记叙手法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关于成长,关于宽容,关于孤独和爱的故事。最喜欢张悦然在开头写的一段话,很多年后或许还会记起其中的一些话。
  这是我给你的备忘录,孩子。
  1.愿你记得来过,记得我们一起度过的短短岁月。
  2.愿你记得痛过,记得分别时我的不舍和无奈。
  3.愿你记得听过,记得一个从我到你,爱的轨迹画下的故事。
  一月六日,今天早上我们吃了烤吐司和杏子酱,这是我们最后的早餐,我的宝贝。
  有一天,我终于老了,那时你已长大,与我如今的模样相仿。而他们都走了——他们是一些曾对我重要的人,包括你的父亲。坐沉着的船离开,去向水底或者冷寂仙境。没有谁来得及看足谁的成长,没有谁真能陪谁翻山越险,抵达人生的极乐。他们不过都是我人生长长短短的段落,有一天,我也会成为你的段落,我的孩子。
  但你不要为此过多地伤悲,我年轻的时候也曾如此,脑海中充斥着离别、永诀、错过这样一些词。每每想到与爱的人分开,就会心痛和不甘,还是因为对世间的情意有着太多贪恋。我想你该成熟得很快,也会像我一样,有一天懂得恬淡地把不能抓到的放走。你记得我对你说过的有关放生鲤鱼的梦么——
  我常常梦到古城丽江的小河,水在哗哗哗哗地淌着,就像我这从未停息的奔腾的梦。我又梦到和你的父亲去河边放生鲤鱼。天色已晚,穿着纳西族艳丽衣服的妙龄女子守在盛满鲤鱼的木桶旁边手捧花朵形状的蜡烛。我们掏出钱给她,她便用木头小桶舀上两只鲤鱼。她举着蜡烛把我们送到水边。你的父亲是个高大的男子,他习惯性地站在我的左边。
  我们俯下身子,相视一笑。闭目许愿。然后把那红艳艳的鲤鱼放进水中。它们顷刻间便游走了,借着微明的烛火,看到金鱼摇曳的尾巴渐渐消失不见。你一定会问我许了什么愿——我想你该是个充满好奇心的小孩,坦白说,我已经记不清了。大抵不外是恋爱中小儿女热衷的那类,有关永远,有关不离不弃,相濡以沫。我的宝贝,你可知道,当我的手濯在水中,鲤鱼就要挣脱、游走的时候,我是多么不舍。因为等待愿望实现的时间是这样漫长,等来的时候,大抵亦不是彼时的心境。因此许愿的这一刻,其实才最为可贵,就像春天里绽放的第一朵小花,那乍然涌上来的香气,闭上眼睛就可以想象成身在满树繁花的庄园。时间就该静止在那一刻。
  孩子,你在秋天到来,像是一朵在天空中飞累了忽然决定降落的蒲公英,无知无觉地落在我的身体里。你是个特别安静懂事的孩子,你知道那时候我的生活一片忙乱,所以不让自己多给我一点麻烦,你手脚动得很轻微,也只在我睡觉的时候。所以,我第一次看到你,是在梦里。自从你到来,我反复做着放生鲤鱼的梦,艳丽,缥缈,宛如春好的月夜不灭的花灯。那时我还未得知你已到来,只有先行的梦给着某种飘忽不定的暗示。
  解梦的书上说,梦见鲤鱼是吉兆,不久,你便来了。你是寂寞的水底开出的一朵娇艳的珊瑚礁。我猜你是个女孩儿。喜欢给我制造小浪漫和艳丽的梦境。并且,你在我身体里给我一个长久对峙的力,像是一场拔河。这样的感觉非常奇妙,但我肯定,那是女子和女子之间的。你有时娇纵,有时宽容。我要叫你Narcissus,我的宝贝,因你应该像希腊神话中美少年纳瑟斯一样好看,有如水仙花瓣洁白的脸颊,并且总是浸在水中那样的清洌冰静。在我的梦里,鲤鱼游走了,你便来了,因此,你应当是生在水边的。并且我希望你懂得爱自己,赞美自己,在独处中找到乐趣。因你要知道,没有人能够一直伴你,当他们突然消失,你也不要紧张。你该学习自恋的纳瑟斯,他迷恋自己的影子,终日与影子纠缠玩耍,不知疲倦。
  我多么想带你去看看那个在温和日光里昏昏欲睡的古城,多么想给你买彩条旗帜一样花花绿绿的衣服,坐在茶几前面陪你玩积木和拼图。你开始会说话,声音清洌如泉水,你一定擅长讲故事,坐在秋千上,周围会坐一圈虔诚的小听众。但我不确定你是否如我一样喜欢悲剧故事,不动声色地看着小伙伴掉下难过的眼泪,心中沾沾自喜。等到你再长大一些,偶然的一天你在书柜里发现一本妈妈写的书,你会不会充满喜悦地叫着“妈妈,妈妈”向我跑过来。我看到你如试飞的小鸟,翅羽在日光下震颤。
  可是事实上我已经决定阻止你的到来。就是今天,下午三点之后,从我的身体里剥离。我们就这样道别,再无相聚。所以上面这些,不过是我的幻想罢了。孩子,你的妈妈是个女作家,以杜撰故事为生。她写过那么多的故事,从旧城墙上的女鬼到鹧鸪村的乱伦少年,从殉情的葵花到转世的黑猫,然而她的故事却没有一个是真的。她把别人的故事当自己的,她把自己的故事当别人的,因此她写别人故事的时候潸然泪下,然而过自己的生活时却麻木迟缓。
  孩子,原谅我放弃了你。是的,你那么好,你是小鸟、晨光、粉红色、珊瑚礁。你是我放生的鲤鱼,许下的心愿。但你的美好并不能令我鼓起足够的勇气迎接你。在纯洁的新生命面前,我不能说谎,不能许下虚妄的承诺。所以我只能坦白说,孩子,我大概不能给你欢愉的童年、坚强的意志、充足的热情。因为我已经决定去漂泊,什么亦不带着。惟有写作是我永远的情人,我迷恋着亦真亦幻移花接木的故事,等到写不动了,我就找个小城住下,亦像我写过的老妪那样,坐在城墙脚下,说着云雾缭绕的故事。我看上去那样衣衫褴褛和落魄,门牙掉了,漏风,有些字怎么也咬不清。可是他们都不能嘲笑我,因为我变成了蝴蝶。谁也抓不住我。
午后,喜欢在这里坐着
  坐在窗边看这本书,看到优弥写的信的时候心里是感动的,那是中午的教室,大家都在趴在桌上午睡,教室里静静的,这是我上高中以后喜欢的看书时间,风微微的穿过教室的落地窗,将收束起来的米色窗帘吹起了一个角。“我会在你的身边陪着你,一步步看你走向成功。放心,我不会离开,要离开也要等到你成功之后。”这是优弥在十七岁的时候说给璟的承诺。这和张悦然之后的几部书不一样,她总是爱写一些缘分的巧合,宿命的轮回,孤独的感悟或者生命的旅行,而在这本书里,张着重写的是绝望,让人窒息的绝望,死亡,大火,贫困,这样也就罢了,可是张偏要从这些绝望里写出希望的种子,在下一个机遇来临的时候迅速成长,开出最璀璨的花朵,和心底的阴影进行光合作用,打碎黑暗,忘记绝望,给束缚以自由的氧气,给磨难以时间的芬芳。是的,即使是死亡,也无法拉住我的脚步。记得高考前面班里要出关于高考的板报,我在序言里写道,面对六月的那一场舞会,我们有什么可以紧张的呢,我们穿上燕尾服,我们打上蝴蝶结,我们舞步轻盈,我们姿态优雅,我们端着属于自己的香槟寻找着只属于灰姑娘的水晶鞋。我们轻轻的对自己说,这只是一场盛宴,而后一场记忆里的大雪把一切覆盖,我们从新开始。最后一句话是借《一个人的村庄》里的,M说我这句话是画蛇添足。笑。然后埋下头去做怎么也做不完的《特快专递》。
始终支持我的飞飞,爱你一万年~祝你这次东北之行一路顺风,喝酒败搞骚的了~
鱼头,你就不能配个图片吗?
  在合肥还好,在辽宁的时候大学里的兄弟经常问我的家乡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我想了很久说了两个地方,一个是皇藏峪,一个是圣泉寺。在外面皇藏屿肯定要比圣泉寺名头大得多,说得直接一点外地人根本就很少知道圣泉寺,因为皇藏屿是国家森林公园,一级风景区;但是在我们本地圣泉寺的名声却要比皇藏屿大得多。
  因为圣泉寺就在我们城北的山腰处,即使从城中心步行过去也就是撑死一个小时就到了。小时候每当周末的时候就和我小叔或是我爸一起去那里玩,到我十岁的时候就已经对那里熟的不能再熟了。寺外面的亭子里有口泉,泉水经省里鉴定是二级饮用矿泉水,所以白天的时候会有很多人在那里排队灌泉水,一是那里的水烧起来不会有水碱,二是权当强身健体了,反正几百米的小山爬起来不会有什么感觉
  。这也是这座寺庙名字的来源。寺庙外面有很多买东西的小贩,他们每天要挑着这些东西从山下上来,到傍晚又要把它们挑下山。寺里除了有两棵唐宋时期的杉树以外和其他寺庙一样没有什么可说的。从圣泉寺往西走有一个桃花洞,相传里面住着桃花仙子,曾经里面有一个石像,依稀能看出来是一个女性,应该就是她吧。后来再去的时候就只剩下几块碎石头和一地的垃圾。正对寺庙的山坡上有抗日战争时期修建的防空洞,本来是很大的,但是由于害怕有人在里面迷路,就把其他的路都堵上了,只留了一条最宽的路。
  要弯下腰才能从洞口进来,进去能看到里面有一个开着的厚重的石门,从石门进去,里面漆黑一片,一定要带着手电筒或者蜡烛,火把才行。刚走没几步会有一个挖好的石坑,要小心的绕过去,里面有水池,有储存粮食的地方,地上有小块的石头,墙壁上有游人刻的字,无非是某某到此一游,或者某某某我爱你的字样。大约走十几分钟看到前面有一丝亮光,那就已经到出口了,出口那里也有一个石坑,绕过去就看到那一侧的石门,从山的另一侧钻了出来,眼前豁然开朗。这边的山坡上有野生的松树,小的时候经常和我卖中药的姑父一起到山上捡松子,顺着这边比较陡峭的路下去,就到了山下。
  在家的这段时间,如果不下雨的话,每天早晨五点钟就起来了,换上胶底的布鞋,去爬县城西边的山,爬到山顶再从山的另一侧绕过来步行回家。因为县城里没有健身房,所以这成了我每天减肥的主要内容,路上不会停顿或歇息,下山时候被往往后背早已被汗水浸透。每天爬上山顶的时候好多老人已经在树林里吊嗓子了,长啸声此起彼伏,但鸟儿这个时候却是不受影响的,仍旧在林间迎着晨曦叽叽喳喳地叫着。站在山顶看我的小城,太阳能热水器和琉璃瓦在早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金灿灿的光芒。县城的尘土气息在一晚上被消磨殆尽,在光的洗礼下显得神秘而圣洁。山顶原来是有抗战时期废弃的碉堡,但到现今也只剩下几块方形的石头了,原先的坟头也在还林还田运动中被推平,尸骨集中埋掉或是火化,只有从上面新种的小树才能看出来这片地方原先是一座坟。下山从另一侧下去,路相对好一些,就是路中间有太多因为雨水的冲刷而凸起来的大石块,要一直注意脚底下才能避免跌倒。山后面的村庄有一个大采石场,在山顶能够听到山那边采石场工作的声音。
  上山的那一侧县里为了美观栽的全部都是松树,显得死板而单调。这一侧不同,什么样的植物都有,洋槐,柏树,夹竹桃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植物,背阴的地方会有藤蔓缠绕。在这一侧的山腰处住着一户人家,是一对年过七旬的老人,养着一只大狗,在房子的周围种了很多蔬菜和马铃薯,他们在自己搭的山棚里做饭,水要到山下去挑,每个经过的人都会和老人打招呼,老人报以农村人特有的淳朴笑容。在春夏两季的雨后,树下会一夜之间长出许多野蘑菇来,采蘑菇的妇女们凌晨三四点钟就要起来上山,晚了就采不到了。她们穿着黑色的老式靴子在山路的泥泞里走来走去,穿梭在林间领取雨后大自然给予人类的礼物。山下有学校,不大,却因为依山而立有着清雅的布局,如果不是假期,下山的时候能够听到学校里的读书声。学生下课或放学有三五成群跑到山上玩的,躲在林间捉迷藏或是玩打仗游戏,听到铃声又一窝蜂的往学校里跑,老师正在教室门口等着呢,回去晚了要罚站的。
  我的小学生涯是在城中心的县立实验小学度过的,由于在城里,学校面积不大,只有一个200米的操场和三座教学楼,但是老师的严厉却是出了名的,迟到了要罚,做错题要罚,上课说话更是要罚。那时候老师打学生是家常便饭,拧耳朵,打耳光,当然还有传说中七种武器之首的教棍。家长也是支持的态度,七八岁的小孩子是最调皮的,非得有点规矩才行。我当时就不幸成了受害者之一,记得有一回没有写作业,到学校教作业时就对老师撒谎说忘在家里了,老师一下就看出了我在说谎,立即给我爸打了个电话,得到证实后帮助我的耳朵做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转体运动接着用沾满粉笔灰的手给我的左脸做了一次美白,最后又请我在教室外面晒了一个上午的日光浴。回到家老爸也没有放过我,把我训了一顿,并且剥夺了我一个星期的傍晚看奥特曼的权利才作罢。但是我不写作业的毛病一直没有改,所以直到现在我还是对实验小学的一些老师比较痛恨。
  小时候的自己有点自卑,因为那时候瘦得不像话,有点营养不良,头大身体却很瘦,得了个外号叫大头,当时谁也想不到我会长成现在这身板。因为体质较弱,同学们之间的一些活动诸如丢沙包,警察捉小偷之类的游戏就不去参加,到后来想玩的时候同学们也就不带我了。小时候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躲在家里看小说,开始的时候是看我爷爷给我买的《西游记》,《水浒传》,《镜花缘》,后来我上高中的小叔从学校图书馆借来了金庸的书,我们就轮着看,那时候金庸的书大陆基本上都是三联版的,一共三十六本,《天龙八部》和《鹿鼎记》都是五本装的,《射雕三部曲》和《笑傲江湖》则是四本,封面都是古色古香的国画。我一直都认为看这些小说和看电视剧是有很大区别的,金大师小说里人物的语言的组织,以及里面的天文地理和相应的历史背景都是其他人无法企及的。那时候寒暑假还都是在爷爷家过,最喜欢躺在爷爷的钢丝床上看小说,以至于我一直以为我的后脑勺右侧比左侧扁一点就是那时候经常在床上侧睡着看书的缘故。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的小朋友是N,住在我家隔壁,每天一起上学放学,但他和我正好相反,他小时候最讨厌的事情就是看书,成绩也不如我好,经常被老师骂。
  小时候我们经常干的事情就是到大院后面的那条河的岸边玩,丢石块或者钓鱼,那时候我是不爱和小朋友一起疯,而N则是为了陪我玩而不和小朋友们一起疯。由于N当时的家境较好,他的父母会经常给N买一些高档的玩具,像一个很大的变形金刚,可以拆开组合的那种,还有日本原产的四驱车,这些都是我当时想都不敢想的。N没有那种年龄的小孩普遍存在的自私心理,经常把玩具拿出来和我分享。就这样到了初中,我和N虽然上的是同一所中学,但不在一个班,再加上我家搬家,我们就没有在一起,再后来高中时N进了校篮球队,再后来N到长江中游的一个城市去上了三本,再后来就是我听他说他将要出国的消息,再后来就没有看见过他,一切恍若隔世。
最后一批走进二层楼的学生
  高中的时候先是在理科班上的,后来因为化学和生物加在一起每次都考不到五十分而转了文科,事实证明了我做出这次决策的英明和远见。我转到文科的第一次考试就考了班里第五,把我爸高兴地合不拢嘴。然后我的个头也在那一年突飞猛涨,一年内长了十厘米,老师不得不把我的座位调到了最后两排,也就是和同样从理科班转过来的W坐在一起,再加上S和X,我们“四人帮”终于聚首。除了X以外,我们三人的身材都差不多,最轻的W也有一百六十斤。我们每天的主要活动就是在政治或是生化这样不重要的课以及晚自习的时间跑到网吧打一个叫红色警戒的游戏,记得有一次生物课觉得无聊大家就乘生物老师往黑板上写字的空跳窗户逃跑,但还是被老师发现了,就追在后面叫我们回来,我们装作没听见,老师气得在后面破口大骂。半年后当我在这项游戏中技术遥遥领先的时候,大家一致认为这款游戏已经没有什么可玩性了,就把阵地转移到了PS游戏室玩实况足球8,直到现在我还固执的认为这是KOMANI公司出的最成功的一款足球游戏。因为大家都是球迷,就都是用自己喜欢的球队,也就是说我们已经把争论上升到行动了。我自然是用我的国米,S是阿森纳的球迷,亨利是他的爱将;W喜欢的是游戏里最强的皇马,而X爱用巴塞罗那,那时候就是单纯的为了快乐而游戏,所以没有人多么在乎输赢。我们的成绩在班里还算不错的,就是英语比较差,为了这个班主任曾经无数次把我们四个一起叫出去谈话,家里也是整天逼我们学英语,可惜最后还没学好。
  在这一年我们“四人帮”成功地发展了一批外围成员并且投票改名为帅哥帮。改这帮名的时候我是违心投赞成票的,我不认为这个帮名比四人帮好到那里去,我想要起名起码也要起个能够唬住人的名字,像电视里那样什么四大金刚啦,天龙帮啦才有气势,并且把我的一本语文高考辅导书成为帅哥宝典,一是因为这本书比较厚而且是硬皮的,扔出去可以砸死人,二是当时我语文成绩比较好他们认为我是因为看这本书的缘故。我们四个就这样每天大摇大摆地出去玩,有老师看不惯就说我们是四个小混混,我想小混混就小混混吧,那些只爱学习并且听话的学生才是他们喜欢的。我们每次月考过后都会一起出去吃饭,除了我们还有几个同学,大家说好了是谁考的最好谁请客,结果有一个叫小祥子的同学十分幸运有如神助地完成了帽子戏法——连续三次考的最好,直到他愁眉苦脸地请完第三次后大呼不公平,于是大家又一起商定谁的进步最大谁请客,结果大家纷纷在考试中保存实力,就这样在一次次月考中度过了很多人认为最为痛苦的高三。W考上了我们省的警校,X上了一座皖西小城的师范学院学教育,而S则第二志愿上了医学院学精神医学。我们有一次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开玩笑,说要是我们在外面惹事打人了就找W给我们摆平;要是我们在外面被人打了就找S带我们看病;等我们结婚有小孩了上学就交给X了;要是想投资炒股那就必须得找我了。我说你们都在省内离得这么近还能在一起多好,而我却要在遥远的北方一个人生活。这是我们的故事。
  高考以后M听我讲这段故事的时候插了一句话,说你们敢起这样的帮名肯定是要有莫大的勇气,顶天的脸皮才行。M是我高一时睡我对头的兄弟,瘦瘦的不爱说话,但是电脑技术方面无人能及。高一的时候我刚搞清楚386是怎么回事他就开始趴在桌上看周一新买的《电脑报》了。一个单纯的孩子,我想。M喜欢一个人喜欢了四年却从没有说出口,我说你说出来的话会有百分之五十的几率成功,不说出来你会后悔的。M说可是还有百分之五十的几率失败。他叹了口气,算了就算成功又怎么样,高中时候的爱情有几个能坚持到大学的。我们每天晚上一起去学校的操场跑步锻炼玩双杠单杠因为那时候我们的个子都很矮,我们那时候的梦想就是能长到一米七就行了,只是后来我无意中发现我忽然比他高出了半个头,而他跑了半个学期除了头发长了以外什么都没有长。于是M开始大呼上帝总是公平的,给了他绝世才华就收回了他的玉树临风。我们经常在晚上睡觉的时候抵头夜谈(名人都是抵足,而我们睡对头),谈爱情,谈未来,谈新出的书和电子产品。那时候我们是年少轻狂的。那时候我总是认为只要努力去争取去奋斗就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们的。那时候我也相信远方的大学是美好的是绿草如茵美女如云,那时候的我还相信会有纯洁美丽的爱情王子总是最终要和公主在一起白头偕老的,那时候我们一直憧憬我们的将来会去喜欢的城市会做喜欢的事情会和喜欢的人共度一生。
  那时候我们什么都不明白什么都不知道,但往往,看不到事情本质的人才是最幸福的。因此高中的那段时光是我认为最快乐的一段时间。有些事情,不是我们的能力所能改变或操控的,想得再多也是徒增愁怨。站在现在这个角度回首往事的时候,心里总是想如果那时怎么怎么样现在就不会这样子了,然后又自嘲的笑笑,点上一根烟。人生是一场殊途同归的旅行,无论是不可一世还是卑微一生最终都是归于尘土,记得苏童的小说《米》,从农村一路逃难而来的五龙和大米纠缠了一辈子,无论是刚开始背米的苦力还是后来的米行老板,即使是再后来做了码头帮的老大,也没有逃开大米所给他带来的宿命。整个文章的主调都是围绕一个米字进行的,最后五龙死在了整整一车皮的大米上,当时看小说还不懂得欣赏什么手法或暗喻,只是纯粹的看情节,当时就是想这丫再怎么牛逼最后还不是死在米上了。苏童的小说是诡异的,情节如同藤蔓一样在暗处生长纠缠,总是爱用一些生活中平淡的物事穿插于情节之中,最终决定人物的宿命。比如《妻妾成群》里的那口井,《桂花连锁集团》里的桂花,最终都变成了主人公命运的牵引者。就像我一个朋友坚持认为我去北方他去南方是宿命的呼唤一样。是的,一路北上,过黄河越长城,到达渤海湾的这个小城,当时只是想有个学校上而不至于去复读而已。对这个学校并没有什么了解,说来就来了。在这里一个人生活,学习,思考,听海风吹过田垄吹走岁月吹尽我心里的沟沟壑壑让我心底的不安分情绪沉沉睡去。就这样一觉睡完了大一,直到和兄弟作别踏上回家的火车那一刻才发现我大学的第一年已经过去了,仿佛什么都没做。想起了一部小说的名字,大学强奸了我。
  高考结束的那一刻心里是落寞的,因为忽然觉得没有什么可以追求的了,麻木地收拾着书和试卷,装在麻袋里和室友们一起拿到楼下去卖,然后在寝室里冲了一个凉水澡坐在床边和他们一起抽烟,没有人去谈论考的怎么样,只是商量晚上到哪里去玩,后来大伙决定先去钱柜唱歌然后去喝酒。下楼的时候看见操场上我们自己用砖头摆的球门,我说,我们连告别赛还没有踢就要走了。没有人听见,每个人都有心事。在钱柜大家一起吼伍佰的歌,《晚风》,《挪威的森林》,《突然的自我》,《泪桥》,还有《爱你一万年》,喊到嗓子嘶哑的再也说不出话来就坐在沙发的角落里自己开瓶啤酒看他们唱,看着看着眼睛就湿润了,我的兄弟们,这是我们最后在一起的时光了,此后我们要去追逐我们的梦想,我们要天各一方。正想着L坐在我身边也打开一瓶酒,没有说话,但彼此的情义都是明白的。我和L合唱了一首《单身情歌》,L是非常优秀的孩子,为人平和而努力,清秀的脸庞很招女生喜欢,但我们还是喜欢喊他的外号“老头子”,L高考的发挥是我们几个人中比较好的了,考上了南京的一所警官学院。但L也是单身的,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挑花眼了,结果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麦穗,直到被人收割了才发现为时已晚。唱尽兴了以后大家一起去喝酒,没有人记得喝了多少瓶了,只知道搬了一箱又一箱,实在喝不下去了就再喝两杯然后跑出去吐,吐完了回来继续喝,直到饭店打烊我们才互相搀扶着回去。走到中山路的时候都头昏得实在走不动了,就一起坐在路边抽烟,说话,唱歌,唱Beyond的《光辉岁月》,那时已经过了半夜十二点了,但街上还是有很多的学生,好像世界末日一样,他们穿上了在学校里禁止的黑色紧身T恤,他们的衣服上垂挂着银色的挂饰,他们将头发翻起来露出里面染成黄色的那些头发,他们在大街上摔啤酒瓶,大声唱歌,亲吻,或者打架。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顾虑的了,我们像孩子一样在这样一个下着蒙蒙细雨的晚上肆意地发泄着我们积聚的压抑和不满,直到天微微发白的时候才一起回到寝室。睡了大半天,下午的时候旁边寝室的人来敲门才知道应该收拾东西回家了,我们用毛巾被包住叠好的衣服,在上面打个死结,又把竹席卷起来用绳扎好,最后把洗漱用具都装进一个袋子里(盆和水壶都卖掉了),然后在寝室抽完最后一根烟一起去学校大门口打车回家。由于我家住在城里,所以我送走了一个又一个兄弟才自己打车回去。前一天晚上的酒劲翻上来冲的自己头痛。恍惚中我看到了我们一起傍晚逃课打篮球的日子,大家都不太会玩却打得很开心;我看到了我们一起在水房里冲凉水澡的正午,阳光像火一样灼烧着每一块墙壁和大地;我看到我们一起坐在安静的教室里埋头去做让人头痛的圆锥曲线,使用过的稿纸厚厚的铺在卷子下面那是我们的汗水和奋斗;我看到我们一起逃课跑到城隍庙去踢实况足球,大屋子里弥漫着烟草的味道但我们依旧兴致盎然;我看到我用一晚上的时间写的那封情书被她轻轻地折起夹在书中然后继续埋头看书的背影,清晰地映在我的记忆里在每一个这样的夜晚辗转反复不能入睡;我看到我们在睡不着的夜晚听收音机里的经典老歌抽两块五一包的渡江烟,直到眼皮酸痛蒙头睡去。我想我谢谢你们,给我如此美好的回忆以至于让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发了半个多小时呆,看着屏幕上飘来飘去的WINDOWS经典屏保却不知道干些什么。我是想将我们回忆的点点滴滴用文字串起来写成一篇小说的,却不知不觉得写的什么都不是。我的兄弟们,你们是不是也像我一样在这样的夜晚回忆并怀念着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时光呢,电风扇呼啦呼啦的声音不停地刺痛着我的神经,电脑里帕格尼尼的提琴声让我的思想窒息,但我还是要写下去。
  因为你们是我记忆的全部,因为你们是我在遥远的北方所怀念的寄托,因为我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除了用文字我不知道我还会用什么来表达我此时的心情,我不知道没有文字,我要怎么生活。我现在已经无法停止我敲键盘的手指了,大一整整一年都没有沉下心写过一篇文章,只是偶尔在空间上写写随想或是球评,我想这是文字对我的惩罚就像安徒生童话里那只能让人不停跳舞的小红鞋一样,没有结束,也看不到终点。只好一直写下去,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往事是被时间这颗子弹打穿的玻璃,我的思想沿着玻璃上从弹孔向外辐射的裂纹肆意游走,企图将那些碎片全部收集起来,可是为什么走着走着就没有路了呢。我只看到大片大片的荒芜在记忆的繁华和苍凉之间,就像我在兰州的那列火车上看到的情景,这时候的心里是恐慌的,仿佛在大森林里迷失了方向,头顶的枝叶遮住了阳光,横生的枝桠拦住了道路,恐慌将我心底的脆弱全部暴露出来,让我在这一大片钢筋水泥里像一个孩子一样看着城市的天空不知所措。心里的阴暗像血液一样从破裂的伤疤里流出来,直到文字的第一缕阳光射出,治愈伤疤,蒸发阴暗,让每一个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
  每次回家都是一次煎熬,十几个小时的火车,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并且在我上大学的那个小城买不到回家的火车坐票,因为期末考试的科目每天都要考一门,所以就委托学校订票,学校也继承了中国机关部门办事的优良传统,我这次回家就是站着回来的。车上的人前所未有的拥挤,人贴人背靠背,举步维艰,连放行李的空都没有,我和其他三个老乡一起在车厢里坚持着,用手扶着椅背或是墙壁,看杂货车和餐车怎么从这么挤的人群中穿过去又推回来,看两个女人为了抢一个座位而大打出手恶语相向,看从山海关下车的那一对情侣在车上亲昵旁若无人,看一个而立之年的男子逗一位妇女怀中抱着的小孩。两只脚到后来又痛又麻,轻轻地在地上做踮脚运动好让紧绷的脚筋得到些许放松。车厢里农民工肆无忌惮喝着白酒的味道,脱鞋的味道混杂着刺鼻的汗臭,劣质的烟味让我感到无法呼吸。也曾因为买不到坐票站过很多次火车,但感觉从来没有像这一次一样感到不适和疲劳。直到到了济南下了一大批人,我们才找到座位,然后靠在座位上一口气从济南睡到滕州,直到乘务员用扩音喇叭喊下一站徐州我们才醒过来。开始收拾行李,和还要坐到蚌埠的安徽老乡告别然后艰难地拿着自己的东西向车门口挤去。听见车轮与铁轨缓慢摩擦的声音心里是激动的,下了车双脚踏在地上的时候感觉浑身又有力气了,于是一边飞快地走向车站的出口一边给家里打电话,我回来了。
  在大街上碰到去年一起打工的人,他说罐头厂今年又涨工资了,你去不去。我说我上大学了我要在家看书练计算机读英语还要去找同学玩以后就不打工了。说完这句话连自己都觉得酸的要命。其实心里是想去的,但是这个暑假的事情太多了,身不由己。去年高考结束没有事干,就让S介绍我们几个同学一起去罐头厂打工,当时大家信心十足,但一个月过后就只剩我自己了。厂子原先是县里的,后来在一群领导的带头吃喝下很顺理成章地破产了,然后被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收购。我在那里的主要工作就是去拉整垛的比我两个人还高的铁罐,一垛记得是八百三十二只铁罐。然后把铁罐装在铁盘里放入消毒机,传到装罐车间。在将要下班的时候填一下工作记录,无非就是瞎编一下每隔半小时消毒水的温度和使用的铁罐数量。因为车间里有消毒机的缘故,温度要到四十度以上,每天要工作十二个小时,一天下来衣服往下滴水,背后有一大块白色的汗渍,两条胳膊又酸又痛,骑车回去的力气都没有了。手经常会被铁罐锋利的边缘划破,就随便地用卫生纸包一下,一个夏天过去,手上都是细小的伤口。有些因为轻微的感染而边缘发红,有些裂开露出红色的肉。但是在冬天来临之前它们全部奇迹般地好了。每天回家的路上有一家冷饮店,经常在回家前在那里喝冰镇橙汁和抽烟,老板是一个女大学生,毕业以后找不到工作和男友一起开的这家店。老板带着藏银的大耳环,抽烟只抽摩尔,并且,榨的果汁里不放糖,这是我爱到这家店的原因。喜欢上夜班的日子,主管们晚上爱呆在办公室里不出来,我就一次性把半个小时的铁罐都消毒完传过去,然后脱掉工作服跑到外面坐在栏杆上喝水,抽烟,拿出手机给还没有睡的兄弟们发短信。再到后来和我们工作组长混熟了,我每天晚上还可以跑到外面骑车去城隍庙后面的夜市吃夜宵。由于我们学校要到十月份才开学,所以我在那里干到了九月中旬才回家。最后总共拿到了大约三千块钱,因此上半学期就没向家里要生活费。这是我唯一能做的。我想我们这个年代,即使结婚了还像个孩子,而我爸他们的年代,还跟个孩子一样就得结婚。就像我高中时一个班主任所说,我们这一代不懂得什么叫做责任,而责任往往是成长的催化剂。还有我在一篇随感里所写,我们有着二十一岁的生理年龄和十二岁的心理年龄。当我们总是想明天玩什么吃什么干什么的时候,一些偏远山村的同龄人已经在为他儿子这么想了,他们从四五岁开始劳动,十四五岁结婚,四十岁的时候我们在人生的顶峰而他们已经苍老。所以很佩服H说的话,我们应该庆幸投了一个好胎。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有自嘲的表情。她说到网游,只不过是一群社会垃圾自慰的工具而已。虽然有点刻薄,可是实际。真话如同咳嗽,多在压抑不住时喷涌而出;假话如同台词,常常要背熟了再说。她永远不懂得什么叫委曲求全,她总是能够看透事情的本质,但是因为太聪明,往往会想得太多,所以H永远不知道,什么是无能为力的,什么是可以放弃的;更不会明白,我们这样把大把大把的时间挥霍在文字上音乐上旅行上为什么还会这么快乐。不知道是应该庆幸还是悲哀。
  下午高中时候的一个同学叫我去踢球,一起骑车到母校,才发现高三的学生已经开学了。球场上一群十六七岁的孩子在那里奔跑,我们加入其中,传球,防守,尽量少带球,也许只有暑假的时候球场上才有几块完整的草皮,学校的人太多,除了晚上十点以后其他时间操场上总是有很多人,因为人满为患,学校在操场东边的围墙外新建了一个校区,并把初中部移过去。踢了半个多小时就觉得累了,我站在中场和同学说,我们都老了,年轻真是好。他笑,下午的阳光照到学校操场看台的瓷砖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去看以前上课的教室,因为是暑期,整个楼里空荡荡的没有人,门上的牌子换了,不是原来的班级。记得以前和他们一起躲在厕所里抽烟,然后比赛看谁能把烟头弹出最上面的窗户。坐在楼梯上喝水,看远处的图书馆楼顶上长出来的小树,图书馆的年龄比新中国还要大,两层的小楼,青砖上面是厚厚的绿苔,有手指粗的爬山虎附在上面。记得借书的时候因为好奇,偷偷地跑到楼上看上面有什么,木制的楼梯踩上去有吱吱的声音,好像随时能摔下来似的,怀着激动的心情上去了,可是楼上除了书还是书,那些书发出刺鼻的味道,我们飞也似的跑下楼去,不幸被管理老师捉住,写了一篇检讨。那一年才十六岁。回去的时候骑车从食堂转了一圈,食堂大的不像话,即使把我现在大学的所有食堂加在一起还赶不上它的一半。但每天吃饭的时候还是很拥挤,往往一顿饭吃下来像打了一次仗,不仅要排队买饭,还要去占座,并且吃完了以后还要和别人抢水龙头刷餐具。但是食堂的饭还是比较令我满意的,因为比较大,所以有很多的菜式和全国各地的小吃,当然还有令每一个从这所学校离开的人都念念不忘的馍夹菜。记得当时数了一次,光是稀饭和粥类的就有十好几种。从学校出去,看到南边的田地里玉米已经长得老高,和学校邻近的村庄打铁铺的烟筒冒着白色的烟,这个村庄打造的菜刀很出名,是村民们谋生的主要手段。村里有一棵唐槐,上学的时候经常去那里散步,一千多年的历史了,上面系满了红布,村里人说这样的老树差不多算是树神了。离树不远有口井,原先是这个村子的水源,后来有了自来水后就逐渐荒废掉了。高三时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在二楼,朝阳,最让我满意的是有一个占了大半面墙的窗户,并且房东每天免费给烧热水。在有阳光的早晨去学校前把被子平铺在床上,回来的时候被子会被晒得很蓬松,就像发酵了一样。晚上睡觉时把头埋进去会闻到一种阳光的味道,自己从家里带的写字桌和椅子,由于屋子很大,所以显得空旷。从窗户可以看到学校食堂和学校的围墙外面那条小河,中午和傍晚的吃饭时候能够听到食堂里喧闹的声音,小河里早已没有鱼,有的是废弃的包装袋和饮料瓶。在这里度过七年,中间离开过半年,十三岁到二十岁,我用生命的十分之一时间,在这里做了一场落英缤纷的梦,然后从这里走向我不可知的远方。用七年的时间,去爱,去珍惜,去遗忘,去追逐;用七年的时间,让梦想,友情,自由,自信以及快乐在心中长大;用七年的时间,把恐惧,自私,尖锐和狂躁融化。古龙先生说过,他还可以等,等到江湖已老,而他却不老。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七年的时间,读书,踢球,逃课,写字,然后长大,离开。这是我的学校。我七年的欢乐,痛苦;我七年的爱和自由;我七年的生命在这里埋葬,然后获得新生。七年,变成一道河流,将我的生命隔开,此岸虚无,彼岸遥远。
  所以我只是像一个孩子一样将河岸边自己遗落的东西捡起来,所以我只是想把逐渐模糊的过去变得清晰一点,再清晰一点,好让我某一天走得累了,爱的痛了的时候可以回首看看身后的路和路边的美丽风景,而那些曾经在路上一起走过的人,他们都到哪儿去了呢?而我们的约定它又藏在哪一年哪一日,让我看不到找不着。我想或许我们都在一边走路一边回望,所以即使有时候会迷路,也不要埋怨什么,而是时间不守时了,它像一列火车,我们以为它会按时停靠在这个地方,可是它却在我们还没有到达的时候就已经提前开走。我们开始拼命回忆,希望可以在时光迷宫里找到来时的路,可是我们找到的,却只是一个烟头,一张纸条,一块巧克力,一封信,一页喜欢的文字,一只破旧的足球,一杯还没有喝完的酒,一场让我们长大的电影,一张去远方旅行的车票,一个默然离开的背影,一句永远难忘的承诺。他们是散落在路上的石子,从时间的火车中颠簸而出,我希望有一天,可以心无旁骛的去寻找这些石子,然后用我们流过的眼泪和汗水,堆砌成一座坚固的城堡。
  所以兄弟们,我想我们该起程了。我们永远都不能为自己而活,我们可以回望,但不可以沉溺;我们可以休息,但不可以睡去;我们可以随意挥洒自己的汗水和血液,但兄弟们请别再为任何事情哭泣。高晓松说,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在唱歌;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而此时的当时,却只剩下回忆。我们终究会曲终人散,但是感谢上天,因为旋律最好的时候,我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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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鱼影于
09:22 发表   自从回到家里就很想写字,但又不知道写些什么。记不起什么时候开始停止的,只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遗忘的,坐在电脑前呆呆地回忆,脑海中忽然出现安妮宝贝的话,爱过,伤害过,然后可以离别和遗忘。不知道为 ...鱼头,你就不能配个图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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